关于印发公司采购管理规定的通知
公司采购制度通知模板范本

公司采购制度通知模板范本尊敬的各位同事:为了规范公司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公司制定了《采购制度》。
现将该制度予以发布,请各位同事认真遵守。
一、采购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2. 质量优先、价格合理、服务完善的原则。
3. 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分类采购的原则。
二、采购范围1.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等。
2.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设备、仪器、工具等。
3.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其他物品和服务。
三、采购程序1. 需求部门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提出采购申请。
2. 采购部门对采购申请进行审核,确定采购计划。
3. 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开展市场调查,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4. 采购部门与供应商进行谈判,确定采购价格、质量、交货期等条款。
5. 采购部门编制采购合同,报批后签订合同。
6. 采购部门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合同履行。
7. 采购部门对采购过程进行记录、归档,便于审计和追溯。
四、采购管理1. 采购部门负责公司采购工作的统一管理,制定采购政策和程序,监督和指导下属部门的采购活动。
2. 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职责,确保采购活动合规。
3. 采购部门应当建立供应商评估和准入制度,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确保供应商的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符合公司要求。
4. 采购部门应当建立采购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进行管理。
5. 采购部门应当建立采购记录和报表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采购活动,定期向上级报告。
五、采购监督1. 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采购活动进行审计,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合法性。
2. 公司监察部门负责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防止和查处采购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3. 各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审计和监督工作,如实提供采购活动的相关资料。
六、违规处理1. 违反本制度的,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岗位、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提示公司办公物品采购管理通知

提示公司办公物品采购管理通知尊敬的各位员工:
为了更好地管理公司的办公物品采购,提高采购效率,现对公司办公物品采购管理事宜进行通知如下:
一、采购范围
公司办公物品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纸、文具、耗材、办公设备等。
二、采购流程
需求申请:各部门在需要采购办公物品时,应填写《办公物品采购申请表》,明确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并报经部门负责人审批。
采购比价:经批准的采购需求将由采购部门进行比价,选择性价比最优的供应商。
编制采购订单:确定供应商后,采购部门将编制《办公物品采购订单》,并报经财务部门审核。
付款结算:供应商交付货物后,财务部门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付款结算。
三、注意事项
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所有办公物品采购需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批,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采购。
合理规划采购计划:各部门应根据实际需求合理规划采购计划,
避免因急需而导致紧急采购。
节约成本: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尽量选择价格合理的供应商,节约公司开支。
及时归档:所有采购相关文件如《办公物品采购申请表》、《办
公物品采购订单》等应及时归档保存,以备查阅。
四、监督检查
为了确保公司办公物品采购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将定期对
各部门的采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给予相应处理。
希望各位员工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的办公物品采购管理制度,共同
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利益。
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采购部门联系。
感谢大家的配合!
特此通知。
公司管理部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提醒公司采购政策调整通知

提醒公司采购政策调整通知尊敬的各位同事:为了更好地规范公司的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对公司的采购政策进行了调整。
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一、采购范围调整为确保公司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公司决定对采购范围进行调整。
从即日起,公司仅允许采购与公司业务相关的物品和服务。
所有采购需求必须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二、供应商管理优化为提高供应商管理效率,公司将建立供应商绩效评估机制,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交付准时率等指标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继续合作。
同时,公司将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三、采购流程优化为简化采购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公司将推行电子化采购系统。
所有采购需求将通过电子化系统提交审批,并实现全程跟踪管理。
同时,公司将加强对采购流程的监督,确保采购活动合规进行。
四、费用控制要求为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公司要求各部门严格控制采购支出。
所有采购活动必须按照预算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超支。
同时,公司将加强对费用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五、执行时间安排以上采购政策调整将于本月底正式实施,请各部门务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并确保全面落实。
对于已有的采购计划和合同,将按照原有政策执行,新政策不予影响。
希望各位同事能够理解和支持公司的决定,共同遵守新的采购政策要求。
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及时与采购部门联系。
谢谢大家的配合!特此通知。
此致敬礼公司领导班子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规定管理制度具有可执行性。
组织所设置的管理制度,必须是可执行的,不能偏离组织本身事务,成为一纸空文。
以下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规定,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规定1一、目的:为加强采购计划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续供应,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采购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及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以下统称为采购物品)。
三、职责权限1、总经理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批;2、副总、财务总监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核;3、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由人力资源与后勤部负责。
四、采购原则1、询价比价原则物品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则:采购人员定购的物品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一致。
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采购人员须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或作参与。
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3、低价搜索原则: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4、廉洁原则:(1)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物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3)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4)加强学习,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5、招标采购原则: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物品,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企管、财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金〔2018〕9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金〔2018〕9号各国有金融企业:为进一步提高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效率,规范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行为,现将《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财政部2018年2月5日附件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行为,加强对采购支出的管理,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有金融企业实施集中采购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国有金融企业,包括所有获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国有企业,以及国有金融控股公司、国有担保公司和其他金融类国有企业。
按现行法律法规实行会员制的金融交易场所参照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所称集中采购,是指国有金融企业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效益原则。
第四条国有金融企业开展集中采购活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统一管理、分级授权、相互制约的内部管理体制,切实维护企业和国家整体利益。
第五条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应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国有金融企业应建立健全集中采购决策管理职能与操作执行职能相分离的管理体制。
第七条国有金融企业应成立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企业相关负责人以及财务、法律等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公司集中采购活动进行决策管理。
国有金融企业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人员可列席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会议。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8.03•【字号】温政发[2012]70号•【施行日期】2012.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政发〔2012〕7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人民政府2012年8月3日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采购行为,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监督和管理,节约国有企业资金,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属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货物和服务采购活动。
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采购,是指国有企业使用国有资金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国有企业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货物,是指形成固定资产的物品。
第三条国有企业的工程建设必须进行招标投标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条国有企业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采购文件和公告信息必须在当地国资网和招标投标网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内发布,根据需要可以在其他媒体上发布信息,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第六条在国有企业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等。
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7.18•【文号】国资发改革规〔2024〕53号•【施行日期】2024.07.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关于印发《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资发改革规〔2024〕53号各中央企业:现将《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年7月18日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激发市场竞争活力,有效防范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升中央企业采购与供应链管理水平,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力打造依法合规、公开透明、集约高效的供应链,切实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建立健全中央企业采购管理体系,增强采购价值创造能力,全面推动中央企业采购管理规范化、精益化、协同化、智慧化发展。
(一)坚持依法合规。
严格遵循国家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要求,同时进一步明确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和管控要点,切实规范中央企业采购行为。
(二)坚持公开公正。
平等对待中央企业内部和外部各市场参与主体,破除行业垄断和保护主义,完善企业内控监督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坚持竞争择优。
广泛搜寻供应资源,充分激活市场竞争,以性能价格比最佳、全生命周期综合成本最优为目标,优选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商。
(四)坚持协同高效。
整合内外部资源,推动供应链上下游协作,助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集约高效、合作共赢,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二、合理选择采购方式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明确规定必须采取招标方式采购的项目,中央企业应当严格执行。
310 豫投纪[2012]310号关于印发《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和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1
![310 豫投纪[2012]310号关于印发《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和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1](https://img.taocdn.com/s3/m/6ca2edc00508763231121226.png)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文件豫投纪…2012‟310号关于印发《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和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团各部门、各控股企业:为加强对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招标和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和采购行为,保障招标和采购活动依法进行,促进廉政建设,投资集团修订了《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监督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原豫投纪…2009‟272号《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和采购监督管理办法》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附件: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和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招标和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和采购行为,保障招标和采购活动依法进行,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和《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投资集团本部及控股企业自行组织或委托社会中介组织承办的所有招标和采购活动,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以及投资集团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第三条招标和采购监督活动坚持依法合规、分级管理、分级监督的原则,招标单位和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工程、货物、服务以及招标、采购等术语的定义与《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和《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法》一致。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投资集团纪检监察部门是投资集团系统招标和采购监督活动的综合管理部门。
投资集团纪检监察、综合招标管理、项目管理以及控股企业纪检监察等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行使对招标和采购活动的监督职能,受理投诉举报,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第六条各级监督部门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招标和采购活动监督约束机制;(二)组织审查招标和采购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文件,对其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进行监督;(三)组织监督检查招标和采购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四)组织监督检查招标和采购过程中各方当事人的行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五)组织监督检查招标和采购结果的执行情况;(六)督促有关部门在招标和采购活动中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七)协调解决招标和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八)组织查处招标和采购活动中的违规违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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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公司采购管理规定的通知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中铁山桥采购〔2015〕104号关于印发《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团公司各单位:《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经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设备备件需求计划表2.三类物资需求计划表3.办公用品需求计划表4.自采申请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12月23日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采购行为,加强采购管理和成本控制,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采购管理体系,保护集团公司权益,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和精细化管理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充分利用ERP系统、集采招标平台为手段,以保证质量适用为前提,以降本增效为目的,以价格合理、交货及时、服务良好、防止积压为重点,做到阳光采购、保证供应、降低成本。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部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
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采购管理部门和职责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采购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分管采购的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归口管理采购单位的第一管理者担任,各业务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采购管理领导小组职责如下:(一)统筹推进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工作。
(二)研究审定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三)审定集团公司采购策略,指导战略采购的推进实施。
(四)审定集团公司年度采购管理指标及考核结果。
(五)定期听取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重大事项。
第五条集团公司采取集中采购管理模式,必要时可委托有关单位进行采购。
采购管理部负责建立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管理体系,负责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并负责向上对接股份公司集中采购业务。
第六条集中采购业务范围包括:物资、设备及其备件、道岔配件与外购件、生产用工业气体、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需要集中采购的物品等。
第七条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部的主要职责(一)负责集中采购招标平台和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和运用,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集中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
(二)根据集团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负责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单位进行采购需求对接,编制采购计划,按计划实施采购。
(三)负责在保障生产经营正常的基础上,组织做好物资均衡供应工作,保证采购物品及时保质保量到货,并负责提供质量证明书等相关资料。
(四)负责对相关供应商的动态管理,负责相关供应商档案库的建立、准入和考核评价。
(五)负责采购环节应付账款的对账,会同财务部与供方协商使用赊购、商业票据、付款周期等,编制采购资金支付计划。
(六)对于应急采购、工地现场采购。
按第八条规定视具体情况可委托相关单位进行采购,并负责监督把关。
(七)负责牵头组织相关管理部门组成督导检查组,定期对各单位采购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第八条集团公司其他相关单位采购职责(一)全资子公司1.全资子公司自揽合同。
主材(钢材、焊材、油漆)以外的物资全部自行采购,由本单位制定和执行内部审批程序;2.承揽集团公司的合同。
主材以外的一次性采购金额30万元及以下的由全资子公司自行采购,由本单位制定和执行内部审批程序;主材以外一次性采购金额超过30万元的,由采购管理部统一采购。
全资子公司可以提出《自采申请》(见附件1),采购管理部可视情况同意委托采购,并报分管采购的副总经理批准实施。
全资子公司需积极与采购管理部保持紧密联系,充分利用好采购管理部的资源渠道,力争以最优惠的价格保证资源供应,充分发挥集中采购的批量优势,减少流通环节,降低采购成本。
(二)国内项目部。
采购管理部根据生产急需或价格优势,可以委托项目部对产品主材(钢材、焊材、油漆)外的物资代为采购。
项目部需提前申请,经生产工程部审核,报采购管理部审批后实施。
(三)国外项目部。
按《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四)集团公司相关管理部门的集中采购管理职责按照集团公司《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价格管理办法》、《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职责分工执行。
(五)委托采购的相关单位应严格按《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价格管理办法》、《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从事采购管理的业务人员必须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后,方可代表集团公司并按照集团公司授权范围签订采购合同。
第三章采购计划编制第十条采购管理部每月组织汇总、编制《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计划》,报送集团公司分管采购的副总经理。
(一)道岔产品采购管理部依据集团公司下发的《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月度生产作业计划》、《道岔定额》以及相关技术资料并结合库存情况,编制道岔产品材料和外购件采购计划。
与集团公司自制产品交叉的生产备品备件由生产工程部编制计划,由采购管理部负责采购。
其中《钢轨采购计划》由采购管理部会同生产部门、营销部门,根据生产需求、道岔市场预测和钢轨库存情况进行编制。
(二)钢结构产品采购管理部依据集团公司技术中心钢结构制造工艺研究院下发的项目备料单以及生产工程部下发的项目施工制造网络计划进行采购。
(三)机械产品机械开发部负责编制机械产品《材料定额明细表》和《外购件明细表》,每月25日前报采购管理部。
(四)设备资产管理部负责依据年度生产经营预算进度要求编制设备季度和月份采购计划,每月25日前报采购管理部。
(五)设备备件集团公司所属各部门、车间、分公司、全资子公司、项目部负责编制本单位的《设备备件月度需求计划表》(见附件2),经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后每月25日前提报采购管理部,采购管理部根据库管部门提供的库存情况进行汇总、编制《设备备件月度需求计划表》。
(六)消耗材料等三类物资集团公司所属各部门、车间、分公司、全资子公司、项目部负责编制本单位的《三类物资月度需求计划表》(见附件3),经本单位第一管理者签字后于每月25日前报采购管理部,采购管理根据库管部门提供的库存情况进行汇总、编制《三类物资月度需求计划表》。
(七)办公用品集团公司所属各部门、车间、分公司、全资子公司、项目部负责编制本单位的《办公用品月度需求计划表》(见附件4),并经归口管理部门批准后于每月25日前报采购管理部,采购管理部结合库存情况进行汇总、编制《办公用品月度需求计划表》。
(八)汽、柴油集团公司厂内机动车辆及生产用汽、柴油由采购管理部统一采购,由储运车间负责储存和管理。
其他用汽、柴油由各单位自行采购。
各单位应于每月25日前提出汽、柴油需求计划,逐项注明油品的名称、材质、数量、需求日期等要求,经本单位第一管理者签字后报送采购管理部。
第十一条全资子公司需采购管理部进行采购的物资,使用单位应于每月25日前提出需求计划并附《领料单》,经本单位第一管理者签字后报采购管理部。
第十二条《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计划》一经批准,应严格按计划实施采购。
由于客观情况确需变更采购计划的,由各需求单位根据采购类别填报相应《应急需求计划表》(见附件2、3、4),并说明急需原因,经本单位第一管理者签字后报采购管理部安排采购。
超计划采购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由采购管理部部长批准后实施;3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由集团公司分管采购的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100万元及以上的,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为降低采购成本而实施的战略储备性采购计划,需经集团公司分管采购的副总经理审核,呈报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四章采购方式第十四条集团公司主要采购方式分为战略采购、招标采购、电子商务平台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比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内部采购。
第十五条战略采购是指集合内部需求,通过与行业领先或对市场有重要影响力的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实现供需双方互惠共赢、提高核心竞争力的一种高层次采购业务模式。
战略采购适用于对企业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大宗、通用、重要或市场稀缺的少数产品或服务。
第十六条电子商务平台采购是指采购单位在电子商务平台发布采购需求,组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多轮次报价、竞价,以最低报价成交的采购方式。
电子商务平台采购适用于标准化程度高、有一定采购批量、市场竞争充分的产品或服务。
第十七条招标采购是指按《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程序进行的采购。
招标采购适用于技术标准明确、市场竞争充分、采购规模较大的产品以及按业主规定要求招标采购的产品或服务。
第十八条框架协议采购是指集合内部需求,通过公开竞争、谈判等方式确定少数有质量、价格、服务优势的供应商,签订一揽子采购框架协议,并在协议项下执行订单操作的一种采购业务模式。
框架协议采购适用于技术要求相对统一、采购频次高、能形成一定采购批量、供求市场相对稳定的产品或服务。
第十九条比价采购。
对于不具备执行上述四种采购方式的实行比价采购。
在比价采购的合同中,应附至少三家供应商的报价单。
报价单要工整清晰,不得污损,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内容包括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品牌、单价、总价、运费承担、税率情况、联系人电话等。
第二十条具有下列情况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独有技术、专利或与单一厂家联合开发,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
技术部门出具书面报告(含价格)并经该部门集团公司分管领导签认,报集团公司分管采购副总经理批准后存档,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还需呈报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
(二)技术上要求与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配套服务、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增购配套项目或设备的,且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采购合同百分之十的。
需求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归口管理部门批准后,采购管理部实行采购。
(三)发生不可预见紧急情况,需要应急采购。
由需求单位在7日内补充书面报告说明原因,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由采购管理部部长批准实行采购,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需呈报集团公司分管采购副总经理批准,金额超过300万元及以上的还需呈报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
(四)指定供应商的采购。
是指由业主或者总包单位在招标文件或者总包合同中,规定分包商或联合投标或为提高集团公司投标竞争力进行的采购或分包预招标或议标确定的合同。
由指定部门书面说明(含价格)并经该部门集团公司分管领导签认,报集团公司分管采购副总经理审批,并呈报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一条内部采购。
集团公司内部产品和服务纳入集团公司集中采购范围,可以直接签订合同优先采购。
供需双方在集团公司归口管理部门和经济运行部的指导和协调下确定采购供应价格。
第五章采购合同签订、审批、履行第二十二条采购管理部业务人员必须与经过评审合格,列入《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档案库》中的供方签订采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