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帮助企业办理用地手续及不动产登记行动方案
2020年关于整治企业不动产登记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关于整治企业不动产登记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通过优化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精简登记申请材料,压缩业务办理时限等措施,2018年底前全市实现企业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办结。
二、主要措施(一)开设企业自助服务办公区。
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办件量大、办理时间集中等特点,做到合理有序安排,提前告知企业,与金融等部门协调沟通,变集中办理、密集办理为分散办理、有序办理。
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专门增设4个受理窗口作为企业自助服务区,由经过业务培训的开发企业职员自助受理初始登记业务,不动产登记中心实行严格管控和指导。
(二)权调工作前置。
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与勘测规划院、各区分局分工协作,将企业初始登记中的现场查勘环节前置,由勘测规划院和各区分局在进行测绘和权籍调查工作时,一并进行现场查勘,提高办件实效。
(三)再造业务流程。
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操作技术规范》要求,重新梳理企业初始登记和抵押登记业务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
(四)完善历史遗留问题会商会审制度。
坚持不动产登记业务会商会审制度,对于因历史遗留原因造成的企业办证难问题,本着尊重历史、尊重实际、解决问题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相关审核制度,加大会商力度,尽快尽早解决问题,重大疑难问题要向市政府专题报告,提交有关会议研究解决。
(五)全面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和省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有关要求,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国土房产局与市税务局密切配合,共同调整现有窗口设置,计划设立“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努力实现不动产交易、登记和税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六)建立服务质量监督机制。
定期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征求广大市民意见,对国土房产窗口服务质量进行评价、监督,对反映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
三、实施步骤(一)制定方案(7月-8月底)。
市国土房产局会同市税务、供电、供水、燃气等部门细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举措,简化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制定完善实施方案。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深入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开展优化不动产登记专项行动落实方案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深入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开展优化不动产登记专项行动落实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8.09•【字号】潍政办字〔2018〕96号•【施行日期】2018.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深入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开展优化不动产登记专项行动落实方案的通知潍政办字〔2018〕9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潍坊市深入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开展优化不动产登记专项行动落实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8月9日潍坊市深入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开展优化不动产登记专项行动落实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潍坊市委办公室、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一次办好”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潍办字〔2018〕64号)的部署要求,实现“3545”专项改革相关目标,现就开展落实优化不动产登记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对所涉及的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房屋交易和税款征收等事项,实行部门合并受理,减少重复提交材料,通过信息协同共享满足各部门业务需求。
2018年9月底前,市及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实现申请人在一个窗口,通过一次申请即可“一次办好”不动产登记的目标。
1.一窗受理。
不动产首次登记、转移登记、抵押权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地役权登记等,均实行“一窗对外”,其中,对涉及不动产交易、税款征收等需经多部门办理的转移登记业务,设立综合受理窗口“一窗对外”,将国土、税务、住建(房管)三部门需要审核、留存的材料一次性收齐,解决申请人多次申请、多窗口排队、重复提交材料问题。
2.精简材料。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7.01•【字号】余府发〔2024〕11号•【施行日期】2024.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现将《新余市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新余市人民政府2024年7月1日新余市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着力构建我市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实现我市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治局和全国切实做好“保交房”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主动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持续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切实做好保交楼、保交房工作,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统筹研究政策措施,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我市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按照“去库存、优增量、化风险”的目标任务,完善政策工具箱,抓好政策落地,全力促进我市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去库存,保持合理区间。
制定出台消化存量房产的政策措施,实现我市商品房销售企稳回升,商品住房去化周期在2024年底缩短至30个月,2025年底缩短至24个月,至2026年缩短至18个月的正常区间范围以内,商品房销售面积增幅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二)优增量,满足改善需求。
2022年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方案

2022年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方案
2022年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方案为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提高登记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的意见》《县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第一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22年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进一步优化审批环节,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办理时间,提升登记、交易、税务信息共享集成,实现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互通共享,完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优化窗口功能,扩大受理范围,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现不动产登记网上不见面办理,2022年底全面实现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查封、异议、注销登记即时办结的目标。
(二)落实经费,保障实施。
不动产登记是一项公益性服务型工作,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项目按计划实施。
(三)跟踪问效,强化考核。
县政府将对不动产提升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月调度,对工作落实差、措施不力、工作推进缓慢的单位进行专项督导,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通报结果纳入“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内容。
禹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产业集聚区内工业企业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工作的意见-禹政〔2019〕1号

禹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产业集聚区内工业企业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工作的意见正文:----------------------------------------------------------------------------------------------------------------------------------------------------禹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产业集聚区内工业企业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工作的意见禹政〔2019〕1号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落实许昌市“四个一百”专项行动要求,支持产业集聚区内工业企业发展,破解企业融资瓶颈,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集聚区科学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豫政〔2009〕6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产业集聚区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2〕34号)等相关规定,按照“尊重历史、依法依规、提高效率”的原则,现就处理我市产业集聚区不动产登记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处置范围市产业集聚区内的74家工业企业,其中:土地出让手续齐全,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竣工验收证明,已办理房产证的企业48家;土地出让手续不齐全,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竣工验收证明,已办理房产证的企业23家;已办理土地挂牌出让手续,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企业3家。
二、处置意见按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则,在保证消防和安全两个底线的前提下,通过委托有资质的房屋质量鉴定机构对房屋质量进行鉴定、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验收,保证安全和消防要求,并完善相应手续。
(一)对土地出让手续齐全,无规划许可证和竣工验收证明,已办理房产证的48家企业,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凭企业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和质量安全、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二)对土地出让手续齐全,无规划许可证和质量安全、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未办理过房产证的企业,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凭企业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和质量安全、消防验收意见,办理不动产登记。
土地办证实施方案

土地办证实施方案为了规范土地办证工作,提高土地管理效率,保障土地权益,制定土地办证实施方案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土地办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统一指挥、协调推进土地办证工作。
2.加强对土地办证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二、健全土地办证制度。
1.建立健全土地办证的规章制度,明确土地办证的程序和要求,规范土地办证的操作流程。
2.建立土地办证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土地办证相关资料的归档和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三、优化土地办证流程。
1.简化土地办证手续,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提高办证效率。
2.推行“一次办好”服务,尽量减少群众办证的次数和时间,提高办证的便利性和效率。
四、加强土地办证监督。
1.建立健全土地办证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土地办证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
2.加强对土地办证的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对土地办证工作的知晓度和监督能力。
五、完善土地办证信息系统。
1.建立土地办证信息数据库,实现土地办证信息的统一管理和共享,提高土地办证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2.推行电子化办证,实现土地办证流程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提高土地办证的便捷性和效率。
六、加强土地办证宣传。
1.加强对土地办证政策法规的宣传解读,提高群众对土地办证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利用各种宣传渠道,积极宣传土地办证的改革成果和工作进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七、加强土地办证的统筹协调。
1.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土地办证工作的合力,推动土地办证工作的整体协调和统一部署。
2.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和合作,形成土地办证工作的良好合作机制,共同推动土地办证工作的顺利实施。
总结,土地办证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土地办证工作、提高土地管理效率、保障土地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健全制度,优化流程服务,加强监督管理,完善信息系统,加强宣传工作,统筹协调推进,确保土地办证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国土局年度为企业服务实行方案

国土局年度为企业服务实行方案我们要明确目标。
国土局作为我国土地资源管理的部门,为企业提供服务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那么,我们的目标就是:提高企业满意度,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发展。
我们要分析现状。
目前,企业在办理土地手续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如审批流程繁琐、资料不齐全、办理周期长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要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
一、简化审批流程1.对审批流程进行全面梳理,找出存在的问题,进行优化。
2.实施并联审批,提高审批效率。
3.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实行优先审批。
二、提供全程指导服务1.设立企业服务窗口,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2.配备专业服务人员,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指导、资料准备等服务。
3.建立企业服务群,实时解答企业疑问。
三、缩短办理周期1.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预审,提前发现并解决问题。
2.实施容缺受理,对企业提交的部分非关键资料实行容缺受理。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提高办理效率。
四、优化政策环境1.完善土地政策,为企业提供优惠的土地使用政策。
2.加强土地市场监管,规范土地交易行为。
3.推动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五、提升服务能力1.对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2.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企业满意度进行调查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3.建立服务评价体系,对服务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激励优秀员工。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方案顺利实施。
2.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强化监督考核,确保服务质量。
5.加强宣传推广,提高企业和社会的认知度。
1.企业满意度:通过调查问卷、访谈等方式,了解企业对服务的满意度。
2.办理周期:对审批流程进行跟踪,了解办理周期的变化。
3.服务质量:通过第三方评估,了解服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4.经济效益:统计企业土地使用情况,分析服务方案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
5.社会效应:了解社会各界对服务方案的评价和反响。
实施这个方案的时候,注意事项可不少,每一条都得放在心上。
青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企业上市工作促进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企业上市工作促进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5.05•【字号】青政发〔2019〕11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青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企业上市工作促进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发〔2019〕11号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属各开发区管(工)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进一步做好企业上市工作促进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实施意见》已经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进一步做好企业上市工作促进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实施意见》青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5月5日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上市工作促进全市新旧动能转换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做好企业上市工作,加快推进全市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上市工作促进全市新旧动能转换的实施意见》(潍政字〔2018〕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上市工作,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的实施意见精神,推动我市企业通过改制、上市、挂牌进入境内外资本市场,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作用,实施并购重组、直接融资,切实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全面促进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主要目标。
在全面完成潍坊市下达的改制任务基础上,对符合新旧动能转换、发展前景好的规模以上企业继续进行规范化公司制改制,推动企业进入资本市场,争取到2021年底,力争新增境内外上市企业2家,储备拟境内外上市后备企业10家,培植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企业50家,“新三板”和区域股权市场挂牌企业新增40家,潍坊五板资本市场入场企业达到700家,改制企业达到400家,实现直接融资30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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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帮助企业办理用地手续及不动产登记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在X区办理用地报批手续及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登记的工作效率,帮助企业在省、市相关部门缩短用地手续报批及办理不动产登记工作时限,特制定《X区帮助企业办理用地手续及不动产登记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帮助企业加快办理用地手续和不动产登记为工作目标,按照不动产登记统一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办理登记的要求,结合国土X 分局工作职能,紧密配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实行涉及全区不动产登记国土资源部门“帮办制”。
帮助企业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做到除政府组织开展的农村不动产登记和非公证的继承、受遗赠等复杂的不动产登记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20个工作日办结以及查封登记、解押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外,在企业、群众完成权籍调查、登记资料齐全、符合登记要求的前提下,配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于X年X月底前将一般登记压缩至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办结;抵押登记压缩至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X年6月底前将全部登记类型压缩至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从“主动作为、提前介入,创新思维、跟踪服务,优化流程、缩短时限,搭建平台,提高效率”四个方面入手,实现在权籍调查、登记资料完备的前提下,将出具勘测测绘成果图缩短至2个工作日内办结的目标;实现在项目用地初审资料完备的前提下,出具国土部门预审初审意见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
作日办结的目标;实现在项目用地资料完备符合组件要求的前提下,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省、市国土部门的报批组件工作的目标。
二、牵头协调落实部门:国土X分局
三、主要措施
(一)主动作为、提前介入
建立不动产登记“帮办”服务制度,积极发挥基层国土分局帮助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专业服务桥梁作用,主动作为,开展提前审核服务活动。
帮助企业开展在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前和不动产登记前的上报资料审核服务工作,主要对不动产登记及报批用地手续所需的各类证明、审核备案、批准核准等相关文件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核,协助当事人完善所收集整理的申请资料,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不动产登记及报批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二)创新思维、跟踪服务
实行用地手续办理的全程跟踪服务,变被动受理为主动服务。
建立包抓机制,为企业办理项目用地手续报批开通绿色通道,对涉及重点用地项目建设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科室、一名专人、一抓到底”的“五抓”跟踪推进服务机制,为项目建设用地手续报批提供全程跟踪服务。
明确和指定包抓领导、科室、专人全程跟踪帮助企业收集整理报批申请资料,完善用地报批所必需的各类报批文件,对企业进行国土资源管理利用方面的政策宣传,及时了解企业发展存在的用地问题,推进企业加快用地报批手续办理。
定期跟踪走访落户
企业,通过实地走访,查看企业生产经营及建设情况,全心全意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
认真收集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市、区级相关部门予以解决。
(三)优化流程、缩短时限
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加强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市国土局各科室的联动,实行勘测测绘、绘制图件、用地预审、用地报批、项目供地、申请办证等工作同步推进,在企业权籍调查、登记资料完备的前提下,帮助企业并配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于X年X月底前将一般登记压缩至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办结;抵押登记压缩至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X年X月底前将全部登记类型压缩至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同时,全面压缩和加快国土分局的用地现场勘测测绘及图件绘制工作,将勘测测绘及出图缩短至2个工作日办结;在项目用地初审资料完备,出具国土部门预审初审意见缩短至3个工作日办结;在项目用地报批资料完备,符合组件要求的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完成报批组件。
(四)搭建平台,提高效率
建设国土资源部门的微信平台,搭建信息畅通的互动桥梁,协助市国土局做好网上预约办理、网上办理、自助办理、上门办理等多种服务工作。
在平台上开设政策关注、自助查询、群众留言等多种服务栏目,积极上传省、市国土部门的各项服务内容,同时将办理用地手续和不动产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办事流程、对应办事窗口等相关事项通过分局政务大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向企业和群众免费发放国土
部门便民服务手册,实现项目用地手续办理及不动产登记服务透明化、流程化和规范化,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使企业和群众在不动产登记及项目用地报批等工作中受益,做好服务企业和群众的“店小二”。
四、组织保障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区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营商环境提升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国土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领导,将帮助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及用地报批手续作为提升营商环境的重点内容持续推进。
区住建、司法、税务等相关部门要紧密协调配合,加强用地报批手续的办理及不动产登记信息的交流沟通,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查、夯实责任。
协助市国土部门做好X辖区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登记和用地手续报批过程中的督查检查,把是否积极主动服务帮助企业办理用地手续及不动产登记作为营商环境提升的督查检查重点,对在项目用地报批和帮助办理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发现的主动性不强、效率不高等问题要及时进行督查督办,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及时依法公开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主要内容和国土资源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程序、审批要件及审批结果,及时准确公布国土资源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对有关国土资源政策提供免费咨询解读服务,大力宣传用地手续办理及不动产登记暨营商环境提升工作进展,营造全区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