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物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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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物资管理规定

剩余物资管理规定

剩余物资管理规定第一篇:剩余物资管理规定剩余物资管理规定总则1.1为规范剩余物料的回收、仓储、领用等内部管理流程,控制采购成本,防范存货呆滞积压的损失风险,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对工程项目剩余物资的管理做出了明确要求,适用于所有项目剩余物资的管理。

1.3 剩余物资管理原则:工完、场清、料净、去向明。

2 管理职责2.1 项目部负责剩余物资的统计、退库工作。

2.1 物资科负责剩余物资的清点、仓储、平衡、发放工作。

3 管理内容3.1 项目部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综合考虑运距、方便供应和便于剩余物资处理等因素,合理选择存储地址。

3.2 项目工程施工完成后,项目部应及时组织各用料单位对工程剩余物资进行统计,并做好剩余物资退库前的保管工作。

3.3 可退货的材料由项目组负责协调供货商退货。

退货手续:项目组、物资、监督、供货商现场清点数量→项目组制定退货清单→四方共同在清单上签字确认。

3.4 不可退货的材料由项目组办理退库。

退库手续:项目组制定退库清单→项目组把现场剩余物资退回仓库→项目组、物资共同清点数量→双方在清单上签字确认。

3.5 下脚料、包装物等由项目组负责存放到物资指定地点,要求:分类存放,摆放整齐。

3.6 物资科应妥善管理退库物资,并负责剩余物资的平衡、发放工作。

第二篇:剩余物资和废旧物资管理规定剩余物资和废旧物资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剩余物资及废旧物资管理,规范剩余物资及废旧物资回收处置管理程序,杜绝浪费、提高综合经济效益,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中铁股份物资﹝2016﹞46号)的要求和《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电气化物设〔2016〕366号),结合《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剩余物资和废旧物资管理办法(试行)》(电气化物设〔2015〕92号)试行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废旧物资是指施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法利用的边角余料、各种有残值的废弃物(如废弃的各类金属制品、工器具、导线、电缆、周转材料等),无押金不需返回的包装容器,经鉴定批准不可利用的库存积压及工程剩余物资。

剩余物资和废旧物资管理规定

剩余物资和废旧物资管理规定

剩余物资和废旧物资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剩余物资及废旧物资管理,规范剩余物资及废旧物资回收处置管理程序,杜绝浪费、提高综合经济效益,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第四条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部是剩余物资和废旧物资处置的职能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制定剩余物资和废旧物资回收处置管理规定;二、负责审核、分析、批复集团公司各单位提报的废旧物资回收处置申请报告(估价在20万元以上);三、负责向股份公司上报集团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处置资料;四、负责对剩余物资和废旧物资回收处置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第五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是剩余物资处置主管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汇总集团公司各单位剩余物资数量及质量状况,建立多(剩)余物资调剂利用平台,协助办理多(剩)余物资调剂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第六条集团公司直管指挥(项目)部、各子(分)公司物资管理部门是本单位20三、负责工地剩余物资的清点造册,报上级物资管理部门。

四、负责职权范围之内的废旧物资鉴定、报告、处置等相关工作。

第三章剩余物资管理第八条剩余物资分为在库物资、退库物资两类。

在库物资:项目完工后,没有领用的库存物资。

项目部(生产车间)要及时清理库存,做到账物相符。

退库物资:项目完工后,已经报销出账但没有投入到工程使用的物资。

项目部(生产车间)物资机械部须督促作业队(班组)退回料库,办理退库手续。

第九条剩余物资的清理。

工程项目的物资供应工作量基本完成时,项目部(生产车间)应及时组织各用料单位对工程剩余物资和在库积压物资进行清理,按品种、,让等处置批复意见。

第十四条剩余物资处置。

项目部(生产车间)物机部按照上级公司批复意见,及时处置剩余物资。

处置结果反馈公司物机部。

一、定价:剩余物资处置前要进行处置价格评估,原则上结合物资进价,以低于当时的市场价格计取,运杂费由调入、调出单位协商。

二、责任项目部(生产车间)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后续工程的需用情况,优先利库,办理正常领用手续,报子分公司主管领导,核减剩余物资库存。

物资-剩余(拆旧)物资管理办法-范本

物资-剩余(拆旧)物资管理办法-范本

XXXXXX公司工程剩余(拆旧)物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剩余(拆旧)物资管理工作,提高施工物资管理的效率、效益及合规性,保证单项工程成本,根据国家法律和上级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涉及物资管理内容有:管理模式与职责分工、工程物资剩余(拆旧)确认管理、剩余(拆旧)物资评估管理、剩余(拆旧)物资回收入库管理、剩余(拆旧)物资处置管理,奖惩管理等。

第三条工程剩余(拆旧)物资是指用于工程项目的设备材料及其它物资(含拆旧工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项目分公司,项目部的物资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模式与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剩余(拆旧)物资管理领导小组是公司主管领导及公司层面决策层。

剩余(拆旧)物资回收的相关处理工作必须经领导小组批准方能生效。

第六条公司的剩余(拆旧)物资管理实行统一归口管理模式,各项目分公司负贵相关工作流程实施,物资管理部起审核,指导,监督作用。

第九条物资管理部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地方物资管理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标准和规章制度,组织拟订、完善相关的剩余(拆旧)物资管理办法和制度。

(二)负责根据常态工作情况制定剩余物资回收统计工作流程,并向各相关部门、项目分公司负责人,项目部专责人进行讲解并督促落实。

(三)审批各项目分公司所上报的《剩余(拆旧)物资回收计划及执行表》,并根据各项目分公司汇报的单项工程剩余(拆旧)物资情况设置专用台帐,同时做好信息的统计反馈工作。

第十条监审部职责:负责审核公司剩余(拆旧)物资回收处理的评估工作,处理已评估完成的剩余(拆旧)物资的询比价过程是否符合程序,并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安全质量监察部参与对剩余(拆旧)物资的评估工作。

第十二条合同预算部职责:(一)负责公司对实际发生物资数量与设计发生物资数量的核对。

(二)负责对工程实量物资进行成木核算,负责对剩余(拆旧)物资所降低成本的价值进行核算。

电力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制度

电力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力公司废旧物资的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成本,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废旧物资的收集、整理、处置和回收等工作。

第三条废旧物资包括已报废、闲置、不再使用的设备、器材、材料等。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废旧物资的统一管理,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废旧物资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管理职责。

(二)组织协调废旧物资的收集、整理、处置和回收等工作。

(三)监督各部门、各单位废旧物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第五条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废旧物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废旧物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职责。

(二)对废旧物资进行分类、整理、标识,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三)按照规定程序对废旧物资进行处置和回收。

第三章废旧物资管理流程第六条废旧物资收集(一)各部门、各单位应定期对废旧物资进行清查,发现废旧物资应及时收集。

(二)废旧物资收集应按照分类、整理、标识的要求进行。

第七条废旧物资整理(一)对收集到的废旧物资进行分类、整理,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二)对可再利用的废旧物资进行修复、清洗、检验等处理。

第八条废旧物资处置(一)对不再具有使用价值的废旧物资,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置。

(二)对可再利用的废旧物资,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回收。

第九条废旧物资回收(一)对回收的废旧物资,按照分类、整理、标识的要求进行管理。

(二)对回收的废旧物资,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再利用或处置。

第四章奖惩第十条对在废旧物资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不良后果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物资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项目剩余物资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剩余物资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剩余物资管理规定1 目的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工程项目剩余物资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项目剩余物资采购余量,降低工程投资,减少库存成本,有效利用、合理处置工程项目剩余物资,制定本规定。

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工程项目剩余物资的管理。

3 术语和定义3.1 工程项目剩余物资是指新建、更新改造或大修理工程项目完工后未使用的物资(不包含EPC 采购剩余物资),以下简称“剩余物资”。

4 职责4.1 规划计划处4.1.1 负责可利用剩余物资调拨申请的审批;4.1.2 负责组织需报废剩余物资申请的审核和批复;4.1.3 负责剩余物资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4.2 相关部门4.2.1 财务处负责对工程剩余物资的账务进行审核;4.2.2 党群工作处(审计监察处)(以下简称党群工作处)负责监督需报废剩余物资的处置情况。

4.3 所属各单位4.3.1 负责对本单位剩余物资的收集、清点、登记造册及管理;4.3.2 负责对本单位剩余物资的移交;4.3.3 负责本单位拟报废剩余物资的鉴定并提出报废申请,并根据批复意见实施报废处置;4.3.4 负责本单位剩余物资的账务处理。

5 管理内容5.1 剩余物资的清理5.1.1 工程项目完工后,项目实施单位应成立工程项目剩余物资管理工作小组,及时收集、清点现场剩余物资并登记造册。

5.1.2 项目实施单位要对工程项目剩余物资按品种、等级重新分类,保证资料齐全,实物完好。

5.1.3 项目实施单位要组织物资、财务等部门对工程项目剩余物资进行盘点,核实账存物资数量、质量,编制《工程项目剩余物资明细表》,对盘点盈亏情况做出说明。

5.2 剩余物资的移交、调拨和处置5.2.1 剩余物资的处置原则5.2.1.1 剩余物资要做到物尽其用。

5.2.1.2 可用于项目运营单位生产维修、抢修的物资首先应移交运营单位。

5.2.1.3 可用于其他建设项目的物资调拨移交给其他项目。

5.2.1.4 其余物资由项目单位提出处置意见报规划计划处,经审核、批准后作相应处置。

工程留货管理制度

工程留货管理制度

工程留货管理制度一、目的与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中的留货管理活动,确保留货物资的质量安全、数量准确,以及合理有效地利用资源,减少浪费。

适用于公司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管理的部门及个人。

二、定义与分类1. 留货定义:指因工程设计变更、施工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的物资剩余,暂时无法投入使用但可能在未来某个阶段需要使用的物资。

2. 留货分类:根据留货的性质和未来使用的可能性,将留货分为可再利用物资和待处理物资两大类。

三、管理原则1. 最大化利用原则:对于可再利用的物资,应优先考虑在项目其他部分或后续项目中重复使用。

2. 及时处理原则:对于确定无法使用的待处理物资,应及时进行报废、销售或其他处理方式,避免长时间占用仓储空间。

3. 责任明确原则:明确留货管理的责任主体,包括留货的申报、审批、存储、保养和最终处理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人。

四、管理流程1. 留货申报:项目部在发现有留货可能性时,应及时填写留货申报表,详细说明留货原因、种类、数量、预计再次使用时间等信息。

2. 审批流程:留货申报表需经过项目经理审核,并由物资管理部门进行最终审批。

审批结果应及时反馈给项目部。

3. 留货存储:经审批同意留货的物资,应按规定分类存放于指定区域,并进行必要的保护措施。

4. 定期盘点:物资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留货物资进行盘点,核实物资状况,更新库存记录。

5. 再利用计划:对于可再利用的物资,项目部应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制定再利用计划,并报物资管理部门备案。

6. 处理与报废:对于确定不再使用的待处理物资,物资管理部门应组织评估,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监督与考核1. 监督检查:公司应定期对留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

2. 考核机制:将留货管理的效率和效果纳入项目管理的考核体系,对表现突出的团队或个人给予奖励。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物资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各项目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报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备案。

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_

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_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是指国家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范,用于统一废旧物资的收集、运输、分类、处理等环节,保护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将详细介绍关于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的背景、内容和意义等方面的内容。

一、背景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废旧物资的产生量和种类不断增加,给环境带来了巨大的负担。

生活中的废旧家电、塑料、纸张等造成了大量的资源浪费和能源浪费。

内部环境污染也因此加剧,导致空气、水、土壤的污染日益严峻。

为了有效地解决废旧物资带来的环境和经济问题,国家决定制定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规范废旧物资的收集、处理、利用等方面的行为。

二、内容及要求1.废旧物资的收集要求废旧物资的收集包括家庭废旧物资、企业废旧物资、街道废旧物资等。

管理规定要求,废旧物资的收集应该经过授权的单位,实行分类收集、分开运输。

废旧物资的收集点应该居民请示,企业自愿,安排妥当,不得乱丢乱倒。

2.废旧物资的持证管理管理规定还规定了废旧物资的处理单位应经当地环保部门的许可或联合社区、物业公司、行业协会等单位,持续进行收集、运输、分类、处理等环节。

在任何环节中,不得私自损毁或倾倒废旧物资,否则将受到法律制裁。

3.废旧物资的处理及利用管理规定对废旧物资的处理及利用也提出了要求。

规定废旧物资的处理方式应该优先考虑节约水、电、气、油、地等素材的方式,实施循环利用和资源化。

首先应该考虑进行拆解、修复并回收原料。

对于不能再利用的废旧物资,应尽可能采用环保技术处理,以减少二次污染。

三、意义1.促进资源的节约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制定旨在降低废旧物资的排放,加强资料的再利用。

随着社会现代化的加速,资源的供给出现比较紧张的情况,废旧物资的再利用变成了当务之急,规范废旧物资的收集、运输、分类、处理有助于节约资源。

2.降低环境污染废旧物资如果没有被妥善处理,除了造成资源浪费之外,还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引发水体质量的下降、食品安全的下降等问题。

仓库废、旧物资回收的管理规定

仓库废、旧物资回收的管理规定1. 引言对于每一个企业来说,仓库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它不仅是物资储存的地方,也是管理物资的场所。

而不可避免的,仓库会出现一些物资已过期、破损或淘汰的情况,这些物资成为了仓库废、旧物资。

仓库废、旧物资的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需要有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规定来管理这些物资,保证物资被安全回收处置,并且对企业环保及市场形象方面也有重要意义。

2. 定义及管理原则2.1 定义仓库废、旧物资指由于生产原因,或者使用寿命等原因,不能用于生产、不能出售的物品。

如过期产品、超库存、破损或失效等物品。

2.2 管理原则对于仓库废、旧物资的管理,应按以下原则进行:•综合利用原则,尽可能选择最优解的方法进行处理,创造财务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最大化。

•环保原则,把环保质量摆在第一位,进行环保处理,保护环境,避免二次污染。

•安全原则,确保员工、设备和环境的安全,避免事故发生,确保人员健康。

3. 废、旧物资分类3.1 分类标准根据物品属性、性质等因素,对废、旧物资进行以下几种分类:•可卖品:未开封、未过保、未氧化、未冻结的物品可以处理成可卖品。

•废品:不能处理成可卖品或已过处理期限,严禁再次出入库,必须送往指定处理渠道。

•回收品:物品已经使用,但可以进行回收,可以由企业内部进行二次利用。

•危废: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由专门的环保部门进行处理。

3.2 分类标识仓库废、旧物资应标识如下:•可卖品:在其上张贴标签,注明名称、规格、数量及售价等信息,并备有规格清单及销售出库单。

•废品:在其上张贴标签,注明名称、数量及处理方法等信息,并备有处理单据。

4.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程序4.1 回收人员的选派及培训企业需为废、旧物资设置专门的回收人员,并进行专业培训,确保他们能够正确的辨别不同种类的仓库废、旧物资,并且能进行规范的处理。

4.2 回收流程4.2.1 回收前处理在废、旧物资回收处理前,回收人员应该经过企业主管领导的同意,并依据物品的类别以及企业规定的流程,制作好相应的处理手续,如废品处理、回收利用等。

工程项目剩余物资管理(3篇)

第1篇一、引言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剩余物资。

这些剩余物资不仅占用空间,还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

因此,对工程项目剩余物资进行有效管理,是提高项目效益、降低成本、保护环境的重要举措。

本文将从剩余物资的概念、管理原则、管理方法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剩余物资的概念剩余物资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未能使用或未完全使用的材料、设备、工具等。

剩余物资可分为以下几类:1. 材料类:如钢筋、水泥、砂石等;2. 设备类:如挖掘机、搅拌机、泵车等;3. 工具类:如扳手、螺丝刀、焊机等;4. 其他:如安全帽、防护服、帐篷等。

三、管理原则1. 节约原则: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尽量减少剩余物资的产生,提高物资利用率;2. 效益原则:对剩余物资进行合理处理,降低项目成本,提高项目效益;3. 环保原则:对剩余物资进行分类处理,防止环境污染;4. 安全原则:对剩余物资进行妥善保管,确保人员安全。

四、管理方法1. 事前预防(1)加强需求预测:在项目开始前,根据工程规模、施工进度等因素,对所需物资进行预测,尽量减少物资采购量;(2)优化设计:在项目设计阶段,充分考虑材料、设备的使用效率,降低剩余物资的产生;(3)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因施工延误导致的物资浪费。

2. 事中控制(1)建立物资台账:对项目所需物资进行详细记录,包括种类、数量、使用情况等;(2)加强物资验收:对进场物资进行严格验收,确保物资质量;(3)强化现场管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避免因管理不善导致的物资浪费;(4)实施限额领料制度:对项目所需物资实施限额领料,防止浪费。

3. 事后处理(1)分类回收:对剩余物资进行分类回收,如可回收利用的物资、不可回收利用的物资等;(2)出售或捐赠:对可回收利用的物资,可通过出售或捐赠给相关企业或慈善机构;(3)回收处理:对不可回收利用的物资,进行回收处理,降低环境污染;(4)总结经验:对项目剩余物资管理进行总结,为后续项目提供借鉴。

剩余物资和废旧物资的管理

一、剩余物资和废旧物资的管理Vl>剩余物资的管理(一)剩余物资是指为施工生产准备或工程竣工后不再在使用及由于洽商变更前已进场的物资,包括成品、半成品、周转材料及其它配件。

(二)各分公司、项目部物资主管部门应统一对剩余物资进行管理,建立剩余物资台账,定期发布库存信息,做好平衡调剂工作,减少物资的积压和浪费。

(三)项目部物资部门应及时对已确认的剩余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等汇总上报公司物资主管部门,并按规定妥善保管,做好调拨准备工作。

未经公司物资主管部门许可,项目部不得随意处理剩余物资。

(四)编制采购计划时,要首先平衡剩余积压物资库存,凡能调剂利用的物资,不得申请采购,避免造成新的积压和资金占用。

(五)平衡调剂剩余物资的价格,可由调出、入双方协商解决。

对价格有争议的, 可由公司物资主管部门组织评估。

处理剩余物资收入应及时交财务部门入账后返还材料成本。

<2>废旧物资的管理(-)废旧物资是指已不再具有使用价值的成品、半成品、产成品、周转材料及配件等账内账外物资。

(二)各单位、各事业应由物资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处理工程废旧物资。

项目部按品种、规格、数量、原值、摊销额、净值进行整理汇总,上报公司物资部门处理。

(三)各分公司、项目部物资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对废旧物资进行审核、鉴定, 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进行处理,所得收入及时交财务部门入账后返还成本。

(四)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处理废旧物资,一经发现将追缴所得款项,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物资采购管理<1>采购管理的目的:组织好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对于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确保施工工期和质量及降低采购成本,减少资金占用,具有重要作用。

<2>采购管理的原则和内容(-)各分公司、项目部必须按照天津市建委关于重要材料、设备采购招标的管理要求,按照《材料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办法》,对建筑工程重要材料、设备实行招标采购,做到物资采购公开、公正、公平。

(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物资管理的规章制度,按照各分公司、项目部采购工作程序,依据计划、招标、合同等执行,确保采购物资符合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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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物资管理规定
1 总则
1.1为规范剩余物料的回收、仓储、领用等内部管理流程,控制采购成本,防范存货呆滞积压的损失风险,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对工程项目剩余物资的管理做出了明确要求,适用于所有项目剩余物资的管理。

1.3 剩余物资管理原则:工完、场清、料净、去向明。

2 管理职责
2.1 项目部负责剩余物资的统计、退库工作。

2.1 物资科负责剩余物资的清点、仓储、平衡、发放工作。

3 管理内容
3.1 项目部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综合考虑运距、方便供应和便于剩余物资处理等因素,合理选择存储地址。

3.2 项目工程施工完成后,项目部应及时组织各用料单位对工程剩余物资进行统计,并做好剩余物资退库前的保管工作。

3.3 可退货的材料由项目组负责协调供货商退货。

退货手续:项目组、物资、监督、供货商现场清点数量→项目组制定退货清单→四方共同在清单上签字确认。

3.4 不可退货的材料由项目组办理退库。

退库手续:项目组制定退库清单→项目组把现场剩余物资退回仓库→项目组、物资共同清点数量
→双方在清单上签字确认。

3.5 下脚料、包装物等由项目组负责存放到物资指定地点,要求:分类存放,摆放整齐。

3.6 物资科应妥善管理退库物资,并负责剩余物资的平衡、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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