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肿瘤报告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和提高肿瘤报告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对各类肿瘤患者进行报告管理的各项工作。
三、基本原则1. 依法、规范、公正、及时的原则2. 严格保证医疗记录、隐私和信息安全的原则3. 客观、准确、全面的原则4. 鼓励医务人员积极参与,提高报告质量的原则四、报告管理流程1. 收集患者资料:患者登记时,由登记人员收集患者基本资料,包括患者身份证件、联系方式、病史、既往史等资料。
同时,对病理及诊断资料进行收集汇总。
2. 肿瘤报告书写:由主治医师按规范填写肿瘤报告表,并在报告书写完毕之后签字确认。
3. 报告审核:报告书写完毕后,由临床主任或科主任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
4. 报告归档:审核通过的报告归入患者病历档案,未通过的报告进行修改,待修改完毕后重新审核归档。
5. 报告备份:对报告进行电子备份,在纸质档案归档后,电子备份存放在资料库中,以备日后查询。
6. 信息发布:定期对肿瘤报告进行信息发布,提供给患者或相关科研机构参考学习。
五、肿瘤报告书写规范1. 报告书写的内容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理学特征、肿瘤临床分期、诊断和治疗建议等内容。
2. 报告应严格按照规范格式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有划改、涂抹现象。
3. 报告中应准确描述肿瘤组织形态特征、大小、浸润程度、淋巴转移情况等,辅助医学检查结果也应详细记录。
1. 对患者信息进行审核时,需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报告审核应当及时进行,审核结果应及时向相关医务人员通报。
3. 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反馈至相关医疗人员,协助进行问题处理。
七、信息安全管理1. 严格遵循相关保密法规,保护患者信息的隐私和安全。
2. 妥善存储患者信息,禁止私自泄露患者信息。
3. 严格控制信息查阅权限,确保患者信息的合法合规查阅。
八、监督检查1. 设立监督检查机构,对肿瘤报告的书写、审核、归档等过程进行定期抽查。
肿瘤登记报告制度(共五则范文)

肿瘤登记报告制度(共五则范文)第一篇:肿瘤登记报告制度肿瘤登记报告制度1、门诊各科室在发现新诊断的肿瘤病例时,负责诊治的医师应立即填写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
2、住院科室诊治医师在检查入院患者病史时应注意在门诊已确诊的恶性肿瘤患者是否已经报告,对未报告者应立即补报。
对住院后才确诊的肿瘤病例及时填写报告卡。
3、若发现过去报告有误,需要更正时,应按新的诊断另行报告。
4、公共卫生科专职人员通过定期查阅医院病历系统以发现漏报的病例,及时督促补报。
5、公共卫生科要与院内的病理、检验、B超、放射等诊断部门定期联系,核对记录,防止肿瘤病例特别是门诊病例的漏报。
6、公共卫生科设专人负责每日报卡的收集、整理和核查,进行编号、审核,每月5日前将上月报告卡交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第二篇:肿瘤登记报告制度人民医院肿瘤登记报告制度一、医务科设专人负责全院报告卡的收集、登记、上报、质量控制等工作。
并负责查重、完善上报信息。
对更正报告,应立即在原报告卡上做相应信息的更新或补充,在“全院肿瘤登记册”上进行登记,已死亡的病例应填入死亡日期并抽出另行存放。
二、肿瘤报告执行首诊负责制,各临床、医技科室在发现新诊断的肿瘤病例时,首诊医师应立即填写“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并上报。
三、住院医师如发现门诊已确诊的恶性肿瘤患者未报告者应立即补报。
对住院后才确诊的肿瘤病例及时填写报告卡上报。
四、若发现报告有误,需要更正时,应按新的诊断另行填写更正报告。
五、医务科负责肿瘤报告人员应定期查阅归档病历,以发现在住院部漏报的病例,并及时督促补报。
六、医务科负责定期对病理、检验、放射、超声波、等诊断部门的诊疗信息进行核查,防止门诊病例漏报。
七、科室施行科主任负责制,责任到人,每月在科主任例会上通报漏报病例的科室,并对责任科室主任及主管医医师进行诫勉谈话,如同一医师出现第二次漏报,经查实后,给予科室每例30元经济处罚。
八、肿瘤报告工作人员,负责每季度将肿瘤患者信息上报至县疾控部门。
肿瘤报告管理制度模板

肿瘤报告管理制度模板一、目的为了规范肿瘤报告的编写、审核、发布和存档流程,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参与肿瘤报告编写、审核、发布的医务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
三、职责分工1. 临床医生:负责收集患者信息,编写初步肿瘤报告。
2. 病理医生:负责对病理切片进行分析,提供病理诊断意见。
3. 审核医师:负责对肿瘤报告进行审核,确保报告的准确性。
4. 信息管理人员:负责肿瘤报告的电子化录入和存档。
5. 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评估。
四、报告编写规范1. 报告应包含患者信息(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等)。
2. 临床资料应详细记录,包括病史、体检发现、辅助检查结果等。
3. 病理资料应包括病理切片的观察描述、病理诊断及分期。
4. 报告应明确诊断意见,并提出后续治疗建议。
五、报告审核流程1. 临床医生完成初步报告后,提交给病理医生进行病理分析。
2. 病理医生完成病理诊断后,将意见反馈给临床医生。
3. 临床医生根据病理诊断完善报告,并提交给审核医师。
4. 审核医师对报告进行审核,确保无误后签字确认。
六、报告发布与存档1. 审核通过的肿瘤报告应由信息管理人员负责电子化录入系统。
2. 报告发布前,应再次确认患者信息无误,保护患者隐私。
3. 报告发布后,应按照医院规定进行存档,便于日后查询和复核。
七、监督与改进1. 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肿瘤报告的编写、审核流程进行检查。
2. 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人,并提出改进措施。
3. 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肿瘤报告编写规范的认识和能力。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医院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根据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本制度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行业标准更新,应及时修订。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模板内容,以符合具体医院或医疗机构的要求。
肿瘤发病登记管理制度

肿瘤发病登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肿瘤发病的登记管理工作,保障患者的权益,掌握肿瘤流行病学资料,促进肿瘤防治工作的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肿瘤发病登记管理工作。
第三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本市肿瘤发病登记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指导,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第四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肿瘤发病登记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遵守本制度是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法定义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理。
第二章登记内容第六条肿瘤发病登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一)患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等;(二)病情的临床资料,包括症状、体征、病史、检查结果等;(三)病理检验报告,包括组织病理学、细胞学、免疫组化等;(四)治疗情况,包括手术、放疗、化疗等;(五)转归情况,包括康复、复发、转移等;(六)其他相关信息。
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肿瘤发病登记档案,保障登记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定期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送肿瘤发病登记信息,并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会议。
第九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建立完善的数据库,实时更新肿瘤发病登记信息,并提供给有关部门和研究机构使用。
第十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根据肿瘤发病登记信息,定期发布疫情通报,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有关信息。
第三章监督检查第十一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对肿瘤发病登记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知情率和遵守率。
第十三条对于肿瘤发病登记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纠正,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第四章处罚规定第十四条对于医疗卫生机构和相关责任人违反本制度的规定,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等。
肿瘤登记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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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登记管理制度1. 引言1.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肿瘤登记管理工作,提高肿瘤疾病的报告与统计质量,为预防和控制肿瘤疾病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促进肿瘤防治工作的科学发展。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肿瘤登记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医疗机构肿瘤信息管理部门、医生、护士等。
1.3 遵守原则肿瘤登记管理工作应遵守以下原则:•准确性原则:确保登记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保密性原则:严格保护患者个人信息,确保数据的保密性。
•及时性原则:及时完成肿瘤报告和登记工作,确保数据的实时性。
•便利性原则:提供便利的操作流程和工具,降低登记工作的难度。
2. 肿瘤报告和登记流程2.1 肿瘤报告流程肿瘤报告是指医疗机构在发现和诊断出肿瘤疾病时,按规定的格式向相关部门报告的工作。
具体流程如下:1.医生在诊断出肿瘤疾病后,填写肿瘤报告单,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肿瘤特征、诊断结果等内容。
2.医生将填写好的肿瘤报告单交给肿瘤信息管理部门。
3.肿瘤信息管理部门收到肿瘤报告单后,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数据录入和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完成数据录入和审核后,肿瘤信息管理部门将肿瘤报告单归档并保存。
2.2 肿瘤登记流程肿瘤登记是指将报告的肿瘤病例进行统一登记和管理的工作。
具体流程如下:1.肿瘤信息管理部门定期将收到的肿瘤报告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
2.根据统计数据,肿瘤信息管理部门生成肿瘤登记报告,包括肿瘤发病情况分析、肿瘤类型和分布情况等内容。
3.肿瘤登记报告由肿瘤信息管理部门呈报给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疾病防控机构。
4.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疾病防控机构根据肿瘤登记报告制定相关防控措施和政策,推动肿瘤防治工作的开展。
3. 肿瘤登记管理要求3.1 肿瘤登记数据要求肿瘤登记数据应包括以下要素:•患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
•肿瘤特征:包括肿瘤类型、部位、分期等。
•诊断信息:包括诊断日期、确诊机构、诊断方法等。
肿瘤-各种登记报告信息制度

肿瘤监测工作例会制度1、公共卫生科统计每季度报卡数据、报卡质量,漏报、迟报问题,每季度开展一次例会,各个科室临床医师参加,对本季度报告卡填写质量进行评价。
2、每月发病分析及报卡总结以书面形式发送到各个临床科室主任手中。
3、例会中由公共卫生科工作人员讲解报卡流程及常见问题,反复强调报告卡填写规范,提高报告质量。
4、鼓励以会代训,进行短期培训或指导。
肿瘤监测工作的档案管理制度1、肿瘤卡片尽可能长期保存。
2、各种纸质数据报表长期保存备档。
3、电子数据长期保存,并且有移动备份。
4、所有需要上交的资料,一定要备档一份。
5、需要保密的内容严禁外泄。
6、资料及时完善,分类管理。
7、实行定期考核制度。
肿瘤监测工作培训工作制度1、接受上级培训后,要及时在本院组织培训会,给工作人员填充新知识。
2、对新上岗人员及时进行培训或辅导,所有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辅导或培训方可上岗。
3、全院实行分级负责培训制,科主任-临床医生分级培训。
4、各个科室有接受上级单位培训的权利和义务。
5、各种培训会要做好会议记录和登记以备查。
6、做好会议签到,会议迟到及无故未到者纳入绩效考核。
定期考核评比通报制度1、公共卫生科人员每月定期进行分析汇总,考核每个临床科室及临床医师肿瘤报卡问题,重点统计迟报、漏报、报卡不规范卡片数量。
2、每月组织人员到各个临床科室进行考核,检查及督导临床科室慢病档案及慢病反馈材料存放情况。
3、每月定期统计迟报、漏报数量,考核评比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与绩效奖金直接挂钩。
肿瘤信息登记管理制度

肿瘤信息登记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肿瘤疾病的不断增多,为了更好地了解和掌握肿瘤的发病情况和治疗效果,建立一个完善的肿瘤信息登记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该制度旨在收集、整理和管理全国范围内的肿瘤患者信息,为医学研究、政策制定和临床实践提供有效的依据。
下面将详细介绍肿瘤信息登记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目标和任务1.收集全国范围内所有肿瘤患者的个人信息、病史、临床资料和主要治疗方案等。
2.整理、归档和管理所有收集到的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及时性。
3.提供肿瘤相关数据给医学研究机构、政府部门和临床实践者,以便开展肿瘤疾病的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改进临床实践。
4.对特定的肿瘤疾病进行专项调研和分析,为疾病的防控和治疗提供参考依据。
5.加强信息保密工作,确保患者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得到有效保护。
三、组织架构和职责划分1.肿瘤登记管理中心负责制定和监督该制度的执行,并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
2.各级医疗机构设立肿瘤信息登记科室,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患者信息,并定期向肿瘤登记管理中心报告。
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肿瘤信息登记工作。
4.医学研究机构可以向肿瘤登记管理中心申请获取相关数据,并向相关部门提交分析结果。
四、工作流程和方法1.患者注册:医疗机构在患者就诊时进行信息登记,包括个人信息、病史和主要治疗方案等。
2.信息收集:肿瘤登记科室通过各种途径(如病历、医学影像、实验室检查等)收集患者的相关信息,并进行归档存储。
3.数据整理:肿瘤登记科室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和格式化处理,确保数据的可读性和提取性。
4.信息管理:肿瘤登记管理中心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对登记的数据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5.数据分析:肿瘤登记管理中心可以委托医学研究机构对登记的数据进行分析,并提供相关报告和建议。
6.信息共享:肿瘤登记管理中心可以向医学研究机构、政府部门和临床实践者提供相关数据,以便开展研究和实践。
五、保障措施1.加强培训:对肿瘤登记科室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其信息收集和管理的能力。
肿瘤登记报告档案管理制度

肿瘤登记报告档案管理制度
肿瘤登记报告档案管理制度是指为了有效收集、记录和管理肿瘤登记报告档案信息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其目的是实现对肿瘤登记报告档案的科学管理,保障肿瘤登记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肿瘤登记报告档案的建立:明确档案的建立时间、责任部门和人员,确保档案建立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2. 档案管理责任:明确各责任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档案管理的高效运行。
3. 档案收集和登记:明确收集肿瘤登记报告的来源和途径,登记档案信息的内容和要求,确保收集和登记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档案保存和保管:明确肿瘤登记档案的保存期限、保存地点和保管要求,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访问性。
5. 档案查询和利用:明确档案的查询方式和流程,规定档案利用的权限和规范,确保档案的有效利用。
6. 档案销毁和转移:明确肿瘤登记档案的销毁标准和程序,以及档案的转移要求和流程,确保档案的及时更新和安全处理。
7. 档案监督和评估:建立档案管理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档案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改进。
通过实施肿瘤登记报告档案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提高肿瘤登记报告数据的质量和可靠性,为肿瘤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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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医院
肿瘤登记报告管理和随访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肿瘤监测,提高肿瘤监测系统的预警能力,及时发现诊断不明、可能死于肿瘤的病例,主动采取措施控制和了解我院肿瘤肿瘤构成,分析其动态变化趋势,加强对可能发生的肿瘤的防范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填报病种
包括按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ICD-10)规定的全部恶性肿瘤(ICD-10:C00-C97)和中枢神经系统良性肿瘤(D32.0-D33.9)。
二、填报范围
凡在我院诊治属于所列填报病种的肿瘤病例均需填报。
1.经病理组织学、细胞学、手术及其他专门检查(CT/MRI、B超/彩超、内窥镜)诊断,或临床诊断(排除其他疾病)确诊的肿瘤病例;
2.原发肿瘤漏报的复发、转移病例;
3.因肿瘤死亡的病例。
登记报告时,复发和转移病例应注明原发部位及首次诊断日期;对同一患者先后出现的原发肿瘤,应分别填报。
已在外院确诊为肿瘤(包括已经治疗)而来我院治疗,不论原发或继发,仍须填写《报告卡》,并在诊断一项内要求填写清楚(如××癌手术后或放疗后,××癌术后复发或转移,须注明何时手术或何时放疗),并需填写外院首次诊断的日期
及原发部位。
三、填报方法及管理
1.门诊各科室在发现新诊断的肿瘤病例时,负责诊治的医师应立即填写《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以下简称《报告卡》)和《肿瘤发病登记册》(以下简称《登记册》),并在24小时内将《报告卡》填写完整上报我院院信息中心,在其门诊病历首页加盖“新病例已报”或“更正诊断已报”印章;《登记册》每月2日前(国家法定假日顺延)上报医院信息中心。
2.病房是肿瘤新病例资料的重要来源。
科室诊治医师在检查入院患者病史时应注意在门诊已确诊的肿瘤患者是否已经报告,对未报告者应立即补报。
对住院后才确诊的肿瘤病例及时填写完整《报告卡》和《登记册》,并在其住院病历首页加盖“新病例已报”或“更正诊断已报”印章。
《报告卡》填写完整后24小时内上报我院信息中心,《登记册》复印件每月2日前(国家法定假日顺延)上报医院信息中心。
3.若发现过去报告有误,需要更正时,应按新的诊断另行报告。
4.病案室是医院内最重要的肿瘤病例资料保存和防止或减少肿瘤病例漏报的部门。
病案室工作人员应设立《登记册》,及时记录恶性肿瘤病例的诊疗相关信息,通过定期查阅病史和病例索引以发现在门诊和病室漏报的病例,并及时补报。
《登记册》复印件每月2日前(国家法定假日顺延)上报医院信息中心。
5、医院内的病理科、放射影像科、超声影像科等医技科室的检查记录是提供肿瘤新病例线索的重要依据。
相关医技科室(包括病理科、放射影像科、超声影像科)应设立《登记册》,及时记录恶性肿瘤病例的诊疗相关信息,每月2日前(国家法定假日顺延)将《登记册》复印件上报信息中心。
信息中心要与上述部门定期联系,核对记录,防止肿瘤病例特别是门诊病例的漏报。
6.各科室应设专人负责《报告卡》的收集、整理和核查,在科内登记在《登记册》后,将卡片及时交医院信息中心。
7.社区服务中心要对辖区内发现的肿瘤病人进行建档、随访和管理,并将随访结果录入系统。
8.信息中心负责及时收集本院门诊和住院医生填报的《报告卡》以及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和病案室填报的《登记册》,对本院上报的肿瘤卡进行补充、完善、整理和剔重,并在收到卡片7日内通过慢性病信息监测网络版系统上报,肿瘤登记卡右上角的卡片编号由网络版系统自动生成后抄写在卡片右上角编号位置。
在每月10日前(国家法定假日顺延)将上月纸质《报告卡》送交市卫生局肿瘤登记处。
四、肿瘤随访登记工作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要求
1.肿瘤随访登记资料要完整。
即指肿瘤发病、死亡及人口资料项目完整、数量完整,杜绝漏报。
2.基本项目要齐全不漏。
除了各项基本的填报项目应齐全不漏外,对更正诊断病例要及时体现更正诊断及依据;死亡病例须再报死亡日期等信息。
3.肿瘤登记信息要准确。
要注意避免重报、多报、误报。
不马虎潦草,也不弄虚作假。
4.肿瘤登记报告要及时。
五、填卡说明:
1.填表病种:(1)所有各种恶性肿瘤(包括各种白血病);(2)所有中枢神经系统肿瘤(包括良性,其他部位良性肿瘤不必填报)。
2.如同时有门诊号及住院号时两栏都要填写。
3.如发现过去已发出的报告卡需要更正时(如部位或诊断错误,或原报告为恶性肿瘤而实际并非恶性肿瘤时),请按目前诊断另行报出,并填写更正诊断报告栏。
4.“实足年龄”在诊断时未过生日者为虚年龄减两岁,已过生日者为虚岁减一岁;未满一岁者为0岁。
5.填写地址,请协助填明某区某街道某乡等;城区人口详细填写至门牌号;寄居亲友处或旅社等外埠病人须填写病人的居住户口地址。
6.填写职业时须注明工种类别,不能只填写工人或干部等。
7.病理学类型:做过病理检查者应详细填写病理学类型,包括形态学、行为学、组织学等级和分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