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最新版)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4篇)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矿工的身体健康,提高矿井防尘管理水平,确保矿井运转的安全与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矿井的综合防尘管理。
第三条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包括矿井环境治理、防尘设施建设、矿工防护用品配置等方面的工作。
第四条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应以预防为主,综合施策,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矿工职业病的发生。
第五条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规范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六条矿井应制定并实施综合防尘管理计划,明确管理责任人和工作职责,并按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七条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应注重技术创新,推动相关研究和应用。
第二章矿井环境治理第八条矿井环境治理包括矿井通风系统的优化、扬尘源治理、防尘洞、吸尘器等设备的配置等内容。
第九条矿井通风系统应做到合理布局,保证通风流速和风量的合适,排出矿井内的有害气体和粉尘。
第十条矿井通风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和清洁,确保其正常运转。
第十一条矿井应采取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包括涂覆尘土、湿法喷淋等。
第十二条矿井应设置防尘洞和吸尘器,在关键位置及时清除尘土。
第十三条矿井应定期检测矿井环境中的有害气体和粉尘浓度,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三章防尘设施建设第十四条矿井应建立防尘设施建设管理制度,明确建设流程和责任人。
第十五条矿井应建立健全防尘设施安全评估制度,对防尘设施进行安全评估和定期检测。
第十六条矿井防尘设施应具备安全可靠的性能,能够达到相应的防尘效果。
第十七条矿井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防尘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检修和更换,确保其正常运转。
第十八条矿井应加强对矿井防尘设施建设的监管,严禁违规建设、使用和改建。
第四章矿工防护用品配置第十九条矿井应配备适合的矿工防尘用品,包括防尘口罩、防护眼镜、耳塞等。
第二十条矿井应制定并贯彻矿工个人防护用品的配置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矿工防尘用品应定期检查、清洗和更换,确保其功能正常。
第二十二条矿井应对矿工进行防尘用品使用方法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使用效果。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_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本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_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本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篇1一.综合防尘管理1.作业规程中必须有综合防尘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没有防尘洒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
2.井下煤仓、溜煤眼、翻罐笼、装车电及输送机转载点等煤尘较大地点,都要装设洒水喷雾装置,设施要经常处于良好状态,随时根据需要进行作业。
3.掘进工作面岩巷、半煤岩巷及煤巷都必须采用湿式打眼、冲洗岩帮、水炮泥、放炮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设施。
4.机采工作面和综掘工作面机组必须装有喷雾洒水装置,无水时严禁开机作业。
5.井下巷道必须定期有计划地进行清扫除尘,提升斜井筒、主要运输大巷至少每月清洗一次,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按照即定周期清扫冲洗。
6.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和要求设置隔爆水棚,灵活适用。
7.开展粉尘测定工作,建立测尘月报制度,对井下所有测尘点,每月全测定一次粉尘浓度,根据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不断提高防尘效果。
二.防尘管路的敷设及设施安装1.矿井主要运输巷、采区回风巷、皮带斜井于皮带运输平巷,采煤工作面回风巷与运输巷、掘进运输平巷、上下山及各输送机转载点处均要铺设防尘洒水管路,皮带巷和皮带斜井每隔50m以内设一个三同阀门,其它管路每隔100m设一个三同阀门,并达到接头严密不漏水(滴水成线即为漏水)2.采区进、回风巷,主要进、回风大巷,采煤工作面回风巷与运输巷,距安全出口50m以内,掘进工作面距迎头及回风口50m以内都必须安装净化水幕,水幕应能封闭巷道端面,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
3.井下所有运煤转载点必须安装喷雾装置,并要求喷雾装置灵敏度高,可靠性强,使用故障少,喷雾必须对准起尘点。
4.实现隔爆设施标准化,即隔爆设施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等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5.掘进工作面防尘管路距迎头不得超过20m,并在迎头安设一个控制阀门。
6.防尘供水管路由通风区负责安装,并负责全矿防尘管路、防尘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掘进工作面内的防尘管路及设施由各掘进施工单位自行组织安装并管理。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文(4篇)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矿工的身体健康,有效预防矿井防尘事故的发生,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的综合防尘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井的综合防尘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科学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矿井防尘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健全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第五条矿井应当在矿山安全监察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和标准,制定矿井的综合防尘管理方案。
第六条矿井应当定期进行综合防尘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七条矿井应当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体系,定期对综合防尘管理的相关数据进行备份和存储。
第二章防尘工程治理第八条矿井应当根据矿井的具体情况,确定合理的防尘工程治理方案。
第九条防尘工程治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防尘设施;合理布局,清晰的工艺流程;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第十条防尘设施的维护保养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防尘工程治理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采用科学可行的方法和措施进行。
一切工程措施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安全规定。
第十二条矿井应当建立综合防尘工程治理档案,记录治理过程、工程技术方案、设备维护保养情况等。
第三章粉尘控制管理第十三条矿井应当根据矿井的具体情况,制定粉尘控制管理方案。
第十四条矿井应当采取科学的粉尘监测方法,对矿井的粉尘浓度进行定期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五条矿井应当采取合理的粉尘治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优化工艺流程、使用防尘设施、提高通风系统效能。
第十六条矿井应当加强对矿工的防尘培训,提高矿工的防尘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个体防护管理第十七条矿井应当按照相关安全规定,为矿工提供个体防护用品,并确保其有效使用。
第十八条矿井应当加强对矿工个人防护用品的检查和维修,确保其完好。
第十九条矿井应当建立个体防护用品管理档案,记录使用情况和维修情况。
煤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煤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矿井的防尘管理工作,保护矿工安全健康,防止尘肺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煤矿矿井相关部门、员工以及与煤矿矿井有关的单位。
第三条煤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科学管理。
第四条煤矿矿井应建立健全防尘管理制度,确保其得到全面有效实施。
第五条煤矿矿井应加强技术研究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防尘技术水平,减少矿井粉尘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
第二章预防为主第六条煤矿矿井应制定有效的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矿井内部环境的清洁和尘埃的控制。
第七条煤矿矿井应配备合适的通风设备,确保矿井内空气流通,减少尘埃的积聚。
第八条煤矿矿井应进行合理的布置和规划,减少地质条件对尘肺病的影响。
第九条煤矿矿井应加强对矿工的职业健康知识教育,提高矿工的健康意识和防护意识。
第十条煤矿矿井应定期组织健康体检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矿工的职业病问题。
第三章综合治理第十一条煤矿矿井应采取措施对矿井内空气进行治理,确保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二条煤矿矿井应采取措施对尘埃进行控制,减少尘埃的产生和扩散。
第十三条煤矿矿井应加强对生产设备和工艺的改造和升级,减少尘埃的排放。
第十四条煤矿矿井应建立完善的尘肺病诊断和治疗体系,及时对矿工进行诊断和治疗,避免病情恶化。
第十五条煤矿矿井应加强对矿工劳动环境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第四章全员参与第十六条煤矿矿井应建立健全防尘管理的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利。
第十七条煤矿矿井应加强对员工的防尘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技能。
第十八条煤矿矿井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监督和检查,确保防尘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十九条煤矿矿井应组织开展有关防尘活动和宣传,提高员工的防护意识和防尘技能。
第二十条煤矿矿井应建立员工投诉举报制度,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处理投诉举报问题。
第五章科学管理第二十一条煤矿矿井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规范矿井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

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关于防治矿井粉尘危害的各项规定,进一步明确各单位、部门在矿井综合防尘工作中的职责,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杜绝井下粉尘堆积和有效降低粉尘对职工的危害,防止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矿防尘工作的实际情况,本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和谁使用、谁管理、谁维修”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矿井下的综合防尘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主要任务是:加强矿井综合防尘工作,控制粉尘的产生、扩散和积累,改善职工的作业环境,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第四条本制度的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关于防治矿井粉尘危害的各项规定,以及国家和行业标准。
第五条本制度的执行主体是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的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
第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矿长所有。
第二章矿井综合防尘组织管理第七条矿井综合防尘工作实行矿长负责制,矿长是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矿井综合防尘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矿井应设立综合防尘领导小组,组长由矿长担任,副组长由矿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综合防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矿井综合防尘工作。
第九条矿井应设立综合防尘管理办公室,负责矿井综合防尘的日常管理工作。
综合防尘管理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部长由安全监察部长兼任,工作人员由各相关部门抽调。
第十条矿井综合防尘工作应纳入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与矿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同步计划、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
第十一条矿井应定期召开综合防尘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综合防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综合防尘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矿井应建立健全综合防尘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在综合防尘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
第十三条矿井应建立健全综合防尘工作考核制度,对综合防尘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行定期考核。
第三章矿井综合防尘技术管理第十四条矿井综合防尘工作应采取综合治理、分区管理、重点控制的技术管理措施。
采掘工作面综合防尘管理制度(4篇)

采掘工作面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保护采掘工作面作业人员的健康,减少采掘工作面的粉尘排放,提高工作环境的质量,制定本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采掘工作面的综合防尘管理。
三、责任分工:1. 企业领导层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制度,并对综合防尘管理的效果负责。
2. 采掘工作面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在工作面上设置防尘措施,并监督防尘措施的落实情况。
3. 采掘工作面作业人员负责按照本制度要求使用防尘设备,并保持工作面的清洁。
四、防尘设备和措施:1. 在采掘工作面上设置喷雾装置,定期进行喷雾降尘,保持粉尘浓度的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2. 使用防尘面具等个体防护用品,保护作业人员的呼吸系统。
3. 对工作面进行定期的清扫和清理,确保工作面的清洁。
4. 使用粉尘抑制剂和粉尘捕集器等降尘设备,减少采掘过程中的粉尘排放。
五、培训和教育:1. 企业应定期组织对采掘工作面作业人员进行防尘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防尘意识和能力。
2. 采掘工作面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和技能培训,确保他们正确使用防尘设备,并落实防尘措施。
六、监测和评估:1. 对采掘工作面进行定期的粉尘监测,评估工作面的粉尘控制效果。
2. 针对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防尘措施和设备,提高防尘效果。
七、处罚与奖励:1. 对于未按照本制度要求使用防尘设备和措施的人员,给予相应的惩罚,包括警告、罚款等。
2. 对于防尘工作做得好的人员和单位,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表彰、奖金等。
八、工作记录和报告:1. 采掘工作面负责人应定期记录工作面的防尘情况,并及时报告给企业领导层。
2. 企业领导层应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采掘工作面的综合防尘管理情况,并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采掘工作面综合防尘管理制度(2)1.工作面防尘管理目标:通过科学合理的防尘措施,降低工作面粉尘浓度,保护工人健康,保证采掘工作的安全与顺利进行。
2.工作面粉尘监测:建立定期监测工作面粉尘浓度的制度,及时了解工作面粉尘污染状况。
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

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为了保护矿工的健康,预防和控制矿井产生的粉尘对人体的危害,矿井必须实行综合防尘措施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一、预防与控制粉尘产生的措施:1.矿井通风系统的建设:建立完善的通风系统,确保空气流通,减少粉尘的堆积和浓度,降低矿工接触粉尘的机会和风险。
2.对矿井工作区域进行合理布局:将离散采矿作业区和进风巷沿线作业区与人员居住区分开,减少矿工长时间暴露在高浓度粉尘区域的机会。
3.使用低粉尘产生的设备和工艺:选择低排放、低粉尘产生的采掘机械、输送设备等,或改进工艺,采用湿法处理粉尘。
4.进行粉尘抑制处理:对于粉尘集中区域进行抑尘处理,如洒水、喷雾等,降低粉尘扬尘量。
5.增加粉尘收集装置:在矿井的设备和工艺中增加粉尘收集装置,收集粉尘并进行处理,减少粉尘的排放。
二、矿井粉尘防护设施的建设与使用:1.保护面具的使用:在粉尘环境中,矿工必须佩戴合适的防护面具,有效过滤和减少吸入的粉尘颗粒,保护呼吸系统的健康。
2.防护服和服装的使用:矿工应该穿戴符合标准的防护服和工作服,降低粉尘对皮肤的直接接触和吸收。
3.防护眼镜和防护装置的使用:矿工需要佩戴防护眼镜、头盔等防护装置,保护眼睛和头部免受粉尘的伤害。
4.工作场所清洁和卫生:定期清洁和打扫工作场所,保持清洁环境,减少粉尘的堆积和扩散。
三、矿井防尘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1.制定防尘工作方案和措施:根据矿井的特点和需求,制定详细的防尘工作方案和措施,包括通风措施、设备采购要求、防护装备要求等。
2.建立防尘现场管理制度:制定并执行防尘现场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流程和要求,确保矿井防尘措施的有效性和执行。
3.防尘培训和教育:定期对矿工进行防尘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其防尘意识和能力,增强防尘工作的持久性和可持续性。
4.定期检查和评估:对矿井的防尘工作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确保防尘措施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总之,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是保护矿工健康的重要措施,必须全面考虑矿井的特点和需求,从设备、工艺、个人防护等多个方面入手,确保矿井环境的安全和健康。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一、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由矿总工程师负责,并建立有专业防尘队伍。
二、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静压供水系统,地面建筑永久性水池,容量不得小于500立方米。
三、井下防尘管路(包括主管、支管)的管径选择,要满足生产和防尘洒水的需要。
防尘管路必须敷设到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采区上下山、车场、溜煤眼、转载点和采掘工作面等。
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转送机转载点等地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
井下主要运输巷、主要回风巷、上下山及采掘工作面所敷设的防尘洒水管路上,每隔100米安设一个三通阀门,皮带巷每隔50米应设一个三通阀门,皮带机头必须设三通阀门,以供冲刷巷道使用。
四、防尘用水水质必须每年测定一次。
采区巷道、采掘工作面巷道管路中,都要安装过滤器,每月要冲洗一次过滤设施。
五、回采工作面防尘措施1、喷雾洒水设施回采工作面必须有完善的供水管路,运、回两巷管路每隔50米设置一三通阀门,每天冲洗一次巷道,严禁巷道煤尘堆积。
运、回两巷口以里50米、安全出口以外20-50米范围内各安装一道水幕,水幕覆盖全断面、灵敏可靠,出煤期间要正常使用。
综采放顶煤支架,每架都要安装移架喷雾,放煤口必须安装自动喷雾,移架、放煤期间正常使用。
各种喷雾洒水设施在工作面投产时,必须一步到位,安装齐全,坚持谁受益,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通风科负责监督检查,其完好使用率达到95%以上,失修率在5%以下。
六、掘进工作面防尘措施1、掘进工作面防尘系统完善,三通阀们齐全,必须采取水炮泥、放炮前后洒水降尘、冲刷巷帮、装岩(煤)洒水和净化水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净化水幕安设两道,距回风口50米处一道,距掘进面30-50米范围安装一道。
2、综掘工作面必须使用机组内外喷雾,使用水压符合要求。
七、运输巷道防尘措施主要进回风巷、主要联络巷每月冲洗一次,主要运输巷每半年刷白一次。
八、隔爆设施生产矿井每延伸一个新水平、新采区、要组织一次煤尘爆炸性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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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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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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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最新版)
1、公司总经理是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是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的直接管理者。
通防科是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的职能管理科室,公司应配备足够的防尘专业人员,采掘工区设兼职防尘员。
2、矿井综合防尘实行计划管理。
通防科每月要编制详细的防尘作业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新安(拆除)防尘管路;喷雾设施,隔爆设施安装、煤层注水、冲刷巷道工作,测尘点布置等。
月末要有计划完成情况总结,资料必须齐全、完整,并保存一年以上。
3、生产、机运、安全、通防等部门要有综合防尘部门责任
制。
采掘区队的兼职防尘员及有关岗位工种都要建立综合防尘岗位责任制,并有严格的奖惩制度和考核办法。
4、严格例会和验收制度。
公司分管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每月组织一次防尘专业例会。
新水平、新采区及工作面投产验收时,必须同时验收防尘系统和防尘设施,并有记录备查,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准投产。
5、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每月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防尘检查验收,并有记录备查。
6、专(兼)职测尘员要按计划定期进行井上下作业场所粉尘测定工作,并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
测尘结果每旬报公司分管领导。
7、新购置的粉尘监测仪器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定期对使用中的粉尘监测仪器进行校核;不合格的仪器要及时进行维修和报废。
8、矿(井)必须备有:防尘系统图;防尘设施牌板;打钻注水台帐;测尘台帐;防尘管路台帐;采掘工作面防尘设施、措
施台帐;防尘设施、防尘管路检查记录;巷道冲刷记录;隔爆设施台帐。
由通防科负责整理并保存上述资料,要求数字准确、整齐、清楚,并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
9、井下作业现场,严禁干打眼。
喷雾设施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使用正常,否则不得生产。
10、凡煤层厚度在1米以上的正规推采采煤工作面、煤巷或半煤岩巷的煤层部分都必须进行煤体注水(特殊情况,经公司批准不注水的除外)。
施工单位在进行煤层注水过程中必须在现场做好记录,上井后及时将记录数据填写到台帐上,不得弄虚作假。
11、采掘工作面放炮必须按规定使用炮泥和水炮泥;放炮地点20米以内放炮前后必须洒水、冲刷巷帮;放炮必须使用放炮远程喷雾装置;扒装机扒渣时必须使用扒装喷雾设施。
12、锚喷巷道必须实行潮料喷浆,喷浆工艺必须按规定执行,严禁干喷。
喷浆时必须使用锚喷除尘器,并打开巷道净化风流水幕。
13、严格执行矿井巷道粉尘冲刷制度,各施工单位必须按制度对巷道煤尘进行冲刷,冲刷记录由施工单位负责认真填写,每月月底上交通防科备查。
可在本位置填写公司名或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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