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船舶融资租赁行业分析报告

国内船舶融资租赁行业分析报告
国内船舶融资租赁行业分析报告

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发展分析报告

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发展分析报告物流1021 学号:1004020143 徐睿智 一、公司简介 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是中国远洋运输(集团)、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上海远洋物流合资组建的规模和实力居市场领先地位的现代物流企业,是我国最大的中外合资第三方物流企业。 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以“做最强的物流服务商,做最好的船务代理人”为奋斗目标,致力于为国内外广大客户提供现代物流、国际船舶代理、国际多式联运、公共货运代理、空运代理、集装箱场站管理、仓储、拼箱服务、铁路、公路和驳船运输、项目开发与管理以及租船经纪等服务。公司连续三次在“中国货运业大奖“评选中,荣获多项最佳奖。中远物流凭借多年来在现代物流业务的持续创新、在物流核心专利技术研发及应用以及在物流业务国际化发展上的突出业绩获得“2010中国物流十大影响力企业”、“2010中国物流品牌价值百强企业”、“2010物流经典解决方案奖”等三项行业大奖,中远物流叶伟龙总经理荣获“2010中国物流十大年度人物”殊荣。 二、经营范围 国际船舶集装箱运输、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国际船舶代理;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外贸集装箱内直线班轮运输;实业项目投资与管理;码头投资;海上、陆路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国内陆路货运代理;船舶与集装箱生产、销售、租赁、维修;仓储、装卸;运输方案设计;信息服务。 三、经营规模 截至2007年底,公司拥有专业人员21775名,公司总资产达203.02亿元人民币,净资产达113.56亿元人民币。中国外运集海、陆、空货运、仓储码头服务、快递、船务代理及货运代理业务为一体,为广大客户提供综合物流服务,其业务主要由所属子公司(含控股)实行专业经营。在营运实践中,培育和形成了综合物流所必须的全程方案设计、组织、协调、管理等综合服务能力。公司拥有齐全、结构均衡的战略资产。其中,自营码头吞吐能力达3640340吨;自营船舶89艘,345099吨;集装箱场站51个。中远物流总部在北京,下设大连、北京、青岛、上海、宁波、厦门、广州、武汉八个区域公司,在韩国、日本、新加坡、希腊和香港设有代表处,并与国外40多家货运代理企业签定了长期合作协议;在中国国内29个省、市、自治区建立了300多个业务网点. 四、客户服务 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伊始,为了切实将公司的管理理念落到实处,创立物流公司的服务品牌,落实“专家型代理、人性化服务”的代理准则,以提升客户服务质量为目标的各项工作在系统内全面展开。其中,以“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外轮

融资租赁行业风险分析报告

摘要 一、融资租赁的定义和特征 根据我国《合同法》和《融资租赁法·草案》的定义,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人处取得的租赁物按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最短租赁期限为一年的交易活动。 融资租赁的特征包括: (一)融物和融资的双重职能 融资租赁使融资和融物相结合,租赁公司兼有金融机构和贸易机构的双重功能,因此融资租赁比银行信用具有更强的约束力。由于融资租赁将设备的生产厂商与设备的实际使用单位连接起来,有利于促进产销结合。 (二)融资租赁具有三方当事人,并且同时具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 融资租赁的三方当事人包括出租方、承租方和供货方,三方之间需签订并且履行租赁合同与购货合同,从而构成一笔租赁交易的整体。租赁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购货合同签订和履行的前提,购货合同的履行是一笔租赁业务完成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以上述关系为前提,出租方有根据购货合同购买物件,并且支付货款的责任和义务,承租方则有根据租赁合同获得物件的使用权,并且按合同规定的条款支付租金的责任和义务。 (三)承租方有对租赁物及供货方进行选择的权利 出租方不能干涉承租方对租赁物的选择,承租方还有权选择供货方。如果出租方是应承租方的要求,或是出于提供更为周到的服务,可以向承租方推荐租赁物件或推荐供货方,但是其决定权仍是承租方。因此,出租方也不对承租方的选择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四)所有权归出租方,使用权归承租方 财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呈分离状态。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摆脱了传统的财产占有观念,所有权因素被淡化,有利于确定现代化的经营方式,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

融资租赁项目操作流程(史上最全整理版)

融资租赁项目操作流程(史上最全整理版) 前海融资租赁俱乐部 一、项目初审 1.1向企业介绍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特征和优势。 1.2调查项目是否符合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要求。为了减少不必要的谈判,节省前期费用,承租人或出卖人首先要了解可以采取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原则。 1.3由准备承租的企业填写《租赁项目登记表》(或《承租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代替项目可研报告),租赁公司根据表内项目,按照项目评估条件对项目进行初步的定性和定量评估。 二、项目评估 2.1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取得项目论证第一手资料。 2.2在租赁公司内部正式立项对,由市场人员撰写租赁项目评估暨申请报告。 2.3将评估报告交市场部主管、项目(独立)审查部门评审,决定项目取舍。 2.4将项目归档立案,以备今后对项目的进程和风险检测进行对比、控制和调整。 三、商务谈判 3.1谈判原则。商务谈判的条件一定要和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条件对应,并且不能脱离租赁本质特征。要求承租人对供货商的选择务必货比三家,特别在售后服务方面对供货商要有严格的要求。租赁公司以商务谈判为主,企业以技术谈判为主双方在供货合同上签字,作为企业认可商务条件的依据。 3.2询价、比价。根据承租人的需要和双方共同掌握的供应商资料,向有关厂商发送询价单。对供货商的资信情况做充分的了解和调查,确定可能的合作对象。对拟合作的设备厂商至少要有三家在技术、价格、性能、科技含量、备件供应、售后服务和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选定最优厂商。 3.3商务谈判。租赁公司根据项目条件和企业协调制定基本的商务条件和谈判方案。租赁公司办理内部购置租赁物件申请文件。由评估小组对上述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审批,选择合适的厂商,进行实地商务考察(如有必要),租赁三方当事人进行商务谈判。办理购货合同审批手续,申领购货合同号。如果租赁物件是从国外进口时,应由租赁公司向国家商务部申领进口许可证。 四、租赁谈判

快递市场行业分析报告摘要

快递市场行业分析报告摘要 自2005年1月1日起,中国将在公路货运、仓储、海上班轮运输、船舶代理及速递服务等方面进一步放开,包括公路货物运输、货物租赁、一般货物的批发、零售及其物流配送,出入境汽车运输公司等将取消在地域、股比等方面对外资的限制。而根据中国加入WTO的承诺,到2005年,外资快递有望可以独资经营快递业务。对于这一天,中国快递行业的各路兵马早已期待已久。 随着对外资快递独资经营的放开,外资在中国的独立和扩张加速。而中国本土企业的动作幅度相对较小。这是因为中国的快递企业已经基本上完成了网络的初步建设。 以33%速度增长的市场 美国服务业联盟(USCSI)预计,未来三年中国快递业市场将以至少33%的速度持续增长。有权威人士认为,未来10-20年,全球航空货运将增长6% ,但快递业的增长是航空货运业的2倍,即12% ,而中国则会在此基础上再翻一番,成为全球增长最快的地区。 广阔的市场,觊觎者自然众多。安邦集团物流分析师张晓牧指出,目前主要有四种力量在争夺这一市场。 首先是国有性质的快递企业,其中最典型的代表便是邮政快递——EMS。在1990年代初期,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仍然垄断着中国国内外快递市场。而就在2004年底,中外运也突然发力切入快递市场,其最大的优势便是其50余年的物流背景和较为完善的网络。 其次则是国际速递巨头。全球速递业四大巨头——中外运敦豪(DHL)、联邦快递(FE DEX)、联合包裹(UPS)及荷兰天地快运(TNT)均已进入中国,另外,日本的佐川急便等也在2 004年与保利集团成立合资公司。对于这些企业来说,丰富的经验、雄厚的资金以及完善的全球网络将其竞争实力提高到了一个相当强大的程度。 第三股力量来自于大中型民营快递企业。中国的一些民营快递公司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已逐渐壮大,其中比较着名的包括大田快递、顺丰速递、申通快递等。这些公司基本都经过了原始积累的阶段,资产规模在亿元人民币以上。这一类企业往往在某个区域范围内拥有相当强的优势,并在这一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 第四股力量便是数量最多也是最为混乱的小型快递企业,这类企业凭借自己的实力往往只能承担同城快递业务或是省内业务,当面对全国甚至国际快递市场时便会显得力不从心。但不能否认的是,如果缺少他们的存在,很多企业的办公可能都会遇到麻烦。 国际快递巨头的进入,直接威胁着原本在国内速递市场占据老大地位的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其市场份额以每年4%的速度递减,而在国际快递市场,也从高峰时的97%跌到40%左右。此外,大中型民营快递企业凭借其灵活多变的经营方式、唯才是用的人才机制、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成为快递市场中不可忽视的力量。

我国商业保理行业发展现状分析

中投顾问·让投资更安全 经营更稳健 我国商业保理行业发展现状分析 商业保理发展规模 中投顾问在《2016-2020年中国商业保理行业深度调研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中指出,我国新增商业保理公司数量、保理业务量和融资余额等主要指标连续多年保持成倍增长态势。 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国共有注册的商业保理企业2514家,其中2015年新设立的商业保理公司1294家,新增企业数量是2014年的1.44倍。2015我国商业保理融资业务量超过2000亿元,较2014年增长了 1.5倍。按照总体开业比例20% 计算,500余家已经开业的商保理公司2015年大约服务了31500家中小企业,平均每家中小企业客户获得保理融资额为635万元,商业保理正在成为中小企融资的重要渠道之一。 图表 2011-2015年商业保理公司数量 数据来源: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

中投顾问·让投资更安全 经营更稳健 第2页 图表 2012-2015年商业保理公司融资业务量及增速 数据来源: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 商业保理业务领域 作为提供创新型贸易融资和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的现代信用服务业,商业保理具有逆经济周期而行的特点,是最适合成长型中小企业的贸易融资工具,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健全商务信用体系等方面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规模快速增长的同时,商业保理行业领域也在不断扩展,业务模式、产品不断创新。围绕供应链核心企业的上下游,商业保理已经深入众多制造行业、农业、商贸流通、物流、建筑工程、旅游、融资租赁等行业。 商业保理盈利水平 根据商务部《关于商业保理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商业保理公司最大杠杆为10倍(开展业务时风险资产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10倍)。由于商业保理公司的成立时间普遍较短,且各保理公司股东背景、资源禀赋差异较大进而导致了其杠杆水平分化很大,杠杆高的可以达到4-6倍,低的甚至只有1倍左右。 中投顾问在《2016-2020年中国商业保理行业深度调研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中指出,保理融资利率根据实际预支金额的大小,参照当时市场利率水平而定,通常要比优惠利率高2-2.5%。平均而言保理融资的年化利率在10-15%,利差则在3-4%,高于融资租赁,但低于小额贷款。

中国汽车融资租赁行业报告(2012)

中国汽车融资租赁行业报告(2012) (ZLGT-01版)

一、汽车产业发展情况 汽车工业是全球规模最大和最重要的产业之一,也是当前中国经济的支柱产业。近几年中国汽车产业高速发展,中国汽车市场成为全球汽车市场成长的主要动力之一。截至2011年底,国内汽车市场产销规模达1841.89万辆和1850.51万辆,继续稳居全球第一大汽车生产国。从消费结构上看,乘用车消费占比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图表 1 2001-2011年全球汽车产量及增速 数据来源:国际汽车制造商协会OICA

图表 2 2001-2011年中国汽车产量及增速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图表 3 2001-2010年汽车产品结构中乘用车占比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二、融资租赁市场基本情况 1.融资租赁的定义 融资租赁是具有融资性质的一种租赁业务,其实质是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提供的抵押贷款购买所需资产,并以租金的形式分期归还贷款的一种融资服务。 据合同法规定,凡租赁物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而向出卖人买来并出租给承租人的,即为融资租赁。据租赁会计准则的规定,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该准则还规定,凡是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一定转移给承租人的,或届时承租人有廉价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的,或租赁期占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大部分(不短于75%)的,或承租人所付的全部租金折现到起始日的数值不小于租赁资产购置成本的90%的,或该租赁资产只适合于该承租人使用的,均属于融资租赁。 2.中国融资租赁市场发展情况 中国融资租赁业早期规模较小,2000年经国务院批准,融资租赁业被列入“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从2008年开始,融资租赁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在2007年700~800亿元的融资租赁总交易额基础上,2008年融资租赁总交易额达到1500亿元,2009年增长至3000亿元,2010年超过4200亿元,连续3年实现了快速的规模扩张。到2011年12月末,银监会监管的金融租赁公司总资产5261亿元,比上年增长57%,所有者权益625亿元,比上年增长20%。2012年上半年,中国融资租赁行业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据中国租赁联盟统计,上半年租赁行业合同余额约1.28万亿元,较2011年增长约3500亿元;企业数量约350家,较2011年底增加50余家,包括浦银租赁、国金租赁等金融租赁公司及内外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预计下半年行业仍将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 面向未来,在“十二五”规划的指引下,在下一个五年的战略区间内,随着中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的转型,在工业装备、建筑、印刷、航运、医疗、教育、航空等

船舶融资租赁合同(专业详细版)

租赁协议书 本船舶融资租赁协议书由以下双方于20 年月日在天津市滨海高新区签署。 (1)xxxx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称“出租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2)公司(以下称“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鉴于: 出租人、承租人双方为实现融资租赁之目的,由出租人向承租人选定的船舶建造方(以下简称“出卖人”)购买承租人选定的租赁船舶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 为融资租赁之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本协议书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融资租赁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书”)。 第一条协议书性质 本协议书性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4章所指的“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和船舶(包括船壳、机器、设备、

仪器和属具,以下统称“租赁船舶”)的完全自主选定,向出卖人购买租赁船舶并以光船租赁的方式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承租使用租赁船舶并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 第二条租赁船舶 本协议书所称租赁船舶是指出租人按照承租人完全自主选定,与出卖人、承租人在年月日签署的《船舶建造协议书》/《船舶买卖协议书》(协议书编号:RZZL-SFMM201 -00 详见附件八)项下船舶。租赁船舶具体情况详见本协议书附件一《租赁船舶详单》。 第三条租赁船舶的购买、交付与登记 3.1 承租人以使用租赁船舶为目的, 向出租人以光船租赁的方式承租租赁船舶;出租人仅根据承租人的上述目的,依据承租人对租赁船舶及出卖人的选择,于年月日与出卖人、承租人三方共同签订《船舶建造协议书》/《船舶买卖协议书》,向出卖人购买租赁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须向出租人提供出租人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文件及担保函,并承诺按本协议书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3.2 租赁船舶的购买价款为《船舶建造协议书》/《船舶买卖协议书》中约定的船舶购买价款,即总金额元整人民币(小 写:)。此金额仅为概算成本,实际成本以出租人最终实际支付总额为准,包括向出卖人所支付的船舶购买价款及双方一致同意计入成本的其他费用。如果实际成本超过《船舶建造协议书》/《船舶买卖协议书》约定的船舶购买价款,出租人有权根据本协议书约定的租赁利

2018年中国商业保理行业发展前景研究及风险分析报告

2018年中国商业保理行业发展前景研究及风险分析 报告

目录 前言 (7) 第一章全球保理行业发展状况 (8) 第一节全球保理行业总体状况 (8) 一、世界经济对保理行业的影响 (8) 二、2016年全球保理行业总体情况 (9) 三、FCI会员单位保理业务情况 (11) 四、2017年全球保理初步数据统计 (12) 第二节全球保理行业发展趋势 (13) 第二章我国商业保理行业发展环境 (16) 第一节行业监管迎来重大变化 (16) 一、行业发展逐步得到重视 (16) 二、部分地方政府陆续出台试点管理办法及扶持政策 (17) 三、行业标准规范研制取得重要进展 (17) 第二节企业应收账款状况分析 (18) 一、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情况 (18) 二、上市公司应收账款情况 (27) 第三节商业保理行业融资环境 (31) 一、资产证券化成为保理公司重要融资渠道 (31) 二、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取得积极进展 (40) 三、私事基金不得为保理提供资金 (41) 第四节商业保理行业法律环境 (42) 一、保理司法判例分析结论 (42) 二、仲裁、调解或可成为商业保理案件新的解决机制 (43) 第五节商业保理行业征信环境 (43) 第六节商业保理行业信息化建设 (44) 一、保理系统应用进一步普及 (45) 二、交易在线化进一步发展,操作平台化趋势明显 (46) 三、新技术的应用促进商业保理的创新发展 (47) 第三章我国商业保理行业发展状况分析 (48) 第一节商业保理企业注册情况分析 (48) 一、2017年商业保理企业注册情况 (48) 二、全国商业保理公司地域分布情况 (54) 三、商业保理公司注册资金情况 (62) 四、商业保理企业股东背景情况 (65) 第二节被调研企业经营状况分析 (69) 一、基本情况 (69) 二、经营情况 (80) 三、保理服务的行业领域 (86) 四、融资情况 (92) 五、政策诉求情况 (92) 第三节应收账款转让登记情况分析 (93) 一、银行业用户按年份和地区划分的应收账款转让登记情况 (93) 二、商业保理用户按年份和地区划分的应收账款转让登记情况 (94)

融资租赁行业研究报告

融资租赁行业研究报告 前言 本调查报告的目的旨在从融资租赁的理论出发,通过对西方发达国家金融租赁业发展先进经验的研究和我国金融租赁业二十年左右的发展历程的总结,更主要的是通过对我国金融租赁业现状的调查和分析,展示目前我国金融租赁业的总体状况、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极其原因,预测其发展趋势;并在此基础之上,联系我公司的主营业务,寻求二者之间的结合点,以期发现我公司在金融租赁行业的机会。 第一部分:融资租赁的理论分析 融资租赁是二战后产生于美国的一种新型金融工具,因其在加速折旧、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提高企业产品竞争力方面的独特优势,在出现至今短短50年的时间里,已经成为西方国家在债权融资的资金市场上仅次于银行贷款的第二大融资方式,占全球设备投资的20—30%。通过对金融市场的细分,可以看出融资租赁在金融市场中的地位和份额。 |--银行贷款 | |-->黄金市场 |--融资租赁 | |-->债权融资市场--> | | | |--债券市场 | | | 金融市场---> |-->资金市场--> | |__票据市场 | |

| | |--股票市场 | |-->股权融资市场 ---> | |--> 外汇市场 |__基金市场 我国的金融租赁业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以提供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目前全国只有15家,数量少,规模小,资产总额不足200多亿元人民币,在中国民族金融市场上所占份额非常有限。由于存在许多对于金融租赁真正含义、市场前景、业务发展、监督管理、政策要求等方面的认识误区,我国金融租赁如在夹缝中生存,不但没有完全发挥出其特色和优势,而且导致一些金融租赁机构业务发展停滞,生存困难。尽管如此,回顾金融租赁在我国改革开放后对我国引进外资、技术设备改造的巨大推动作用,以及国外金融租赁业发展的情况,仍然可以看出,金融租赁在中国大有可为,是中国民族金融市场不可忽视的一支生力军。在这支生力军中,已涌现出像省租赁有限公司这样经营业绩好,运作管理规,发展势头良好的排头兵 一、融资租赁的定义 融资租赁,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着不同的理解和不同的定义。我国融资租赁业对融资租赁比较一致的定义是:融资租赁业务,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件,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它以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和收取租金为条件,使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对租赁物取得占有、使用和受益的权利。 二、融资租赁的特征 根据以上定义,我们可以看出融资租赁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融资租赁具有融资和融物的双重职能,是资金运动与物资运动相结合的形式。融资租赁是由出租方融通资金为承租方提供所需设备,它不同于一般借钱还钱,借物还物的信用形式,而是通过借物达到借钱,借物还钱,它使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租赁公司兼有金融机构(融通资金)和贸易机构(提供设备)的双重职能,因此,融资租赁比银行信用具有更强的约束力。由于融资租赁一头连着设备的生产厂商,一头连着设备的实际使用单位,有利于促进产销结合。 第二,融资租赁具有三方当事人,并且同时具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

船舶融资租赁合同协议完整版

编号:______________ 船舶融资租赁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 年 _____ 月______ 日 本船舶融资租赁协议书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天津市滨海高新区签署。 (1)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称“岀租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职务: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公司(以下称“承租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职务: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开户行: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岀租人、承租人双方为实现融资租赁之目的,由岀租人向承租人选定的船舶建造方___________ (以下简称“岀卖人”)购买承租人选定的租赁船舶并岀租给承租人使用。 为融资租赁之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本协议书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融资租赁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书”)。 第一条协议书性质 本协议书性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4章所指的“融资租赁合同”,岀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岀卖人和船舶(包括船壳、机器、设备、仪器和属具,以下统称“租赁船舶”)的完全自主选定, 向岀卖人购买租赁船舶并以光船租赁的方式岀租给承租人使用。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承租使用 租赁船舶并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

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中小企业是我国市场经济必不可少的部分,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面对传统融资渠道的局限性和在有效运用新型融资方式方面的落后性,如何能够通过融资获得支持其发展的资金已经成为中小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不得不思考的首要问题。本文从中小企业开展融资租赁的必要性入手,分析我国中小企业在融资租赁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能够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租赁融资渠道融资困境 根据最新统计数据,在我国注册的中小企业数约7000万,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中小企业在促进就业、繁荣经济、增加市场经济活力等很多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作用。但融资问题一直制约着多数中小企业的发展。融资租赁较传统融资方式有着便捷、成本低等优势,目前在我国中小企业却并没有被广泛使用,分析并解决其在中小企业中推广所遇到的问题将给中小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一、融资租赁概述 (2006)融资租赁又被称为设备租赁,我国财政部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实际上已经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对融资租赁的概念做出的界定为: 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租赁期满后,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融资租赁是一种新型融资方式,实际上已经将和资产的所有权有关的风险转移的租赁形式,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成为一种特别重要的融资方式,它帮助解决了困扰西方中小企业很久的融资难问题。 在我国由于金融机构发展的依然不太成熟,很多中小企业难以通过证券市场进行融资,同时由于规模、信用等级等原因从银行获取贷款也非常困难,即使成功进行银行借贷,贷款申请成本及利息支出也较高。而融资租赁是针对某个项目进行的融资,仅仅以项目的效益为偿还,并不会涉及到项目以外的财产与收益,这种融资方式手续简洁,附加的限制条件较银行贷款少,而且可以提供等于甚至超过租赁物价格(因为包括运费、保险等)的融资额,能够有效的节约融资成本。 二、中小企业开展融资租赁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由于融资租赁业起步较晚,相关法律政策并不完善,融资租赁机构不健全,加之中小企业对于融资租赁的认识不全面,导致融资租赁对中小企业的融资并没有发挥重要的作用。 (一)尚未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 融资租赁被引入后,我国在《合同法》中对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进行了定义,明确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承租人以及出卖人的权利义务分配关系,商务部、银监会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融资租赁公司的市场进入门槛、经营过程中的风险控制以及退出准则分别做出了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让我国融资租赁行业有法可依。但同时,由于《合同法》在性质上属于债权法,并没有涉及融资租赁的登记、类型及租赁市场的管理等方面,从而使《合同法》对于融资租赁业的规范能力有限;而商务部、银监会等部门立法权限有限,他们对融资租赁做出的条文规定仅仅作为通知或部门规章,并没有足够的法律约束力。法律上的缺陷导致我国的租赁公司合法权利和利益难免受到侵害,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 (二)缺少优惠政策的扶持 在发达国家如美国等国家中,普遍实行投资税抵免政策和加速折旧制以促进融资租赁业务的推行,但我国并没有出台相关政策,影响了中小企业进入融资租赁市场的积极性。同时缺少政府信贷政策的倾斜,融资租赁公司的筹资渠道很难畅通,导致融资租赁公司不得不放弃一些很有发展潜力的项目,错失发展机会,同时也使其对资金不充裕的中小企业要求颇多,提高中小企业进入融资租赁市场的门槛。

(完整版)浅谈船舶融资租赁

浅谈船舶融资租赁 一、船舶融资租赁交易的特殊性 1.1 融资租赁中的船舶 船舶这一特殊的物,作为一切海商、海事活动的基础,而倍受关注。有关船舶法律上的定义,各国均有不同,有的国家可能将船舶的范围定得宽一些,有的则可能窄一些,实际上要想对船舶这一概念从法律角度下一个统一定义,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因为这一概念总是受着客观条件的影响,各国的历史条件,航运发展水平,法律环境,等等因素的不同决定了各国对船舶定义的不同。但总的来说,各国海商法中对船舶的定义中都包含了大型远洋运输船舶,这种船舶往往具有成为融资租赁标的物的可能性,1当然,并不能排除某些从事近海或远洋运输的中型船舶成为融资租赁对象的可能性。所以笔者在本文中对船舶采取一种比较模糊的概念处理方式,即把那些具用潜在融资租赁可能性的大、中型运输船舶作为研究的对象,以便于本文主旨的研究。 1.2 船舶融资租赁与船舶光租的区别 由于我国于90年代初颁布《海商法》,其中并无调整融资租赁交易项下船舶关系的规定。在经历了80年代的起步和短暂的发展之后,由于欠租以及相关法规不完善等因素,90年代初我国的融资租赁业发展进入低谷时期,大部分航运企业并未对融资租赁这一融资手段产生兴趣。相反光租及租购交易却异常兴旺,而且其历史也由来已久,因此,在《海商法》第六章中专门规定了一节对船舶光租加以调整。从形式上看船舶融资租赁交易与船舶光租及租购交易有某些相似之处,然而笔者认为并不能将两种交易混为一谈。首先,两类交易中,出租人的主体资格不同,在我国只有经金融管理部门或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许可经营的公司,才能从事融资租赁交易,所以船舶融资租赁中的出租人,有着法律上的限定性,而船舶光租及租购交易中的出租人则无此约束。其次,船舶融资租赁交易往往涉及三方,出租人、承租人、船舶建造人或出卖人;而船舶光租及租购往往只涉及两方,出租人与承租人。但最终将二者区分开来的,还是两种交易中的出

保理行业分析

一、信托公司同融资租赁的合作 融资公司作为“类金融机构”,可以通过负债开展业务,这一点是融信合作主要切入点之一。信托公司操作融资租赁业务的方式灵活多样,其中最主要的有三种。 一是融资租赁集合信托模式。信托公司与租赁公司合作,借助租赁公司的项目资源、专业管理经验,信托公司发行融资租赁集合信托计划,在资金运用上由信托公司将资金贷给租赁公司用于购买设备,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收取租金。 二是租赁资产收益权受让集合信托模式。租赁公司为了盘活资产,可将一个或多个租赁项目未来的租金收入形成租赁资产的收益权进行转让,信托公司通过发行租赁资产收益权受让集合信托计划,以信托资金受让该租赁资产的收益权,信托期满后,由租赁公司溢价回购租赁资产收的收益权,获取信托收益。前两种模式的差别在于时点,第一种信托融资在租赁业务开始之前,而第二种是在已经完成租赁关系构建之后信托资金再介入。 三是租赁资产证券化模式。将租赁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信托公司作为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收益证券,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的结构性融资活动。 二、信托与保理的合作 商业保理业务是指供应商与保理商通过签订保理协议,供应商将现在或将来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从而获取融资,或获得保理商提供的分户账管理、账款催收、坏账担保等服务,与应收账款(收益权)信托业务相似。从事商业保理业务的企业可以通过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股东借款、发行债券、再保理等合法渠道融资。信托公司亦是其融资的渠道之一。 信托公司直接涉足自贸区内保理业务的操作性不强,更可能通过注册在自贸区内的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保理业务,特别是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融资租赁公司在开展业务时,当

船舶融资租赁合同通用版

船舶融资租赁合同通用版 Effectively restrain the parties’ ac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s and individuals are not harmed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85963

船舶融资租赁合同通用版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分析

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租赁问题的思考摘要:近年来,中小企业已成为推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面临着很大的困难,其中以融资问题最难解决。作为一种新型的筹资渠道,融资租赁可以充分发挥其独特的融资、理财等功能,有效解决广大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棘手问题。但由于融资租赁在我国起步时间晚,因此目前中小企业的融资租赁仍然存在很大的问题。本文通过分析中小企业现存的融资租赁问题,并进一步借鉴外国的融资租赁模式,对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租赁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现存问题及建议 1、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及我国融资租赁行业现状 中小企业是推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对增进经济增长、增加社会就业、推动技术创新、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改良国民生活都起到了重要作用。但2008年以来,我国出现了中小企业大面积倒闭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有美国金融危机的影响,人民币升值和劳动成本上升。同时,我国目前的融资环境使得了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单一,从而也造成了不少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缺乏流动资金,导致企业破产倒闭。 我国小企业数量占全社会企业总数90%以上,产值约占GDP的1/3,尽管如此,银行给小企业贷款仅占主要金融机构各项贷款的16% ,目前我国81% 的中小企业流动资金无法满足需要,60% 的中小企业无法获得银行贷款。以泉州为例,这个GDP在福建省排名第一的地区,竟然没有一家融资租赁公司,中小企业的发展资金绝大部分来自于业主资本和内部留存收益,约占50%-60%,其余的来自民间资本,约30%,银行贷款约占10%,从这个例子中可以看出,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境况十分艰难。 随着全球金融业的不断发展,在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融资租赁业已经成为仅次于资本市场和银行信贷之后的第三大融资手段。而在中国,融资租赁业经过近30年的发展,虽已形成一定的规模,但发展情况相比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发达国家的融资租赁业几乎渗透到所有行业和各种类型的设备中,并占有相当大的比例。美国目前融资租赁企业达3000多家,在资本融资方面的渗透率达30%。而在我国,发展至今,融资租赁公司的数量达近280余家,2011年业务规模超过8000亿元人民币,跃居世界排名第二位。但如果从衡量租赁业发展程度的租赁渗透率来看,中国融资租赁业才刚刚迈出万里长征第一步,融资租赁渗透率

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的相关问题浅析

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的相关问题浅析 陈宝姝 北京市天达律师事务所 我国丰富的海洋资源与强大的航运业共同推动了我国船舶工业的迅猛发展,无论是整船建造业还是随船设备制造业都处于上升态势,也正是由于航海业的发展以及海上运输交易量的增加,多样的船舶交易模式应运而生,尤其是船舶融资租赁更是在传统的租赁形式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本文意在从实务操作的角度浅析与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相关的一些问题,并希望借此有利于船舶融资租赁交易的实务操作。 一、与我国船舶融资租赁交易相关的专门法律规定 目前除了主要的基本法律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各个行业监管规定(例如:商务审批、外汇、海关、会计等)对船舶融资租赁交易进行一般性规定外,我国与船舶融资租赁交易相关的专门法律规定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199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海商法》”)和《关于规范国内船舶融资租赁管理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08年4月10日颁布,厅水字[2008]1号,“《通知》”)。 1、《海商法》对船舶租赁的规定 《海商法》明确规定了船舶租用合同条款,不仅是最早对船舶租赁作出规定的法律,也是最早对租赁作出的专门立法,从而使最初的传统船舶租赁交易得以在法律保护的环境中生存和发展。虽然《海商法》中提及的船舶租赁还不能简单地解释为“船舶的融资租赁”,但我们仍然认为该法对船舶租用合同的规定为今后的船舶租赁乃至融资租赁立法都起到了指引作用,船舶融资租赁业亦在此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 尽管在《海商法》出台多年后才颁布《合同法》,但《海商法》对船舶租用合同的规定已经前瞻性地体现了《合同法》的基本精神,《海商法》第六章开宗明义地规定:“本章关于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权利、义务的规定,仅在船舶租用

船舶代理以及货物运输代理可行性报告分析

第一章项目总论 一、承办单位概况 简介:南京杰诺船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是经国家工商局注册(注册号:320107000084933)国家海事局备案江苏海事局核发乙级服务机构证书审核合格(乙级服务机构证书编号:0804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公司。 公司经营的指导思想:以现在篷渤发展的海运市场为依托,自培,云集社会优秀的船员资源,为广大的海运公司(船东)服务,使其有充足的精力拼搏于海运市场,最终实现我们的共同理念。 公司宗旨:诚信务实客户至上规范管理双赢互利 管理理念:以人为本强化服务团结协助稳步发展公司主要业务:代理船东公司管理船员事务;为船舶提供整套班子船员配员;船员劳务信息:海事技术信息咨询;代理船员培养培训考试,证书更新更换,及船舶航运技术服务等。南京杰诺船员管理有限公司设立海务部,机务部,船员部、(主要业务包含船员调配,船员培训,船员证书办理)、财务部、市场部、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内部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拥有完备的船舶管理所需的硬软件设施,高素质的船员管理人才,成熟的管理体系,以及机动灵活的船员调配机制,以确保船舶安全航行和船东利益。在船舶、船员事务管理中我们严格遵守国家海事机构船舶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条例、规定,严格遵守国家其他的法律法规,确保,“人安、船安、货安”。现在公司与多

家船东公司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并坚守“诚信务实,客户至上,规范管理,双赢互利”的使命,奉行“以人为本,强化服务,团结协助,稳步发展”努力打造优质的船舶船员管理品牌。 几年来,我公司先后招收、培养高级、普通海员近千名,相继都得到了妥善安置,管理船舶十艘,已形成船务、船舶、船员管理为一体的实体公司。拉动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改变了许多学员的家庭经济面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了学员、家长及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我公司拥有团队精神:“有激情、有责任心、有理想、永不放弃”这是我公司的行为标准;“眼光、胸怀、实力”是我们的准则;我们团结互学、目标一致,为成功打造品牌企业努力奋斗。 公司拥有崇高的文化信仰:我们以“敢为人先、永不放弃”为企业创业精神;以“安全高效、优质服务”为企业经营方针;以“以人为本、和谐共赢”为企业理论;以“做船东一流的船舶服务机构、做船员值得信赖的职业规划师”为愿景宗旨。公司经过多年实践总结了一套特色的经营理念,为打造品牌企业作依据。 我们拥有高效的管理模式:公司执着于国际、国内安全管理体系(ISM)、(NSM)和质量管理体系(IS09001)规定与要求,大量吸收欧亚各国家管理体系中科学化、规范化、细致化、品牌化的优点,结合公司本身“以人为本、和谐共赢”的理念和“安全高效、优质服务”的方针,形成了一套具有企业特色的船员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客户信任与良好的信誉是我公司最丰厚的资本。

中国金融租赁行业分析报告

2016年金融租赁分析报告 一、世界金融租赁市场 1、世界融资租赁市场发展现状 融资租赁是20世纪60年代世界金融创新潮流的产物,60年代,融资租赁业进入主要西方国家并逐步国际化,发展中国家于70年代中期也开始发展融资租赁业。融资租赁业在世界上以年平均30%的速度增长,在国际资本市场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1)融资租赁已成为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融资方式。根据《世界租赁年报》资料,在五种融资方式中,融资租赁方式的融资总量居第二位,仅次于贷款的融资量。根据世界租赁年报的统计数据,2003年全球租赁业的总交易额突破了4616亿美元,其中美国的营业额就有2040亿美元;而2008年全球前50位的国家的总租赁交易额就已达到6440亿美元。金融租赁在经济发达的国家已经成为设备投资中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融资方式。 (2)融资租赁业务额总体上增长速度快,但市场占有率分布不均衡。融资业务额从60年代到90年代,年平均增长30%,增长速度很快,但主要市场在美洲、欧洲和拉丁美洲,其中北美占近一半份额,是世界租赁市场的主体,拉丁美洲租赁是增长最快的地区。亚洲的业务规模超过欧洲,澳大利亚、新西兰、非洲等地区融资租赁规模非常小,增幅也不大。融资租赁业务额总体发展速度很快,但是市场份额分布不均衡,欧洲、北美、亚洲占据了世界租赁市场的主要份额。(3)发达国家的融资租赁业的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占绝对优势。融资租赁于20 世纪50年代初产生于美国,50年代末扩展到加拿大和澳大利亚,60年代初扩展到北欧发达国家和日本。租赁融资成为新兴资本投资的主要来源。 (4)发展中国家融资租赁业起步晚,占比小,发展速度很快。但同时,发展中国家融资租赁业的增长势头令人瞩目。发展中国家新签订的租赁市场占有份额增长较快。南美洲和非洲表现尤为突出,其中,巴西、哥伦比亚有强势增长。(5)发达国家拥有一支规模庞大的租赁公司队伍,业务渗透的行业十分广泛在美国,有3000多家租赁公司,在日本有1000多家租赁公司。 (6)发达国家融资租赁业务日益国际化。发达国家的融资租赁业,发端于国内,随着设备技术和资本的输出,以及发展中国家引进外资和国外设备技术的需要,促使融资租赁业务日益国际化。表现为融资租赁公司走出国门,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参与国际市场竟争。如日本的东方租赁公司已在韩国、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印尼、委内瑞拉、智利、斯里兰卡、中国等国家设立了多家租赁公司。 2、世界租赁公司结构发展趋势

船舶融资租赁合同

船舶融资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融资租赁合 同。 本合同一经签订,在法律上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一条租赁物名称 租赁物,是指乙方自行选定的以租用、留购为目的,甲方融资购买的第号购买合同项下 的技术设备。 第二条租赁物的购买 1.乙方以租用、留购为目的,以融资租赁方式向甲方承租租赁物;甲方根据乙方的上 述目的为其融资购买租赁物。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文件及担保函。 3.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选定租赁物及卖主和制造厂家,并与甲方一直参加订货谈判; 在甲方主持下,乙方自行与卖主商定租赁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标准、 技术服务及设备的品质保证等购买合同中的技术设备条款;甲乙双方与卖主共同商定价格、 交货期、支付方式等购买合同中的商务条款;甲方以买主身份主签,乙方以承租人身份附签 第号购买合同。 4.甲方应负责筹措购买租赁物所需的资金,并根据购买合同规定办理进口许可证,履 行支付定金、开立信用证、租船订舱、投保、结算等项义务。 5.乙方负担购买租赁物应缴纳的海关关税、其他税款和银行开立信用证等国内费用。 甲方垫付的银行开证费,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日期内,将款额及应付的利息给甲方。人民币计息办法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 第三条租赁物的交货 1.甲方支付货款并取得提货单后,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为完成向乙方交货。乙方应 凭单在到货港接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 2.租赁物到达到货港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或乙方自行办理报关、提货手续。提货后,乙方自负保管责任。如乙方不能及时缴纳关税等款项或办理提货手续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3.因不可抗及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租赁物的延迟交货或 不能交货,甲方不负责任。 4.租赁物由乙方根据购买合同的规定进行商检,并将商检结果于商检后10日内书面通告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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