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波民法119背诵版预习题349问(1)打印版

合集下载

段波YY民法2012重点法条五十题(一)

段波YY民法2012重点法条五十题(一)

2012赛季段波YY讲民法系列之四:条分缕析篇重点法条五十题(一)(3月3日晚上和明师论坛合并进行)一、单选1.某动物园为了吸引游客,开展了“人狮合影”,活动,将驯养好的狮子用固定的锁链锁在围栏上,游客可以自行凭其喜好在狮子上摆出多种姿势与狮子合影。

甲与狮子合影并抚摸狮子头部金毛时,狮子突然挣脱锁链,咬伤甲某,并抓破衣物,摔坏眼镜一副。

对各方责任的表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动物园已经采取了防护措施,即尽到了管理职责,可以不承担责任B.驯兽师驯养狮子不合格,导致狮子咬人,应负主要责任C.狮子属于危险性动物,甲某抚摸狮子的头部金毛,导致其被咬伤,甲某存在过错,应自行承担责任D.动物园举办“人狮合影”活动,没有尽到管理职责,应当由其承担责任2.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哪种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的,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A.甲为乙的仇敌,在乙死后不久便四处张贴大字报称“乙的死是作孽太多的缘故,是报应,快哉快哉!”B.甲偷盗死者乙的遗体并出售器官牟利C.著名小说家甲将死者乙生前告诉的隐私写入自己创作的长篇小说中,但隐去死者姓名D.某殡仪馆因工作疏忽提前焚烧了即将举行追悼会的死者甲的遗体,无奈只有以死者乙的遗体冒充,追悼会举行过程中此事为甲的家属发现3.甲村精神病人乙的监护人是村民委员会,但平时村民委员会对乙的活动基本上不加看管。

一日,该村一村民的亲戚开一辆新买的名贵轿车来探亲,车停在院门口,车表被乙用石头划伤多处,共花修理费用4000元。

乙虽有财产,但不足300元。

此费用应如何承担? ( )A.由甲村村民委员会承担B.由乙承担C.由乙承担,不足部分由甲村村民委员会承担D.由车主自己承担,因乙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4.甲电力公司管理的一台变压器位于路旁20米处,为防止他人接近,电力公司建造围墙将变压器围起,仅留一道小门供检修人员出入,门上挂有“高压危险”的标志,平时用锁将小门锁住了。

段波民法金题一句话考点汇总完整版

段波民法金题一句话考点汇总完整版

段波民法金题一句话考点汇总版第一部分民法总则1.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事实行为不要求行为能力;法律行为效力待定、效力待定时,相对人有催告权;纯获利益行为有效。

2.监护人资格的撤销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监护人资格被撤销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一般情况下可以恢复,但是有故意犯罪的除外;3.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可以一步到位直接找法院指定,也可以两步到位,先找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不服的再找法院;监护人经法院指定不得自行变更;非为监护人利益不得处分其财产。

4.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自受害人年满18周岁之日起计算;无限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才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在被监护人受到侵害时,可以起诉撤销现在监护人的资格。

5.在满足宣告死亡的条件的基础上,宣告死亡的申请不再需要申请顺序,有人请求宣告死亡,有人请求宣告失踪,则宣告死亡;因意外事件宣告死亡,死亡时间溯及既往;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只要配偶有了第二次婚姻,无论如何婚姻不能自行恢复。

6.自然人与法人都有人格权,但是法人的人格权有限,其只有名称、名誉、荣誉三项人格权;自然人有精神损害赔偿权,法人没有;自然人与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不完全相同;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不相同,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以其目的事业为限。

7.公司股东尽到出资义务后,无补充责任;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营利法人与非营利法人的区别不在于是否赚钱,而在于是否分钱;只有营利法人和捐助法人的设立需登记。

8.具有人格意义的物件毁损、灭失,侵犯的是财产权,但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冒名顶替会产生侵犯他人姓名权的问题。

9.民法上的抗辩权有三类:一是时效抗辩,二是一般保证中的先诉抗辩,三是合同履行抗辩。

段波民法讲义背诵版 第4周 侵权责任法

段波民法讲义背诵版 第4周  侵权责任法

段波民法讲义背诵版第四周:侵权责任法——六十天通关策略专用(侵权责任法五十要点2011版)1.侵权责任法只保护绝对权,不保护相对权。

2—1.说真话侵害隐私权,说假话侵害名誉权。

2—2.公众人物隐私权保护受到公共利益与公众兴趣(行业相关)的限制,同时在身体隐私、私人空间、私人信息领域受到绝对的保护3.侵权法以过错责任为原则,无过错责任为例外(公平分担损失的规定为兜底条款)。

4.过错推定在本质上属于过错责任,但过错要件的举证责任倒置于被告。

5.侵权责任法共有八个过错推定责任。

6.侵权责任法共有九个无过错责任。

7.见义勇为中受益人的补偿须有两个前提: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赔偿,而且被侵权人提出请求。

8.共同侵权主观上有意思联络,分别侵权主观上则没有意思联络。

9.共同侵权与教唆完全行为能力人侵权中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10.教唆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侵权,教唆人和监护人承担过错按份责任(监护人过错多少,责任多少;过错为零,责任为零。

)11.侵权责任法上共有三个过错按份责任(即与过错相适应的责任)——教唆未成年人侵权中教唆人与监护人承担过错按份责任、学生打学生中监护人与教育机构承担过错按份责任、出租和借用车辆中所有人与使用人承担过错按份责任。

12—1.共同危险行为须承担连带责任,免责事由为能够确定侵权人(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不能免责);高空抛物承担补偿责任,免责事由为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

12—2.共同危险行为的特征为:数个加害行为,其中部分行为造成损害,责任人不确定;高空抛物的特征为:一个加害行为,但行为人不确定。

13.分别侵权,每个行为均足以造成全部损害,行为人须承担连带责任;反之,则承担按份责任。

14—1.精神损害赔偿,掌握四可四不可(详见民法二录音)。

14—2.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

2016段波民法考前背诵版2.0(配套题目)

2016段波民法考前背诵版2.0(配套题目)

2016民法考前背诵版2,0(配套题目)@司考民商法段波第一章民法概述例题1:以下关于民事行为和意思表示的说法正确的有?1A。

招手打车是以行为表达的的意思表示B。

要约属于单方行为C。

死因赠与为单方行为D。

定金、保管和质押合同为实践合同E。

所有的有偿合同均为双务合同F。

自然人借贷为单务、不要式、实践合同G。

保险合同是射幸、格式、单务、诺成合同H。

无名合同只能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不能参照合同法分则的规定。

I。

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附义务的赠与是双务合同J。

买卖合同一定是有偿的,赠与合同一定是无偿的K。

保管合同、委托合同、租赁合同可以有偿,可以无偿L。

双方行为都有相对人,单方行为则没有相对人例题2:下列关于法律事实与法律关系的说法,不正确的有2:A。

民事法律关系只能通过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来设立B。

侵权行为为事实行为,所以侵权责任的承担不要求行为能力C。

丙因合同而取得合同权利以丙有完全行为能力为前提D。

请求权与救济权为同一概念E。

先占、抛弃、创作等事实行为的法律后果来自于法律的直接规定F。

无行为能力人无法自己取得民事权利例题3:某著名猴王影星甲,看到自己的影视中的猴王形象被某游戏开发公司拿来在A 网站发布推广游戏,游戏公司和A网站是就游戏推广签订5年的合同。

A网站参与了该广告的编辑和排版。

一方面,甲给A网站发布通知请求A网站删除相关链接,另一方面,甲起诉游戏开发公司,请求该公司停止使用主张侵犯肖像权。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3:A.如果法院判决游戏开发公司侵害甲的肖像权,A网站和游戏开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B.如果法院判决游戏开发公司侵害甲的肖像权,A网站受到通知未及时删除,A网站和游戏开发公司仅仅就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C.如果法院判决游戏开发公司侵害甲的肖像权,A网站及时删除,A网站对游戏公司承担违约责任D.如果法院判决游戏开发公司侵害甲的肖像权,甲为维护权利阻止网站发布消息指出1万元,可以请求游戏公司主张赔偿E.如果法院判决游戏开发公司侵害甲的肖像权,无法计算财产损失且无法计算获得利益时,甲可以参照自己的广告费请求赔偿300万,法院会予以支持F.如果法院判决游戏开发公司未侵害甲的人身权,因为删除产生损失,游戏公司有权请求甲承担相应的责任且有权A网站恢复原有的推广广告结论:1【答案】F J2【答案】A B C D E F第二章 自然人例题:甲的父母、妻子均已亡故。

民法段波真题一句话考点汇总2018版定稿

民法段波真题一句话考点汇总2018版定稿

历年真题一句话考点汇总背诵版作者:@司考民商法段波第一编民法总则第一章民事法律关系与民事权利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考点1】民法的基本原则1.一句话背诵考点(20170301):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未友好处理相邻关系,属于权利滥用,而权利滥用是诚信原则的反面体现。

【考点2】民事法律关系2.一句话背诵考点(20110301):损害特定主体利益不能构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胁迫的特点是通过胁迫行为来制造危难,即这个危难原本不是不存在的;乘人之危的特点是客观危难已经存在,该危难被用来迫使相对人缔约;显示公平中不存在危难,认定显失公平须一方利用其优势或者经验与另一方签订了权利义务不对等的合同。

3.一句话背诵考点(20120301):抵押物因不可抗力灭失,主债权不因此而消灭4.一句话背诵考点(20130351):略5.一句话背诵考点(20110351):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

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6.一句话背诵考点(2008030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与非法人组织三类,客体包括行为即作为与不作为,内容即权利与义务既可以由法律直接规定,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7.一句话背诵考点(20080356):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考点3】好意施惠关系8.一句话背诵考点(20130301):免费搭车为好意施惠关系,但司机因违章行为致乘客受伤须承担侵权责任。

共同出游者构成危险共同体,彼此之间有救助义务,但是如果出游者之一因自然灾难瞬间死亡,其他人来不及救助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9.一句话背诵考点(20100301):好意施惠关系中当事人没有创设权利义务的意图,不包含法律上的效果意思,无法律上的约束力,当事人违反此类约定不产生违约责任。

第二节民事权利【考点1】生命权10.一句话背诵考点(20160322):协助自杀构成侵犯他人生命权。

段波YY讲民法001:基础知识五十题(上)

段波YY讲民法001:基础知识五十题(上)

段波YY讲民法001:基础知识五⼗题(上)2012赛季段波YY讲民法系列之⼆:基础知识五⼗题(上)1.甲、⼄签订了⼀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期⼀个⽉,⽉租⾦800元。

期满前3天,甲提出继续租赁该房屋,⼄当时不置可否。

期满⼀个星期,⼄通知甲搬出该房。

甲认为⾃⼰已经向⼄提出续租该房屋且已继续住了⼀个星期,故拒绝了⼄的要求,请问甲的要求成⽴与否?A.成⽴,因⼄已默认甲的续租⾏为B.不成⽴,因⼄虽未拒绝甲的续租要求,但也未同意甲的续租要求C.成⽴,⼄对甲的续租事实的默认已构成承诺D.不成⽴,虽然⼄未表⽰反对,但甲、⼄未就租⾦进⼀步商量,故甲的要求不成⽴2.下列不是民事法律⾏为的有?A.母鸡下蛋B.长江流域发⼤⽔C.某甲捡到⼿机D.王⽼师业余时间完成了⼀部⼩说3.下列关于民事法律⾏为的判断,正确的有:A.甲在⼄外出之际帮⼄收割⼩麦,是⼀种意思表⽰。

B.要约是⼀种民事法律⾏为。

C.订⽴合同是⼀种民事法律⾏为。

D.附条件的赠与是⼀种有偿法律⾏为。

4.甲县⼈民政府建宾馆缺少资⾦,向⼄建⾏贷款300万元,届期未能偿还,⼄建⾏以县政府为被告向⼈民法院起诉。

该贷款性质如何?A.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B.应属于政府⾏政⾏为C.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纵向经济关系D.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应由民法调整5.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在货物运输合同关系中,其客体指什么?A.运送⾏为 B.货物C.运费 D.运输⼯具6.孙某将⾃⼰的住房⼀套借给同事吴某居住,后单位分给吴某住房,当时孙某出差去外地,吴某将孙某的住房出租给⾃⼰的朋友赵某,⽉租⾦1000元。

孙某出差回来后,吴某将此情况告知孙某,孙某虽然很不⾼兴,但表⽰同意将住房出租给赵某,孙某表⽰同意的⾏为⾏使的是什么权利?A.⽀配权 B.形成权C.请求权 D.抗辩权7.甲公司与⼄⼯⼚签订买卖合同⼀份,合同约定甲公司向⼄⼯⼚购买钢材50吨,每吨2000元,价款10万元,合同签订后⼀个⽉交货、付款。

段波民法119背诵版预习题349问(2)

段波民法119背诵版预习题349问(2)

段波民法119背诵版预习题349问(2)段波民法119 背诵版预习题349 问根据段波民法百日通关方案第一阶段任务知识点进行问答(2)第六考区物、物权与所有权1.人体的器官可以买卖吗?【答案】不可以。

2.死者的遗体遗骨被损害,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答案】可以。

3.土地的所有权人和用益物权人谁优先取得土地的孳息?【答案】用益物权人。

4.所有权保留的情况下,在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所有权归出卖人的这段时间,标的物所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吗?【答案】不归。

在买卖中,孳息采用交付主义。

5.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婚后孳息和自然增值,依然为个人财产吗?【答案】是的。

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有规定。

6.与人签订的不动产质押合同,是否因违反物权法定原则而导致合同无效?【答案】不导致。

违反物权法定不发生物权效力,不因此导致合同无效。

7.当被他人非法侵占的所有物已经灭失时,主张返还原物,能否获得支持?【答案】不能。

无法执行。

8.当侵犯占有人已经不再占有该物时,向其主张返还原物,能否获得支持?【答案】不能。

无法执行。

9.抵押权人依照物权法第34 条主张返还原物的,能否获得支持?【答案】不能。

抵押权人对抵押物不享有占有的权能。

10.遗失物的拾得人没有拒为己有的意思,其对遗失物的占有即为有权占有吗?【答案】不是。

是无权占有。

11.遗失物的拾得人没有拒为己有的意思,其对遗失物的占有是善意权占有吗?【答案】不是。

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的区分标准是“是否知道”,拾得人知道物品是拾得的,属于恶意占有。

12.遗失物的拾得人将遗失物毁损、灭失的,是否因为拾得人对遗失物的占有属于恶意占有,权利人基于此主张赔偿损失就应当予以支持?【答案】不一定。

恶意占有人对占有物的损失赔偿是一般规定(物权法第244 条),当符合拾得遗失物时,应当适用物权法第111 条的规定,拾得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时,才承担赔偿责任。

13.占有辅助人,是否属于承担返还义务的义务人?【答案】不属于。

段波民法金题一句话考点汇总填空版

段波民法金题一句话考点汇总填空版

段波民法金题一句话考点汇总版第一部分民法总则1.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事实行为不要求行为能力;法律行为效力待定、效力待定时,相对人有;纯获利益行为。

2.监护人资格的撤销必须由决定;监护人资格被撤销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一般情况下可以恢复,但是有的除外;3.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可以一步到位直接找法院指定,也可以两步到位,先找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不服的再找;监护人经法院指定不得自行变更;非为监护人利益不得处分其财产。

4.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自之日起计算;无限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自之日起计算;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才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在被监护人受到侵害时,可以起诉撤销现在监护人的资格。

5.在满足宣告死亡的条件的基础上,宣告死亡的申请不再需要申请顺序,有人请求宣告死亡,有人请求宣告失踪,则;因意外事件宣告死亡,死亡时间;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只要配偶有了第二次婚姻,无论如何婚姻不能自行恢复。

6.自然人与法人都有人格权,但是法人的人格权有限,其只有、、三项人格权;自然人有精神损害赔偿权,法人没有;自然人与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不完全相同;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不相同,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以其目的事业为限。

7.公司股东尽到出资义务后,无补充责任;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营利法人与非营利法人的区别不在于是否赚钱,而在于是否分钱;只有和的设立需登记。

8.具有人格意义的物件毁损、灭失,侵犯的是,但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冒名顶替会产生侵犯他人的问题。

9.民法上的抗辩权有三类:一是时效抗辩,二是一般保证中的先诉抗辩,三是合同履行抗辩。

注意否认是不承认权利,抗辩是承认后可以合法的不给。

合同解除权属于,以的方式行使。

10.遗嘱属于单方法律行为、无偿行为、死因行为、诺成行为;自然人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单务合同,如果约定了利息,就属于有偿合同;债法的合同类型是可以自行创设的;质权自之日起设立,质权合同双方签订时就生效;民法上5个实践合同:定金、保管、、借用合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段波民法119背诵版预习题349问(1)根据段波民法百日通关方案第一阶段任务知识点进行问答第一考区民事主体1.胎儿可以继承遗产吗?【答案】可以。

根据继承法第 28 条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特留份。

但胎儿出生为死体的,特留份归为其父亲的遗产再按法定继承重新分配。

2.胎儿在母体内被伤害,胎儿出生后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吗?【答案】享有。

胎儿出生之后,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3.自然人的出生日期以户籍登记为准吗?【答案】不一定。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

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4.死者有名誉权吗?【答案】木有。

有人格利益。

5.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构成无因管理的行使主体吗?【答案】可以。

6.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且其监护人无过错的,监护人可以不用承担责任吗?【答案】不可以。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

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7.限制行为能力人即使完成悬赏广告的要求,也不能取得报酬吗?【答案】错误。

悬赏广告是单方允诺之债,不要求按广告完成的特定行为人具有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也有权请求报酬。

8.即使被监护人的父母不担任其监护人,也可以通过遗嘱指定该被监护人的监护人。

【答案】错误9.未成年人可以以事先协商方式确定监护人。

【答案】错误。

以事先协商方式确定监护人,仅以完全行为能力人确定将来的监护人为限。

10.监护人的近亲属、其他亲友或组织,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需先向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民政部门申请指定监护。

【答案】错误。

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的指定,并非法院指定的前置程序。

11.法院指定监护人应当遵循顺序原则。

【答案】错误。

指定监护一律适用“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

12.子女要求宣告死亡,但其配偶不同意的,法院不得受理。

【答案】错误。

13.子女要求宣告死亡,但其配偶要求宣告失踪的,法院应当宣告失踪。

【答案】错误。

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法律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14.意外事故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之日为死亡之日。

【答案】错误。

意外事故被宣告死亡的,意外事故发生之日为死亡时间。

15.被宣告死亡人重新出现,且配偶尚未再婚的,婚姻关系自动恢复。

【答案】错误。

(1)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2)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16.基金会法人没有意思机关。

【答案】正确。

基金会法人作为一种财团法人,具有执行机关和监督机关,但不具有意思机关。

这是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的核心区别。

17.基金会的设立应当制定章程,并且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并登记。

【答案】正确。

基金会法人必须制定章程,且设立采用核准制,需要有关部门批准登记。

18.公益法人不得从事营利活动。

【答案】错误。

公益法人可以为了更好地开展公益活动而从事营利活动,但其不得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的利润。

19.公益法人终止后,可以将其剩余财产分配给设立人。

【答案】错误。

公益法人终止财产不得向设立人分配剩余财产,而应该用于与之目的相似的公益活动。

第二考区民事权利与民事法律关系1.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

【答案】错误。

事实行为和事件属于基于法律规定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只有自然人和法人。

【答案】错误。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

【答案】正确。

客体包括行为,行为包括不作为。

4.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

【答案】错误。

法律行为是通过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产生的法律关系。

5.违反家庭事务的约定,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答案】错误。

6.单纯的道德问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答案】错误。

7.接受他人非营利性的的建议,认为受到损害的,可以主张对方承担法律责任。

【答案】错误。

8.照相馆遗失顾客的相片和底片,属于侵犯他的肖像权。

【答案】错误。

侵犯的是财产权不是肖像权。

9.侵犯他人财产权可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答案】精神损害赔偿需人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主张能获得支持。

当物品具有人格意义时可以,侵犯财产权的同时,人格权益也受到的侵害。

10.小说等文艺作品中的虚构人物具有肖像权。

【答案】错误。

虚构人物没有肖像权,但这里要注意与演员的区分。

11.致人面部损伤属于侵犯肖像权。

【答案】错误。

属于侵犯健康权。

12.整容成他人模样并以此营利,够成对他人肖像权的侵犯。

【答案】错误。

整容成他人模样后还是以自己为载体营利,并没有以他人肖像营利。

13.没有直接依照他人作画,而是依照他人的相片作画营利的,不属于侵犯肖像权。

【答案】错误。

依照他人相片作画,画的还是他人,以此营利属于侵犯他人肖像权。

14.甲起诉乙要求还钱,乙辩称自己从来没有找甲借过钱。

乙的行为行使了抗辩权。

【答案】错误。

抗辩权的前提是承认请求权,甲称自己从来没有找甲借过钱,否定了甲请求权的存在。

15.按份共有人请求分割共有物的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

【答案】错误。

按份共有人的共有物的分割请求权是形成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16.由买卖不破租赁制度可知,承租权是存在对抗第三人可能的,因此属于支配权。

【答案】错误。

买卖不破租赁制度并没有改变承租权属于债权的这一属性,仍是一种请求权。

17.对对方解除合同不服,提起诉讼后败诉的,合同解释的日期以法院判决日期为准。

【答案】错误。

法院的判决属于确认判决,确认合同解除的事实。

18.选择之债,是指债的履行标的有数种,债务人可从中选择其一履行或债权人可选择其一请求债务人履行的债。

【答案】正确。

19.连带之债仅是指对外连带,对内仍按份负担。

【答案】正确。

20.按份之债中,超出自已应负担份额,自愿代替他人全部偿还的行为无效。

偿还人后悔的,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不当得利请求权。

【答案】错误。

偿还人应向其他按份责任人主张权利。

21.甲与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因合同主体有两个人,因此属于多数人之债。

【答案】错误。

债权人或债务人一方为多人的,均为多数人之债,反之,双方都是一个人,为单一之债。

第三考区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1. 民事法律行为只能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吗?【答案】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2. 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何时生效?【答案】自条件成就时。

3.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这种说法准确吗?【答案】准确。

4. 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何时生效?【答案】自期限届至时。

5.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吗?【答案】可以。

6. 代理人一定不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吗?【答案】不一定。

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时。

7. 代理人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吗?【答案】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可以。

8. 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这种说法准确吗?【答案】准确。

9. 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这种说法准确吗?【答案】准确。

10. 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

这种说法准确吗?【答案】准确。

第四考区诉讼时效1.除法律及司法解释另有规定之外,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这种说法准确吗?【答案】不准确。

应为除法律另有规定之外。

2. 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该期限可以延长吗?【答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3.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吗?【答案】不是。

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4. 人民法院可以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吗?【答案】不可以。

5.物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吗?【答案】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不适用诉讼时效。

6.当事人自行约定的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有效吗?【答案】无效。

7.期间的计算方法当事人有可能自行约定吗?【答案】可能。

第五考区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1.帮助他人隐匿赃物构成无因管理吗?【答案】不构成。

行为违法。

2.不作为行为可以构成无因管理吗?【答案】不构成。

3.误信他人事务为自己事务,构成无因管理吗?【答案】不构成。

属于误信管理4.误把自己事务当作他人事务,构成无因管理吗?【答案】不构成。

属于假想管理5.救助自杀者,违背了自杀人的意思,构成无因管理吗?【答案】构成。

本人意思违反善良风俗。

6.本人明确表示拒不缴纳税款,非缴纳税款的责任人违背本人的意思,代本人缴纳的,构成无因管理吗?【答案】构成。

本人意思违法。

7.管理的对象为不特定的多数人,构成无因管理吗?【答案】不构成。

8.无因管理的管理人主张额外的报酬,能获得支持吗?【答案】不能。

9.提前清偿未到期的债务,能构成不当得利吗?【答案】不构成。

10.明知没有债务而冠以清偿之名付之,能构成不当得利吗?【答案】不构成。

视为赠与11.误以为存在债务而清偿的,能构成不当得利吗?【答案】构成。

12.明知他人的债务有抗辩权,仍然代为清偿的,向债务人主张追偿能否得到支持?【答案】不能。

13.返还的不当得利,包括原物所生的孳息吗?【答案】包括。

14.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应当返还吗?。【答案】不返还。

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

15.不当得利部分或者全部灭失,受益人只需要返还现存利益吗?【答案】不一定。

善意返现存;恶意返所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