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粉尘监测规定
矿井粉尘检测制度

矿井粉尘检测制度
为了加强粉尘的防治与管理,做好作业场所的粉尘检测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粉尘,保护好职工的身体健康,根据2023年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1、通风科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测尘人员和测尘仪器,进行矿井粉尘总尘浓度测定、呼吸性粉尘的采样工作。
2、通风科应根据测定的矿井粉尘浓度实际状况,及时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严格控制矿井粉尘浓度在2023年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安全浓度范围以内。
3、对矿井生产性粉尘进行检测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总粉尘: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地面每月测定1次。
(2)呼吸性粉尘:呼吸性粉尘浓度每月测定1次。
(3)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少于3个。
(4)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
4、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分散度每半年必须经具备资质单位进行测定,并将测定结果进行公示。
5、测尘员应严格按规定进行检测,并将测定记录填入台帐,月
底前向通防副总、总工程师及时上报测尘报表,否则,每少报或迟报一次对测尘员罚款200元。
粉尘测定

各矿井:为认真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的规定,规范和加强煤矿作业场所的粉尘监测工作,分析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的危害程度,科学评价作业场所的劳动卫生条件,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煤电公司研究制定了《平禹煤电公司矿井粉尘监测规定》,现予印发,望认真贯彻执行。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为规范和加强煤矿作业场所的粉尘监测工作,分析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的危害程度,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现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等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测尘机构设置(一)各矿井必须设置专职测尘机构,建立粉尘测定实验室和配置专职测尘人员。
专职测尘人员的配备每个采区不少于1人。
(二)测尘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两年以上的井下工龄,并经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能从事测尘工作。
(三)矿通风科负责本矿范围的测尘管理和指导工作。
负责检查测尘人员的工作质量,了解、评价防尘情况,定期公布和上报测尘结果。
作业场所粉尘浓度严重超标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以便采取措施改善作业环境。
(四)粉尘测定实验室按规定配备感量不低于0.0001g的分析天平、烘箱、采样器、气体流量计、秒表(计时器)、干燥器、滤膜等仪器和材料。
(五)使用的粉尘检测仪器仪表,必须具有有效的计量检验合格证。
二、测尘时间(一)作业场所的总粉尘(以下称“全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每半月测定1次),地面每月测定1次。
(二)定点呼吸性粉尘:每月测定1次。
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它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
(三)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和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
采掘工作面有变动时,应及时进行SiO2测定。
(四)采掘工作面每个月应进行1次全工作班连续粉尘(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测定。
三、测尘方法及合格率计算(一)测尘点的选择和布置测尘点应布置在尘源的回风侧粉尘扩散的较均匀地区的呼吸带(井上下作业场所测尘点的选择和布置见附表1)。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575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编辑:XXXXXX查核:XXXXXX时间:XXXXXX矿井粉尘监测规定标准版本矿井粉尘监测规定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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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和加强煤矿作业场所的粉尘监测工作,分析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的危害程度,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现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等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测尘机构设置(一)各矿井必须设置专职测尘机构,建立粉尘测定实验室和配置专职测尘人员。
专职测尘人员的配备每个采区不少于1人。
(二)测尘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两年以上的井下工龄,并经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能从事测尘工作。
(三)矿通风科负责本矿范围的测尘管理和指导工作。
负责检查测尘人员的工作质量,了解、评价防尘情况,定期公布和上报测尘结果。
作业场所粉尘浓度严重超标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以便采取措施改善作业环境。
(四)粉尘测定实验室按规定配备感量不低于0.0001g的分析天平、烘箱、采样器、气体流量计、秒表(计时器)、干燥器、滤膜等仪器和材料。
(五)使用的粉尘检测仪器仪表,必须具有有效的计量检验合格证。
二、测尘时间(一)作业场所的总粉尘(以下称“全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每半月测定1次),地面每月测定1次。
(二)定点呼吸性粉尘:每月测定1次。
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它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
(三)粉尘中游离SiO₂含量和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
采掘工作面有变动时,应及时进行SiO₂测定。
(四)采掘工作面每个月应进行1次全工作班连续粉尘(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测定。
三、测尘方法及合格率计算(一)测尘点的选择和布置测尘点应布置在尘源的回风侧粉尘扩散的较均匀地区的呼吸带(井上下作业场所测尘点的选择和布置见附表1)。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
是指对矿井中的粉尘含量进行监测的规定。
这些规定通常由国家或地方政府制定,旨在保护矿工的健康和安全。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监测方法和技术:规定了矿井粉尘监测的方法和技术,包括采样设备、采样点的选择、样品处理和分析等。
2. 监测频率:规定了矿井粉尘监测的频率,即多长时间进行一次监测,以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粉尘限值:规定了矿井中粉尘的限值,即允许的粉尘含量的最高值。
这个限值通常根据不同矿物的粉尘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来确定。
4. 监测记录和报告:规定了监测结果的记录和报告要求,包括监测数据的保存时间、报告的格式和内容等。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的目的是确保矿工能够在安全的工作环境中工作,减少矿井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率。
同时,这些规定也有助于监测矿井的环境质量,提供数据支持给相关部门进行环境治理和决策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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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粉尘监测规定范本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矿井工人的健康安全,防止粉尘对工人造成的危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煤矿、金属矿、非金属矿等不同类型的矿井,在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排放的监测与管理。
第三条矿井粉尘监测应当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制定合理的监测方案和监测方法,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粉尘污染。
第四条矿井应当建立健全的粉尘监测系统,并配备专业的测试与检测设备,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矿井应当建立健全的粉尘防护设备,并对工人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人对粉尘控制的意识和能力。
第六条矿井应当配备专职的监测人员,定期对生产环境中的粉尘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数据向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章监测要求第七条矿井对生产环境中的粉尘浓度应进行实时监测,确保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限值。
第八条矿井应当对生产环境中的粉尘进行定期监测,以评估工作场所的粉尘污染状况,并及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治理。
第九条矿井应当定期对粉尘监测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第十条矿井应当建立粉尘监测数据的记录和保存制度,对监测结果进行归档和备份。
第三章监测措施第十一条矿井应当加强生产环境的通风设备,保持工作场所的通风畅通,避免粉尘积聚。
第十二条矿井应当规范爆破工作,采取科学合理的爆破方法,最大限度减少粉尘产生。
第十三条矿井应当配备合适的粉尘防护设备,包括防尘面罩、防尘服等,为工人提供全面的防护。
第十四条矿井应当加强对工人的健康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及时发现和报告与粉尘有关的健康问题。
第四章监测报告第十五条矿井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向管理部门提交粉尘监测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监测时间、粉尘浓度、治理措施等。
第十六条矿井应当向工人公示粉尘监测结果,增强工人对自身健康的保护意识。
第十七条矿井应当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提供粉尘监测数据的源数据和监测设备的相关证明。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若矿井违反本规定,导致工人出现粉尘中毒等健康问题,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罚款、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
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和控制矿井粉尘对劳动者的危害。
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监测对象:监测矿井工作面、巷道等工作环境中的粉尘浓度。
2. 监测频率:根据矿井粉尘产生的情况和危害程度,制定监测频率,保证监测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 监测方法:使用合适的粉尘监测设备和方法,如光学法、重量法、干扰法等,进行粉尘浓度的定量测量。
4. 粉尘浓度限值: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矿井中各个工作区域的粉尘浓度限值,不得超过规定的限值。
5. 控制措施:根据监测结果,确定适当的粉尘控制措施,如加强通风、湿法作业、喷雾降尘等,控制矿井粉尘浓度在规定范围内。
6. 监测记录和报告:监测结果应进行记录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以便评估和处理矿井粉尘污染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矿井粉尘监测规定可能会因不同国家、地区和矿山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上仅为一般性的介绍。
在实践中,还应遵循当地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矿井粉尘监测及控制工作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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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粉尘监测规定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1. 前言矿井粉尘是煤矿生产中常见的空气污染物之一,具有空气爆炸、中毒、喉头癌等危害。
为了防范和减轻矿井粉尘的危害,保障工人的健康,矿井粉尘监测规定应运而生。
2. 监测内容2.1 监测范围矿井的矿井巷道、工作面、回风巷、风机站等空气流动部位应进行监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监测点的数量。
2.2 监测指标常规矿井粉尘监测指标包括矿井通风流量、矿井空气中的粉尘浓度(总粉尘、游离二氧化硅、呼吸性二氧化硅、氧化亚铁)、重金属、有毒有害气体(CO、SO2等)等。
3. 取样方法3.1 采样点选择应选择矿井通风流量正常、主要运输大巷煤尘含量较高的地点进行监测。
取样点的高度应在人体吸入口附近,取样点应布置在矿井空气流动的着重点。
3.2 采样器的选择采样器应符合GB 12349-1990《通用空气采样器》标准,采样器的型号应根据监测需要进行选择。
3.3 采样时机和取样方法每个监测周期应在相同时间段进行,同一监测周期内应均匀采样,取样时间不少于4小时。
取样方法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GB 226-2001的要求进行。
4. 分析方法4.1 重金属分析采用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FAAS)进行重金属浓度分析。
4.2 粉尘浓度分析采用激光颗粒物分析器进行粉尘浓度分析。
4.3 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分析采用红外检测法进行CO、SO2浓度分析。
4.4 数据处理和报告按照矿井安全生产一般要求进行数据分析和处理,得出监测报告。
5. 监测记录和报告监测记录和报告应当真实、完整,报告应有监测时间、地点、监测项目、监测结果、分析方法和结论等。
同时,监测记录和报告应具有可查性。
6. 总结矿井粉尘监测规定能够帮助矿井企业及有关部门及时掌握矿井粉尘的变化情况,及时采取合理、有效的控制措施,进一步保障工人的健康,维护矿井安全稳定生产。
矿井粉尘测定、化验制度

矿井粉尘测定、化验制度矿井粉尘是指在矿井开采、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细小颗粒状物质,由于其含有大量的氧化铁、硫酸钙、二氧化硅等成分,对矿工健康造成了巨大危害。
因此,为了保障矿工的健康和安全,在矿井开采、作业过程中必需进行粉尘测定和化验,适时把握矿井粉尘的浓度,实行必要的措施来降低矿井粉尘对矿工健康的危害。
一、矿井粉尘测定1.采样工具和方法采样工具:采纳取样头、气流仪、刷、吸头等工具进行取样。
采样方法:(1)静电沉降法;(2)重力沉降法;(3)抽样法。
2.粉尘浓度的测定粉尘浓度测定方法有:(1)光汲取法;(2)颗粒计数法;(3)荧光分光光度法;(4)热重分析法;(5)红外汲取法等。
3.自动连续测定系统自动连续测定系统重要包括预处理装置、样品收集器、样品输送装置、检测仪器、数据处理和输出系统等。
二、矿井粉尘化验1.样品采纳和处理物料样品的采样是化验质量的关键,采样前应清除样品表面和样品四周环境中的杂质。
样品实行后,应尽快送到化验室进行处理,避开样品的失重、吸湿等情况。
2.化验方法和设备矿井粉尘化验重要采纳ICP法、火花光度法、荧光光度法、原子汲取光谱法、X射线荧光光度法等方法进行分析测定。
化验设备包括:荧光分光光度计、原子汲取光谱仪、XRF、高温燃烧器等。
3.检测指标和评价标准矿井粉尘的检测指标重要包括总粉尘、呼吸性粉尘、石棉粉尘和重金属等,评价标准以国家颁布的GB标准为主。
三、化验质量掌控矿井粉尘化验过程中应严格掌控各环节的质量,确保检测结果的精准牢靠。
实在包括以下方面:1.标准品、空白样品和中心精密样品的使用。
2.校准和试验条件的统一性。
3.订立试验操作规程和程序。
4.试验结果的正确性和精度应符合监督检测要求。
四、数据处理和报告撰写矿井粉尘化验的数据处理和报告撰写是检测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检验检测工作的关键。
数据处理的重要流程包括:样品编号和计量单位确定、数据录入、测定结果分析和处理、精密分析和数据验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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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粉尘监测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
为规范和加强煤矿作业场所的粉尘监测工作,分析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的危害程度,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现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等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测尘机构设置
(一)各矿井必须设置专职测尘机构,建立粉尘测定实验室和配置专职测尘人员。
专职测尘人员的配备每个采区不少于1人。
(二)测尘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两年以上的井下工龄,并经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能从事测尘工作。
(三)矿通风科负责本矿范围的测尘管理和指导工作。
负责检查测尘人员的工作质量,了解、评价防尘情况,定期公布和上报测尘结果。
作业场所粉尘浓度严重超标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以便采取措施改善作业环境。
(四)粉尘测定实验室按规定配备感量不低于0.0001g的分析天平、烘箱、采样器、气体流量计、秒表(计时器)、干燥器、滤膜等仪器和材料。
(五)使用的粉尘检测仪器仪表,必须具有有效的计量检验合格证。
二、测尘时间
(一)作业场所的总粉尘(以下称“全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每半月测定1次),地面每月测定1次。
(二)定点呼吸性粉尘:每月测定1次。
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它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
(三)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和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
采掘工作面有变动时,应及时进行SiO2测定。
(四)采掘工作面每个月应进行1次全工作班连续粉尘(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测定。
三、测尘方法及合格率计算
(一)测尘点的选择和布置
测尘点应布置在尘源的回风侧粉尘扩散的较均匀地区的呼吸带(井上下作业场所测尘点的选择和布置见附表1)。
呼吸带是指作业场所距巷道底板高1.5m作业人员呼吸的地带。
在薄煤层及其它特殊情况下,呼吸带高度应根据实际情况随之变化。
(二)测尘方法
1. 煤矿粉尘浓度(全尘、呼吸性粉尘)、游离SiO2含量和粉尘分散度测定应按GB 5748《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2. GB 5748规定的用采样器进行采样测定的方法为基本方法,如果使用其它仪器或方法(如快速直读测尘仪)测定粉尘质量浓度时,必须以粉尘采样器测得的质量浓度为基准,对测定的数据进行换算,换算后的数据方可上报。
3. 不具备测定游离SiO2含量和粉尘分散度条件的单位,可按规定采样后,送集团公司通风实验室或其它有测定条件的单位测定。
(三)测尘合格率计算
1. 按以下原则计算全矿井测点数N
(1)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迎头按以下工序计算测点
①炮采面:打眼、放炮、回柱放顶、多工序作业、其它工序(浓度取其平均值)5个测点。
②炮掘面:打眼、放炮、多工序作业、装岩(机械或人工)、其它工序(浓度取其平均值)5个测点。
(2)转载点测尘点:按巷道长度计算,不足1000m的巷道,取各转载点粉尘浓度的平均值作为一个测点。
大于1000m 的巷道作为两个测点。
(3)主要峒室:包括材料库、配电室、水泵房、机修室等都作为单独一个测点。
2. 按以下方法计算测尘合格率
X=(M/N)×100%式中 N---实测粉尘点数(个);
M---合格粉尘测点数(个)。
指实测粉尘浓度符合煤矿粉尘浓度卫生管理标准的测点总数。
《煤矿安全规程》第七百三十九条规定的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总粉尘、呼吸性粉尘)浓度标准见附表2。
四、测尘报表管理
(一)矿井要建立粉尘浓度测尘结果报告制度。
通风科和测尘人员必须按以下规定及时总结上报测尘结果,以便各级领导掌握防尘、测尘情况和采取对策。
1.测尘员每半月向通风科和矿领导上报一份粉尘浓度测定半月报。
2.矿通风科每月向公司指挥中心上报一份粉尘浓度测定月报。
(二)测尘员应按计划定期进行粉尘测定和填写测尘表格,统计、计算和上报测尘结果。
测尘员有权监督井上、下防尘措施执行情况,发现违章作业,应及时制止。
(三)矿井要建立完善粉尘测点设置计划、粉尘浓度称量分析记录、粉尘浓度测定台账、粉尘浓度测定半月报、粉尘浓度测定月报等报表和资料。
测尘员现场测尘时,必须携带现场测尘手册。
五、切实加强综合防尘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防尘措施,从源头上治理粉尘危害,有效降低粉尘浓度,使测尘合格率达到70%以上。
附表1 井上下作业场所测尘点的选择和布置要求
附表2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