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5-廉洁从教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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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廉洁从教管理制度

幼儿园廉洁从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师、保育员、行政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幼儿园廉洁从教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2. 坚持依法执教,严守职业道德底线;3.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4. 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强化责任追究。

第二章廉洁从教要求第四条教师应具备以下廉洁从教的基本要求:1. 爱国爱校,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自觉维护幼儿园声誉;2. 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3. 尊重学生,关爱学生,关心学生成长,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4. 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不歧视、不偏袒;5. 严于律己,廉洁自律,不收受家长财物,不接受家长宴请;6. 诚实守信,言行一致,不弄虚作假,不传播不实信息;7. 团结协作,相互尊重,共同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第三章廉洁从教监督第五条幼儿园建立健全廉洁从教监督机制,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1. 设立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箱,畅通监督渠道;2. 定期开展师德师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鼓励家长、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对举报问题严肃查处;4. 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维护教育系统廉洁从教环境。

第四章廉洁从教考核与奖惩第六条幼儿园将廉洁从教情况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1. 对廉洁从教表现突出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廉洁从教规定的教职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七条本制度由幼儿园领导班子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幼儿园相关规定执行。

小学教师廉洁从教规定

小学教师廉洁从教规定

小学教师廉洁从教规定一、加强廉洁从教的学习教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和全面学习国家教育部等有关部委下发的《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2018修订)》,以及市教体局下发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治理有偿家教的工作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范教师职业行为的重要文件,清廉自律,规范从教。

二、严禁不廉洁从教的言行(一)不得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和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

(二)不得参加由学生和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三)不得参加由学生和家长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体闲等娱乐活动。

(四)不得让学生和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教师亲属承担的费用。

(五)不得利用学生和家长资源谋取任何私利。

(六)不得为获取回扣而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资料、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

(七)不得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

(A)不得到校外培训机构有偿兼职。

(十)不得为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介绍生源、提供学生和家长的手机、家庭电话和考试成绩等信息。

(十一)不得让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进入校园(课堂)作宣传或隐性宣传。

(十二)不得替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进行书面或口头宣传。

(十三)不得诱导学生到校外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十四)不得要求学生穿戴或使用印有赞助单位或赞助个人名称、广告的衣帽文具等。

(十五)不得推荐有害APP给学生和家长。

(十六)不得利用职务(职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三、违背廉洁从教的处理规定(一)警告。

(二)记过。

(三)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

(四)开除。

(五)其他处理: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的资格。

教师廉洁从教十项规定

教师廉洁从教十项规定

教师廉洁从教十项规定
为了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使全校教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和全体教师从严要求,自重、自省、自警、自厉,身体力行职业道德,廉洁从教。

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教师廉洁从教的十项规定如下:
一、不准向学生散布背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

二、不准课余时间对学生办班、收费补课,未经批准到校外兼课或从事
其它职业。

三、不准违背规定对学生乱订书刊杂志、学习用品和教辅资料。

四、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借婚喜庆、节日和学生
分班、评优、升学、庆寿之机,收受学生财物。

五、不准让学生家长请吃和游玩,向学生家长索要礼物和各种名义的“赞
助”,利用学生家长为个人谋私利。

六、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使用不文明语言、随意指责训斥
家长。

七、不准参与赌博,严禁酒后上课、参加教育教学活动。

八、不准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上网聊天、打电子游戏等)。

九、不准在课堂上接打电话,不在教室内吸烟,不穿奇装异服、不留怪
异发型。

十、不准违规使用公款吃喝。

遵守职业道德,廉洁从教,为人师表,是
维护学校声誉,弘扬良好校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保证。

全校教师特别是党员干部要从严要求,认真履行《十项规定》,为学校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

对违背《十项规定》的人和事,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处罚。

2024年三中教师廉洁从教制度

2024年三中教师廉洁从教制度

2024年三中教师廉洁从教制度引言:教师是现代社会培养人才的重要力量,他们肩负着培养学生的责任,直接影响着社会的未来,因此,教师的廉洁从教是保障教育发展和学生成长的基础。

为了建立有效的教师廉洁从教制度,确保教师道德水平和专业能力的提升,三中制定了以下制度。

一、廉洁从教的基本原则1. 依法从教:教师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教育法律法规,以宪法和法律为准绳,按照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规范要求,进行教学和管理活动。

2. 持正修身:教师要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优秀的教育思想,注重自身修养,努力培养学生的良好品德和思想道德素质。

3. 公正决策:教师在教学和管理活动中必须公正公平,不能以贪污受贿、违规收费等行为影响教育教学质量。

4. 敬业奉献: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忠诚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学科研究和教研活动,不以谋取私利为目的。

5. 纪律严明:教师应遵守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和工作要求,确保教育教学的有序进行。

二、教师廉洁从教制度的主要内容1. 教师入职审查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聘要求,对教师进行身份和学历等的审查,确保教师的资格和素质符合招聘要求。

2. 教师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纪政纪要求,建立教师廉洁从教的组织保障机制,保证教职工的政治素质和廉洁自律意识。

3. 教师职业道德评价制度:建立科学的教师职业道德评价制度,对教师的道德品质、职业操守和教育教学水平进行全面评价,为教师的晋升和评职称提供依据。

4. 教师廉洁从教责任制度:明确教师廉洁从教的责任与义务,教师要自觉遵守职业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严禁贪污受贿、违规收费等行为。

5. 教师违纪处分制度:建立健全的教师违纪处分制度,对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教师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教师廉洁从教制度的实施1.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廉洁从教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教师廉洁从教意识,加强教师的道德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

规范中小学教师从教行为的规定

规范中小学教师从教行为的规定

关于规范中小学教师从教行为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塑造我市教师良好的“师表”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特制定本规定:一、教师在执教过程中要自觉做到: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二、教师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培养优秀人才,发展先进文化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严禁参与赌博、封建迷信、色情或邪教活动。

三、教师要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无故停课、缺课、擅离职守或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不得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四、教师要热爱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地评价和对待每一位学生,严禁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公开排列学生的考试名次,不得单纯以学生的学习成绩来评价学生。

五、教师要严谨治学,自觉提高自身业务素质,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更新知识、更新观念,增强创新意识,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提高教育教学和教科研水平,不准在教学中出现知识性错误,不得重复使用旧教案。

六、教师要尊重同事,团结合作,正确对待竞争,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不得诋毁其他教师,不得有损害学校荣誉和不利于同志团结的言行。

七、教师要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沟通联系,定期进行家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不得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八、教师要发扬奉献精神,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不搞有偿家教,不从事第二职业,不得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和礼金,不准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或亲友办私事,严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清廉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

清廉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

清廉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廉洁文化建设,提高教职工的廉洁意识,树立廉洁从教形象,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清廉学校的所有教职工和学生,旨在规范教职工和学生的行为,营造廉洁从教的良好氛围。

第三条学校廉洁文化建设应当贯穿学校的各项工作中,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应当珍惜清廉学校的荣誉,自觉遵守本规章。

第二章教职工廉洁从教规范第四条教职工要恪守职业操守,尊重学生人格,热爱教育事业,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搞钱色交易。

第五条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不得在校园内接受学生或家长的礼品礼金。

第六条教职工要恪守教书育人的职责,不得向学生灌输错误观念,不得利用教学资源进行商业活动。

第七条教职工要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向学校报告个人或他人的违纪违规行为,不得包庇违规行为。

第八条教职工要注重自身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得违法乱纪,不得酗酒赌博。

第三章学生廉洁从学规范第九条学生要尊师重道,遵守学校纪律,不得违反校规校纪,不得对教师进行侮辱攻击。

第十条学生要尊重他人,团结友爱,不得欺负弱小,不得进行传播不良信息的行为。

第十一条学生要热爱学习,努力提升自我素质,不得作弊抄袭,不得逃课旷课。

第十二条学生要珍惜学校的资源,爱护公共设施,不得破坏校园环境,不得擅自离校。

第十三条学生要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不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第四章监督管理和奖惩措施第十四条学校设立清廉教育办公室,负责监督管理学校的廉洁从教工作,定期开展廉洁教育活动,组织廉洁从教知识培训。

第十五条学校设立清廉监督委员会,由校领导、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对教职工和学生的廉洁从教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规章的教职工和学生,学校将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批评教育、停职检查、纪律处分等。

第十七条对于表现突出的教职工和学生,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表彰奖励、荣誉称号、奖金激励等。

最新教师廉洁从教十项要求

最新教师廉洁从教十项要求


教师廉洁从教十项要求
教师廉洁从教十项要求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廉政建设的理论和精神,不得以各种借口放松对职业道德及廉政理论的学习。
二、发扬艰苦创业、求真务实、精益求精的作风,用高尚师德感召学生,用端正师风感染学生,用师表形象影响学生。
三、廉洁从教,不得从事有偿的家教活动和兼职第二职业,不得利用学生毕业、升学、转学、插班、评优、选拔班干部等向学生、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不得向学生推销商品或私自组织学生征订资料,坚决拒绝商业贿赂。
八、清正廉洁,作风正派,严于律已,乐于奉献。
九、顾全大局,不组织和参与影响学校团结稳定的活动。

四、办事公开、公平、公正,不得在工作量统计、加班安排等工作中徇私情。
五、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不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吃喝,挥霍浪费和用公款报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六、带头倡导廉政文化,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不受低俗文化的影响。
七、团结协作,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树立团队攻关精神,正确处理竞争和合作的关系。

小学教师廉洁自律规定

小学教师廉洁自律规定

小学教师廉洁自律规定作为小学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廉洁自律是我们应该严格遵守的一项规定。

廉洁自律不仅是我们作为教育工作者的基本素质,更是维护教育公平公正的重要保证。

本文将详细介绍小学教师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

一、遵守法律法规作为小学教师,首先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违法行为。

教师作为引导学生正常价值观和行为准则的重要角色,必须以正面的榜样示范学生,不仅要注重自身行为,也要教育学生要遵循法律。

二、廉洁从教小学教师廉洁从教是指不利用教育资源谋取个人私利,做到以教育为己任,服务学生和社会。

小学教师应该保持高尚的师德修养,不接受或索取学生或家长的财物,不谋取私利。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不利用职务的便利为自己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三、公正评价学生小学教师廉洁自律的重要方面之一是公正评价学生。

教师在评价学生时,应当慎重公正,客观真实地反映学生的水平和成绩。

不因个人喜好或厌恶而对学生偏袒或歧视,确保评价公正合理。

四、遵守教育纪律小学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要遵守相应的教育纪律。

这包括遵守教育教学计划、按时上课、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等。

教师要按照教学进度合理安排教学内容,确保学生能够合理有序地进行学习。

五、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小学教师廉洁自律的核心要求之一是不利用职权地位谋取私利。

教师不能因为自身职位的便利,谋取与课程内容无关的私人利益。

六、不参与商业活动小学教师不应参与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商业活动。

教师本身应专注于教育教学工作,不应利用职务从事与商业利益相关的活动。

七、维护师德风尚小学教师作为教育工作者,在工作中需要秉持高尚的师德风尚。

师德是教师必备的道德修养,体现了教师的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职业意识。

小学教师应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榜样的力量感染和教育学生。

八、建立廉洁从教的机制学校应建立健全廉洁自律的机制,切实加强对教师廉洁从教的管理。

学校要明确教师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教师的教育培训,提高教师廉洁意识和自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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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下坝镇中心学校
廉洁从教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的有关规定
为认真贯彻《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纲要》,进一步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切实提高教师的专业发展和职业道德水平,落实中央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规范教师队伍管理,树立良好的师表形象,打造人文校园,建设一支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唱响“以德修己,以德育人”的赞歌。

学校决定在全体教师中开展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及加强“廉洁从教”教育活动,推动廉政文化进校园的进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及加强“廉洁从教”教育活动,使教职工深刻认识抓好以廉政文化建设为重点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自觉承担起“廉政文化”进校园的各项工作,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自觉性,增强光荣的人民教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为校园营造浓烈的廉政文化氛围做出更大的贡献。

通过教育,使广大教师认识到廉洁从教,不仅是教师有效对学生进行教育的良好人格条件和内在基础,而且对社会风尚的文明倡化也具有重要意义。

二、教育内容
廉洁从教的具体要求是: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

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三、从教规定
为加强我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塑造教师良好的“师表”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特制定本规定:
1、教师在执教过程中要自觉做到: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2、教师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培养优秀人才,发展先进文化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严禁参与赌博、封建迷信、色情或邪教活动。

3、教师要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指导学生全面、系统、准确地掌握所学知识。

不得敷衍塞责,无故停课、缺课、擅离职守或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不得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严格遵守学校的教学管理制度,上课不迟到、早退或拖堂,不随意调课。

4、教师要热爱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
地评价和对待每位学生,严禁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公开排列学生的考试名次,不得单纯以学生的学习成绩来评价学生。

在课堂活动、评语撰写、家庭访问等教育教学中,对学生作出客观、全面和公正的评价。

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无偿辅导,不搞有偿家教。

5、教师要严谨治学,自觉提高自身业务素质,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与时但进,不断更新知识、更新观念,增强创新意识,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努力掌握现代教育方法和教学手段,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教科研水平。

不准在教学中出现知识性错误,不得重复使用旧教案,不请学生代改作业,不用作业惩罚学生。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杜绝安全事故。

6、教师要尊重同事,团结合作,正确对待竞争,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不得诋毁其他教师,不得有损害学校荣誉和不利于同志团结的言行。

7、教师要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沟通联系,定期进行家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台,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台,不得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不把自己应承担的教育责任转交给家长。

8、教师要发扬奉献精神,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不搞有偿家教,不从事第二职业,不得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和礼金,不准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或亲友办私事,严禁
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不得自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不准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强迫学生购买规定书目以外的学习资料。

9、教师要为人师表,模范地遵守社会公德,语言规范健康文明,校内要讲普通话,写规范字,行为举止要礼貌,衣着得体,要体现教师职业特点,不穿奇装异服,不浓汝艳抹,不穿拖鞋、背心进课堂。

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不准在教学区和学生面前吸烟、打牌、喝酒,酒后不准进入教育工作场所,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上课时间严禁使用手机。

10、教师要严格执行规定的作息时间,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要根据教学要求和学生实际;合理、精选,科学布置作业,作业的份量和难度要适合不同层次的学生,不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的作业,不以留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不加班加点,不占用学生的活动课及休自时间。

四、具体要求
1、抓思想教育。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

理想信念是一个人的精神支柱,也是一个人行为准则的指南。

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最直接最根本的是要靠学习和教育。

要充分利用政治学习或全体教师会时间,加强对教师的“廉洁从教”方面的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结合本校实际,围绕诸如:“人类灵魂工程师”、“以德修己,以德育人”、“师德为先、行为示范”、“正师风、
铸师魂、树师表、育新人”、“为师之道大家谈”等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展开师德大讨论。

邀请离、退休的资深老教师到校作报告或开座谈会,听听他们的“为师之道”。

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促使教师自觉地依法执教、廉洁从教。

2、加强领导。

切实把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和“廉洁从教”教育作为师德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摆上议事日程,提出任务和要求,落实具体措施。

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确保“廉洁从教”教育落到实处。

学校成立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及加强“廉洁从教”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庄保主校长
成员:纪学良副校长
赵忠生总务主任
李振鹏教导主任
领导小组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同时将有效地组织和领导活动全过程,进一步完善由校务会、党支部领导、行政组织实施、工会群团组织积极参与的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管理机制,使“领导、实施、参与”三个管理层次鲜明,确保师德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并取得显著成效。

3、健全制度。

建立健全学校的管理制度,对教职工的师德、行为等方
面提出明确规定,要求教职工“依法执教”、“廉洁从教”。

强化教师“德育育人”意识,要求教师不仅要充分运用学科教育中既有的廉洁教育资源,不着痕迹地对廉洁内容进行重点提示讲解,同时还要从学生思想实际和心理需求出发,将廉洁文化教育与各科教学、校园文化活动有机结台起来,使廉洁、诚信等良好的道德意识植根于学生的头脑之中。

建立和健全师德承诺制度、师德研究制度、学生评师制度、师德投诉制度、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度和师德督导制度、民主评议师德师风制度。

学校同教师签订师德承诺书。

4、落实保障。

结合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及加强“廉洁从教”教育组织开展师德师风系列教育活动,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十项《规定》。

建立师德考核档案,将师德考核情况作为教师竞聘上岗、晋职晋级、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

把师德教育与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阶段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台,奖励与处罚相结合,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使教职工产生更大的内驱力。

5、违规处理办法。

凡违反《羊下坝镇中心学校廉洁从教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的有关规定》,接到投诉或检查发现,经调查核实后,视其情节作相应处罚。

(1)情节轻微,领导教育帮助并口头告诫,限期改正。

(2)累计口头告诫二次以上,第三次发给书面告诫,责令以书面形式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全校通报批评。

当年考核不能评“优秀”,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事故责任人评优评先的资格。

(3)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令写出检讨存入业务档案,当年考核定为不合格。

给予“警告”处分。

取消事故责任人评优评先的资格和当年申报高一级职务的资格。

(4)造成严重后果,情节严重,责任人认识较差的,对事故责任人实行缓聘或解聘或调离教学岗位或报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分流。

(5)对于被通报批评者,将违规事故认定书和通报文件存入业务档案,当年考核定为不台格。

取消事摅责任人本年度评优评先的资格和当年申报高一级职务的资格,并对事故责任人实行缓聘或解聘或调离教学岗位或报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分流。

(6)构成违法犯罪的,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分流,或取消教师资格,清除出教师队伍。

(7)对本部门发生的违反教师行为规定的问题不及时上报和处理而引起重大影响的,将对所在部门进行通报批评,所在部门、部门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在所有目标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8)附则:
①若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与处理有不服或持有异议者,可在接到《违规事故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校委会提出申诉,申请复议或仲裁。

但在仲裁结论前不影响事故通知的执行。

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③违规事故处理完毕后,学校应把有关存根、事故记录等资料存档,作为年终考核、工资调整、职务晋升、职称评定与聘任的依据。

④本规定的具体事宜由学校负责解释。

羊下坝镇学区 201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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