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旧城改造”与“危旧房改住房改造”主要区别及程序
保障性住房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政策介绍

保障性住房--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政策介绍一、政策依据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9】16号)。
2、《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审批和住房供应办法的通知》(桂房改【2009】6号)。
3、《关于印发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桂房改【2009】7号)。
二、政策优惠1、异地改造。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原则上在原址(指同一宗土地)进行,因规划条件限制等原因不能在原址上重建的,可通过与本单位在同一城市(城镇)原有住宅用地置换后建设。
2、土地出让金优惠。
以限价房方式利用出让土地改造的,不改变容积率,无需补交土地出让金。
提高容积率的,增加容积率部分的土地出让金按40%缴纳;利用原有划拨土地改造的,还建住房按10%、非还建住房按40%缴纳土地出让金。
3、价格优惠。
改造住房价格的利润按改造不同方式控制在项目总价格的5%及7%以下。
4、面积放宽。
改造住房面积控制标准按改造不同方式放宽到90㎡和144㎡。
5、费用优惠。
免缴城市基础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组织管理部门建设单位:危旧房改住房土地使用单位或业主委员会。
主管部门:房委会、房改办。
四、改造的条件1、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住房的。
2、竣工年限超过建筑设计使用年限的。
3、1982年12月31日前竣工,结构不合理,使用功能不齐全,配套设施不完善的。
4、大板住房竣工年限超过20年的。
5、不符合建筑抗震设防要求的。
危旧房改住房进行改造,须具备以上的五个条件之一;危旧房改住房建筑面积占该小区住房总建筑面积70%以上的,可对小区全部住房进行整体改造。
危旧房改住房进行改造时,在不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下,可对同一小区危旧低矮的铺面、办公用房和其他用房进行改造。
拟拆除的铺面、办公用房和其他用房须符合上述1、2、4、5项规定之一,且其建筑面积原则上小于应拆除的危旧房改住房建筑面积。
旧房改造流程

旧房改造流程旧房改造是指对老旧住宅进行装饰和改建,以提升居住环境和舒适度。
一般而言,旧房改造流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规划设计、拆除清理、结构修复、管道电路改造、装饰材料选购和施工、验收。
首先是规划设计阶段。
在这个阶段,业主需要根据家庭需求和经济条件,明确改造目标和预算,与装修设计师进行沟通,制定改造方案。
改造方案包括空间布局、材料选择、墙壁拆除和增建等内容。
接下来是拆除清理阶段。
在这个阶段,需要对旧房进行拆除和清理。
首先需要将原有家具、地板和墙壁等物品清理出房子,并妥善处理。
然后,对需要拆除或改造的部分进行拆除,如墙壁、门窗、瓷砖等。
然后是结构修复阶段。
在这个阶段,需要对房屋的结构进行修复和加固。
例如,修补和贴补墙体裂缝,检查和修复屋顶漏水问题,加固地基和楼梯等。
这是为了确保房屋的结构稳定和安全。
接着是管道电路改造阶段。
在这个阶段,需要对房屋的水、电、气等管道进行改造。
可能需要重新布置水管、更换电线等。
此外,还要考虑防水和防潮问题,确保房屋内部干燥和舒适。
然后是装饰材料选购和施工阶段。
在这个阶段,需要根据设计方案选购合适的装饰材料,如地砖、墙砖、涂料等。
然后进行施工,如铺设地砖、粉刷墙壁、安装家具等。
最后是验收阶段。
在这个阶段,业主需要仔细检查改造后的房屋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和设计方案。
如有问题可以及时提出,由施工人员进行修正。
经过验收合格后,可以正式入住。
总之,旧房改造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包括规划设计、拆除清理、结构修复、管道电路改造、装饰材料选购和施工、验收等步骤。
通过这些步骤,可以完善旧房的结构和装饰,提升居住环境和舒适度。
南宁市四家班子宿舍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实施办法

市四家班子宿舍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实施方法为解决干部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市四家班子宿舍区进展危旧房改住房改造。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方法的通知?〔桂政发[2009]16号〕、自治区房改委?关于印发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桂房改[2009]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市四家班子各宿舍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法如下:一、危旧房改造围和对象〔一〕市淡村路4号市政府宿舍区房改住房和公有住房〔包括宿舍区的市政源印刷厂、第4栋一楼铺面〕。
〔二〕市新民路65号市委2号院办公用房、宿舍区房改住房和公有住房。
〔三〕市XX路45-1号市委泗壕塘宿舍区房改住房和公有住房。
〔四〕市东路28号原市人大办公用房和宿舍区房改住房〔包括威宁公司出租给玉兴酒店的房产〕〔五〕市新民路8号、10号、12号市政府宿舍区房改住房和公有住房。
以上五个改造宿舍区简称为五个宿舍区。
二、房改房产权核实和认定〔一〕已办理个人产权证的核实和认定1、核实容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房屋所有权人和共有人XX〔包括配偶XX〕、建筑面积等。
2、认定方法由市四家班子办公厅、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住户?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容及其家庭户口本进展核对确认。
〔二〕未办理产权证的核实和认定1、核实容房改房公摊面积、单位统一扩建面积、车库面积、杂物房及公有住房、办公用房面积等。
2、认定方法〔1〕公摊面积、扩建面积、车库面积、杂物房面积等,由市房地产测绘队负责测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测量结果统一报市房改办确认。
〔2〕公有住房和办公用房由市四家班子办公厅、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审核确认。
三、房改房产权置换、货币补偿、安置补助对还建户,原那么上实行产权置换,并给予临时安置补助费。
〔一〕房改房产权置换1、以下面积列入还建面积围:〔1〕房改住房建筑面积〔按照?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建筑面积,或根据?国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标注面积、购房金额及?购房者产权比例确定书?的产权比例确定〕。
旧房改造流程范文

旧房改造流程范文旧房改造是指对已经建造完毕并居住一段时间的房屋进行重新改建、翻新或升级的一种工程。
旧房改造的目的可以是提升居住质量,改善空间布局,增加功能,美化外观,增加建筑的价值等。
下面是旧房改造的一般流程。
一、规划准备阶段1.需求调研:了解住户的改造需求和偏好,包括空间布局、户型改变、功能设施变更等。
2.预算评估:根据调研结果和改造需求,制定改造预算,并进行资金筹措。
3.寻找设计师:选择合适的建筑师或设计师,并与其进行沟通,共同制定改造方案。
二、设计阶段1.改造方案设计:设计师根据需求和预算,绘制改造的示意图和平面图,提供空间布局、材料选择、风格设计等方案。
2.客户确认:与设计师沟通,根据需求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或调整,直到满意为止。
3.施工图设计:设计师根据最终确定的改造方案,制作详细的施工图纸,包括各个施工工序和材料的详细要求。
三、施工准备阶段1.施工队伍组建:根据设计方案的要求,选择适合的施工队伍,包括工程队、电工、水暖工等。
2.材料选购:根据设计方案和预算,购买所需的建材、装修材料、家具等。
四、施工阶段1.拆除旧构件:对需要改动的区域进行拆除,如墙体、隔断、地板等。
2.改造结构:根据设计方案,进行墙体改造、扩建、改造门窗等结构工程。
3.室内装修:进行水电改造、砌墙、粉刷、贴瓷砖、铺地板等内部装修工程。
4.安装设施:安装水暖设施、电器、卫浴设备、厨房设备等。
5.室外美化:根据设计方案,进行室外环境的改造,如粉刷外墙、铺设外部地砖、建造花园等。
6.其他工程:根据设计方案的要求,进行其他改造工程,如空调、防盗系统、智能家居等。
五、竣工验收阶段1.清理整理:清理施工现场、处理建筑垃圾,并对改造后的房屋进行整理、清洁。
2.验收检查:由设计师、施工队长和业主共同进行竣工验收,检查改造工程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
3.整改补漏:如有问题或不满意的地方,及时进行整改和补漏。
4.完工验收:经过整改后,再次进行验收确认改造工程是否完工。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南宁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南宁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3.11.14•【字号】南住建〔2023〕601号•【施行日期】2023.1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南宁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度南宁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11月14日2023年度南宁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为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以下简称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结合《2023年度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和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持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农民主体。
县级人民政府是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村村民委员会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机构,要做好组织、指导和服务工作。
农户是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直接责任主体,要按照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农村危房改造任务顺利完成。
(二)公平公正,阳光操作。
各地要主动公开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有关标准,公平、公正确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实行村、镇、县三级公示制度,实现阳光操作。
2024年南宁市城市c、d级危旧房屋处置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南宁市城市c、d级危旧房屋处置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南宁市的城市C、D级危旧房屋处置工作开始了,这个话题说起来不复杂,但实际操作起来可没那么简单。
你想啊,城市里的老房子年久失修,墙皮掉了一块又一块,门窗也早就成了“半开”状态,外面下雨屋里就“喷水”,有的甚至连电路都快“报废”,真是危机四伏。
所以,南宁市的这项工作,就是要处理掉这些“老古董”,换成新的环境,给大家提供更安全、更舒适的居住空间。
去年我去过南宁市一个老旧小区,那里有不少C、D级危房。
老街坊们说,那些房子已经不住人好久了,只剩下几十年前的家具和一层厚厚的灰尘。
记得有一天,我和几个朋友去看一个房子,刚一走进门,就闻到了一股霉味。
天花板上已经有了水渍,墙角还有几块已经掉下来的瓷砖,地面上也布满了裂缝。
你说这屋子还能住人吗?简直就是“危楼”本楼!但是,我也能理解那些老百姓的心情,毕竟这个地方曾是他们几十年生活的见证。
所以,2024年,政府决定对这些老房子下狠手,要对C、D级危旧房进行彻底的处置和改造。
具体怎么做呢?首先,肯定要评估这些房子的安全状况,评估结果出来后,就得看是拆还是修。
有些房子因为结构太危险,根本就不适合再住人,那就只能拆掉;而有些房子虽然破旧,但结构还行,能修修补补,还是有希望的。
记得去年有个地方就是这样,他们先派了专业人员进去,把最危险的部分处理掉,剩下的就做了局部修复,大家也能继续住。
效果还不错。
处理这些房子的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要充分考虑到住户的感受。
毕竟,大家的家不能说拆就拆。
之前那片危旧房的居民就特别担心会突然被“清理”出去,一开始都没太配合。
为了避免这个情况,政府提前和大家沟通,不仅有详细的拆迁方案,还准备了安置房,保证大家有地方住,甚至还安排了搬迁补助。
大家逐渐理解了,心里的那点疑虑也消失了。
其实,大家的想法很简单,就是希望自己的家能得到妥善安置,而不是突然被抛弃。
但说到安置房这事,真的也不是那么容易。
广西危房改造申报流程

广西危房改造申报流程广西危房改造计划是一项旨在改善农村危房状况的政府扶贫项目。
为了帮助需要改造的农户,广西自治区建立了一套申报流程,以确保资金的合理分配和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下是广西危房改造申报流程的详细描述:1. 申请资格确认:农户首先需要确认自己符合申请危房改造计划的资格要求。
一般来说,符合以下条件的农户可以进行申报:家庭住房属于危房,家庭经济状况一般及以下,年龄在60周岁以下,居住在农村地区并持有农村户口。
2. 申请表填写:符合资格要求的农户需要填写广西危房改造申请表。
申请表可以在当地的村委会、乡镇政府、或者危房改造相关部门获取。
申请表上需要提供的信息包括农户的基本信息、住房状况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
3. 资料准备:农户需要搜集相关的证明文件,如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住房权属证明、收入证明、家庭成员状况证明等。
这些文件将用于核实农户的申请资料的真实性。
4. 申报材料提交:农户将填好的申请表和搜集到的证明文件一同提交到当地的危房改造办公室或者相关部门。
如需预约申报时间,农户需要提前与相关部门联系。
5. 审核与评估:危房改造办公室将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
他们将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和住房情况,并根据资金的可用性和紧急性进行综合评估。
6. 结果通知:经过审核和评估后,危房改造办公室将会将申请结果通知农户。
如果申请通过,他们将告知农户改造项目的计划和安排。
7. 改造实施:一旦农户接到申请通过的通知后,危房改造办公室将安排施工队伍进行改造工作。
改造过程中,农户可以与施工队伍协商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需求。
8. 竣工验收:改造完成后,危房改造办公室将进行竣工验收。
农户须在验收合格后签署相关文件,并确认改造工作的质量和准确性。
通过以上几个步骤,农户可以顺利申请到广西危房改造计划的资助。
这项计划为农村地区提供了改善住房条件的机会,帮助农户创造更好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桂政发【2009】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

桂政发【2009】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桂政发〔2009〕1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集约利用原有住宅用地,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下列情形之一的危旧房改住房,可以改造:(一)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住房的;(二)竣工年限超过建筑设计使用年限的;(三)1982年12月31日前竣工,结构不合理,使用功能不齐全,配套设施不完善的;(四)大板住房竣工年限超过20年的;(五)不符合建筑抗震设防要求的。
危旧房改住房建筑面积占该住宅小区住房总建筑面积70%以上的,可以对小区全部住房进行整体改造。
第四条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必须符合城乡规划以及住房建设政策,有利于改善居住条件。
第九条建设单位改造危旧房改住房向当地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在南宁市的中直、区直单位改造危旧房改住房向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下同)提出申请,并根据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危旧房改住房情形提交下列相关材料:(一)申请书;(二)不符合建筑抗震设防要求的鉴定书、房改住房使用年限的有关证明材料、房产主管部门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或者有检测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住房鉴定书等;(三)划拨国有住宅土地使用权证书;(四)房屋权属证明;(五)原住宅区总平面图;(六)规划主管部门核准的新建住房规划设计条件;(七)全体房改住房(含上市交易过的房改住房,下同)产权人同意改造的意见书;(八)项目改造方案。
第十条当地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建设单位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后报上一级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审批。
上一级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建设单位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审批。
设区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审批所辖县(市)的方案和结果要在五个工作日内报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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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主体不同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原土地使用权者
旧城改造:开发商
二、管理单位不同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区或市房改办
旧城改造:市旧区改建办公室
三、政策不同(可在网上下载)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桂政发〔〕号
旧城改造:《关于进一步加快南宁市危旧房改造地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南宁市危旧房改造地总体实施方案》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四:供应对象不同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非还建住宅主要针对本单位无房户及面积未达标户
旧城改造:非还建住宅可对外出售
五:非还建面积定价不同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限价房
旧城改造:开发商自主定价
六:旧城改造政策优于危旧改,土地出让金可以用安置补偿费抵,办理报建手续有绿色通道,可以几个部门同时办理.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七:旧城改造同意搬迁达到一定比例可以实施强拆,危旧改办理拆迁手续需要产权人同意.
旧城改造项目前期基本工作程序
南宁市旧区改建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旧改办”),设在市建设局,负责全市地旧城改造日常管理工作,研究、拟定旧城改造有关政策报市人民政府审定;会同有关部门、城区政府编制全市旧城改造中、长期计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建立全市旧城改造项目库;审核旧城改造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城区政府组织开展项目前期调查;协调解决旧城改造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地问题,指导、检查、督促各城区旧城改造工作.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南宁市危旧房改造工作地指导意见》规定,旧城改造基本工作程序如下: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市旧改办根据全市危旧房改造计划制订旧改片区范围界定方案,并由规划部门初步对项目规划定点.
.市旧改办组织城区政府等相关部门进行前期调查,并进行综合测算分析,会同城区政府出具项目实施意见,并提出项目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及规划范围地改造意见.
.市规划部门根据市旧改办地改造意见出具项目出让地规划蓝线图和项目规划经济技术指标.
.市旧改办征求相关部门项目建设条件意见,并形成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市国土部门根据市旧改办和城区政府出具地项目实施意见和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订土地使用权招商出让方案报市土地“招拍挂”委员会审批.
.市国土部门会同市旧改办组织项目公开招商出让活动,确定项目业主.在项目出让前,由市旧改办组织相关部门对竞买人提交地拆迁补偿安置预案进行审查,经审查通过后竞买人方可获得下一阶段竞买资格.
.市规划部门根据项目成交确认书出具用于办理拆迁许可手续地规划许可文件.
.项目业主在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及城区政府地指导和配合下开展项目拆迁、建设工作.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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