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权交易及其案例分析
第12章外部性与公共产品案例

第十二章外部性与公共产品案例12-1案例名称:排污权交易在中国的实践案例适用:外部性与公共产品产权市场效率与公共政策案例来源:改编自《21世纪经济报道》,《排污权的买卖》2004-04-12[案例内容]:我国经济在近20年来取得了另人瞩目的增长,但是,与高速经济增长相伴随的环境恶化日益成为制约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4年的统计,酸雨给我国造成的损失每年超过1100亿元,大气污染所造成的损失每年约占我国GDP总量的2%-3%。
目前酸雨面积已占国土面积的30%,区域性酸雨污染严重。
据河南省环保局提供的资料,该省有一半的城市居民生活在大气环境质量不宜人类居住的城市,半数城市进入二氧化硫和酸雨控制区。
此外,酸雨频率急剧增高,河南省某市酸雨频率从2000年不足5%上升到2003年的41%。
而河南只是全国的一个缩影。
酸雨的危害已经引起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中明确提出,到2005年年底全国SO2排放总量在2000年的水平上削减10%,“两控区”(SO2和酸雨污染控制区)SO2排放总量在2000年基础上削减20%。
但是,传统的行政手段控制大气污染存在诸多的困难,并且效果不理想。
长期以来,中国大气污染治理建立在单一“浓度控制”基础上,但是,单一的“浓度标准”控制排污模式阻止不了污染源数量和排放总量的增加,因为企业会用各种“巧妙办法”让排放标准“达标”,而企业排放污染“不超标”,环保部门没有办法促进企业治理污染。
另据调查,管理部门也没有完全将超标排放污染物作为一种违法行为来处理。
以企业排放二氧化硫为例,中国大气法要求超标排放企业缴纳罚款,企业每排放1公斤二氧化硫,有关管理部门收取0.2元的排污费,而企业减排1公斤二氧化硫则的支出远远超过0.2元,所以,由于受利益驱使,企业宁肯缴排污费也不愿积极治污,而监督和处罚违法者让政府也承担了很大的成本,因此我国政府希望用更多的市场机制来控制污染问题。
《排污权交易》PPT课件

• 审核的主要方法是从企业账户中扣除当年应扣许可 证,然后检查是否有剩余,若不足,实行罚款;若 有剩余,将许可证余额转移至该企业账户的次年子 账户或普通账户。
5、只有在所有污染源的边际治理成本相等的情况下,减少指定排污量的社会总费用才 会最小。
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宏观调控
• 第一,政府可以用类似中央银行公开市场业务的做法,通过排污权的市场买卖,对 环境保护中出现的问题作出及时的反映。
• 第二,认为现有的环境质量偏低或环境标准偏低的社会团体或个人,也可以通过购 买排污权而不排放污染物的办法,对这种不满意的状况主动地进行改进。
SO2排污权交易政策体系
• 美国SO2排污许可证交易政策以1年为周期,通过确定参加单位、初始分配许可证、再分 配许可证和审核调整许可证四部分工作来完成污染控制的管理目标。
• 20世纪80年代的排污权交易对象是排污减少信用,而SO2排污权交易政策的交易对象是S O2排放许可证。
• 持有一个SO2排放许可证意味着一个电厂或工业污染源内的某个排污源有权在给定的年 份或该年后的任意一年排放1吨的SO2。
排污银行
• 1979年美国国家环保局又通过了排污银行计划 。按照这一计划,各污染源可存入某一时期富 余的排污权,以便在将来的合适时间出售或使 用。
容量节余政策
• 容量节余政策是最后加入排污权交易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1980年开始在PSD地区和未达标 地区制定各项容量节余计划规则,随后又于1981年将该计划扩大到达标地区。
嘉兴市排污权交易机制分析

嘉兴市排污权交易机制分析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造成了众多环境污染问题,排污权交易作为以市场为基础的环境经济手段正日益受到重视。
首先对嘉兴市的排污权交易实践和成果进行分析,然后对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分别进行考察,寻找最适合嘉兴市的排污权交易形式。
对免费分配、政府定价出售和拍卖等三种排污权初始配置方式进行了优劣势分析,并从不同维度比较了排污权二次交易的不同拍卖形式,最后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给出了可行的建议。
标签:排污权交易;初始配置;二次交易;拍卖F2环境问题不仅关系到人类的身体健康,也影响着经济的发展。
环境具有有限的自我调节能力,这种有限性用环境容量来表示,具体是指在保证生态系统不遭到破坏的前提下,环境对污染物的最大容纳量。
因此,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量使其在环境容量范围内是解决环境问题和保障经济发展的关键。
借鉴欧美等国经验,我国原国家环保局于1991年开始进行排污权交易的试点工作。
嘉兴市在工业化建设中,水资源破坏问题严重,政府为了能够在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同时保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开始尝试排污权交易,并于2007年11月10日成立了嘉兴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这也是全国第一家排污权交易中心,嘉兴市的实践走在全国前列。
1 排污权初始配置排污权初始配置是指,在制定排污总量的基础上,对环境容量这一公共资源的使用权进行分配。
初始配置方式主要包括免费分配、政府定价出售和拍卖。
在嘉兴市的排污权初始配置实践中,以2010年为界分别采用了免费分配和政府定价出售,而没有采用拍卖。
拍卖作为以市场为依据的定价方式,对市场机制有着很高的要求。
而嘉兴市对排污权一级市场的探索较晚,从2010年至今才四年的时间,一级市场的发展还很不成熟,在不完善的市场下实行拍卖有着很大的风险。
我国采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仍然起着重要的作用。
并且,排污权初始配置的一方为政府,它与作为另一方主体的排污单位之间存在不对等关系。
定价出售利用政府的特殊地位,在保证交易稳定性的同时实现对初始排污权有偿分配的推广。
试点中的排污权交易

试点中的排污权交易20世纪90年代,我国为了控制酸雨,引入排污权交易制度。
2001年4月,国家环保总局与美国环保协会签订《推动中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及排污权交易政策实施的研究》合作项目,随后开展了“4+3+1项目”。
2001年9月,江苏省南通市顺利实施中国首例排污权交易。
2003年,江苏太仓港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与南京下关发电厂达成SO2排污权异地交易,开创了中国跨区域交易的先例。
2007年11月10日,国内第一个排污权交易中心在浙江嘉兴挂牌成立,标志着我国排污权交易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国际化。
2008年3月11日,以“大部制”为核心的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出台,国家环保总局升格为环境保护部。
2007年,浙江省嘉兴市在国内首开先河,成立了全国第一家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
与此同时,国家在江苏省太湖流域推行的水污染物排放有偿使用的试点准备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
2007年10月,嘉兴市排污权交易中心成立。
11月10日,嘉兴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举行揭牌仪式,当日还举办了“中国嘉兴排污权交易论坛”。
嘉兴地处太湖流域下游,全是75%的水资源是上游来水。
嘉兴市秀洲区的王江泾镇与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交界,两地同饮太湖水,盛泽处于上游。
盛泽镇纺织印染业发达,污水排放量比较大,两地因为边界水污染问题不断发生纠纷。
2001年11月22日凌晨发生了最大的一次纠纷,嘉兴市秀洲区千余名群众自发在江浙边界麻溪河筑坝拦污,地质污水流入。
事发后,江苏省政府、浙江省政府、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共同签订了《关于江苏苏州与浙江嘉兴边界水污染和水事矛盾的协调意见》。
除此之外,随着经济的发展,由于整体产业结构层次低,耗能高,污染重,嘉兴本市工业污染也日趋严重。
在此背景下,嘉兴开始加大治污力度。
一方面,出资构建污染源监控系统;另一方面,加大对违规违法排污企业的处罚力度。
2007年8月底,嘉兴市通过了《嘉兴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交易办法),2007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第十二章----排污权交易Microsoft-Word-文档

第十二章排污权交易内容提要•第一节排污权交易的主要思想•第二节排污权交易的微观效应•第三节排污权交易的主要特点•第四节实行排污权交易的条件•第五节美国的排污权交易政策•第六节中国的排污权交易第一节排污权交易的主要思想•排污权交易与排污收费都是基于市场的环境管理手段,排污收费制度是先确定一个价格,然后让市场确定总排放水平;而排污权交易是首先确定总排放量,然后让市场确定价格。
市场确定价格的过程就是优化资源配置的过程,也是优化污染责任配置过程。
排污权交易的主要思想就是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即排污权(这种权利通常以排污许可证的形式表现),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那样被买入和卖出,以此来进行污染物的排放控制。
•一般做法是首先由政府部门确定出一定区域的环境质量目标,并据此评估该区域的环境容量。
然后推算出污染物的最大允许排放量,并将最大允许排放量分割成若干规定的排放量,即若干排污权。
政府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分配这些权利,在排污权市场上,排污者从其利益出发,自主决定其污染治理程度,从而买入或卖出排污权。
第二节排污权交易的微观效应•一、排污权交易的微观效应的条件、结论• 1.假设条件:(1)每个污染源都有一定的排污出始授权(qi0)•所有污染源初始授权的总和在数量上必定等于可允许的排污总量(2)第i个污染源未进行治理时的的排污量为ei(3)选择的治理水平为ri• 2.污染源决策的目标函数:• 3.结论:只有当排污权的市场价格与企业的边际治理成本相等时,企业的费用才会最小。
在企业自身利益的驱动下,排污权交易市场必将自动地产生这样的排污权价格,该价格等于企业的边际治理费用。
最终结果必然是污染源通过调节污染治理水平(ri),达到所有企业的边际治理费用都相等,并且等于排污权的市场价格。
从而满足有效控制污染的边际条件,以最低治理费用保证了环境质量目标。
•二、排污权交易微观效应分析•• 1.当排污权的市场价格与企业的边际治理成本相等时,企业的费用才会最小。
河北省排污权交易现状及问题分析

摘要 : 我们 在 享受市场 经济 发展和 科 学技 术进 步带来 的丰硕成 果的 同时 , 也在承 受着 它所 带来 的 负面影响 , 即生态
环 境 的 日趋 恶化 。 目前 , 世 界 越 来越 多 的 国 家和 地 区 正 通 过 建 立 经 济 激 励 制 度 , 以 此 来 发挥 市 场 主 体 来保 护 环 境 的
D i s t r i c t e c o n o my l区域 经 济
河 北省排污权交易现状及 问题分析
宋志 艳 秦 皇 岛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河北秦皇岛 0 6 6 1 0 O
本 文 为 河 北省 社会 科 学基 金 项 目 《 河 北省 临 港 经 济 发 展 中的 环 境 管理 问题 研 究 》 ( 批 准号 : H B 1 2 Y J 0 5 6 ) 的 阶段 成 果 。
二 、河 北省 排 污权 交 易现 状 及存 在 的 问题
河 北 省 是我 国的 排污 任 务 的 重要 省 份之 一 , 从2 0 0 8 年 以 来就 把环境 污染 防控 作 为经济 发 展过程 中的重要 任务 。2 0 0 8 年1 月7 1 3 省 政府 第9 3 次 常务 会议 上通 过 了 《 河 北省 环境 污染 防治 监 督 管理 办 法 》 , 强调 要 实施 重 点 污染 物排 放 总量 控 制 制 度 。2 0 0 8 年 开 始 在 保 定 的 满 城 、氢 县 、 唐 山 等 地 开 展 排 污 权交 易试 点工 作 , 2 0 1 1 年5 月开 始在 全省 范 围内实施 排污 权交 易, 努力 探 索建 立 污染 减 排 和环 境保 护 的 长效 机 制 。2 0 l 2 年 4 月l l 3, 1 河 北省 政府 又 发布 了 ( (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的决定 , 明确 指出 , 到 “ 十二五 ”末 , 全 省化学需 氧量 、氨 氮、二 氧化硫 、氮 氧化物 排放 总量较 2 0 1 0 年 分别 减少9 . 8 %、 1 2. 7 %、 1 2 . 7 %、 1 3 . 9 %, 并 对此 四项 污染 物实行 排放 总量 限 制 。强调 要 求各 市 、地 级环 保 部 门要对 本 区域 内的环 境污 染 排 污权 交易进 行监督 和管理 , 以确保 本 区域 内污染 总量控 制符 合经 济 发展 的要 求 。但 是从各 市 、地级 的环 境污 染 防控 措施 来看 , 针对 上 述4 项 污染 物 目前 只对化 学需 氧量 和二 氧化 硫实 施排 污权交易 。 以保 定 满城 为 例 , 其 造 纸 行业 所 带 来 的 污染 问题 较 为严 重, 因此保 定市 于2 0 0 8 年5 ) 1 开 始 排 污 权 交 易 试 点 工 作 重 点 防
14 环境经济学 第十四章 排污权交易讲解
排污权交易的主要思想(重点)
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即排污权(这种 权利通常以排污许可证的形式表现),并允 许这种权利像商品那样被买入和卖出,以此 来进行污染物的排放控制。
第二节 排污权交易的微观效应和宏观效应
排污权(排污许可证)的市场价格与企业的 边际治理成本相等时,企业的费用才会最小;
所有企业的边际削减成本相等时,减少指定 排污量的社会总成本最小;
微观效应
排污权交易可以实现有效控制,提高分配的费用效果。
纵轴代表治理成本和价格,横轴代表污染排放削减量。图上△1+△2=△3。假设:
第十四章 排污权交易
第一节 排污权交易的主要思想 第二节 排污权交易的微观效应和宏观效应 第三节 排污权交易的主要特点 第四节 实行排污权交易的条件 第五节 美国的排污权交易政策 第六节 中国的排污权交易
第一节 排污权交易的主要思想
70年代由美国经济学家戴尔斯提出; 首先被美国国家环保局(EPA)用于大气污
如果排污权市场是完全自由竞争的,则任何 人(不管是不是排污者)都可以进入市场买 卖。环境保护组织如果希望降低污染水平, 可以进入市场购买排污权,然后把排污权控 制在自己手中,不再卖出。这样污染水平就 会降低。这种解决办法是有效率的,因为它 通过支付意愿反映了人们的选择。
4、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
如果新厂商的经济效益高,边际治理成本低,只需 要购买少量排污权就足以使其生产规模达到合理水 平并赢利,这对于优化资源配置是有利的。
第四节 实行排污权交易的条件
1、合理分配排污权 合理分配排污权,既能体现“污染者付费”原则,又不会由于 获取成本过高而影响交易市场的形成,这是实行排污权交易的 重要条件。
排污权交易的法律问题分析与措施探讨
排污权交易的法律问题分析与措施探讨一、排污权分配的公平性问题排污权分配是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基础。
但是,目前我国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尚未全面实施,企业排放的污染物总量缺少可靠的技术数据和监测手段,存在不少不确定性。
同时,由于多年发展过程中污染排放总量已经固化,一些排放总量超标的企业,因为存在一定的既得利益,不愿自觉退出市场,这就给排污权交易带来许多公平性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应完善监测手段,建立可靠的污染品种数据库,制定具体的排污权分配方案,保证排污权分配的公正公平。
二、市场运作的规范性问题排污权交易属于市场行为,但是市场运作过程中,可能存在诸如价格虚高、虚假交易、谣言炒作等不正当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为了规范市场运作,政府应建立健全排污权交易市场的监管机制,完善价格监测和公示制度,严厉打击不正当的市场行为,保证市场的公开透明和公正竞争。
三、政府职责的法律问题排污权交易的实施是政府履行环保和经济管理职责的重要手段。
但是在实践中,政府职责有时候会出现滞后、疏漏等问题。
比如对一些企业行政执法不力,导致企业恶意排放污染物,不仅影响环境,也损害了其他企业的利益。
为了保证政府履行职责的有力性,政府应加强排污权交易的组织和管理,完善环保和经济管理体制,规范各级行政执法机构的职责和权责,加强执法力度。
针对以上几个问题,我们提出以下的措施:一、建立完善的排污权交易市场监管机制,加强市场的监管和管理,确保交易公正公平;二、采用多种手段,加大排污权法律执法力度,对违反规定的企业进行处罚,保障排污权交易的有效实施;三、加强对排污品种的监测,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建立相应的数据管理体系,为排污权分配提供可靠数据支持;四、建立排污品种交易价格公开透明的制度,制定具体标准,加强价格监测力度,发布合理的价格指导。
最后,只有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才能让排污权交易制度更好的发挥作用,构建生态文明和可持续发展的美好环境。
欧盟排污权交易的实践及对我国的启示(一)
欧盟排污权交易的实践及对我国的启示(一)摘要:文章综述了欧盟近年来实施“排污权交易计划”概况,分析了其中的困难和障碍,指出了我国应从中得到的启示和借鉴作用。
关键词:欧盟;排污权交易计划;实践;启示近几十年来,工业化的深化和经济发展导致了全球范围内能源和资源消耗的高增长,以及随之而来严重的环境污染。
如何有效治理环境污染,已成为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不得不认真面对的紧迫问题。
由于污染物排放的负外部性,长期以来,许多国家政府都倾向于用行政和法律手段来治理污染、保护环境,虽取得一定效果,但同时也带来一些问题,由于行政手段治理污染几乎很难实现成本与收益的平衡,因此,在当今环保成本愈来愈高的情况下,单靠行政手段治理污染缺乏财务上的可持续性。
排污权交易作为一种以市场为基础的环境经济政策,具有成本有效性的特征,在美国、欧盟等国家的环境管理中应用越来越广泛。
一、欧盟排污权交易的实践(一)颁布和实施“排污权交易计划”指令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2003年6月,欧盟立法委员会通过了“排污权交易计划(EmissionTradingScheme,ETS)”指令,对工业界排放温室气体(GreenhouseGas,GHG)设下限额,并且拟创立全球第一个国际性的排污权交易市场。
该指令规定,自2005年1月开始,许多公司需要特别许可才能排放二氧化碳,受到管制的是包括炼油、能源、冶炼、钢铁、水泥、陶瓷、玻璃与造纸等行业的12000处设施,这些设施所排放的二氧化碳占欧洲总量46%。
此外,欧盟还制定了确定某个工厂(排放源)是否参与“排污权交易计划”的标准:查核工厂设施是否进行如指令内附录1所列的活动,如果进行如附录1所列的活动,而且温室气体排放量还可能超过规定的门槛,那就要纳入该计划的管理。
“排污权交易计划”的实施包括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从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市场规模限定为欧盟国家,会员国所释出的排污权有95%必须免费分配给各厂商,并且要求在运作前3个月完成分配手续。
生态经济化的实证与规范分析——以嘉兴市排污权有偿使用案为例
酿和 准备 ,在 2 0 0 2年 4 出 台 《 月 秀洲 区水 污染 排放
总量 控 制 和排 污 权 有偿 使 用 管 理 试 行 办 法 》 。同年
1 0月 , 水 排 污权 l 全
( 一)在 区级层 面的探 索
进入 “ 五” 以来 ,作为 经 济先 发地 区 的嘉 兴 十 市秀洲 区 ,一 方 面面 临经 济发 展 的新 一轮 跨 越 ,另
量 已近饱 和 ,水环 境 质 量 尚未达 标 ,水 污染 结 构 发
生 变化l(∞ ’ _ n ∞ 。嘉 兴市秀洲 区环保 局 通 过对 2 0 1 J 01 年 的环境统 计 分 析找 到 突破 I :要 改善 秀洲 区的水 = 1
环 境质量 ,必须 削 减 污染 排放 负 荷 。而该 区 的工 业 废 水基本上 做 到 了达标 排 放 ,但 削 减生 活 污 染 却还
一
个 范 例 。排 污 权 是 一 种 日益 稀 缺 的 生 态 权 ,有 偿 使 用 排 污 权 是 一 种 有 效 的 资 源 配 置 方 式 。本 文 提 出
了 生 态 经 济 化 假 说 ,并 求 证 了排 污 权 有 偿 使 用 这 一 生 态 经 济 化 制 度 安 排 的 均 衡 条 件 , 如 前 提 条 件 、必 备 条 件 、保 障 条 件 和 技 术 条 件 等 。最 后 ,本 文 对 排 污 权 的 本 质 意 义 、 总 量 控 制 、价 格 决 定 和 交 易 机 制 等 关 键 问题 做 了规 范 分 析 。 关 键 词 :生 态 经 济 化 ;排 污 权 ;有 偿 使 用 ;实 证 分 析 ;规 范 分 析
Vol O _1 NO. 6 NOV 2Ol . O
生态 经 济 化 的 实证 与 规 范分 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