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在法律体系里,刑事诉讼法是仅次于宪法的基本法,它素有“人权法”之称,也被称为“小宪法”
刑事诉讼法真题(有答案)

刑事诉讼法一.单选题1.下列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的价值:(D)A 秩序B公正C效益D民主2.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A为了充分有效地执行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可以适用于检察院系统,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也可以适用于法院系统。
B《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也可以成为刑事诉讼法的渊源。
C自诉案件也可以经过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五个诉讼阶段。
D刑法与刑诉法的关系上,应当坚持刑诉法工具主义。
3.关于刑事诉讼法“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正确:(A)A体现了以人为本、保障和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理念。
B体现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至上的理念。
C体现了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理念。
D体现了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理念。
4.某法院决定开庭审理张某贪污案,被告人张某在开庭前突发心脏病死亡,该法院应当如何处理此案。
(D)A裁定撤销案件B宣告被告人张某无罪C裁定终止审理D退回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处理5.下列应当由中院管辖的案件有(C)A故意杀人案件B爆炸案件C武装叛乱案件D县法院请求移送的案件6.关于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B)A在侦查期间可以向犯罪嫌疑人核实证据B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以了解案情有关情况C收集到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和检察院D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曾经实施犯罪的,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7.张某,李某共同抢劫被抓获,张某下列哪一陈述属于证人证言(D)A我确实参加了抢劫银行B李某逼我去抢的C李某策划了整个抢劫,抢的钱他拿走了一半D李某在这次抢劫前还杀了赵某8.关于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诉讼程序中的保全措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B)A法院应当采取保全措施B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检察院都可以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C采取保全措施,不受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限制D财产保全的范围不限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产或与本案相关的财产。
刑事诉讼法题库判断题

刑事诉讼法题库判断题刑事诉讼法题库:推断题部分第一组:1、在我国奴隶社会的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口供一向受到分外重视,一向强调“罪从供定”。
2、作为公诉机关的国家平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特地行使侦查权,执行控诉职能。
3、即使没有被代理人的授权或同意,诉讼代理人代替被代理人举行的诉讼活动,也具有法律效力。
4、在刑事诉讼中XXX机关与人民检察院的相互协作与相互制约之间,应是对立的关系,是制约中没有协作、协作中不能有制约的关系。
5、在审判阶段,对于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人民法院应该裁定终止审理。
6、上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应该根据其次审程序举行审判,所作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7、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是否抗拒改造,是对其予以减刑或者执行死刑的唯一条件。
8、在刑事诉讼中处于追诉或被追诉的地位,执行控诉职能或辩护职能,是诉讼参加人必需具备的特点。
9、两审终审适用于各级人民法院和特地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10、已被判处刑罚的罪犯,假如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诉,不得妨碍、抗拒执行。
第一组答案:1、×2、×3、×4、×5、×6、√7、×8、×9、× 10、√其次组:1、法官在诉讼中处于消极仲裁者的地位,是纠问式诉讼的最大特点。
2、在刑事诉讼中处于追诉或被追诉的地位,执行控诉职能或辩护职能,是诉讼参加人必需具备的特点。
3、鉴定人不能同案件有利害关系,担任过本案的侦查、检察、审判人员,或者同案件有利害关系者,应该回避。
4、刑事诉讼的过程既是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过程,也是适用刑法的过程。
5、两审终审适用于各级人民法院和特地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6、已被判处刑罚的罪犯,假如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诉,但不得妨碍、抗拒执行。
7、对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罪犯,不能适用监外执行。
刑事诉讼法

看点四:死刑复核更慎重 落实“少杀、慎杀”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可以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 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 见。 看点五:辩护律师介入提前 涉嫌伪证需“异地”侦办 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可以委托辩护人。根据我国律师法规定,律师凭 借“三证”就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这同现行刑诉法规定不一 致,引发过争议。在刑事诉讼法中应当吸收律师法的相关规定,但对于 极少数案件,从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实际情况考虑,律师在侦查 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事先经侦查机关许可是必要的。规定“三类案件 ”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 贿赂犯罪案件。还规定,律师涉嫌辩护人伪证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 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 看点六:审慎把握刑事和解 防止“花钱买刑” 公诉案件适用和解程序的范围为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 主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故意犯罪案 件,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 案件。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这 一程序。修正案同时规定,对于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可以 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七、证据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①物证; ②书证; ③证人证言; ④被害人陈述; 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⑥鉴定意见; ⑦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⑧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 据。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 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 任由自诉人承担。
四、管辖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 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 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 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 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 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上海市公安招警考试《法律基础》题库【章节题库】(1-4章)【圣才出品】

上海市公安招警考试《法律基础》题库【章节题库】(1-4章)【圣才出品】第1章宪法一、单项选择题。
(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下列关于“宪法”的表述,正确的是()。
A.中国历史典籍中的“宪法”特指根本法B.近代意义上的“宪法”泛指典章法度,是“法律的法律”C.古代意义上的“宪法”与近代意义上的“宪法”没有本质区别D.近代意义上的“宪法”不仅是法的表现形式,而且是一国法律体系的核心【答案】D【解析】A项,中国历史典籍中的“宪法”通常泛指典章、法度,而不是特指根本法;B项,近代意义上的宪法指的是“法律的法律”,不是“泛指典章和法度;C项,古代没有产生近代的宪法概念和理论,即古代意义上的宪法和近代意义的宪法存在着根本的本质区别;D项,近代的宪法是一国法律的核心,是法律体系的核心。
2.根据马克思主义宪法理论,下列关于宪法本质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B.宪法是全民意志和利益的反映C.宪法是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基本形式D.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答案】B【解析】宪法的本质属性是:①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②宪法是民主制度法律化的基本形式;③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
3.根据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可以把宪法分为()。
A.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B.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C.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D.社会主义宪法和资本主义宪法【答案】A【解析】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是从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而进行的分类;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是从宪法的效力和修改程序的简繁而作的分类;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是从制定机关的不同而作的分类;社会主义宪法和资本主义宪法是根据宪法所反映的阶级属性和阶级利益不同而作的分类。
4.世界上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是()。
A.英国B.法国C.德国D.美国【答案】A【解析】在资本主义国家中,英国是最早发生资产阶级革命的国家,也是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
探究刑事诉讼法对人权的保障精选3篇(浅论新刑事诉讼法对人权的保障)

探究刑事诉讼法对人权的保障精选3篇浅论新刑事诉讼法对人权的保障探究刑事诉讼法对人权的保障摘要:法律体系中,刑事诉讼法是仅次于宪法的基本法,它被称为小宪法。
两次人代会审议最终通过,对于过去十六年的法律进行了意义深远的大规模修改。
引起国内外的广泛议论。
本文在阐述新刑事诉讼法的基础上,结合宪法人权等内容,重点阐述新修订的法条对人权保护的措施及意义。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人权保障探究刑事诉讼法对人权的保障:浅论新刑事诉讼法对人权的保障摘要: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宪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
新刑事诉讼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总则第二条,既有利于彰显我国司法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也有利于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更好地遵循和贯彻这一宪法原则。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修改;人权保障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有“公民权利小宪法”之称,新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新刑诉法)在增加了技术侦察等有利打击犯罪的措施的同时,更加关注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保障问题。
在人权的各种保障方法中,法律保障是人权保障体系中最基本、最具权威性的。
新刑诉法在以下具体规定中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一、尊重与保障人权写入刑诉法原则性规定彰显刑诉法之价值保护人权是宪法中非常重要的法律理念,新刑诉法为了充分体现了这一重要理念,把惩治犯罪和保护人权的关系处理得当,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总则第二条,突出保障基本人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重要性,并在多项具体规定中贯彻这一原则。
能否正确处理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评价一个国家人权保护的状况,不光要看对其是否尊重和保障“无罪的人”的人权,更要看其“犯罪分子”的人权是否得到尊重和保护。
这次对刑诉法的修改,既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价值之彰显,也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重视和保障人权的具体体现,更是我国人权事业从理念到行动的深刻进步。
不懂法律知识的事例

篇一:《法律知识案例分析》法律选修课作业《少女异地打工受伤之后司法援助获赔》案例简析[案情简介]平江县梅仙镇板口村有一位刚满13岁的花季女孩名叫彭x平,由于母亲常年患病,家境贫寒,被迫辍学外出打工。
2002年6月小彭经人介绍到江西省南昌市三湘食品厂(以下简称三湘食品厂),从事切丝机操作工。
2004年4月18日,小彭在上班操作机械过程中,不幸右手被机械切伤,三湘食品厂及时将小彭护送到江西省南昌市第六医院抢救治疗,经住院治疗一个多月,共花去医疗费用33000多元,小彭伤口基本愈合,但造成右手三个指头残缺不全,存在功能障碍。
尔后,小彭及家人对其伤残补偿问题多次找三湘食品厂协商未果。
2005年3月22日小彭在其父彭×生的陪同下来到平江县法律援助中心,申求法律援助。
平江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何尧民听完小彭的哭诉,详细了解有关案情后,十分同情小彭的不幸遭遇。
何尧民主任耐心地向小彭父女作解释,小彭工伤赔偿纠纷一案,符合法律援的条件和范围,但工伤事故发生地和义务人所在地都是在江西省南昌市,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小彭应向义务人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援助。
何尧民主任建议小彭父女到江西省南昌市义务人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援助。
听了何尧民主任的解释,小彭之父彭×生顿时大惊失色,“扑通”一声跪在何尧民主任面前苦苦哀求。
彭父哽咽着说:“我是个连小学都冒进过的文盲,既没有文化,又没有钱,到江西去人生地不熟,讲话都听不懂,加之对方又是江西省南昌市的有钱老板,无论是从经济上,还是人际关系都斗不过他,如果到江西那边去申请法律援助,我怕他们官官相护。
何主任,我求求你们帮帮我,帮帮我女儿,我彭某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你们……”面对小彭父女悲怆的呼唤和无奈的叹息,何尧民主任心里很不是滋味,经过再三思索,为消除小彭及其父彭×生的思想顾虑,从有利于矛盾的化解出发,还是破例受理了小彭的申请,决定奔赴千里之外的江西省南昌市为其追讨公道。
刑事诉讼法学自考题-18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
刑事诉讼法学自考题-18(总分100, 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1.我国刑事诉讼法制定的根据是______• A.刑法• B.宪法• C.我国参加和缔结的国际条约• D.党中央的政策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2答案:B[解析] 刑事诉讼法的根据是指刑事诉讼法的立法根据和法律渊源。
刑事诉讼法的立法根据和法律渊源是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总章程,它集中体现了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是“法律的法律”。
答案为B。
2.与刑事诉讼法是“母法”与“子法”关系的是______• A.宪法• B.刑法• C.立法法• D.律师法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2答案:A[解析] 宪法和其他法律的关系通常被称为“母法”与“子法”的关系。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是其他法律(包括刑事诉讼法)的立法根据。
其他法律(包括刑事诉讼法)都必须符合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各项具体规定,而不能同它相抵触,否则就会失去其法律效力。
答案为A。
3.正确适用法律的基础和前提是______• A.准确地查明案件事实• B.有关法律的存在• C.犯罪活动的发生• D.执法机构的存在SSS_SIMPLE_SIN分值: 2答案:A[解析] 正确地适用法律是在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进行的,所以,准确地查明案件事实是正确适用法律的基础与前提。
答案为A。
4.正确适用法律是准确查明案件事实的一种______• A.必然结果• B.正常的结果• C.或然结果• D.非正常的结果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2答案:B[解析] 适用法律是在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进行的,所以,准确地查明案件事实是正确适用法律的基础与前提;而正确适用法律只是准确查明案件事实的一种正常的结果,而非必然结果。
答案为B。
5.如果需要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加以某种限制,前提是______• A.得到公民的允许• B.有一定的法律依据• C.制定出相关的法律• D.必须有正当理由和根据有关法律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2答案:D[解析] 要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加以某种限制,必须有正当的理由和根据有关法律。
(完整版)刑事诉讼法学_习题集(含答案)
《刑事诉讼法学》课程习题集西南科技大学成人、网络教育学院版权所有习题【说明】:本课程《刑事诉讼法学》(编号为05013)共有单选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题,论述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等多种试题类型,其中,本习题集中有[论述题]等试题类型未进入。
一、单选题1.狭义的刑事诉讼法是指()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宪法中有关刑事诉讼的规定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律师法中的有关规定D、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对具体应用刑事诉讼法所作的规定2.人类社会最早出现的一种诉讼形式是()A、纠问式诉讼B、弹劾式诉讼C、职权主义诉讼D、当事人主义诉讼3.对于我国刑事诉讼法保护人民的目的,下列正确的理解是()A、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不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权利B、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不保护犯罪人的权利C、保护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D、保护每个公民的利益4.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终极目的是()A、从程序上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B、惩罚犯罪C、保护人民D、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5.关于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关系表述正确的是()A、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B、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都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C、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都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D、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6.某市群众发现一起间谍案件,此案应由哪一机关立案?()A、公安机关B、人民检察院C、人民法院D、国家安全机关7.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般应由哪一法院管辖()A、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地人民法院B、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C、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D、有管辖权的几个人民法院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8.在一起盗窃案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以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为由要求检察长回避,这一回避申请应当由谁决定()A、同级人民法院院长B、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C、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D、本检察院检察委员会9.某县发生一起抢劫案,以该县公安机关负责人甲为组长组成侦查小组,后抓获犯罪嫌疑人乙,乙是甲的亲生儿子,甲提出自行回避的请求,有权决定甲是否回避的机关是()A、上级公安机关负责人 B、同级人民法院院长C、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D、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10.公安人员何某在侦查一起故意杀人案件过程中,被害人发现何某与本案的犯罪嫌疑人是近亲属,于是提出回避申请。
刑事诉讼法配套习题(刑事诉讼法概述)
刑事诉讼法配套习题(刑事诉讼法概述)第一章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法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关于刑事诉讼中程序公正含义的表述哪一项不正确?(2005-21)A.诉讼参与人对诉讼能充分有效地参与B.程序违法能得到救济C.刑事诉讼程序能得到遵守D.刑事诉讼判决结果符合事实真相2. 关于《刑事诉讼法》“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22)A.体现了以人为本、保障和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理念B.体现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至上的理念C.体现了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理念D.体现了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理念3. 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实体问题是()A、财产关系的问题B、人身关系的问题C、行政管理的问题D、犯罪与刑罚的问题4. 在纠问式刑事程序中,不存在的职能是()。
A、控诉职能B、审判职能C、辩护职能D、侦查职能5、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坚持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秉公执法原则,反映了我国刑事诉讼“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理论观点。
如果有观点认为“司法机关注重发现案件真相的立足点是防止无辜者被错误定罪”,该观点属于下列哪一种学说?(2013-22)A.正当程序主义 B.形式真实发现主义C.积极实体真实主义 D.消极实体真实主义6.在刑事诉讼中,法官消极中立,通过当事人举证、辩论发现事实真相,并由当事人推动诉讼进程。
这种诉讼构造属于下列哪一种类型?(2013-23)A.职权主义 B.当事人主义C.纠问主义 D.混合主义7. 社会主义法治公平正义的实现,应当高度重视程序的约束作用,避免法治活动的任意性和随意化。
据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4-22)A.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障,只要程序公正就能实现实体公正B.刑事程序的公开与透明有助于发挥程序的约束作用C.为实现程序的约束作用,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均应予以排除D.对复杂程度不同的案件进行程序上的繁简分流会限制程序的约束作用8.关于刑事诉讼价值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5-22)A.公正在刑事诉讼价值中居于核心的地位B.通过刑事程序规范国家刑事司法权的行使,是秩序价值的重要内容C.效益价值属刑事诉讼法的工具价值,而不属刑事诉讼法的独立价值D.适用强制措施遵循比例原则是公正价值的应有之义9.我国刑事审判模式正处于由职权主义走向控辩式的改革过程之中,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内容中,下列哪一选项体现了这一趋势?(2015-34)A.扩大刑事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B.延长第一审程序的审理期限C.允许法院强制证人出庭作证D.增设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10.关于我国刑事诉讼构造,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22)A。
刑事诉讼法题库
刑事诉讼法题库(公共基础知识)一、刑事诉讼法判断题(公共)1.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答案】正确【考点】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条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2.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答案】正确【考点】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关系【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3.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
()【答案】正确【考点】两审终审制【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
4.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答案】正确【考点】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原则【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5.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当应撤销案件。
【答案】正确【考点】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及其处理【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6.地方人员张某在军营里盗窃电瓶车被抓,应由军队保卫部门移交地方公安机关侦查。
()【答案】正确【考点】刑事案件的管辖【相关法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公安机关和军队互涉刑事案件的管辖分工如下:(二)地方人员在军队营区作案的,由军队保卫部门移交公安机关侦查。
7.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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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解读:
尊重保障人权尊重保障人权写入刑诉法
《刑诉法修正案》将刑事诉讼法第二条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这是自宪法有规定以来,我国部门法第一次有了人权规定。
该规定不仅有宣示性、指导性意义,意味着在惩罚犯罪的同时,要尊重和保障人权。
保障犯罪嫌疑人侦查阶段的权利
此次对《刑事诉讼法》的修订,吸收了《律师法》的规定,把律师介入诉讼的时间提前到侦查阶段,正式确立了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人”的地位。
也就是说,自从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或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第一次讯问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可以请律师为其进行辩护了。
另外,此次修正案对律师的“会见权”一项,做了修改: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48小时。
同时规定: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得被监听,并取消了“律师会见时,侦查人员必须在场”的规定。
如果
看守所没有在48小时内安排律师会见当事人,或是在律师会见当事人时安排了监听等,律师有权进行控告和申诉。
讯问过程录音录像
这次刑诉法的修改突出规定保障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尊重人权、保障人权。
修正案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
这个规定在很大程度上扼制了刑讯逼供或变相刑讯逼供的产生,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
确定"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此次刑事诉讼法修订证据制度,基本将两高三部的《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定》的相关实质条款都做了吸收,对“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排除的程序、排除的方法以及排除后证据的效力等都做了明确规定。
同时还规定,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
但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证人可"秘密"出庭
证人出庭作证一直是刑事诉讼法的一个大难题。
此次修订,对证人出庭也做了明确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义务,这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保证证人及其亲属的安全。
具体来说,在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犯罪、毒品犯罪案件时,证人因为作证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措施:不公开证人的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这些信息材料;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的方式出庭作证,法庭上设一个作证室,不让证人露面;禁止可能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人和证人接触;对人身和住址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以免证人被打击报复。
如果证人感觉还不安全,还可向司法机关提出保护申请。
由于出庭作证,证人的交通、住宿、就餐以及误工的损失国家应当给以补助。
有工作单位的证人,其工作单位不得克扣或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
有了这些规定,可较好地打消证人出庭作证的顾虑。
逃避作证将被拘留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新增一项重要规定: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而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按人民法院的通知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强制证人到庭。
但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除外。
但对于应作证而不作证的证人,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首次明确:证人没有正当理由逃避作证,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可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可处十日以下
拘留。
如果证人对拘留决定不服,可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但复议期
间不停止执行。
普法课堂:
回眸刑事诉讼法三十年立法之路
1979年制定:维护公民合法权利
1979年——“拨乱反正”的关键之年,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典诞生之年。
那是一个急需确立规则让社会恢复秩序的年代。
十年动乱期间,随便抓人,刑讯逼供,制造了许多冤假错案。
当时起草刑事诉讼法,是要从司法程序方面保证刑法的正确执行。
因此总结“文革”的教训——“一是不放纵坏人,一是不冤枉好人”,就是从这两个方面来考虑这部法律的制定。
最早的刑诉法草案的任务主要是“揭露犯罪、证实犯罪
和惩罚犯罪”,后来改为“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并增加重要原则,“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刑诉法等7部法律。
重整社会秩序,终于有了可供执行的规则。
1996年第一次“大修”:推动修法从粗疏到缜密
1996年对刑诉法首次修改,大胆吸收了先进经验和做法。
修法向着保障人权、更加公正迈进:完善强制措施,取消收容审查制度;检察机关不再使用免予起诉;改革死刑执行方式;增加司法机关依法
独立行使职权的规定;吸收“对抗式诉讼”,改革一审审判方式,法官居间裁判,当事人可以在公开的法
庭上进行辩论、质证。
1996年,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完成了刑诉法的第一次“大修”。
2012年第二次“大修”:贯彻尊重保障人权宪法原则
历史的脚步走入2011年,刑诉法开始进行第二次“大修”。
当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在惩罚犯罪工作中面临新形势新情况,司法实践对进一步修改完善刑诉法提出了迫切要求。
刑诉法修改
和完善,既要有利于保证准确及时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又要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尊重和保障人权。
毋庸讳言,近些年曝光的杜培武、佘祥林、赵作海等案件,也暴露出刑讯逼供等程序违法问题。
正因如此,本次修法发出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强音。
面对讯问可以保持沉默,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条款是宣示性的,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上,规定了非
法证据排除规则,设置了严格的证据收集程序,又规定了证人出庭作证的一些制度,这都将对遏制刑讯
逼供起到重要作用。
从刑诉法的制定和修改过程可以看出,我们从强调打击犯罪发展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既结合我国国情的实际状况,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向前推进。
在新的历史时期,这对推动中国法治前进具有重要意义。
”
资料链接:
审慎把握刑事和解防止“花钱买刑”
我国现行刑诉法对自诉案件的和解作了
规定。
这次修改又将部分公诉案件纳入和解
程序。
修正案规定,公诉案件适用和解程序的
范围为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人身权利
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
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故意犯罪案件,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这一程序。
修正案同时规定,对于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有人提出,这是否意味着可以“花钱买刑”。
修正案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修正案规定的适用范围很窄,比较严格,而且必须出于双方自愿。
鼓励犯罪人道歉赔偿,可以更好地保障被害人权益,使其得到更多赔偿。
这有利于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