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试行
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工作制度

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工作制度示例文章篇一:《0 - 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工作制度》一、总则儿童孤独症是一种需要重视的儿童发育障碍性疾病。
我们制定这个0 - 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工作制度,就是为了能尽早发现那些可能患有孤独症的孩子,就像在黑暗中寻找那些迷失方向的小星星一样。
二、筛查人员的要求筛查人员得是专业的呀,就好比超级英雄得有超能力一样。
他们得经过专门的孤独症知识培训,要非常了解孤独症孩子的各种表现。
比如说,他们要知道孤独症孩子可能不怎么看别人的眼睛,就像小鸵鸟一样总是躲着别人的目光;他们可能对周围的声音特别敏感,就像小老鼠听到一点动静就很害怕。
筛查人员要能够和小娃娃们好好相处,得有耐心,不能像一阵风,匆匆来匆匆去。
我就见过一个筛查人员,她叫李阿姨。
她可厉害了呢。
有一次,一个小男孩特别害羞,不说话,也不配合。
李阿姨就像个温柔的大姐姐一样,拿出一个小玩具,笑着对小男孩说:“小宝贝,你看这个小玩具可好玩啦,像不像一个会魔法的小精灵呀?”小男孩慢慢就被吸引过去了,开始和李阿姨互动起来。
三、筛查环境的设置筛查的地方也很重要哦。
那得是个温馨、舒适的小天地,不能像个冰冷的仓库。
房间里要有柔和的灯光,就像傍晚的夕阳洒在脸上一样舒服。
墙上可以贴一些可爱的小动物画,就像走进了一个童话世界。
要有各种各样适合小娃娃玩的小玩具,像五颜六色的积木、会唱歌的小娃娃等。
这样,孩子们到了这个地方,就不会像到了陌生的地方那样害怕,而是感觉像回到家一样自在。
我记得我陪弟弟去筛查的时候,一走进那个房间,弟弟就被墙上的小兔子画吸引住了,还指着说:“兔兔,兔兔。
”然后就开开心心地去玩那些小玩具了,完全没有紧张的感觉。
四、筛查的流程1. 登记信息首先呢,爸爸妈妈或者其他监护人要带着小宝贝来登记信息,就像去参加一场有趣的活动要先签到一样。
要把小宝贝的基本信息,像年龄呀、性别呀、家庭住址呀,还有家族病史等都告诉工作人员。
这时候工作人员就得像个细心的小侦探,把这些信息都好好记录下来。
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河北省0―6岁儿童听力筛查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河北省0―6岁儿童听力筛查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2.06.25•【字号】冀卫妇[2012]14号•【施行日期】2012.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护正文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河北省0-6岁儿童听力筛查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冀卫妇〔2012〕14号)各设区市卫生局、残疾人联合会:为做好0-6岁儿童听力筛查工作,降低听力障碍患儿致残率,省卫生厅、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了《河北省0-6岁儿童听力筛查工作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河北省0-6岁儿童听力筛查工作方案(试行)为保障儿童健康,对患有听力障碍的儿童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减少残疾发生,提高人口素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新生儿听力筛查规范》和《河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本方案所指儿童听力筛查工作是指对在我省出生及生活的0-6岁儿童,按照生长发育阶段,采用生理学检测法(如耳声发射、听性脑干诱发电位)或行为测听的方法进行听力筛查、诊断和早期干预。
一、工作目标开展0-6岁儿童听力筛查,建立全省儿童先天性听力障碍筛查与治疗干预体系,初步实现听力筛查工作信息化管理,降低听力障碍疾病的发生率和致残率。
二、主要工作(一)开展基线调查和工作评估开展0-6岁儿童听力障碍患病情况基线调查。
对全省听力筛查工作进行调查,了解各市听力筛查机构设置、覆盖人群、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筛查机构相关设施、卫生行政部门工作计划、相关卫生政策等情况。
评估各市听力筛查工作现状,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开展培训为提高听力筛查人员的技术水平,推动全省听力筛查工作规范化开展,对全省儿童听力筛查及康复人员进行定期技术培训。
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2篇

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2篇第一篇: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一、前言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关注儿童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儿童残疾,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儿童残疾筛查工作,为了进一步提高06岁儿童残疾筛查质量,本规范旨在为筛查工作提供科学、规范的操作流程,确保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干预和治疗。
二、筛查对象1. 筛查对象为06岁儿童,包括新生儿、婴幼儿和学龄前儿童。
2. 对于具有高危因素的儿童,应适当提前筛查年龄。
三、筛查内容1. 筛查项目:视力、听力、智力、运动、言语、心理行为等。
2. 筛查方法:采用问卷、观察、测试、评估等多种方式。
四、筛查流程1. 筛查前准备:成立筛查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筛查计划,确保筛查覆盖面;培训筛查人员,提高筛查质量。
2. 筛查实施:(1)视力筛查:采用视力表、屈光检测、眼底检查等方法。
(2)听力筛查:采用听力测试、声阻抗、耳声发射等方法。
(3)智力筛查:采用儿童智力测验、儿童发育评估等方法。
(4)运动筛查:采用儿童运动能力评估、儿童神经心理评估等方法。
(5)言语筛查:采用言语测试、言语能力评估等方法。
(6)心理行为筛查:采用问卷、观察、测试等方法。
3. 筛查结果评估:对筛查结果进行整理、分析,确定儿童残疾类型和程度。
4. 干预治疗:针对筛查结果,制定干预治疗方案,及时进行干预治疗。
五、质量控制1. 筛查人员培训:对筛查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筛查质量。
2. 筛查设备管理:确保筛查设备性能稳定,定期进行校验。
3. 筛查数据管理:建立筛查数据库,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4. 筛查效果评估:对筛查效果进行定期评估,持续改进筛查工作。
六、组织保障1. 政府部门:加强对儿童残疾筛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 专业机构:开展儿童残疾筛查研究,提供技术支持。
3. 社会力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儿童残疾筛查工作,形成合力。
4. 家庭:提高家庭对儿童残疾筛查的认识,积极参与筛查工作。
0-6岁儿童肢体残疾筛查技术

0-6岁儿童肢体残疾筛查技术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医疗技术的进步,儿童肢体残疾的防治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
肢体残疾是指因各种原因导致的肢体功能障碍,包括肌肉、骨骼、关节、神经等系统的损伤。
早期发现、早期干预是提高儿童肢体残疾康复效果的关键。
本文旨在详细阐述06岁儿童肢体残疾筛查技术,为基层卫生工作者提供参考。
二、筛查对象1. 筛查对象为出生至6岁的儿童。
2. 筛查范围包括:城市、农村、幼儿园、学校等。
三、筛查内容1. 一般情况调查:了解儿童的生长发育、出生史、家族遗传史、疾病史等。
2. 神经系统检查:观察儿童的运动、感觉、反射等功能。
3. 骨骼肌肉系统检查:检查儿童的关节活动度、肌肉力量、肌张力等。
4. 步态分析:观察儿童步行姿势、步态、步频、步幅等。
5. 功能评估:采用量表、问卷等方法评估儿童的运动、生活自理、社交等功能。
四、筛查方法1. 视觉观察:通过观察儿童日常行为、姿势、步态等,发现异常。
2. 问卷调查:向家长了解儿童的出生史、生长发育、疾病史等信息。
3. 量表评估:采用儿童发育评估量表、肢体功能评估量表等,对儿童的运动、生活自理、社交等功能进行评估。
4. 实体检查:对儿童进行神经系统、骨骼肌肉系统检查,了解其功能状况。
5. 步态分析:通过视频拍摄、步态分析系统等,对儿童的步态进行详细分析。
五、筛查流程1. 筛查前准备:对筛查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筛查质量。
2. 筛查实施:按照筛查内容和方法,对儿童进行筛查。
3. 筛查结果记录:将筛查结果详细记录在筛查表中。
4. 异常情况处理:对于筛查异常的儿童,及时进行进一步检查、评估和干预。
5. 跟踪管理:对筛查异常的儿童进行定期随访,了解其康复情况。
六、筛查技术要点1. 神经系统检查:(1)观察儿童的运动、感觉、反射等功能。
(2)注意儿童是否存在肌张力异常、运动发育迟缓等。
2. 骨骼肌肉系统检查:(1)检查儿童的关节活动度、肌肉力量。
(2)观察儿童是否存在关节畸形、肌肉萎缩等。
儿童(群体)保健工作理论考核试题及答案

儿童群体保健工作理论考核试题一、选择题1早产儿是指胎龄小于()出生的新生儿[单选题]*A、34周B、35周C、36周D、37周√2 .下列明颐对高危儿童登记管理说法是正确的()[多选题]*A、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为儿童建立健康档案时,通过询问家长或杳阅《母子健康手册》发现有具有高危因素的儿童;或在健康检查、发育筛查等时发现生长发育偏异的儿童。
√B、填写"高危儿童登记表",转诊至上一级妇幼保健机构,并追访转诊结果和是否结案转回。
√C、告知高危儿童专案管理的重要性及社区资源,指导家长进行家庭自我监测,为家因≡供营养喂养、心理行为发育、家庭养育等预见性指导。
√D、接诊高危儿童,建立档案,收集信息,填写"高危儿童专案管理记录”,纳入专案管理进行高危儿童随访。
3 .早产儿出院后,提供早产儿保健服务的机构,在早产儿首次就诊时建立管理档案,并进行专案管理,其中随访主要内容包括()[多选题]*A、询问既往信息WB、全身检查,体格生长监测与评价WC、神经心理行为发育监测与评估ND、特殊检查:早产J1视网膜病(ROP)筛查及儿童眼病筛查和视力检查、听力筛查,以及其他必要的辅助检查;VE喂养、护理、疾病预防及早期发展促进指导;√F异常情况的早期识别和处理。
√4 .TS情况下,评价生长发育时建议使用矫正年龄至()月龄。
小于28周出生的早产儿,可使用矫正年龄至()月龄(单选题)[单选题]*A、12月龄,36月龄B、18月龄,24月龄C、18月龄,36月龄D、24月龄,36月龄√5 .以下哪些需统计为活产数()[多选题]*A、妊娠满28周(如孕周不清楚,可参考出生体重达IoOO克及其以上),娩出后有生命指标的婴儿。
√B、妊娠未满28周,但娩出后有生命指标的婴儿。
C、妊娠未满28周,但娩出后有生命指标,且出生后存活满7天的婴儿。
D、抱养当年出生的婴儿。
√6 .下列哪些需统计为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多选题]*A、出生时孕周满28周,分娩后有生命体征的活产儿,之后死亡的5岁以下儿童。
0一6岁残疾筛查实施方案

0一6岁残疾筛查实施方案残疾筛查是对0-6岁儿童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早期发现和干预儿童可能存在的残疾和发展迟缓问题,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为了有效实施残疾筛查工作,我们制定了以下0一6岁残疾筛查实施方案。
一、筛查对象范围本方案适用于0-6岁儿童,包括出生后的婴儿和幼儿。
筛查对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早产儿、低体重儿、出生缺陷儿、家族遗传病史儿童等高风险儿童,以及可能存在发育迟缓、听力障碍、视力问题、智力障碍等残疾问题的儿童。
二、筛查内容和方法1. 发育评估:通过儿童行为观察、发育量表评定等方法,对儿童的发育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包括运动、语言、认知、社交等方面的发育情况。
2. 听力筛查:采用听觉诱发电位、自发性耳蜗电位、耳声反射等方法,对儿童的听力进行筛查,及时发现听力障碍问题。
3. 视力筛查:通过视力表、眼底检查等方法,对儿童的视力进行筛查,发现并及时干预视力问题。
4. 智力评估:采用智力测验、发育测验等方法,对儿童的智力水平进行评估,发现智力障碍问题。
5. 血液筛查:通过血液检测,对儿童进行新生儿疾病筛查,及时发现代谢性疾病等问题。
三、筛查工作流程1. 筛查前准备:建立儿童档案,收集相关家庭和个人信息,为筛查工作做好准备。
2. 筛查实施:按照筛查内容和方法,对儿童进行相应的筛查工作,确保筛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3. 结果评定:对筛查结果进行评定,明确儿童的残疾风险情况,对高风险儿童进行进一步的评估和干预。
4. 结果反馈:将筛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提供相关的健康教育和干预建议。
四、筛查工作保障1. 专业人员:筛查工作由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经验的医务人员和专业人员进行,确保筛查工作的准确性和专业性。
2. 设备设施:提供先进的筛查设备和设施,确保筛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健康教育:针对筛查结果,提供相关的健康教育和干预建议,帮助儿童及家长了解儿童残疾问题,掌握相应的干预方法。
五、筛查工作效果评估对筛查工作的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提高筛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规范(试行)》的解读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规范(试行)》的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9.23•【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规范(试行)》文件解读一、制定背景孤独症也称自闭症,是一类发生于儿童早期的神经性发育障碍,病因不清,一般起病于3岁前,主要表现为社会交往障碍、沟通障碍和局限性、刻板性、重复性行为等心理发育障碍,严重影响患儿的社会功能和生活质量。
调查显示,我国儿童孤独症患病率为7‰。
儿童孤独症缺乏有效的药物治疗,目前主要治疗途径是康复训练,最佳治疗期为6岁前,如能在3岁前接受科学干预,可不同程度改善患儿症状和预后。
因此,对儿童孤独症进行早期筛查、早期干预尤为重要。
为进一步完善儿童孤独症服务链条,推进儿童心理保健服务网络建设,促进儿童孤独症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我委在深入调研、系统总结基础上,制定了《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规范(试行)》(以下简称《服务规范》)。
二、主要内容《服务规范》由7个部分和8个附件组成。
一是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常住的0~6岁儿童;二是服务目的, 主要为提高儿童家长孤独症科学知识知晓率,规范儿童孤独症筛查、诊断、干预康复服务,提升干预效果,减少精神残疾发生,促进儿童健康;三是服务内容,包括健康教育、筛查(初筛、复筛)、诊断、干预康复4部分内容。
四是服务机构和人员技术要求,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孤独症诊断机构和干预康复机构的房屋、设备、人员等配备提出要求;五是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孤独症诊断机构和干预康复机构,省级和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分工和职责;六是工作要求,主要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推动和保障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诊断和干预康复服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七是评估指标,提出初筛率、复筛率和诊断率等3个指标,推动各地加强工作评估。
0-6岁儿童智力筛查

成年后可达到的状况
成年后状况 程度IQ ++ 有而且良好,+ 有, +/- 有/无 轻度(50-70) 读写能力+ ;自理能力++;良好语言能力 ++ ; 半熟练工作能力+. 中度(IQ 35-50) 读写能力+/- ; 自理能力+; 家用语言能力 +; 有或无监督的不熟练工作+. 重度(IQ 20-35) 协助下自理+ ;很少的语言能力+; 协助下做家务+. 极重度(IQ小于20) 语言+/- ; 自理能力+/-
流行病学
1987年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智残患病率
1.27%,其中儿童智力残疾患病率为2.00%。( 成人是双重标准-韦氏成人智力测验量表、成人智 残评定量表;儿童为单一标准-韦氏儿童智力测验 量表)。 1988年我国智力残疾儿童调查总患病率为 1.2% ,城市为0.70%,农村为1.41%。男孩智力低下 患病率为1.24%;女孩为1.16%。患病率还随年 龄的增长而增高,幼儿期最低(0.76%),学龄 前期开始增高(1.10%),学龄期最高(小 学期 1.44%;初中期1.50%)。
定义的发展
*1921年法国杜尔(Doll)提出的: “智力低下的特征为社会无能,智力 低常,发生在发育时期,成熟以后定型 ,起源于身体原因,无法医治。” *1973年美国智力低下协会(AAMD): “在发育时期内,一般智力功能明显 低于同龄水平,同时伴有适应行为的缺 陷”
定义的发展
1985年世界卫生组织在马尼拉召开了国际智
智力低下的定义
70年代以前,智力低下诊断主要依据智测结果, 直至1973年,美国智力低下协会(American Association on Mental Deficiency-AAMR)首次 将适应性行为缺陷包括在智力低下的定义与诊断 标准内,提出“在发育时期内,一般智力功能明显 低于同龄水平,同时伴有适应行为的缺陷”。 1983年,AAMR的智力低下包括:1、智力明显低于 平均水平,即智商(Intelligence Quotient-IQ )低于人群均值2SD;2、适应行为缺陷( Adaptive Behavior Deficiency-ABD)主要是 指个人生活和履行社会职责有明显的缺陷;3、 表现在发育年龄,一般指18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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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试行)前言我国有0-6岁残疾儿童万人。
残疾给儿童及其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儿童残疾已成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全社会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长期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预防出生缺陷和减少儿童残疾工作,通过加强三级预防策略及相关的医疗、康复干预,预防和减少了残疾的发生,减轻了残疾的严重程度。
儿童期是人身心发展的关键期。
通过进行早期康复,多数儿童可以重建生活自理、学习以及社会交往的正常能力,康复效果显着。
但是,我国残疾儿童早期筛查、早期诊断、早期干预的工作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大多数残疾儿童不能在发现残疾后的第一时间接受康复训练,贻误了早期康复训练的最佳时机。
根据2008年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关于“建立健全出生缺陷预防和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机制”的规定,为加强三级预防工作,建立早期筛查、治疗和康复的工作机制,中国残联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制定了《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试行)》,作为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手册。
《规范》内容包括:适用范围,相关部门和机构职责,0-6岁儿童残疾筛查范畴(视力、听力、肢体、智力和孤独症五类),评估和早期干预路径,工作要求,转介和信息管理等,并附以五类残疾儿童筛查技术规范。
一、范围(一)本规范对0-6岁儿童残疾的筛查、转介、评估以及早期干预等相关服务内容提出工作要求。
(二)本规范适用范围包括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残联及医疗卫生、康复等相关机构。
二、内容(一)在儿童健康检查的同时开展儿童残疾筛查服务,重点对视力、听力、肢体、智力以及孤独症五类残疾儿童进行筛查和预防。
(二)按照本规范配套的各类残疾筛查技术要求(见附件1-附件5),根据儿童的年龄特点,选择适宜的筛查方法进行儿童残疾的逐级筛查,做到正确评估和指导。
(三)根据转介流程要求,及时转介辖区内疑似残疾儿童,以确保疑似残疾儿童的残疾评估以及康复安置。
(四)做好辖区儿童残疾筛查的信息登记、上报和管理工作,卫生计生委、残联共享确诊残疾儿童信息。
三、职责(一)行政管理机构1.卫生计生行政部门(1)根据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制订相应的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
(2)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络,组织实施0-6岁儿童残疾筛查管理工作。
(3)制定0-6岁儿童残疾筛查人员培训规划,组织开展专业培训。
(4)做好0-6岁儿童残疾筛查信息管理,建立信息共享工作机制。
(5)建立完善质量控制和评估制度,对辖区内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残联(1)牵头组织制定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开展儿童残疾预防、康复政策宣传。
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按规定给予救助,保障残疾儿童的合法康复权益。
(2)做好残疾儿童转介和康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残疾儿童随访、家庭康复培训和指导工作。
(3)建立残疾儿童信息通报系统,实现儿童残疾筛查、评估和康复信息共享。
(4)联合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儿童残疾评估机构的认定和人员培训工作。
(5)牵头组织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的认定工作,开展康复机构的督导检查和质量评估工作。
(二)专业机构1. 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1)在儿童健康检查的同时,开展0-6岁儿童残疾筛查、转介等工作。
(2)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残疾基本情况,完成辖区内儿童残疾筛查信息管理、上报和反馈。
(3)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活动,宣传儿童残疾预防和早期干预知识。
2. 妇幼保健机构(1)承担辖区内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的业务管理及质量评估。
(2)推广适宜筛查技术,对辖区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及托幼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3)承担辖区内0-6岁儿童残疾筛查信息管理工作,对上报疑似残疾儿童实施分类登记及转介管理,与残联共享确诊残疾儿童信息。
(4)为疑似残疾儿童提供适宜的干预、随访服务。
3.残疾评估机构(1)承担儿童残疾的评估工作。
(2)将评估结果及转介康复建议反馈至辖区妇幼保健机构。
(3)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需求和医疗需求的信息服务。
4.康复机构(1)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康复和早期干预服务,定期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质量控制和工作督导。
(2)按规定做好服务对象基本信息、康复和干预信息的管理工作,定期向残联上报。
(3)宣传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向服务对象家属、助残志愿者普及康复知识,传授康复和干预方法。
(4)做好康复咨询和转介服务工作。
四、工作要求(一)工作人员要求1. 从事儿童残疾筛查的工作人员应接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儿童残疾筛查技术培训。
2. 从事儿童残疾评估的工作人员应具有医师执业资格,接受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残联组织的儿童残疾评估技术培训,考核合格。
3. 从事儿童残疾康复工作的人员应具有国家执业资格证书或相应的专业技术证书。
(二)机构要求1.筛查机构开展儿童残疾筛查的机构须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并依据开展儿童残疾筛查的要求配备相应的人员、设备和设施。
2.评估机构开展儿童残疾评估的机构需具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残联联合认定。
3.康复机构开展残疾儿童康复干预的机构须按照相关规定登记注册,具有行业资质,依据残疾儿童康复的要求配备相应的人员、设备和设施。
(三)转介要求在开展0-6岁儿童残疾初筛、复筛、评估及康复工作过程中,需尊重家长的知情权和同意权,在家长自愿的原则上,进行转介、评估和康复服务。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0-6岁儿童残疾的初筛工作,将疑似残疾的儿童信息登记在册,填写转诊单,定期上报和转介至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见附表1-3)。
2. 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辖区转介儿童的复筛工作,备案、上报疑似残疾儿童的信息,并转介至市(地)级妇幼保健机构(见附表4-5)。
3. 市(地)级妇幼保健机构将疑似残疾儿童登记并转介至相应评估机构进行残疾评估(见附表6-7)。
评估机构将评估结果及转介信息反馈至市(地)级妇幼保健机构(见附表8)。
由市(地)级妇幼保健机构反馈至所辖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4. 市(地)级妇幼保健机构与辖区内残联进行信息交换。
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由残联负责联系康复机构,进行康复安置,开展机构康复、社区与家庭康复。
(四)转介流程图(五)质量控制1.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残联建立区域儿童残疾筛查工作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估制度,开展筛查工作的质量控制,保障儿童残疾筛查工作有效性、稳定性及连续性。
2.残疾筛查工作需定期开展逐级质量控制。
各级质控均应将质控结果进行登记,质控人员对不能达到筛查工作要求的机构、人员应提出意见,并限期整改。
3.质控指标(1)筛查率:以区(县)为单位,某类儿童残疾实际筛查人数占同期应筛查儿童人数的百分比。
(2)转介率:以区(县)为单位,残疾初筛结果阳性的儿童已转介到上级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复筛的人数占同期需要转介人数的百分比。
(六)信息管理1. 各筛查机构筛查人员按照规定的筛查表、登记表填写儿童、家长的信息及筛查结果,定期将筛查信息汇总上报到辖区妇幼保健机构。
2.妇幼保健机构定期收集、审核辖区内上报的残疾筛查工作报表及评估机构反馈的评估结果。
3. 残疾评估机构将转介儿童的残疾评估结果定期反馈至市(地)级妇幼保健机构。
4. 市(地)级妇幼保健机构与同级残联定期交换信息。
附件:1.0-6岁儿童视力残疾筛查技术2.0-6岁儿童听力残疾筛查技术3.0-6岁儿童肢体残疾筛查技术4.0-6岁儿童智力残疾筛查技术5.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技术附表:1.儿童发育问题预警征象2.社区(乡镇)0-6岁儿童残疾初筛登记表3.0-6岁儿童残疾初筛转介表4.区(县)0-6岁儿童残疾复筛一览表5.0-6岁儿童残疾复筛个案登记表6.市(地)0-6岁儿童残疾转介评估一览表7.0-6岁儿童残疾评估二联转介单8.评估机构0-6岁儿童残疾评估结果登记表附表1 儿童发育问题预警征象备注:儿童发育问题预警征象适用于0-3岁儿童。
检查有无相应月龄的预警症状,发现相应情况在“□”内打“√”。
该年龄段任何一条预警征象阳性,提示有发育偏异的可能。
附表2 社区(乡镇)0-6岁儿童残疾初筛登记表填表说明:1. 该表用于记录0-6岁儿童残疾初筛阳性儿童的信息,由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进行填写。
2.“疑似残疾类型”包括疑似视力残疾、疑似听力残疾、疑似肢体残疾和疑似发育偏异。
附表3 0-6岁儿童残疾初筛转介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存根儿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家长姓名电话转介日期医生0-6岁儿童残疾筛查转介表填表说明:此表由开展0-6岁儿童残疾初筛的工作人员填写,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由家长持有,并携带该表至指定的转介机构就诊、复筛。
附表4 区(县)0-6岁儿童残疾复筛一览表附表5 0-6岁儿童残疾复筛个案登记表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区(县)编号______________填表说明:该表由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承担0-6岁儿童残疾复筛的工作人员填写。
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由家长持有,携带该表至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就诊,申请儿童残疾的诊断评估。
附表6 市(地)0-6岁儿童残疾转介评估一览表填表说明:该表用于市(地)级妇幼保健机构,登记辖区内转介的0-6岁疑似残疾儿童评估及转介信息。
附表7 0-6岁儿童残疾评估二联转介单0-6岁儿童残疾评估申请单编号儿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龄家长姓名宅电_____ 手机________复筛结果,疑似:□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孤独症建议转介至进行评估。
申请机构医生签字申请日期评估记录评估方法:评估结果:□正常□残疾:评估机构医生签字_____ 评估日期__ __ __ __ __ __ __ __ __ __ __ __ __ __ __ 评估机构0-6岁儿童残疾评估结果反馈单编号儿童姓名性别年龄评估方法:评估结果:□正常□残疾:相关建议:家长是否同意进行康复:□否□是,家长签字:评估机构医生签字评估日期附表8 评估机构0-6岁儿童残疾评估结果登记表单位名称填表说明:该表用于0-6岁儿童残疾评估机构,登记转介的0-6岁疑似残疾儿童的评估结果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