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鱼水审案方法与当代司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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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鱼水审案方法与当代司法方法

宋鱼水审案方法与当代司法方法

宋鱼水审案方法与当代司法方法一、“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内涵与启示与会者对宋鱼水的审案方法进行了分析总结,认为可以从精神层面和法律技术层面两方面来认识她的审案方法,同时其审案方法对我们当代的法治建设有着深刻的启示意义。

1.宋鱼水审案方法的精神内涵与会者认为,“辨法析理、胜败皆服”是宋鱼水审案方法的核心。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明说,对“辨法析理、胜败皆服”不能单纯从技术上理解,应该从她办案方式的精神内涵上去理解。

如果不能深刻理解宋鱼水的精神内涵,就不能准确把握她的审案方法。

“辨法析理,胜败皆服”包含了宋鱼水法官的精神、品格、作风、人生观和价值观。

人民法院站在定纷止争的最前线,是化解社会矛盾的最主要的机关。

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推进,社会各类矛盾不断发生,法官必须要有为大局服务,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意识。

宋鱼水讲究“辨法析理”,追求“胜败皆服”的办案方式正是这种大局意识的体现。

同时,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怎样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力,把人民群众摆在一种什么样的位置?这其中也体现了宋鱼水的宗旨意识。

宋鱼水同志之所以能做到胜败皆服,就是因为她一心为民,并将这种宗旨意识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始终,贯穿于所审理的每一起案件的始终。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丁义军说,宋鱼水倾心为民的意识体现在其办案的很多细节中,比如法官一般在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时,往往只注意告诉当事人不能做什么,但是可以做什么却常常被漠视,实际上给当事人一点拨,就可能产生很不同的效果,宋鱼水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在处理案件时比别人多想了一点,多做了一点,这些事情也许并不复杂,但却是她宗旨意识的生动体现。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副院长王成根据自己与宋鱼水共同办案的切身体验说,在跟宋鱼水一起办案时,能够切实感觉到,她的想法就是真心希望让当事人和好,希望能把当事人的损失降到最低。

一些调解成功的案子,本来完全可以判决,但就是因为她多打了几个,结果就调解成功了。

也许换一个人就不会打这个,那就是另外一个效果,而一点点的区别可能就会导致不同的结果。

“宋鱼水审案方法”与当代司法方法研讨会在济南召开

“宋鱼水审案方法”与当代司法方法研讨会在济南召开

“宋鱼水审案方法”与当代司法方法研讨会在济南召开毕惠岩
【期刊名称】《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年(卷),期】2005(0)3
【总页数】1页(P1-1)
【关键词】司法;研讨会;方法;当代;济南
【作者】毕惠岩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6
【相关文献】
1.中国少年司法制度改革与探索研讨会在济南召开 [J], 吴金鹏
2."宋鱼水审案方法"与当代司法方法专题研讨 [J], 《山东审判》编辑部;济南中院研究室
3."新中国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成就与经验"学术研讨会暨首届中国当代政治史研究述评会在济南召开 [J], 易海涛
4.中国哲学传统及其当代重建学术研讨会在济南召开 [J], 秦洁
5.“宋鱼水审案方法”与当代司法方法专题研讨 [J], 本刊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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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司法 一心为民

公正司法 一心为民

情为民所系宋鱼水出生在美丽的胶东农村,故乡人民的勤劳朴实、正直善良、自尊自强,以及爱憎分明、坚韧不拔等优秀品质,对她最初的人格形成产生过深刻影响。

她从小就有着浓郁的“百姓情结”,对百姓的爱发自内心。

1989年,宋鱼水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后被分配到海淀法院,4年后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并开始独立办案。

她办的第一个案子很不起眼,是一个只有几百块钱的小案。

原告是位民工,衣服破旧得看不出颜色,尽管屋里有暖气,还是不停地发抖。

他状告一家饭馆的老板欠钱不还,还数次粗暴地把他赶了出来。

这是他起早贪黑给这家饭馆送菜一年的全部所得,患重病的妻子和上学的孩子,都眼巴巴地盼着这点钱。

为了办好这个案子,宋鱼水亲自找到这家饭馆了解情况。

老板也喊冤枉,说这家饭馆因为经营不善多次倒手,买民工蔬菜的老板早就没了踪影。

宋鱼水认真听完后说:“你说你冤,这位送菜的农民也就更冤了。

这账虽不是你欠的,但你承租了这个店,你就应该先还上。

关于这一点,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

”当被告表示听从调解之时,宋鱼水也充分考虑到被告的合法权益,提醒他可以依法向过去的承租人追偿。

案子圆满了结。

那位农民拿着自己的血汗钱含泪而去,被告也为宋法官的真诚之心深深感动。

宋鱼水对这件事感触颇深,她在文章中写道:“虽然每个人的文化层次、生活背景不一样,但是人们本性中追求平等和正义的要求是一样的;小额案件与标的重大的案件相比,似乎不值一提,但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也应该是一个不分贫富贵贱,一样充满关爱的社会;自己一生中可能会审理几千件案子,而许多当事人一辈子可能就进一次法院,如果就是这惟一一次与法律的接触让他们受到不公正对待,让他们得到一个自己想不明白的结果,在他们心中会留下深深的伤痕。

伤害了一个当事人,就多了一个不相信法律的人。

而维护了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会增加一分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对社会的信心。

”这就是宋鱼水思想认识的高度。

她把一案一事与法律和整个社会联系在一起。

有位大学教师,牵头把几位同事凑起来的60余万元借给某市政府驻京办事处,本以为能得到可观的回报,可没想到几年过去,连本金都收不回来,每次催要,办事处都以种种理由推延。

优秀范文:宋鱼水撰文谈工作体会——学习,使我不断地飞跃

优秀范文:宋鱼水撰文谈工作体会——学习,使我不断地飞跃

优秀范文:宋鱼水撰文谈工作体会——学习,使我不断地飞跃优秀范文:宋鱼水撰文谈工作体会——学习,使我不断地飞跃宋鱼水,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学识产权庭庭长。

十几年来,她公正高效地审理了各类民商事案件1200余件,其中300余件属于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调解成功率达70%以上,收到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被当事人誉为“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好法官。

宋鱼水积极探究市场经济条件下民商事案件审判规律,创新了一套适合我国国情最大限度化解纠纷的办案方法,发表了十多篇对审判实践有积极意义的学术论文和调研报告,成为审判前沿的优秀带头人。

学习,使我不断地飞跃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学识产权庭庭长宋鱼水这些年来,作为一名基层法官,我审理了上千起经济纠纷和学识产权案件,并积极探究适合我国国情最大限度化解纠纷的办案方法,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权益做出了肯定的贡献,也获得了很高的荣誉。

通过自己的亲身实践,我深深感到,年青人成长、进步的最重要的秘诀是珍惜时间,勤于学习。

做一名优秀青年,一方面必要把握专业技能;另一方面,还必要完成人格塑造。

这两者都离不开学习。

可以说,学习让我进入了职业的最正确状态,让我感受到工作是一种享受和欢快,让我留下了探究真理的很多光荣的乐章。

总之,每一阶段的学习都赐予我法律人生以崭新的飞跃。

高校:我的第一次飞跃1985年,我从一个秀丽而不富有的农村考到中国人民高校法律系读书,从今开头了自己的法律人生。

我在校的八十年月,正是我们国家各项社会事业开头走上正轨,很多新事物、新思想不断涌现的年月。

一批有思想和责任感的中青年法律学者辛勤耕耘,把大量的西方法律著作译介到国内。

他们开设讲座、勤于著述,深刻影响和鼓舞着我们学习的热忱,激发着我们简洁感动的思想。

老师们的激情和广博深邃的学识给了我很多学业的启迪。

在努力学习专业基础学识的同时,我和同学们也常常借助于学校图书馆的优势阅读了很多自己感兴趣的书籍。

可以说,本科四年的学习,一方面为日后的工作积累了丰厚的学识储备和专业技能,更重要的是通过特别系统的学习和高校这种独特的文化环境,开阔了眼界,启蒙了思想,确立了法律思维方式。

宋代司法审判制度及当代意义

宋代司法审判制度及当代意义

宋代司法审判制度及当代意义
1. 宋代的司法审判制度啊,那可真是相当有讲究!比如说在审判时要重视证据,就像咱现在断案不能瞎猜一样。

这在当代也很重要啊,难道不是吗?没证据怎么能随便给人定罪呢!
2. 宋代还有回避制度呢,厉害吧!就好比你不能让跟案件有关的人来审案,这多公平公正呀!当代不也强调这个吗,这可是一脉相承啊!
3. 宋代审案时会让多个官员一起参与,互相监督,哎呀,这多好呀!就像现在多个部门合作一样,能避免出错呢,你说是不是?
4. 宋代对犯人也有一定的权利保障呢,真没想到吧!这和当代保障人权不是很像吗?犯人也不能随便被欺负呀!
5. 你知道吗,宋代会有复查案件的程序,哇塞,这多严谨!不就跟现在复查案子确保公正一个道理嘛!
6. 宋代司法审判还有个特点,就是注重程序规范,可不是乱来的哦!这和当代严格按程序办事不是一样的重要吗,难道不是吗?
7. 宋代的审判官们那也是有要求的,要专业有能力呀!现在不也是要选拔优秀的司法人员吗,这就是传承呀!
8. 宋代对于冤假错案也会追究责任呢,厉害吧!当代不也一样要对错误负责嘛,这就是该有的态度呀!
9. 宋代的司法审判制度真的给我们留下了好多宝贵经验呀!当代司法在很多方面不就是借鉴和发展了嘛,你能说不是吗?
10. 总之,宋代司法审判制度有着独特的魅力和价值,对当代的意义那是大大的呀!我们得好好研究和利用呢!
我的观点结论:宋代司法审判制度在很多方面为当代司法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我们应该重视并传承这些宝贵的经验和理念。

杰出法官宋鱼水

杰出法官宋鱼水
看 到传 票 ,老 板 勃然 大 怒 ,威胁 说 :“想 让 我 当 被 告 ,没 门 !你 们 不 把 事 情 说清 楚 ,别 想 出 去 。 ”说 着 ,他 打 电 话 叫 来 两 个 彪 形 大 汉 。 宋 鱼 水 看 到 这 人 要 动 粗 , 就 示 意 助 手 出 门 联 系 公 安 部 门 , 没 想 到 刚 转 身 就 被 两 个 大 汉 堵 住 了 门 。看 到 老 板 如 此 嚣 张 ,宋 鱼 水 反 倒 镇 静 下 来 ,一 字 顿 地 说 :“你 现 在 足 面 对 处 民 事 案 什 的 法 官 . 如 果
说 :“米 法 官 ,我 川 开 业 没 几 天 ,以前 的 债 也让 我 还 ,您 说 我 冤 不 冤 ? ”
宋 鱼 水 耐 心 给 他 讲 道 理 ,说 ,你 冤 , 原 告 更 冤 。 账 虽 然 不 是 你 欠 的 ,可 你 承 租 r这 个 幅 ,按 法 律 规 定 ,原 告 的 钱 你 必 须 还 ,以 前 的债 务 你 可 以 向 过 去 的 承 租 人 追 偿 。 经 过 宋 鱼 水 耐 心 细 致 的 1: 作 , 那 老 板 给 小 伙 予 结 清 了 一 年 的 菜 钱 。 年 轻 民 :r:拿 着 一 沓 血 汗 钱 ,当 着 宋 鱼 水 的 而 就 流 了 泪 。宋 鱼 水 永 远 忘 不 , 民 r:的 训I水 ,它 让 宋 鱼 水 明 白 ,案 子 无 论 人 小 , !公 的 天 平 上 ,它 们 的 分
为 了 让 当 事 人 赢 得 明 闩 , 输 得 心 服 ,宋 鱼 水 把 三 份 判 决 书 都 拿 来 ,对 照 法 律 ,耐 心 地 解 释 ,一 讲 就 是 两 个 小 时 。最 后 ,老 板 想 通 了 ,代 理 律 师 也 服 气 地 说 :“您 这 。说 ,我 真 觉 得 赢 也 赢 得 堂 堂 正 正 ,输 也 输 得 明 明 白 白 。 ” 天 后 , 这 家 公 司 给 法 院 送 )}乏一面 大 红 锦 旗 ,上 面 有 金 闪 闪 的 八 个 大 字 :“辨 法 析 理 ,胜 败 皆 服 。 ”这 八 个 字 也 成 了 宋 鱼 水 在 审 案 中 不 断 追 求 的 目标 。

2017年成都国家司法考试四卷案例分析题及解析15

2017年成都国家司法考试四卷案例分析题及解析15

2017年成都国家司法考试四卷案例分析题及解析15【案例十五】材料一:“勤于听讼,善已,然有不必过分皂白,可归和睦者,则莫若亲友之调处。

盖听断以法,而调处以情;法则泾渭不可不分,情则是非不妨稍借;理直者既通亲友之情,义曲者可免公庭之法,调人之所以设于《秋官》也”。

材料二:全国模范法官宋鱼水,坚持“辨法析理”,做到了“胜败皆服”。

在审判实践中,宋鱼水法官注重综合运用多种方法,最终化解纠纷。

其中,最常用的就是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宋鱼水法官时而给当事人算“声誉帐”,时而给当事人算“法律帐”,鼓励当事人息事宁人,做到“双赢”。

材料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全国法院调解工作会议上表示,调解符合现代法治精神和司法要求,全国法院应把调解作为首要结案方式,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促进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发挥更大作用。

【问题】结合上述材料,联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相关要求,简要论述调解的意义。

【参考答案】上述材料表明,调解作为一种不同于判决的纠纷解决制度,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首先,调解制度符合了中国传统文化的要求。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讲究礼治、追求和睦,实现的是一种和谐状态。

所谓的和谐就是一种权利的平衡状态。

社会不可能消除纠纷,但纠纷的解决却有多种选择,调解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瑰宝,化冲突为并存,利于实现社会的安定有序。

其次,调解有利于及时、彻底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

纠纷的实质在于利益冲突,如果如果片面采用对抗式的诉讼,“以冲突解决冲突”,非要做到“你输我赢”,实际上往往导致“案结事不了”,导致案件可能无法执行,即便是能得到执行,也难以实现积极的守法状态。

调解制度借助情理,利于纠纷的彻底解决,达到“双赢”状态。

最后,调解有利于法制宣传,预防和减少诉讼。

古语有云:“好讼之子必多凶”。

无论是法治的精神,还是社会的理想,实际上追求的都是一种平和的生活状态。

妥善运用调解制度,对于预防和减少诉讼,具有重要意义。

法官应具备怎样的素质——学习时代先锋宋鱼水事迹有感

法官应具备怎样的素质——学习时代先锋宋鱼水事迹有感

[法官应具备怎样的素质——学习时代先锋宋鱼水事迹有感]公正司法是党的先进性在司法领域的具体表现,法官应具备怎样的素质——学习时代先锋宋鱼水事迹有感。

在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宋鱼水被中央确定为保先教育活动中的先进典型。

这段时间,我根据中院及本院要求,认真学习了宋如水的先进事迹,深深地为她所折服。

我觉得她就是我们希望并努力培养造就的职业法官。

大力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实现法官队伍从量的扩张转向更加注重质的提高,培养和造就一支有大局观念、思想作风过硬、职业道德操守良好和专业技能精深的高素质职业法官队伍,是人民法院深层次改革所面临的紧迫任务。

宋鱼水身上有多种看似普遍其实难得的素质与能力的综合体现,她的成功表明一名高素质的法官应当具有较高的司法品性和较强的职业能力。

能游刃有余地“辨法析理”,让当事人“胜败皆服”的法官,最起码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素质:一、坚定的法律信仰和深厚的法学功底法官必须有坚定的法律信仰,要从内心崇尚法律。

正如伯尔曼所指出的,法律只有被信仰,才能得到切实的遵守。

深埋于内心、无时无刻不在影响自己思维和行为的法治观、正义观、人权观,对一名法官来说是不可或缺的。

这是一种独特的法律思维方式。

宋如水能够在一架公正的天平上,始终视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忠于法律,公正办案,应该说这与她坚定的法律信仰分不开。

二、一定的职业积累和较强的司法水平法律专业知识和司法经验,是形成法官特定职业传统的重要特征。

担任法官必须具备一定的司法经验。

正象人不能生而走路一样,谁也不能一进入工作岗位就十分出色,当然悟性好的进入角色要快一些。

宋鱼水独立办案11年,先在经济庭工作,后到知识产权庭,做过书记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这些审判经历对一名职业法官来说是必要的。

不仅要经历实践,还必须“用心”做事。

要善于总结,在工作中不断学习提高,努力实现自身的飞跃和突破,我认为这也是十分重要的。

要在事业上有所成就,个人必须凝心聚力,坚持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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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鱼水审案方法与当代司法方法一、“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内涵与启示与会者对宋鱼水的审案方法进行了分析总结,认为可以从精神层面和法律技术层面两方面来认识她的审案方法,同时其审案方法对我们当代的法治建设有着深刻的启示意义。

1.宋鱼水审案方法的精神内涵与会者认为,“辨法析理、胜败皆服”是宋鱼水审案方法的核心。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明说,对“辨法析理、胜败皆服”不能单纯从技术上理解,应该从她办案方式的精神内涵上去理解。

如果不能深刻理解宋鱼水的精神内涵,就不能准确把握她的审案方法。

“辨法析理,胜败皆服”包含了宋鱼水法官的精神、品格、作风、人生观和价值观。

人民法院站在定纷止争的最前线,是化解社会矛盾的最主要的机关。

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推进,社会各类矛盾不断发生,法官必须要有为大局服务,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意识。

宋鱼水讲究“辨法析理”,追求“胜败皆服”的办案方式正是这种大局意识的体现。

同时,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怎样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力,把人民群众摆在一种什么样的位置?这其中也体现了宋鱼水的宗旨意识。

宋鱼水同志之所以能做到胜败皆服,就是因为她一心为民,并将这种宗旨意识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始终,贯穿于所审理的每一起案件的始终。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丁义军说,宋鱼水倾心为民的意识体现在其办案的很多细节中,比如法官一般在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时,往往只注意告诉当事人不能做什么,但是可以做什么却常常被漠视,实际上给当事人一点拨,就可能产生很不同的效果,宋鱼水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在处理案件时比别人多想了一点,多做了一点,这些事情也许并不复杂,但却是她宗旨意识的生动体现。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副院长王成根据自己与宋鱼水共同办案的切身体验说,在跟宋鱼水一起办案时,能够切实感觉到,她的想法就是真心希望让当事人和好,希望能把当事人的损失降到最低。

一些调解成功的案子,本来完全可以判决,但就是因为她多打了几个,结果就调解成功了。

也许换一个人就不会打这个,那就是另外一个效果,而一点点的区别可能就会导致不同的结果。

王成认为,一个好的法官,是在制度和规则之内实现了所谓“圣人之治”,或者说是把“圣人之治”放到了制度和规则之内。

法治当然好,但也可能给人以冷冰冰的感觉,成为死的规则。

是让老百姓适应我们的规则呢?还是我们的规则来适应老百姓?这是一个大问题。

即使规则再完善也不可能照顾到方方面面,我们法官的个人裁量权可能比美国联邦法官的权力还要大,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的确需要规则之制,另一方面法官个人的人格魅力和工作方法就特别重要。

只有把这两点比较好的结合起来,也就是说在规则之内实现圣人之治,或者说在规则之内有一个道德很高的法官,事情才可能会做好,可能也就会实现宋鱼水这样的办案效果。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史彤彪认为,宋鱼水法官的可贵之处在于她自觉地把自己的审判工作与老百姓对司法的信念在一起,保持着社会责任感。

她很少考虑个人的得失,她更多考虑的是司法的社会价值判断。

另一方面,作为法官,她有一颗平常之心,经常进行换位思考,对老百姓给予应有的尊重,对事严,对人宽。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滑玉珍也认为,宋鱼水之所以被广泛宣传,首要在于她对法律精神的出色把握,她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去办案,从而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

法律是死的,而法官是活的,案件表现的是活生生的牵涉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在这一过程中,法官应该换位思考,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帮当事人所难。

无论什么司法方法,都不能离开这种精神内涵。

2.宋鱼水审案方法的法律内涵“辨法析理、胜败皆服”要求法官在具体的审判活动中,运用科学的法律思维和法律方法,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将摆事实、讲道理贯穿于审案的始终,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定纷止争,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佳统一。

与会者认为,这一方法既包括法哲学思想,也蕴含了法学方法论。

这也是当代法官所应追求的一种境界,一种目标。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刘俊海认为,“辨法析理”实际上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辨法,一是析理。

辨法就是寻找三段论当中的大前提,也就是识别法律,发现法律。

随着民商事法律关系日渐复杂,立法文件浩如烟海,立法阶位的复杂化、多元化以及立法真空的存在,法官寻找法律、识别法律的难度在不断增大。

同时,裁判的大前提不仅是法律,还有契约自由精神体现的自治文件,如合同、契约、公司章程、上市协议等。

此外,法律识别的客体还应当包括法理,当社会迅速发展而成文法的局限性无法避免,以及无法彻底实现法律条款可诉性的情况下,对法理的识别和运用尤为必要。

辨法还包括纵向的解决不同位阶的法律之间相互关系的问题。

“析理”的“理”可以从推理的角度去理解。

要使判决三段论能够成立且具有说服力,就要求析理,要强调逻辑论证过程的周延性。

在撰写判决的时候,要有周密的论证,对判决所援引的法律条款,所认定的事实,所采信的证据,都要以充分的论证和推理,向当事人和社会说明判决的理由,防止司法腐败和司法专横的出现。

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孙笑侠说,“胜败皆服”在古代被称为“妙判”。

“妙判”无论是古代还是现在,都是民间对法官判案结果或效果的一个最高评价,同时又是中国传统法官的最高境界,这是公正实现的具体方式。

“妙判”确实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审判结果。

但司法权介入的社会关系通常是利益对抗的关系,正如美国法官波斯纳说,法官和医生是不同的,医生不用从一个口袋里拿出利益放到另一个口袋里,而法官必须要从一方当事人口袋里拿出利益来满足另一方的利益,所以要实现胜败皆服是很困难的。

怎样才能达到“胜败皆服”?第一种途径就是极个别情况下,案件事实特别清楚,法律条文、规则无争议,证据特别充足,规则无异议,这类案件恐怕只是少数;第二种是经过法官做工作,调解成功了,两方都会服从;第三种可能性是在法理和情理上做文章,辨法析理的理有情理和法理在里面,这是真正的司法方法。

关于辨法析理与胜败皆服的关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认为,“辨法析理”是手段,“胜败皆服”为目的,二者呈因果关系。

“辨法析理”越透彻,审判的过程就越公正,审判的结果就越公正,当事人接受审判结果的几率也就越高。

当事人服判率越高,越说明法官审判案件的公正和驾驭案件技能的高超;有些情况下,案件判决结果虽然公正,但“辨法析理”不够,当事人的服判率也就比较低。

总之,“辨法析理”是法官的应尽之责,是“胜败皆服”的手段和前提:“胜败皆服”是法官对审判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积极追求,是目标。

李静认为,通过对宋鱼水的“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分析,其法律方法的核心启示是:法官在审案过程中有必要导入解释法学的基本理论,尽可能地实行心证公开,并注重进行法律解释和裁判解释。

一是司法公开的方法。

“辨法析理”体现了司法公开的原则要求,是司法公开的重要形式。

二是司法参与的方法。

通过法官和当事人之间必要的信息交流,确保各方当事人拥有影响诉讼过程和裁判结果的充分的参与机会。

三是司法解释的方法。

法律方法的核心内容或说重中之重在于法律解释,解释法律能力以及自觉运用其释明权,对法官来讲的确是至关重要的。

四是司法调解的方法。

“辨法析理”注重调解方法的运用,强化了司法调解的功能,法官应充分发挥调解的功能,在法律和司法解释范围内更好地适用调解这一纠纷解决方式。

3.宋鱼水审案方法的法治意义与会同志对于宋鱼水以“辨法析理、胜败皆服”为特色的审案方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宋鱼水在审判工作当中所表现出来的对法律理性的执著,对司法规律的认知,对于广大法官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具有极大的启示意义。

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谢晖说,宋鱼水的审案方法非常符合中国的实践,非常符合我们中国的国民需要。

当我们还有接近80%的国民生活在乡村社会的时候,当我们的国民法律意识还不是很高的时候,我们应根据国情特色来构造法律秩序。

我国古代社会纠纷也很多,当时的处理方式是寻求“两造”即当事人的心服、口服,可以发现,宋鱼水的审案方法与中国古代判决的思路在很多情况下是相当接近的,即要寻求“两造”的满意,这是宋鱼水的办案宗旨,也是中国自古以来司法文化的特色。

宋鱼水对审案方法的探索启示我们,如何将本土资源使用到司法活动过程中创造、构建我们的法律方法,然后弥合社会秩序,以及如何更进一步注重文化传统当中的调解经验,都是值得关注的问题。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万胜认为,提高司法能力,实现法院的科学发展,是当代法院工作面临的时代主题,在这样一个时代背景下,应该从提高司法能力,实现法院科学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宋鱼水审案方法的实践价值,这就是审案方法的时代性。

宋鱼水的审案方法体现了我们这个时代的要求和精神。

在审判实践中,宋鱼水自觉地探索科学的法律方法,有效地克服了在现实国情条件下的局限性,从而辩证地解决了法院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之间的平衡与和谐问题。

她的事迹给我们的一个重要启示就是,在新形势下的法律方法应该充分讲求科学性,注重实效性,体现时代性,宋鱼水的审案方法,从一个侧面给我们树立了一个体现公正与效率主体的当代司法模式,对之进行认真的总结并加以推广,对促进法院的科学发展,是非常必要的。

二、对当代司法方法的探讨与会同志由宋鱼水审案方法出发,对当代司法方法从内涵、纠纷解决方法的选择、司法过程、司法结果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1.司法方法的内涵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旭光提出,法律方法存在宏观的司法方法以及微观的司法方法问题。

宋鱼水体现的更多的是操作层面上的法律方法,专家学者和法官们是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面来讨论司法方法的,有必要从法理的角度对司法方法做出明确界定。

孙万胜指出,法律方法是一个非常具有实践价值的理论问题。

一般来说,用法律方法指导审理案件,是指以权利和义务作为视角来观察分析解决问题,这是法律思维的重心所在,也是法律思维区别于政治思维、经济思维、道德思维的关键之处,这是法律方法的第一个内涵;第二个内涵是以普遍性为原则,特殊性为例外,以普遍性为原则体现了法官为一般正义和形式合理性的要求,特殊性体现了法官对个别正义和实质合理性的要求;第三个内涵是程序优先,对法官而言,程序优先,要求国家权力尊重个人的权利,并以两者之间的充分过程性交涉,求得司法裁决的正当性;第四个内涵是判决理由必须公开且具有说服力,不能以法官的判断结论,取代理由的充分陈述。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敢生认为,与会法官学者对法律方法的认识是多层次的,有的学者讲的是传统的法律方法,有的是现代的法律方法。

对于我国的法官来说,最为熟悉的,在实践中也最为常用的是指解释法律的法律方法。

“辨法析理”中的“析理”其实就是法律适用,它应该是法律方法的一种。

应把宋鱼水的“辨法析理”审案方法上升到一定的理论高度,成为一种法律方法,使大家在学习时有一个明确的目标,有前进的方向。

2.纠纷解决方式的选择:判决与调解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何兵提出,法官在审理案件中可以运用的纠纷解决方法应当是多元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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