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的新型银保合作思考
我国银保合作的现状与思考

我国银保合作的现状与思考应在全面了解商业银行设立保险公司的国际经验和国内背景,充分认识风险来源、完善银行内部风险控制、借鉴国际先进监管经验等工作的基础上,大力推进银行保险的发展。
银行保险混业经营是我国在新的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下的一次制度创新,这将有效的整合与优化现有的金融资源,化解我国现有的或潜在的金融风险,增加新的收入和利润增长点,增强我国金融业的整体竞争实力,将对银行、保险行业进而整体金融业产生巨大的良性冲击。
国际上银保合作的发展银行保险在欧美地区的发展。
美国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放弃分业制,建立银行、证券、保险和其他金融服务提供者之间联合经营的混业制金融体系。
在美国,银行对保险公司的并购,更注重的是保险的销售,而不是保险的承保,如WellsFargo、Wachovia及BBT 均属通过对保险经纪业务的收购而去建立庞大的销售体系。
而欧洲寿险市场则采用两种银行保险商业模式:整合模式和咨询基础模式。
前者在南欧应用较普遍,银行与保险经营密切整合,保险产品由银行员工销售,并从切实适应银行文化角度设计。
咨询基础模式则更多地在英国和德国应用,独立的保险顾问从事保险销售,保险产品则与其他渠道销售的产品无大差异。
总体上看,银行保险已成为欧美国家较快拓展保险业务的一种主要形式,如通过银行保险形式获取的保费已占欧洲寿险市场份额的35%,在有的国家,如法国已逾60%。
银行保险在亚洲地区的发展。
2003年,在菲律宾与南韩相继开放银行保险业务后,亚洲各国几乎全部成为银行保险蓬勃发展的国家。
日本对银行从事保险有逐渐开放的过程,国会2000年5月通过的保险法修正案,规定2001年3月开放银行长期火险、信用寿险业务,后又陆续放开债务偿还支持保险、海外旅行意外险、定额年金、财产形成险、房贷信用寿险等业务,目前法律仍限制保险公司与银行的合并。
目前,韩国的前四大银行—国民银行、新韩银行、伍里银行和韩亚银行所卖出的保险产品,约占业界所有银行保险契约的76%。
银保合作现状存在问题、原因及发展对策

银保合作现状存在问题、原因及发展对策【摘要】银行和保险业的合作一直是金融领域中的重要课题,但在实际合作中却存在着诸多问题。
本文旨在探讨当前银保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其原因,并提出发展对策。
主要问题包括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协同效率低下等。
问题的根源在于银行和保险业务之间的差异性和相互竞争。
针对这些问题,本文建议加强监管与制度建设,推动合作利益共享以促进银保合作持续健康发展。
在结论中,指出银保合作现状亟待改善,提出建议综合施策来提升银保合作水平,实现银行保险业务的互利共赢。
通过对银保合作问题的深入研究和一系列对策的提出,有望推动银保合作迈向更加稳健和有利可图的发展道路。
【关键词】银保合作、问题、原因、发展对策、监管、制度建设、持续健康发展、改善、综合施策、互利共赢1. 引言1.1 银保合作现状银行和保险机构之间的合作在金融领域中具有重要意义,银保合作不仅可以带来双方的业务互补和资源共享,还可以提升金融服务的综合能力和竞争力。
目前,我国的银保合作存在一些问题,限制了其进一步发展。
银保合作的模式并不够多样化,缺乏创新和灵活性,导致合作项目较为单一,难以满足多样化的客户需求。
银行和保险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协作不够密切,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机制,影响了合作效率和效果。
银保合作中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和信任障碍,双方往往难以达成共识,导致合作计划无法顺利落实。
我们有必要深入分析银保合作现状,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促进银保合作持续健康发展。
1.2 问题意识银行与保险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在当前金融市场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但是银行保险合作存在着许多问题,这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担忧。
银保合作模式存在较大的隐患,可能会导致资源浪费和业务不透明。
由于银行和保险机构之间的利益冲突,合作过程中可能出现不公平竞争和市场混乱的情况,给消费者带来不利影响。
银行和保险机构在产品设计和销售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和风险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容易导致金融风险和突发事件的发生。
关于银保合作新态势有关问题的思考——以天津市场为例

Theory&Practice 关于银保合作新态势有关问题的思考——以天津市场为例杨颂强天津银保监局在金融业协同发展与监管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银行业保险业合作销售保险产品.拓展金融保险服务,有利于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金融需求,实现规模经济效应,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以天津为例,银保渠道保费收入长期稳坐寿险业半壁江山,业务收入在“十三五”期间从30亿元连续跨越100亿元、200亿元平台。
当前,银保深化合作已呈现出新态势、新特点.为金融综合经营和风险防控一体化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
一、银保合作发展新态势(一)以客户为中心的深化合作现雏形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普通客户对资产多元化配置的需求增强,银保产品逐步从“以产品为中心”转换为“以客户为中心”,银行将原有针对高净值客户的资产配置经营理念扩展到了普通客户层面。
一是金融保险综合性服务萌芽。
银行对保险产品的销售理念开始从原来的偏重手续费收入向提供一揽子金融保险产品转变。
部分银行不仅提供条款简单的投资或储蓄型保险产品,也逐渐重视起保险的长期性、稳健性和保障性,为客户及其整个家庭提供高端医疗、养老、子女教育等综合性财务管理规划。
二是激励机制初步调整。
银行不再是单纯以业务量来评价客户经理,而是考核其全面资产配置的能力,实行销售能力资质差别授权,让一些优秀的客户经理职业前景变得更加宽广。
三是发挥保险的增信功能。
银行主动发挥保险风险分散功能.为银行贷款业务提供风险2021年3月•上海保险37Theory&PracticeS H A N G H A 二N S U R A N C E M O N T H L Y •M A R 保障,如通过投保住房抵押贷款保险、个人贷款保证保险、消费信贷保险等产品,可以帮助借款人提高信用评分,增加银行信贷供给,防范信用风险四是注重增加客户黏性从满足客户多种需求转向培育客户需求,例如部分银行采用向现有客八赠送短期恵:外险等保险保障的形式来增加客户黏性。
银保合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摘要:当下在保险市场,银行业和保险业的合作,成为金融创新的方法,而且银行、保险、证券之间的合作关系成为金融业发展的主旨之一。
昂首挺进的同时各种问题也会随之显现。
这些问题表现在银保系统因素、宏观政策因素和技术性因素上。
通过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和方案提出,能够增进银保合作的深入发展,从而带动整个保险行业的更好发展。
关键词:银保合作;问题;建议一、银保合作状况银保合作是指通过联合的销售途径向同一客户群提供银行与保险产品及服务的一种合营,是金融服务融合创新的产物,是银行或保险公司采取的一种相互合作浸透的战略,是充分利用和联合双方的优势资源,通过共同的营销渠道为共有的客户群体提供兼备银行和保险特点的金融产品,以一体化的经营模式来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金融需求的一种金融服务。
目前我国的保险市场,它还是处于初级阶段,发展空间很大。
由于之前的保险市场出现的拒保,骗保现象,相关业务员为了满足个人业绩,违背社会道德而做出对保险行业不利的行为,使保险公司在人们心中的地位下降。
但现在经过保险公司的努力,进行经营改革,体制完善,提高监管力度,积极研发产品,使得保险行业得到了迅速发展。
保险公司与银行的有效结合使得销售保险产品变得更加便捷容易,每当有客户来银行办理现金业务时,根据客户们的不同需求,柜员们就能向他们推荐新推出的产品。
事实上,银行充当了销售保险产品的良好平台,大部分人都相信银行,所以也乐意去买银行作为保险公司的代理所销售的产品。
所以目前全国的银行与保险公司都建立起了这种合作关系。
二、我国银保合作发展存在的问题(一)合作比较短期化、了解不深刻这样一个双赢模式需要双方对该项业务的充分了解和规范管理。
银保合作大部分都是短期合作,只要出现双方利益不均衡的情况下就会停止合作,而且双方都抱着不跟你合作还能跟其他保险公司或银行合作的心理,之间没有良好的认识理解,只要稍稍出现一点问题就会不代理或者少代理,但其实只要双方找到互利共赢点,就能长期合作,可持续性的开展业务。
关于银保合作模式重构与创新的思考

SHANGHAI INSURANCE MONTHLY ·JAN 关于银保合作模式重构与创新的思考杨旭东交银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近年来,银保渠道转型与发展成为业界关注的一大热门话题。
观点研讨,创新实践,各有所得。
根据市场变化及监管有关精神,结合本人多年来在银行和保险公司直接从事银保业务合作的双重经历和体验,谈谈对重构银保合作模式的一些思考和建言。
一、现状:合作共赢与问题困扰(一)成效显著成效显著,,互利双赢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内保险业的恢复与发展,银保业务合作也走过了二十余年的历程,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保费规模不断迈上新台阶。
据最新统计,全国银行业中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合作的法人机构达1980家,网点达20多万个,销售人员超百万人。
在全国寿险行业保费总收入来源中,银行渠道占三分之一以上,仅次于个人代理保险渠道。
另据国内69家大中型寿险公司2014年至2019年6月末相关数据显示,在人身险总保费(含趸交保费和期缴保费)中,银行代理渠道的保费(除个别年份外)占比达40%以上。
2019年1至6月全国寿险行业累计保费收入达19644亿元,其中银保渠道9327亿元,占40.2%。
在银邮系寿险公司的总保费收入中银保渠道占比更高,一般占到三分之二以上,有的高达90%左右,由此可见来自控股方的银行主渠道已成为寿险公司保费来源的重要支柱。
尤其是近年来银保渠道期缴保费增长较快,银行中高端客户的渗透率仍然较低,大有发展空间。
对商业银行而言,开展代理保险业务,引入保险产品和服务,顺应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有助于改变银行传统单一的业态方式,促进财富管理银行建设。
商业银行利用自身丰富的客户资源及销售渠道优势,为消费者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一方面有效满足广大客户在保险保障方面的需求,促进客户资产(AUM)持续增长。
同时又获得了相当可观的中间业务收入,提高了非息收入占比,有利于改善银行盈利结构。
另一方面,通过与保险公司的长期合作,直接或间接地学习和借鉴保险公司的营销文化和方式,锻炼一线销售队伍,增强员工竞争意识,提高业务发展能力。
浅析银保合作的相关问题及对策

浅析银保合作的相关问题及对策摘要:大力发展银保业务,不但可充分利用网络优势、人才优势、管理优势、信誉优势和有效协同保险公司的优势资源,形成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增强核心竞争力,而且可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金融需求,延长对客户的服务链;可丰富风险管理工具,降低信贷资产风险,完善风险管理的控制链;可增加中间业务收入,提升银行业务的价值链。
因此,银保合作是提高金融业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措施之一。
关键词:银保合作问题对策1 银行保险合作内涵的概述1.1 银行保险合作的两种不同内涵现阶段银行保险合作内涵,其实有狭义和广义之分,两者分别代表了双方在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形式的内涵。
狭义的银行保险是指保险公司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依靠传统销售渠道和现有客户资源销售保单、代收保险费等,也即银行作为保险公司的兼业代理人实现保险分销。
这也是目前银行保险合作的主要方式。
广义的银行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和银行采用一种相互渗透和融合的战略,将银行和保险等多种金融服务联系在一起,并通过客户资源的整合与销售渠道的共享,提供与保险有关的金融产品服务,以一体化的经营形式来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这种深层次的银行保险合作形式,目前正处于探索性的合作阶段。
1.2 银行保险合作的四种模式按照国外银行保险发展的情况来看,银行保险合作有四种模式:一是分销协议。
即银行与保险公司签订关于销售产品的合作性协议,一般是银行作为保险中介人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特点是简便易行、成本较低,但该模式下双方的联系比较松散,合作关系不是很稳定。
二是战略协议。
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提升到了双方战略发展的高度,双方可以在产品开发方面进一步合作,同时分享客户信息。
三是合资企业。
银行与保险公司共同出资,建立新的企业经营银行保险,双方共同拥有产品和客户并分享经营收益与经营风险。
四是金融服务集团,通过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并购、发起设立子公司等方式建立金融服务集团,进行一体化运作,提供一站式服务。
以上四种模式体现了银行保险合作不断深化的演进过程,其中分销协议、战略联盟、合资企业是发达国家主要采用的三种模式。
浅析我国银保合作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银保合作的问题及对策【摘要】我国银行保险合作在金融领域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银保合作存在诸多问题,如信息不对称、监管挑战等。
针对这些问题,可以采取加强监管合作、加强信息共享等对策。
通过对我国银保合作现状的分析,可以更好地了解当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希望未来我国银行保险合作能够不断创新,促进金融行业的发展,并为经济社会的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关键词】银保合作, 问题, 对策, 现状分析, 总结, 展望未来1. 引言1.1 背景介绍我国银保合作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市场空间,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如何促进银保合作的深度发展,实现互利共赢,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在这样的背景下,深入分析我国银保合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这一部分将从宏观的角度出发,介绍我国银保合作的背景和相关情况,为后续内容的阐述奠定基础。
1.2 问题意义我国银保合作的问题意义在于,银行与保险机构之间的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银行与保险机构是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之间的合作可以实现资源共享、风险分散,提高金融服务效率。
银行和保险业务之间的差异性和互补性,有助于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金融需求,提升金融市场的综合竞争力。
银行与保险机构合作也有助于推动金融创新,促进金融业务的发展和完善。
深入研究我国银保合作中存在的问题,探讨解决对策,对于促进我国金融体系的优化升级,推动金融业的稳健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2. 正文2.1 我国银保合作现状分析我国银保合作始于上世纪90年代,经过多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目前,我国银保合作已经形成了多种合作模式,其中以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居多。
这种合作模式主要体现在产品开发、销售渠道、客户服务等方面。
从产品开发方面看,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推出了不少创新产品,满足了客户多样化的需求。
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推出的“银行理财+保险”产品,将的资金运用和风险保障相结合,受到了不少客户的青睐。
关于我国银行保险业务的思考

关于我国银行保险业务的思考第一篇:关于我国银行保险业务的思考关于我国银行保险业务的思考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银行、保险和证券正在逐渐融合交叉,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模式的方向迈进。
其中,银行、保险业的合作尤其突出,银行保险业务发展很快。
本文首先分析了银行保险发展的概况,指出了存在的一些问题,最后就银行保险业的发展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银行保险存在问题发展对策一银行保险业务的内涵:银行保险(Bancassurance)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银保合作,银行与保险公司以共同客户为服务对象,以兼备银行和保险特征的共同产品为销售标的,通过共同的销售渠道,为共同的客户提供共同产品的一体化营销和多元化金融服务的经营策略。
二我国银行保险发展概况我国银行业与保险业的合作始于20世纪90年代,当时在市场上占有着业务的较大份额的公司,为扩大业务和占领市场,与银行的合作签订相关的保险代理协议与销售产品。
经过多年的发展银行保险收入已成为我国保费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2012 年银行保险业务达3 436 亿元,占全年人身险保费的 33.8%,占所有保费收入的 22.2%。
银行保险在经历了十余年的高速增长后,业务发展呈现停滞和下滑的态势。
2009 年银行保险收入的增长速度从 2008 年的 107.36%增幅猛然下降到3.39%,而且下滑态势近年一直持续。
我国银行保险业务发展进入了转型阶段,各种矛盾与冲突接踵而来,银行保险业务也引起了高度的关注。
三我国银行保险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1.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层次低,合作模式单一。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银行保险已由单一的代销业务合作模式逐步发展到保单质押贷款、联名信用卡业务及个人理财等业务合作领域。
但大部分的银保合作仍停留在浅层次的“代理协议”模式阶段目前我国大部分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关系处于松散型状态。
从国外的成功经验考虑,银保之间的合作应该是长期的、利润共享的关系,但现在国内大多数银行与产险公司之间的代理协议期限短,费用的规定有着比较强的任意性,很难保证产险公司未来稳定的保费收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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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的新型银保合作思考
作者:刘伟
来源:《经营者》2020年第11期
摘要近年来,中国经济增长进入调结构、稳增长为重要特征的新常态,对国内金融市场产生了一系列重要影响。
银行保险业务作为金融市场的传统合作模式,如何继续发挥同业合作优势,提升客户服务能力,面临严峻新挑战,同时也蕴藏巨大新机遇。
关键词新常态银保合作转型
一、新常態下的银行业转型
(一)新常态对银行经营的挑战
1.加快经营转型。
经济新常态可以概括为“中高速、优结构、新动力”三个特点。
其中“中高速”是指整个经济结构的增长呈现中高速的状态;“优结构”是指现在更多的是结构调整,一是调整存量结构,二是做大增量市场,“新动力”是指“互联网+”及各区域、各领域的创业,即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是目前中国经济创新驱动力的增长点。
银行是和中国经济结合最紧密的晴雨表,调整房地产业、过剩平台、过剩产能等一系列政策导向,房地产以及水泥、玻璃、电解铝这些过剩产能有关的行业,银行放贷量大幅缩减。
同时,上半年,银行业的利润呈现个位数的增长,远低于往期。
因此加快经营转型成为新常态下银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2.外部环境的变化趋势。
从金融环境看,利率、汇率市场化加速,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逐步完善,存款保险制度推出,资本监管更加严格,人民币国际化提速,金融市场的一系列变化对银行传统经营模式带来巨大压力;从市场竞争角度看,民营银行准入放宽,地方城商行竞争加大,互联网金融业务兴起,远程开户应用提速,进一步加剧市场竞争,迫使银行业实施管理和营销方式创新;从客户需求看,金融资产组合更加多元,信息化、场景化的金融需求方兴未艾,跨市场、跨地域、跨领域金融服务需求旺盛,对银行资源整合能力和产品创新能力的要求进一步提升。
3.银行业未来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2019年,11家上市银行平均增速7.4%。
2019年上半年,17家A股上市银行净利润基本都回归到1%左右,四大行(工农中建)基本都在1%以内,一些比较好的股份银行保持在10%以上,但也存在利润的大幅缩减。
银行盈利增长降低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受利率下调影响,资金流动性增强,存款大量进入股市、基金、信托、私募,银行赖以盈利的息差收入缩减;二是资产质量问题,11家上市银行不良率均突破1%,四大行达到1.5%,不良率上升问题已成为整个银行业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工作的重中之重。
某行业大佬描述目前中国银行业面临未来最大的问题是“过三关”:一是资产质量关,清理不良的工作将长时间影响银行业的发展决策;二是经营转型关,涉及经历思维、管理机制和产
品创新等多个方面;三是改革创新关,随着互联网金融近年突飞猛进的发展,结合互联网工具实现客户服务的要求越来越迫切,互联网金融注重的是用户感受,而银行考虑安全性较多,银行业的第三方支付基本被蚕食就是实例。
(二)新常态下银行经营的新思路
金融机构是资金的汇聚地,加强同业客户合作是银行未来的方向。
1.机构存款渐成经营发展重要基石。
在储蓄存款理财化、公司存款同业化的背景下,机构存款已成为银行经营发展最重要的资金来源。
商业银行只有牢牢把握国家政策机遇,高度重视机构存款战略性基础地位,巩固机构客户发展基础,才能全力保持存款的增长基础。
2.机构客户渐成经营转型核心资源。
机构客户交易金额大、成本费用低、边际收益高、资本占用少、规模效益明显,既是社会资金流、信息流源头,又在牌照、渠道等方面与银行具有很强的互补性。
商业银行通过抓住机构客户资源,依托机构合作来拓展收入来源和上下游客户,才能发挥好机构合作互补性,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3.机构业务渐成改革创新重点领域。
民生和金融是第三产业的重要主体,是未来中国产业结构优化的最大受益者,发展空间广,创新需求多。
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为例,每年增量资金超过2000亿元,配套职业年金每年新增近2000亿元缴费。
银行业与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受托、托管、投管等角色中既竞争又合作。
二、新常态下银保合作的主要思路
就当前而言,银保业务主要还是集中在代销、财险集中在贷款抵质押物上。
因此,如何突破银保业务传统的产品合作,逐步向包括代理、资金、资管等全方位地贯穿银行、保险经营的深度合作,是目前银保同业合作的发展方向。
(一)强化银保代销合作,共享保险市场“红利”
银保渠道需要进一步实现价值提升,双方应进一步深入挖掘个人客户和法人客户资源,将保险的保障纳入到客户的整个综合金融服务方案里面来执行。
力促当前主要以银行强势的谈判地位捆绑销售转化为从客户立场出发为客户提供风险管理方案。
关注客户综合的服务需求,解决客户缺乏的风险管理方案、保障方案的需求,开发产品,提供服务,同时持续完善探索银车保、银政保等三/多方资源整合互换销售模式,进一步提升双方合作价值和紧密度。
(二)加强互联网保险创新,积累新渠道市场经验
“互联网+”充分发挥了互联网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领域之中,提升全社会的创新力和生产力,目前已经成为深入人心的
新型社会形态。
在这样一个背景下,银保双方在互联网创新方面的需求越来越大。
互联网作为一个新兴渠道,银保合作应抓住机遇,更加关注、加强互联网领域产品创新和营销模式创新,将互联网作为产品销售手段,通过传统产品的互联网化、电子商务产品创新和打造互联网产品社区形成以线下交易为基础、线上销售为手段的立体营销模式,通过线上线下的互动来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和成交率。
所以这种合作既要求在产品上要主动创新,同时也需要在营销模式上做出进一步探索。
(三)密切资金和项目合作,提升投融资与资管竞争力
保险公司的保费和资本金、公积金以及未分配利润是银行同业业务的重要资金来源,可以保险存款、互持债券和股票、买入返售与卖出回购、现券买卖、衍生品交易等资金运用形式参与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券、股票、基金)、不动产、未上市股权、创投基金以及SPV(集合信托、银行理财、基础设施债权计划等)等多种项目合作。
该类业务不但可以丰富银保同业业务合作形式,提升银行投融资与资管竞争力,而且将显著提高保险在银保合作中的地位和话语权。
三、新常态下银保合作的切入点
(一)保障、投资、融资、支付结算
1.保障。
通过银保合作,保險产品弥补了银行产品在保障方面的欠缺,可进一步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对一揽子金融服务产品需求。
2.投资。
将企业沉淀养老金、薪酬福利等购买理财型保险、养老委托资管计划等获得投资收益。
借助保险机构在相关领域的项目资源寻找投资标的,并实现长期投资。
3.融资。
借助保险资金、保险资管等实现交易性金融负债及股权融资的资金募集。
4.支付结算。
与银行、养老机构联合发行芯片卡,实现特许医疗金快捷报销。
借助银行、保险等线上平台提供保险购买、保全等便捷服务。
(二)投资型产品
随着客户投资理财需求旺盛,同时,存款利率的连续下调,对具备投资与保障兼顾有点,且预定收益略高于储蓄利率的保险产品需求逐步提高。
通过银保渠道,该类产品的合作势必对提升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和盈利能力产生重要作用。
(三)互联网保险
互联网领域的银保合作是大势所趋,保险公司可采用以“入驻开店”形式借助银行网络销售平台开展传统产品销售,以“情景销售”形式对退货运费保险产品、银保咨询服务等形式嵌入平台所售商品与保险等各类金融产品实施销售绑定和精准营销,以“服务衍生”形式对融资增信(银行对购买履约保证保险产品客户实施融资差异化审批)等业务开展履约保证保险销售。
四、新常态下银保合作的具体手段
(一)贷款抵质押物保险
即抵押贷款客户班里的抵押物相关财产保险及其续保,一是应保尽保;二是足额投保,尤其是银保渠道的传统财险业务,囿于主动协同营销力度不够导致漏保或不足额现象较多;三是抓好续保,防止“飞单”,这里的“飞单”,既包括“飞”到其他主体,也包括“飞”到公司其他渠道,影响银保合作。
同时,要灵活费用支付方式和途径,平衡和调动各方利益,尤其是允许手续费的二次甚至多次列支,只要当地监管不明禁。
(二)信用保证类保险
包括贸易信用险,履约保证险等业务。
(三)互联网保险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传统保险的互联网化。
有一些传统的保险,比如家财险、意外险、车险(尤其交强险),就放到互联网上卖。
二是基于互联网电子商务产品创新(场景化)。
比如像现在众安保险热销的退运险、假货包赔险等保险,基于客户在电子商务平台购物的环节里面发生的风险,进行产品创新和设计。
三是借助互联网渠道进行产品营销或者形成一种产品的社区(社交化)。
(四)新型财险创新业务
一是投资保障兼顾,预定收益略高于同期储蓄利率的投资性财险产品,如安邦推出的“共赢”系列产品,天安的“保赢”系列产品,国寿的园丰、园泰投资型家财险等等。
二是借助银行对高端信用卡持有人赠送超值服务套餐的契机,将意责险、旅行不便险、航班延误险等小众、超服类进行打包,或针对客户特异需求量身打造专属险种。
(作者单位为中国人寿财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