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排污权及排污权交易在中国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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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浅析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量 的同时也实现 了资源 的优化 配置。 ( ) 二 排污权 交易制度 的优越 性分析 1有利于污染总量控制, . 保证环 境质量
都只掌握在政府主管部门手中, 企业没有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 , 排污 权交 易的效果必然受到限制 。 再次 , 目前的交易都是一对一 的由政府
安排 , 没有由中介披露信息, 由买方和卖方通过竞价最终选择对方的 市场 自愿性 , 这与商品的交易价格应该 由市场确定的规律显然不符。 三、 完善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 的若干构想 总量控制是排污权交易的基础。因为一定范围内的排污权总量 是不变 的, 以 所 不管排污权在各企业间是如何转换, 都不可能超越最 ( ) 一 我国排 污权 交易的立法建议 1确认排 污权和排污权交易制度 . 早确定 的排污总量 , 这有利于保证环境质量 。 首先, 立法 上应确认排污权及排污权的私权利性质。 目前我 国环 2 有利于企业节省治理费用, .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排污权交易使得企业可 以基于利益的考虑选择购买排污权或者 境主管部 门颁发的排污许可证所确认 的排污权是一种行政性的个人 不具有可以 自由转让交易的个人私权 利性质 。。 在这种情况 改进技术剩余排污权 以符合环境管理的要求。不仅使得各个企业节 公权利 , 省了治理费, 节约了社会总成本 , 而且调动 了企业治理污染的积极性, 下 , 应该从立法上确认排污权 , 明确将排污权与其他生产要素一起纳 入企业的生产资料范围, 允许排污权作 为一种私权利可 以使用、 收益、 促进了企业科学技术水平 的提高和产业结构 的合理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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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现状及发展

论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现状及发展

论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现状及发展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平衡,排污权交易制度应运而生。

排污权交易制度是一种基于市场机制的环境政策工具,旨在通过经济手段激励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环境质量。

本文将对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探讨其未来的发展方向。

一、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发展历程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探索始于 20 世纪 80 年代。

当时,一些地区开始尝试在局部范围内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

进入 21 世纪,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我国加快了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建设步伐。

2007 年,财政部、环保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标志着我国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此后,江苏、浙江、天津等地相继开展了排污权交易试点,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现状(一)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与排污权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如等,为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试点工作取得一定成果各地的排污权交易试点在优化环境资源配置、降低污染治理成本、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例如,江苏省通过排污权交易,推动了企业加大环保投入,提高了污染治理水平。

(三)交易平台不断建立为了规范排污权交易行为,提高交易效率,各地纷纷建立了排污权交易平台,实现了交易信息的公开透明和交易过程的规范化。

然而,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法律法规尚不完善虽然相关法律法规对排污权交易有所涉及,但仍存在规定不明确、缺乏可操作性等问题,导致在实际执行中面临诸多困难。

(二)初始排污权分配不公平合理的初始排污权分配是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基础,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缺乏科学的分配方法和标准,容易导致分配不公平,影响企业参与的积极性。

(三)市场机制不健全目前,我国排污权交易市场还不够活跃,交易价格形成机制不完善,市场供求关系对交易的影响有限。

我国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证的研究现状和展望

我国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证的研究现状和展望

我国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证的研究现状和展望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加强,我国政府也逐渐加大了对环境保护的力度。

在这种情况下,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成为了受到广泛关注的议题。

本文将介绍我国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证的研究现状和展望。

1.起步阶段我国排污权交易的研究起步于上世纪末和本世纪初,当时主要还停留在理论探讨阶段。

2003年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试行规定》,开始探索以总量控制为核心的污染物减排制度,为后来的排污权交易制度奠定了基础。

2.立法和实施阶段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工业污染物排放权有偿使用制度试点的意见》。

2015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要加快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

同年,《排污权交易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663号)出台,奠定了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法律基础。

此后,全国各地相继建立了排污权交易市场,不断推进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实施。

3.问题和挑战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实施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和挑战,例如监管不力、交易规则和标准不统一、市场参与者素质和能力差异较大等。

此外,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国际贸易壁垒增多等情况下,如何保证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稳定运行,仍然需要进一步探索。

我国排污许可证制度的起步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

本世纪初,随着意识形态和发展理念的转变,人们对环境保护问题越来越关注,政府开始研究建立排污许可证制度。

2003年,国务院颁布了《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首次提出了排污许可制度,2008年又发布了《生态环境保护法》,进一步明确了排污许可制度的重要性。

2010年,国务院印发了《排污许可证暂行管理办法》,奠定了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法律基础。

此后,各地相继建立了排污许可证申请评审、发放、监管和信息公开等制度。

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中也受到一些问题和挑战的影响,例如监管力度不够、审批时间过长、信息公开不透明等。

排污权交易在中国遇到的障碍及解决方案

排污权交易在中国遇到的障碍及解决方案

排污权交易在中国遇到的障碍及解决方案排污权交易,指排污单位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以排污指标为标的进行交易。

本文论述了排污权交易的特点,操作模式。

探讨了排污权交易在我国实施意义及存在问题,提出了排污权交易实施过程中所出现问题的解决途径。

标签:排污权交易;总量控制;污染物;污环境容量1.排污权交易的概念和特点排污权交易,亦称排污指标的有偿转让,是指排污单位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以排污指标为标的进行交易。

排污权,是指排放者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分配的额度内,并在确保该权利的行使不会损害其他公众环境权益的前提下,依法享有的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权利[1]。

在排污权交易市场上,排污者从其利益出发,自主决定其污染程度,从而买入或卖出排污权。

排污权市场上,它的主体是污染者,客体是剩余的排放许可。

排污权交易有以下六大特点[2]:①排污权交易有利于降低企业治理污染的成本;②排污权交易有利于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③排污权交易客观上有利于形成污染水平低而生产率高的工业布局;④排污权交易有利于政府对环境状况进行宏观调控;⑤排污权交易有利于遏制某些环保部门的利己行为;⑥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存在有利于公民表达自己的意愿,扩大环保的群众基础。

2.排污权交易的一般做法与具体操作排污权交易的一般做法是:政府机构评估出一定区域内满足环境容量的污染物最大排放量,并将最大允许排放量分成若干规定的排放份额,每份排放份额为一份排污权[3]。

政府在排污权一级市场上,采取一定方式,如招标、拍卖等,将排污权有偿出让给排污者。

排污者购买到排污权后,可根据使用情况,在二级市场上进行排污权买入或卖出。

3.排污权交易我国实施中的障碍目前我国实施排污权交易存在很多问题及障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总量控制”的环境保护目标尚未成为环境保护的核心思想。

在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中,除了个别针对特种污染物的规定中体现有“总量控制”意图外,主要的法律法规均没有明确“总量控制”的规定。

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相关问题探析

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相关问题探析

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相关问题探析
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是一种市场化的环境治理方式,旨在通过市场机制调节环境污染排放,达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双重目的。

然而,由于该制度的推行尚属于起步阶段,还存在不少问题和挑战。

首先,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

虽然《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和法规中有关环境污染排放的规定,但具体的排污量标准和排污权交易的具体实施细则还需要细化和完善。

此外,部分地方政府在制定本地的排污权交易政策时也存在不规范和不一致的情况,需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和统一。

其次,我国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发展还不够成熟。

目前,我国的排污权交易市场初具规模,但市场化程度还比较低,交易量和参与方也尚不够多。

此外,市场中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导致一些公司并不了解该制度的具体操作流程,难以有效参与其中。

再次,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在监管方面存在漏洞。

由于排污权交易市场的监管和管理尚处于起步阶段,缺少有效的监督和处罚机制,一些企业存在逃避和偷排的情况,需要加强对其的监测和处罚力度。

最后,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在具体操作上还存在不少问题。

由于环境污染排放行为的复杂性和难以量化,排污权交易的核算和赋值也存在一定难度,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

此外,由于交易主体的参与程度和自愿性不同,制度操作效果也存在差异,需要鼓励更多的企业参与到其中,并为其提供相应的激励和优惠政策。

综上所述,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实施还需要在法律法规、市场发展、监管管理和操作方面等多个方面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和加强,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排污权交易的现状及优缺点

排污权交易的现状及优缺点

排污权交易的现状及优缺点蒋枫经管强化091 学号:排污权交易是近年来备受各国关注的一项旨在保护环境的经济政策,作为一种新的控制污染的市场手段比政府行政管制手段具有更大的优势,它将市场机制充分地运用于环境资源的配置,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通过排污权的交易,实现低成本控制污染。

结合我国目前的排污权交易实施的现状,讨论了我国排污权交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排污权交易机制的构想。

一、排污权的定义1、定义排污权交易是指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确定的条件下,利用市场机制,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即排污权,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那样被买入和卖出,以此来进行污染物的排放控制,从而达到减少排放量、保护环境的目的。

排污权交易的主要思想是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这种权利通常以排污许可证的形式表现),以此对污染物的排放进行控制。

它是政府用法律制度将环境使用这一经济权利与市场交易机制相结合,使政府这只有形之手和市场这只无形之手紧密结合来控制环境污染的一种较为有效的手段。

这一制度的实施,是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前提下,为激励污染物排放量的削减,排污权交易双方利用市场机制及环境资源的特殊性,在环保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通过交易实现低成本治理污染。

排污权交易制度是当前受到世界各国关注的基于市场的环境经济手段之一。

2、意义排污权交易作为以市场为基础的经济制度安排,它对企业的经济激励在于排污权的卖出方由于超量减排而使排污权剩余,之后通过出售剩余排污权获得经济回报,这实质是市场对企业环保行为的补偿。

买方由于新增排污权不得不付出代价,其支出的费用实质上是环境污染的代价。

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意义在于它可使企业为自身的利益提高治污的积极性,使污染总量控制目标真正得以实现。

这样。

治污就从政府的强制行为变为企业自觉的市场行为,其交易也从政府与企业行政交易变成市场的经济交易。

3、排污权交易的做法(1)首先由政府部门确定出一定区域的环境质量目标,并据此评估该区域的环境容量。

我国排污权交易现状及后续市场建设模式

我国排污权交易现状及后续市场建设模式

我国排污权交易现状及后续市场建设模式摘要:排污权交易制度是一项高效灵活的环境管理政策,它强调以最小的经济代价、最大限度地合理利用环境资源,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排污权交易制度主要分为三个步骤:确定总量控制目标、政府进行初始分配、二级市场交易。

国内学者在总量控制、初始分配方面已经有大量研究,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构建模式,而对排污权二级交易市场的制度建设的研究尚不充分,并且通过对前人研究的总结,发现我国的排污权交易的二级市场,政府的介入比较深,不利于排污权制度设计以及市场的活跃性的增强,所以根据“排污权银行”这一概念,我提出构建“排污权典当行”模式,使之与“排污权银行”相结合,共同促进我国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完善。

关键词:排污权交易;二级市场;排污权银行;排污权典当行一、引言排污权交易,是指根据特定区域对环境质量的要求,确定一定时期内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并将总量分割成若干排污份额,通过颁发许可证的方式分配排污权,并允许排污权在市场上交易。

排污权交易制度最早由美国提出并试行成功,之后德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纷纷效仿,建立起自己的排污权交易制度。

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能够投入到环境保护中的资金是有限的,因此,寻求一种高效率低成本的环保手段非常必要。

排污权交易制度就是一项高效灵活的环境管理政策,它强调以最小的经济代价、最大限度地合理利用环境资源,使环境改善与经济发展并进。

90年代以来,中国也逐步开始了对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探索。

二、我国排污权交易现状我国在1991年从美国引入排污权交易制度。

但是中国和美国在经济体制,经济发展水平方面有很大的差距,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引入不能照搬美国模式,要立足中国的基本国情,对排污权交易制度进行本土化的改造。

1.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的关键前提是建立总量控制目标,因为只有较准确地推算出排污总量,才能确定排污权的分割程度,这也就决定了市场上排污权的供给状况。

1995年,国务院批准了《“九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1997年,国家环保总局又发布了《“九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总量控制正式进入了我国的污染控制政策体系。

我国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证的研究现状和展望

我国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证的研究现状和展望

我国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证的研究现状和展望【摘要】我国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是环境保护领域的重要政策工具,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从历史发展、实施情况、关系、问题和挑战、展望等方面探讨了我国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证的研究现状。

通过分析现状,总结了存在的问题,并展望未来发展方向。

随着我国环境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入,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将在未来更好地发挥作用,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更好的效果。

【关键词】排污权交易、排污许可证、研究现状、展望、历史发展、实施情况、关系、问题、挑战、发展展望、总结、未来、环境保护、政策调整、监管机制、投资者、企业责任、可持续发展、减排措施。

1. 引言1.1 背景介绍我国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是我国环境保护领域的重要政策工具,旨在促进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提升环境质量。

随着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政府对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关注度逐渐增加。

通过对我国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证的研究,可以为完善环境管理体系、促进企业环保意识提升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建议。

背景介绍部分主要包括我国环境污染严重程度的分析、政府出台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背景和原因等内容。

当前,我国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大气、水体、土壤等各类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增加,给人们的生活和健康带来了严重影响。

为了有效治理环境污染问题,我国政府不断改进环境管理政策,推动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

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证制度作为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被引入我国环境保护体系,旨在通过市场机制调节企业排放行为,实现减排目标。

通过对我国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背景介绍,可以更好地了解我国环境保护政策的发展历程和现状,为后续内容的讨论奠定基础。

1.2 研究意义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证是我国环境保护领域的重要政策工具,其研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对环境保护政策的完善和提高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可以帮助政府更好地管理企业的排污行为,促使企业主动减少排放,从而提高环境治理效率,减少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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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排污权及排污权交易在中国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摘要:排污权交易是近年来备受各国关注的一项旨在保护环境的经济政策,作为一种新的控制污染的市场手段比政府行政管制手段具有更大的优势,它将市场机制充分地运用于环境资源的配置,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通过排污权的交易,实现低成本控制污染。

结合我国目前的排污权交易实施的现状,讨论了我国排污权交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排污权交易机制的构想。

关键词:排污权;排污权交易;市场;政府
1概述
从2007年浙江省嘉兴市成立国内首个排污权交易平台——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开始,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作为基于市场机制的新型环境经济政策,日益受到各地的青睐。

作为实行总量控制的有效手段,排污权交易在污染物减排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了解排污权和排污权交易的相关内容,对其现行状况进行评估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对更好的发挥排污权交易的作用有着积极的影响。

2排污权
2.1排污权的定义
排污权又称排放权,是排放污染物的权利。

它是指排放者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分配的额度内,并在确保该权利的行使不损害其他公众环境权益的前提下,依法享有的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权利。

2.2排污权的来源
1968年,美国经济学家戴尔斯首先提出排污权概念,其内涵是政府作为社会的代表及环境资源的拥有者,把排放一定污染物的权利向股票一样出卖给出价最高的竞买者。

污染者可以从政府手中购买这种权利,也可以向拥有污染权的污染者购买,污染者相互之间可以出售或者转让污染权。

3.排污权交易
3.1排污权交易的定义
排污权交易(pollution rights trading)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量的前提下,内部各污染源之间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污量,从而达到减少排污量、保护环境的目的。

它主要思想就是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即排污权(这种权利通常以排污许可证的形式表现),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那样被买入和卖出,以此来进行污染物的排放控制。

3.2排污权交易的意义
排污权交易作为以市场为基础的经济制度安排,它对企业的经济激励在于排污权的卖出方由于超量减排而使排污权剩余,之后通过出售剩余排污权获得经济回报,这实质是市场对企业环保行为的补偿。

买方由于新增排污权不得不付出代价,其支出的费用实质上是环境污染的代价。

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意义在于它可使企业为自身的利益提高治污的积极性,使污染总量控制目标真正得以实现。

这样。

治污就从政府的强制行为变为企业自觉的市场行为,其交易也从政府与企业行政交易变成市场的经济交易。

3.3排污权交易的做法
(1)首先由政府部门确定出一定区域的环境质量目标,并据此评估该区域的环境容量。

(2)推算出污染物的最大允许排放量,并将最大允许排放量分割成若干规定的排放量,即
若干排污权。

(3)政府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分配这些权利,并通过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使这种权利能合
法地买卖。

在排污权市场上,排污者从其利益出发,自主决定其污染治理程度,从而买入或
卖出排污权。

4.排污权交易在我国的现状
4.1山东莱芜卖出排污权第一单
维达纸业40万元买下40吨COD 5年排污权
2010年12月17日,维达纸业以40 万元的价格向莱芜市政府买下40吨COD 5 年的排污权,每吨COD 每年的价格是2000 元。

这是山东省首笔排污权交易。

为切实保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顺利进行,莱芜市在排污权的分配、价格、交易和储备与调控四个方面建立了规范有序的制度机制。

规定:自12月1日起,企业排污权只能通过向环保部门申购或向其他排污单位购买的办法取得。

排污单位通过实施工程治理减排项目、结构调整减排项目和监督管理减排措施等腾出的排污权指标余量,经市环保部门审核同意,以排污权交易中心为平台办理交易手续,允许转让给其他合法排污单位。

4.2长沙排污权交易2年仅成交3笔
2008年11月28日,长沙市排污权交易高调启动。

透过媒体当时的报道和当事人的讲述,交易现场的紧张热烈。

在高调启动当天成交3笔后,近2年来就再也没有交易了。

排污权交易遇冷的一个重要原因——“不缺乏排污权指标”。

在现有的制度框架内,企业通过环境评估之后,就能免费获得排污权指标;只要达标排放,
排污权指标就不缺乏。

不缺乏的东西,就像空气和阳光一样,有谁会花钱去买呢?
排污权交易遇冷的另一个一个重要原因“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
要成功实施排污权交易,环境监测与环境执法检查也必须同步加强。

如果不知道企业到底排
了多少污,如果对企业偷排、超排的处罚过轻,“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企业也是不会去竞买排污权的。

5排污权交易的特征和作用
5.1排污权交易的特征
排污权交易是一种以市场为依托的经济政策和经济刺激手段。

它充分发挥了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作用。

排污权交易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排污权交易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排污权交易是一种经济政策和经济刺激手段。

第三,排污权交易是一种以市场为基础的污染控制模式。

第四,排污权交易是以提供途径和手段的方式提高治理污染费用的效率,应用经济杠杆的形式调动排污企业的积极性,以实现污染物总量削减为目的。

第五,第五,在规定排污总量上,排污权交易有别于我国现行的排污收费制度。

5.2排污权交易的作用
排污权交易的主要作用和意义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排污权交易削减社会整体排污费用,有效提高了治理污染的效率。

第二,排污权交易有利于排污企业自主革新,提高治污技术。

第三,排污权交易有利于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从而提高国际竞争力。

第四,排污权交易大大提高了政府环境执法的质量。

5.3排污权相关误区
第一,不是想买多少就买多少
排污权申购是指环保部门对排污单位的排污权申购申请审核确认后,将政府储备的排污权指标部分出让给申请人,由申请人支付排污权有偿使用费。

实施排污权交易前,只要经过环评审批取得排污许可证等合法手续,就可以向排污管网排放达标的污染物。

企业花钱买排污的权利,也并非想买多少就能买到多少,企业最高能买多少排放指标要经严格审核,总排污量建立在对环境容量科学评估的基础上。

第二,有了排污权也不能随便排污
即使有了排污权也不可乱排。

获取排污权后,不免除承担其他的法定义务,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和总量控制要求。

位于被限批区域的,被列为环保信用不良的,被实施挂牌督办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单位在整治完成前不得购买新的排污权。

第三,用不了的排污权会“增值”
随着经济发展,排污权交易价格将不断提高,为降低成本,企业必然会通过更换设备等多种方式减排。

这样,用经济手段打破了原来的污染控制模式,让企业从被动减排化为主动减排,从而达到控制污染总量的目的。

6.排污权交易遇到的现实问题
第一,环保部门如何科学、准确、公平和合理地核定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

准确监测企业污染物排污量是排污权交易有序进行的前提。

目前,我国环境监测能力和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污染源监测体系和监测机制还不完善,并且现行的企业排污数据种类很多,包括行政审批许可数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申报数据、环境统计数据和环保验收数据,这些数据只能代表某个时刻或某段时期内企业的排污情况,而企业生产却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受人为因素干扰的可能性大。

因此,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问题不能很好地解决,必将使排污权交易制度实施受到制约和影响其作用的发挥。

第二,环保部门如何客观确定污染物排放总量
排污权交易要以污染物总量控制为前提,而污染物排放总量应当根据当地环境容量也就是自净能力确定。

但环境容量受多种不确定的因素影响,很难准确得出。

因而实际确定的污染物总量只是一个目标总量,更多时候它表现为最优污染排放量(由边际私人纯收益和边际外部成本共同决定)。

也就是说如果排污权交易建立在最优污染排放量基础上,污染物排放总量极大可能超出环境容量,毫无疑问会构成对环境的破坏。

第三,排污权交易缺乏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

排污权交易的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环保、税收、工商等许多职能部门。

目前,我国对排污总量控制及排污许可证制度有法律规定,但对排污权交易制度并未做出法律规定。

因此,在法律上需明确排污权交易的范围和交易方式,建立排污权交易法律体系和保障体系,才能确保企业在排污权交易中享有平等自由、公平竞争的权利。

第四,排污权交易中政府如何科学地指导市场化运作。

由于排污权交易中容量资源转变为市场化的商品,如果政府部门指导和监管不力,违反市场
化准则的企业就可能获得利益,排污权交易市场就会混乱,以最小的成本实现环境资源优化配置的目标就难以实现。

因此,政府做好排污权初始分配,尽快建立排污权交易系统,完善排污权交易准则等工作就尤为重要。

7.结论
由于排污权交易在我国实施的时间不长,规范、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尽管排污权交易在我国研究、实施和应用中存在很多问题,但我国仍然很有必要来进一步倡导及推广这一有效的环境经济政策,因为任何一项政策的实施都需要有一个过程,都是在实践中逐步改进及完善的。

相信排污权交易会在环境保护道路进一步发挥其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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