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法治思想以及对当今的启示
浅谈商鞅的法治思想及当代意义

浅谈商鞅的法治思想及当代意义法治思想的核心“凡赏者,文也;刑者,武也。
文武者,法之要也”。
因此商鞅实行法治的思想核心在于,重视奖赏和刑罚的辩证关系,这也是他厉行法治的关键所在。
商鞅认为:“重刑,连其罪,则民不敢试,故无刑也……故禁奸止过,莫若重刑”,所以在变法中运用最多的是刑罚,导致刑罚成为当时思想的最显著特征。
他认为,古代的人民朴实,民风淳厚,当今的人民投机取巧,面目虚伪。
所以对于当今人民的治理要用重刑让百姓因畏惧而不敢以身试法。
他认为国家通过刑罚治理百姓,刑罚可以“禁奸止过”。
在法律运用上,他主张首先应重刑轻罪,对于知情不报者应与犯人同罪;其次,他主张刑用于将过,人们在有犯罪念头时就要处罚;最后,他还提出对于人民的管理应该使用连坐,知情不报和隐匿违法者与违法者同罪,一人犯罪,家人、邻居、同僚都要连坐。
在强调使用刑罚的同时,他对奖赏也十分注重。
在商鞅看来,奖赏是鼓舞战斗中的士气,增强军队的战斗力的重要手段。
这种认识也体现在了商鞅变法实践中,商鞅在变法之初,“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置北门者予十金以明不欺。
卒下令。
”这是广为流传的立木为信得故事,增强了人们对于法律的信任,真正做到令行禁止,同时说明奖赏是商鞅厉行法治的手段之一。
同时,商鞅难能可贵的提出法不阿贵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主张“一刑”,统一刑法标准并平等适用刑罚。
在秦国的变法过程中他也确实践行了这一点。
《商君列传》载,“令行于民期年,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
于是太子犯法。
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
将法太子。
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其师公贾。
”古人尚能如此,今人不免有些惭愧,在当前我国的法律实践当中,有些方面却没有能正确合理地把握法律与道德、权力与利益之间的关系,导致人们的法治观念混乱,法律效果不能让人满意。
近年来执法者的思想素质、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多被重视,升迁奖励也多围绕这些方面进行,而把安分守法、断案公正的官员视为庸吏,在这样的观念引导下,司法中只讲表面功夫而把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放在了其次的不正之风的盛行就在所难免了。
商鞅吏治思想及其现代启示

商鞅吏治思想及其现代启示
汉代商鞅吏治思想及其现代启示
商鞅(前335~前273年),又名鞅叔,字少康,山东省泰安市曲阜人,是西周时期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也是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上最重要的思想家之一。
他是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上最重要的思想家之一,他的政治思想和政治行为,对后世有着深远的影响。
商鞅提出的政治思想有三个主要方面:一是以政治思想为核心的“仁政”理念,认为政府应该以仁慈的政策来管理国家,以促进国民的幸福;二是以“宽容”为基础的“谋政”理念,认为政府应该以宽容的态度来处理人民的问题,避免强制性的政策;三是以“慈悲”为核心的“慈政”理念,认为政府应该以慈悲的态度来管理国家,以保护国民的利益。
商鞅的政治思想对现代政治有着重要的启示:一是要坚持以仁慈的政策管理国家,以促进国民的幸福;二是要以宽容的态度来处理人民的问题,避免强制性的政策;三是要以慈悲的态度来管理国家,以保护国民的利益。
同时,还要提高政府的责任感,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加强政府的监督力,使政府在管理国家时真正做到“仁慈”、“宽容”、“慈悲”。
商鞅变法的认识及对当今社会的启示

商鞅变法的认识及对当今社会的启示
商鞅变法启示:要想让社会进步,国家富强,就得要有大破大立的勇气;要想改革成功,得到最高统治者的支持才是王道;若想得到众人支持,言出必行,赏罚分明,不畏强权是非常重要的。
商鞅变法是相较吴起变法、李悝变法更加彻底的封建化的变法,让秦国从半奴隶制社会转化为封建社会,极大程度上解放了生产力,加快了生产力的发展,从而使得秦国国富民强。
商鞅变法给我们的启示:好的改革可以使国家国富民强;只有顺应历史发展潮流,不断改革创新,才能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论商鞅的法律思想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论商鞅的法律思想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商鞅,战国时期法家代表性人物之一,他的法律思想对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商鞅提出了一系列变法措施,通过法制手段推动社会发展,促进国家统一和繁荣。
他提出了许多创新的法律理念,如“与民休息,与民休息”,“权贵不过法,贫富不过刑”等,这些理念深刻影响了后世法律制度的发展,对中国古代和现代社会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商鞅的法律思想深刻影响了中国古代社会的发展。
商鞅提出了“与民休息,与民休息”的理念,即国家应该遵循民生,以民休息为宗旨,这一理念对于当时残酷的社会现实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商鞅认为,国家应该以人民的利益为先,政治制度、法律制度都应以维护人民的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这与当时的封建社会用法律手段维护统治者利益的情况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商鞅的这一法律思想推动了当时的国家政权变革,并为后来中国封建法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商鞅的法律思想对中国古代的政治和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商鞅主张权贵不过法,贫富不过刑,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任何人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
这一法律思想在当时的社会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
在当时的封建社会中,地位高贵者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而地位卑微者则会遭受法律的不公平对待。
商鞅提出的这一法律理念,对当时社会中的阶级不平等现象提出了有力的批判,推动了社会制度的改革和发展。
商鞅的法律思想对中国古代法制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商鞅提出了一系列变法措施,主张推行重法治,加强中央政府的集权,建立统一的法制体系和行政体系。
商鞅的这一法律思想是对当时诸侯割据现象的有力批判,为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和法制体系的完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商鞅的法律思想为中国古代法制的整体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动力和借鉴。
商鞅的法律思想对中国现代社会的法制建设也有着重要的参考意义。
商鞅的法律思想主张以法治国,以法律规范社会,推动社会发展。
这一理念与现代社会的法制建设的核心价值是一致的。
当代社会也面临着诸多的法律问题,而商鞅的法律思想对于解决这些问题具有积极的启示意义。
论商鞅的法律思想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论商鞅的法律思想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商鞅,战国时期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他的法律思想对中国古代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商鞅提出了“变法”的思想,强调法治的重要性,同时注重实践和效果。
他的法律思想对中国古代的政治、社会和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为后世政治、法律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商鞅的法律思想主要集中在“变法”这一重要议题上,他认为通过制定法律来治理国家,实现了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
商鞅坚信法律的重要性,他认为法律是决定国家命运的关键因素,是实现国家治理的最有效手段。
商鞅提出的“法者国之纲纪,非法者乱之本也”这一观点,强调了法律对于国家稳定和发展的重要作用,因此他致力于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以达到治国安邦的目的。
商鞅的法律思想影响了战国时期的政治实践。
他提出了一系列变法的措施,包括“法度”、“分封”、“县邑”和“农桑”。
他主张通过法度来改革国家制度,建立科学的法律制度,并且提出了严苛的刑法和赏罚制度。
商鞅还提出了分封制度,以实现国家的分权和分利,使得国家地方自治得以加强。
通过县邑制度,商鞅实现了对地方的改革,增加了对地方政权的控制。
农桑制度则是关于农业和农民的改革,商鞅认为国家的富强离不开农业的发展,因此他提出了一系列农业改革和兴农措施。
这些变法措施,体现了商鞅法律思想的核心价值观,即以法治国,以法治民,最终达到国家富强、人民安康的目的。
商鞅的法律思想对社会发展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商鞅的变法思想促进了国家的统一和统治稳定。
他通过推行法律制度,对国家实行严格的法治,提高了国家的统治效率和秩序稳定性。
商鞅的变法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封建地主的权力,加强了中央政权的控制,为后来秦国的统一提供了政治条件。
商鞅的法律思想促进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商鞅提出的变法措施促进了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通过坚持法治和改革制度,有利于促进社会的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加速了国家的发展进程。
论商鞅的法律思想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论商鞅的法律思想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商鞅是战国时期秦国的著名政治家和改革家之一,他对于法律思想的探索和创新,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不仅推动了秦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变革和进步,也为中国古代法律思想的历史演变奠定了基础。
商鞅的法律思想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一、法律地位的提高在商鞅之前,中国古代法律并不具有明确的地位和权威性,经常被官员、雇佣者和权贵垄断并随意变更,无法真正保护人民的权益和社会的稳定。
商鞅在秦国的改革中,通过颁布法律、设立法律机构和加大对法律的执法力度等措施,使法律在社会中的地位得到提高,成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公正的有力手段。
而且商鞅还强调“严刑峻法”,在处理犯罪问题时采取了严一点的方式,引发了以前没有过的警示作用,使得人们逐渐学会了尊重和遵守法律,加强了对法治思想的认同和信仰。
二、划分三权制商鞅提出的“三权分立”制度,是中国古代法律思想中的一个重要创新。
他认为政治权力应该分为三个部分:中央政治权力、地方行政权力和法律审判权力,严格实行分权原则,避免了权力的滥用和集权制度下的腐败和效率低下等问题。
这种制度不仅为秦国带来了政治上的稳定和发展,而且为以后的中国政治体制变革奠定了基础。
三、实行州县制商鞅的另一个突出贡献是实行了州县制,将中国古代政治行政按照地域分成若干个级别的区域,增强了地方政府的自治能力和行政效率,更好地适应了各地区的管理需求,并为中国古代地方政治和行政制度变革开创先河。
四、促进经济发展商鞅也大力推动了秦国的经济发展。
他实行全民的赋役制,解除了地主和贵族对人民的压榨,有效提高了社会生产力;同时也制定了权利平等与法律保护、商人与工匠的税收政策以及商业和交通等方面的改革,促进了商业的繁荣和经济的发展。
这些经济上的变革不仅为秦国的繁荣奠定了基础,也开创了以后中国古代经济制度的先河。
综上所述,商鞅提出的法律思想对于中国古代政治制度、行政管理以及社会经济等方面的发展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他强调将法律地位提高和划分三权分立制度、实行州县制以及大力推动经济发展,为以后中国古代法律和制度思想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为现代中国的发展奠定了历史基础。
商鞅对我们国家现在发展的影响

商鞅对我们国家现在发展的影响商鞅对我们国家现在发展的影响:
摆脱人治,确立依法治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这是商鞅思想的核心精髓,他的出现也确立了我国现今法制社会的延续。
自商鞅在秦国推行法制,也奠定了秦统一中国的基础。
无论法治思想还是华夏统一,都为我国社会发展起到了功不可没的作用。
改革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我们要顺应历史潮流,勇于改革创新。
坚持改革,顺应时代潮流;制定法律,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措施得力,赢取民心。
改革必须符合国情,改革措施要全面、力度大、彻底。
商鞅变法在那个时代革命,实际是革了部分高层的统治者的利益,换来的是整个国家和人民的繁荣昌盛;现在的反腐也是革了部分高层的统治者的利益,换来的是整个国家和人民的“中国梦”的实现,两者的过程和目的都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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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法治思想以及对当今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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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法治思想以及对当今的启示
摘要】商鞅是先秦法家学说中的代表人物,是法家思想体系的奠基者之一。
他
的法治学说是基于富国强民的目的,通过耕战与刑罚等手段让积弱贫困的秦国迅
速强大起来,也对秦始皇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
本文就商鞅的法治思想进行简要
介绍,并分析商鞅法治思想对当今社会的启示。
【关键词】商鞅;法治思想;启示
商鞅,卫国人,战国时期的著名政治家、思想家,也是战国中期法家学说的
代表人物。
他坚持人性本恶的理念,反对儒家的宗法仁义理念,认为法治才是富
国强兵的唯一方法。
商鞅法治思想内涵丰富,“重刑”是典型特征,对后世产生了
重要影响。
一、商鞅法治思想的概述
在先秦时代诸子百家争鸣,思想百花齐放,法家认为治国之道应重视“法”在
政治、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作为法家代表人物,商鞅推行的变法,正是源自他“重法”的思想。
“民本,法也”,他认为管理百姓的根本途径就是实行法治。
“立法制,为度量以禁之”,说明了法治的目的就是为了将其作为行为标准来制约奸邪的产生。
这与商鞅提出的“性恶论”有关,儒家思想推崇“性善论”,主张以道德教化来约束
人们的行为,维持社会秩序[1]。
商鞅继承了荀子“性恶论”的观点,认为人性中存
在阴暗面,只要适当的教育引导并配合严格的奖惩措施,就能让人弃恶从善,走
向正途。
因此,他提出了“唯法论”的法治思想,并主张重刑,达到以刑致刑的目的。
同时,他将儒家思想主张归类于“六虱”,轻视这些思想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
为了提高国家的经济、军事实力,商鞅主张“农战”,即农耕与作战。
《商君书•农战》中论述了农战的意义与作用[2]。
总的来讲,商鞅的法治思想,首先就体现在“重法”而“轻礼”上。
二、关于商鞅法治思想的简评
商鞅法治思想中的“重法治、轻礼义”的观念一直是后世争论的焦点。
单从法
治在政治生活、国家治理中的作用来说,强调法律的至上性,笔者认为是有一定
道理的。
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对于国家治理这样的大事更需要一套准则去约束、规范人们的行为,即“缘法而治”,方可让社会秩序维持正常。
单靠“礼义”、“道德”这些不成文的,缺乏统一标准的道德规范去治理国家显然是不切实际的。
《商君书•定分》中指出,不是所有人都能成为圣人、贤人,因此,也不能拿圣
贤的标准去要求百姓。
在当今这个快速发展的时代,各行各业的竞争尤为激烈,
人与人之间的竞争也更加激烈,大家都想在能力范围内捍卫个人利益。
在此背景
下如果缺少法律制度,更多依靠“人治”或缺少约束力的“德治”去治理国家显然效
果是不好的。
不过商鞅思想的局限性就是他把法律与道德礼仪的作用完全放在对
立面,表现出功利主义、实用主义与非道德主义倾向。
因此,我们应辩证看待他
的法治思想。
商鞅法治思想中主张“重刑”与“重罚”,以预防犯罪。
其实,采取这样的措施
符合当时的社会背景。
秦国当时地理位置相对偏远,民风不开化,百姓的文化素
质不高,因此,不得不采取“硬”的手段来管理他们。
一味地“重刑”虽然不值得后
世学习,但也值得我们警惕。
商鞅虽明白“激励”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但却过度
重视“负激励”,而忽视了“正激励”的作用,这也是其法治思想的一大缺陷[3]。
商
鞅采用“轻罪重罚”、“严刑峻法”等手段,并将“法”与“罚”在某种程度上等同起来,
完全把百姓放在对立面。
这使得他个人在秦孝公死后成为众矢之的,最终惨死,
也使变法后的强秦在国家统治方面存在先天的缺陷,终二世而亡。
三、商鞅法治思想对当今的启示
从现代法制视角来看,商鞅的法治思想存在不少缺陷,但他所倡导的法治理
念对我们法治社会的建设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第一,从立法角度分析,商鞅的立
法思想强调“以法相治”,具体来讲就是把国家生活中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
等工作均实施法治,让这些工作都有法可依。
同时,商鞅主张的“因民情”的立法
理念,也是呼吁法律的制定要尽量反映民意[4]。
近年来国家发展迅速,不少法律
法规发展滞后,无法有效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这一现象特别是在土地、户籍、
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最为明显。
在某些领域的法律制定还不够完善导致在处理
相关矛盾与纠纷时,没有具体的法律可依,也难以更好地维护群众利益。
因此,
建议国家立法机关在立法过程中应充分借鉴吸收商鞅立法思想的精髓,即在立法
时必须最大程度反映和保护民众的利益,从而让法律成为“善”法。
第二,从执法
角度分析,商鞅法治思想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缘法而治”。
为了保护民众的合
法权利,要严格杜绝个别人或个别团体将自己的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
在依法治
国的今天要严格禁止党员干部搞特殊化,保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通过执法的
公平、公正性来将依法治国落到实处。
第三,将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商鞅变法的
历史功绩不容抹杀,但其变法的局限性也值得今人警惕。
秦朝的灭亡在一定程度
上与商鞅法治思想中轻教化存在一定关联。
重刑法,弃礼义的做法让社会看似风
平浪静,实则暗流涌动,在社会矛盾日趋尖锐化的背景下农民起义烈火烹油般兴起,让强大的秦国迅速倒下。
在倡导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更应将“法治”与“德治”
相结合,二者共同发力,相互配合,在社会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
良美德,在法律层面上要确保立法、执法、司法的公平、公正性,方可“法安天下,德润民心”。
参考文献:
[1]李健.论商鞅的法治思想及其影响[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09.6(8):58-59.
[2]刘术永.商鞅“法治”思想的形成与内容剖析[J].福建论坛.2011.36(2):21-23.
[3]杨杰.商鞅的法治理论和变法实践[J].今日中国论坛.2009.14(72):291-292.
[4]王浪.商鞍法治思想对当前“依法治国”的启示[J].佳木斯职业学院学
报.2016.11(6):13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