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国家标准的颁布实施
项国家标准的颁布实施

果评价的内容。 5、引入了固定设备通过结构传声方式影响同一建筑或相连建筑
户内声环境质量的室内噪声排放限值——等效A声级以及与 其对应的倍频带声压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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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市环境保护监 测中心、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 年7 月30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 年10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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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22337-2008)
根据现行法律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源达标排放义务的规 定,对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环境 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规定了边界噪声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是我国关于低频噪声评价的第一部环境保护的标 准。第一次提出了固定设备通过结构传声方式影响同一建筑 或相连建筑户内声环境质量的室内噪声排放限值——等效A声 级以及与其对应的倍频带声压级。
标准要求,现就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 关问题通知如下:
…… 二、在已划分声环境功能区的城市区域,其评价范围内应按《城市区域环境噪 声标准》(GB 3096-93)执行,未划分声环境功能区的城市区域,由县级以 上地方人民政府确认其功能区和应执行的标准。
三、公路、铁路(含轻轨)通过的乡村生活区域,其区域声环境功能由县级以 上地方人民政府参照《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93)和《城市区 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 /T 15190-94),确定用地边界外合 理的噪声防护距离。
印刷类三项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正式颁布

时讯I NEWS|通报............ 2019年下半年印刷复制暨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双随机抽查情况通报2019年12月30日,国家新闻出版署正式发布《关于2019年下半 年印刷复制暨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双随 机抽查情况的通报》。
《通报》中指 出,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 强印刷复制暨内部资料性出版物阵地 建设,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做 好2019年印刷复制暨内部资料性出 版物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2019 年下半年,国家新闻出版署组成检查 组,围绕本年确定的重点监管内容,按照“全面覆盖、规范透明、问题导 向”原则,对天津、河北、广东、广西、海南、青海、新疆等7个省(区、市)的45家印刷复制企业进行了双随机 抽查,对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以下简 称“内部资料”)审批管理情况进行 了核查。
抽查中,河北、广东、广西、海南、青海等省(区)管理和执法部 门查处违规态度坚决、措施有力,行 动迅速、落实到位,强化了市场管控。
截至2019年12月17日,各地管理和执法部门共对12家违规印刷企业 给予了行政处罚。
《通报》中指出,2019年内部资料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违规核发内部资料准印证;2.内容审读制度落实不到位;3.对编印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不严。
针对下一 步工作,《通报》中要求各地管理和 执法部门要落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 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牢牢把 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提高管理工 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一要切实提高 政治站位;二要强化治理能力建设;三要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标准颁布印刷类三项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正式颁布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 布了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等24 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此次颁布的 24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涉及印 刷业的有印前处理和制作员、印刷操 作员、印后制作员3个国家职业技能 标准,“新标”涉及印刷行业的3类 职业14个主要工种,基本覆盖了实 现工业化生产的印刷类主要工种。
学习三项制度心得体会(3篇)

学习三项制度心得体会为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自治区制定了《____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首问负责制度》、《____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度》、《____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
这三项制度的颁布实施,是搞好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加强行政效能建设长效机制的关键。
为使三项制度在我镇全面贯彻实施,确实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____月____日晚,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这三项制度,通过学习,我的体会是这样:一、这三项制度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环环相扣。
建立和严格执行这三项制度及行政效能建设的其他配套制度,将形成强有力的约束机制,促使各部门特别是具有审批职能的部门和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改进服务态度,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严格办结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从而建立起加强机关行政效能的长效机制。
二、要建立和完善首问负责制。
实行首问负责制,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是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树立良好的政府机关形象的客观要求。
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基层和群众要求办理事项的,要热情接待,周到服务。
首先接受办理的人员要负责到底,能当场办结的要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要告知办结时间;对申办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当场验明和明确告知申办者,并进行详细指导和说明。
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也要为当事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指引服务。
要实行挂牌上岗,以便企业和群众监督。
三、要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
限时办结制是防止办事拖拉,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项基本制度,服务部门要理顺内部职能关系,优化工作流程,科学设置程序,规定办结时间,杜绝久拖不办、办而不结的现象。
行政机关所有向社会办理行政许可或非行政许可审批及其它申报事项,必须在法定期限或者本机关承诺的期限内办结。
对特别紧急的事项要急事急办,随到随办。
情况特殊需超过办事时限的,要经上级领导批准并事先告知审批对象。
凡没有正当理由超出法定或本部门承诺时限的,要依规依纪追究责任人的行政不作为责任。
关于实施三项制度工作的通知

关于实施三项制度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要求,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提高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扩大"少生快富"工程实施范围(以下简称"三项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2023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正式更名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政策口径、扶助对象条件、资格确认和资金发放程序、扶助标准、财政负担比例和制度运行模式,按照《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规定执行。
扶助对象具体确认条件按照《人口计生委关于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具体确认条件的通知》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具体确认条件的通知》(国人口发〔2023〕60号)规定,由各省(区、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细则,经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审核同意后执行。
2023年的扶助金从2023年1月1日起计算。
二、从2023年1月1日起,提高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奖励扶助标准。
即对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奖励扶助标准从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720元。
中央财政按照基本标准,对西部地区负担80%、中部地区负担50%。
三、从2023年1月1日起,扩大西部地区"少生快富"工程目标人群实施范围。
即在目前实施"少生快富"工程的内蒙古、海南、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8省(区),目标人群由"按照政策法规的规定,可以生育三个孩子而自愿少生一个孩子,并按照各省(区)的有关规定采取了长效节育措施的夫妇"扩大到"按照政策法规的规定,可以生育三个孩子而自愿少生一个或两个孩子,并按照各省(区)的有关规定采取了长效节育措施的夫妇"。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九大举措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九大举措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国务院办公厅日前颁布《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围绕构建新发展战略格局,提出“五个优化”“三项建设”和培育外贸新动能等九大支持外贸发展新举措。
原文如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试行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4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对外贸易是我国国民经济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开放型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为透彻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经国务院同意,现现时就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定不移扩大开馆,稳住外贸外资基本夜盘,更稳定产业链供应链,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模式和业态创新。
围绕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东亚地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推进国际市场提前布局、国内区域布局、经营主体、商品结构、贸易方式等“五个优化”和外贸转型期升级基地、贸易促进平台、国际营销体系等“三项建设”,优势培育新形势下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同时实现外贸创新发展。
二、创新开拓方式,优化国际整个市场布局优化国际经贸环境。
坚定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坚决反对单边主义和带头保护主义,支持世界贸易组织必要改革,积极参与国际贸易规则拟订。
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尽早签署。
加快推进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中国—海合会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积极区域商签更多高标准自由贸易协定和区域贸易协定。
推进贸易畅通工作机制建设。
落实好也已签署的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大力推动与重点整个市场国家特别是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商建贸易畅通指导组、电子商务战略合作机制、贸易救济合作机制,解决助推解决双边贸易领域突出问题。
利用新技术新渠道开拓国际市场。
充分运用第三代移动通信(5G)、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大数据等古典信息技术,支持企业利用线上展会、电商平台等渠道开展线上推介、在线洽谈和线上谈妥等。
国家发改委发布三项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国家发改委发布三项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国家发改委2003年1月6日发布2004年第 1号公告,公告批准了《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常用量和单位》等三项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三项标准于2004年3月1日起实施。
目前,油标委已将三项标准送出版社出版印刷并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项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的编号及名称如下: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1 SY/T 6580-2003 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常用量和单位2 SY/T 6587-2003 电子式井斜仪校准方法3 SY/T 6588-2003 双测向测井仪校准方法(石油工业标准化研究所郭军)全国石油钻采设备和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召开秘书长办公会全国石油钻采设备和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办公会于2004年1月17日在石油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召开。
在秘书长办公会上,张振军秘书长传达了不久前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召开的部分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会议精神。
2004年1月6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了部分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会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王忠敏副主任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各部领导出席了会议。
王忠敏副主任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改革和2004年的发展做了《与时俱进,推动标准化事业发展》的报告,与会代表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和发言。
为加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促进全国委员会秘书处的工作,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将出台一系列改革措施,开创2004年标准化工作的新局面。
他指出:要树立新观念,标准制修订要贴近市场,提高国家标准的水平,强化国家标准的权威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贸易是龙头,标准是基础。
标准的制定要做到四个统一,即统一计划、统一编号、统一审查、统一批准发布。
国家标准应随着市场变化适时更新,标准要服务于经济,推动经济和贸易发展,加快与国际接轨。
要加强标准化研究工作,对国外发布的标准要跟踪研究,要研究其对国内经济和贸易的影响,包括欧洲的指令。
要加快标准化机制改革。
成人教育培训服务三项国家标准培训 (2)

《成人教育培训服务三项国家标准培训》单项选择题1、实施按需施教的原则行之有效的培训方式是()。
(1 分)A.集中式教学B.班级式教学C.“以问题为中心”组织教学D.分散性教学参考答案:C2、学习能力的“高原期”指的是()。
(1 分)A.30岁以前B.30岁~50岁C.50岁以后D.60岁以后参考答案:B3、培训服务产品对顾客的真正魅力是()。
(1 分)A.效用B.成本C.名师D.资源参考答案:A4、通过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决定是()。
(1 分)A.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B.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C.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D.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参考答案:B5、()是构成终身教育体系的主体部分,是形成学生型社会的基本途径。
(1 分)A.义务教育B.职业教育C.大学教育D.继续教育参考答案:D6、社会服务机构的需求特征是()。
(1 分)A.个性化B.专业性C.社会化D.公益性参考答案:C7、自我评价源于组织制来给你保障的()。
(1 分)A.外需力B.内需力C.执行力D.自我动机参考答案:B8、“打的赢就打,打不赢就走”这体现的是培训营销效果预测的()。
(1 分)A.在不同的领域发挥自己的专长B.自身培训服务产品的特色C.同类或相近培训产品再广告宣传市场的投放密度D.培训营销的人力和财力和方式分析参考答案:A9、评价培训过程的切入点是()。
(1 分)A.广告宣传B.招生收费C.提供培训服务D.培训需求参考答案:D10、以下不属于教材的是()。
(1 分)A.文献B.教科书C.讲义D.讲授提纲参考答案:A多项选择题11、培训顾客定位的作用是()。
(2 分)A.有利于提高培训营销的针对性B.有利于培训营销效果的预测C.有利于培训服务到位D.有利于形成培训服务特色参考答案:ACD12、成人教育培训组织服务的内容包括()。
(2 分)A.服务行为B.培训教学C.培训服务过程D.组织内部管理参考答案:ABCD13、《术语》创新指的是()。
解读《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三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

解读《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三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文章属性•【公布机关】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4.06.12•【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解读《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三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近日,生态环境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等三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三项标准”)修改单,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问:标准修改的背景是什么?答:石油炼制、石油化学、合成树脂工业是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重点行业,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相关行业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2015年国家发布了《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等三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三项标准的发布实施有力削减了污染物排放,促进了行业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技术进步,推动了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但在三项标准实施过程中,发现上述行业仍存在一些环节管理不到位或管理要求不明确、与生产实际不相符等问题。
为进一步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要求,使标准更贴合当前行业生产实际和环境管理需要,持续提升相关行业VOCs综合治理水平,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对三项标准内容进行了修改。
问:主要做了哪些方面的修改?答:三项标准修改单聚焦行业重点和亟需解决问题,采取宽严相济策略,在加强关键环节管理的同时调整部分与生产实际不相符内容。
(一)优化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检测与修复要求。
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是对工业生产过程中有机物料泄漏进行控制的最佳可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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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市环境保护监
测中心、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 年7 月30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 年10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前 言
……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北京市环境
级以及与其对应的倍频带声压级。
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1、是对《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1990)和《工业 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 12349-1990)的修订,将厂界 噪声标准和厂界噪声测量方法合并为一项标准; 2、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背景值修正表; 3、补充了0类区噪声限值、测量条件、测点位置、测点布设和 测量记录; 4、增加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背景噪声测量、测量结果和测量结 果评价的内容。 5、引入了固定设备通过结构传声方式影响同一建筑或相连建筑 户内声环境质量的室内噪声排放限值——等效A声级以及与 其对应的倍频带声压级。
要求: a)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b)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 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 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c)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d)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 求; e)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参考GB/T 15190第8.3条规定)内的 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屏障等),应按5.3.2 设置测点,同时在受影响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1m 处另设
测点。 5.3.3.3 室内噪声测量时,室内测量点位设在距任一反射面至少0.5m 以上、距地 面1.2 m 高度处,在受噪声影响方向的窗户开启状态下测量。 5.3.3.4 固定设备结构传声至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测量时, 测点应距任一反射面至少0.5m 以上、距地面1.2 m、距外窗1 m 以上,窗户关闭状 态下测量。被测房间内的其他可能干扰测量的声源(如电视机、空调机、排气扇以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 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3]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 随着公路、铁路(含轻轨)建设的迅速发展,交通噪声引发的扰民纠纷日 益突出。为了有效地控制交通噪声污染,保证区域环境质量符合国家声环境质 量标准要求,现就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 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二、在已划分声环境功能区的城市区域,其评价范围内应按《城市区域环境噪 声标准》(GB 3096-93)执行,未划分声环境功能区的城市区域,由县级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确认其功能区和应执行的标准。 三、公路、铁路(含轻轨)通过的乡村生活区域,其区域声环境功能由县级以 上地方人民政府参照《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93)和《城市区域 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 /T 15190-94),确定用地边界外合理的 噪声防护距离。 评价范围内的学校、医院(疗养院、敬老院)等特殊敏感建筑,其室外昼 间按60分贝、夜间按50分贝执行。 „„ 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三项国家标准的颁布实施
以下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已于2008年10月1日颁布实施了:
⑴《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⑵《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 ; 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其中,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作为参编单位参加了上述两项国家标准:
C.1 监测目的 了解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或室内)的环境噪声水平,评价是否符合所处声环 境功能区的环境质量要求。 C.2 监测要求 监测点一般设于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不得不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监测时, 应在门窗全打开状况下进行室内噪声测量,并采用较该噪声敏感建筑物所在声环境 功能区对应环境噪声限值低10 dB(A)的值作为评价依据。 对敏感建筑物的环境噪声监测应在周围环境噪声源正常工作条件下测量,视噪 声源的运行工况,分昼、夜两个时段连续进行。根据环境噪声源的特征,可优化测 量时间: a)受固定噪声源的噪声影响 稳态噪声测量1 min的等效声级Leq; 非稳态噪声测量整个正常工作时间(或代表性时段)的等效声级Leq。 b)受交通噪声源的噪声影响 对于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昼、夜各测量不低于平均运 行密度的1 小时等效声级Leq,若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的运行车次密集,测量时 间可缩短至20 min。 对于道路交通,昼、夜各测量不低于平均运行密度的20 min等效声级Leq。 c)受突发噪声的影响 以上监测对象夜间存在突发噪声的,应同时监测测量时段内的最大声级Lmax。
批的铁路建设项目。
声环境质量标位:dB(A)
时 声功能区类别
段
昼间 50 55 60 65
夜间 40 45 50 55 55
0类 1类 2类 3类 4类 4a类
70
4b类
70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60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噪声敏感建筑物监测方法
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铁路(含新开廊道的增建铁路)干线建设项目两侧区域; 5.3 在下列情况下,铁路干线两侧区域不通过列车时的环境背景噪声限值,按昼
间70 dB(A)、夜间55dB(A)执行:
a)穿越城区的既有铁路干线; b)对穿越城区的既有铁路干线进行改建、扩建的铁路建设项目。
既有铁路是指2010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运营的铁路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
5.3.2 测点位置一般规定
一般情况下,测点选在工业企业厂界外1m、高度1.2m 以上、距任一反射面距 离不小于1m 的位置。 5.3.3 测点位置其他规定 5.3.3.1 当厂界有围墙且周围有受影响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时,测点应选在厂界外1m、 高于围墙0.5m 以上的位置。 5.3.3.2 当厂界无法测量到声源的实际排放状况时(如声源位于高空、厂界设有声
表4 测量结果修正表 单位为dB(A)
差值 修正值
3 4~5 6~10
-3
-2
-1
保护局、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7月17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证书1
证书2
7.2 乡村声环境功能的确定 乡村区域一般不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以下要求确定乡村区域适用的声环境质量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的制订工作。 本人作为课题的核心组成员主要完成了“室内声环境评价量,限值及监 测方法研究”、“相关标准草案和有关技术报告编制”等工作 。
新标准的主要制修订内容
一、《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及镇流器较响的日光灯、运转时出声的时钟等)应关闭。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5.7 测量结果修正
5.7.1 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大于10dB(A)时,噪声测量值不做修正。 5.7.2 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在3dB(A)~10dB(A)之间时,噪声测量值 与背景噪声值的差值取整后,按表4 进行修正。 5.7.3 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小于3dB(A)时,应采取措施降低背景噪 声后,视情况按5.7.1或5.7.2 执行;仍无法满足前二款要求的,应按环境噪 声监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4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 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 类和4b 类两种类型。4a 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
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
道两侧区域;4b 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5 环境噪声限值
5.2 表1 中4b 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适用于2011 年1 月1 日起环境影
4、提出了声环境功能区监测和噪声敏感建筑物监测的要求。
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22337-2008)
根据现行法律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源达标排放义务的规
定,对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环境 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规定了边界噪声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是我国关于低频噪声评价的第一部环境保护的标 准。第一次提出了固定设备通过结构传声方式影响同一建筑 或相连建筑户内声环境质量的室内噪声排放限值——等效A声
1、是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1993)和《城市区
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T 14623-1993)的修订,将环境 质量标准与测量方法标准合并为一项标准; 2、扩大了标准适用区域,将乡村地区纳入了标准适用范围; 3、明确了交通干线的定义,对交通干线两侧4类区环境噪声限
值作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