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有偿新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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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新闻

有偿新闻

有偿新闻基本概念新闻采编者将具有或不具新闻价值的信息,按照出资人某些宣传意图撰写的新闻。

有偿新闻,是新闻工作者采取不正当手段向被采访报道对象索取物质报酬的活动。

有偿新闻还包括故意隐匿和扣押新闻的活动。

有偿新闻,其实质就是某些新闻从业人员将国家和社会赋予的新闻机构传播新闻的权利,作为个人和团体的私有商品非法出卖,权利和金钱进行了非法交易。

有偿分类有偿新闻按“有偿”形态可分为以下七类:1.接受劳务费、误餐费等形式的红包、礼金、有价证券,获取各类消费、好处,以及可能会影响到公正采访和报道的礼品,如:餐饮、娱乐、为亲友解决工作问题等,这些无疑是最为典型的有偿新闻行为;2.以新闻为诱饵换取经营利益(如广告、发行)或赞助;3.以内参、曝光等为要挟,迫使对方提供钱、物、等好处;4.参加被采访单位、个人安排的在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公共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5.利用发布新闻报道谋求外单位住房、房屋装修、制作家俱、旅游邀请、以及占用对方交通工具;6.向被采访单位提出为个人或亲友谋私利提供便利条件7、到被采访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承付的票据只要搞“有偿新闻”,在正常的新闻报道工作中就会演变为一种特殊的“权钱交易”。

行贿索这种关系,同贿在本质上是一样的。

危害性(一)是有损党的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有偿新闻的实质是以权谋私,是新闻界的一种腐败现象。

它背离新闻宣传工作的党性原则,背离新闻工作者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仅有损党的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也损害媒体作为社会公器的良好形象。

(二)是有损新闻媒体的公信力。

有偿新闻为数不少的表现是对某些单位和某些人歌功颂德。

由于利益使然,有的人甚至不顾事实搞“假、大、空”,胡编乱写,因此有偿新闻极易变成失实新闻或虚假新闻。

其恶果是欺骗群众,愚弄受众,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新闻媒体信任度下降。

(三)是损害新闻单位的经济利益。

有偿新闻降低了社会各界对媒体的信任度,必然影响媒体的发行量、收听收视率,必然影响其广告收益,发展下去的结果是损害新闻单位的经济效益,影响新闻事业的发展。

新闻理论新编第二版课件第九章

新闻理论新编第二版课件第九章

(二)我国新闻工作法治规范原则的形成过程
同西方国家一样,历史上,我国的封建统治者也是通过封建国家的法制和 专权来进行言论和出版限禁的,因此,打破“言禁”和“报禁”,就成为 人们要求规范新闻传播秩序的主要追求。
太平天国后期
维新变法
我国正式实行新 闻立法是190
6年
中华民国
北洋军阀政府
新中国成立后
第二节 新闻工作的法治规范原则
文学艺术事业、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图 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其他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性的文化 活动。 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 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 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一)忠于职守,勤奋敬业 (二)正确导向,注重效果 (三)报道真实,客观公正 (四)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五)尊重群众,尊重同行
(六)团结协作,公平竞争
第二节 新闻工作的法治规范
原则
第二节 新闻工作的法治规范原则
一、新闻工作法治规范原则的形成
(一)世界新闻工作法治规范原则的形成过程
近代新闻业产生以后,围绕其传播活动的自由与限制问题就一直存在着激 烈的斗争。新闻工作的法治规范问题从一开始便具有鲜明的阶级属性和明 显的意识形态特征。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二、新闻工作法治规范原则的依据
(一)宪法依 (二)基本法 (三)其他法

律依据
律依据
(三)其他法 (五)地方性 (六)部门规
律依据
法规依据
章依据
(七)国际性 法律、条约依

论有偿新闻的道德与法律审视

论有偿新闻的道德与法律审视
I l葵在 会凝涂盛餐巾起蕾越来越 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某些新闻工作者面对 越 烈。
越来越多蛉 金 钱黔灞憋,托握不住自己的操守,出现了 “ 有偿新 闻”这种产物。
有偿新闻给整个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危害。它把新闻刊播权完全 当成 了一种用金钱作衡量的自由交换和让渡的权利,谁给钱,就可 ’ 随卞疗翻对如何有效遏制有偿新闻进行了一些探讨. 以为准刊播 “ 新闻” 。媒体及从业人员由于收受 了金钱和物质, 从而 影响了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公正性, 泡制出大量的“ 低俗新闻”“ 、 文 L 词j 苷键 新闻工作 有偿新 者; 闻:道德 惩机制: :奖 新闻法 在经济全球化、政治 多极化趋势 日益 明显的今天,整个世界变 化垃圾” “ 、 虚假广告” 败坏了新闻工作的职业声誉和新闻工作者的 。 得越来越纷繁复杂。作为客观世界与现实生活的记录者和反映者的 职业形象。广大群众深受其害,对媒体的报道有了不信任感。并且 媒体传播也呈现出超时空和全球化的趋势。新闻媒介作为一种社会 助长了社会上的不正之风,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 舆论工具在社会舆论监督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现代社会的 三、如何制止有偿新闻 . 影响力}益增大,被誉为看不见的 “ _ ] 第四权力” 而随着媒体传播这 既然有偿新闻的产生有他的现实的原因,那么要从根本上有效 种舆论监督地位越来越重要的同时,对于新闻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杜绝有偿新闻,一方面要从加强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入手;另一方 和道德要求也越柬越高。新闻工作者的道德素质直接影响到新闻的 面进行新闻立法,努力完善新闻法制建设,从而从根本上堵住有偿
新 谖 i : 人员黔遵德建 波及新闻的法制建设面临着严峻考验。本文从道德和法制
真实性 、公正性 以及新 闻的舆论 导向 然而在现实工作 中,一 部分 新闻的漏洞 。 新 闻工作者无视道德及法 制规 范,大搞 “ 有偿新闻 ,损害 公众 的利 加强新闻从业者的职业道德建设及社会责任感。新闻工作的道 益”本文在此时 “ 有偿新闻”的产生及如何遏止在道德和法制两方 德规范,指的是新闻媒介及其从业者凭借其职业道德意识与职业道 面进行一些探讨 。 德观念,对 自己的职业行为所进行的自我制约与规范,它通常是通 我国媒体传播行业职业道德现状 过自律的形式来体现的。 职业道德准则是为一种职业、一个组织 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改革开放之前,中国传播事业在计划经 或者个人设置的一种指导性的方针。“ 培养健全的职业人格,实际 济体制之下,攮本是沿着给定的路线和价值日标运行的。新闻工作 上是新闻从业者将外在的道德规范加以内化的过程。被动服从职业 者都是以 “ 国家利益” 党的利益”和 “ 、“ 人民利益”为本位的,不 道德规范的行为是脆弱的,不堪一击的,只有将道德准则内化为自 存 在个人利益 、媒 介利益问题,也就不存在道德利益冲 突的问题。 身 的价值观念 ,才能真正将 美德转 化为行为。 但是,自从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建立, 首先,要从制度上进行改革,建立一个合乎人性的合理的奖惩 方面报业体制更新给新闻传播媒介带来了新鲜的血液,开扩了新 机制。我们说制度就是一套规则、规范。从伦理角度去理解,我们 . 闻工作者 的视野 。另一方面传统的价值体系和道德观念 受到严 重挑 可以说制度就是始终按照理性原则建立和行事,就能最佳地达到既 标。也就是说,合理的制度有助于人的个性发挥,有助于社会 战,新闻_作者的个人利益、新闻媒介的集体利益和国家的整体利 定目 T 益之间的关系问题等逐渐凸现在计划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缓慢 的发展,实现人类更大价值。边沁认为 “ 不了解个人利益是什么, 的转换之中,新闻界职业道德失衡和错位的现象逐渐显现出来。其 而奢谈社会利 益,是无益的 。 人的利益应该得到维护 ,而利益分 正当利益和非正当利益两种 ,正 当利益 ,是 指通过 合法途径 ,通过 中,更为严重的表现 是 “ 有偿 新闻”现 象。 个人 的劳动所获得的利益 。非正 当利益 ,即通过非 正常手段 ,违背 二、什么是有偿新闻,有偿新闻的产生及危害 所 有偿新闻,是指新闻机构及新闻工作者对要求刊播新闻的 道德或法律所获得的利益。对于新闻工作者来说,就是有偿新闻。 单位或个人收取一定费用的新闻,足一种以金钱为中介买卖新闻的 所 以,在这个理论基础上 ,我们要维护 人的正当利益 ,要最大 限度 现象。 19 年 5 93 月出版的 《 新闻学大辞典》对有偿新闻的定义是: 满足人的正当利益和需要。建立奖惩机制,对稿件版面认真审核, 新 闻机构 向要求刊播新 闻者收取一定 费用 的新闻。其实质是把新 闻 对于稿件质量高者,不仅在经济上进行奖励,而且在精神上进行褒 的商品性庸俗化,足新闻界最为严重的腐败现象之一。“ 有偿新闻” 奖。对廉洁自律、抵制 “ 有偿新闻”做出表率的人员,给予表扬和 的表现主要在 以下几点 :( )某些 企业 向记者行贿 、利用媒体为其 奖励, 1 穆勒认为“ 每一个心灵只要笼尽无论多么微小不足道的努力, 做宣传;( )某砦地方和 单位 领导花 钱让媒 体宣传 自己:( )某些 他就会由奋斗本身得到高尚的享受。这种享受,即使有纵情畅欢之 2 3 明星犬腕花钱 .媒体 为 自己造 声势 ;()采取红包轰炸 、请记者 出 类的任何诱惑 . 也不甘愿放 弃的 。 这样 ,经济 上的和精神上的 止 4 他 ” 国“ 采访 ”的方式 ,某些 “ 客户”主 动送 钱或通过其他方式给媒 体 满足将道德准则内化为 自身的价值观念,才能真正将美德转化为行 及其从业人员买 “ 闻” 5 某些媒体 向 “ 新 ;( ) 客户 ” 兜售版 面和播 映 为,再配合合理的惩罚制度 ,对涉嫌 “ 有偿 新闻”的稿件 、版面, 时 间,媒体或新闻从业人员主动向 “ 客户”索 取发稿 的 “ 酬” 报 。 坚决给予撤消并且经核实后进行行政处分以及经济上的惩罚。对那 这方面,已经有很多的例子,在行业内,有些新闻工作人员对采访 些搞 “ 有偿新闻”屡教不改的人员,给予批评处分直至开除公职。 后收受红包已经成为见怪不怪的现象,成_心照不宣公开的秘密, 『 再次 ,加强行业的监督措 施, 护新闻职业道德 。设立读者监 给社会造成 J , 极坏的影响。 督员 、公布举报中心电话 ,加强来 E社会的监督 。 l 有偿新闻的产生有他的现实的原因,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困家 遏止有偿新闻不仅要从道德方面谴责,而且要加强法制建设, 对媒体实 行部分拨款或逐 年拨款递 减制度 ,绝大多数媒体 已经走 向 从法制的角度加强事后的惩治,进行新闻立法。中国儒家的现实主 辜业 位 企业管躞 , 自负盈 亏之路 。有些 媒体为 了维持 自身的生存 义派代表苟子认为:“ 人之性,恶;其善,伪也。 《 ”(苟子 ・ 性恶》 ) 并求得发腱 , }许多创收的 “ 想 n 方法 ” 要赞助, 有偿报导。r者 , 照他看来 , 性者 ,本始材朴也 ; 。 搞 冉 “ 伪者 ;文理隆盛也。无性则伪之无 改革开放后,部分{ 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悬殊过大,造成一部分新 所加;无伪则性不能自美。 《 = l = ”(荀子 ・ 礼论》。这意思是说,人不仅 ) 闻从业人员 现砰会主义,心理失衡,淡漠了职责所在、 使命所在、 生来毫无善端,相反地倒是具有实际的恶端。在 《 性恶》篇中,苟 不 十现有报酬。视公众利益而不顾,利用于中掌握的报道权,以 予认为,人生来就有求利求乐的欲望。从此看来,对于 “ 有偿”这 权谋私,从心安理得地接受 “ 客户”的红包发展到主动索取[扣、 种趋利行为,是人性的一种体现 因此,除了在保证一种正当的利 凸 ] 苹马 费。而 “ 户” 管从主动还 是被动,从 自身利益米考虑 也乐 益之外,还必须由法制来规范个体的行为。 客

浅谈新闻界有偿新闻和虚假新闻现状以及应对措施

浅谈新闻界有偿新闻和虚假新闻现状以及应对措施

浅谈新闻界有偿新闻和虚假新闻现状以及应对措施众所周知,新闻记者具有相当大的权利,曾被称为“无冕之王”。

社会上流传的一些戏谑之言,如“一怕官,二怕记者”、“防火防盗防记者”等都道出了记者在社会地位上的特殊。

新闻记者是党和人民的耳目和喉舌,而同时记者也有相当大的责任。

在社会上记者的很多言辞文章都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受众的引导是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的,甚至可以说是引导着整个社会形势的发展。

记者如果没有认清自己的角色,纯粹为了贪图扬名立万、谋取私利,那么这个社会将暗无天日。

在当今社会,有很多的潜规则之说。

在记者行业也不乏这样的规则。

现在社会上闹得比较热的就是有偿新闻和虚假新闻。

所谓有偿新闻,就是凡在采访中直接或间接获得了采访对象的好处(包括金钱、礼品、招工招干、入学旅游、娱乐、餐饮等)并撰写出稿件或制作出节目公开发表或播出,不论其稿件或节目是否具有新闻价值,均可视为有偿新闻行为。

而虚假新闻是指未能真实反映客观事物本来面貌,带有虚假成分的报道。

凡虚假新闻都有一个共同特征,即新闻报道者离开新闻赖以产生和依存的客观事实,任意凭着个人的主观愿望或依据他人的意志去报道新闻。

但是无论是虚假新闻,还是有偿新闻,他们的出现都对社会造成不可忽视的危害,严重地损毁了媒体在公众中的形象,导致传媒新闻职业道德的滑坡。

在虚假新闻和有偿新闻中,社会上有很多的看法。

一种人认为,有偿新闻中一部分是虚假报道,一部分是真实报道,即新闻本身就极具有新闻价值,只是由于记者拿了“红包”使之变成了有偿新闻,这种有偿新闻并非虚假报道。

另一种人认为,有偿新闻中都是虚假报道。

虽然极少数新闻具有新闻价值,但由于记者将“红包”拿在手中致使其“手下留情”,玷污了新闻的真实性。

在2005年的一次对从业两年以上的新闻工作者社会调查中,一共发放了100份调查问卷,在对结果进行抽样分析发现:1.在采访中直接或间接获得了采访对象好处的记者占94.3%;2.因直接或间接获得了采访对象的好处而有意美化过新闻的记者占81.2%;3.因为直接或间接获得了采访对象的好处而有意片面报道新闻的记者占73.6%;4.对批评性新闻,因获取“红包”而不进行报道的记者占24.3%;5.拒绝红包而进行批评报道的记者占19.5%。

浅析有偿新闻的伦理规范问题

浅析有偿新闻的伦理规范问题

刘晓U201117073 新闻1102班浅析有偿新闻的伦理规范问题摘要:在我国,有偿新闻问题非常严重,随便翻开报纸,有偿新闻随处可见。

不仅我国,世界各国都有类似的情况,有偿新闻已严重损害了新闻媒体的公信力。

本文旨在研究有偿新闻的伦理规范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关键词:有偿新闻、伦理规范、“新快报”事件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当代,媒体在公众领域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对社会的影响日益增强,拥有强大的力量和资源,任何一个人的生活都离不开媒体的影响。

但媒体也是一柄“双刃剑”,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媒体间的竞争加剧,许多涉及伦理道德方面的问题逐渐浮现,其中之一就是我们所说的有偿新闻问题。

在伦理道德失范的情况下,传统的道德底线遭遇严重挑战。

如何更好地规范媒体行为,杜绝有偿新闻问题,也是新闻传媒领域值得研究和关注的重要课题。

有偿新闻报道是我国新闻界的顽症,也是痼疾。

20世界80年代,媒体开始启动“事业单位、企业化运作”的市场化改革,有偿新闻在我国潜滋暗长,一直发展到今天,有愈演愈烈之势。

逐渐由个人行为演变为集体行为,长期存在着采编人员或新闻机构与被采访者圈钱交易的某些行为,媒体与记者的形象被逐渐侵蚀,以至于社会上出现了“防火、防盗、防记者”的说法。

世界各国都为禁止“有偿新闻”做出过明文规定,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中宣部和政府等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措施,对有偿新闻禁了又禁。

1993年5月上旬,中共中央宣传部发出通知,明确规定各媒介和记者个人均不得接受报道地区或单位的金钱(或实物)奖励。

1997年,中共中央宣传部、广播电影电视部、新闻出版署、中国记协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新闻系统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国新闻界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

三年之后,上述四家再次联合召开会议强调禁止有偿新闻。

尽管如此,有偿新闻的现象仍得不到有效遏制。

二.文献综述“有偿新闻”这个词汇是产生在我国的特有词汇,以它为关键词在google学术搜索引擎中进行搜索共有2630条结果,但没有出现一本专著,主要是相关论文与提及“有偿新闻”的其他著作;通过在中国期刊网全文数据库上搜索到的文献数量达386篇,时间范围自1989年至2010年,其中2010年硕士论文1篇。

有偿新闻

有偿新闻
本篇文章来源于 骆驼论文网() 原文出处:/a/jingji/zhongguojingji/2010/1223/32171.html
3、从经济根源上分析。毋庸讳言,在实际工作中,媒体记者也承受着不当公权的干预,受到资本力量的影响,特别是在舆论监督领域,少数行使公权者不能正确对待,缺少接受监督的态度和胸怀,采取各种方式影响舆论监督。同时,由于新闻传媒市场化,媒体也往往受到强大资本的挤压。比如以广告投放为筹码,以利益代言为条件,乃至直接以个人贿赂为手段,力图影响媒体声音,左右舆论方向;被采访对象希望借媒体粉饰自己或逃避监督而怀有的私心使其疏于防范而使假记者屡屡得逞,也使有偿新闻、有偿不闻有了土壤。
一、有偿新闻的定义
有偿新闻,就是新闻工作者采取不正当手段向被采访报道对象索取物质报酬的活动。就是新闻从业人员或明或暗地向被采访报道对象索取一定费用的活动,或者某些企业单位或经营者个人为了宣传自己的产品或服务而想方设法在一些媒体上上镜头、占版面等,以新闻报道的形式给自己做广告,而给予记者或编辑以物质利益需求的违法行为。它还包括故意隐匿和扣押新闻的活动。因为隐匿和扣押新闻很有可能就是变相的在向被采访报道对象索取一定费用。有偿新闻是任何意识形态,任何社会制度的新闻从业人员都不耻的行为。无论东方、西方,有偿新闻都是新闻职业道德所明令禁止的。其实质就是某些新闻从业人员将国家和社会赋予的新闻机构传播新闻的权利,作为个人和团体的私有商品非法出卖,权利和金钱进行了非法交易。有偿新闻是“拜金主义”在新闻领域的反映,是新闻界的不正之风,它的存在和蔓延,是新闻行业的耻辱。
三、有偿新闻的防范和治理
1、进一步深化新闻体制改革,建立完善的市场机制。我国的新闻事业兼具信息产业属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新闻事业必须要进入市场,实行企业化经营。但是新闻事业自身在观念、管理、体制、经营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难题,在与经济体制各个方面的衔接和适应上,也面临着不少矛盾。真正解决“有偿新闻”问题,从制度上说,一是靠新闻改革,二是靠有关的制度建设。(1)通过新闻改革,妥善处理好新闻宣传与市场经营的关系。新闻单位要着眼于长远发展,结合自身的优势、特点和发展需要搞经营。要建立起与市场经济接轨的经营制度,包括责任制度、财务制度、审计制度等;要有专门的经营机构,把新闻报道与经营活动分开,编辑记者与经营人员不能混岗;要慎重选择经营人才,让那些既清正廉洁、有奉献精神,又有经济头脑、懂经营善管理的人从事经营工作,从而形成新闻采编和广告经营互相促进、互相提高的氛围,从而达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局面。(2)通过约束机制,净化舆论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新闻界尽快建立公平、公正的人才竞争机制,有效的激励机制,以及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等约束机制,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气。要严格做好聘用新闻从业人员的把关工作,奖励清正廉洁的记者和编辑,惩罚搞“有偿新闻”的记者和编辑,这样会有助于新闻工作者素质的提高和媒体的健康发展。

浅谈新闻界有偿新闻和虚假新闻现状以及应对措施

浅谈新闻界有偿新闻和虚假新闻现状以及应对措施

浅谈新闻界有偿新闻和虚假新闻现状以及应对措施第一篇:浅谈新闻界有偿新闻和虚假新闻现状以及应对措施浅谈新闻界有偿新闻和虚假新闻现状以及应对措施众所周知,新闻记者具有相当大的权利,曾被称为“无冕之王”。

社会上流传的一些戏谑之言,如“一怕官,二怕记者”、“防火防盗防记者” 等都道出了记者在社会地位上的特殊。

新闻记者是党和人民的耳目和喉舌,而同时记者也有相当大的责任。

在社会上记者的很多言辞文章都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受众的引导是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的,甚至可以说是引导着整个社会形势的发展。

记者如果没有认清自己的角色,纯粹为了贪图扬名立万、谋取私利,那么这个社会将暗无天日。

在当今社会,有很多的潜规则之说。

在记者行业也不乏这样的规则。

现在社会上闹得比较热的就是有偿新闻和虚假新闻。

所谓有偿新闻,就是凡在采访中直接或间接获得了采访对象的好处(包括金钱、礼品、招工招干、入学旅游、娱乐、餐饮等)并撰写出稿件或制作出节目公开发表或播出,不论其稿件或节目是否具有新闻价值,均可视为有偿新闻行为。

而虚假新闻是指未能真实反映客观事物本来面貌,带有虚假成分的报道。

凡虚假新闻都有一个共同特征,即新闻报道者离开新闻赖以产生和依存的客观事实,任意凭着个人的主观愿望或依据他人的意志去报道新闻。

但是无论是虚假新闻,还是有偿新闻,他们的出现都对社会造成不可忽视的危害,严重地损毁了媒体在公众中的形象,导致传媒新闻职业道德的滑坡。

在虚假新闻和有偿新闻中,社会上有很多的看法。

一种人认为,有偿新闻中一部分是虚假报道,一部分是真实报道,即新闻本身就极具有新闻价值,只是由于记者拿了“红包”使之变成了有偿新闻,这种有偿新闻并非虚假报道。

另一种人认为,有偿新闻中都是虚假报道。

虽然极少数新闻具有新闻价值,但由于记者将“红包”拿在手中致使其“手下留情”,玷污了新闻的真实性。

在2005年的一次对从业两年以上的新闻工作者社会调查中,一共发放了100份调查问卷,在对结果进行抽样分析发现:1.在采访中直接或间接获得了采访对象好处的记者占94.3%;2.因直接或间接获得了采访对象的好处而有意美化过新闻的记者占81.2%;3.因为直接或间接获得了采访对象的好处而有意片面报道新闻的记者占73.6%;4.对批评性新闻,因获取“红包”而不进行报道的记者占24.3%;5.拒绝红包而进行批评报道的记者占19.5%。

第九章 新闻从业人员的专业理念和职业道德

第九章 新闻从业人员的专业理念和职业道德
记者10日从民政部获悉,截至10日18 时,中国南方严重暴雨洪涝灾害共造成89 7.0万人受灾,因灾死亡66人,失踪12 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59.1万人。
此外,暴雨洪涝灾害还造成农作物受灾面积 294.8千公顷,绝收面积53.0千公顷; 倒塌房屋4.8万间,损坏房屋9.4万间; 直接经济损失29.4亿元,其中农业直接经 济损失17.7亿元。
第九章 新闻从业人员的 专业理念和职业道德
新闻专业理念
(新闻专业主义)
1、含义:是一种服务行业的专业化意识、一
系列职业规范,以及评判标准。它包括专 业知识的积累、获取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训 练、专业资格的认可、彰显专业精神的范 例,以及专业内部的自律。新闻媒介必须 以服务大众为宗旨,新闻工作必须遵循真 实、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
4、完善:新闻评议制度盛行,1953年英国成立报 业总评议会,1991年成立报业投诉委员会 (PCC),1992年世界报业评议联合会成立。
我国新闻职业道德现状
2004年,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广告:16.8%同意, 56.5%态度暧昧
2、目的:为了保障新闻业对整个社会的稳定、
发展发挥有效的功能。
新闻职业道德
1、概念 新闻职业道德:指从事新闻职业的人们在其特 定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新闻工作的社会责任与义务 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道德品质的总和。
2、内涵 包括四个方面:职业理念、职业态度、职业纪 律、职业责任
新闻职业道德问题的由来
资本主义自由媒介体制建立后,滥用新 闻自由使西方传媒陷入新的职业道德困 境,媒介公信力和独立公正的品质严重 下降。这迫使西方媒介内外有识之士认 真反思。自19世纪上半叶起,以媒介自 律为核心的新闻职业道德观念开始出现。
2、有一定的马列主义水平,十分熟悉党的方针政 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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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有偿新闻研究
教学目的
了解有偿新闻的分类,掌握有偿新闻的本质与责任承担和豁免。

时间安排:两课时。

教学重点:有偿新闻的本质与责任承担和豁免。

教学过程
有偿新闻是新闻伦理学和新闻法学不可回避的一个重要问题,大量直接或变相的有偿新闻不时出现在报纸、广播、电视中,严重损坏了主流媒体代表社会良知、追求客观公正的诚信形象,既是一种饮鸩止渴的短见行为,从法律角度来说,还经常构成对广大受众的相关社会组织或个人权益的侵害。

由于新闻立法的相对滞后,目前我们比较多的还只是采用道德劝诫和行政处罚来遏制这一现象。

现在我们亟需要做的是为相关法规的建立提供确有价值的理论思考。

一、有偿新闻的分类
新闻记者、编辑或媒体因接受钱物及其他利益而以新闻形式发布的信息,称之为有偿新闻。

当然,有偿新闻作为一个概念,也可以指代这类行为和现象。

有偿新闻的现实形态五花八门,在剖析其本质特征之前,有必要对林林总总的有偿新闻现象作一番分类检视。

有偿新闻按“有偿”形态可分为六类:1.接受劳务费等红包、有价证券、礼品,获取各类消费、好处,如餐饮、旅游、入学、住房和为亲友解决工作问题等,这是最为典型的有偿新闻行为。

虽然兑现“有偿”,可能会采取延时拖后或提前进行感情投资等变异方式。

2.以新闻为诱饵换取经营利益(如广告、发行)或赞助。

3.以内参、曝光等为要挟,迫使对方提供钱、物、好处等。

4.媒体给采编人员下达创收指标,从而使有偿新闻堂而皇之地成为经营创收手段,如有偿组版、联办节目。

5.不同媒体、新闻单位(包括记者编辑)之间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背景而互相交换新闻。

6.某些中介、公关公司以盈利为目的,非法运作(实为经营)新闻。

按信息性质可分为具备新闻价值、不具备新闻价值和人为杜撰炒作的虚假新闻三类。

第二类中又包括以下两种信息:1.非赢利目的的一般性宣传信息;2.可能为客户带来市场利益的广告信息。

这种分类的意义在于让我们看清楚了,在新闻的外包装之下,实际上有许多非新闻的东西和商业目的,从中偷梁换柱。

按行为主体又可分为记者编辑个人、媒体法人、其他媒体和中介等运作单位四类。

从主体角度进行划分,便于下文对法律责任的承担者作出认定。

二、有偿新闻的本质——报道权的商品化
不同类型的有偿新闻,其本质如出一辙,这就是新闻报道权的商品化。

这里主要讨论三个问题。

1.新闻伦理追求的陨落。

有偿新闻固然是对媒体政治原则的根本背离,但是问题主要还是发生在道德层次上。

新闻机构是社会的一个重要部门,对整个国家生活包括政治民主、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民众伦理观念的形成,负有一份特殊而无可取代的道义责任。

很多时候,它是客观公正的文化表征,是社会普遍道德原则的灵魂和化身。

2.谋求正当经济利益过程中的职能错位。

新闻单位谋求经济利益是必然的和正当的。

问题在于,媒体的新闻宣传业务与企业化经营创收之间的关系。

在形式上各地都在郑重其事地推行“两分开”,实施宣传与广告经营相互剥离。

但是谁都知道,版面、频道、频率并没有做到实质意义上的分离、独立(这样的话就成了完全专业化的广告报、广告频道、广告电台),客户看重的也仍然是广告公司所背靠的新闻机构母体。

广告公司本身根本影响不了社会广告资金的流向。

3.新闻报道权缺乏有效监督的必然后果。

有偿新闻究其实,是经济利益驱动之下对新闻报道权的滥用。

舆论宣传既是一种职业权利,也是一种特殊的话语干预的权力。

作为权利,它必须对应于义务;作为权利,它又必须被合理地运用。

我们过去很少意识到,媒体与受众之间存在着潜在的合约关系。

维护客观真实性原则、按照新闻价值标准进行取舍、抵御物质利益诱惑——从内部来说,是媒体和从业人员的业务要求、道德要求;从合约的角度来说,则是对应于新闻报道权利的规定性义务。

有偿新闻造成媒体权利和义务的严重失衡。

媒体单方面背弃了合约精神,没有为受众提供真正有价值的新闻报道,及其他真正为社会所需要的媒介服务,而且还得到了习惯性的责任豁免。

三、各种法律责任的承担
对有偿新闻本质的探讨,有助于我们确定这种行为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法律层次上,有偿新闻有着特定的内涵,其行为性质和责任认定随具体形态和构成条件的不同而发生变化。

有偿新闻行为的构成必须具备下列三项要件中的任意两项:1.主体在事实上获取了钱、物、消费等非正当利益;2.确有以新闻报道威逼对象给与钱、物、消费等非正当利益的言语行为;3.以1项或2项要件为背景的有偿新闻,已经通过媒体并以新闻形式实施发布。

虽然目前的实体法中缺乏有偿新闻的现成条文,但是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署、中国记协等单位联合颁布的《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对照上述三项构成要件,我们可以对有偿新闻行为的法律性质和相应责任,作出基本推定:
1.符合1项和3项要件的有偿新闻行为,不论主体为法人、自然人,不论信息真伪或是否具有新闻价值,应视为收受贿赂。

所受贿赂达到法律规定定罪数额的,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低于该数额的,主管部门必须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

2.符合2项、或同时符合2项和3项要件的有偿新闻行为,不论主体为法人、自然人,不论信息真伪或是否具有新闻价值,应视为敲诈勒索。

所敲诈或通过敲诈已占有的钱财数额达到法律定罪规定的,应按敲诈罪论处,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低于该数额的,主管部门必须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

3.以1项或2项要件为背景,故意制造虚假新闻且影响恶劣的(涉及广告的见下一条),应视为侵害受众新闻消费权益的不法行为。

必须承担违约责任,进行公开道歉,接受监督部门的经济处罚和其他行政或纪律处分。

如同时构成受贿或敲诈或侵权的,则数项并处。

自然人行为,法人连坐;法人行为,自然人如无故意可免于严格法律责任。

4.实质内容为广告的有偿新闻,以新闻的权威性和美誉度,为报道对象作市场引导,属新闻报道权非法干预市场经济秩序,同时也妨碍了报道对象同行业的其他经营组织进行公平竞争的自由权利。

这种行为的性质,应视为与报道对象共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必须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进行公开道歉,接受经济处罚和其他行政或纪律处分。

如该有偿新闻为虚假甚或诋毁同业其他经营者的广告,则属于严重违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将视情节承担相关民事、刑事等法律责任。

如同时构成受贿或敲诈或侵权,则数项并处。

自然人行为,法人连坐;法人行为,自然人如无故意可免于严格法律责任。

5.经常刊播有偿新闻,数量多、影响大,严重败坏媒体形象;硬性向采编
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并事实上造成单位整体以有偿新闻谋取经济利益的,应视为法人违法。

法人代表和决策层人员必须承担渎职责任。

关于以上五种非法行为在刑事和民事诉讼过程中的举证责任,除特殊情况下受贿和侵权可以采用举证责任倒置外,一般均应由原告或公诉人承担举证责任。

四、抗辩和豁免的理由
任何一条法律,当它适用于原告时,即可为原告伸张权利;而当它适用于被告时,即可为被告免除责任。

部分有偿新闻行为的抗辩和责任豁免理由:1.主体虽有主观故意,但未有收受贿赂的事实,报道内容属真实信息的,应免于责任。

理由:(1)事实对行为构成具有决定性意义。

受贿事实不能确认,主体即不受法律追诉;(2)客观上未对受众和社会造成危害;(3)有利于为已实施发布有偿新闻而未占有非法利益者预留法外出路。

但有敲诈言语行为的不属于本项所述免责范围。

2.记者个人收受钱财、获取好处而发布有偿新闻,如不发生虚假、侵权或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行为符合媒体发布新闻的正常程序,记者承担受贿责任,法人可获得责任豁免。

记者对自身采访报道行为必须遵循职业道德,负有法定义务,不能要求媒体对记者每一次报道活动实施道德调查。

该项责任豁免具有现实意义,因为有些媒体被有偿新闻搞得草木皆兵,会将大量精力花在揣度稿件后面是否存在“有偿”背景上。

3.主体不知情,所发布有偿新闻由兄弟单位、媒体以外单位或个人提供,信息真实,但提供者牟取不法利益。

这种情况,主体无过失,应追究提供者法律责任。

理由:(1)主体既未有主观故意,也未有受贿事实,不能够构成有偿新闻行为;(2)主体行为符合媒体发布新闻的正常程序;(3)媒体不承担对提供信息者进行道德调查的义务;这种调查的实质,是弄清楚对象是否存在受贿事实的刑事侦查。

4.有三种难以确定道德恶意的行为,自然人似可免除严格法律责任。

(1)有偿组版、有偿联办节目等;(2)以新闻报道得到广告方、赞助方或发行对象的好感和首肯,从而获取广告、赞助和发行利益;(3)将新闻文体和报道技法用于广告宣传。

这三种行为危害较小、利益基本正当、且属于法人整体受益,同时还存在一些学术上难以界定的问题,有关当事人不应被追究个人责任。

但情节严重、
损害新闻的严肃性者,法人必须承担违纪责任。

有偿新闻是一种非常复杂的职业性腐败现象,如何准确地看待它的社会伦理本质、并且更多地依仗法律手段予以制裁,本文只是作了初步的梳理。

相信随着新闻法制化的日益推进,我们会寻找到可资实际操作的对策,以期强化对新闻事业的规范性管理。

复习巩固与作业
你实习中所遭遇的有偿新闻是如何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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