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雅西高速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项目管理办法.doc

四川黄浦投资集团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体系第三章工程质量管理第四章工程进度管理第五章工程费用管理第六章工程变更设计管理第八章试验检测第九章工程稽查第十章工程质量奖励与违约处理第十一章新技术推广应用第十二章资料管理第十三章物资管理第十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五章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第十六章征地拆迁协调第十七章安全生产第十九章道路保通第二十章宣传报道第二十一章廉政建设第二十二章学习培训第二十三章工程中心内部管理第二十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优良,有效控制工期和工程费用,提高投资效益及工程管理水平,使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本着发扬“团结务实、严谨创新、廉洁高效、优质环保”的精神,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严格管理、确保工期、控制投资、争创全优”,并结合高速公路作为部省联合组织实施的勘察设计典型示范工程的实际,坚持“安全、环保、舒适、和谐、经济”的原则,始终围绕有利于确保质量、工期、费用三大控制目标的实现,全面实施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把高速公路建设成为典型示范工程。
第三条承包人(亦称项目部或施工单位)要坚持深入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树立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公正心;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培育努力学习、勤于钻研、踏实工作、尊重科学的职业道德;保持严明的工作纪律和健康的生活方式,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工作。
第四条公司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制定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工程变更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工程稽查、工程违约处理、档案及竣工资料编制、工程物资、工程资金、示范工程、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安全生产、道路保通、宣传报道、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对工程建设项目各项工作依法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工期、费用三大控制目标及示范工程的顺利实现。
十八、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雅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雅西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按照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会计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单位的重要档案之一。
为此,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制度,切实把会计档案管好。
为此,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出纳人员应将已支付的各类凭证整理,按规矩粘贴加盖收讫、付讫等印章后及时交会计人员账务处理。
经账务处理后及时按要求进行装订成册编号归档。
二、经办账务的会计人员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应及时将会计账簿按要求微机输出打印成册编号归档。
同时将会计账簿下载刻录成光盘保存。
三、经办会计报表的会计人员,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应按要求将月报、季报、年报将各类会计报表分类整理并进行装订编号归档。
对需要刻录成光盘的会计报表,按规定刻录成光盘保存。
四、对需要归档的其它会计资料(包括预算、计划、贷款资料、资金来源文件等)由相关的会计人员进行清理,按要求整理装订成册编号归档。
五、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
期满之后,原则上由财务部门编造清册移交公司档案部门保管。
财务部门和经办人员必须按期将应归档的会计档案,全部移交档案部门,不得自行封包保存。
档案部门必须按期点收,不得推诿拒绝。
六、档案部门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应当会同原财务会计部门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档案部门对违反会计档案制度的,有权进行检查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公司领导或上级财务部门、监察部门。
七、公司对会计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严禁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八、保存的会计档案应积极为本单位所利用,会计档案的借阅、归还应按程序办理登记手续。
二十七、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四川雅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雅西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监督参建单位民工工资发放办法为使雅泸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顺利推进,确保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和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发生,把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办法。
、雅西公司财务部门对进场参建的中标单位按《资金三方监督管理》要求暂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单独进行账务处理,防范参建的中标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发生。
、雅西公司各片区落实专人或管段工程师负责对本片区所有进场参建的中标单位在建设期间民工工资发放进行监督。
三、所有进场参建的中标单位必须做到在聘用人员(聘用人员:指参与雅泸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的相关人员)正式开始工作前,无论时间长短,都必须按照《劳动法》和按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要求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凡使用当地农民工,使用单位必须与当地劳动部门或乡政府联系并签用工合同,不得随意私招乱雇。
四、所有进场参建的中标单位必须建立完整的聘用人员花名册,包括工作天数、日/月工资、身份证号、领取工资人员签字(不允许代签),在每月提交资金使用计划时一并提供,没有的,不办理资金使用计划批复。
五、所有进场参建的中标单位对聘用人员要制作统一的工卡,由直接管理人员每天签认工作时间(在聘用合同中说明,没有工卡的,不办理工资结算),由被聘用人员保管,作为根据合同兑付工资的依据。
六、所有进场参建的中标单位对聘用人员解聘时由法人单位或其授权的现场机构与被聘用人员办理工资结算手续,并由聘用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签发解聘通知书。
七、监理单位必须对进场参建的中标单位农民工工资的有关情况进行经常性地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每季度末监理单位向业主所在片区书面报送一份该片区参建单位支付民工工资情况。
该片区也要落实专人负责该项工作,遇拖欠民工工资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向公司办公室电话及书面报告。
业主制定和下发的有关检查督促参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登记表,涉及参建单位要填写的,片区要及时通知监理及参建单位,参建单位按要求填写后报监理审查后再报给业主片区办公室。
雅西高速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雅西高速公路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雅西高速公路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雅西高速公路全体员工,包括各部门、各子公司、各项目部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三)效益性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职责第四条雅西高速公路设立财务部,负责全路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下设财务科、审计科、资金科等科室。
第五条财务部职责:(一)负责编制和执行公司财务预算;(二)负责公司资金筹措、使用、管理和监督;(三)负责公司财务报表编制和财务分析;(四)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协调;(五)负责公司财务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六)负责公司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进行资金管理;(二)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三)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
第七条资金筹集:(一)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合理确定资金筹集规模和方式;(二)优先选择低风险、高收益的资金筹集渠道;(三)加强资金筹集过程中的风险评估和监控。
第八条资金使用:(一)按照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二)加强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审批和监督;(三)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合理。
第九条资金监督:(一)建立资金使用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二)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和考核;(三)对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十条财务核算:(一)严格按照国家会计制度和公司财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二)确保财务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三)建立健全财务核算档案。
七、雅西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财务制度

四川雅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雅西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雅泸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试行)为了加强对雅安至泸沽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资金合法、合规的使用,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一、凡与本项交通建设工程相关的所有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财经制度。
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及法人(责任人)、建设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基本建设计划和基本建设概算执行情况的职责。
二、建设单位工程部门要对该项工程的建安(其他、设备)投资、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负责;综合拆迁部要对该项工程的征地拆迁投资负责;行政部门要对建设单位管理费的使用负责;财务部门要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履行对资金使用监管的职责。
三、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及法人(责任人)、财务部门要履行监督工程建设项目各项财务收支是否遵守国家统一的财政制度和财务制度的规定,是否符合勤俭节约的原则。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则,方法和程序正确筹集基本建设资金,严格按照国家财政、财务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合理、节约、有效地使用建设资金。
四、项目建设单位(业主)、财务部门要真实、准确地进行该工程项目建设成本计算。
严格控制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在规定的限额内按预算从严控制支出、不得违犯规定预提;严格按照规定的开支内容和标准控制待摊投资支出,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
五、对该工程项目所使用的各种资金,严格按其资金来源性质和用途建账核算。
对需要专款专用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对只能支付本工程项目建安投资的资金,不准用于建安投资以外的其他费用的开支。
六、涉及外债资金管理,主要指亚州开发银行美元贷款,根据亚州开发银行《贷款支付手册》、《贷款协定》及有关文件要求进行管理和核算。
七、建安工程资金支付必须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报价单为依据,以工程计量为基础。
高速公路工程资金管理办法

承秦高速公路工程资金拨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完成承秦高速公路建设任务,加强对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保证资金的使用合法、合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明确业主与承包单位之间的权利和责任,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为承秦高速公路中标的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其他承担施工任务的承包单位遵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河北省承秦高速公路筹建处财务科是对承秦高速公路中标的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其他承担施工任务的承包单位拨付资金指定的财务机构。
第二章结算依据和拨款程序第四条工程款结算依据为河北省高速公路承秦筹建处与承包单位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或协议及其它相关协议与中期计量支付证书。
第五条承秦高速公路承包单位税金由施工单位在当地税务局缴纳(或由筹建处代缴),工程款结算凭证为河北省统一印制的建筑业专用发票。
附件包括工程承包合同、批准的中期计量支付证书及有关部门审批手续。
第六条承包单位依据合同或协议规定,在达到合同或协议文件规定的要求后,可以申请进行工程款的拨付。
拨款时应根据审批后的中期支付证书、付款审批单、发票等手续办理支付。
拨款单要严格按程序签字,层层把关,各负其责。
第七条工程款支付依据、支付凭证和各种附件要同时具备方可到财务科办理拨款结算,否则财务科有权拒绝办理;财务科对工程款支付依据审核无误后,办理拨款。
第八条筹建处各有关职能科室应积极配合承包单位及监理单位做好工程款结算工作,及时办理拨款手续。
第三章资金管理与监督第九条承秦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资金应专款专用、专户存储,各施工单位必须在筹建处指定银行开设专门的承秦高速公路项目基本账户,如需开设第二结算账户时需报备筹建处,并正式通报筹建处财务科,不得漏报、瞒报账户,基本账户及结算账户合计不得超过两个,财务科只对通报的帐户拨款。
第十条承包单位必须设立独立的财务机构,配备专门的会计人员,建立独立的帐薄,对工程建设资金进行核算与管理。
并在收到工程款后及时拨付相关单位,不得挪用、挤占、滞留建设资金。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川府发[1999]68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川府发[1999]68号](https://img.taocdn.com/s3/m/8b64e97c9a6648d7c1c708a1284ac850ad02049d.png)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川府发〔1999〕68号)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管理,控制建设项目不超概算。
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省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管理的范围包括:财政预算内用于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投资的(含中央补助地方的投资)、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专项基金安排投资的、省级预算外资金安排的建设投资和其他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的项目。
二、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工程)管理实行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的原则。
省计委、省建委分工维持现状,工程标底审定、建设资金核拨及财务管理、工程预决(结)算审核以省财政厅为主。
三、切实加强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建设项目不超概算,确保重点工程建设,提高投资效益。
(一)工程标底的审核。
按规定必须招投标并且有财政性投资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将自行编制或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工程施工、设备供应招标标底按现行规定报有关部门初审签章后7日内,送省财政厅授权的四川省财政投资评审咨询中心(以下简称省财政评审中心)审定。
工程标底不得超过批准的概算额。
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概算的,应由省计委会同省建委从严把关审批,需增加省级预算资金的应商省财政厅同意后,报省政府审批。
工程开标、评标、定标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进行。
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有财政性投资的项目工程还应有省计委、省财政厅、省财政评审中心参加。
(二)工程预算的审核。
四川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规定

四川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四川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川交发[2009]26号2009年6月4日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快高速公路建设发展,加快构建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完善多元投资体制下的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根据《公路法》、《招标投标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实施办法》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四川省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高速公路项目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高速公路建设实行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多元主体、市场运作的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新体制和统一监督、分级负责的监督管理制度。
第二章监督和管理职责第四条省交通厅的高速公路建设监督和管理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交通运输部和省人民政府关于高速公路建设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二)编制全省高速公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三)指导市(州)人民政府开展经省政府授权作为建设责任主体的高速公路项目的管理、投资人招商、项目法人组建等工作;(四)按本办法的规定履行高速公路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监督、前期工作管理、建设市场管理、项目建设管理、资金管理和投资管理、监督检查等相关职责。
第五条在市(州)人民政府的组织和领导下,市(州)交通局(委)履行高速公路建设监督和管理的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关于高速公路建设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二)按照项目管理权限,指导、监督经营性高速公路组建项目法人;(三)按照项目管理权限,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履行高速公路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监督、前期工作管理、建设市场管理、项目建设管理、资金管理和投资管理、监督检查的相关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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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雅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雅西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雅泸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资金管理(试行)办法为满足雅安至泸沽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需要,加强公路建设单位对项目资金的核算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的规定,并结合国家及交通部颁布的《公路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资金,是指用于本工程项目中的资本金、各类银行贷款以及自筹资金等工程建设资金。
本办法适用于本工程建设资金的所有财务收支。
交通主管部门、项目法人负责管理、检查本办法的实施,并对本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负领导责任。
二、管理职责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按照项目法人制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要求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其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单独建帐核算。
会计核算机构根据项目建设需要设立会计主管、主办会计、出纳、稽核等岗位,按需要配备相应人员,按照岗位责任制进行核算、管理,履行其.管理职责。
工程项目的资金支出应有严格的内控制度,在由经办人员、经办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财务总监按规定和程序等审核签字后,项目法人(或授权人)对资金的支出签字,(实行一支笔审核签字同意)再交财务部门按规定处理,项目法人(或授权人)未签字同意的支出,财务人员不得列支、报销。
三、建设资金管理原则(一)、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和工程概(预)算,严格按各项目建设资金的要求使用;(二)、对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按其资金来源性质和要求,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三)、健全财务机构,加强建设项目成本核算,励行节约,防止损失浪费,降低建设成本,提高专项建设资金使用效益;(四)、接受国家财政、审计、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办及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督、核查。
四、建设资金管理任务(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二)、根据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及时组织建设资金。
对到位的建设资金按其性质和要求专款专用、专户存储、单独核算。
.(三)、对建设资金加强监督管理,实行从投资计划、专项拨款(贷款)、预(概)算执行、成本费用支付、会计核算、分析考核、全过程监督控制。
(四)、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和工程计量财务支付表,完善手续,一切收支凭证必须合法,合规,合制。
(五)、确保建设资金的安全与完整。
对违规、违纪、挤占、挪用、拆借、置换等有违资金专款专用原则的行为坚决制止,加强对资金的管理,杜绝上述行为的发生。
(六)、以实际发生的,具有合法性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经“项目法人”审签后的票据按会计方法和程序处理。
(七)、加强对预付工程款、预付材料款和各种应收款的管理。
及时清算债权、债务,应收应扣款项及时收回。
坚决杜绝与本专项工程无关的借款。
(八)、维护工程概(预)算严肃性。
坚持以工程概(预)算和合同为核心的资金管理制度;对预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支出坚决拒绝付款。
(九)、依据施工合同规定条款,按照实际完工量计量后,依据法定程序逐级审签后对工程价款进行结算支付。
杜绝一切合同价外支付。
(十)、预备费要严格控制在预算核定的金额之内,支付时应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先批后用。
、对因设计漏项,工程变更和其可能导致工程造价超过)十一(合同、概算情况,必须按照四川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公路工程变更设计管理规定(试行)〉通知》的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十二)、记账凭证、账簿、报表、投资计划、概(预)算等财务资料按时处理装订造册归档,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存。
五、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指纳入本项目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指定用于该项目的资金。
包括:亚行贷款;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交通部补助;四川省自筹等。
实行:“加强管理、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监督控制”的原则。
六、建设资金依据资金来源性质,按照国家规定的支出范围支出。
涉及外资(亚行贷款)的收付,严格按照外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加强投资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投资计划,工程部门要对工程概(预)算管理负责,切实加强工程概(预)算实施过程的管理。
坚持以工程概算和承包合同为中心的资金管理制度。
对概算内没有列入的,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支出,工程部门要履行职责、严格把关,不得违规签批。
对因设计漏项,工程变更和其他可能导致工程造价超出合同、概算的,应按建设管理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批。
超合同、超概部分未获有关部门批准以前不得签批支付。
八、加强对工程资金的结算支出和使用监管,是确保雅泸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的必备条件:《业工程中标单位与业主签订承包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一).主、承包单位、银行工程资金三方监督管理协议》,并严格按协议执行。
(二)、工程承包人必须在业主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账户,并将开户的详细资料报送业主工程部和财务部备查,工程承包人开通网上银行时必须授权业主财务部有审核权限,以便业主行使对该项目工程资金的监督管理。
(三)、业主支付给工程承包人的所有工程资金(各种预付款、工程期中计量款)必须在业主同意的专户中使用,未经业主同意工程承包人不准将该项目工程资金转移,严禁将该项目资金用于其他工程,由于承包人调出工程资金而引起的工程进度滞后而违约的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四)、业主及其派出机构人员有权不定期的对承包人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承包人使用工程资金违规时,应责令承包人限期改正。
(五)、加强对工程计量(工程预付款)支付的管理,严格按计量支付的要求和程序进行计量,在计量支付表中必须具备承包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监理部、项目业主代表处、业主指挥部工程处、总工、项目分管的相关人员、领导、财务总监、业主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原始件。
(六)、工程计量支付表中已按承包合同规定比例计扣预付款和应扣工程质量保证金。
、按税法规定扣缴建安营业税及附加税。
(七).(八)、具备合法完整结算票据。
(九)、应扣其他款项。
坚决拒绝一切合同价外支付。
(十)、因设计不合理、地质、水文变化、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工程项目变更,必须以有关部门批准变更文件依据确认,并相应调整承包合同价。
工程计量支付限定在合同总价内。
九、设备采购资金的支付必须具备(一)、经省厅或川高总公司的批准,并有批准同意的文字依据(文件);(二)、有采购合同;(三)、不准以现金支付,必须是银行转账支付;(四)、具备合法完整的结算票据。
十、债权债务清算(一)、工程部门对该工程项目按合同规定支付给承包工程施工单位的预付工程款、预付材料款、及其他应收款等要与财务部门配合及时核对清算,并按比例在工程计量支付时予以扣回。
不允许超合同规定预付各种款项。
各部门及职工借支备用金、周转金,原则上年终一个星期前一律结清收回。
(二)、债务:预收施工单位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等预收及应付款,严格按合同规定办理。
在合同规定的履约期内,不得退还履约保证金,不得少扣、缓扣工程质量保证金。
与工程结算无直接关系的预收及应付款项也应及时核对清算。
十一、征地拆迁补偿费、工作协调费等的管理。
征地拆迁补偿工作由工程建设指挥部的综合部负责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法、程序、实施管理,其资金的使用应有预算。
(一)、协调经费:为保证该项工程征地拆迁顺利实施,当地政府(国土部门、移民部门、公安部门等)成立的专职协调机构,其工作经费按审核后的预算金额分月拨付给专职协调机构,综合部及财务部门要履行资金使用监管职责、严防资金违规使用。
(二)、清单结算方式:对村民的征地拆迁补偿、和对单位的拆迁补偿,由地方国土部门根据国家补偿办法、标准和实际数量表经审核(张榜公布)确定的补偿费清单,经公司综合部核实后按相关程序签字后财务部门按有关协议将款划拨地方有关部门进行支付。
征地拆迁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难度大。
因情况变化(政策调整)导致征地拆迁补偿费增减变动时,在概算金额内,财务部门可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调查费用的补充协议文件或补偿清单经综合拆迁部和领导签字后办理支付。
征地拆迁青苗补偿费用应严格控制在概算内。
若因客观因素影响突破概算,应按规定申请并请示上级批准增加概算。
十二、建设成本管理。
建设成本是指建设单位在投资活动中计入交付使用资产的各项投资支出。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
严格控制建设成本,依据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规定对工程建设中的各项成本、费用归类核算。
十三、管理费用:当年十月按照其预算管理建设单位的管理费用由行政部门负责,的要求根据工程慨算中建管费总额和下年度工作需要编制下年度建设单位管理费资金需求预算。
根据上级批复的预算加强对建管费资金使用管理。
(一)、差旅费:在川高公司未有新文件规定出台之前按本公司差旅费规定列报;已领取野外津贴的不得重复领报差旅费。
(二)、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费、误餐费、通讯费、野外津贴、目标奖、专项奖金等按省交通厅川交函财[2002]652号文“关于印发《四川交通厅高速公路公司(重点项目)职工有关费用开支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执行。
(三)、业务接待费。
由行政部门专人负责。
在宾馆接待食宿的,须先经领导同意,经办人员接待后,按每接待一次,在宾馆接待费用清单上签字,批注接待事由,接待对象、经办人员及本次接待费用总金额。
非指定负责接待人员和经办人员不得未经领导同意随意在宾馆领取烟、酒、茶叶、饮料。
在餐馆接待的,将接待费用单据整理,按上述办法一次一签报。
在指挥部伙食团接待就餐的,作好接待对象人数、事由、陪餐人员以及为接待购买副食等金额登记,按上述办法一月一签报。
业务接待应本着从严掌握,实事求是。
有礼有情,不铺张浪费的原则接待。
(四)、会务费。
会务费报销应有领导签字同意的会务预算,且报销的会务费不得突破预算。
.(五)、勘察设计费、中介机构审计费、代理费、评估费、租赁费等费用,凭签定的合同(协议)和合规的发票、收据,经有关部门核实签字同意后再行支付。
(六)、固定资产、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的管理。
固定资产构成要素要达到单位价值在2000元(含2000元)和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自用的固定资产购置和主管部门无偿调拨本公司本项目的固定资产,按以下办法办理。
1、经批准购置和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资金来源性质和规定列支。
按有关会计科目进行账务核算处理。
2、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行政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的实物进行管理并要及时造册登记台账,财产使用部门要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报废和毁损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每年度12月行政部门应进行资产实物与登记的台账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