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富有特色的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
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必须要理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

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必须要理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城市管理是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加速城市化建设的过程中,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应运而生。
经过十余年的各地试点和不断推进,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社会综合治理、建设法治政府的成效显著.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有必要总结经验得失,从而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下面,结合目前城市管理工作的实际状况,我着重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思路和设想,谈一些想法。
我认为,要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江都建设,必须要理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现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改革最早起步于1996年10月1日《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后进行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至今已有19年时间。
从同年起,国务院陆续批准了部分城市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试点工作.但在实践中这些城市试点的进度并不一致,有的城市试点工作开展的比较早的,积累了一些经验,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有的城市试点虽然被批准,但在实践中遇到较大阻力.为了解决试点工作所出现的问题,国务院又下发了一系列关于行政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文件,明确了开展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相关要求。
与传统的行业主管部门执法相比较,相对集中处罚权的推行有了明显进步。
执法体制由多头多层执法向综合统一执法转变;执法方式从突击整治向长效管理转变;执法队伍向专业化转变,执法形象改善。
但我们也应清醒地意识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目前仍然面临着许多困境和问题,应该认真进行研究和解决,以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所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主要是指在城市管理领域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一般认为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6条的规定:即“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可以定义为将若干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起来,交由一个行政机关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有关行政机关不再行使原行政处罚权,换句话说就是将行政处罚权从原行政管理机关所拥有的权力中剥离出来,由特定机关统一行使,以求在行政内部形成行政管理权与行政处罚权的分离与制衡,促进行政效率与公平,实现行政执法权综合行使的一种新型行政执法体制.根据国务院等文件的规定,在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所综合的职能范围包括:(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二)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三)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四)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五)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六)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七)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八)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城管队伍规范化建设

城管队伍规范化建设一、坚持以人为本,树立新执法理念加强城市管理,强化服务意识,促进管理效能的提高,把服务摆在第一位。
改进工作方法,严格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加快由“被动执法”向主动服务转变,从“管民”到“为民”转变,主动发挥城管执法职能,为营造安居乐业优美的城市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质量,使城市管理执法的成果惠及百姓,让人民满意。
用规范化、标准化文明执法,服务于民,实现城市管理由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营造良好环境,加快和谐城管步伐。
二、以制度为保障,逐步规范管理1、完善制度建设,明确责任分工。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对城市管理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
强化城管队伍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刻不容缓,从规章制度这个源头上堵塞全局管理脱节的漏洞,减少扯皮,呈现事事有人管的新局面。
建立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签订管理责任书,做到“四明确”(即岗位明确、任务明确、目标明确、责任明确),充分发挥各类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2、全面开展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制定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能力学习、定期培训计划,建立相应培训管理制度,把培训学习全面纳入考核评比体系,开展知识竞赛、业务比拼、执法模范、文明执法标兵等活动,大力宣传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形成互帮互学、争先创优的向上氛围,促进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不断发展;二是加强整体强化作风教育,切实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用“禁令”来维护纪律,用“制度”来规范言行,真正体现以纪律管人,用制度管事。
3、建立队伍管理考评体系,促进队伍建设健康发展。
严格按照优则奖、劣则罚的原则,完善执法工作和自身建设等队伍管理方面内容的考评办法,把工作业绩与奖励挂钩;完善人员岗位责任工作成效考评办法,将考评结果与奖惩、培训、职务升降、公务员考核挂钩,激发队伍的工作热情,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和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三、加强执法管理,落实责任,规范执法行为及程序1、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制定受理立案办法和流程,规范受理立案工作,提高受理立案的质量;规范调查取证登记,根据实际情况第一时间摸清事实、固定证据,规范案件管理台账,为后期开展相关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队伍建设规范化实施方案

XX中队队伍建设规范化实施方案为强化中队队伍建设,以城管队伍的形象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为着力点,坚持围绕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形象良好”城管队伍的总体要求,不断深化队伍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以“六个一”为目标,即制定一套严谨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一套完善的人事档案、健全一套完备的督查考评体系、掌握一套灵活的快速反应机制、组建一支过硬的信息宣传队伍、树立一种和谐向上的团队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通过全面加强城管执法队伍的规范化管理,达到人人职责清晰、工作高效有序、考核标准明确、监督检查有力、评比奖惩有据的目标。
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保障和促进城管执法工作的开展,客观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审时度势,励精图治、求真务实、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使我中队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工作(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规范化领导小组。
为切实推进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专门成立由中队班子及各分队长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和组织工作,不断完善队伍在政治、业务、纪律、保障、形象等各方面的建设。
同时,注重学习,积极汲取各地成功经验和做法,结合实际,取长补短,有力促进中队队伍规范化建设的全面开展。
(二)以岗位责任制工作为主线,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1、建立和落实岗位责任制一是要科学合理的划分中队各岗位职责,实行层级责任制。
二是根据各科室、分队、岗位的职责、工作性质或责任区域进行适当的分工,实行定岗、定时、定人、定责。
三是针对各岗位分别制定岗位工作标准或年度(季、月)工作任务。
2、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一是制度建设要科学合理,配套完善,利于监督,便于落实,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使每一项工作能够有章可循。
二是按照实行半军事化管理的目标,管理规定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达到工作规范化,行为军事化。
(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力求整齐划一一是各分队的办公设施和用品要相对统一,各办公室物品摆放统一。
城管执法大队规范化建设情况汇报

围绕五个“着力”做好“五化”文章全面推进富有特色的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宜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向各位领导、专家汇报我市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情况。
宜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于2004年9月成立。
按照宜政办发…2004‟82号《宜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大队为副科级建制的全民事业单位,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现有在编全民事业性质依照公务员管理人员84名,是从建设、交通、水利、环保、卫生、文化、环科园7个部门、单位调配和转业军人安置、社会招考组成的,协助管理人员131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72%。
大队内设办公室,下辖督查、直属、城南、城中、城北、城东、夜间7个城区中队,向环科园、丁蜀镇、经济开发区各派驻1个中队,均为正股级建制。
受市城管执法局委托,依据市政府61号令《宜兴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行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城市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环保、工商、公安、水利、交通、卫生、文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共11大项135小项。
2006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系统行政执法队伍开展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的通知》和《江苏省建设系1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达标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精神,在无锡市城管局和无锡市支队的悉心指导下,在宜兴市委、市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在局党委、局行政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扬“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执法”的旗帜,围绕“创建优美人居环境、打造优秀执法队伍、创造优异工作业绩”这一总体目标,严格对照《江苏省建设系统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标准》,按照“市民公仆、市容卫士、城管铁军”的要求,在规范中前进、在探索中发展、在创新中进步,队伍规范化建设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精神,加快推进全省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尽快形成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城市管理能力,确保改革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以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为基本方向,以推动城市转型发展和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为重点,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城乡一体、协调创新六项基本原则,全面实施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切实解决城市管理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强化执法队伍素质建设,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二)工作目标。
实现各级党委坚强领导、政府主体责任、行政主管部门、部门职责权限四个明确;确保职责划转移交、队伍整合归并、执法重心下移、保障措施落实四个到位;做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名称和职权范围、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执法程序和文书、统一行政处罚依据和裁量规则四个统一。
2016年8月底前,完成首轮全省城市管理和执法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将清理结果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底前,完成省级城市管理执法体制调整工作。
市、县(市、区)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牵头的城市管理协调机制,并公布权责清单。
2017年底前,实现市、县(市、区)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综合设置,完成相关城市管理和执法职责划转移交,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
归并整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实现“四个统一”,完成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轮训和持证上岗工作,制定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规章制度,整合形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
蚌埠市城管行政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规范 (暂行)

蚌埠市城管行政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规范(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内务建设规范第三章行政执法车辆管理规范第四章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一)纪律规范(二)着装规范(三)举止规范(四)参加集会和重大活动规范(五)执勤规范(六)执法规范(七)服务规范(八)用语规范第五章责任追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内部监督,提升行政效能,塑造城管新形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蚌埠市城管行政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暂行规定。
第二条城管行政执法人员要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认真落<<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理念。
第三条城管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遵循为民服务的原则,积极推行”721”工作法,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市城管系统行政执法部门。
第二章内务建设规范第五条配置固定办公场所。
各区执法局、执法大队及市局直属单位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街道(中队)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区局、大队设会议室、案件审理室、仓库、更衣室,一人一桌椅,配备工作必须的办公、通讯、取证设备,配有计算机、电话、传真机、复印(打印)机、摄像机、数码相机、录音笔、执法记录仪、测量工具等设备。
第六条建立岗位责任制及思想政治、行政执法、装备管理、内务管理、行为规范、业务学习等规章制度,台帐规范齐全。
第七条城管执法机关应当加强办公秩序管理,维护办公场所整洁卫生,物品放置整齐有序,装备状态良好,保证办公环境整洁优美、秩序井然。
第八条执法人员在办公时必须姿态端正,不得斜靠、倒卧、翘腿、聊天(含网聊);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三章行政执法车辆管理规范第九条为切实加强全市城管执法车辆(以下简称“执法车辆”)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执法车辆违规使用情况的发生,维护城管执法机关的良好形象,制定本规定。
第十条本规定所称执法车辆指全市城管执法机关已备案登记,喷涂“行政执法”图标的机动车辆。
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队容风纪规定

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队容风纪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培养行政执法人员的优良作风和严格的纪律,树立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有关规定和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队容风纪管理的基本依据,适用于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在编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
第三条各级领导和机关对本规定的施行负有监督责任,做到按级负责,各司其职,加强检查和监督,认真贯彻落实。
第二章着装第四条执法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着制服,保持队容严整。
(一)严格按照任职命令佩带职务标志。
(二)严格按照规定佩带帽徽、肩章、领花、胸徽、胸号、臂章等。
胸牌号佩带于制服左胸处,胸徽佩带于制服右胸处,臂章佩带于制服左臂处。
(三)着制服时,应按规定戴帽。
戴大檐帽、执勤帽时,男执法人员帽檐前缘与眉同高,女执法人员帽稍向后倾。
大檐帽饰带应当并拢,并保持水平。
大檐帽、执勤帽松紧带不使用时,不得露于帽外。
在室内着制服时,可不戴帽。
(四)着冬装时,必须内着配发的衬衣,衬衣下摆扎于裤内;戴大檐帽,系制式领带,佩带硬肩章。
(五)着多功能服时,必须佩带专用软肩章、佩带胸牌号;内着配发的羊毛衫或衬衣(着其他羊毛衫时,只准着深色、半高领羊毛衫),衬衣下摆不得外露。
拉好拉链、扣好衣扣(可不扣第一钮扣),戴大檐帽。
风帽只允许在夜间、风雨雪天气时使用,其他时间不得使用,并取下。
(六)着长、短袖制式衬衣时,佩带软肩章;参加执勤、整治等活动,通常戴执勤帽。
男执法人员着制式长袖衬衣时,衬衣下摆扎入裤内;戴执勤帽或在办公场所内,可不系领带,不扣第一个钮扣;戴大沿帽时,应当系制式领带,佩带制式领带夹,领带夹位于衬衣第三、四钮扣之间。
(七)着制服时,应当保持服装整洁,配套穿着,不得混穿,须扣好衣扣、袖扣,拉紧拉链;制服内着毛衣、棉衣等内衣时,下摆不得外露;内衣领不得高于制服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公布日期】2015.12.24•【文号】•【施行日期】2015.12.24•【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年12月24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建设水平逐步提高,保障城市健康运行的任务日益繁重,加强和改善城市管理的需求日益迫切,城市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
各地区各有关方面适应社会发展形势,积极做好城市管理工作,探索提高城市管理执法和服务水平,对改善城市秩序、促进城市和谐、提升城市品质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也要清醒看到,与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相比,我国多数地区在城市市政管理、交通运行、人居环境、应急处置、公共秩序等方面仍有较大差距,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还存在管理体制不顺、职责边界不清、法律法规不健全、管理方式简单、服务意识不强、执法行为粗放等问题,社会各界反映较为强烈,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城市健康发展和新型城镇化的顺利推进。
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内在要求,是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增进民生福祉的现实需要,是促进城市发展转型的必然选择。
为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解决城市管理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消除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短板,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以理顺体制机制为途径,将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作为推进城市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等有机结合,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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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五个“着力”做好“五化”文章全面推进富有特色的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宜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向各位领导、专家汇报我市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情况。
宜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于2XXX年9月成立。
按照宜政办发〔2004〕82号《宜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大队为副科级建制的全民事业单位,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现有在编全民事业性质依照公务员管理人员84名,是从建设、交通、水利、环保、卫生、文化、环科园7个部门、单位调配和转业军人安置、社会招考组成的,协助管理人员131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72%。
大队内设办公室,下辖督查、直属、城南、城中、城北、城东、夜间7个城区中队,向环科园、丁蜀镇、经济开发区各派驻1个中队,均为正股级建制。
受市城管执法局委托,依据市政府61号令《宜兴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行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城市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环保、工商、公安、水利、交通、卫生、文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共11大项135小项。
2XXX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系统行政执法队伍开展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的通知》和《江苏省建设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达标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精神,在无锡市城管局和无锡市支队的悉心指导下,在宜兴市委、市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在局党委、局行政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扬“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执法”的旗帜,围绕“创建优美人居环境、打造优秀执法队伍、创造优异工作业绩”这一总体目标,严格对照《江苏省建设系统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标准》,按照“市民公仆、市容卫士、城管铁军”的要求,在规范中前进、在探索中发展、在创新中进步,队伍规范化建设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先后共实施各类城管执法181055起,拆除违法建设1909起71414平方米、不规范广告1537块,查处“摩的”4021辆、“黑车”1029辆、违法停车61864起,取缔占道经营54609起,清除乱张贴11693张,为我市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生态示范区发挥了主力军作用。
先后获得了宜兴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城镇建设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在无锡城管执法系统方队大演练活动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演讲比赛中名列第一,收到了广大市民真心赠送的120面锦旗,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市容环境保障。
一、着力提高思想认识,创建活动不断深化队伍规范化建设,思想认识是先导。
我们按照局党委提出的“准军事化管理”的要求,高度重视队伍建设,把规范化建设摆上突出位置,列入议事日程,始终紧抓不放。
一是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省建设厅提出的队伍规范化建设要求,为我们更好地推进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明确了定位,树立了标尺。
我们严格按照要求,瞄准“一手抓执法管理,一手抓队伍建设,两手都要硬”的战略目标,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实施,高水平建设,根据局队伍规范化建设的工作安排,组织中队领导,先后赴江阴、昆山参观学习,汲取成功经验。
今年8月,无锡市队伍规范化建设座谈会在我局召开,会议又为我们打开了一扇了解队伍发展前景的窗口,无锡市局和兄弟局对我们队伍规范化建设给予了悉心的指导,更加增添了我们高标准实施队伍规范化建设的信心和动力,使我们站在更高层面上对队伍规范化建设的内容、重点和要点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和全面的把握。
会后,局党委专门召开了队伍规范化建设冲刺动员大会,进行思想再发动、工作再鼓劲,大队及时将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并组织学习,高度统一全体同志的思想认识。
各中队就如何落实动员大会精神分别组织讨论,并积极出谋划策,提出了许多可行性意见,有力地促进了队伍规范化建设的深入开展。
二是明确目标,形成同频。
我们把规范化建设作为队伍发展的生命线来抓。
制定了队伍中长期规划发展目标,按照“队员素质年年有新提高、队伍形象年年有新提升、队伍建设年年有新起色”的要求,每年都相应出台队伍建设工作意见,并按照《省建设系统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达标标准》,结合宜兴市委提出的“市民公仆、市容卫士、城管铁军”的立队目标,以及局党委提出的“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忍耐”的建队精神,制定了“确保考核达标、力争进入十佳”的创建目标,通过层层发动,使每个队员知晓创建目标,树立勇当先锋的主体意识,形成上下同频共振的浓厚氛围。
三是落实责任,形成合力。
为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我们根据《江苏省建设系统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标准》,制定了实施意见,将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任务细化,落实到各责任部门,分步骤、分阶段地做好各项工作。
为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大队成立了创建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协调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局党委领导亲自过问,经常指导和督促。
各中队也相应成立了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实施队伍规范化建设的相关工作,同时建立了由各中队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队伍规范化建设目标考核体系,制定考核办法,设定合理分值,与评先争优相挂钩。
我们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照具体标准,调研分析当前大队软硬件建设状况与实际差距,进行汇总梳理,逐项加以落实,排出时间进度表,并对中队整改情况进行适时督查、情况通报,以督促改、以督促建,极大地激发了全队上下规范化建设的责任意识和工作热情,形成了强大的创建合力。
二、着力加强队伍管理,能力素质不断优化我们牢固确立“以人为本”的建队理念,实施准军事化管理,形成了“有制度、有教育、有监督、有查处”的工作体系,努力锻造一支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城管执法队伍,队伍管理实现了“五化”。
一是领导班子建设迈上正规化。
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提高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要求,大队和中队领导班子都十分注重自身建设,自上而下形成了坚强核心。
首先是提升驾驭力。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定期组织开展学习,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素养、法制观念、政策水平和执政能力,使每个班子成员都能跟上时代的节拍,把握发展的趋势,全面提升驾驭工作的能力。
其次是发挥战斗力。
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内部明确分工,班子成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支持。
注重民主决策,制定并坚持了《执法大队领导集体议事规则》、《领导班子规范自律若干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目前,大队和中队领导班子风正气顺,心齐劲足,形成了较强的工作合力。
二是学习教育培训实行多样化。
按照局制定的《关于加强学习的规定》,建立周六固定学习日制度,安排每月学习主题,每年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15天,并建立了督学、台帐调阅、随机抽考制度,配发了学习台帐和专用记录本,保证学习扎实有效进行。
每年组织实施队员封闭式轮训,开办城管执法队员集中培训班,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组织纪律教育。
联系市委党校进行法律专业学历教育,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组织开展城管执法知识辩论赛,提高队员办案能力。
三是纪律教育活动开展经常化。
为了进一步加强队伍的作风建设,精心打造有组织、有纪律、作风实的城管队伍,我们按照局党委要求,每年组织开展作风纪律教育整改活动,根据队伍实际,设计一个主题,不断提高工作效能,提升队伍形象。
去年11月,深入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树形象、强素质、显业绩”作风纪律教育整改活动。
全体同志紧密联系本单位和个人实际,以深入查找和切实整改城管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展开综合性教育、综合性管理、综合性整治、综合性监督,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提升工作效能,打造队伍形象。
四是考核监督管理实施严格化。
考核监督是队伍建设的保证。
我们严格执行《六条禁令》、《队伍建设规范》等十三项队伍管理制度,使队伍建设迅速步入了正规。
先后五次配合局党委修订完善月度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使考核办法更加科学合理。
今年上半年,设立了督查中队,专门研究和实施工作绩效考核和队伍纪律作风督查工作,并坚持全天候考核,有力地促进了城管执法工作发展和队伍形象提升,营造出“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的良好氛围。
五是行风作风建设实行规范化。
我们始终把行风作风建设作为推动城管执法队伍发展的重要举措放在突出位置。
积极实施社会监督,聘请了20名社会行风监督员,定期召开行风监督员会议,听取他们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落实整改。
完善信访投诉受理制度,高效解决市民群众投诉,做到桩桩有记录、件件有答复,办结满意率达100%。
严格执行首接负责制,不断提升文明服务层次。
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公正透明实施管理,把按纲建队规划、行政处罚标准、工作职责、工作流程、行政执法相对人权利等上墙公示,并设立投诉信箱和监督举报电话,切实加强行风作风建设。
三、着力加强党的建设,堡垒作用不断显化我们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硬”的方针,落实党建工作制度,特色开展党建活动,不断细化党建措施,扎实推进强基工程,进一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为城管执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人力支撑和精神动力。
一是基层组织建设紧抓不放。
认真做好党(总)支部选举工作,将支部建在中队,配备专职政工干部,大队设立教导员,中队设立指导员,筑强基层战斗堡垒,健全组织网络体系,扩大党的组织覆盖面。
实行“一岗双责”制,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调优配强支部班子。
建立了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支部书记会议,加强党建业务培训和工作研讨,有力地促进了党建工作。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严把党员入口关,按计划高质量地发展党员。
二是党建工作制度一以贯之。
建立了谈话提醒制度,深入细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政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创新活动载体,广泛开展“优秀基层党支部”、星级中队创建、青年文明号创建等活动,在党员中形成了比贡献、创佳绩的热潮,涌现出了见义勇为的任锡华,扶危救难的周甲平等一批优秀共产党员典型。
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党建工作制度。
坚持党建带团建,成立了宜兴市城管执法大队团总支部委员会及下属四个团支部委员会,切实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为团员青年成长成才提供了发展平台,为推动城管执法工作提供了人才保证。
三是党风廉政建设一刻不松。
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大队和中队领导班子带头遵守并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做到洁身自好。
组织开展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正确对待名利,高标准要求自己,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大力弘扬“修身养德,勤政为民,心怀一片真情;铁肩担义,秉公执法,威然一身正气”的廉政精神,使每位党员心中都有一杆自律标尺。
建立了各级党风廉政责任制度,大队、中队年初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谁主管谁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