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管理与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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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科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放射科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放射科质量掌控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放射科是医院中特别紧要的科室之一,它重要使用放射性药剂、X射线、核磁共振等技术对患者进行医学检查和治疗。

虽然放射科的技术在医疗方面为我们带来了很多便利,但是它同时也具有肯定的不安全性。

放射科的质量掌控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直接关系到患者和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因此,建立合适的放射科质量掌控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显得尤为紧要。

一、放射科质量掌控制度1. 放射设备质量掌控放射医学检查需要设备进行支持,设备质量要求稳定性好、牢靠性高、精度高等。

在放射科检查设备的质量掌控中,包括以下内容:(1)日常维护:每个设备都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线路的牢靠稳定,如高压电源、散热器、机械部件、筛网等。

(2)辐射剂量测量:使用专业仪器进行测量辐射剂量,在肯定的精度范围内保证剂量稳定性不变。

(3)质检:检测辐射线的剂量和穿透本领,能够评估放射源和辐射防护措施的有效性。

例如:图像分析系统、电子平台秤等。

2. 操作员培训和管理操作员是放射科检查的关键,要求操作员严格遵守操作程序,正确处理工作中显现的任何问题。

对于一名操作员,需要进行相关的检查和培训来提高操作技能。

培训内容包括仪器的基本使用、操作原理、安全措施、应急情况处理等。

3. 患者安全措施患者安全措施是放射科最紧要的内容,重要包括以下方面:(1)辐射剂量掌控:对于患者,必需尽量削减辐射剂量,但保证病情的诊断和治疗效果。

(2)测量精度掌控:在保证辐射剂量的前提下,必需确保检查结果的精准性和精度。

(3)造影剂的使用:对于全部使用造影剂的患者,必需做好对其影响的review,避开过度使用对患者身体带来的负面影响。

(4)样品保存:对于取样检查的患者,要严格依照液氮保存要求进行样品保存,保证样品的完整性和质量。

二、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制度1. 辐射危害掌控辐射危害掌控是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的紧要部分之一,重要包括以下方面:(1)防护措施:对于操作员或者患者,必需正确选择和使用防护设备,防止辐射危害。

放射科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放射科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放射科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放射科作为医疗机构中重要的科室之一,其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质量控制和安全防护两个方面进行阐述,共计1200字以上。

一、质量控制1.服务标准为提高患者满意度和服务质量,制定明确的服务标准。

包括:(1)接待规范:明确放射科工作人员的接待流程和礼仪规范,确保患者在接待过程中得到良好的服务。

(2)检查准备:给予患者详细的检查前准备指导,确保检查的准确性和顺利进行。

(3)检查操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保证检查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4)报告发布:及时准确地发布检查报告,确保医生和患者能够及时获得结果。

2.质控措施为保证质量控制的有效性,制定相应的措施。

包括:(1)设立质控小组:由放射科主任带领,定期召开质控会议,评估各项质控指标,并提出改进建议。

(2)检查设备维护:确保检查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校准,保证检查的准确性。

(3)人员培训:对放射科技术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操作技巧。

(4)质控考核:定期对放射科技术人员进行质控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培训。

二、安全防护管理1.辐射防护设施(1)辐射工作区域划分:明确辐射工作区和非辐射工作区,设置标识,避免非辐射工作人员进入辐射区域,减少辐射风险。

(2)辐射防护措施:设立辐射屏障、穿戴辐射防护用品,如铅衣、护目镜等,确保工作人员不会暴露在辐射源下。

(3)辐射监测:设置辐射监测仪器,对辐射水平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辐射泄漏或超标情况。

2.辐射安全培训(1)辐射安全知识培训:对放射科工作人员进行辐射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辐射意识和应变能力。

(2)岗位技能培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培训,确保工作人员掌握正确的操作技能,减少操作失误的可能性。

(3)应急演练:定期组织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并根据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改进,提高辐射应急处理能力。

3.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包括:(1)辐射事故的定义、分级和报告要求。

放射科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放射科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放射科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医学影像学在临床诊断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而放射科作为医学影像学的基础,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保证病患的安全与健康,提高放射科的质量水平,本制度旨在规范放射科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的相关操作,确保放射科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安全化。

二、质量控制管理1. 学术质量(1)医学影像学施行专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医学影像学学术资质和专业技能,定期参加专业培训和学习,保持学术水平的更新和提高。

(2)医学影像学施行专业人员应参加医学影像学学术交流活动,并记录相关学术交流活动情况。

(3)医学影像学负责人应定期组织放射科学术会议,促进医学影像学业务交流和质量提升。

2. 设备维护与保养(1)放射科设备应定期进行例行性巡检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影像质量的稳定性。

(2)放射科设备应建立维修记录,详细记录设备的故障情况、维修措施和效果,以供后续参考。

(3)放射科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应交由专业技术人员或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

(4)放射科设备维修和保养人员应定期参加设备维修和保养培训,保持专业技能的更新。

3. 影像质量管理(1)医学影像学负责人应明确影像质量标准,并制定质控检测方案。

(2)医学影像学负责人应定期组织质控检测活动,对影像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

(3)医学影像学施行专业人员应严格按照质控检测方案进行操作,确保影像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4)医学影像学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影像质量评价和质量分享会议,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

三、安全防护管理1. 放射科工作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1)放射科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关规定的安全培训和教育,了解辐射的危害性和安全防护措施。

(2)放射科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区域前,应佩戴防护设备,如防护眼镜、手套和铅衣等。

(3)放射科工作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反规定操作。

2. 放射区域安全管理(1)放射区域应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以提醒人员和病患注意辐射风险。

2024年放射科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2篇)

2024年放射科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2篇)

2024年放射科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放射科作为医疗领域中重要的诊疗科室之一,其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对于保障患者安全和提高医疗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和医疗环境的变化,放射科质控与安全防护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

本文将就2024年放射科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作出详细的阐述。

一、质量控制管理制度1.质控目标放射科质控的目标是提供高质量的医疗影像诊断服务,确保患者病情准确诊断和治疗计划的制定。

2024年放射科质量控制的目标是在保证高效、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影像质量,优化患者体验和医疗结果。

2.质控内容(1)设备质控:包括定期检查设备性能、及时修理、故障记录和设备维护,确保各种设备处于最佳状态。

(2)图像质量质控:包括图像评价标准、重复率控制、射线剂量控制等,确保生成的影像质量可靠、准确。

(3)质量管理:建立和完善医学影像信息系统、医疗设备管理系统、质量控制流程等,提高整体的质量管理水平。

3.质控措施(1)质控工作人员培训:定期进行相关技术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

(2)质控文件管理:建立完善的质控文件,包括设备维护记录、质量控制记录、图像评价报告等,以备查。

(3)定期质量评估:定期组织专家对影像质量进行评估、分析和反馈改进意见,以保证质控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1.安全防护目标放射科安全防护的目标是保护患者和职工的健康安全,防止辐射伤害和交叉感染的发生。

2024年放射科安全防护的目标是在确保高质量、高效的前提下持续提高辐射防护水平。

2.安全防护内容(1)辐射防护:建立和完善放射剂量监测体系,定期对辐射工作环境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辐射剂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2)交叉感染预防: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严格执行洗手、消毒等感染控制措施,保障患者和职工的安全。

(3)职工健康管理: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职工进行辐射防护知识培训和职业健康教育,提高职工健康管理水平。

放射科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放射科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放射科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放射科是一种特殊的医学科室,工作环境中经常接触到放射性物质,因此建立放射科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对维护医疗质量、确保工作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是一份放射科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的草案,供参考。

一、前言本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是针对放射科工作中特殊工作环境和处置放射性物质而制定的规章,旨在确保医疗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保护医务人员健康。

二、管理职责1. 放射科主任应负责本科室放射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与指导,并负责该科室所有放射安全工作的质量与安全管理。

2. 放射诊断医师应具备医学放射学专业背景,熟悉所有放射性物质的性质和应用,协助和指导放射技师进行诊疗工作,对病人进行必要的放射防护。

3. 放射技师应具有相关的放射学、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执行放射学检查操作,保证病人和医务人员的安全,文明服务,维护医疗秩序。

4. 放射管理员应协助科主任执行放射诊疗相关工作,向科主任汇报辐射防护工作,完善科内工作环境。

三、工作原则1. 加强放射诊疗设备使用和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转。

2. 保证所有医务人员获得辐射防护教育和训练,提高防护意识,降低放射伤害风险。

3. 建立和落实放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放射性物质的管理和防护标准,保护公众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4. 加强质量管理,防止误诊、漏诊与误报,提高诊疗准确率。

四、安全防护管理1. 所有医务人员必须定期进行放射安全教育和培训。

2. 在放射教研室工作的医务人员应穿戴符合标准且质量有保证的防护物品。

3. 当放射科的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采取措施保障安全。

4. 放射危险区域必须标识清晰。

5. 某些放射源和放射性材料必须定期检查,记录,更新、维修或报废处理,并按要求报告。

6. 建立并执行有效的医疗废物处理制度,禁止将任何医疗废弃物丢弃在普通垃圾桶内。

7. 定期检查设备和操作环境,确保符合放射安全标准,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五、质量控制管理1. 执业医谕要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证书。

安全防护管理与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安全防护管理与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安全防护管理与质量控制管理制度一、安全防护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2.安全培训制度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定期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立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通过安全巡检、隐患排查等手段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

4.安全设施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设施的完好性和有效性,制定安全设施维护计划,并对设施进行定期巡检和维护。

5.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同时建立事故应急预案,提供事故处理的具体流程和方法。

1.品质目标与责任制度制定明确的品质目标和责任分工,确保每个员工都能够理解质量要求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工艺管理制度建立标准化的工艺流程和工艺记录,对每个生产环节进行严格的管理,确保生产过程的可控和可追溯。

3.检验检测制度建立完善的检验检测体系,明确检验检测的标准和方法,并对产品进行全面检验和测试,确保产品质量达到要求。

4.非合格品处理制度建立非合格品处理制度,对发现的非合格品进行追溯和处理,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5.客户投诉处理制度制定客户投诉处理流程,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并采取措施改进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

以上是安全防护管理与质量控制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具体的制定和执行,以达到有效的安全防护和质量控制的目标。

企业还应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放射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5篇)

放射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5篇)

放射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和《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监督部门开展工作。

二、建立放射防护管理机构,设置专(兼)职放射防护管理人员,并有效地开展工作。

三、放射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健全的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措施和辐射事故应急措施。

四、对新建、改建、扩建放射工作场所,及时办理预防性审批和验收手续。

五、放射工作人员按时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和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并做好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体检工作;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持《放射工作人员证》上岗。

六、放射工作场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其他入口处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设置安全和防护设施以及必要的防护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

七、射线装置的生产调试和使用场所,配备具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

八、当发生辐射事故时,立即保护好现场,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环保部门报告;防护负责人,主管人员,防护人员应迅速提出全面处理事故控制和救治方案,认真配合做好事故的调查、并协助组织实施;将可能受到辐射伤害的人员送至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或者有条件救治辐射损伤病人的医院,进行检查和治疗,或者请求医院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采取救治措施。

放射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确保放射性物质和射线设备的安全使用,防止辐射对人员和环境造成伤害,制定和实施的一套管理制度。

1.法律法规依据:制度应当基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包括《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辐射防护法》等。

2.组织结构:应明确放射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确保管理的有效实施。

3.责任分工: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包括监督、检测、记录等。

4.放射质量控制:规定放射性物质的采购、存储、使用和处置等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放射性物质的质量符合标准,且不会对环境和人员造成污染和伤害。

放射科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放射科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放射科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放射科的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工作,确保医疗影像的质量和患者及医务人员的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的放射科工作。

二、放射科质量控制管理2.1 设备检测与校准2.1.1 放射科设备在安装后首次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测与校准。

设备的校准应定期进行。

2.1.2 检测与校准包括设备性能检测、剂量校准、空气质量检测等内容。

具体检测和校准要求可参照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

2.1.3 检测与校准记录应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2.2 影像质量控制2.2.1 影像质量控制应包括设备的日常检查与维护、影像质量的评估与监控等。

日常检查与维护应由专人负责,评估与监控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2.2.2 影像质量评估与监控可采用各种方法,如定期评估曝光剂量、查看图像质量指标、比对同类设备的影像质量等。

2.2.3 影像质量控制应定期进行,具体周期可根据设备的情况和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2.3 人员培训与继续教育2.3.1 放射科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接受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并持有合格证书。

2.3.2 放射科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学术会议和培训班,了解最新的技术和管理方法,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

2.3.3 放射科负责人应建立完善的培训记录,保证人员培训的有效性和可追溯性。

三、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3.1 放射设备安全使用3.1.1 放射设备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人员操作,操作人员应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3.1.2 放射设备的操作室和周围区域应具备相应的防护设施,如防护屏、防护门、防护围栏等。

3.1.3 放射设备的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防护屏、防护门等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2 放射物管理3.2.1 放射物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采购、使用和储存,确保放射物的安全。

3.2.2 放射物的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定期接受相关培训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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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根据规定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参加专业技术、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

2、放射工作人员,工作时佩戴个人剂量元件并按规定参加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

3、按规定对放射诊疗场所和诊疗设备进行防护与状态检测。

4、严禁对妊娠妇女进行X线检查,尤其是妊娠8—15周的妇女。

5、对儿童进行X线检查时,应尽量采用X线摄影检查,照射野面积一般不超过胶片面积的10%,并采用短时间曝光的摄影技术。

6、新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放射诊疗设备,请取得资质印证的服务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7、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业务技术和射线防护知识,正确掌握适用范围,合理使用X线诊断。

8、在不影响诊断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后过滤”和小照射野工作。

9、工作人员在使用X线摄影时,应严格按所需的投照部位调节照射野使有用线束限制在临床需要的范围内并与成像器件相匹配。

10、施行X线检查时注意受检者防护,对受检者非投照部位,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摄影中除受检者,其他人员应在机房外等候,对受检者需要扶携时,对扶携者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11、进行X线摄影检查时,合理选用胶片以及胶片与增感屏的组合,熟练掌握暗室的操作技术。

X射线影像诊断质量保证方案
1、根据规定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参加专业技术、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

2、放射工作人员,工作时佩戴个人剂量元件并按规定参加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

3、按规定对放射诊疗场所和诊疗设备进行防护与状态检测。

4、严禁对妊娠妇女进行X线检查,尤其是妊娠8—15周的妇女。

5、对儿童进行X线检查时,应尽量采用X线摄影检查,照射野面积一般不超过胶片面积的10%,并采用短时间曝光的摄影技术。

6、新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放射诊疗设备,请取得资质印证的服务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7、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业务技术和射线防护知识,正确掌握适用范围,
合理使用X线诊断。

8、在不影响诊断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后过滤”和小照射野工作。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参加相应的放射工作;放射工作单位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不符合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标准的人员从事放射工作。

二、放射工作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后的放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2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

三、放射工作人员脱离放射工作岗位时,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对其进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四、对参加应急处理或者受到事故照射的放射工作人员,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健康检查或者医疗救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医学随访观察。

五、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六、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自体检工作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将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送达放射工作单位;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出具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应当客观、真实,并对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负责。

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发现有可能因放射性因素导致健康损害的,应当通知放射工作单位,并及时告知放射工作人员本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发现疑似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病人应当通知放射工作人员及其所在放射工作单位,并按规定向放射工作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八、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在收到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7日内,如实告知放射工作人员,并将检查结论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放射工作单位对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观察的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安排。

九、放射工作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妇女参与应急处理和有可能造成职业性内照射的工作。

哺乳期妇女在其哺乳期间应当避免接受职业性内照射。

十、放射工作单位应当为放射工作人员建立并终生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照射接触史;
(2)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价处理意见;
(3)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疗、医学随访观察等健康资料。

十一、放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

十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鉴定、医疗救治和医学随访观察的费用,由其所在单位承担。

十三、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鉴定工作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十四、放射工作人员的保健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五、在国家统一规定的休假外,放射工作人员每年可以享受保健休假2~4周。

享受寒、暑假的放射工作人员不再享受保健休假。

从事放射工作满20年的在岗放射工作人员,可以由所在单位利用休假时间安排健康疗养。

医院个人剂量监测制度
一、医院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排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1)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30天,最长不应超过90天;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2)建立并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3)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二、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应当包括:
1、常规监测的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
2、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

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三、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
2、操作结束离开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时,按要求进行个人体表、衣物及防护用品的放射性表面污染监测,发现污染要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并存档;
3、进入辐照装置、工业探伤、放射治疗等强辐射工作场所时,除佩戴常规个人剂量计外,还应当携带报警式剂量计。

四、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卫生部组织实施;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

五、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技术规范开展监测工作,参加质量控制和技术培训;个人剂量监测报告应当在每个监测周期结束后1个月内送达放射工作单位,同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六、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按规定时间和格式,将本行政区域内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数据逐级上报到卫生部。

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卫生部拟定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程序和标准,组织实施全国个人剂量监测的质量控制和技术培训,汇总分析全国个人剂量监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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