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干教师评选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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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范文(4篇)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范文(4篇)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教师积极向上、不断进取,提高教学水平,我校设立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制度,旨在发现和表彰在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业绩卓越的骨干教师,鼓励他们更好地投入到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中来,促进教师队伍的专业发展和整体提升。

第二条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范围包括我校全体教师,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教师即可申报评选:1.连续三年以上取得优秀教学成果或取得省、市级教学成果奖励的教师;2.在国家级、省、市级教育研究活动中发表重要学术论文或著述的教师;3.担任过学校重点课程或特色课程负责人,连续三年以上教学质量好、学生反响良好的教师;4.连续三年以上教学满意度在90%以上的教师;5.连续三年以上被评为学生满意度高的教师。

第三条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

评选工作要公开、公正、公平,确保评选结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第四条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分为材料评审和面试考核两个环节。

第五条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每年评选一次,评选的结果将在学校官网上公示,并在相关媒体进行宣传。

第二章评选流程第六条评选流程如下:1.报名和材料准备: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教务处提交申报表和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成果材料等。

2.材料初审: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剔除不符合条件的申报者。

3.面试考核:通过材料初审的教师将参加面试考核,面试考核由评审组组织,采取面对面或远程视频的形式进行。

4.评选确定:评审组根据材料初审和面试考核的结果进行综合评估,确定评选结果。

5.公示和表彰:评选结果将在学校官网上公示,并在相关媒体进行宣传,相关文件和奖项将在校级教学会议上进行表彰。

第三章评选指标和标准第七条评选指标主要包括教学成果、教学效果、教育方法与手段、科研和学术成果等方面。

第八条评选标准如下:1.教学成果:主要衡量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获得的成果,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材料的编写等方面。

职业培训机构骨干教师优秀教师评选细则

职业培训机构骨干教师优秀教师评选细则

职业培训机构骨干教师优秀教师评选细则一、评选目的本细则旨在评选职业培训机构中的骨干教师和优秀教师,以激励教师们不断提升教学水平,为培训机构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评选条件1. 教师应具备相关的教育背景和专业资格证书。

2. 教师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教学评分。

3. 教师在过去一年内应具备出色的教学表现和学生评价。

三、评选程序1. 填写申请表:教师需要在指定时间内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面试评估:评选委员会将对申请教师进行面试评估,考察其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

3. 教学观摩:评选委员会将对申请教师的课堂进行观摩,评估其教学质量和效果。

4. 学生评价:学员将对申请教师进行匿名评价,评估其教学态度和效果。

5. 综合评定:根据面试评估、教学观摩和学生评价,评选委员会将综合考虑申请教师的教学能力和贡献,最终确定骨干教师和优秀教师。

四、评选标准1. 教学能力:教师的教学方法、教学内容设计是否合理有效,能否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研究,以及是否能够激发学生的研究热情。

2. 教学质量和效果:教师的教学质量是否得到学员的认可和肯定,学员在教师的指导下是否能取得明显的进步。

3. 教学态度和职业素养:教师是否具备良好的教学态度,是否尊重学员,是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五、奖励与表彰1. 被评选为骨干教师的教师将获得一定的奖金和荣誉证书,并享受相关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

2. 被评选为优秀教师的教师将获得一定的奖金和荣誉证书,并得到一定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支持。

评选结果将在评选结束后及时公布,并在职业培训机构中广泛宣传,以鼓励更多的教师努力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

以上为《职业培训机构骨干教师优秀教师评选细则》的内容。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一、评选对象1. 评选对象为学校全体教师。

2.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根据其在教学、科研、教研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评选产生。

二、评选条件1. 教师资历要求:担任正式教师工作满5年以上。

2. 教师操守要求: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记录。

3. 教学表现要求:具备较高的教学水平,能够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4. 科研表现要求: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5. 教研表现要求:积极参与教研活动,对教学改革有一定的贡献。

三、评选程序1. 提名:由教师自荐或其他教师推荐,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案例、科研成果等)。

2. 审核: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作为候选人。

3. 评议: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学科专家等组成,对候选人进行评议,综合考虑其教学、科研、教研等方面的表现,评选出三级骨干教师。

4. 公示:评审结果经学校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任何人都可对评选结果提出异议。

5. 确定:公示期结束后,评审委员会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评选名单。

四、评选标准评选依据教师个人的教学、科研、教研水平和综合素质综合考虑,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教学质量评价:包括课堂教学效果、教材编写、教师教育等。

2. 科研成果评价:包括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发表经过同行评议的论文等。

3. 教研成果评价:包括编写教材、获得教研成果奖等。

4. 教学业绩评价:包括学生学业水平提高情况、获得教学荣誉等。

5. 综合素质评价:包括教学态度、教师悦纳能力、教学团队精神等。

五、奖励与认定1. 将评选出的三级骨干教师列入学校师资库,并给予相应的荣誉称号。

2. 根据学校的规定,给予奖励,如发放奖金、提供晋升机会等。

六、评选周期1.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周期为一年。

2. 每年按照一定的时间节点进行评选,确保评选结果及时公布。

骨干教师评选量化积分细则

骨干教师评选量化积分细则

骨干教师评选量化积分细则一、教育教学能力评价(最多500分)1.教学成绩(最多300分)(1)评价指标:学生满意度、成绩质量、教学效果等;(2)评价方式:学生问卷调查、教学评估、期末成绩等;(3)分值分配:根据评价结果综合得分进行量化,不可超过300分。

2.教学管理能力(最多100分)(1)评价指标:教案设计的完整性、课堂管理能力等;(2)评价方式:教学观察、教改项目参与情况等;(3)分值分配:根据评价结果综合得分进行量化,不可超过100分。

3.教学创新能力(最多100分)(1)评价指标: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课程设计等;(2)评价方式: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3)分值分配:根据评价结果综合得分进行量化,不可超过100分。

二、科研成果评价(最多300分)1.科研项目(最多150分)(1)评价指标:科研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等;(2)评价方式:科研项目获批情况等;(3)分值分配:根据评价结果综合得分进行量化,不可超过150分。

2.科研论文(最多100分)(1)评价指标:SCI收录论文、核心期刊论文等;(2)评价方式:发表论文的数量、质量等;(3)分值分配:根据评价结果综合得分进行量化,不可超过100分。

3.科研奖励(最多50分)(1)评价指标:省级以上科研奖励、国家级科研奖励等;(2)评价方式:科研项目的奖励情况等;(3)分值分配:根据评价结果综合得分进行量化,不可超过50分。

三、师德师风评价(最多200分)1.师德师风培养(最多100分)(1)评价指标:师德教育培训完成情况等;(2)评价方式:师德培训考核情况等;(3)分值分配:根据评价结果综合得分进行量化,不可超过100分。

2.教师社会评价(最多100分)(1)评价指标:学生和家长的满意度、社会评价等;(2)评价方式:学生问卷调查、家长意见反馈等;(3)分值分配:根据评价结果综合得分进行量化,不可超过100分。

四、绩效考核(最多200分)1.岗位职责履行情况(最多100分)(1)评价指标:教师在岗位职责履行上的表现;(2)评价方式:工作汇报、班主任工作、学校活动组织等;(3)分值分配:根据评价结果综合得分进行量化,不可超过100分。

2023年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

2023年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

2023年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和表彰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的努力和突出贡献,提高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培养和选拔具有带头作用的骨干教师队伍,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选择优中有优、突出表现者。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三条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条件如下:(一)积极发挥带头作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创新能力;(二)教育教学质量优秀,能够有效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三)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并在学生公平发展方面有突出贡献;(四)具有较高的敬业精神和专业素养,能够持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质;(五)在学科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中,有突出的贡献和成果;(六)在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中,能够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四条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的程序如下:(一)自愿报名: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自愿报名参与评选,填写相关报名表格并提交所需证明材料;(二)初审资格:由评选组织委员会对报名教师的资格进行初审,对资格不符合的教师进行淘汰;(三)组织考察:对初审通过的教师进行组织考察,查看其教学实施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工作;(四)个人陈述:被考察教师需要进行个人陈述,介绍个人教学经验和成绩,并回答评选组织委员会的提问;(五)评审及公示:由评选组织委员会对参评教师进行评审,并公示评选结果;(六)评选结果: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的评选结果,并进行表彰。

第四章评选奖励第五条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的奖励如下:(一)荣誉证书:评选出的骨干教师将获得学校颁发的荣誉证书,以表彰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突出贡献;(二)奖金:评选出的骨干教师将获得一定数量的奖金,以激励其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持续努力;(三)晋升机会:评选出的骨干教师将获得晋升的机会,可以进一步提升职位和待遇。

第五章其他事项第六条评选工作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选结果应公开透明。

第七条对于违反评选规定、作弊或者其他不正当行为的教师,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024年中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4年中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4年中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如下:
一、赛事宗旨
本次评选旨在表彰中学优秀骨干教师,激励广大教师不断进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中学教育事业持续发展。

二、评选对象
所有在中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均可参加评选,包括专任教师、集体备课组长、学科骨干教师等。

三、评选标准
1. 教学水平: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升学生成绩。

2. 教学贡献:在教学中富有创新精神,积极探索教学方法,取得显著成绩。

3. 教育教学管理:有较高的教学管理水平,能有效组织和指导学生学习,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 师德师风:言行举止端正,为人师表,得到学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

四、评选程序
1. 推荐阶段:学校领导、教师团队可提名候选人,需提供推荐信及教学成果材料。

2. 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将对提名人员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3. 颁奖仪式:对入选的中学骨干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并为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五、奖励政策
1. 入选骨干教师将获得荣誉证书及奖金奖励。

2. 获奖人员可参加相关学术研讨会、教育培训等,提升教学水平。

3. 学校可对获奖教师进行岗位晋升或其他激励措施。

六、评选宣传
评选结果将在学校网站、校园宣传栏、教师微信群等媒体发布,并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推广,展现优秀教师风采,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

七、总结展望
通过此次评选活动,不仅可以激励中学骨干教师更加努力工作,也能够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互助,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繁荣发展。

我们相信,在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下,中学教育事业必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模版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模版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模版一、评选目的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的目的在于根据教师的学术水平、教学表现、教育教学质量和师德师风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选出优秀的骨干教师,以激励教师队伍的发展,提升教学质量。

二、评选条件1. 学术水平(1)拥有博士或硕士学位,具有扎实的学术基础和较高的研究能力;(2)在本学科领域内有独立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等;(3)参与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积极推动学科的发展和进步。

2. 教学表现(1)课堂教学活动规范,教学内容知识全面准确;(2)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注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和能力培养;(3)课堂氛围良好,学生参与度高,学习效果显著。

3. 教育教学质量(1)学生综合成绩优秀,达到学校规定的教学标准;(2)学生参与科研活动和竞赛的意愿和能力强;(3)学生毕业后就业率高,就业单位对学生的评价良好。

4. 师德师风(1)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学校的教育教学流程;(2)师生关系和谐,对学生进行个性化辅导和关怀;(3)具有积极向上的职业态度和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

三、评选程序1. 评选申报(1)骨干教师自愿参加评选,填写评选申报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骨干教师的申报需经教研室或教务处审核。

2. 评选资格审定(1)教务处按照评选条件对申报的骨干教师进行资格审定;(2)符合资格的骨干教师进入下一轮评选。

3. 评选材料审核(1)评选委员会对骨干教师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学术成果、教学反馈等;(2)审核后符合评选要求的骨干教师进入面试环节。

4. 面试评估(1)评选委员会组织面试,对骨干教师的教学能力、思维逻辑、师德师风等进行评估;(2)根据面试结果综合评定骨干教师的综合素质。

5. 综合评定(1)评选委员会根据骨干教师的学术水平、教学表现、教育教学质量和师德师风等方面的素质进行综合评定;(2)评选委员会将评定结果提交给学校领导,并公示。

四、评选奖励评选出的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将享受以下奖励:1. 荣誉称号(1)学校颁发荣誉证书,授予“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荣誉称号;(2)学校在校园网站和校报上公布评选结果,宣传优秀的骨干教师。

2023-2024学年学校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2023-2024学年学校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学校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一、评选条件1. 基本资格:参选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已获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2. 职称要求:参选教师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我校工作满两年及以上。

3. 教学能力:参选教师必须具有出色的教学能力,能够有效组织课堂教学,引导学生主动学习,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4. 科研能力:参选教师必须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独立或合作完成科研项目,并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过论文。

5. 师德师风:参选教师必须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生成长,为人师表,乐于奉献。

二、评选程序1.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可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学校推荐:各院系根据评选条件,对申请教师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至学校。

3. 资格审查:学校教务处将对申请教师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参选教师符合条件。

4. 面试程序:通过资格审查的教师将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展示自己的教学和科研能力。

5. 公示名单:经过面试选拔出的骨干教师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三、管理措施1. 绩效评估:学校将定期对骨干教师进行绩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以激励骨干教师不断进步。

2. 培训学习:学校将为骨干教师提供各类培训学习机会,如国内外学术交流、专业技能培训等,以提高教师的教学和科研水平。

3. 岗位交流:学校将鼓励骨干教师进行岗位交流,以促进教师之间的经验分享和学术合作。

4. 晋升机制:学校将设立晋升机制,对表现优秀的骨干教师给予晋升机会,以激励他们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能。

5. 奖励机制:学校将对表现突出的骨干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以表彰他们在教育事业上的贡献。

四、其他说明1.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2. 参选教师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一旦发现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3. 骨干教师在任期内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若出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学校将视情况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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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教师推荐选拔细则
为做好兰州市第十三片区2019年骨干教师推荐选拔工作,根据《兰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评选与管理办法(修订)》(兰教师〔2015〕166号)要求,与市教育局组织开展推荐选拔《关于推荐选拔2019年中小学市、县区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得通知》(兰教师〔2019〕115号)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一、骨干教师选拔认定条件:
(一)参加骨干教师评选得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国家规定得教师资格,中学教师须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2、参评市级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得人员,职称必须为中级及以上;参评县区级骨干教师得人员,职称必须为初级及以上。

3.中小学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参评教师年龄须在50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参评市级骨干教师须工作8年以上、参评县区级骨干教师须工作5年以上。

4、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得教育方针,师德良好、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5、认真履行教师职责,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工作量饱满;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科学有效;熟悉所任教学学科课程标准与教材,圆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业绩突出,反映良好,近五年年度考核全部合格且至少有一次优秀、
6。

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将信息技术整合在学科教学中,
教育技术能力达到国家规定得标准与要求。

7。

积极参加学科教育教学改革活动,积极参与科研课题研究或实践,至少有一项市级规划或个人课题立项并结题;教育教学论文在县区级以上刊物上发表。

(二)参评市级骨干教师还应当分别具备以下条件中任意3项,参评县区级骨干教师还应当分别具备以下条件中任意2项: 1。

近五年来获市级及以上优质课1次,或县区级2次以上。

2.近五年来主持完成(以结题时间为准) 1项县区级科研课题,或作为骨干成员(排名前三)参与1项市级科研课题并结题。

3.近五年来在市级及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本人独撰(或第一作者)教育教学论文至少1篇,或主编、参编由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编写得教育教学论著不少于2万字,或主编、参编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累计3万字以上。

4、获得市级基础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1次以上(排名前三),或在市级及以上论文、课件、教学案例等评选活动中获一等奖1次以上。

5.获得县区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等授予得荣誉称号1次。

6。

承担学生德育工作、年级主任、班主任工作累计5年以上,且所带年级或班级获校级先进集体奖3次或县区级以上德育方面奖励1次、
7。

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成绩突出,所指导教师获得县级以上教学、科研等方面奖励。

8。

所指导得学生在学科竞赛、体艺展演、科技创新等活动中获得市级以上得奖励1次。

9。

承担县区及以上部门组织得教师培训任务,或在县区及以上部门组织得培训、送教等活动中承担示范课、观摩课1次以上,效果良好。

10、在农村中小学任教10年以上,或城区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1年或到薄弱学校支教2年以上,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业绩突出。

二、推荐选拔原则:
1、坚持“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得原则,择优选拔,严格认定。

选拔过程要公开,选拔结果要公示。

2。

坚持德才兼备、师德师能并重原则,坚持标准,好中选优。

同等条件下,有三年以上班主任经历或有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支教经历得教师优先考虑。

3。

坚持面向在职一线教师原则、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参加骨干教师选拔得,每周兼课须达到本学科专任教师课时量得30%(2017-
2018年度为限),且所占比例不超过推荐名额得20%。

三、有关要求:
1。

坚持实事求就是、好中选优得原则,保证推荐选拔工作得公平、公正,绝不允许敷衍了事、弄虚作假。

2、县区级骨干教师才有资格申请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初次申报者只能申报县区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3、推荐选拔主要采取优质课评比、材料审核两个环节,按市上制
定得标准统一评分。

4、优质课评选采取各学校组织申报人员提前录课、提交光盘由评课评委打分评课得方式(此项由学校统一安排)。

四、需提交得资料:
1.《兰州市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材料审核情况表》。

2。

个人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继续教育合格证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以来得获奖证书、论文、专著、教研课题结题报告,以及其她所有反映个人工作业绩得证书、材料等原件与复印件装至一档案袋(档案袋可在办公室2013领取,材料排列顺序请与材料审核情况表填写顺序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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