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间金融的规范化发展-最新范文
我国民间金融的发展规范探讨

我国民间金融的发展规范探讨[摘要]民间金融是介于正规金融和非法金融之间的一种非正规金融组织。
二十多年以来,我国以市场经济为取向的改革,创造了大量的社会财富,集聚了大量的民间资本,但民间金融没有得到政府的认可,以非法的形式存在,没能体现它应有的增值能力。
与此同时,民营经济的发展得不到所需的资金供给,造成了资金供求的严重失衡。
因此必须正视民间金融存在的风险因素,确定民间金融的法律地位,加强对民间金融的规范和监管,正确引导民间金融的发展。
[关键词]民间金融金融抑制民营经济金融脆弱性我国的民间金融滋生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是经济制度和金融制度不均衡发展的必然产物。
所谓民间金融,是与官方正式金融相对应的概念,泛指个体、家庭、企业之间,通过绕开官方正式的金融体系而直接进行金融交易活动的行为。
其经济性质是一种非正规的金融组织,就其能否促进市场成熟发育将其分为灰色金融和黑色金融两部分,前者是在一定程度上合理而不合法的金融存在,它是对正规金融的一种补充,是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融资机制。
后者则有害于社会经济稳定,为法律所不容。
一我国民间金融的现状和特点我国民间金融一直存在,并且在最近20多年内发展迅速。
在农村,尤其是沿海农村,如浙江、福建、广东等地,我国民间金融甚至支撑了当地经济发展的半壁江山。
从1986年开始,农村民间信贷规模已经超过了正规信贷规模,而且以每年19%的速度增长。
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部分官方数据来看,2004年浙江、福建、河北三省民间融资规模分别约在550亿元、450亿元和3513亿元,相当于各省当年贷款增量的15%~25%。
在温州市全市中小企业资金的来源总额中,来自国有商业银行机构的贷款仅占24%,其余76%都来自民间金融。
可以这么说,没有活跃的民营金融的存在,就不会有中小企业的迅速成长,就不会民间经济的蓬勃发展。
当然需要指出的是,民间金融是一把双刃剑,具有两面性。
由于其本身的固有特性,民间金融在民间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起促进作用时,也隐藏着巨大的风险,尤其有一些非法的金融组织从事大量的非法交易,对国民经济的发展造成很大的危害。
对我国民间金融规范性发展问题的思考

对我国民间金融规范性发展问题的思考【摘要】我国民间金融规范性发展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本文从民间金融现状和规范性发展的重要性入手,探讨了影响民间金融规范性发展的因素,存在的问题和挑战,监管体系建设的不足,以及培育合规意识的重要性。
同时强调了加强监管与自律并重的重要性,提出了加强监管体系建设的必要性,促进民间金融规范性发展的措施,以及未来发展方向的展望。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民间金融规范性发展面临的严峻挑战,但也展现了发展的机遇和前景。
加强监管与自律并重,是推动民间金融规范性发展的关键路径。
【关键词】关键词:民间金融、规范性发展、监管、合规意识、监管体系、自律、问题、挑战、发展方向、促进措施、必要性。
1. 引言1.1 我国民间金融现状我国民间金融是指除正规银行机构、证券机构、保险机构以外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它金融组织。
目前,我国民间金融行业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各类金融机构和组织层出不穷,为广大市民提供了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一方面,我国民间金融市场的发展壮大,为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金融需求起到了积极作用。
民间借贷、P2P网络借贷、财富管理产品等各种形式的民间金融产品层出不穷,为普通投资者提供了更多投资渠道和机会。
我国民间金融市场存在一定的乱象和风险隐患。
一些不法分子通过非法集资等手段,对投资者进行欺诈和诱导,给投资者带来了经济损失和精神压力。
我国民间金融市场已经成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规范发展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加强监管和自律,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部分到此结束。
1.2 民间金融规范性发展的重要性我国民间金融规范性发展的重要性在于,规范性发展是推动民间金融健康发展的基础和前提。
只有实现规范性发展,才能有效防范和减少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规范性发展也能提升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促进金融业的健康竞争,推动经济社会的良性发展。
民间金融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范性发展更是至关重要。
最新-农村民间金融问题及对策浅议论文 精品

农村民间金融问题及对策浅议论文摘要农村民间金融的规模日益扩大,它的存在,不仅对农村经济也对整个社会经济生活都有一定的影响。
本文通过对农村民间金融存在的原因分析得出民间金融繁荣是金融压抑的必然结果,正规金融服务供给的严重不足和农村经济对金融服务的日益扩大的需求矛盾成为农村民间金融存在的根本原因。
进而分析了农村民间金融的存在对于经济影响的正效应和负效应,要从根本上治理农村民间金融问题要采取疏导结合的方式,打破农村金融市场的垄断局面,建立开放、有序、竞争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关键词农村金融;民间金融;问题;对策民间金融,泛指个体、家庭、企业之间绕开官方正式的金融体系,直接进行金融交易的行为。
由于以往这些借贷行为是非法存在的,也被称为地下金融。
其具体表现有民间借贷、民间互助会有的地方也称邀会、地下钱庄等。
民间金融已经成为农村非正规金融体系的重要部分。
在我国农村,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和农业生产的分散性,正规的农村金融机构很难适应和满足三农多样化、分散性的金融需求,民间金融对农村经济发展起了特殊而又不可替代的作用。
同时由于民间金融的发展还未规范化、法制化以及其自身的特点,从而对农村和社会经济带来一些负面影响。
1我国农村民间金融发展概况我国农村民间金融规模庞大,对农村经济发展起着不可替换的作用。
民间借贷活动自改革开放以来,发展十分迅速。
2006的研究报告也指出,中国农民来自非正规金融市场的贷款大约为来自正规金融市场的4倍。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农村的民间借贷金额高达12万亿元左右。
从2001到2006年,我国农村民间借贷规模大约以19%的速度增长。
到2006年,全国农村民间金融借贷高达8000-14000亿元,仅浙江东南温州地区就有3000多亿。
2农村民间金融存在和发展的原因民间金融繁荣是金融压抑的!必然结果。
正规金融服务供给的严重不足和农村经济对于金融服务的日益扩人大的需求矛盾成为农村民间金融存在的根本原因。
21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正规金融服务供给严重不足。
民间金融规范发展刍议

民间金融规范发展刍议引言民间金融是指除了传统银行业和证券市场以外,未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由个人或企事业单位自发组织和开展的金融活动。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推进,民间金融在我国的发展日益活跃。
然而,由于缺乏监管和规范,民间金融市场出现了一些乱象,给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一定的隐患。
因此,本文将对民间金融的规范发展进行一些刍议。
1. 民间金融的背景和现状在我国,民间金融起源于改革开放以来的市场经济发展和金融体制改革,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 金融体制改革的不彻底性,导致传统金融机构难以满足市场需求; - 中小微企业和个人在获得传统金融机构贷款方面存在困难; - 高利率下的资金需求,吸引了一些投机者加入民间金融市场。
目前,我国的民间金融市场呈现出多元化的形态,包括民间借贷、民间股权融资、民间债券、民间保险等。
然而,由于缺乏监管和规范,民间金融市场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高利贷、欺诈行为、信息不对称等。
2. 民间金融的意义和价值民间金融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一定的意义和价值: - 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提供了更多的融资渠道,帮助他们解决了融资难题; - 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资机会,促进了资源优化配置; - 为优秀的创业项目提供了孵化和发展的平台,推动了经济的创新和发展。
然而,这些意义和价值只有在民间金融得到规范发展的前提下才能够实现,否则可能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和风险。
3. 民间金融的规范发展对策为了实现民间金融的规范发展,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民间金融机构的监管,对有关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打击和处罚,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加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
民间金融机构应向投资者公开相关的信息,包括财务状况、风险提示等,提高投资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 加强风险管理和控制。
民间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和控制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风险评估和防范策略,降低投资风险。
民间金融的发展与监管

民间金融的发展与监管作为金融领域的一个重要分支,民间金融在过去几年内得到了迅猛的发展。
由于缺乏监管、违规操作和高风险,民间金融也成为了我们日常生活中一个热门的话题。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民间金融的发展与监管,并提出新的角度。
民间金融的发展民间金融可以追溯到我国改革开放初期,由于国有银行在那个时候未能满足小额贷款的需求,于是民间资本涌入了这个市场,成为了小微企业的重要资金来源。
在此过程中,由于缺乏监管和管理,一些民间借贷机构逐渐变得非常混乱。
尤其是有一部分不法分子利用这个空白地带来骗取钱财,严重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总体地看,民间金融由金融衍生品、互联网金融、租赁金融、抵押融资、股权融资等多方面构成,其发展速度和规模均呈不断扩大的趋势。
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民间金融的优势是什么呢?首先,由于传统金融机构的内部运作和管理机制比较僵化,很难满足多样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希望得到更为个性化的金融服务,民间金融就满足了这方面的需求。
其次,民间金融机构通常有更高的灵活性和快速反应能力,这是得益于其机构的小型化、机动性较强。
此外,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民间金融机构可以更便捷地获取和分析客户信息,提供更为准确的服务。
但是,随着民间金融规模的不断扩大,其监管也愈发重要。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发展阶段,对于民间金融的监管也不断的有所调整。
在我国现行体制下,金融监管系统的职责归结于央行、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外汇管理局、财政部等多个单位。
然而,民间金融机构的监管依旧显得不够完善,容易引发投资者的忧虑。
民间金融的监管是什么?作为金融市场的一种骨干力量,民间金融行业的发展不仅影响了市场的稳定和investors 的判断力,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如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矛盾、民间机构增多导致管理态度不一等问题。
因此,民间金融监管对行业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民间金融的监管涉及到多方面,包括行业管理规范、资产托管、信贷风险管控等方面。
我国民间金融规范化发展探讨(精)

我国民间金融规范化发展探讨摘要民间金融发展是民间资本扩张的内在冲动。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以市场经济为取向的改革, 创造了大量社会财富、集聚了大量的民间资本,但民间金融没有得到政府的认可,以非法的形式存在, 民间资本没有获得它应有的增值能力。
与此同时, 民营经济的发展得不到所需的资金供给, 造成了资金供求的严重失衡。
进一步发展民营经济, 必须重视发挥民间资本的作用, 实现民间金融正规化、合法化,加速发展民营金融,加强对民营金融的规范和监管。
关键词民间金融融资需求金融约束民间金融是对官方金融供给不足的一种补充。
我国农村地区资金供给严重不足,民间金融得到了较快发展。
民间金融组织的出现, 对缓解资金紧张、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在金融领域甚至对国民经济都带来了一定风险。
因此,要在不断增加民间资本的增值能力的同时, 规范和发展民间金融,逐步将其纳入正规金融体系, 使其从民间金融变为民营金融, 并对其加强监管, 充分利用民间资本为我国经济建设服务。
1 民间金融的概念及发展状况1.1民间金融的概念民间金融是指个人、家庭、企业之间通过绕开官方正式的金融体系而直接进行金融交易活动的行为, 它是尚未纳入政府监管的、未取得合法地位的金融形式。
民间金融是非正式金融的一部分。
非正式金融是指不通过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来融通资金的融资活动和用超出现有法律规范的方式来融通资金的融资活动的总和。
由于民间金融没有取得合法地位, 所以, 既没有纳入法律监管的范围, 也没有受到法律的保护。
我国纳入正规金融体系的机构和组织 (即纳入政府监管范围的金融机构都不同程度地取得了国家信用的担保, 所以, 目前的民间金融实际上是指以个人信用为基础的、没有得到国家法律认可的、尚未纳入政府监管范围的金融形式。
1.2民间金融的类型民间金融按其组织形式, 可分为三种形式:一是无组织无机构的个人借贷和企业融资 (如企业相互融资、企业非法集资等 ; 二是有组织无机构的各种金融会 (如标会、摇会、抬会、合会、呈会;三是政府没有认可的有组织有机构的各种融资形式,如私人钱庄、典当行、基金会等。
论民间借贷的规范化发展

论民间借贷的规范化发展一、本文概述民间借贷,作为一种古老而普遍的金融现象,长期存在于社会经济生活之中。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民间借贷的规范化发展显得愈发重要。
本文旨在探讨民间借贷的规范化发展问题,分析当前民间借贷市场的现状、问题及其成因,并提出相应的规范化发展路径和策略。
文章首先界定了民间借贷的概念和特征,明确了研究的范围和边界。
随后,通过文献综述和案例分析,梳理了民间借贷的发展历程、主要模式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研究成果。
在此基础上,文章深入剖析了民间借贷市场存在的问题,如信息不对称、利率不规范、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等,并探讨了这些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
文章提出了促进民间借贷规范化发展的对策建议,包括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监管措施、优化市场环境、推动产品创新等。
通过本文的研究,旨在为推动民间借贷的规范化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民间借贷现状分析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金融市场的不断深化,民间借贷作为一种传统的融资方式,在现代经济体系中依然扮演着不可忽视的角色。
然而,民间借贷在快速发展的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不规范、风险大、监管难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其健康、可持续发展。
目前,民间借贷市场呈现出规模庞大、参与主体多元化、交易方式灵活多样等特点。
一方面,随着民间资本的不断积累,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民间借贷进行投资,以期获取更高的收益;另一方面,由于正规金融机构服务不足,一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也依赖于民间借贷来解决短期资金需求。
然而,由于缺乏统一的市场规则和监管体系,民间借贷市场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风险控制不足等问题,容易引发金融风险和社会问题。
在现状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民间借贷市场的优点和不足。
优点方面,民间借贷具有手续简便、效率高、资金使用灵活等优势,能够满足一些正规金融机构无法满足的资金需求。
不足方面,民间借贷市场存在着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缺失、风险控制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民间借贷市场的健康发展,也加大了市场主体的风险。
对民间融资规范发展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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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间金融的规范化发展摘要:近年来,随着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日益向大城市和大企业集中,造成中小企业和农村资金供需矛盾不断加剧,使得我国民间金融日趋活跃并出现了较快的发展势头。
如何将我国的民间金融从“地下”转为“地上”,变私下交易为公开操作,使这部分“体外循环资金”纳入有效的金融监管范围內,并不断向规范化、合法化的方向发展已成为当前金融改革中的重要问题。
关键词:民间金融;规范化;发展途径一、我国民间金融的现状所谓民间金融是指个人之间、企业之间、个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以及各种民间金融组织的融资活动,属于非正规金融范畴(苑德军,2005)。
民间金融是在国家正式金融体制安排之外的资金融通活动,即未得到国家法律认可、尚未纳入政府监管范围之内。
民间金融的外延比较广泛,除了个人之间、企业之间、个人和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之外,还有合会、标会、各种基金会的融资、地下钱庄,甚至洗钱、资金和外汇黑市交易、金融诈骗等各种方式的金融活动:其中,洗钱、资金和外汇黑市交易、金融诈骗等金融活动属于“黑色金融”,是违法的金融活动,它们既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又容易造成经济金融秩序的混乱,应予打击和取缔。
除此之外的其他民间金融活动,虽然生存在正规制度之外,但却是能够适应市场与经济发展客观需求的金融活动,属于“灰色金融”。
我国民间金融的发展有其独特的特点:一是分布广泛。
我国民间金融活动广泛分布于全国大部分地区,既有沿海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也有中西部经济落后地区。
浙江、福建、广东等地区民营经济发展较早,民间金融的发展也相对较快;而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农村地区,由于民营中小企业和广大农民的资金需求,民间金融也在迅速膨胀。
二是规模巨大。
据中央财经大学课题组对全国20个省份的地下金融状况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03年,全国地下信贷的规模在7400~8300亿元之间,占到正式金融规模的近30%,美国花旗银行2005年1月报告说,2004年5—10月,中国国内银行居民存款流失额在9000亿元左右,这些流失的资金大多进入了收益更高的民间金融系统中(谢毅,2005)。
此外,央行统计司对民间融资的调查推算,我国民间金融规模为9500亿元,占GDP的6.96%左右,占本外币贷款的5.92%左右(张士锋、张小羽,2006)。
三是主体和用途多样。
在城镇中,借款入主要是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主、股份制公司、城镇居民等。
在农村,则主要是农作物种植户、禽畜类养殖户、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户等。
资金的用途涉及企业生产经营、农户的农业生产及婚丧嫁娶、住院治病、子女上学的各个方面。
四是利率浮动大。
民间金融中既有低利率的互助式借贷,又有利率水平较高的信用借贷。
前者的主体主要为自然人,双方关系密切,主要用于应付短期生活急需,规模小且大多不计利息或利息很低;而后者的主体主要是个体及民营中小企业,以关系、信誉为基础,多用于生产性周转需要,利率水平主要依据借款人实力、信用情况等商定或随行就市。
五是信用好、违约率较低。
民间金融活动中信用关系的达成,是建立在资金供求双方彼此相互了解、高度信任的基础之上的,即贷方主要是以借方的信用作保证实现借贷行为。
贷款双方不了解,则通过双方都高度信任的第三者居间牵线搭桥来缔结信用关系。
由于合约双方多为个人,彼此之间信息高度对称,加之借款人一般情况下都能恪守信用,按时还本付息,较之正规金融具有更强的信用可靠性,所以,尽管民间金融是一种自发的借贷行为,但实际违约比率并不高。
二、我国民间金融快速发展的原因我国民间金融之所以能够广泛存在,并且快速发展、不断壮大,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民营中小企业的崛起,自党的“十五”大确立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地位后,民营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
近些年来,民营经济对GDP的贡献率已达60%以上,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
民营中小企业的崛起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成熟的结果,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时期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推进力量。
但由于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滞后,国有商业银行对民营中小企业的信贷存在所有制歧视,使得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不能得到满足。
于是,借贷活动从“体内”转到“体外”,导致民间金融的快速发展。
(二)我国金融制度安排中存在的金融压抑。
金融压抑的主要表现是通过压低银行利率以促进投资,进而推动经济的快速增长,这往往导致银行利率处于市场均衡利率水平之下。
在这种金融压抑政策之下,储蓄者为了避免损失,不得不进行自主投资或将资金投向高利率的民间金融组织。
同时,我国的直接融资市场发展落后,资本市场发展尚不完善,只有国有企业和少数的中小企业可以通过股票上市的方式在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而大多数中小企业只能借助民间金融筹集资金,从而为民间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可能。
(三)相对于银行信贷,民间金融具有其独特的优势。
一是民间金融信息透明。
商业银行因无法低成本地把握信息,为降低信贷风险而实行信贷配给。
而民间金融由于交易双方保持相对频繁的接触,占地缘、人缘和血缘的便利,因而能够低成本收集和处理借款人的信息,“软信息”的把握使得贷款人能够较好识别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及时了解贷款的风险程度,进而降低贷款的监督成本。
二是民间金融的门槛较低,程序简明。
由于商业银行强化管理,对基层实行了严格的风险责任追究,提高了信贷准入条件。
况且银行贷款手续繁杂且收费较高,与中小企业和广大农户资金需求短、快、急的特点不相适应。
而民间金融经营方式灵活,手续简单,一般情况下,既无需贷前调查,也无需贷后检查。
贷款合同可以简化到一张白条,甚至仅仅是口头承诺而无需任何资料和字据。
三是民间金融的担保灵活。
金融机构为防范金融风险,绝大部分贷款都需要抵押或担保,而中小企业和农户很难具备有效的抵押品,更没有人为其提供担保。
而民间借贷双方居住地域相近且接触较多,许多在正规金融市场上不能作为抵押和担保的可以用于民间借贷市场中,如房产、土地、设备等;同时。
民间金融市场上存在一种社会担保机制,借贷双方在确立信用关系的同时,信誉担保会给借款人施加更有效的约束。
正是由于民间金融的这些优势弥补了正规金融机构的不足,进而促进了民间金融的快速发展。
(四)区域经济和金融发展的不平衡。
我国是一个典型的二元经济国家,城乡经济和金融发展极不平衡。
在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以四大国有银行为龙头的商业银行居于过分垄断地位,而在广大的农村、乡镇地区,非银行的金融机构种类单一,数量较少。
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四大银行商业化改革进程的加快,各行纷纷按照商业化和赢利化原则,将经营重心逐步向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转移,一些县及县以下的经营机构相继被撤并,与此同时,在县、乡、镇等地区,信用社和邮政储蓄机构又难以担负起支持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从而导致县域金融主体的缺失,为民间融资的产生创造了条件。
三、民间金融对我国经济的影响民间金融对我国经济的积极影响:第一,民间金融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局面,促进了民营经济的发展。
民营经济发展的瓶颈约束是资金不足,而这种资金不足很难从正规金融渠道得以解决。
民间金融则缓解了这一问题,既可以为这些经济主体解决创业资本的不足,也可为其补充追加资本。
所以,民间金融通过融通社会上的闲置资金,解决民营中小企业资金不足的问题,实现了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了民营经济的发展。
第二,弥补正规金融机构的不足,促进金融业的市场竞争。
民间金融可以有效地满足中小企业和农户的资金需求,弥补正规金融机构信息不对称、门槛高等方面的不足。
此外,民间金融的活跃和发展必然抢占正规金融机构的部分信贷市场,从而形成对正规金融的竞争压力,促使正规金融转变经营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自身竞争力。
但是,民间金融也会对经济产生消极影响:第一,民间金融在一定程度上削弱金融宏观调控的力度。
民间金融的运作导致一部分资金从正规金融机构体系中分流出来,造成资金的“体外循环”。
如果过多的资金流入政府控制之外的民间金融市场,则意味着国家经济宏观调控能力的减弱,政策效果下降。
例如,当经济过热,政府实行紧缩性货币政策时,处在政府货币政策作用之外的民间金融反而会利用正规金融力量减弱之机,加强信贷活动,以牟取更多利润,这将抵消货币政策的紧缩效果,使得经济难以“软着陆”。
另外,民间金融活动的隐蔽性导致有关民间金融活动的税收无法收缴。
按照国家规定,储户利息收入必须缴纳所得税,但在民间金融活动中,国家没有相应措施对其进行有效规范,减少了国家的税收收入。
第二,民间金融对正规金融机构的冲击。
民间金融在融资过程中一般采用高利率手段,这必然会分流正规金融机构的储户。
此外,民间金融发放信贷的手续简便,提供的融资规模不大,交易时间较短.受到中小企业和个人的欢迎,造成了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业务的分流。
由于民间金融缺少严格有效的外部监管和约束机制,所以,必定会对正规金融市场有较强的冲击。
第三,影响金融秩序的稳定,加剧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民间金融的运作机制不规范,内在风险较大,一旦释放出来,不仅造成金融秩序的混乱,而且可能导致社会的不安定。
民间金融的发展容易导致信用危机,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有国家信用作保障,而民间金融组织不但没有国家信用作担保,甚至连基本的法律保证和法律规范都没有,因而潜在风险极大。
此外,由于民间金融缺乏政府必要的监管和约束机制,加之一些民间金融组织具有投机性和非法集资等特点,与广大群众的利益攸关,一旦产生风险,很有可能引起社会震动。
四、促进民间金融规范化发展的途径近年来,我国的民间金融活动能够如此快速发展,表明其存在和发展具有合理性和必然性:一方面,民间金融缓解了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实力;另一方面,其发展可以解决农村地区出现的“信贷真空”,有助于改善农村的融资环境,促进城乡金融的和谐发展。
可见,民间金融的发展对金融市场化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对于民间金融,不应打击和取缔,而需采取“疏导”的办法,对其活动进行规范和引导,使其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有效的金融监管下充分发挥作用,成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不断规范民间金融活动确立民间金融的合法地位。
我国应尽快建立健全适应民间融资行为的金融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合同法》,为民间金融构筑一个合法的活动平台,以规范约束民间借贷行为。
其中,尤其对民间借贷的最高利率应有所界定,促进正当的民间金融活动,更好地发挥其拾遗补缺的作用。
开放市场利率,实现利率市场化。
民间金融产生和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金融压抑,因此,我国要积极地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逐步取消利率的行政管制,尽快形成以市场供求为导向的利率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利率在民间融资中的作用。
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建立健全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利率形成机制,中央银行通过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市场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