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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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__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管理,规范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程序,积极推进交通运输信息化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和__省信息化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是指由财政资金、交通运输行政事业单位的自有资金投资以及交通运输行业筹融资的交通运输信息基础设施、交通运输业务应用及交通运输信息化保障体系建设。

交通运输信息基础设施由交通运输信息网络、交通运输数据交换平台等构成。

交通运输业务应用由利用信息技术处理的各类交通运输业务应用系统构成。

交通运输信息化保障体系由交通运输信息化标准体系、法律法规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管理体系和运行维护体系等构成。

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目不包括日常的硬件设备更换及添置。

第三条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范围包括省交通运输厅(含直属单位)信息化建设、省辖市交通运输局(委)(含直属单位)信息化建设、扩权县(市)交通运输局(含直属单位)信息化建设。

第四条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目纳入交通运输基本建设程序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省交通运输厅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信息化领导小组)是我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的领导机构。

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二)制订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文件;(三)审定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的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包括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基础设施、交通运输信息技术、交通运输重大信息工程项目、交通运输信息资源开发及人才培养等)以及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四)解决我省交通运输系统大、中型计算机网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省交通运输厅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厅信息办)是省交通运输厅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信息化领导小组的决定,根据信息化领导小组确定的方针政策、制定实施细则和贯彻意见;(二)负责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规划的编制,组织、协调和落实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规划的实施工作;(三)负责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内信息资源使用的协调、整合工作,实现信息资源(硬件、软件)共享,避免重复投资;(四)负责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的规划、立项、组织实施和资金使用等工作;(五)组织研究我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中涉及的关键技术,协调制订有关共性的技术和应用的标准;(六)负责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基础性和重大综合类信息项目建设的组织、监督和管理工作;(七)完成信息化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办法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办法

附件1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交建”或“公司”)及所属单位的投资行为,有效配置资源,构建科学的投资风险管理机制,实现投资决策科学化、投资管理规范化、投资效益最大化,根据《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等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投资是指为实现发展战略,谋取资本收益,拉动主业发展,在基础设施和城市综合开发等领域的投资活动。

项目投资分类如下:(一)按投资领域分为:1. 传统领域。

包括公路、桥梁、隧道、港口码头、围垦造地、市政工程等传统业务;2. 新兴领域。

包括新型城镇化、特色小镇及城市综合开发运营、轨道交通、地下空间、综合管廊、铁路、机场等;3. 开拓领域。

包括城市双修、水利、水务、燃气、供电、供热、生态环保、健康养老、海绵城市、邮轮产业、能源设施、信息和民用空间基础设施等业务。

4. 其他符合公司战略方向的投资项目。

(二)按投资形式分为:1. 经营性项目。

是指具有明确的收费基础,并且经营收费能够完全覆盖投资成本,项目自身收益和资金平衡能力强、市场化程度较高、价格调整机制灵活的项目。

2. 准经营性项目。

是指经营收费不足以覆盖投资成本、需政府补贴部分资金或资源的项目。

3. 非经营性项目。

是指缺乏“使用者付费”基础、主要依靠“政府付费”回收投资成本的项目。

4. 其他形式的投资项目。

包括但不限于与其他企业合作等形式的投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分)公司在中国境内实施的上述投资项目。

第四条本办法有关用语含义如下:(一)投资管理是指对项目投资的开发、评审、决策、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移交、投资回收和风险控制等关键环节进行的管理。

(二)主办单位是指项目投资单位。

合作投资项目大股东为主办单位;以中国交建名义直接投资的项目,事业部、公司成立的专责项目公司或者公司指定的子公司为主办单位;与中国交建以外单位合作时,主办单位仅指中国交建内部单位。

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1

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1

公司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要求,为完善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考核体系及激励约束机制,规范各部门工作,进一步提高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和各子公司(以下统称为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以强化各单位协作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为出发点,将信息化管理工作目标的考核与公司信息化建设相结合,与公司各单位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相结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考核的组织形式第四条公司成立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营运总监任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设在企业管理部,各单位信息管理员为考核办成员。

第五条企业管理部负责公司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的日常工作,每月底负责将各部门的考核结果汇总、上报、公布。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六条对各单位信息化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的主要内容有:(一)各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二)各单位信息报表与报告报送的及时性。

(三)各单位信息报表与报告填写的规范性。

(四)各单位信息报表与报告数据的准确性。

(五)领导要求纳入年度信息化考核的重大事项。

(六)开展信息化目标管理工作情况。

第四章考核办法第七条信息化考核实行日核、周查、月考核和年终评比相结合的办法。

(一)日核以自我复核为主。

每天报送各类报表、报告等信息资料前,各单位相关人员要认真核对、检查要报送的资料项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数字有误错漏等,确保报送的资料合格、有效。

(二)周查以收受信息的单位检查和企业管理部抽查相结合为主。

每周周末前,各单位对其它单位报送的各类信息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并进行检查;企业管理部视情况对部分信息资料进行抽查。

发现问题要及时与报送部门进行沟通、处理。

检查和抽查结果作为月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月度考核由企业管理部组织考核办各成员进行考核。

每月30号前,各单位对其它单位当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化管理执行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并将打分结果报考核办。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管理考评办法(DOC 45页)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管理考评办法(DOC 45页)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管理考评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局施工生产管理,提高项目综合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建设工期、安全、质量、环保、效益等目标的全面实现,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根据我局项目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局所有施工项目的各种行为的评价,其考核覆盖每一个在建施工项目的全过程。

第三条局项目考评领导小组(简称局考评组)由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任组长,设置副组长2名,成员由局生产管理部、安全质量部、技术发展部、经营管理部、财务会计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及党群工作部门组成。

局考评组负责项目管理考评工作,生产管理部归口负责项目管理考评的日常管理工作。

所属各单位建立相应的考评组织,负责所属项目的综合考评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考评内容与评分标准第四条项目管理考评内容为以下10个方面,满分为1000分:(一)施工组织管理120分;(二)安全管理100分;(三)质量管理100分;(四)技术管理100分;(五)进度管理100分;(六)合同与成本管理120分;(七)财务管理80分;(八)物资设备管理100分;(九)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80分;(十)综合管理100分。

第五条具体考核评分细则见附录(附表一)第三章考评规定第六条凡局2009年7月份以后开工在建施工项目都应进行考评,2009年7月份之前开工在建项目由生产管理部确定考核项目。

第七条项目管理考评工作原则,考评组织过程必须严谨,考评结果客观、真实。

第八条项目管理考评工作按局、子(分)公司两级管理:局直属工程项目,由局考评组直接进行考评,考评结果报局生产管理部登记;子(分)公司所属工程项目,由子(分)公司组织进行考评,考评结果报局生产管理部备案;局考评组对子(分)公司所属项目将进行抽查考评。

第九条考评时间:局直属工程项目局考评组每半年组织一次考评;子(分)公司所属项目由子(分)公司考评组每半年组织一次考评;局考评组每半年对各子(分)公司所属项目进行抽查考评。

施工质量考核管理办法

施工质量考核管理办法

施工质量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质量责任制,考核质量管理水平和绩效,结合中交路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新增省道225安平线南水北调桥至水泥厂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第二章考核内容与评分第三条对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质量考核,质量管理综合考评执行100分制;(一)公司质量管理情况(15分)各单位日常质量管理情况。

依据《中交路建二级公司质量管理评分表》(附件1表二),按照中交路建年度对各单位质量工作的监督检查的平均得分的15%折算。

(二)现场质量情况(66分)中交路建对各单位所属项目现场质量监督检查情况。

依据《中交路建项目质量检查总评分表》(附件2表一),按照中交路建年度对各单位项目质量检查平均得分的66%折算。

(三)质量信息统计报送(3分)质量报表、总结等报送情况。

当质量数据弄虚作假,出现瞒报、谎报,对文件没有传达执行等情况不得分。

质量报表、总结报送延迟,内容不符合要求,数据不准确,文件执行不力等每种情况扣1分,扣完为止。

(四)年度质量重点工作开展情况(3分)中交路建部署的年度质量工作落实开展情况。

由中交路建部署的年度质量工作未部署落实不得分。

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工作部署不及时、工作总结上报不及时等每种情况扣1分,扣完为止。

(五)信息化质量管理模块应用(3分)中交路建每年按不少于两次的频度对各单位进行信息化工作检查和考评,按其信息化应用考评平均得分的3%折算。

(六)质量信誉(10分)1.质量问题及事故(5分)。

性质恶劣的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报送与处理情况。

每发生一起扣5分,扣完为止。

2.质量投诉与通报(5分)。

被政府有关部门或建设单位通报、信誉评价降级、投诉、举报属实等,且未酿成重大质量事故的、企业信誉蒙受损失,每发生一起扣5分,扣完为止。

(七)加分项(总分不超过10分,同一个项目同时获得中交路建和中国交建奖项,加分不累计,按最高分计)对获得质量奖按下列情况予以加分奖励。

《交通行业中央企业安全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交通行业中央企业安全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交通行业中央企业安全工作考核管理办法》(交海发[2006]82号,2006年4月1日执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52号),加强交通行业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交通行业中央企业安全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自2006年4月1日试行。

适用于交通部对交通行业中央企业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

1.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安全工作职责,并按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规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考核要求和奖惩办法。

集团(总部)每年对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工作责任书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和检查。

发生生产责任事故后,按有关规定及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

2.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企业一把手为领导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企业直属一级的、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置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规章规范、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和岗位技术规程。

建立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度。

每年召开不少于1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每年对企业各部门及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奖优罚劣。

根据有关要求,建立并保持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积极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环保等体系,或在安全工作中借鉴、应用其管理思想。

4.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每年确定相应比例的资金投入以改善和提升安全生产条件。

确保安全管理部门有足够的安全管理专项经费,以便其有效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5.安全教育培训每年根据安全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教育培训方案并从经费上确保方案得到落实。

信息化考核细则

信息化考核细则
在22工作日内完成 (1)项目部在方案上报前7日内完成方案编制工作(以在线填报显示时间为准),其中:项目部总工根据施工组 织设计辨认的重大安全施工专项方案组织项目部技术人员编制,组织召开编制专题会议,部署编制工作,在0.5 个工作日完成;专业项目部在3个工作日完成编制工作并上报项目部总工;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有关部门人员讨 论,提出修改建议,在1个工作日完成;专业项目部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上报项目部总工,项目总工在0.5 个工作日完成修改,并上报公司技术管理部部长。上报方案同时附审批页,审批页时间与实际进度对应,填写全 面。 (2)技术管理部在7日内完成论证、审核工作,以在线填报转入本部门时间为开始,审核签字时间与在线流转时 间对应。其中:技术管理部部长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在1个工作日完成;需要专家论证的方案由项目部总工提 出申请,技术管理部部长组织,提供参与论证的专家名单,由部长通知,在1个工作日完成;论证会在3个工作日 内完成,包括专家意见汇总,意见由部长整理,传给项目部项目总工;项目部总工在1个工作日完成修改工作, 再次上报技术管理部部长审核,1个工作日完成,技术管理部部长再上传安全管理部。 (3)安全管理部在2日内完成审核工作,以在线填报转入本部门时间为开始,审核签字时间与在线流转时间对应 。部长在0.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提出问题,与项目部沟通,项目部在1个工作日完成修改,并上报安全管理部部 长在0.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并且上传质量管理部。 (4)质量管理部在2日内完成审核工作,以在线填报转入本部门时间为开始,审核签字时间与在线流转时间对应 。部长在0.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提出问题,与项目部沟通,项目部在1个工作日完成修改,并上报质量管理部, 部长在0.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并且上传工程管理部。 (5)工程管理部在2日内完成审核工作,以在线填报转入本部门时间为开始,审核签字时间与在线流转时间对应 。部长在0.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提出问题,与项目部沟通,项目部在1个工作日完成修改,并上报工程管理部, 部长在0.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并且上传技术管理部。 (6)技术管理部根据上述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汇总,报公司总工,在1个工作日完成。 (7)公司总工1日内完成批准工作,以批准签字时间为准。

V1_附件3: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资料

V1_附件3: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资料

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交建”)信息化建设工作,充分调动各单位信息化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信息化工作对企业发展的贡献率,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等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结合中国交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交建总部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分)公司。

第三条信息化工作考核遵循以下原则:(一)考核与国资委对中央企业信息化工作要求相衔接,切实将信息化工作的责任和义务传递到各单位;(二)考核突出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管理重点,有效引导各单位改善信息化工作短板,提高企业信息化管理和建设水平;(三)参照《中交集团所属单位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确定的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建立子(分)公司负责人信息化工作业绩同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考核制度,由公司统一设置信息化工作的考核权重;(四)考核坚持以考促改、循序渐进原则,每年根据企业特点、企业规模、发展环境和条件,设置具体考核指标及权重分配,体现板块特点, 实现差异化考核。

新成立或规模小的企业可单独考核;(五)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反映各单位信息化现状,数据采集要真实准确,做到考核办法公开,考核过程透明,考核结果公正。

第四条考核以各单位的总体信息化水平为对象,实行自评和复核相结合。

第五条信息化评价的分级如下:信息化年度水平评价级别共分A、B、C、D、E五级,根据考核分数确定,各个级别与分值对应标准。

A级为卓越,90分(含)-100分(含)。

B级为完成,80分(含)-90分(不含)。

C级为基本完成,70分(含)-80分(不含)。

D级为需要改善,60分(含)-70分(不含)。

E级为亟待改善60分(不含)以下。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六条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如下:(一)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批;(二)中国交建信息化管理部负责协同相关业务部门组织实施信息化工作考核,对各单位自评结果进行汇总、检查、复评,形成最终考核结果;(三)中国交建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负责将考核内容纳入本单位信息化年度工作计划,并按照本办法的要求,积极、扎实地完成各项信息化管理及建设工作;(四)中国交建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负责编制上报本单位自考核材料,并参与配合公司信息化工作考核的其他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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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
信息化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交建”)信息化建设工作,充分调动各单位信息化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信息化工作对企业发展的贡献率,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等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结合中国交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交建总部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分)公司。

第三条信息化工作考核遵循以下原则:
(一)考核与国资委对中央企业信息化工作要求相衔接,切实将信息化工作的责任和义务传递到各单位;
(二)考核突出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管理重点,有效引导各单位改善信息化工作短板,提高企业信息化管理和建设水平;
(三)参照《中交集团所属单位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确定的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建立子(分)公司负责人信息化工作业绩同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考核制度,由公司统一设置信息化工作的考核权重;
(四)考核坚持以考促改、循序渐进原则,每年根据企业特点、企业规模、发展环境和条件,设置具体考核指标及权重分配,体现
板块特点,实现差异化考核。

新成立或规模小的企业可单独考核;
(五)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反映各单位信息化现状,数据采集要真实准确,做到考核办法公开,考核过程透明,考核结果公正。

第四条考核以各单位的总体信息化水平为对象,实行自评和复核相结合。

第五条信息化评价的分级如下:
信息化年度水平评价级别共分A、B、C、D、E五级,根据考核分数确定,各个级别与分值对应标准。

A级为卓越,90分(含)-100分(含)。

B级为完成,80分(含)-90分(不含)。

C级为基本完成,70分(含)-80分(不含)。

D级为需要改善,60分(含)-70分(不含)。

E级为亟待改善60分(不含)以下。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如下:
(一)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批;
(二)中国交建信息化管理部负责协同相关业务部门组织实施信息化工作考核,对各单位自评结果进行汇总、检查、复评,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三)中国交建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负责将考核内容纳入本单
位信息化年度工作计划,并按照本办法的要求,积极、扎实地完成各项信息化管理及建设工作;
(四)中国交建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负责编制上报本单位自考核材料,并参与配合公司信息化工作考核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三章考核指标体系
第七条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考核内容采用信息化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全面、科学评价各单位信息化工作。

考核指标分为三级(一级要素指标、二级要素分项指标、三级计分采集项),一级考核指标项由信息化整体推动、信息化基础建设、信息化应用、信息化管理以及信息化人力资源五部分构成,二级指标是对一级指标的分解和细化指标,三级指标是考核体系的计分采集项。

第八条中国交建按照子集团、外经平台企业、基建企业、设计企业、投资运营企业、装备制造企业、金融服务企业和其它企业等类别特色,组织制定差异化三级考核指标,并根据企业信息化发展目标、任务和相关要求,定期组织评价指标体系的修订工作,保证体系的针对性和可衡量性。

第四章考核程序
第九条考核工作的流程如下:
(一)中国交建每年年底开展一次信息化工作考核,由公司信息化管理部成立考核小组,具体负责评审和监督工作;
(二)各单位将考核内容纳入本单位信息化年度工作计划,并按照本办法要求,积极、扎实地完成各项信息化管理及建设工作;
(三)各单位应首先根据考核指标进行自评,并及时将考核结果和相关材料报公司总部,作为复核工作的依据;
(四)业务部门应掌握统建系统在各单位推广使用情况,并据此对各单位使用情况进行评价及推优,推优单位可酌情加分;
(五)总部信息化管理部协同相关业务部门对各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汇总和复评,并根据情况对填报数据进行检查或者对部分单位现场核查;
(六)复核结束后,形成各单位年度信息化工作绩效考核结果,报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五章考核结果
第十条信息化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经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按《中交集团所属单位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规定,交由公司将结果纳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业绩考核。

第十一条信息化工作考核得分为各考核指标项得分之和,满分100分。

各单位的考核结果得分将按照《中交集团所属单位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规定折算为信息化考核分数,所占比例按照当年总体设定为准。

第十二条各单位信息化工作考核结果同时作为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先进、突出单位等评优工作的评比依据。

第十三条考核评分处于D级及以下级别的企业需提供目标清
晰、措施详实的信息化工作整改方案。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中国交建信息化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原《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考核暂行办法》(中交股信发〔2014〕601号)同时废止。

附件
中国交建信息化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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