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教师工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工资怎么涨
最新2020教师薪资对照表

2020教师薪资对照表工资涨幅计算方法:(岗位工资+薪级工资)*10%-年度考核奖金(第十三个月工资)=本次调资的涨幅注:薪级工资的查询方法是查薪级工资套改表任职年限档下的与工龄的交叉点得到多少级,再回查“二、薪级工资”中该级的标准是多少元。
一、岗位工资(元)中学高级教师(副高职称)岗位为七级(930元) 中教一级岗位(小教高级)为十级(680元) 中教二级(小教一级)岗位为十二级(590元) 中教三级(小教二级、员级)岗位为十三级(550元)二、薪级工资注:共65级,61-65级工资标准略。
各专业技术岗位的起点薪级工资为一级岗位34级二至四级岗位25级五至七级岗位16级八至十级岗位9级十一至十二级岗位6级十三级岗位1级三、薪级工资套改表教师工资套改说明首先了解一下工资改革后构成部分:一、岗位工资这部分所聘职称岗位工资,教师属于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分为员级(小二、中三或未定级)、助理级(小一、中二、助教)、中级(小高、中一、讲师)、副高级(中高、副教授)、高级(教授)等,根据职称可以从套改表岗位工资栏目中直接查出。
二、薪级工资这部分工资中差别最大的,与教龄、大专以上的学龄时间、职称任职时间有关,也是查对的,1、计算:任职时间:2006-?(职称聘任时间)+1注:这里职称聘任时间一般为最高聘任时间”套改年限:2006-参加工作年份+1[+大专以上的学龄(在校)时间-间断工龄]2、根据以上计算得出结果,在职称任职年限时间段与套改年限横竖交叉点找出相应的数字,即为薪级工资档次,从表中找到该档工资额就是薪级工资。
上面两项为国家标准,是基本工资,也是这次工改变化部分。
附:1)、工资套改标准对照表2)、薪级工资查询表本次工改基本工资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100%+10%)其中10%是针对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基础上,再增加总数的10%)用工改后的基本工资-工资前两项(职务工资、津贴)之和,所得差额即为此次调整后增加的工资。
2020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方案

2020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方案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面向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公开招考。
应届毕业生指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20年、2020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20年底或2020年初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在这方面,多项改革已有部署。
比如养老改革。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是养老并轨“一个统五个同步”基本思路中最吸引眼球的一条。
在推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适当提高基本工资标准,以尽可能使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个人缴费后的当期收入不降低,为顺利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创造条件,是此轮工资调整的主要特点之一。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办法从2020年10月1日起,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
调整后,职务工资标准由现行的340元至4000元分别提高到510元至5250元;级别工资各级别起点标准由现行的290元至3020元分别提高到810元至6135元,其他各级别工资档次标准相应提高(调整后的工资标准见附表1)。
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后,规范津贴补贴标准相应减少(各职务层次减少额度见附表3),严格按纳入基本工资后剩余的额度执行。
在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同时,适当调整机关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工资标准,同事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技术等级(岗位)工资(调整后的工资标准见附表2)。
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工资三年一调-教师资格考试.doc

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工资三年一调-教师资格考试近日,李克强总理再次明确强调,广大基层公务员的工资调整方案必须尽快落实到位,而教师等事业单位的工资调整也在紧锣密鼓的推进,教师的工资应该采用“教龄+其他+绩效”动态评价三元结构体系。
只有这样,才能激励教师的专业发展,让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变为现实。
今年年初,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国务院已经下发了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的三个方案。
具体来看,本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普涨,重点是向基层倾斜。
像公务员中最低级别的办事员,基本工资标准是由630元提至1320元;事业单位中最低级别的工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分别由610元、630元、3150元,提升至1280元、1320元、6940元。
中小学教师、医院护士的基本工资标准提高10%。
此外,不同级别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费也都有提高。
一、基本工资办事员2800元;科员3000元;副科级3100元;正科级3300元;副处级3600元;正处级4000元;副厅级4400元;正厅级5000元;副部级5500元;正部级6000元。
办事员三周年按科员对待;科员五年按副科级对待;副科级十周年按正科级对待;正科级十周年按副处级对待;副处级十周年按正处级对待;正县级十五周年按副厅对待;副厅级二十周年按正厅级对待;初次套改以累计年限对应的职务待遇确定基本工资。
二、工龄工资每年60元,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
三年一调。
三、奖励工资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发,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继续发放。
三年一调。
四、补助工资1、车补,随工资每月发放,标准=基本工资÷5,逢一进十。
2、取暖补助,一年发放一次,标准=基本工资÷3,逢一进十。
3、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顾不至每日扣发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0元。
三年一调。
教师工资改革:2020年最新教师工资套改标准出炉

教师工资改革:2020年最新教师工资套改标准出炉教师工资套改标准表为了切实解决乡村教师当前所面临的种种问题,国务院办公厅于今年6月1日颁布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20—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中提到“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其核心就是要增加教师工资。
但如何增加?调研组建议如下:一是优化教师工资结构。
建议将70%的绩效工资与职称脱钩,与岗位工资合并,作为基础性工资;取消扣除30%的绩效工资的做法,将这部分金额独立,设为“绩效奖励金”,在有条件的地方增加“绩效奖励金”预算,奖励奋战在一线讲坛上的教师,劳者多得。
二是建议增加教龄补贴,3-10元的教龄补贴将使老教师寒心。
切实落实《计划》中“对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的教师予以表彰”和“鼓励”。
三是“国标”工资(包括岗位工资、10%工资和薪级工资)继续由中央统筹,我们建议各项补贴、绩效奖励金由市(地级市)一级或更高级的教育主管部门来统筹,确保同一地区(地级市)之内统一等量,有利于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教育公平。
教师的收入教师收入由:基本工资、教龄工资、绩效工资、特优津贴等构成。
1.基本工资:教师按照教师资格定:小学教师3000元,初中教师3500元,高中教师4200元,大专教师4800元,大学教师5500元。
(随国民经济增长)2.教龄工资(含工龄):每年80元,随着教龄增长。
工龄工资的实行这不但是对老教师的照顾问题,更重要的是鼓励终身从教的思想,有利于教师队伍的建设和教师队伍的稳定。
3.课时工资:课时补贴按照实际上课按劳取酬原则,主要是鼓励教师多代课,特别是年轻教师精力充沛,他们多代课,并得到应有的报酬,不但是心理的安慰,也是对他们的鼓励。
4、绩效工资:学期和学年奖金(取代职称工资)。
这部分奖金,只能占工资的10%左右。
大家推荐竞比实绩,每学期学年评,不终身制。
每个老师积极努力年年有希望,主要是激励工作出成效,优质优得,不但要激励多代课,更要激励上好课。
2020年教师工资标准调整表

2020年教师工资标准调整表
2020年义务教育教师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为:每月1675 元至6665 元,薪级工资标准为每月288 元至7989 元(调整后的工资标准见附表4)。
2020年事业单位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为:
专业技术人员:由每月1390元~4850 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510 元~6010 元,管理人员由每月1390 元~4770 元提高到每月1510 元~6910 元,工人由现行的每月1360 元~2010 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480 元~2250 元。
(详情见下表)
薪级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由每月215元~6355 元分别提高到每月260 元~7204 元,工人由每月185~2047 元分别提高到每月225 元~2232 元。
(详情见下表)。
2020事业单位涨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

2020事业单位涨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事业单位是指从事社会公益服务业务的非营利社会团体、组织。
服务内容包括增进社会福利,满足社会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方面。
事业单位不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其工作成果与价值不直接表现或主要不表现为可以估量的物质形态或货币形态。
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的,事业单位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是国家机构的分支。
7月13日消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13日说,按照工作计划,今年将会拿出延迟退休方案,但还需要履行审批程序,然后适时向社会公布。
这项政策有三方面原则:第小步慢走,逐步到位;第区分对待,分步实施;第事先预告,做好公示。
那么今年事业单位涨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是怎样的呢?(一)正常增加薪级工资从2020年7月1日起,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二)岗位变动人员工资调整办法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后,从变动的下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
岗位工资按新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由较低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高等级的岗位,原薪级工资低于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执行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第二年不再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原薪级工资达到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薪级工资不变。
三等:河北、湖南、云南、山西、福建、河南、湖南等省份,这些省虽然经济不是太发达,但每次涨工资,国家都给予拨款帮助,平均月收入应该在1200元左右。
对于《条例》中提出的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人社部方面对外的解释是,《条例》的实施,并不意味着就已经开始给事业单位人员涨工资,是外界对《条例》的误读、误传,但前述人社部专家给出的分析是,现在事业单位涨工资已经有了法规保障,只是涨工资的时间要等到更具体的政策出台之后。
由较高等级的岗位调整到较低等级的岗位,薪级工资不变。
在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之间变动的,薪级工资按新聘岗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
2020教师工资改革:教师工资三年一调 将提高10%

2020教师工资改革:教师工资三年一调将提高10%2020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教师工资三年一调基本工资标准将提升10%李克强总理再次明确强调,广大基层公务员的工资调整方案必须尽快落实到位,而教师等事业单位的工资调整也在紧锣密鼓的推动,教师的工资应该采用“教龄+其他+绩效”动态评价三元结构体系。
只有这样,才能激励教师的专业发展,让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变为现实。
教师工资改革最新消息今年年初,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国务院已经下发了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的三个方案。
具体来看,本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普涨,重点是向基层倾斜。
像公务员中最低级别的办事员,基本工资标准是由630元提至1320元;事业单位中最低级别的工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分别由610元、630元、3150元,提升至1280元、1320元、6940元。
中小学教师、医院护士的基本工资标准提升10%。
此外,不同级别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费也都有提升。
教师加工资最新消息:小学教师工资调整1基本工资办事员2800元;科员3000元;副科级3100元;正科级3300元;副处级3600元;正处级4000元;副厅级4400元;正厅级5000元;副部级5500元;正部级6000元。
办事员三周年按科员对待;科员五年按副科级对待;副科级十周年按正科级对待;正科级十周年按副处级对待;副处级十周年按正处级对待;正县级十五周年按副厅对待;副厅级二十周年按正厅级对待;初次套改以累计年限对应的职务待遇确定基本工资。
2工龄工资每年60元,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
三年一调。
3奖励工资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发,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继续发放。
三年一调。
4补助工资1、车补,随工资每月发放,标准=基本工资÷5,逢一进十。
2、取暖补助,一年发放一次,标准=基本工资÷3,逢一进十。
黑龙江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黑龙江教师工资改革方案出炉.doc

2019年黑龙江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黑龙江教师工资改革方案出炉黑龙江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黑龙江教师工资改革方案出炉更新:2018-12-11 09:04:02教师涨工资最新方案教师涨工资由基本工资、教龄工资、绩效工资、特优津贴等构成。
教师涨工资的最新方案,教师涨工资具体细节如下:教师涨工资——基本工资教师按照教师资格定:小学教师3000元,初中教师3500元,高中教师3800元,教师4100元,大学教师4500元。
(随国民经济增长)教师涨工资——教龄工资(含工龄)每年60元,随着教龄增长。
工龄工资的实行这不仅是对老教师的照顾问题,更重要的是鼓励终身从教的思想,有利于教师队伍的建设和教师队伍的稳定。
教师涨工资——课时工资课时补贴按照实际上课按劳取酬原则;主要是鼓励教师多代课,特别是年轻教师精力充沛,他们多代课,并得到应有的报酬,不仅是心理的安慰,也是对他们的鼓励。
教师涨工资——绩效工资学期和学年奖金(取代职称工资)。
这部分奖金,只能占工资的10%左右。
大家推荐竞比实绩,每学期学年评,不终身制。
每个老师积极努力年年有希望。
主要是激励工作出成效,优质优得,不仅要激励多代课,更要激励上好课。
教师涨工资——特优津贴全体教师公认的特别优秀教师,无名额限制,县市以上部门高标准考核认定,象领国务院津贴领县/市政府津贴,不终身制。
主要是对那些在教育教学工作在有特殊研究成果,并得到很好的推广,对一所学校或一个地区的教育有一定的影响作用的教育及教学方法,可根据影响范围的大小确定等级,或者说是以国家及,省级,地市、县确定不同的标准,使那些有才华的教师得到应有的报酬,真正起到激励作用。
教师涨工资——山区补贴农村和边远地区的教师,另外给与补贴,应该是工资35%。
正如国家干部下乡补贴,越偏僻地区,补贴越高,不终身制,离开就没有。
取消中、小学教师职称工资目前教师工资以职称取酬,由于学校中、高级职称有名额限制的,特别是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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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教师工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工资怎么涨2015年最新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是什么?近日,李克强总理再次明确强调,广大基层公务员的工资调整方案必须尽快落实到位.除公务员外,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也在有条不紊的进行.其中教师涨薪是一大重点.据悉,教师的工资应该采用“教龄+其他+绩效”动态评价三元结构体系.只有这样,才能激励教师的专业发展,让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变为现实.今年年初,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国务院已经下发了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的三个方案.具体来看,本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普涨,重点是向基层倾斜.像公务员中最低级别的办事员,基本工资标准是由630元提至1320元;事业单位中最低级别的工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分别由610元、630元、3150元,提升至1280元、1320元、6940元.中小学教师、医院护士的基本工资标准提高10%.此外,不同级别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费也都有提高.教师加工资最新消息:小学教师工资调整1基本工资办事员2800元;科员3000元;副科级3100元;正科级3300元;副处级3600元;正处级4000元;副厅级4400元;正厅级5000元;副部级5500元;正部级6000元.办事员三周年按科员对待;科员五年按副科级对待;副科级十周年按正科级对待;正科级十周年按副处级对待;副处级十周年按正处级对待;正县级十五周年按副厅对待;副厅级二十周年按正厅级对待;初次套改以累计年限对应的职务待遇确定基本工资.2工龄工资每年60元,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三年一调.3奖励工资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发,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继续发放.三年一调.4补助工资1、车补,随工资每月发放,标准=基本工资÷5,逢一进十.2、取暖补助,一年发放一次,标准=基本工资÷3,逢一进十.3、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顾不至每日扣发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0元.三年一调.4、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享受山区补助,标准=基本工资÷10,按月发放,三年一调.5、地区差别补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区差别工资.除养老、医疗补助按现行政策执行外,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一切现行补助全部废止.5新参加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确定方法高中、技校、中专以办事员确定;大专以科员确定;本科以副科级确定;硕士以正科级确定.6退休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退休生活费退休前工资×80%.三年一调.2015年,在落实好“两免一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城市免学杂费等各项政策基础上,中央财政继续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关政策,进一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并于近期下拨了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305.8亿元,比2014年增加约80.9亿元,增长6.6%.主要政策调整情况:一是提高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单位面积补助标准.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适当提高中西部地区校舍维修改造单位面积补助标准,即:中部地区每平方米由600元提高到800元,西部地区每平方米由700元提高到900元,在此基础上对高寒高海拔地区提高补助标准;继续对东部地区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支持.同时,继续安排资金支持中西部地区地级市城乡结合部学校和连片特困地区以外其他困难地区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以及遭受特大自然灾害省份尽快恢复重建毁损学校.二是扩大“特岗计划”实施范围并适当提高工资性补助标准.从2015年起,扩大“特岗计划”实施范围,将连片特困地区以外的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纳入政策覆盖范围.同时,从2014年10月1日起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标准,年人均西部由2.7万元提高到3.1万元、中部由2.4万元提高到2.8万元.同时,中央财政要求各地按分担比例足额落实地方资金,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加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合规和有效,严禁虚列虚支、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滞留中央补助资金.对于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5)政治工作人员参照同级行政人员工资标准执行.(6)其它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工资标准,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各有关主管部门同类人员的职务工资标准执行.2.基础工资、工龄津贴、奖励工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执行.(三)高等学校的工人,原则上执行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人的结构工资制及其工资标准.生产性工人岗位(技术)工资标准,由学校参照国家机关工人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标准表,结合学校的特点拟定,但需报经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二、实施工资改革的补充规定(一)各校要按教育部制定的编制标准的暂行规定,核定编制,定编定员.并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教育部对教学人员、科研人员和其它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名称系列有关规定、职责范围、人员结构比例、人数限额,提出具体要求.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调整,明确职务,制定岗位责任制,建立考核制度.(二)教学人员中凡按照一九六○年国务院《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及其确定提升办法的暂行规定》和一九八二年教育部《关于当前贯彻执行〈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在一九八三年九月一日以前已经确定有教师职务并且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一律按其职务领取相应的职务工资.(三)高等学校正副院(校)长的最低职务工资标准,要根据学校规模大小、专业设置数量和有权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专业点的情况确定,地方所属高等学校,由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教(教育)厅(局)提出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中央部属高等院校,由主管部门审批.一般院(校)正副院(校)长,可执行正副院(校)长五级职务工资标准;少数院(校)正副院(校)长可执行正副院(校)长六级职务工资标准.研究生院正副院长、教务长、总务长的职务工资标准,根据干部主管部门批准的职级待遇,可以执行副院(校)长或处长的职务工资标准.(四)高等学校的党委书记、副书记,分别执行院(校)长、副院(校)长的职务工资标准;系级或相当系的单位专职党总支书记,执行处长或副处长的职务工资标准.(五)教师兼任相当副科长以上领导职务,实行任期制的,职务工资按所担任两种职务工资高的一种确定.(六)教职员调到“老、少、山、边、穷”地区和条件特别艰苦地区做教育工作的,待遇从优.(七)高等学校派往国外学习人员中的国家正式职工,凡属一九八五年六月三十日在册的,列入这次工资制度改革范围,新定工资发放期限,按国家对出国学习人员有关规定办理.(八)建立学校基金的高等学校,根据国家规定,由主管部门核定其收入分成的比例和各项基金的比例.用于奖励基金的只能是一少部分,多发的奖金按规定缴纳超限额奖金税.(九)高等学校附属中学、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工资制度改革,随同教育部门办的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制度改革一起进行,执行同一的工资标准,增加的工资从一九八五年一月一日起发给,其中由四类工资区提高到五类工资区增加的工资,从七月一日起发给.其它附属事业单位均和高等学校校本部工资制度改革同时进行,增加的工资从一九八五年七月一日起发给.(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教、教育厅(局)可以依照本方案,在不高于本方案职务工资标准的原则下,制定适合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含部属高等学校)教职工工资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审核,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抄送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高等专科学校行政人员的职务名称和职务工资标准,可参照“高等专科学校行政人员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参考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中央部门所属高等专科学校,应执行当地政府制定的工资标准.(十一)高等学校教职工工资制度改革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工资制度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工资制度的改革,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关于实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现结合中等专业学校的情况和特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一)职务名称1.教学人员.按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教员的职务分列.2.其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按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职务名称系列分列.3.行政人员.按正副校长,正副科长(主任)、科员、办事员的职务分列.(二)教职员的结构工资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和奖励工资四个部分组成.教师同时实行教龄津贴.1.职务工资.教职员按照职务分列工资等级,一职数级,相近职务之间工资额上下交叉.(1)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见附表一).(2)中等专业学校行政人员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见附表二).政治工作人员参照同级行政人员工资标准执行.(3)其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工资标准,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有关主管部门同类人员职务工资标准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参照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标准,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2.基础工资、工龄津贴、教龄津贴和奖励工资,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执行.(三)工勤人员.原则上执行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人的结构工资制.生产性工人的岗位(技术)工资标准,由学校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改革方案》附表三《中央、省和省辖市国家机关工人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标准表》,结合学校特点拟定,也可以实行企业同工种的工资制度.但需报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资改革办公室批准执行.二、实施工资改革方案的补充规定(一)各校要按教育部或学校主管部门提出的编制标准核定编制,定编定员;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度.(二)教学人员和其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要保持合理的结构比例,各类人员的职务结构比例由各部门、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报经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三)各类学校毕业生分配到“老、少、山、边、穷”地区和调入上述地区从事中专教育工作的,待遇从优.(四)教师进修学校教职工,执行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工资标准及有关津贴.(五)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工资改革增加的工资额,不包括教龄津贴在20元以内的,一九八五年一次发给,超过部分从一九八六年七月起再增加上去.教龄津贴从一九八五年七月起发给.(六)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未按教育部规定的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称确定职务的,在执行新工资标准时,暂按现行工资额就近套级;新的职务系列、人员结构比例和人数限额经国务院批准后,再按附表一的职务工资标准执行.(七)教师兼任副科长以上行政职务,实行任期制的,职务工资按教师和行政人员两种职务工资中较高一种确定.(八)中等专业学校派往国外学习人员中的国家正式职工,凡属一九八五年六月三十日在册的,列入这次工资制度改革范围.新定工资发放期限,按照国家对出国学习人员有关规定办理.(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中等专业学校工资制度改革的实施细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审核,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抄送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制度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制度的改革,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关于实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现结合中小学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制度改革方案适用范围(一)普通中学(包括职业中学、农业中学、盲聋哑中学、工读学校.以下简称中学).(二)小学(包括盲聋哑小学,弱智儿童学校.以下简称小学).(三)幼儿园.二、教职员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一)职务名称1.教学人员.中学按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四级分列.小学按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四级分列.幼儿园教师职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中小学教师职务系列俟国务院批准后,经过试点逐步实行,并领取相应的职务工资.2.行政人员.中小学按正副校长、正副教导主任、正副总务主任、职员的职务分列.幼儿园行政人员职务名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二)结构工资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和奖励工资四个部分组成.教师同时实行教龄津贴.1.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的职务工资标准,暂按《改革方案》中附表六、七的“中学教师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小学教师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执行,并按《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的办法套改新工资标准.俟教师确定新的职务后,再按规定排列各个职务的工资标准下达执行.2.行政人员的职务工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改革方案》附表九《县(市)、区(乡)国家机关行政人员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和中小学教师工资标准制定.教师兼任行政领导工作的,可以按教师的职务确定职务工资.3.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工资,参照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职务名称系列的职务名称、工资标准执行.4.基础工资、工龄津贴、教龄津贴和奖励工资,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执行.保育员和工勤人员,执行国家机关工人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标准和有关规定.三、实施工资改革方案的补充规定(一)这次工资制度改革,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厅(局)要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提出中小学教职工的编制标准,制定各类人员的职责规范人员结构比例和人数限额,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再结合各校的实际情况,分别下达不同的编制、教学人员的结构比例和人数限额.各校要根据这些要求,核定编制,定编定员,明确每个工作人员的职务,制定岗位责任制,建立考核制度.(二)中小学教师按新职务的规定,确定职务后,领取相应的职务工资.在一九八六年七月一日以前确定职务(或业务等级)的,从一九八五年一月一日起发给.但一九八五年增加工资的限额,应按《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三)中小学的班主任津贴、特级教师津贴,按原规定继续发给.(四)各类学校毕业生分配到“老、少、山、边、究”地区和调入上述地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教职员,待遇从优.(五)工读学校的教师等现行的补贴,按原规定继续发给.盲聋哑学校的教师(包括校长、教导主任等),可按原规定发给本人基础工资加职务工资之和的百分之十五的补贴费.弱智儿童学校的教师也可按此规定执行.如不从事工读、盲聋哑和弱智儿童教育工作,从第二个月起停发补贴费.(六)新参加工作的各类学校毕业生,其见习期、见习期间的临时工资待遇以及见习期满后应确定的职务和职务工资,均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其中新参加工作的中专、高中毕业生,分配任中学教师的,见习期满后,先按基础工资加职务工资之和58元的标准定级,经考核合格正式评定教师职务后,进入最低一级工资64元的标准.幼儿园保育员转正定级时,按卫生部规定的护理员的转正定级工资标准执行.(七)中小学教师工资改革增加的工资额,不包括教龄津贴在20元以内的,一九八五年一次发给,超过部分从一九八六年一月一日起再增加上去.教龄津贴从一九八五年一月起发给.(八)民办教师的待遇问题,应根据国发(1984)174号《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的原则精神,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九)厂、矿企业办的中小学教职工的工资改革,随同本企业职工工资改革同步进行.(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局)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中小学的特点,制定教职工工资改革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征求教育工会的意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审核,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并抄送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十一)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改革工作,事关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各级学校领导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发挥工会的积极作用,秉公办事,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对营私舞弊或打击压制教师以及各种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教师教龄津贴的若干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关于实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关条文,现对教师教龄津贴的实施作如下规定:一、教师教龄津贴执行范围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技工学校、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农业中学、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弱智儿童学校和幼儿园的公办教师,均可实行教龄津贴.从事教师工作满二十年,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调离教师工作岗位,仍在学校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以及从事教师工作不满二十年,调任学校行政工作并继续兼课的人员,也可以实行教龄津贴.二、教龄津贴标准教龄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每月三元;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每月五元;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每月七元;满二十年以上的,每月十元.三、教龄即教师直接从事学校教育工作的年限教龄计算办法:1.上述学校的教师或中小学专职少先队辅导员等直接从事德、智、体、美教育的工作年限,计算为教龄.2.由各级各类学校调入上述学校的教师,原专职从事教师工作的年限可与调入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教龄.3.民办教师或长期顶编代课教师转为上述学校公办教师后的教龄计算,应按其工龄计算的有关规定办理.4.曾在冤假错案间断教育工作,现已平反纠正,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教师,其间断的时间,可心计算为教龄.5.在历次政治运动中,曾在职带薪下放的教师,其间断教育工作时间,可计算为教龄.6.教师连续病休超过六个月的时期不计算教龄.四、领取教龄津贴的教师调离上述学校后,教龄津贴即行取消五、民办教师是否实行教龄津贴制度,由和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局)可根据上述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并抄报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