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事件与农民组织化问题研究:以乌坎事件为例

合集下载

社会群体性事件发生原因简析

社会群体性事件发生原因简析

社会群体性事件发生原因简析摘要:群体性事件,作为一个新增的词汇出现在2009年出版的《党的建设辞典》中。

①当前这一时期,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发生了许多群体性事件,这些事件不同程度的影响了我国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成为当前中国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本文针对这一问题,简要分析了社会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原因,希望对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的稳定起到积极意义。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社会;政府;群体心理一、社会结构变化中矛盾激化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社会转型也在不断深入,现有的社会结构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

由于市场经济下利益的重新分配还不够成熟,社会各个阶层的差距不断被拉大,这就导致社会中广泛产生了不满的情绪,很多人认为自己没有从经济发展中受益,反而生活压力越来越大,因此心理上出现了落差,不满的情绪不断积累,使得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

除了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我国现阶段的政治制度也不够完善,难以适应社会结构的进一步变化。

特别是改革开放后,我国制度的公正性远远落后与经济的发展,政治体制明显落后于社会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成为经济体制与社会体制发展的“瓶颈”。

特别是在政府控制力较弱的基层组织中,政府的权威受到了人们的质疑,政府正在面对制度的公正性缺失带来的危机。

因此,一旦政府不能依靠其有限的控制力把众多引发民众心理失衡的社会结构性压力问题维持在民众所能接受的范围内,民众以群体性事件为形式的意愿表达就不可避免,而且会愈演愈烈。

二、政府决策脱离群众及应对事件能力缺失由于我国的政治制度和历史等因素的影响,官民矛盾一直是社会生活中的一个突出的矛盾。

政府在进行政策制定的过程中,难免会触及到部分人的利益,对其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失或不便,这难免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官民矛盾。

一般来讲,政府通常通过听证、宣传、实地走访、补助等形式与民众进行沟通,以此缓和这种矛盾冲突。

但是,有少数政府在决策之后,缺乏应有的听证、宣传过程,直接将新政策付诸实践。

透过乌坎事件看我国群体性事件的新趋向

透过乌坎事件看我国群体性事件的新趋向

透过乌坎事件看我国群体性事件的新趋向作者:梁惟来源:《党政干部学刊》2012年第04期[摘要]乌坎事件显现出我国群体性事件有如下主要的新趋向:由自发松散型趋向于组织严密型;由一地矛盾冲突趋向于多地串联与互动;由单纯泄愤型或经济诉求型趋向于经济政治复合诉求型。

这些新趋向的出现会给政府处理群体性事件带来更大的难度和挑战,不过,它们的出现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民众见识增长和公民意识增强的另一种体现形式,因而具有一定的必然性。

群体性事件的新趋向再次证明维权才能维稳、政府应当正确对待民众的诉求。

[关键词]乌坎;群体性事件;新趋向[中图分类号]C9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12)04-0092-042011年下半年发生于广东省汕尾市的乌坎事件堪称我国近年来影响最大的群体性事件。

乌坎事件与以往群体性事件有所不同,它呈现出一些新的趋向,探究这些新趋向,对于我们预防和应对群体性事件,以及对于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从乌坎事件显现出我国群体性事件的新趋向(一)由自发松散型趋向于组织严密型我国以往的群体性事件大多属于自发松散型。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的群体性事件呈快速上升之势,其大部分表现为一种“非阶层性的、无直接利益的群体性冲突”。

一般认为,“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某些社会矛盾引发,特定群体或不特定多数人聚合临时形成的偶合群体,以人民内部矛盾的形式,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聚集、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群体活动、发生多数人语言行为或肢体行为上的冲突等群体行为的方式,或表达诉求和主张,或直接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或发泄不满、制造影响,因而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各种事件”[1]。

它们往往起源于偶发事件,接着是众多与此无关者加入进来,期间没有明显的组织者,没有呈现出组织纪律性。

比如2008年的贵州瓮安事件,事件缘起一中学女生跳水自杀,家属不服公安机关的死亡鉴定而上街游行,众多与此无关者加入并推动事态发展,进而冲击党政机关。

“乌坎事件”折射出的村治困境与反思

“乌坎事件”折射出的村治困境与反思

“乌坎事件”折射出的村治困境与反思作者:吴理财李山来源:《人民论坛》2013年第27期或许,乌坎事件有其特殊性,但是民主选举后乌坎村所遭遇的,诸如村“两委”的体制性矛盾、民选村委会因为受制于村庄治理结构和民主治理机制不够健全而导致治理绩效下降、村庄社会结构分化以及与之相关联的思想意识的分化,使得村民难以达成共识等问题或困境,在其他许多农村同样出现或存在过,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代表性。

广东“乌坎事件”被认为是近年来最具有典型性的村民维权事件。

这一维权事件折射出我国农村基层治理场景的影像,成为我国农村村民自治现状的缩影。

从“乌坎事件”演变脉络中,可以窥见当下我国村民自治面临的困境,预示村民自治发展的未来走向。

“乌坎事件”的叙事乌坎村属于广东省陆丰市东海镇,伴随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村“两委”开始经营公司与出卖集体土地,以获得收益。

据报道,将近20年时间里,在未征取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原村“两委”与地方政府合谋非法征用、或与商人合作非法出让集体土地,造成乌坎村近2万亩集体土地流失(流失土地占全村80%)。

巨额土地补偿款与卖地款项却不知去向,村民们获得的补偿款只有两次,每人总共550元。

由于村务管理不透明与村财务管理缺乏监督等问题,原村“两委”干部贪腐肆无忌惮,激起村民对村干部的强烈不满。

2011年9月21日,乌坎村爆发大规模村民上访游行维权活动,控告原村“两委”干部私卖集体土地、侵吞集体财产与操弄村委会选举,强烈要求收回被卖掉的土地、公开村集体财务、举行村委会民主选举以及惩处以原村支书薛昌为首的违法村“两委”成员。

随后,由于当地政府处置不当,村民与当地政府的矛盾进一步激化,事态恶化失控。

在当地政府应对失效时,广东省委成立工作组及时介入,事态才基本得以平息。

2012年3月4日,经村民民主选举,产生了以林祖銮为村主任的乌坎村第五届村委会。

“乌坎事件”得到初步解决,乌坎村进入村民自治新阶段。

然而,在陌生的村民自治道路上,新村委会正面临着各种严峻的挑战。

乌坎事件

乌坎事件

从乌坎事件看中国民主发展乌坎事件,是因集体土地在村民不知情情况下被贩卖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发生有其偶然性,也有必然性,这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中发生的矛盾积累的结果”。

该事件的爆发不仅有其特定的具体根源,而且更有其全国性的普遍根源。

这种根源就是:村民自治在颇大的程度上没有得到落实。

在许多地方,不是村民自治,而是村民被治。

从乌坎事件的爆发与解决,我主要看到中国民主建设的两点启示:1.公民民主意识需加强,民权意识需觉醒;2. 掌权者的权力必须来自群众的权利,权力才能真正代表群众的权利;3.民主制度需要更深层次的落实。

1.民权意识的觉醒带动村民自治新发展从1970年至2011年,乌坎村党支部书记薛昌已经连任此职长达41年之久。

他是乌坎村“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独裁者。

最近几年来,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他竟然将村里的几千亩土地陆续贩卖出去,卖地所得收入多达7亿多元,而给村民的补助款却只有550元,其余全被当地官员和村干部所私吞。

但在过去的四十年里,乌坎村民们对这位长命书记的贪赃枉法多是默认和容忍。

虽然他们从未见到过选票的样子,但村里却总会贴出告示,宣告薛昌又成功连任村支书了,其间的舞弊腐败可想而知。

今年他又“做票”造假,声称自己以85%的得票率当选人大代表。

多年以来,村民对此的反应多是“井水不犯河水”,“你做你的官,我赚我的钱”,这就默认和纵容了薛昌等村干部的专横与贪腐。

这正是:有什么样的人民,就会有什么样的官员。

有什么样的村民,就会有什么样的村干部。

但是当人民的民主意识、权利意识觉醒后,一切都会发生根本的改变。

直到去年,乌坎的村民们才从外出打工返乡的乡亲口中、从网络上有关民主选举的报道中了解到,原来宪法和法律已经确认了自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由此,“查清村委换届选举情况”就成为了村民们的一项主要诉求,进而爆发了乌坎事件。

现在在全社会提倡树立“公正”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是“十二五”乃至更长一段时间内加快发展所必要和必需的。

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机制探析——以乌坎事件为例

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机制探析——以乌坎事件为例

咨询作用 ,而他们对于最后决策的制定以及政府的
举 并不 是 采用 民选 票 的方式 ,主要 通过 自上 而 下
1 .弱 势 群 体 利 益 表 达 的 既 存 制 度 化 渠 道 及 问 执行不具有真正的制衡作用。同时,政协委员 的选
( 1 ) 弱势群体利益表达的 “ 人大”渠道及问题 的把关 ,难免产生一些片面性 。第二 ,政协委员来 按照我国宪法规定 ,人 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 国 自于民主党派或社会团体 ,普通老百姓常常难 以进 公 民行使基本权利 的制度框架 ,更是弱势群体进行 入这些组织 ,这使得政协委员之中少有来 自于弱势 利益表达最根本的平台和渠道。 但就 目 前状况而言, 群体 ,弱势群体的声音也就难以出现。 人 民代表大会制度作用的发挥与弱势群体利益表达 之 间并没有很好保持一致 ,很少有弱势群体在实践 ( 3 ) 弱势群体利益表达的 “ 司法”渠道及 问题 司法对个体而言是一种权利救济机制 ,对社会
织 、有 计 划地 争取 社 会媒 体 舆论 的支持 ,开设 出用 而本文试图探讨 目前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机制 中存
来接待各个媒体的 “ 采访室” , 以便把他们 的真实诉 在的问题 ,并提 出一些完善建议 ,以期弱势群体以 求 与情 况 更迅 速地 为外界 所 了解 。整个 事 件先 后 有 理 性 、和 平 的方 式进 行利 益 表达 ,从 而 实现 社会 各

我 国弱势群体 利益表达机 制现状及
问题
弱势群体 ,一般也称社会脆弱群体 、社会劣势
其实 ,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机制方面的存在问 题由来 已久 ,随着改革的深入 ,弱势群体在社会 中 的话语权却愈见衰微 , 如著名社会学家孙立平指出: 群体等 ,它主要是一个用来分析现代社会经济利益 弱势群体在追逐 自己的利益上 ,显然处于无力的状 和社会权力分配不公平 、社会结构不协调、不合理 是社会学 、政治学 、社会政策研究领域 中 态。这首先表现在 ,弱势群体在我们 的政治构架中 的概念 ,

乌坎村事件调查报告

乌坎村事件调查报告

关于乌坎村事件调查报告前言乌坎村事件,是2011年发生在我国广东省汕尾市所属陆丰市的一宗群众运动。

由于土地被村委会成员私下变卖问题,村民代表过去两年十数次上访,问题仍丝毫没有解决,村民与地方政府发生矛盾,并与警方爆发冲突,后来在广东省省委副书记介入下,局面有所缓和。

最重要的是农民采取暴力行为“维权”在我国还不多见,这恰好反映出了矛盾激化的程度之深。

经过多方面、多渠道综合调查,我了解到了事情的真实原委:近年来,村民委员会在当地居民不知情的情况下陆续转让3,200亩农用土地,卖地款项达七亿多元人民币,而补助款每户只有550元。

乌坎村居民中有二十几位青年从2009年6月21日至2011年3月底之间十数次组织村民代表到陆丰市信访局以至广州的广东省信访局上访均无果,此举引起村民于2011年9月21日及往后的历次示威抗争行动,此后多次爆发示威抗争行动,但问题并未得到实质上的解决,这才使村民与地方政府的矛盾不断加深,并最终爆发。

从事件本身看,一是当地人的诉求集中在民主选举上,甚至亮出了“保障人权”这样的口号,表现出当地农民渐渐萌发的公民意识,以及明白经济纠纷的幕后原因实为政治因素。

二是积极参加抗争的人大部是青年人,特别是90后年轻人的加入让抗争开始利用高科技手段。

村民开放一间屋子,欢迎境内和境外传媒采访,变成了临时性的新闻中枢,相信传媒并愿意通过媒体发声以及选择微博等作为发声方式。

三是村庄代表人发表讲话,希望全大陆都可以民选官员,诉求有突破地域的趋向。

从政府应对看。

或许当地政府低估了此事件的严重性和扩张力,对广东省委、省政府和主要领导人的执政新理念和治理新举措提出了严峻的考验。

有评论指出,虽然开明的广东政府采取了一些缓解社会矛盾的措施,却未能阻止乌坎村事件的发生和发酵,特别是在中共十八大前,此事件越闹越大,出乎了领导者的判断力,应引起高度关注和思考。

乌坎村事件凸显出社会深层次矛盾,农民、投资者、政府三方都存在不满和利益冲突。

乌坎事件分析展示

乌坎事件分析展示

“乌坎事件”的起源:(1)导火索:乌坎村村委会将一块集体土地卖给开发商,几年来在当地居民不知情的情况下3200亩土地陆续被政府贩卖,卖地款项达七亿多元人民币,而补助款只有500元,其余全部被当地官员私吞,盗卖村民土地准备兴建滨海新区碧桂园的开发商为祖籍乌坎的港商陈文清,他于80年代成为香港的广东海陆丰商会会长,同时也是广东省人大代表。

当地居民屡次上访无果,近期仅存的一块土地被卖给地产开发商,激发当地人于21日游行示威,22日派出军警镇压而最终引爆骚乱。

(2)深层原因(内部原因):“乌坎事件”的根源是利益冲突。

政府权力的滥用侵害了公民的权益,加之利益诉求渠道狭窄,缺乏制度化的利益调节机制所致。

广东省委副书记朱明国说:“‘乌坎事件’起源于利益冲突,既是经济社会转型期矛盾高发的必然表现,更与当地农村基层工作、基层干部作风问题直接相关,但事件性质总体上依然是人民内部矛盾。

●没有足够的重视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乌坎事件表面是群众和村委会的冲突,直接诱因是土地问题,实质是农村群众为维护权益与基层政府长期纠纷引发的事件。

●基层群众的利益诉求长时间在基层无法得到有效解决,这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村民的合理诉求没有合法、畅通的渠道,缺乏有效的利益表达机制,必然会越级上访甚至会故意将事态放大;二是村级领导、乡镇领导采取的方法(一拖再拖或压制打击)不合理。

●没有正确认识乌坎村事件的性质。

乌坎村事件的参与者大多是人民群众,主要是利益表达、不满情绪的宣泄,不具有政治目的。

因此要争取采取民主、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解决。

但在乌坎村事件来看,政府采取的是比较强硬的手段,使矛盾激化。

●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存在腐败现象。

(3)外部原因:舆论危机一些西方媒体和社会敌对分子妄图炒作、利用危机,煽动群众,企图将事件升级。

二、政府如何处理此类事件1.总体思路:针对此类群体性事件,政府因坚持以下总体思路(1)创新社会管理制度,理性看待“稳定压倒一切”;(2)二是坚决摒弃“敌对思维”,反对把人民内部矛盾扩大化;(3)三是坚持人民民主,政府应维护人民合法权益,还权于民;(4)四是着力畅通“诉求渠道”,完善利益表达机制。

乌坎事件

乌坎事件

朱明国介绍,自“乌坎事件”发生以来,中 央和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事件发生后, 引起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 的高度重视,曾多次批示要依法依规处理好此 次事件,妥善解决好村民的诉求。关于事件成 因和性质,朱明国传达了省委书记汪洋的指示: “乌坎事件的发生有其偶然性,也有必然性, 这是长期忽视经济社会发然 结果。”
薛锦波
死于这次事件
乌坎事件大事记
断水、断电 薛锦波猝死
冲突 5人被抓 罢市、罢渔 临时代表理事会 村民提出诉求 游行示威 副省长进驻 村党支 部成立
9.21
9.24
9.29
11.21
12.9
12.10 12.11
12.18 12.20 1.5
事件经过
9月21日三四千人手持横幅前往开发地块、村内存在土地 争议的企业、村委会以及市政府游行请愿,一度封堵公路, 当天政府没有表态; 22日上午百多名汕尾武警特警进驻当地武力驱散正在 集会的市民包括妇女儿童,10多人受伤其中有两个儿童被 打重伤急救,随后矛盾激化当地人围攻派出所与市政府, 投掷石块和推翻警车有10多名警察受伤,当地香港人物业 亦遭破坏。警方施放水炮驱散,并拘留4人; 23日早上当地人再度聚集聚集派出所外,促交代征地 赔偿,要求当局释放3名被捕村民,及交代征地赔偿问题。 同日隔壁的龙头村也发起同样的抗议事件,千名村民拆毁 围墙夺回自己农地;
事件起因
• 乌坎村村委会将一块集体土地卖给开发 商,几年来在当地居民不知情的情况下 3200亩土地陆续被政府贩卖,卖地款项 达七亿多元人民币,而补助款只有500 元,其余全部被当地官员私吞,盗卖村 民土地准备兴建滨海新区碧桂园的开发 商为祖籍乌坎的港商陈文清,他于80年 代成为香港的广东海陆丰商会会长,同 时也是广东省人大代表。当地居民屡次 上访无果,近期仅存的一块土地被卖给 地产开发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起 的记 忆 是 这 样 的 : 到选 举 时 , 里 就贴 出一 张 红 纸告 示 . 每 村 通 告 大 家 , 昌又 成 功 连 任村 支 书 了 。抗 议 的 矛头 直 指 以 薛 薛 昌为 首 的 村 委 员 ,抗 议 的直 接 目标 是 否定 2 1 年 2月 村 委 01 会 换 届 选 举 的合 法 性 , 其 违 反 了《 称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村 民 委 员会组织法》 。④ ( ) 民 上访 。相 对 于 强调 国家— — 集 体 计 划经 济 , 三 村 改 革 开 放 的逻 辑 就 是 去 集 体 化 、 权 让 利 , 于说 国 家把 一 部 放 等 分 资 源 撒 向社 会 , 人 们 去 竞 争 与 占有 。这种 难 以抗 拒 的诱 让 惑 促 使 村 民纷 纷 投入 市 场 的 大 潮 中凭 个 体 的努 力 来 获 得一
发 现村 内又 一 个 土 地 开发 项 目“ 桂 园 ” 进 行 。 始 意识 到 碧 在 开

个严 重 的问 题 , 内的 土地 越 来 越 少 , 识 到在 3 村 意 0年 的改
革 中村 民 的合 法 利 益在 消失 , 坎 村 家 园难 保 。在 村 内外 出 乌 打 工 的青 年 的 影 响 下 ,村 内居 民 开始 收集 对 于 村 庄 3 0年 发 展 的记 忆 ,开 始 正视 乌 坎 村 的 发展 ,开 始 重新 评 价 村 委会 。
而 孙 立 平 主 要 是 研 究 农 民 的 日常 生 活实 践 中 的逻 辑 。 以 此 可 知 , 研 究 虽 然 是 研 究 失地 农 民 与 基 层 政 府 间 的 抗 争 . 本 但 根 本 是 探讨 农 民 的组 织 化 问题 ,所 以 笔 者 以 为 过 程— — 事
地 流 转 于 各 地 的 劳 动 力 市 场 中 。他 们 的 生活 是那 么 的 无 声
前 已 言之 , 民在 经 济 上 被 市 场 分 割 , 政 治 社 会 权 利 农 在
上 乡 镇基 层 政 权 与 农 民 离 心 离 德 而 导 致 农 民在 正 常状 态下
的 分 散 ,相 反 农 民 的 组 织 化 倒 是 在 自发 的 抗 争 事 件 中反 映
出来 。本 文 以 为 , 由于 农 民平 日生 活 的 悄 无 声 息 。 事 件 ” “ 对
无 息 , 是 到 了 f 点 , 了关 键 时 候 , 民 还 是 会 组 织 起 可 临界 到 农
来 汇 聚成 一 股 巨大 的力 量 。所 以 。 管 是从 经 济 发 展 还 是 从 不
社 会 管 理 的 角 度 ,农 民的 组 织 化 都 是 现 代 中 国社 会 的 一个
大 问题 。
种 致 富 工 程 中 ,出 门 在 外 的农 民工 则 以原 子 化 的 状 态 无 奈
止 平 面 的 , 是 一 种 动 态 流变 的过 程 。 而且 由于 农 民 的 生活 而
主 要 是 由“ 日用 而 不 知 ” 习俗 来 安 排 与 调 节 的 . 言之 . 的 换 农 民 生 活 在 “ 事 件 境 ” 中 . 以 对 农 民生 活 的观 察 与 研 究 只 无 ① 所
于认 识 农 民 的行 为 与农 民 的 组 织 化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乌 坎 事 件 的种 种 特 征 使 得 它具 备 了 这 种 学 术 探 讨 的 条 件 :因 土 地 问题 而 起 ; 确 的利 益诉 求 ; 然 萌 发 的 公 民意 识 : 争 过 明 悄 抗 程 的理 性 克 制 ; 决方 式 的 公 正 文 明 。 由于 条 件 的 限制 . 解 本 文 拟 采 用 孙 立 平 倡 导 的 “ 程— — 事 件 法 ” 来 解 剖 乌 坎 事 过 件 , 分析 中国 农 民 的 组织 化问 题 。 来 过程——事件 法是上世 纪 9 O年 代 孙 立 平 和 他 的 团 队 在 研 究 农 村 中 慢 慢 形 成 的一 准 方 法 论 色彩 的研 究 策 略【 其 l 】 . 核 心 意 涵 是农 民 的 日常 生 活 虽 然 节 奏 比较 缓 慢 ,但 不是 静
山东 省 农 业 管 理 干部 学 院 学 报
21 0 2正
第2 9卷
第 4期
韩 宗 生
( 江财经学院, 江 杭 州 301) 浙 浙 10 8

要: 自国 家取 消 农 业税 之 后 . 民的 抗 争 转 向 了维护 土 地 的 使 用 权 。 坎 事 件 的 产 生与 村 委 会 的 变 质相 关 。 农 乌 研
有 借 助 于 “ 键 事 件 ” 能 有பைடு நூலகம்效 进 行 , 有 借 助 处 于互 动 与 关 才 只
流 变 中 的“ 键 事 件 ” 关 才能 发现 真 问 题 、 关 系 与真 规 律 . 真 才 能 丰 富 社 会 的现 实 性 与经 验性 。这 样 一 种 方 法 是 与 张 静 倡 导 的 “ 构 — — 制 度 法 ” 对 的 。笔 者 以为 对 于 这 两 种 方 法 结 相 的 区 别 就 是 在 于 搞 清一 个 基 本 的 方 法 论 问 题 .即 社 会 学 研 究 是 以 社 会 为 本 位 还 是 以 群体 中 的 人 为 本 位 。结 构 制 度 法 更 多 地 侧 重 于 抽 象 的社 会 与社 会 秩 序 。结 果 人 也 变 成 了一 个 个 的抽 象 符 号 ; 程 事 件 法 强 调 活生 生 的群 体 中 人在 特 定 过 实 践 情 境 中 的具 体 行 为 , 与 事 件 的鲜 活性 在 一 系列 的互 动 人 中表 现 出来 。诸 多 的 争 论扩 展 了我 们 对 社会 本 质 的 认识 . 但 是 他 们 坚 持 不 同 主 张 与 他 们 的研 究 主题 与 研 究 目的 是 紧 密 相关 的 , 静主要是从 国家社会的角度研究基层政权建设 . 张
件 法 比较 适 合 本 文 的研 究 与 写 作 。


乌 坎 事 件 的 产 生 : 内事 演 变 为村 外 事 村
按 照 中 国 的现 行 法律 , 庄 事 务 是 实行 村 民 自治 的 , 村 村 庄 的 最 高 机 关 是 村 民会 议 或 村 民代 表 会 议 。村 民委 员 会 向 村 民 会 议 、 民 代 表 会 议 负 责 并 报 告 工 作 。 换 言 之 。 庄 事 村 村 务对 于本 村村 民来 说 就 是 村 内事 。那 么 一 个 问题 产 生 . 坎 乌 村 的 事情 怎么 就 变 成 一 个 村外 事 了 呢? 乌坎 村 民 的抗 争 因 土地 而起 , 村级 组 织 租 售 村 内土 地 因 而农 民不 见 收 益 而 起 。
究将 利 用 过 程— — 事件 分 析 法 来 对乌 坎 事 件 作 出解读 。希 望 借 助 一 种 动 态 的 事件 呈现 与 分析 来观 察 中 国农 民 的
组 织 化 问题 。 究发 现 , 现 有 的 制度 框 架 下村 委 会 已难 以发 挥 村 民 自治的 组 织 功 能 , 该 转 变观 念 , 研 在 应 在一 个 更 大
作者 简介 : 宗 生 ( 9 4 ) 男 , 东 济 宁人 , 江 财 经 学 院讲 师 , 究 方 向 : 险 社 会 学 。 韩 17 一 , 山 浙 研 风
基金 项 目 : 文 系 国 家社 科 基金 青年 项 目“ 会 转 型 中的农 民集 体 行 动 研 究 ” 9 S 1)- 本 社 ( C H05I. 0 tf h &性成 果之 一 。
杯 羹 。乌 坎 村 村 民 的致 富 路一 是利 用 村 庄 的 区位 优 势 与 资

些 四 十岁 左 右 的 村 民 , 懂 事起 就 知 道 “ 昌是 村 支 书 ” 从 薛 。 “ 票” 选 的样 子 从 没 见过 。说 到 “ 届选 举 ”许 多村 民能 打 捞 换 ,
纪8 0年代 以 薛 昌为 村 支 书 的村 委 会 就 开 始将 3 0多 亩 滩 涂 0
海 面 发包 出租 ,年 收租 金 数 十 万 元 。9 0年 代 以 土 地 作 价人 股 , 40亩土 地 人 股 和 港 胞 陈文 清 办 起 了 丰 田畜 产 有 限 公 以 5 司 ,年 生 猪 饲 养量 达 5万 头 ,此项 村 里 年 集 体 收入 达 3 0万 元 ;o 2年 , 2o 乌坎 村 投 资 10 00多万 元 , 起 厂 房 20 0平 方 建 50 米 , 租给港商兴办“ 荣针织厂”年收入租金 6 出 富 , 0万 元 。 P l 20 0 9年 , 民发 现 村 里 的 土 地越 来 越 少 。 村 由上 可 知 , 地 只是 村 民 的一 种 简 单 定 性 , 实 村 集 体 卖 其 的土 地 是 不 能 买 卖 的 , 坎 村 委 会 主导 的开 发 形 式 为 承 包 、 乌 土 地 人 股 、 赁 厂 房 、 作 开 发 等形 式② 问题 的 关 键则 在 于 租 合 。 “ 地 ”村 民没 有 看 见 收 益③ 在此 收 益 可 做 两方 面理 解 : 卖 。 一
的 框 架 下 让 村委 会 回 归社 会 组 织 的本 位 。
关 键 词 : 体 性 事 件 ; 民 ; 织 化 群 农 组 中图 分 类 号 :9 3 C 1 文 献标 识 码 : A 文 章编 号 :0 8 7 4 (0 2 _ 4- 0 _ 4 10 — 5 0 2 1 )o - 0 1 o 0
经过 3 O余 年 的 市 场 化 改 革 与 国家 各 项 政 策 的影 响 . 农 民真 的成 为 了适 应 现 代 市 场要 求 的 原 子 化 的 个 人 .农 村 也 由此 变 得 裂 变 衰 败 、 不 将 村 。一 个 大 问题 油 然 产 生 : 村 村 农 在 中 国会 不 会 消 失 , 民 会 不 会 “ 结 ” 现 代 化 的进 程 中 。 农 终 于 假 如 农 民可 以消 失 ,现 在 农 民 以原 子 化 状 态 依 附 或 从 属 于 工 业 化 、 市 化 的进 程 就 是 必 要 的 , 是 可 以 理 解 的 。假 如 城 也 不 会 消 失 ,又 该 怎 么 来 思 考 农 民在 现代 化进 程 中 的 主 体 性 问 题 。现 实 情 况 是 留守 农 村 的被 驱 赶进 地方 政府 主 导 的 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