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北京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化
北京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北京市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意见

北京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北京市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意见京信发〔2007〕1号北京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北京市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意见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信息化领导小组: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8号)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电子政务网络的应用和管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和管理体制(一)基本原则。
推进本市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和应用要坚持以下原则:根据需求完善电子政务网络。
以各级政务部门的网络需求为依据,统筹规划,完善电子政务网络。
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网络。
各级政务部门不得新建传输网络,必须依托全市统一的政务网络开展电子政务应用。
注重电子政务网络安全保障。
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安全,综合采取技术和管理等措施,确保本市电子政务网络和业务系统的安全。
实现与国家电子政务网络的对接和互联互通,为上级政务部门业务应用开展提供网络支持。
(二)工作目标。
我市电子政务网络自2001年起统筹建设,由基于本市电子政务传输网的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组成。
政务外网由市和区县两级网络组成,各区县不建设区县级政务内网。
推进本市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目标是:到2008年,形成覆盖全市城乡的统一的电子政务传输网,基本完成各部门建设的专用传输网络的整合,建成基本满足政务部门业务应用需要的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健全电子政务网络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网络建设、运维、管理体制,为全市电子政务发展提供统一、安全、高速的网络支持。
(三)管理体制。
在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市信息办负责协调电子政务网络的应用,各电子政务网络接入单位负责本单位局域网络和业务系统的建设与管理。
市委办公厅会同市政府办公厅、市信息办负责政务内网的管理,研究起草政务内网相关管理办法,负责政务内网网络地址和域名的统筹规划及监督管理工作。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政府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政府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12.19•【字号】宁政办发〔2019〕57号•【施行日期】2019.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政府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12月19日市政府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10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南京实际,制订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依法履行职责,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明确监管重点,精简监管事项,优化部门职能,改进监管方式,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加快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
(二)基本原则1.坚持准确定位。
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要求,科学界定出资人监管职责。
市政府国资委根据授权,代表市政府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专司国有资产监管,不行使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不干涉企业依法行使自主经营权。
2.坚持依法监管。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和完善出资人监管的权责清单,健全监管制度体系,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国有资本运作、提高国有资本回报、维护国有资本安全。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北京市2017年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北京市2017年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6.16•【字号】•【施行日期】2017.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北京市2017年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市中医局、市医管局,各直属单位:根据市政府有关要求,为全面推进全市卫生计生系统软件正版化工作,现将《北京市2017年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方案》转发你们,请按以下几点要求抓好落实:一、市医管局、市中医局统筹协调、监督指导所属单位做好软件正版化工作;二、按照“勤俭节约、确保信息安全”的原则,做好正版软件采购经费筹措、集中采购、统一整改;三、各直属单位、市属医院要在8月底完成正版化整改工作,做好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系会议办公室组织的正版化工作检查的迎接准备。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2017年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方案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6月16日附件北京市2017年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方案为进一步巩固全市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根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本市将于2017年全面深入开展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市属国有企业及卫生计生系统的软件正版化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加大督查考核力度,提升信息技术水平,实现全市软件正版化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和信息化。
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年度目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88号)的文件精神和国务院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计划和各项要求,始终坚持“政府机关率先垂范、国有企业常态管理、重点行业深入推进”的原则,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继续巩固已有的工作成果,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和协调组织,强化监督检查和宣传培训,确保软件正版化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推动全市软件正版化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14•【字号】京政办发[2012]56号•【施行日期】2012.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5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12月14日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关于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28号)、《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首都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京发〔2012〕12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11〕38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在2020年率先形成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双轮驱动’的发展格局,初步建成有世界影响力的科技文化创新之城”的奋斗目标,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工作在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结合当前本市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部署,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市场需求变化和技术发展趋势,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统筹规划和重点突破相结合、先行先试和辐射带动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
(二)工作目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经贸委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经贸委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00.09.28•【文号】国办发[2000]64号•【施行日期】2000.09.28•【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经贸委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0〕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经贸委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参照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二000年九月二十八日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根据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要求,为推动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制定本基本规范。
一、政企分开与法人治理结构(一)政企分开。
政府通过出资人代表对国家出资兴办和拥有股份的企业行使所有者职能,不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并努力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明确政府与企业的责任。
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政府以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为限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三)取消企业行政级别。
企业不再套用党政机关的行政级别,也不再比照党政机关干部的行政级别确定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待遇,实行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经营管理者管理办法。
(四)分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
位于城市的企业,要逐步把所办的学校、医院和其他社会服务机构移交地方政府统筹管理,所需费用可在一定期限内由企业和政府共同承担,并逐步过渡到由政府承担,有些可以转为企业化经营。
独立工矿区也要努力创造条件,实现社会服务机构与企业分离。
各级政府要采取措施积极推进这项工作。
市国资委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1年第 7号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0号)的规定,现将北京市国资委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告如下:2003年1.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破产工作的意见(京国资发…2003‟4号)2.关于建立健全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的意见(京国资党发…2003‟5号)3. 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京国资党发…2003‟8号)4.市国资委纪委关于建立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廉政谈话制度的意见(京国资纪发…2003‟4号)5.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2004年度地方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京国资统发…2003‟9号)2004年1.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工作程序的通知(京国资发…2004‟3号)2.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京国资发…2004‟5号)3.关于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网络的意见(京国资党发…2004‟6号)4.关于加强企(事)业单位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京国资党发…2004‟9号)5.关于印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京国资党发…2004‟10号)6.关于印发•关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规范和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党发…2004‟16号)7.关于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加强工会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几点意见(京国资党发…2004‟18号)8.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京国资改发字…2004‟23号)9.关于印发•关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京国资改发字…2004‟25号)10.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京国资改发字…2004‟27号)11.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考核字…2004‟3号)12.关于印发•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规则‣的通知(京国资评价字…2004‟29号)13.关于贯彻执行•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的通知(京国资评价字…2004‟30号)14.关于印发•企业资产减值准备参考标准‣的通知(京国资评价字…2004‟31号)15.关于印发•北京市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国资评价字…2004‟32号)16.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2004年度地方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京国资评价字…2004‟41号)17.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企业监事会兼职监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监督字…2004‟1号)18.关于印发•外派监事会监督检查成果运用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监督字…2004‟5号)19.关于市国资委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出差出访履行请假报告制度的通知(京国资办发…2004‟4号)20.关于进一步规范各企(事)业单位外事工作的通知(京国资办发…2004‟5号)21.关于加强市国资委信息化建设的意见(京国资办发…2004‟12号)22.关于严格事故上报制度的通知(京国资办发…2004‟25号)2005年1.关于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严格执行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通知(京国资发…2005‟3号)2.关于及时办理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到龄免职退休手续的通知(京国资党发…2005‟2号)3.关于印发•市国资委企(事)业单位党委换届条件和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的通知(京国资党发…2005‟3号)4.关于印发•市国资委企(事)业单位党委(常委)会职数设置与组成原则‣的通知(京国资党发…2005‟4号)5.关于规范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通知(京国资党发…2005‟9号)6.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国资委企事业单位新闻发布制度的意见(京国资党发…2005‟10号)7.关于严格执行用公款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京国资党发…2005‟12号)8.关于印发•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京国资法规字…2005‟2号)9.关于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法制建设的意见(京国资法规字…2005‟3号)10.关于加快推进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清理整合所属企业减少管理层级的指导意见(京国资改革字…2005‟10号)11.关于印发•北京市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业务办理规则‣的通知(京国资产权字…2005‟78号)12. 关于印发•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考核字…2005‟79号)13.关于修订印发•北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试点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考核字…2005‟147号)14.关于贯彻•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国资评价字…2005‟110号)15.关于印发•统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年度财务决算进行审计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评价字…2005‟114号)16.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账务核销工作规则‣的通知(京国资评价字…2005‟129号)17.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企业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规则‣的通知(京国资评价字…2005‟130号)18、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产稽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国资监督字…2005‟8号)19.关于在基本建设中实施“阳光工程”的意见(京国资监察字…2005‟1号)20.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国资委企(事)业单位效能监察工作的意见(京国资监察字…2005‟2号)21.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京国资综合字…2005‟1号)22.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责任制(试行)‡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京国资纪发…2005‟6号)23.关于加强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京国资办发…2005‟8号)2006年1.关于加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国资发…2006‟3号)2.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京国资党发…2006‟9号)3.关于进一步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京国资党发…2006‟16号)4.关于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京国资党发…2006‟18号)5.关于印发•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和公务回避暂行规定‣的通知(京国资党发…2006‟19号)6.关于北京市国有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指导意见(京国资考核字…2006‟77号)7.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国资评价字…2006‟81号)8.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监督字…2006‟7号)2007年1.关于加快劣势国有企业退出工作的意见(京国资发…2007‟4号)2.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党委抓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京国资党发…2007‟2号)3.关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京国资党发…2007‟2号)4.关于积极探索国有企业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指导意见(京国资党发…2007‟2号)5.关于印发•劣势国有企业调整退出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国资改组字…2007‟14号)6.关于印发•企业法律审核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京国资法规字…2007‟29号)7.关于北京市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的指导意见(京国资考核字…2007‟140号)8.关于北京市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的指导意见(京国资考核字…2007‟141号)9.关于北京市国有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京国资考核字…2007‟144号)10.关于做好新会计准则过渡期间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京国资评价字…2007‟9号)11.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的意见(京国资监督字…2007‟3号)12.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监督字…2007‟12号)13.关于印发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京国资综合字[2007]10号14.市国资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京国资综合字…2007‟14号)15.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企(事)业单位信访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国资办发…2007‟7号)2008年1.关于市属国有企业重组改革中土地使用权处置的意见(京国资发…2008‟2号)2.关于规范外部董事薪酬有关问题的意见(京国资发…2008‟3号)3.关于印发•北京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发…2008‟5号)4.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土地资产管理的意见(京国资发…2008‟6号)5.关于印发•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发…2008‟8号)6.关于印发•关于建立重点骨干企业董事会工作报告制度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京国资发…2008‟9号)7.关于印发•国有独资公司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发…2008‟10号)8.关于加快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上市工作的指导意见(京国资发…2008‟11号)9.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企业监事会行使职权暂行规定‣的通知(京国资发…2008‟16号)10.关于以“四好”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京国资党发…2008‟3号)11.关于加强国有企业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京国资党发…2008‟8号)12.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的通知(京国资党发…2008‟13号)13.关于印发•市国资委纪委关于对涉嫌违犯党纪政纪有关重要案件线索统一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京国资纪发…2008‟5号)14.关于印发•关于党纪案件审理工作实行“三审一检查”的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纪发…2008‟8号)2009年1.关于做好北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意见(京国资发…2009‟4号)2.关于印发•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发…2009‟6号)3.关于加强监事会监督检查报告反映企业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京国资发…2009‟7号)4.关于印发•北京市境外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发…2009‟11号)5.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北京市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京国资发…2009‟17号)6.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独资公司职工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发…2009‟18号)7.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公用类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发…2009‟19号)8.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京国资党发…2009‟2号)9.关于推进国有企业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的意见(京国资党发…2009‟7号)10.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京国资党发…2009‟9号)11.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工会工作的意见(京国资党发…2009‟10号)12.关于印发•市国资委企(事)业单位党委中心组学习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国资党发…2009‟13号)13.关于印发•市国资委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督查督办实施细则‣的通知(京国资纪发…2009‟3号)2010年1.关于建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运行情况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京国资发…2010‟8号)2.关于完善监管企业业绩考核体系强化薪酬管理的通知(京国资发…2010‟10号)3.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年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国资发…2010‟11号)4.关于印发•市国资委重要子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发…2010‟12号)5.关于印发•企业配合监事会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京国资发…2010‟13号)6.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腐败工作的意见(京国资发…2010‟16号)7.关于修订印发•北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发…2010‟17号)8.关于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自主创新工作的指导意见(京国资发…2010‟18号)9.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意见(京国资发…2010‟19号)10.关于规范企业对外捐赠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国资发…2010‟20号)11.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京国资发…2010‟22号)12.关于建立企业重大投资项目月报制度的通知(京国资发…2010‟26号)13.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法制建设工作的意见(京国资发…2010‟29号)14.关于印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报告制度的通知(京国资发…2010‟31号)15.关于印发•市国资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发…2010‟32号)16.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京国资发…2010‟34号)17.关于印发•市国资委委派财务总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党发…2010‟3号)18.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国资委系统劳动模范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京国资党发…2010‟4号)19.关于推进企(事)业单位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京国资党发…2010‟5号)2011年1.关于加强市国资委所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的指导意见(京国资发…2011‟3号)2. 关于严格执行收入分配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京国资发…2011‟4号)3. 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企业监事会监督检查报告编报办法‣的通知(京国资发…2011‟6号)4. 关于修订印发•北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特别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发…2011‟12号)5. 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市属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京国资发…2011‟13号)6. 关于印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付市国资委委派董事长和财务总监薪酬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发…2011‟14号)7. 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发…2011‟15号)8.关于印发•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任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党发…2011‟4号)9.关于印发•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交流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党发…2011‟5号)10.关于印发•委派市属国有企业董事长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国资党发…2011‟6号)11.关于印发•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重要子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党发…2011‟7号)12.关于印发•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选拔任用领导人员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京国资党发…2011‟8号)13.关于印发•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党委报告选拔任用领导人员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京国资党发…2011‟9号)14.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企业重大事项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京国资党发…2011‟15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体改办、市经委关于本市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体改办、市经委关于本市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9.14•【字号】京政办发[2001]69号•【施行日期】2001.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体改办、市经委关于本市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1〕6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市政府体改办、市经委制订的《关于本市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原则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一年九月十四日关于本市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意见(市政府体改办、市经委二00一年八月)根据市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和《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有关要求,为推进本市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促进首都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巩固已取得的改革成果基础上,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和科技进步为动力,继续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努力消除制约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障碍,促进先进生产力发展。
(二)工作目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进行制度创新、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使本市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十五”期间建立起比较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
2001年要力争三分之二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完成改制工作;2003年以前,具备条件的绝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完成改制工作。
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为公司制企业的,要在股权多元化,规范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二、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工作重点(一)继续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巩固已取得的改革成果。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独资公司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独资公司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9.01•【字号】京国资发〔2008〕10号•【施行日期】2008.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印发《国有独资公司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发〔2008〕10号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国资委2008年8月15日第18次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2008年9月1日国有独资公司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外部董事管理,充分发挥外部董事的作用,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京国资改革字〔2005〕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外部董事指由市国资委依法聘任、管理,由非本公司员工的外部人员担任的董事。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外部董事指不在其他单位任职,专门在一个或若干公司担任外部董事的人员;兼职外部董事指除在公司任外部董事外,还在其他单位担任其他职务的人员。
第五条市国资委逐步增加外部董事数量,扩大外部董事派出公司范围,适当加大专家、学者型外部董事的选聘力度,探索合理的外部董事配备比例。
第二章任职条件第六条担任外部董事除应符合《指导意见》中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能够忠实地维护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二)具有良好的职业信誉,遵规守法,诚信勤勉,履职记录良好;(三)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风险防范能力、识人用人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四)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或执业资格);(五)具有十年以上公司主营业务投资、企业管理、财务会计、金融、法律、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方面的工作经验;(六)身体健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年龄一般不超过六十五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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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总公司信息部文件
首信发〔2015〕2号
关于转发《北京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化水平测评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指导和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化工作,全面提升企业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和信息化,北京市国资委制订了《北京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化水平测评暂行办法》(京国资发[2015]1号)。
去年下半年,按照市国资委的要求和总公司领导的批示,首钢总公司、京唐公司、迁钢公司、矿业公司、通钢公司等单位参与了市国资委信息化水平测评的试点工作。
日前,市国资委印发了《北京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化水平测评暂行办法》(京国资发[2015]1号),现将该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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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北京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化水平测评暂行办法(京国资发[2015]1号)
附件2:总公司领导批示件
首钢总公司信息部
2015年1月27日
首钢总公司信息部 2015年1月27日印发-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