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修订的新环保法五大亮点
新环保法有什么亮点

新环保法有什么亮点(2)新环保法有什么亮点第二章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家环境保护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并公布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报同级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
环境保护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相衔接。
第十四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组织制定经济、技术政策,应当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听取有关方面和专家的意见。
第十五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国家鼓励开展环境基准研究。
第十六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国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监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统一规划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建立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对环境监测的管理。
有关行业、专业等各类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监测规范的要求。
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
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十八条省级以上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对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价,建立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
环保法修正案聚焦四大亮点

汪光焘强调说,突发事件应对法已对此作了规定,但草案增加了与之衔接的条款,如应对突发事件时,减少对环境造成危害;应急处置结束后,及时评估环境影响和损失。
亮点4 政府责任
环保达标纳入政绩考核
“对政府及其行政部门滥用行政权力和不作为的监督,缺乏法律规定,这是现行相关法律的共性问题”,汪光焘说,现行环保法对政府责任仅有一条原则性规定,草案将其扩展为“监督检查”一个章节,突出强调政府责任、监督和法律责任。
我国是否应该开征环境税,这个讨论了10多年的问题,渐趋明朗。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明确提出,我国的污染物排放收费制度,拟由“超标收费”,改为“申报和收费”,即未超标也要按污染物的种类和对环境的危害程度缴费。缴费标准国务院将做出原则性规定,并为今后国家设立环境税留有空间。
我国将实行排放污染物申报和征缴费用制度。这是草案关于企业污染防治体系的第四项新规。现行环保法的“超标排放收费”将修改为“申报和收费”。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应向环保部门申报登记,并按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环境的危害程度缴费。如不按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环保等职能部门可给予警告或处以罚款。
亮点2 环保监测
国家统一规划监测网络
汪光焘说,较长时间以来,我国同一地区、同一流域不同部门公布的环境质量数据不同,环境质量评价不一,对社会有负面影响。而环境评价监测点的设置和监测数据是环境质量评价的依据,监测数据依法公开是实现公众参与的基础。
基于上述现实情况,草案明确,国家建立监测网络和监测数据信息体系,统一规划设置监测网络;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纳入监测数据信息体系,作为评价环境质量的依据;所有监测数据依法公开。同时要求监测机构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新环保法总结

新环保法总结简介新环保法是指我国于2020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保法)修订版。
新环保法的实施对于推动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对新环保法进行总结,介绍其主要内容和意义。
主要内容一、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新环保法重点加大了对环境污染的治理力度。
针对各类污染物,法律提出了更加严格的排放标准和监测要求,要求企业进行更频繁的排放监测和尽责治理。
同时,新环保法还明确了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法企业进行更加严厉的处罚,以提高企业的环境法律意识。
二、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新环保法强调了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的重要性。
法律将环境保护纳入中小学教育内容,并要求政府和媒体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这对于培养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和环保行为至关重要。
三、加强环境监管机制新环保法主要加强了环境监管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法律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明确了环境监察、环境行政许可和环境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此外,新环保法还设立了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制度,为环保组织和公民提供了维权的法律途径。
四、加大环保法规的执行力度新环保法强调加大环保法规的执行力度。
法律要求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要加强对环保法规的宣传解读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同时,法律还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环保行动,对违法环保行为进行举报,形成全社会合力推进环保工作。
意义和影响新环保法的实施对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影响。
首先,新环保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环境法律意识,促使企业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减少环境污染排放。
其次,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将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促进全社会形成共同的环保价值观。
再次,加强环境监管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将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较为完善的环境保护体系。
最后,加大环境法规的执行力度将有效促使环保法规的贯彻落实,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新《环保法》主要特点及意义-环境法论文-法律论文-法学论文

新《环保法》主要特点及意义-环境法论文-法律论文-法学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新的《环境保护法》于2014 年4 月24 日通过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于2015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
1 新《环保法》修订的背景当今时代,我国已步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轨道,国家、经济、环境状况均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现行环保法于1989 年正式实施,一直沿用至今。
经过二十几年时间,面对我国、经济、环境状况的变化,现行环保法执行效果差,已远远不能满足和适应当今环保工作需求。
同时,现行环保法实施29 年以来,陆续颁布了30多部专项的环境保护行政法规,与新环保法相关的各资源法律法规也已经有过多次修改,很多方面现行环保法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有冲突.还有近年来发生了很多重大环境污染,如福建紫金矿业污染、四川涪江水质污染、松花江水质污染等等,都与现行环保法执行效果差有关,处罚力度不够有直接关系。
鉴于以上诸多原因,急需对现环保法进行修改,以尽快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式样当今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
因此,现行环保法于2011 年被列入立法计划。
2 新《环保法》主要亮点及特点2.1 主要亮点(1)提高了企业违法成本,对于没有环评、暗管排污、伪造瞒报排污数据、不配合监管等违法主体可立即拘留。
(2)加大了对违法企业查处力度,行政拘留、引咎辞职、区域限批等强制处罚手段纳入了环保法。
(3)增加公益诉讼的主体,明确了公众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
(4)环境监察机构应有的行政强制权,首次明确了环保监察部门的法律地位。
(5)新法增加了第39 条。
体现了重视环境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6)赋予了公众更加现实的可操作的权利。
首次提出对举报人进行保护,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7)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划定保护红线,首次将生态保护红线纳入立法。
(8)对雾霾等大气污染治理作出针对性规定,提高大气污染处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解读及亮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解读及亮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一部综合性环境法。
该法律为保护和改善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本文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进行解读,并介绍其中的亮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要由总则、环境质量标准与环境限值、环境影响评价、大气环境保护、水环境保护、土壤环境保护、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管理、噪声与振动环境保护、放射性环境保护、农村环境保护、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环境监测与信息公开等十一个章节构成。
首先,该法律明确了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强调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总则中规定了环境保护应当坚持预防为主、污染者负责、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经济适度等原则。
同时,该法律还规定遵守环境法规的义务和环境保护的权利,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环境保护。
这些总体要求和原则为后续章节的内容提供了指导。
其次,该法律对环境质量标准与环境限值进行了明确规定。
环境质量标准是环境保护的基础,该法律明确了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和监测要求。
同时,为了控制污染物的排放,该法律还规定了排放标准,并要求相关企业和机构建立相应的污染物排放监测系统,并向社会公开相关数据。
此外,该法律还重点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是对规划、项目建设等活动可能引发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估的过程。
该法律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的适用范围、评价程序、评价报告的审查和公众参与等要求。
这一条款的出现,强化了环境保护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性,有助于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再次,该法律重视噪声与振动环境保护。
噪声和振动是影响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重要环境因素。
该法律规定了噪声和振动的限制标准,并要求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等减少噪声和振动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此外,该法律还规定了噪声和振动的监测和测量要求,以确保相关标准的执行和环境质量的改善。
解读新环保法

解读新《环保法》六大亮点今天是“六·五”世界环境日,今年我国的主题是“向污染宣战”。
这里我们就修订后将施行的新《环保法》进行解读和诠释,倡导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打一场治理污染的攻坚战,努力改善全市环境质量,为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而奋斗。
亮点一,立法理念有创新围绕生态文明采取一些硬的措施,考核机制,采用环境信用制度,法律责任很严格等等,立法理念有新的突破。
首次将生态保护红线写入法律。
超标即违法,违法即受处罚,针对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规定对环境违法乱纪企业按日连续计罚,罚款将上不封顶。
亮点二,技术手段加强了老的《环保法》在科技、教育培训方面一句话就带过了,新《环保法》,在经济投资、教育、科技等方面,增加了环境风险调查,包括环境的风险评估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内容。
亮点三,监管模式开始转型老《环保法》环境监管是以点源为基准,一个个企业去监管,而我们现在的环境污染是区域性、流域性的,包括农村的面源污染。
新《环保法》引入了环境许可证管理,包括农村农药化肥施用也有选择和规定,大气雾霾,水流域污染专门做出了规定,明确水和大气的联防联控机制。
亮点四,监管手段出硬招增加了环保查封、扣押权,改变以前环保监管部门没有执法硬招的时候遇到的尴尬境地。
新《环保法》对违法排污这些设备,规定了可以掌控可以查收,这些措施有利于查封违法行为,也可以对污染企业采取行政代执行。
行政代执行就是,如果让你治理污染你不治理的,我找人给你治理,费用你承担,这种硬招是比较多的。
对于那些环境违法的企业,我们可以采取综合性调控手段,比如你有家超标排污企业,国土部门审批的时候不给你土地,你想扩大规模不给你,你的产品想出口不给你配额,你想上市不给你上市,你已经上市了,你想融资不给你,比如不给你供水,不给你供电,措施是非常强硬的,有利于企业开展绿色生产和清洁生产。
亮点五,监督和参与体现环境民主的原则这次《环保法》修订有个很重大的特点,专章设立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专门让老百姓去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环境保护工作。
我国新环境保护法评析
一、新《环境保护法》的主要 亮点
1、 体 现 生 态 文 明 理 念。 新 的 “环境保护法”体现了尊重自然,适应 生态文明和生态的本质,实施法律制 度,机制和法律责任的理念。确定功 能。生态文明的概念。“保护环境是国 家的国家政策。”法律和 6 月 5 日作为 年度环境日确定了促进人权合作以及 防御和自然优先事项的基本原则。毫 无疑问,这将提供保护公民环境和促 进环境保护的意识。生态文明对人类 社会发展规律具有重要意义,是协调 人类社会,经济和环境发展的必要条 件。经济发展在支持环境等生产要素 方面是不可避免的,但它认为自然的 性质得到保护,在经济和生态系统运
作之间保持平衡,实现可持续发展。 2、 体 现 关 心 群 体 健 康。 环 境
问题不仅影响中国的可持续发展和社 会经济,而且影响人民的健康和生活 质量。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几年之 后,积累的环境问题变得越来越重要。 近年来,环境污染往往被环境污染破 坏,这是全面建设的重要因素。在旧 法的第一部分,新法将“人类健康保护” 改为“保护公共健康”,从“人体”转 变为“公共”。这些词语之间的区别表 明立法者只关心公民的“个人”健康, 并担心该群体的健康状况。
二、新《环境保护法》的不足 和展望
1、 新《 环 境 保 护 法 》 的 不 足 之处。以下是“环境保护法”“保护和 改善环境”,其次是“防止污染和其他 公共风险”。对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和保 护生态环境没有任何评论。这反映了 中国环境保护体系的立法理念,始终 致力于防止环境污染和轻度生态保护。 随后的立法规定表明,合理使用自然 资源和保护生态安全符合第 1 条。立 法目标。中国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只 用于传播环境污染。立法目标没有明 确反映自然资源,导致对基本原则和 环境保护立法规定的指导有限,因此 将失去法律指导。保护自然资源。
新环境保护法亮点解读
新环境保护法亮点解读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境保护法修订案》,新法将于2015年1月1日施行。
至此,这部中国环境领域的“基本法”,完成了25年来首次修订。
修改后的《环境保护法修订案》共七章七十条,与现行法的六章四十七条相比,有了较大变化。
1、保护环境上升为国家的基本国策新的环境保护法在总则中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的战略地位,新法增加规定“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并明确“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污染者担责的原则。
”环境保护第一次被提到与政治、经济同等的高度上来,意味着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和迫在眉睫。
2、突出强调政府监督管理责任新法增加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制达标规划,并采取措施按期达标。
”新法在上级政府机关对下级政府机关的监督方面,加强了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的责任。
同时,增加规定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并规定了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对下级部门或工作人员工作监督的责任。
3、规定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新的环境保护法增加环境日的规定,将联合国大会确定的世界环境日写入本法,规定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
新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青少年的环境保护意识。
4、专设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专章新的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专章规定了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加强公众对政府和排污单位的监督。
这一章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明确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明确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主动公开环境信息。
三是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
5、政府应每年向人大报告环境状况新的环境保护法在发挥人大监督作用方面作出新规定。
新环保法亮点解读一:加强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摘要】新环保法总则第6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公民应当增强环保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
五十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
【解读】新版环保法较好地贯彻了自十八大首提“建设美丽中国”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总体思路,也就是将生态环境的保护与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等方面的建设并列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也是在当前发展阶段中,为了应对极为严峻的资源环境发展形势而必须在思想上做出的一种必要转变和全面动员。
真正体现了“全民治污”的环保理念。
从信息公开开始,一直到环境公益诉讼,这些条款都旨在确保和赋予公众更大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这是从源头上克服和破除生态环境保护障碍的关键一环,也是让环境污染防控不至于陷入‘越罚越排’‘罚得越多排得越多’等尴尬境地的重要保障。
环保法中每个人都是主体,都对环境污染有责任,环保问题要先从自身做起,同时也有与责任相适应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的权利。
真正落实第五章的相关规定,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必将迎来崭新的一页。
[措施]一是让公民享有环境权。
要让每个公民都有知情、参与和寻求司法救济的权利,所有人都应该拥有对环境监督的权利。
二是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公开环境信息,应当制定和完善公众参与的程序,为公众参与环境监督提供便利。
环评报告书全本公开,对于重大项目应召开听证会,环评信息应完整公开,环评过程应有充分参与,对于未充分履行公开参与要求的,公众有权寻求司法救济。
三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审批。
发现建设项目未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的,不得审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
省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该统一组织建立公布平台,企业应当在该公布平台上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该公布平台上公开审批意见。
新的环保法亮点
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是1989年颁布的,实施了17年未曾修改过,其中存在明显的缺陷与不足,而新的环保法在适应新时代的要求下对其进行了很好的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章总则中较为突出的修改部分就是将保护环境列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以及遵循联合国惯例将每年的6月5日定为环境日。
第二章新的环境保护法将原先的环境管理改为监督管理,主要突出强调政府监督管理责任,现行环境保护法所偏重的是政府对环境的管制,对政府环境职能的强化存在明显的欠缺,而新的环保法在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监管方面,各级政府对排污单位的监管方面都增加了许多具体内容。
第三章保护和改善环境中,现行环保法总共47条,其中调整污染防治的内容有24条,但是有关自然资源利用保护以及生态保护的内容总共只有8条,而新的环保法在第三章保护和改善环境中,详细体现了合理开发自然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依法制定有关生态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的条文。
第四就是增加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专章,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及环保部门应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并且明确规定公众对环境保护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新环境保护法完善了环境监测制度
新的环境保护法完善了跨行政区污染防治制度
新的环境保护法补充了总量控制制度
新的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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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修订的新环保法五大亮点
20XX年修订的新环保法五大亮点
20XX年修订的新环保法五大亮点从修正到修订,这部新环境保护法历经四次审议,将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举措——
建立公共检测预警机制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八次会议闭幕,会议以151条赞成、3票反对、6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
谈到环境保护,公众最为关心的就是对雾霾的治理。
近年来,以雾霾为首的恶劣天气增多,雾霾成为了一些城市的最大危害。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对雾霾等大气污染,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国家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鼓励和组织开展环境质量对公众健康影响的研究,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与环境污染有关的疾病。
国家建立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的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环境污染公共预警机制,组织制定预警方案;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时,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措施。
国家建立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
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吉炳轩表示,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强化了对大气污染、特别是雾霾的治理和应对。
治污是一个综合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需要一届接一届、一代接一代坚持不懈地治下去,还需要一件一件具体事情去搞清楚、整明白并紧紧抓住,务必解决。
全国人大代表马?认为,新法的通过和实施,必将给予国家环境保护事业强有力的引导。
环保是一个系统工程,又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由政府、公民、企业共同努力。
以雾霾为代表的大气污染,还需要大气污染法等单项法,来进行具体规范和防治。
新制定——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作为保护我国生态资源的重要方式,生态保护红线这一概念,自被提出起,就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今年年初,环保部印发了《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基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成为我国首个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纲领性技术指导文件。
根据规划,20XX年,环保部将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任务。
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首次将生态保护红线写入法律。
新法规定,国家在重点生态保护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
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环境保护法同时规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对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价,建立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黄献中认为,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是非常必要的。
他认为,新修改的环保法,加大了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法条中涉及到地方人民政府需落实生态保护的补偿资金,确保其用于生态保护补偿。
新主体——
环境公益诉讼主体扩大新法第五十八条扩大了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凡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都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沈春耀说,实践中,增强公众保护环境的意识,树立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理念,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修订草案增加了一些新的规定,尤其是第五章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在目前这个阶段,应该说,很好地回应了社会关切。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杰表示,扩大环境公益诉讼主
体的规定,是借鉴了国际惯例。
国际上对诉讼主体的要求是由环境公益诉讼的性质和作用来决定的。
由于专业性比较强,要求起诉主体对环境的问题比较熟悉,要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诉讼能力,和比较好的社会公信力,或者说宗旨是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工作,要致力于公益性的活动,不牟取经济利益的社会组织,才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新标准——
按日计罚无上限
多年来,国家环境立法不少,但由于违法成本低,对违规企业的经济处罚并未取得应有的震慑效果,导致法律法规
并未起到真正的约束作用。
修订后的环保法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更改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信春鹰说,环境违法成本低的问题,也是新法着力解决的一个问题,在法律责任部分设计了按日处罚制度,这是一记重拳。
环保部法规司副司长别涛表示,“按日计罚”是针对企业拒不改正超标问题等比较常见的违法现象采取的措施,目的就是加大违法成本,在中国现行行政法规体系里,这是一个创新性的行政处罚规则。
环保部门在决定罚款时,要考虑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以及违法所得等因素,来决定罚款数额。
今后罚款数额会更有针对性,且会相应提高。
而具体的罚款额度,将由即将出台的专项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