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生产竖井罐笼提升系统有关安全设施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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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提升机作业安全技术

矿山提升机作业安全技术

矿山提升机作业安全技术(一)竖井提升作业安全技术1.竖井提升作业安全技术规定(1)垂直深度超过50m的竖井用作人员出人口时,应采用罐笼或电梯升降人员。

(2)用于升降人员和物料的罐笼,应符合GB16542—2010 《罐笼安全技术要求》的规定。

(3)建井期间临时升降人员的罐笼,若无防坠器,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并报主管矿长批准。

(4)同一层罐笼不应同时升降人员和物料。

升降爆破器材时,负责运输的爆破作业人员应通知中段(水平)信号工和提升机司机,并跟罐监护。

(5)无隔离设施的混合井,在升降人员的时间内,箕斗提升系统应中止运行。

(6)罐笼的最大载重量和最大载人数量,应在井口公布,不应超载运行。

2.竖井提升作业安全注意事项11)提升容器和平衡锤,应沿罐道运行;22)提升容器的罐道,应采用木罐道、型钢罐道或钢丝绳罐道;33)竖井内用带平衡锤的单罐笼升降人员或物料时,平衡锤的重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平衡锤和罐笼用的钢丝绳规格应相同,并应做同样的检查和试验。

4.提升容器的导向槽(器)与罐道之间的间隙规定(1)木罐道每侧应不超过IOmm;(2)钢丝绳罐道,导向器内径应比罐道绳直径大2~5mm;(3)型钢罐道不采用滚轮罐耳时,滑动导向槽每侧间隙不应超过5mm;(4)型钢罐道采用滚轮罐耳时,滑动导向槽每侧间隙应保持10 ~ 15mm o5.导向槽(器)和罐道更换条件(1)木罐道的一侧磨损超过15mm;(2)导向槽的一侧磨损超过8mm;(3)型钢罐道和容器导向槽同一侧总磨损量达到IOmm;(4)钢丝绳罐道表面钢丝在一个捻距内断丝超过15%;(5)封闭钢丝绳的表面钢丝磨损超过50%;(6)导向器磨损超过8mm;(7)型钢罐道任一侧壁厚磨损超过原厚度的50%。

竖井内提升容器之间、提升容器与井壁或罐道梁之间的最小问隙,应符合表4-2的规定。

罐道钢丝绳的直径应不小于28mm;防撞钢丝绳的直径应不小于40mm.6.钢丝绳安全技术要求凿井时,两个提升容器的钢丝绳罐道之间的间隙,应不小于250 + H/3 (H为以m为单位的井筒深度的数值)mm,且应不小于300mm o钢丝绳罐道应优先选用密封式钢丝绳,每根罐道绳的最小刚性系数应不小于500N∕m o各罐道钢丝绳张紧力应相差5%〜10%,内侧张紧力大,外侧张紧力小。

矿山竖井提升安全的方法和要求(通用版)

矿山竖井提升安全的方法和要求(通用版)

(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矿山竖井提升安全的方法和要求(通用版)Technical safety means that the pursuit of technology should also include ensuring that peoplemake mistakes矿山竖井提升安全的方法和要求(通用版)竖井提升就是通过安装在竖井井口、井筒和井底的设备、装置进行的提升运输工作。

竖井提升系统使用的主要设备和装置包括提升机、井架、天轮、钢丝绳、连接装置、提升容器、井筒导向装置、井口和井底的承接装置、阻车器、安全门以及信号装置等。

这些设备和装置是竖井提升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同时也是提升安全工作中必须注意的重要环节。

按照提升机的不同,竖井提升分为竖井单绳缠绕式提升、双筒双绳缠绕式提升和多绳摩擦式提升,一般单绳缠绕式提升多用于深度小于600m的矿井,双筒双绳和多绳摩擦式提升多用于深度大于300m的矿井。

按照提升容器的不同,竖井提升可以分为罐笼提升、箕斗提升和吊桶提升。

小型矿井使用罐笼提升较为普遍。

一般在井筒断面大、提升量多而提升水平又少的矿井采用双罐笼提升;并筒断面小、提升水平多的矿井可采用单罐笼带平衡锤提升;井口断面小、提升量少的矿井可采用单罐笼提升。

在竖井开凿和延伸期间,一般采用吊桶提升。

提升机又称绞车或卷扬机,其用途是利用钢丝绳的缠绕,以完成提升或下放货载的任务,是矿井提升的主要设备。

非煤矿山使用的提升机主要有三种系列,即单简单绳缠绕式系列、双筒双绳缠绕式和多绳摩擦式系列。

1.卷筒缠绳要求钢丝绳在卷筒上缠绕后,会对卷筒产生缠绕应力,缠绕应力过大会造成钢绳损坏过快和筒壳变形损坏。

为了使筒壳应力分布均匀,在筒壳外面装设衬木,并在上面刻有绳槽,以使钢绳排列整齐。

矿业公司竖井及斜井提升管理制度

矿业公司竖井及斜井提升管理制度

矿业公司竖井及斜井提升管理制度一、竖井提升管理制度1、提升信号(1)为了统一指挥提升操作和人员、设施的安全,在竖井提升中必须装设完善的声光兼备的信号系统。

(2)罐笼提升,必须有能从各中段发给井口总信号工转给提升司机的信号装置。

不许各中段信号工直接发给提升司机开车信号。

(3)井口信号与提升机的起动信号要有闭锁装置,并装有电话。

(4)各中段发出的信号也要有区别。

提升货物和提升人员信号要有区别。

为让操作人员辨别,应将所使用的信号装在操作台前或操作显示盘上。

2、竖井提升自动保护(1)要有灵活的过卷装置两个,一个装在井架上,另一个装在深度指示器上。

当提升罐笼超过正常位置0.5米时,两个终端开关几乎同时动作,切断电源,安全制动。

(2)限速装置:罐笼提升速度4m∕s以上时,必须安装限速器,当提升容器到达井口附近时,使提升速度自动减低到2m∕s以下。

(3)超速保护:当提升容器的速度超过正常提升的15%时保护装置切断,安全制动。

(4)过电流及无电压保护:当提升装置过负荷或供电中断时,使卷扬机停止转动,安全制动。

(5)闸瓦磨损保护:当闸瓦磨损超过规定值时,应当发出警铃并切断电机电源,卷扬机安全制动。

(6)油压系统保护装置:当制动油压欠压和超压,或制动油温过高、或制动油泵断电时,使电机电源断电,卷扬机安全制动。

(7)润滑系统保护装置:当润滑油欠压和超压,或轴承温升过高时,使电机电源断电,卷扬机安全制动。

3、井口及中段安全设施(1)进出罐笼的承接设施:在井口和井底可设置托台,中段应使用摇台,无论使用托或搐台,都应与提升卷扬闭锁。

(2)井口安全:在井口及各中段,都必须装置井口安全门,其高度不小于1.5米,安全门启关灵活,具有可靠的防护作用。

(3)调车场安全设施:罐笼提升的井口及调车场运输轨道上,应设阻车器,以保证行车的安全、可靠。

(4)井口、井筒、行人梯上面的废石、杂物必须清洁卫生,以防坠落伤人。

(5)罐笼未到位停稳,不得上下人员或承接车辆。

煤矿运输提升安全管理规范

煤矿运输提升安全管理规范

煤矿运输提升安全管理规范一、提升设备的安全运行及安全检查要点:(一)提升系统的检查1、对所安装的提升设备,经验收后方可使用。

2、投入运行的提升设备,必须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每3年进行一次测试,认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3、检查和试验结果必须写成书面报告,对所发现的缺陷,必须提出改变措施。

(二)提升容器的安全运行1、立井中升降人员,应使用罐笼或带乘人间的箕斗。

2、提升矿车的罐笼内必须装有阻车器。

3、罐笼内每人占有的有效面积应不小于0.18平方米。

4、罐笼每层内1次能容纳的人数应明确规定。

超过规定人数时把钩工必须制止。

5、提升装置的最大载重量,应在井口公布。

6、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或物料的单绳提升罐笼,带乘人间的箕斗,必须装设可靠的防坠器。

7、立井中用罐笼升降人员时的加速和减速度,都不得超过0.75m/s2,最大速度不得超过12m/s。

(三)提升信号及信号把钩工1.井口和井底系统必须有把钩工。

①人员上下井时,必须遵守乘罐制度,听从把钩工指挥。

②开车信号发出后严禁进出罐笼。

③严禁在同一层罐笼内人员和物料混合提升。

2、提升信号装置①每一提升装置,必须装有从井底信号工发给井口信号工和从井口信号工发给提升司机的信号装置。

②井底车场与井口之间,井口与提升司机台之间,必须装设直通电话。

③1套提升装置服务几个生产水平使用时,从各水平发出的信号必须有区别。

(四)提升钢丝绳1、提升钢丝绳做定期检验时,安全系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更换:①专为升降人员用的钢丝绳<7时。

②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升降人员时<7时,升降物料<6时。

③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5时。

2、钢丝绳的检验周期①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之日起每隔6个月检验1次。

②升降物料的钢丝绳,自悬挂之日起12个月进行第1次检验,以后每隔6个月检验1次。

3、单绳缠绕式提升装置所用钢丝绳安全系数最低值要求:①专为升降人员用时安全系数为9.②专为升降人员和物料用时安全系数为9.③专为升降物料用时,安全系数为6.5.4、新钢丝绳悬挂前的检验规定①必须对每根钢丝做拉断、弯曲和扭转3种试验。

矿山竖井提升安全的方法和要求(二篇)

矿山竖井提升安全的方法和要求(二篇)

矿山竖井提升安全的方法和要求竖井提升就是通过安装在竖井井口、井筒和井底的设备、装置进行的提升运输工作。

竖井提升系统使用的主要设备和装置包括提升机、井架、天轮、钢丝绳、连接装置、提升容器、井筒导向装置、井口和井底的承接装置、阻车器、安全门以及信号装置等。

这些设备和装置是竖井提升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同时也是提升安全工作中必须注意的重要环节。

按照提升机的不同,竖井提升分为竖井单绳缠绕式提升、双筒双绳缠绕式提升和多绳摩擦式提升,一般单绳缠绕式提升多用于深度小于600m的矿井,双筒双绳和多绳摩擦式提升多用于深度大于300m的矿井。

按照提升容器的不同,竖井提升可以分为罐笼提升、箕斗提升和吊桶提升。

小型矿井使用罐笼提升较为普遍。

一般在井筒断面大、提升量多而提升水平又少的矿井采用双罐笼提升;并筒断面小、提升水平多的矿井可采用单罐笼带平衡锤提升;井口断面小、提升量少的矿井可采用单罐笼提升。

在竖井开凿和延伸期间,一般采用吊桶提升。

提升机又称绞车或卷扬机,其用途是利用钢丝绳的缠绕,以完成提升或下放货载的任务,是矿井提升的主要设备。

非煤矿山使用的提升机主要有三种系列,即单简单绳缠绕式系列、双筒双绳缠绕式和多绳摩擦式系列。

1.卷筒缠绳要求钢丝绳在卷筒上缠绕后,会对卷筒产生缠绕应力,缠绕应力过大会造成钢绳损坏过快和筒壳变形损坏。

为了使筒壳应力分布均匀,在筒壳外面装设衬木,并在上面刻有绳槽,以使钢绳排列整齐。

为了限制缠绕应力和避免跳绳、咬绳,安全规程对钢丝绳缠绕的层数作了规定。

并规定缠绕层数在两层以上时,卷筒边缘高出最外一层钢丝绳的高度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5倍;钢丝绳由下层转到上层临界段(相当于四分之一绳圈长)必须经常加以检查,每季度应将钢丝绳临界段串动四分之一绳圈的位置。

钢丝绳的绳头固定在卷筒上必须牢固,要有特备的卡绳装置,不得系在卷筒轴上;穿绳孔不得有锐利的边缘和毛刺,曲折处的弯曲不得形成锐角,以防止钢丝绳变形;卷筒上必须经常缠留三圈绳作为摩擦圈,以减轻钢丝绳与卷筒连接处的张力。

竖井提升管理制度

竖井提升管理制度

竖井提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提高竖井提升作业的安全性、效率性、可靠性,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保护环境,根据《矿山安全法》、《矿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竖井提升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竖井提升作业,以及相关设备、人员管理等方面。

第三章责任及管理1. 生产负责人对竖井提升工作负全面责任,负责做好本单位竖井提升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保证竖井提升作业安全、高效进行。

2. 竖井提升作业相关人员需按照相关规定参加职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在岗前需经过考核合格。

3. 竖井提升作业实施前,需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对作业风险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第四章安全技术措施1. 竖井提升作业前,需对提升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2. 提升井口需设置防护栏杆和安全标识,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

3. 作业人员需佩戴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鞋等。

4. 对作业现场进行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第五章作业流程1. 竖井提升作业前,需进行作业计划编制,并报领导审核批准。

2. 作业前需对提升设备进行检查,包括润滑检查、电气检查等,确保设备工作正常。

3. 作业人员需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操作步骤。

4. 作业过程中需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5. 作业结束后,需进行作业记录和总结,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查明问题原因并及时整改。

第六章突发事件处理1. 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作业人员需立即停止作业,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2. 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需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人员安全。

3. 事故发生后需进行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并及时整改,避免再次发生。

第七章管理与监督1. 生产负责人需对竖井提升作业进行全面管理与监督,确保作业安全、高效进行。

2. 相关部门需配合监督作业过程,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竖井提升管理制度

竖井提升管理制度

竖井提升管理制度一、罐笼的技术要求:1.保持架应有可打开的铁盖,每节应焊接一块透气的铁板;2.保持架铁板应经常检查。

铁锈和磨损会减少铁板的厚度吗?必要时更换或修理;3.罐笼必须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罐门,罐门底部横梁距罐底不大于250mm,罐门不得向外打开;4.罐笼内必须装设备阻车器。

二、保持架必须配备可靠的断绳和安全装置;三、提升容器的罐耳与罐道之间的间隙,必须符合技术要求,超过允许数值时,应立即更换;四、井道升降机、井壁和井道内其他设备之间的间隙必须符合技术要求。

低于规定要求时,应经设计部门批准,并采取可靠的防撞措施;五、禁止用箕斗提升人员,检查修理井筒或其它原因必须升降人员时,要有安全措施,报安全部门批准后,在施工负责人指挥下,方可乘箕斗在井筒内升降;六、检查井道的人员需要站在罐笼顶盖上跳井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保持架上方应安装可靠的安全伞;2.必须配备安全绳;3.提升速度不得超过0.3米/秒。

七、起重船连接装置、罐耳、罐稳定器、井口控制和关闭、装卸设置、绞车机械和电气部件必须每周检查一次,每次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并报安全部门备案;八、卷筒,制动装置、安全保险、钢丝绳、调整机械和传动装置,每天都要有专人检查一次,发现严重问题无法处理应立即报告调度室、机电和安全部门,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九、起重信号系统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排除故障后才能恢复工作;十、罐笼乘人升降时,必须由专职信号工发点,其它任何人不得进入信号室,更不得擅自发点;一一、起重设备必须配备以下安全装置,并满足以下要求:1.过卷装置:过卷装置――提升速度小于3米/秒的罐笼,不得小于4米;提升速度超过3米/秒的罐笼,不能小于6米,提升箕斗不能小于3倍的提升速度的高度。

2.限速装置:当提升速度超过最大速度的15%时,要有使操纵装置、断电的装置,到达井口前能自动减速到2米/秒以下。

3.闸门相互磨损及自动断电显示;4.单绳信号装置;5.过流保护装置。

提升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提升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提升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公司提升系统的正常运行,减少设备故障,杜绝因设备引发的安全事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提升系统的安全管理。

第三章一般规定第三条各个提升系统必须具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矿山在用摩擦式提升机安全检测检验规范》(AQ2021-2008)、《金属非金属矿山在用提升绞车安全检测检验规范》(AQ2022-2008)中所列的保护与闭锁装置,并确保技术状况良好,动作灵活,安全可靠。

第四条提升系统的设备和设施的设计、安装有关数据(如提升速度、加减速度、制动力矩、钢丝绳和连接装置的安全系数等)的选择和调试,必须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矿山在用摩擦式提升机安全检测检验规范》(AQ2021-2008)、《金属非金属矿山在用提升绞车安全检测检验规范》(AQ2022-2008)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提升系统的各部分,包括提升容器、连接装置、防坠器、罐耳、罐道、阻车器、罐座、摇台、装卸矿设施、天轮和钢丝绳,以及提升机的各部分,包括卷筒、制动装置、深度指示器、放过卷装置、限速器、调绳装置、传动装置、电动机和控制设备以及各种保护装置和闭锁装置等,每天应由专职人员检查一次,每月应由公司机电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并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情况记录存档。

第六条车间要在井口、卷扬机房将提升系统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度上墙,要求醒目、字迹清楚。

人员和物料的升降制度应在井口公告。

第四章竖井提升安全管理第七条所有升降人员的井口及卷扬机房,均须悬挂下列布告牌:1.每班上下井时间表;2.信号标志;3.每层罐笼内每次允许乘罐人数;4.乘罐制度。

第八条每班提升前,要先开一次空车,检查提升系统的运行情况,并把检查结果记录到交接班记录簿中。

第九条乘罐人员应在距离井口5米以外候罐,并严格遵守乘罐制度,听从井口信号工指挥。

井口信号工或安全员负责检查乘罐人数(不准超员),将罐笼门和井口安全门关好,升起摇台后方可发出准确的升降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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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生产竖井罐笼提升系统有关安全设施管理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竖井罐笼提升系统是指矿用提升机及矿用提升绞车所服务的竖井罐笼箕斗互为平衡提升、双罐笼提升、单罐笼提升、罐笼配平衡锤提升系统。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设施包括竖井提升系统的摇台(托台)、安全门、阻车器、推车机及其操动机构、安全锁具、位置检测和信号、控制、视频监控等装置。

第三条本规定适应于全矿所有在用及新建、改建、扩建竖井罐笼提升系统的自动、手动、联锁运行模式,检修运行模式不受本规定限制。

二安全设施的联锁
第四条竖井罐笼提升系统必须实现罐笼、安全门、阻车器联锁:只有罐笼到位并发出停车信号(罐笼到位停车开关或信号工发出的停车信号)后,安全门才能打开;安全门打开到位后,阻车器才能打开。

反之,阻车器关闭到位后,安全门才能关闭;安全门关闭到位后,开车信号;发出开车信号后,安全门、阻车器均不能打开。

安全门未关闭时,只俞发出调平或换层信号。

第五条井口及各提升中段马头门均应设置摇台,原有摇台不符合要求的,必须进行改造。

改造后,有关安全设施的联锁在满足本规定第四条的要求时,同时达到罐笼到位并发出停车信号后,摇台才能
下落,罐笼不到位落不下摇台,摇台未抬起关不上安全门的电气控制及联锁的要求。

第六条原有摇台暂无条件改造的提升系统,有关安全设施的联锁在满足本规定第四条的要求时,必须将摇台同信号系统进行电气联锁,摇台未抬起或抬起不到位,发不出开车信号。

第七条新建竖井罐笼提升系统,井口及各提升中段马头门设置摇台的,有关安全设的联锁必须符合第五条、第六条要求;井口及各提升中段马头门设置平台的,有关安全设施的联锁必须符合规定第四条要求。

第八条竖井井口及井底使用托台(手动托台禁止用于多中段提升的中部中段)的损系统,对有关安全设施的要求除满足本规定第四条外,必须对托台设置闭锁装置,托台打开,安全门不能关闭,发不出开车信号。

升降人员时,严禁使用托台。

第九条安全门的联锁要求:罐笼到位并发出停车信号后安全门才能打开;阻车器关闭到位后,安全门才能关闭,发出开车信号后安全门不能打开;若安全门在罐笼运行中被:法打开,系统应立即报警,提升机实施安全制动。

第十条摇台(托台)联锁要求:罐笼到位并发出停车信号后,摇台(托台)才能放下;摇台((托台)收起到位后,安全门才能关闭,若摇台(托台)在罐笼运行中被非法放下,系统应立即报警,提升机实施安全制动。

第十一条阻车器的联锁要求:矿车运输的进车侧必须设置阻车
器;如用单式阻车器,必须与安全门(摇台)进行联锁;安全门未打开(或摇台未落下),阻车器不能打开;利用推车机推车时,推车机返回不到位,阻车器不能关闭,若阻车器在罐笼运行中被非法打开,系统应立即报警,提升机实施安全制动。

第十二条推车机的联锁要求:井口及各提升中段使用机械推车机操车的矿井,阻车器未打开,推车机不能进行推车,推车机推车时只能实现手动控制操作,不能自动控制。

第十三条有条件的矿井安全门、摇台、阻车器、推车机宜采用电气控制的电动、风动或液压操动方式。

第十四条罐笼在井口停车位置时,罐笼顶与上端的套架梁或过卷防挡梁等其他设施之间的距离能够装设高度不小于1.2m罐顶安全门的矿井,应装设罐顶安全门;罐顶安全门可以不受本规定有关联锁要求的限制。

三监控与信号系统
第十五条竖井罐笼提升系统必须装设视频监控系统并保持良好,提升机房内能显示口及各提升中段的有效视频画面;井口能显示各提升中段的有效视频画面;某一提升中段能显示其他中段及井口有效视频画面。

第十六条视频监控系统应具备硬盘录像功能,各监控录像点的录像存储时间不少于1周。

第十七条视频监控系统的监视范围:井口及各提升中段马头门处的罐笼到位情况、罐顶安全门的动作情况、安全门开与关、摇台的
抬与落、阻车器的开与闭、推车机的动作情况及操作工和卷扬机司机操作的有效画面。

第十八条竖井罐笼提升系统必须装有从提升各中段发给井口总信号室和从井口总信号室转发给提升机司机的信号装置;并确保各提升中段的信号都必须经井口总信号工转发。

井口信号装置必须与提升机的控制回路闭锁,只有在井口信号发出后,提升机才能启动(计算机控制的提升机及矿用提升绞车不受此限制)。

第十九条竖井提升系统必须装设满足提升各中段信号室、井口、井口信号室、司机之间能够互相通话的直通电话。

五检查及维护
第二十条罐笼提升系统安全设施,必须保证齐全有效,必须由矿山专职人员每天检查1次,每月还必须组织有关人员检查、试验1次,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检查、试验和处理结果都应留有详细记录,具体要求以《竖井提升系统安全管理制度》为准。

六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物资装备公司分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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