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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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20篇)

学校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20篇)

学校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20篇)学校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精选20篇)学校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篇1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做好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工作是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

要充分认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

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建立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

对未履行报告人职责,造成疫情扩散和危害进一步加大追究其责任。

二、报告的时限和要求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学校的责任报告单位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责任报告人是机构指定信息的信息报送员。

当发生学校食物中毒或患病学生异常增加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该及时将情况报告给当地卫生疾控部门;一旦确定认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填写相关报告卡。

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发现食物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校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报出相关信息。

(5)、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食物中毒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提供留样食物,以便检验。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1)、初次报告。

学校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在第一时间(事发后2小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卫生主管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全市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夏季是食品安全事件的多发季节,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提高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建筑工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要求,现就加强我市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建筑工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发展和稳定。

各建筑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贯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生产加工,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强化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各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巡查工作,将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作为施工企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内容之一,及时发现和消除建筑工地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切实把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做到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有机结合,保障建筑工地食品安全。

三、认真落实工地食堂餐饮服务许可制度各建筑施工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23)等有关规定,着力提高自身管理能力,在工地经营食堂必须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方能从事食品加工经营活动;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必须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取得《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从事相关工作,食堂从业人员应取得健康证明后持证上岗。

四、切实提高建筑工地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各建筑施工企业应按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要求建设工地食堂,配备必要的食品加工设施和设备,建立健全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明确项目负责人是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按要求配置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综合自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等管理制度,确保落实食品采购、加工、存放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效防范食物中毒。

关于上报《关于进一步加强xxx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请示

关于上报《关于进一步加强xxx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请示

关于上报《关于进一步加强xxx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请示X市食安办?2015? 号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xxx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市食品安全各成员单位: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xxx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xxx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1 Xxx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5月27日报送:Xxx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5月27日印发2 关于进一步加强xxx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地区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的《食品安全法》,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强化监管手段,提高执法能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诚信守法水平,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促进xxx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

二、注重实效,强化法律法规培训培训时间:从2015年5月25日至6月25日,集中一个月的时间,按部门、分层次展开大规模轮训。

培训对象:1.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2.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

(三)培训内容:1.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2.本部门要求食品企业应知应会的质量安全常识、操作规范;3.企业或市场主体应履行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4. 针对食品企业屡教不改的突出问题,采取以会代训,预先告知,以“四严”要 3 求严查重处,绝不姑息。

责任部门:市农业部门负责xxx市食用种植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相对人;负责农药、肥料和职责范围内的其他种植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管相对人的培训;市畜牧部门负责xxx市畜禽养殖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相对人;负责畜禽定点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相对人;负责兽药、饲料产品等畜牧业投入品使用安全监管相对人的培训。

关于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食安办发〔2012〕**号关于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各乡镇(办事处)食安办,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根据市食安委办公室《关于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食安办发〔2012〕**号)精神,现就加强我县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舆情监测(一)监测机构和内容。

主要监测媒体、互联网站和网民对我省食品安全情况特别是存在问题的报道、评论、举报、投诉等;全省各级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有关工作开展情况;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等;国内其他省市区以及境外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重大事件等舆情信息。

—1—(二)舆情信息传递。

市食安委办公室于每日9时前,将《****食品安全舆情信息》发送至市直各部门专用邮箱(县区食安委办公室由*****发送)。

县食安委办公室将参照市里的做法,及时将舆情信息通报各乡镇(办事处)食安办、县食安委各部门。

各乡镇(办事处)食安办、县食安委各部门信息员要按时浏览信息,并报领导参阅。

(三)舆情处置。

对辖区、部门负面舆情信息,各乡镇(办事处)、县食安委各部门要立即处置,并于2日内将有关负面舆情信息调查处置情况反馈县食安委办公室。

同时各乡镇(办事处)、县食安委各部门要切实利用好舆情信息,对其他地区存在、暴露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在我县发生;对有借鉴作用的好经验、好做法,也要组织人员学习,领会精髓,为我所用。

二、信息报送(一)报送内容。

本乡镇(办事处)、本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等上级有关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专项整治文件精神的情况;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的重大决策、制定的重要文件、开展的重大行动;食品安全监管动态、特色工作、会议、培训、宣传活动情况;食品安全事件及处理情况;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查处和受理情况;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

(二)报送方式。

各乡镇(办事处)食安办、县食安委各—2—部门所有信息由信息员统一上报县食安委办公室。

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为了切实掌握食品安全工作信息,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保证信息的准确、畅通和共享,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乡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制度。

(一)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协调机制。

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部门、村、社区、企业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沟通交流,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网络。

各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村、社区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应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食品安全信息联络报送工作。

(二)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内容和要求。

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监管工作情况为必报内容,每月上报一次;食品安全预测预警和监测评估信息,要及时上报;有关食品安全统计报表,按规定时限报送;重大事项和重要信息,做到随时报送;对食物中毒、突发食品污染事件及人畜共患病等涉及食品安全的信息,除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置报送外,要随即向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报告。

(三)规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发布。

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分析和综合发布全镇食品安全监管信息。

乡级其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授权,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向社会发布各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

发布单位在信息发布前应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及时、客观、公正。

信息发布单位对发布的信息承担责任。

关于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根据市食安办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全面、准确地掌握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动态情况,及时反映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进展和成效,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进程中暴露出的各种问题,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内容和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信息的报送工作,要落实专人具体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

(二)每周末各部门要将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以动态信息或专题简报形式,报送到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三)每季度末上报各部门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特别是各部门制定的食品安全监管政策、重要监管措施、专项整治方案、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等。

(四)凡涉及到食品安全工作重大事项、突发事件等重要情况,必须随时发生随时按规定程序报送,并要续报事件的进展、处理情况及结果。

二、信息报送原则和方式
按照实事求是、快速高效、安全保密和责任追究原则,及时、准确上报经验性、调研性、建议性和问题性等信息。

信息报送采取书面与电子文档相结合的方式,各部门报送书面信息的同时,
要报送电子文档,书面报送的信息应加盖部门公章。

需要紧急报告的食品安全事件可以电话先报,事后要按规定报送调查、处理情况信息。

县食安办每季度通报一次各部门信息上报数量和采用情况。

电话:4000000 邮箱:sdsab@
**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8月8日。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4.03.13•【字号】明市监食生〔2024〕18号•【施行日期】2024.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明市监食生〔2024〕18号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将《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13日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对食品安全监管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紧抓防控食品生产安全风险主线,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提高食品生产监督检查有效性和精准性,着力构建严密高效的食品生产监管体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目标2024年监督检查重点对象包括:(一)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糕点、酒类、固体饮料等生产单位;(二)监督抽检2批次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三)大型和高风险食品生产单位;(四)市级监管部门认为应重点监管的其他食品生产单位。

三、工作内容(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企业风险分级情况,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检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持续合规生产情况,督促企业制定个性化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依法履行食品安全各项责任。

要将检查结果全量、及时录入食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提高监管数据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督促企业通过食品生产安全自查系统上报整改情况,并导入企业“一企一档”数据库。

流均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报送制度

流均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报送制度

流均镇卫生监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报送制度为保证卫生监督监管工作的信息畅通,逐步搭建卫生监督监管信息平台,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我镇卫生监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情况,做到信息资源共享,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成员单位都要充分认识卫生监督协管食品安全信息报送的重要作用,积极支持和配合镇食品安全办公室的工作,共同抓好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网络的建设。

二、各成员单位由联络人,负责采集、整理、报送本单位的相关信息,接受并完成镇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交办的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三、信息的内容和形式。

(一)内容:1、卫生监督监管工作的相关内容和情况。

2、本部门在卫生监督监管方面的工作动态。

3、镇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作出的重大决策,制定的重要文件、开展的重大行动。

4、本单位在卫生监督监管工作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

5、卫生监督监管信息季报表。

6、我镇范围内发生的或与我镇密切相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7、镇卫生监督办公室要求按时报送的其他材料。

(二)形式: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报送为主,必要时可辅以影像资料及其他方式报送。

四、报送要求(一)镇卫生监督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

要明确承办科室以及一名联络人员负责信息的收集报送和联络工作。

(二)镇卫生监督各成员单位原则上每月报送信息1篇以上。

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季报表要在每季度的第三个月第二周星期二前报送。

(三)凡我镇范围内发生的或与我镇密切相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随事件发生随时报送。

镇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向区卫生监督所办公室报送紧急信息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1小时。

报送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写清情况发生的时间、地点、事由、范围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拟采取、已采取的处置措施及效果,下一步处置思路等。

(四)镇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快速传递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信息。

报送的信息要注明供稿单位、联络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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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办发[2011]2号
关于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根据市食安办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全面、准确地掌握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动态情况,及时反映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进展和成效,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进程中暴露出的各种问题,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内容和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信息的报送工作,要落实专人具体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

(二)每周末各部门要将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以动态信息或专题简报形式,报送到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三)每季度末上报各部门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特别是各部门制定的食品安全监管政策、重要监管措施、专项整治方案、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等。

(四)凡涉及到食品安全工作重大事项、突发事件等重要情况,必须随时发生随时按规定程序报送,并要续报事件的进展、处理情况及结果。

二、信息报送原则和方式
按照实事求是、快速高效、安全保密和责任追究原则,及时、准确上报经验性、调研性、建议性和问题性等信息。

信息报送采取书面与电子文档相结合的方式,各部门报送书面信息的同时,要报送电子文档,书面报送的信息应加盖部门公章。

需要紧急报告的食品安全事件可以电话先报,并按规定续报调查、处理情况信息。

县食安办将每季度通报一次各部门信息上报数量和采用情况。

电话:****** 邮箱:****@
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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