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专项资金计划管理办法

煤矿专项资金计划管理办法
煤矿专项资金计划管理办法

煤矿专项资金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煤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根据《关于印发xx集团有限公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xx〔2014〕858号)、《关于印发xx公司专项资金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xx计〔2015〕13号)及煤矿生产经营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专项资金指安全费用、煤矿维简费和折旧。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要坚持“总量控制、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吨煤产量计提。

第二章管理权限及职责

第四条企管科负责专项资金计划管理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

各责任单位负责本专业内专项资金项目,按分级管理权限行使职能,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项目、设备装备、仪器仪表、消耗物资等资金计划的申报、实施与管理,并做好档案、台账管理。

各责任单位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行使相应职能。

第五条各单位职责

(一)企管科:为专项资金计划管理综合部门,牵头组织专项资金计划的编制、申报及协调,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

况。

(二)财务科:负责建立专项资金计划使用台账,负责专项资金计划的财务入账工作。

(三)生产技术科:负责瓦斯抽采巷施工,通风系统改造降阻工程,煤矿机械化改造,采掘工作面顶板监测仪器、矿压观测仪器和仪表更新换代的编制计划,负责工程项目实施进度、项目所有费用使用情况的统计和日常管理。

(四)机运科:负责设备类项目计划的编制,负责矿井机电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完善改造计划编制,负责专项资金计划所列所有设备及机电工程改造费用的统计和日常管理。

(五)通防科:负责“一通三防”工程、瓦斯监测监控系统、通风仪器仪表、防灭火材料、井下防尘等项目的编制和费用性支出部分的日常管理。

(六)地测科:负责矿井防治水(含设备、配件、建工材料、注浆管、套管、阀件、钻头、钻杆等)计划的编制,采掘工作面地质测量仪器的更新换代计划。

(七)调度室:负责完善井下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通信联络系统计划的编制。

(八)安检科:负责安全生产检查、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支出的计划编制。

(九)人力资源科:负责编制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计划。

(十)培训中心:负责编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支出计划。

(十一)武保科:负责完善和改造地面、井下(含井上下消防材料库、井下各机电硐室和采掘工作面)防灭火所发生的设备、设施、材料及配件计划。

(十二)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土建类项目计划的编制、项目建设进度、项目所有费用使用情况的统计和日常管理。

第三章提取标准和使用范围

第六条专项资金按下列标准提取

(一)维简资金:按实际产量X元/吨提取。

(二)安全费用:按实际产量X元/吨元/吨提取。 (三)折旧资金:按行业规定提取。

第七条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维简资金:主要用于煤矿生产正常接续的开拓延深、技术改造等,以确保矿井持续稳定和安全生产,提高效率。具体使用范围是:1、矿井开拓延深工程;2、矿井技术改造;

3、煤矿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购置;

4、矿区生产补充勘探;

5、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支出;

6、沉陷区治理搬迁赔偿费用;

7、矿井新技术的推广;

8、小型矿井的改造联合工程;

9、其它项目。

(二)安全费用:

1、煤与瓦斯突出及高瓦斯矿井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支出。包括瓦斯区域预抽、开展突出区域和局部预

测、实施局部补充防突措施、更新改造防突设备和设施、建立突出防治实验室等支出;

2、煤矿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隐患治理支出。包括“一通三防”(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防治水、供电、运输等系统设备改造和灾害治理工程,实施煤矿机械化改造,实施采空区治理等支出。

3、完善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及应急救援支出。包括完善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和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

4、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5、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

6、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7、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8、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9、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三)折旧资金:1、设备的更新补充;2、零星土建工程,包括生产性建设、福利性建设及公用设施建设;3、其它项目。

第四章专项资金计划的编制

第八条每年10月底,由企管科牵头组织编制下一年度专项资金计划。各单位按照计划编制的有关要求,结合煤矿生产经营实际,编报分管的下一年度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由企管科汇总后,经煤矿班子会议研究确定后,上报xx 公司计划部。

第九条各科室编制分口专项资金计划时,要做好前期调研和论证工作,计划要科学、准确、合理,要有预见性、前瞻性。准确落实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工程量、工作量、实施地点及必要性。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预算,避免频繁调整和追加计划,维护计划的严肃性。

超过3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和超过100万元的设备购置及其他项目,由分管科室报公司主管部门申请论证,并形成书面意见。

第五章专项资金计划执行

第十条要切实维护专项资金计划的严肃性,严格按照公司下达的计划内容、数量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坚决杜绝计划外使用专项资金。

第十一条所有使用专项资金的工程、物资采购,要严格按xx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招标原则上应以计划资金数额进行控制,不得超支;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资金,必须履行专项资金计划变更程序。

第十二条各单位列入专项资金计划内的项目,使用时涉及以下事项的,必须事前报xx公司;xx公司批复后方可执行:

1、乘用车辆购置;

2、装修项目,含办公设备、办公器具等购置;

3、绿化项目;

4、其他单项超过20万元形成固定资产的非生产性支出。

第十三条严格图纸会审制度,尽可能对设计进行再优化,降低投资;严格执行开工审批制度,严禁边设计边施工;严格变更签证管理,杜绝完工后补签;严格地面建筑工程装修标准。

工程更改、设计变更必须经xx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批准;超过计划额度的,必须履行专项资金计划变更程序。

第十四条各单位要加强专项资金计划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专项资金业务,工程项目完工和设备到货后,要及时进行验收和结算。每个月28日前向企管科报送分管专项资金完成情况,不按时上报者罚款100元。

第六章专项资金计划调整

第十五条专项资金计划的调整要依据“总量控制、增减平衡”的原则。

第十六条对确属特殊情况,需要追加专项资金项目和支出额度,报公司专业部室组织进行论证,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安全生产急需及突发事件所需专项资金可在应急处理完成后,补报手续。

第十七条专项资金计划调整申请包含年度专项资金计划当前执行情况、项目调整的必要性、申请追加项目及调

增金额,申请调减项目和金额等内容。

第十八条专项资金计划每年调整一次。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及其相关资料均为机密,禁止向无关人员泄露。

第二十条本办法解释权归xx煤矿。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部门工作计划管理办法(详细版)

部门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第 一 篇 : 工 作 计 划
各 中 心 、 职 能 部 门 月 工 作 计 划 管 理 办 法 为使公司各部门工作有目标、有计划地开展工作,努力达到“职责明晰、目 标明确、管理到位、不留空白”之目的,充分体现“工作有作为,过失有承担” 的 效 果 , 特 制 定 本 管 理 办 法 。 一、总经办为各中心、各职能部门月计划的收集和跟踪部门; 二、任何部门都要按照本办法要求,如实、不漏项填写内容,并按照规定 时 间 和 上 报 程 序 及 时 上 报 ; 三、 上报程序: 部门负责人填写计划表 (签字) →上报公司常务副总 (签字) → 交 总 经 办 备 案 跟 踪 ; 四 、 上 报 时 间 : 每 月 28 日 上 报 下 月 计 划 ; 五、各中心、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将月计划分解到每周,并积极配合总经办工 作 , 如 实 向 总 经 办 反 映 工 作 计 划 执 行 情 况 ; 六、 总经办在跟踪计划上报时间过程中, 对执行不力的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理; 七 、 以 上 未 做 到 的 , 每 项 每 次 对 部 门 责 任 人 处 罚 200 元 ; 八、在计划实施过程中,“主要业务、工作”一栏中,未按照计划时间完成 时(特殊情况未完成时,应及时向总经办说明原因),对部门负责人处罚 500 元 ; “ 日 常 工 作 ” 一 栏 中 , 未 完 成 时 , 对 部 门 负 责 人 处 罚 300 元 。 九 、 本 办 法 自 2019 年 月 日 起 执 行 。 附 : 《 月 份 工 作 计 划 表 》
第二篇: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试行) 根据公司的管理需求,公司各部门及各级员工应对每月、周、日的工作计划 及其完成情况进行自报、自查,以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整体工作计划 的完成,考量部门和员工个人的工作绩效。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计划的编制与内容 (一)、编制 1、个人的工作计划。由个人编制,直接上级进行审定。 (1)一般员工由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审定;

银监会年号令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10年第1号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72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刘明康 二○一○年二月十二日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流动资金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贷款人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贷款人应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贷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户信息,建立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并建立各岗位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贷款人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品种和期限,以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 第七条贷款人应将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并按区域、行业、贷款品种等维度建立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八条贷款人应根据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规律和借款人的有效信贷需求等,合理确定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不得制订不合理的贷款规模指标,不得恶性竞争和突击放贷。 第九条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用,贷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情况。 第十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本办法对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受理与调查 第十一条流动资金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依法设立; (二)借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借款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 (四)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贷款人应对流动资金贷款申请材料的方式和具体内容提出要求,并要求借款人恪守诚实守信原则,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第十三条贷款人应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形式履行尽职调查,形成书面报告,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借款人的组织架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法定代表人和经营管理团队的资信等情况;

项目办法资金管理规定

欢迎阅读四川太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 项 管 理

实 施 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四条:财务管理的实施策略是: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以资金管理为中心、以预算管理为手段,以成本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为重点,确保公司资产安全、真实、完整,最终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 第五条:所有项目必须纳入中太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录入、并按时报送报表。 第六条:所有工程项目均实行内部承包管理、项目负责人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第二部分财务审批制度 第一章财务业务审批规定 第一条:公司按照货币资金收支的金额、发生的频繁程度和重要性由不同层次的人员或机构来进行管理和控制。 第二条:公司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按授权权限进行审批。 第三条:财务业务审批权限,由公司总经理负责。 案。 第三条: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在使用资金时应收取、合法有效票据,对于不能收取、合法有效票据所发生的税费全部由项目部自行承担。 第二章公司资金管理 第四条:资金预算管理 1. 项目负责人与发包方沟通工程款支付事宜,四川太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开具税票,扣缴税收及办理外管证等事务。

2. 发包人拨付的工程款统一存入(汇入)集团公司为四川太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设立的账户,使用时应提供工程款使用计划表、合同、工资报表、应付账款报表等,报总经理批准后支付。工程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 每月22日向四川太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报当月财务报表 4. 按月支付员工工资,不得拖欠。 第三章罚则 第六条:以下行为属严重的资金管理违规行为,公司要予以重点查处追究责任和罚款: 1 2 3 4 5 6 7 种付款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二章外部采购应付款的管理 第三条:项目部应当建立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采购与付款人员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监督的管理体制。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人员进行阶段检查。 第四条:项目部组建时应将项目负责人、材料采购、仓库管理员、材料会计等人员名单报公司财务备案,并且留签字样本。

万科集团资金收支计划管理制度

万科集团资金收支计划管理制度(MHKG-CW-ZD-001)

1 目的: 为了增强集团资金管理的规性、计划性和有序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风险管理能力,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围: 本制度适用于万科控股集团及下属各子公司。 3 定义: 3.1资金收支计划管理:是指集团对现有资金及未来一年(年度计划)或未来一 个月(月度资金收支计划)的资金流入、流出等资金全过程的计划管理。 3.2资金收支计划:是集团以计划表格形式下发的执行文件,是各子公司年度承 包经营责任制合同的组成部分,计划实际执行情况也是集团考核各级领导的一项指标。 4 职责: 4.1集团财经部: 4.1.1 作为集团资金收支计划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通过资金收支计划对子公司 进行资金管理。 4.1.2培训和指导各下属子公司正确编制资金收支计划,督促、检查各下属子公 司资金收支计划编制的进度。 4.1.3 负责审批后资金收支计划的下发及经审批资金的调度。 4.1.4分析子公司资金收支计划执行的差异情况,督导子公司切实执行资金收支 计划。 4.1.5 根据各子公司资金收支计划执行报告,编报集团资金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分 析报告,并提交集团高层领导。 4.2 子公司财经部: 4.2.1负责子公司资金收支计划管理、资金支付各项工作。 4.2.2 组织子公司资金收支计划的编报工作,督促各相关部门资金收支计划编制 进度。 4.2.3 汇总编制子公司总资金收支计划并提交集团财经部。 4.2.4 监督子公司资金收支计划方案的执行情况,定期向集团财经部提交财务资 金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和差异分析报告。 5 程序及容 5.1资金收支计划的编制原则: 5.1.1量入为出,整体平衡原则;需要兼顾集团整体及子公司的现金流,保证集 团整体现金流入、流出的合理统一。 5.1.2精益求精:以项目目标成本为基础,以实际收支、相关合同为依据,编制 年度及月度资金收支计划,确保资金收支计划的准确、严谨。 5.1.3实事:不得虚报、瞒报各项资金收支计划容及需求,不得拆分单笔资金支 出,不得将当月超出收支挪到下个月资金收支计划,当月发票必须当月做

工作计划管理办法76136

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编制: 审核: 批准: 漯河电厂筹建处

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华电国际和董事会生产经营总体目标,规范工作计划管理工作程序,使工作任务具有目的性、计划性和严肃性,提高公司管理工作的效率,做好工作计划的编制、评审、检查、考核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漯河电厂筹建处。 2 职责 2.1 筹建处领导 (1) 负责主持月度、年度工作计划的评审; (2) 在月度、年度工作计划评审后,负责工作计划的批准; (3) 负责审批各部门工作计划的变更和调整申报。 2.2 相关部门 (1) 负责编制本部门周、月度、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并及时报送计划经营部; (2) 参加月度、年度工作计划的评审; (3) 在工作计划下达后,负责执行本部门和与部门工作有关的计划任务; (4) 负责对本部门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考核; (5) 负责本部门月度工作计划的变更、调整,办理调整审批手续。 2.3 计划经营部 (1) 负责组织并参加月度、年度工作计划的评审; (2) 在工作计划下达后,负责对全公司工作计划的实施进行统一组织、协调、平衡、控制和监督; (3) 负责组织计划的检查和分析计划执行的情况; (4) 负责审查计划的变更和调整; (5) 负责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3 编制 3.1 编制依据 3.1.1 筹建处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和经济指标计划; 3.1.2 筹建处董事会决议; 3.1.3 筹建处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 3.2 编制原则 3.2.1 各部门根据公司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门年度工作总体安排,统筹安排月度、周工作计划任务,合理分配部门资源,讲求工作效率,使部门

资金计划实施细则

资金计划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为了建立公司预算管理体制,加强公司资金管理,保证资金使用的高效率,为实现公司经营目标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公司及各部门 三、资金计划的范围 1、公司实施成本费用全面资金计划管理。项目开发的直接成本和间接开发费用,为组织与管理项目开发而发生的管理费用,为筹集项目开发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财务费用、为销售开发产品而发生的的销售费用,均需纳入资金计划的范畴。 2、以公司为资金计划的编制单位。 3、以公司及项目预算为编制基础。 (二)资金计划编制主体 公司财务部作为资金计划编制的牵头部门,以项目预算为编制基础,在成本控制部、营销策划部、工程部、行政部、法士达物业等部门分头编制各部门涉及的成本和费用基础上,公司财务部汇总编制月资金计划。营销策划部应报当月销售收入计划及资金回款计划。 (三)资金计划运行程序 1、公司各部每月25日向公司财务部报当月资金计划及年度计划,财务部每月28日汇总后报公司相关领导,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由财务部执行。 2、公司财务部所有付款、报销必须根据资金计划的内容、金额支付。 3、每月5日公司财务部报上月资金计划实际执行情况,当月计划中未执行和完成的部份,由各部门说明原因,如需重报的在下月资金计划中重新申报。 4、年度计划应根据每月的执行情况及经营情况进行调整。 5、各部门如需调整当月资金计划,经上级领导签字后,向公司财务部申请更新资金计

划表中计划变更部份,并阐明理由,经董事长批准后更新当月资金计划。如无公司董事长批准或授权,公司财务部财务人员无权支付超过资金计划外的任何款项。 6、次月6个工作日内,财务部完成资金计划执行情况报表及说明的编制,并发至董事长及相关领导的邮箱,同时打印二份,经财务部负责人确认无误并签字后,由财务部存查。

资金计划管理制度

资金计划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 目录 一、目的 二、范围 三、资金计划的编制原则 四、职责与要求 五、资金计划的执行 六、资金计划的考核 七、附则 一、目的 为规范资金计划的编制、审核、上报,确保资金有序调配和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所指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及各类票据。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资金计划的编制、上报,公司整体资金计划的审核与上报及监督执行业务。本制度所指资金计划包括年度资金计划、季度资金计划、月度资金计划及资金计划预测。 三、资金计划的编制原则 资金计划的编制,应遵循下列原则

1、资金计划包括资金收入计划和资金支出计划,资金收入计划与资金支出计划应分开填列,并分项列示。 2、各部门应对部门工作进行充分合理的预测,并以此编制资金计划,已确保资金计划的准确性。 3、资金支出计划根据年度预算分月进行控制,原则上不允许当月资金支出计划超出当月预算额度。资金支出计划以保证生产及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的最低标准为原则。 4、资金计划必须遵守:量入为出,综合平衡;目标控制,分级实施;权责明确,严格管理的原则。 5、资金计划经资金会审核并上报上级部门后,不允许进行调整。资金支出计划也不得在各项目间随意调整。 四、职责与要求 公司内部各部门是资金计划的执行部门,其中财务部还是资金计划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资金的统一调度和使用。各部门职责如下: 1、执行部门职责: (1)需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资金计划。年度资金计划、季度资金计划及资金计划预测根据具体要求时间上报。物控办在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下午下班前上报当月资金计划,其他部门在每月28日前上报下月资金计划。 (2)各部门资金计划应建立在对部门工作合理预测的基础上,以确保资金计划的完整、准确。 (3)各部门应积极组织、合理安排,确保资金收入及支出计划的

月度绩效考核及奖金发放管理办法试行

月度绩效考核及奖金发放管理办法(试行) 一、背景 公司从2009年成立至现在,公司管理团队不断发挥积极的、向上的职业化精神,推动并带领团队人员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到2011年3月,公司通过资源整合,联合国内外资源,不断发挥自身群体化优势,短时间内在重庆迅速构建了家居、金融和房地产三大产业的经营平台,内部员工人数、管理幅度、工作任务都在成倍增长,为了保证公司年度目标的达成,工作的有效推进,进一步规范员工工作管理,实施绩效管理已迫在眉睫。为保证绩效考核工作符合现管理水平,做到循序渐进, 二、目的 为有效实施目标管理、促进工作有目的、有计划、有条理地推进,特制定本办法。 三、适用范围 集团及各事业部。 四、考核对象 1、集团直属各中心(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中心、行政中心、人力资源中心); 2、各事业部各级员工; 3、总监、副总级以上人员不纳入计划考核,由董事会直接评价; 4、试用期员工不纳入考核范围。 五、考核原则 1、月度绩效考核以计划目标内容为依据。以任务结果完成时效、质量、效果为考核维度; 2、项目性计划以部门为单位进行提交,月度计划需细化到每个岗位人员,罗列每月目标任务、 时限要求、工作标准; 3、项目性计划不包含岗位事务性、基础性工作,如人事专员核算薪资、档案更新等; 4、直接上级、隔级上级对员工绩效考评结果及员工工作点评需要透明、公开、及时。 六、项目性计划制定原则 (一)计划阶段力求做到SMART原则: S—(Specific)绩效指标必须是具体的; M—(Measurable)绩效指标必须是可以衡量的、可评价、可跟踪; A—(Attainable)绩效指标必须是可以达到的、适度挑战性; R—(Realistic)绩效指标是实实在在的,可以证明和观察的; T—(Time-based)绩效指标必须具有明确的截止期限和节点。 (二)项目性计划一般情况下一个人不会超过5-8项。 七、月奖基数设置 a)部门经理及以上岗位:按现薪资的30%作为月奖基数;

工作计划管理办法精编优选

空调事业部商用空调项目小组文件 特商字[2002]007号签发人:曾克 耀 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基础管理水平,确保商用空调各项重点工作的及时落实及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加强工作计划管理,通过目标管理和过程控制提高各部门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工作计划包括年度工作计划、月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计划、员工周工作计划。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商用空调公司各部门(以下称各部门)。事业部总经理办公会与商用空调公司管理协调会议中下发的工作执行单将纳入各部门的工作计划中,并对其按时反馈与完成情况进行通报与考核。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管理部职责 商用空调公司管理部是项目工作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小组及商用空调公司工作计划的协调、管理和评价。管理部设工作计划主管,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组织编制、跟进和落实项目工作计划,负责跟进、落实项目小组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和工作任务单中的各项重点工作,并 指引各单位编制部门工作计划。 2.负责督促实施、跟进各部门重点工作,及时分析、总结、反馈各项管理信

息。 3.负责在管理部经理的指导和监督下,建立、维护商用空调公司工作计划管理和评价体系,并对公司及各部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价。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 各单位负责人是本部门工作计划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工作计划的编制、跟进、落实、评价等负管理责任。各部门计划员(一般为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业务组主管)的主要职责为: 1.负责组织编制本部门工作计划,在必要时组织并指引本部门人员编制小组或个人工作计划。 2.负责与公司保持工作计划衔接关系,并接受公司工作计划主管的业务指导和监控。 3.负责组织跟进、协调、落实本部门工作计划,及协调、落实公司重点工作计划。 4.负责建立、维护本部门工作计划管理网络,并对本部门工作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价。 5. 负责部门工作计划的上报与计划执行情况的总结。 第三章工作计划编制 第六条年度工作计划的编制及要求 1.每年12 月由管理部根据商用空调经营发展规划编制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各部门据以制定本部门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由总经理批准,公司管理部备案。 2.具体年度工作计划(含半年度总结)的具体要求由公司管理部另行通知要求。 第七条月度工作计划的编制及要求

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及***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预决算审查操作规程>的通知》(长财监〔2016〕4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是指由政府职能部门批准立项、以财政性资金投入为主、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为项目主管部门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第三条财政性建设资金包括: (一)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二)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资金; (三)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四)政府担保的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和援助资金; (五)以财政资金为还款来源的政府性债券资金、国家政策性贷款资金以及政府担保财政筹集管理的资金; (六)其他财政性资金。

第四条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工程应严格执行预决算审查制度,预决算审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前期工程、工程预算、工程价款结算、重大设计变更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等。 第五条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要依法实行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建设项目的采购范围包括:设计、监理、勘测等服务的采购及工程采购,材料、设备等的采购。 第六条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应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项目严格申报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单位对绩效目标的落实情况负责。 第二章预算评审 第七条财政性建设项目立项前,必须落实建设资金。项目建设单位在上报投资计划的同时,应向财政部门报送建设资金筹措计划,财政部门据以编制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年度预算。 第八条项目单位在完成相关前期工作并达到预算评审条件后,应及时报财政部门进行预算评审,并对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第九条财政部门对项目单位送审的预算评审资料,应按相关法规和行业评审规范认真组织评审,并及时出具评审报告。 第十条预算评审结果不得超批准的项目概算,超概算报告为无效报告。 第三章政府采购制

资金计划管理办法

资金计划管理办法 总则 第1条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筹集、使用的计划性,规范公司资金计划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2条本管理规定所称资金,是指库存现金、银行本外币存款及各种有价证券,包括资金的收入、支付、结存。公司应当将所有资金业务纳入本 单位资金计划。 第3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第二则资金计划的编制内容 第4条资金计划是指公司的货币资金收支计划,它是根据公司未来一定时期的销售、生产、开发、基本建设以及投资计划,预计这一时期内货币 资金的收支状况,并进行货币资金综合平衡的计划。 第5条资金计划按内容分为资金收入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各部门均应分别按年度、月度编制。对于年度、月度资金计划中涉及金额较大或重要 项目,应在当年度、月度资金计划中编制项目子计划,包括: 1.管理费用计划。 2.项目工程款支出计划。 3.固定资产购置计划。 4.融资计划。 5.还本付息计划。 6.销售计划。

7.其他。 第6条资金收入计划 1.销售收入:销售部门依据各种销售条件及收款期限,编制可收(兑)现 计划数。 2.劳务收入:提供劳务、技术服务部门依据公司收款条件及合同规定编列 可收(兑)现计划数。 3.其他收入:凡无法直接归属上述收入的都属于其他收入,包括废料收入、 营业外收入等。其中,计划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均应加以说明。 第7条资金支出计划 1.材料支出 公司采购部门按照项目实施计划编列外购材料的资金使用计划。 2.薪金支出 公司工资管理部门依据工资、奖金制度及产销计划、最近实际发生数等 资料,斟酌预计编列资金支付计划。 3.期间费用 销售费用:公司销售部门依据销售、营业计划,参照以往年度、月份销 售费用占销售额、营业额的比例推算编列。 管理费用:公司管理部门参照以往实际数及管理工作计划编列。 财务费用:资金管理部门依据资金融资情况,核算利息支付编列。 4.税款支出 财务部门依据销售计划,参照以往年度、月份税款支出占销售额的比例,预计所需支付资金,编列支付计划。

月度资金计划管理办法

月度资金计划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保障集团及各子(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转,便于资金的调度和使用,将资金管理的职能传递到各子(分)公司、各职能部门,推动资金计划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资金计划管理是集团全面预算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是集团及各子(分)公司资金管理的核心内容,也是资金集中管理、统一调配的重要手段。经过集团审核批准的资金计划是指导各公司经济活动的重要依据,各公司必须严格控制执行。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纳入集团统一管理的各子(分)公司。 3、基本原则 3.1突出集团对子(分)公司资金宏观调控、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 3.2贯彻执行“收支两条线,以收定支、先收后支”的原则。 3.3强化资金的计划管理,完善并规范资金内部结算程序的原则。 4、资金计划类型 包括:年度资金预算、月度、季度资金计划。 5、资金计划编制时间要求及流程 5.1、年度资金预算编制按集团统一规定的时间及要求上报。另见集团全面预算管理相关制度及要求。 5.2、月度资金计划由各部门填报后于当月25日前(遇节假日提前)上报各子(分)公司财务部,31日前各子(分)公司财务部向各部门下达经集团审批后的资金计划。资金计划的传递采用纸质及电子邮件两种方式(纸质作为审批依据)。 5.3子(分)公司各部门在每月25日17:00前(遇节假日提前)向各子(分)公司财务部报送《月度资金收支计划(及执行情况)表》。 编制报送部门包括:销售部、经营部、工程部、采供部、综合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投融资部及子(分)公司设置的其他部门(部门名称以各公司设置名称为准)或项目部。 5.4各子(分)公司财务部在每月27日前负责审核各部门上报的《月度资金收支计划(及执行情况)表》(见附表),整理、汇总各部门的资金计划,编制出各子(分)公司《月度资金收支计划(及执行情况)表》,并报各子(分)公司总经理审批。

公司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提高组织执行力,通过目标管理和过程控制提高部门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各项重点工作的及时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公司的所有综合管理部门(总经理办公室、企业管理部、财务部、市场部、采购部五个部门),以及属于综合管理部门的全体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 三、分类 工作计划分为公司工作计划、部门工作计划和员工工作计划3个层级。按编制周期又可分为以下3类: 1、公司工作计划:公司年度工作计划。 2、部门工作计划:部门季度工作计划。 3、员工工作计划:员工月度工作计划。 四、职责权限 1、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工作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对公司各级各类工作计划编制的组织、监督、考评等负管理责任。 2、部门经理是部门工作计划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工作计划的编制、跟进、落实等负管理责任;此外,部门经理对部门员工工作计划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负责对员工工作计划的制定以及执行进行指

导和监督。 3、主管总经理对各主管部门的工作计划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负责对所主管部门的工作计划进行审核,跟进计划的执行进度,并对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4、总经理负责制定公司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公司年度发展总目标以及部门季度工作目标和要求,并对所有管理部门的季度工作计划负有审批和考评权限。 五、计划的编制 1、公司年度工作计划于每年1月底由总经理制定,提出公司全年总发展目标和各管理部门年度工作目标。 2、部门季度工作计划: (1)总经理办公室于每个季度第一周组织各管理部门制定季度工作计划。 (2)部门季度工作计划的编制过程应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门经理应在充分听取总经理和主管总经理对部门季度工作目标的意见后,围绕部门职责编制部门季度工作计划。 (3)部门季度工作目标应突出部门对公司管理效能的改善贡献,不可将部门例行性事务作为计划的内容;且计划编制中要求对工作目标和成果进行进度和责任人分解,明确出各项工作的具体完成节点和实施负责人,以便总经办对计划执行进行过程监督。 (4)部门经理将部门季度工作计划编制完成后,需先呈报主管总经理审核,并将经主管总经理审核通过的计划稿送交总经理办公

XX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局《资金管理办法》及《预算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集中管理、统一使用、以收定支、加快周转、开源节流、提高效益。 第三条项目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即项目工程款回收后全额转入公司(本办法均指公司或分公司)帐户,项目各项支出由公司按计划统一支付,零星支出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对远离公司所在地单独开设银行帐户的项目,则由公司根据审定的资金需用计划划拨给项目,由项目按计划支付。 第二章项目资金管理职责 第四条各级财务部门是本单位项目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本单位项目资金回收及使用的日常工作,向本单位负责人负责,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是项目资金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负责项目工程款回收与项目资金收支计划的编制。 (一)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款回收第一责任人,领导和管理项目资金工作,对项目资金回收、合理使用负责。 (二)项目内业技术员(或预算员、统计员)负责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对业主报量及工程进度款的申报,并催促业主在规定时间内审定,为项目回收工程款提供可靠依据。 (三)项目预算员负责编制和办理工程预结算、索赔、变更及签证等工作,协助项目内业技术员办理每月工程进度款和向业主报量的核对工作。 (四)项目成本员负责按月编制资金收支计划,并办理收取工程

款相关手续。 第六条公司预算部门应及时解决涉及工程合同条款的争议问题,协助项目办理工程预结算、索赔、变更签证、工程进度款申报工作。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及时收集了解业主资金动态信息,提供业主欠款有关数据,协助项目收取工程款,并平衡审定项目资金收支计划。 第三章银行帐户管理 第八条为实现项目资金集中管理,各单位应加快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异地零距离资金管理,减少银行开户个数,避免资金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九条银行帐户实行集中管理。项目原则上不得开设银行帐户,远离公司所在地300公里以上或因特殊原因确需单独开户的项目,应报公司批准,并定期向公司报告帐户使用情况。 第十条对开设银行帐户的项目,其帐户由公司统一管理,并委托项目进行日常管理工作,严禁将银行帐户出租、出借。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项目银行帐户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十一条银行帐户预留印鉴实行分开保管制。单位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门负责人保管,人名章由本人或被授权委托人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十二条项目单独开设的银行帐户,工程竣工后必须及时予以注销,预留银行印鉴章交公司财务部门统一保管。 第四章工程款回收管理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工程投标及合同评审程序,慎重承接垫资工程。确需垫资的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建三财字[2002]123号《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工程款回收的原则:全面深入了解合同条款,加强与业主的联络,及时取得业主资金信息,采取合法手段,及时回收各种款项。

公司资金付款流程及计划管理制度

资金付款流程及计划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率,加大资金的流转速度。同事避免公司各部门及客户之间产生不必要的误解,影响公司形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着方便、可行、效率的原则,对付款流程及计划管理作如下规定:1人员组织安排: 1.1财务总监及融资计划部从公司宏观角度负责公司资金运作和统筹调度,负责计 划的审批和计划外资金的协调和有关批准事项。 1.2融资部负责资金的具体计划安排,具体落实公司资金管理政策,同时负责对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1.3财务部具体实施各种批准的资金计划,办理具体付款事宜,向融资部提供当月 的资金计划使用和客户欠款情况。 1.4 各资金用款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部及融资计划部,按时将当月经总经理、董事 长审批的资金计划单报财务部及融资计划部。 2 审批内容和审批权限 2.1 资金计划的审批 资金计划原则分为年度计划、季度计划(以年度计划为准则)、月度计划(以季度计划为准则)和周计划(以月度计划为准则)。年度计划、季度机化和月度计划是方向目标性计划,但周计划必须是严密可执行的计划。 年度、季度、月度计划必须由各分管副总、财务总监、总经理书面签字并由总经理报董事长审批,周计划根据需要由分管副总按月计划报总经理签字后由财务部

负责支付(原则上所有按月计划支付项目在25号后支付)。财务部和相关用款部门依据批准的计划严格落实。 2.2 付款审批单计划内资金项目在落实过程中,对于各用款部门按计划提交的付款审批单,董事长不在具体审批单(周计划)上签字。但部门业务经办人和部门级负责人必须在付款审批单上签字。 财务总监或其授权人和融资计划部经理须在具体付款审批单上签字,特殊情况财务总监审批签字后,无融资计划部经理签字或者有融资计划部经理签字无财务总监签字审批,付款审批单可直接交出纳办理,事后业务经办人必须补办有关手续。 总之,付款审批单必须由部门的负责人和业务经办人签字,财务总监及其书面授权的人员和融资计划部经理或其授权的主管人员书面签字。出纳才能依据批准手续齐备的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 2.3 计划外的付款的审批 单笔计划外付款超过5万元以上(包括5万元),周累计超过10万元上的(包括10万元)必须由总经理报董事长并签字后、通知财务部和融资计划部资按手续予以及时办理。 特殊紧急付款的可以由总经理会同财务总监及其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安排付款,事后业务经办人必须及时补办手续,否则财务总监及其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和出纳承担相关责任。 2.4 出差借款(包括备用金)的审批 借款必须由分管副总和财务总监及其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及总经理在借款单签字审批后方可借款。但不得超过10000元,超过后报董事长审批后方可办理。 所有的借款必须经财务部主管根据制度进一步审核。

月度工作计划考核办法

月度工作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1目的 为确保落实公司经营目标,激励各部门履行职责,完成月度工作计划,提高工作质量,实现企业目标,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职能部门及所属公司月度工作的考核。 3工作流程 3.1月度工作计划考核流程(见图1) 每月25日 图1月工作计划流程图 3.2 月工作计划的编制 3.2.1职能部门负责人依据公司的战略目标、年度经营管理目标、部门的工作目标,确定月度工作目标,并 形成月度工作计划。

322月度工作计划必须根据“月工作计划表”及填表说明逐项明确编制。 323月工作计划的具体内容为: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分解到每月的具体指标;岗位职责的具体细化,持续改进的项目,本月未完成需移交至下月的工作内容,其他部门需配合的事项。 3.2.4各计划执行人员必须于每月20日之前制定好下月的工作计划。 3.3月工作计划拟定的审批 3.3.1直接上级对下属提交上来的月工作计划必须在计划实施之前根据“月工作计划表”的各项内容逐项审 核,审核重点是“工作内容”是否量化,应具体不含糊;“权重”分配是否合理;责任人是否明确; 配合部门是否知道并同意对应的工作内容;是否有时间限制。如对下属拟定的月工作计工划有不明确的地方要与下属共同确定,直至明确。 3.3.2审批合格的“月工作计划表”要由审批人签字,同时由计划编制人将审批完毕的“月工作计划表”于每月20日 之前交于公司人力资源部。 3.3.4总裁办每月20日监督各部门是否及时上交下月的“月工作计划表”,以及是否按要求审批。对没有按 要求审批的工作计划,根据情况对审批人开具“过失单”,并确定过失性质加以处罚。 3.4工作计划的执行 3.4.1各部门根据审批的“月工作计划表”执行、实施本月工作。 3.4.2工作计划在执行过程中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执行的可以修改(增加或减少,下同)。 3.4.3工作计划的修改必须理由充分,无特殊原因不能修改。需修改的工作计划内容必须以书面形式请直接 上级批准,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并签字认可。 3.4.4上级接到直接下级需修改工作计划的请示时,认真审核计划不能按期完成或增加工作计划的原因,理 由充分,事实清楚可签字认可,并同时与下属共同调整已变动的工作计划内容的权重,直至双方同意。调整的工作计划同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4.5总裁办在抽查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时,对于没有完成的工作计划,又没有直接上级签字认可的,按没有 完成工作计划处理,扣减相应分值。对于直接上级包庇下级的,对直接上级根据情况开具“过失单”,并判定过失性质加以处罚。 3.5工作计划的检查(考核) 3.5.1上月的工作计划检查由计划执行人的直接上级进行,并于每月25日之前检查考核完毕。 3.5.2工作计划考核人员根据工作计划执行人月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客观公正地评分。 3.5.3工作计划评分标准,具体见表1。 3.5.4考核完毕的“月工作计划表”于每月25日前将评定结果交人力资源部统计,并由总裁办统一计入“月 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统计表”。 3.5.5总裁办根据各部门对月工作计划的审定结果进行抽查,对审定结果不客观、不公正地直接上级,将根 据实际情况开具“过失单”,并判定性质加以处罚。

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琼府[2009]59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范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专项资金是省政府从海南省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安排,主要对高新技术企业、项目、产品提供贷款贴息,省级政策性补助或奖励,支持技术创新平台和孵化器建设等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坚持择优支持、公正透明、注重效益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高新技术产业领域。 第四条专项资金由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负责管理。 省科技厅负责高新技术企业、项目、产品和技术创新平台等的认定与管理,会同省财政厅受理申报材料、审核确定资金扶持项目、总结年度资金使用情况。 省财政厅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会同省科技厅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和申报条件 第五条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为:符合《海南省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条件的企业和项目。 第六条专项资金采取奖励、贷款贴息、无偿资助等三种方式使用。 第七条申请专项资金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须是经省科技、财政、税务部门按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认定的企业。高新技术项目、产品须是经省科技厅按照《海南省高新技术项目、产品认定暂行办法》认定的项目和产品。 第八条申请资金的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在海南省内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总部机构坐落在海南省内; (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XX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资金计划管理制度(试行)

XXXX控股集团XX企业标准 资金计划管理制度(试行) Q/XXXX 09.01.01-2005 1 目的 为了做好资金计划的编制,合理使用资金,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X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集团以及集团所有下属公司资金计划的管理。 3 职责 3.1 集团、子集团、子公司财务部门事先拟定资金计划并报集团资金部。 3.2集团资金部汇总平衡后制定统一资金计划。 4 管理内容 资金计划是指企业货币资金收支计划,它是根据公司未来一定时期的销售、生产、开发、基本建设以及投资计划,预计这一时期内货币资金的收支状况,并进行货币资金综合平衡的计划。 4.1 资金计划编制程序 编制资金收支计划实行自下而上编报,和自上而下下达执行的程序(见附图1、附图2)。 4.1.1 公司各部门按年、季、月编制本部门货币资金收支计划并报本公司资金部门(附表1、附表2)。 4.1.2公司资金部门审查、汇总各部门计划后经本公司领导批准上报上级子集团资金部门或集团公司资金部 (附表3) 。 4.1.3 子集团资金部门审核汇总所属子公司收支计划后,统一上报集团公司资金部。集团公司资金部汇总子集团、直管子公司收支计划并综合平衡后上报分管总裁批准,统一安排各子集团、子公司收支计划(附表4、附表5)。 4.1.4子集团、子公司资金部门层层下达本集团或本公司的年、季、月货币收支计划,直到公司各部门。 4.2资金计划的内容 4.2.1 资金收入

4.2.1.1销售收入:公司销售部门依据各种销售条件及收款期限,编列可收(兑)现计划数。 4.2.1.2 劳务收入:公司生产部门收受同业产品代为加工,依公司收款条件及合同规定编列可收(兑)现计划数。 4.2.1.3退税收入:财务部门依据申请退税进度,编列可退税计划数。计划可退税虽非实际退现,但因能抵缴现金支出,得视同退现。 4.2.1.4 其他收入:凡无法直接归属上项收入都属于其他收入,包括废料收入、营业外收入等。其计划数额在十万元以上者,均应加说明。 4.2.2 资金支出 4.2.2.1 资本支出 4.2.2.1.1 土地:集团资金部依据购地支付计划编列资金开支计划。 4.2.2.1.2 房屋建筑物:基建部门依据兴建工程进度,预计所需支付资金编列资金支付计划。 4.2.2.1.3 机器设备:公司采购部门依据采购计划和进度,预计支付资金编列支付计划。 4.2.2.2 偿还借款支出 资金部门根据长期借款、短期借款的还款期限、利息支付方式以及新的融资的计划,预计归还的本金和利息编列支付计划。 4.2.2.3 材料支出 公司采购部门按照生产计划编列外购商品的资金使用计划。 4.2.2.4薪资支出 公司工资管理部门依据工资、奖金制度及产销计划、最近实际发生数等资料,斟酌预计编列支付计划。 4.2.2.5制造费用支出 子公司生产管理部门依据生产计划,参照以往年度、月份制造费用占生产量的比例推算编列。 4.2.2.6 税款支出 公司财务部门依据销售计划,参照以往年度、月份税款支出占销售额的比例预计所需支付资金编列支付计划。 4.2.2.7 期间费用 4.2.2.7.1 销售费用:公司销售部门依据销售、营业计划,参照以往年度、月份销售费用占销售额、营业额的比例推算编列。 4.2.2.7.2 管理费用:集团公司集团办及各下属子公司办公管理部门参照以往实际数及管理工作计划编列。

工作计划管理办法模板

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模板 1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森岛集团公司 工作计划(总结)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各项目及下属各单位工作总结与计划管理,使集团公司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定位明确、责任分明,提高工作效率。实行规范化管理,顺利实现集团公司的经营目标。特别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工作计划包括年度、半年度工作计划、公司项目工作计划(重大项目)、部门周工作计划(员工个人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必须按照集团下达的经营目标和管理目标,分阶段、有步骤地对各项工作指标进行分解,并结合市场条件及变化做出周密细致的预测。工作计划必须依据集团总体经营、管理要求和经济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岗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本部各职能部门;下属各单位及所属各部门。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集团企业管理部是全集团工作计划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向集团高层相关领导报告工作情况。 集团企业管理部是全集团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各单位工作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集团及各职能部门、各下属单位工作计划的汇总、协调、管理、监督和评价。 集团企业管理部主要职责为: 1、负责组织、收集、汇总集团所属各职能部门经理、各下属单位总经理以上管理人员的工作计划,上报集团高层领导审批。 2、负责督促实施、跟进工作计划及集团高层领导临时安排的重点任务等各项工作落实完成情况,并将信息反馈集团高层领导。 3、负责建立、维护集团工作计划管理和评价体系,制定工作计划编制、上报的统一标准。 第五条各职能部门、各下属单位职责 各职能部门、各下属单位的第一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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