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行政复议案件逐年上升的思考
由行政复议所引起的反思

由行政复议所引起的反思行政复议是一种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途径,通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和评议,从而实现对不公正行政行为的纠正。
然而,行政复议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引发了对其效能和公正性的反思。
一、行政复议的意义和作用行政复议作为一种行政争议解决方式,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首先,行政复议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机制。
对于不公正的行政行为,公民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寻求公正和合理的解决方案。
其次,行政复议有助于规范行政机关的行为。
在复议过程中,行政机关会受到公开、透明的审查和评议,有助于其改进行政决策和工作作风。
二、行政复议存在的问题尽管行政复议有其重要意义,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行政复议的程序复杂繁琐。
申请人需要准备大量的材料,并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申请和听证,这对于一些普通公民而言可能存在一定的门槛。
其次,行政复议的效率较低。
在一些复议案件中,由于审理时间长、流程复杂,导致申请人的权益得不到及时保护。
此外,行政复议的公正性也面临挑战。
行政复议机关往往是由行政机关自身组建,可能存在利益关系和腐败问题,对不公正行政行为的纠正可能存在一定的难度。
三、加强行政复议的建议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有必要采取一些措施加强行政复议的效力和公正性。
首先,应当简化行政复议的程序和流程,减少申请人的负担。
可以通过加强信息公开和提供法律援助等方式,方便公民的申请和参与。
其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确保其独立性和公正性。
可以建立独立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并加强对复议机关的监督与评价。
同时,加强法律和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民对行政复议制度的了解和信任。
四、结语行政复议作为一种行政争议解决方式,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然而,行政复议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我们深入反思并采取相应的改革措施。
只有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制度的建设,才能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正和稳定。
行政复议法学习心得感想_行政复议法学习感想(精选5篇)

行政复议法学习心得感想_行政复议法学习感想(精选5篇)行政复议法学习心得感想_行政复议法学习感想篇1行政复议的性质在理论上曾经存在行政说、行政救济说、行政司法说、司法说四种观点,在我国《行政复议法》的制定过程中则一直存在是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机制还是公民的权利救济机制之争。
立法最终确立了行政复议作为行政内部自我纠错的监督机制的性质定位。
根据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会审议行政复议法(草案)的立法说明,“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纠正错误的一种监督制度。
”行政复议制度的设计应当“体现行政复议作为行政机关内部监督的特点,不宜、也不必搬用司法机关办案程序,使行政复议司法化。
”与此相反的,一般的行政法教材都认为是行政救济制度。
因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一样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即行政复议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诉求才能启动,而公民法人申请的目的是保护自己的权利。
这与行政监察、审计不同。
但是在制度设计时却以内部监督制度的程序来进行设计。
就是复议程序的简单效率但却忽视了权利救济的功能。
(既然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一样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即行政复议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诉求才能启动,那么,行政复议当然首先应当是公民的权利救济机制,否则,公民来申请行政复议目的何在?因此,权利救济才是行政复议的主要功能,而监督功能则在权利救济过程中得以实现,其可谓行政复议的副产品。
行政复议行为内容客观上体现为裁决争议,是由复议机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之间产生的行政争议进行裁决的活动,其程序构造涉及三方主体:复议机关、复议申请人、复议被申请人。
行政复议程序制度应当为这三方主体各自在行政复议的职能及因此而产生的程序权利义务作出制度安排,忽视哪一方主体,复议程序构造都是有缺陷的,非为完整之程序)事实上,公正与效率同为行政程序与司法程序的共同价值追求,只是二者的侧重点各有不同而已:对程序运行的效率的追求,是行政程序高于诉讼程序;而对程序运行的公正,是诉讼程序高于行政程序。
行政复议机关总结发言稿

大家好!今天,我代表行政复议机关,就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建议。
在此,我衷心感谢各位领导和同事一年来对行政复议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一、过去一年行政复议工作回顾1.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持续增长。
过去一年,我机关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XX件,同比增长XX%。
其中,不服行政处罚案件XX件,不服行政许可案件XX件,不服行政强制措施案件XX件,不服行政征收征用案件XX件。
2.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效率不断提高。
在案件数量持续增长的情况下,我机关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办理案件,平均办案周期缩短至XX天,比去年同期缩短XX天。
3.行政复议质量稳步提升。
通过强化案件审理,提高案件质量,我机关行政复议决定正确率达到XX%,同比提高XX个百分点。
4.行政复议工作宣传力度加大。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大行政复议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行政复议的认识,扩大行政复议的社会影响力。
5.行政复议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通过开展业务培训、选拔优秀人才等方式,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二、存在的问题1.行政复议案件数量逐年增长,办案压力较大。
部分案件审理周期较长,影响了行政复议效率。
2.部分案件质量不高,行政复议决定正确率有待提高。
部分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证据不足、程序违法等问题。
3.行政复议宣传工作力度不够,公众对行政复议的认知度不高。
4.行政复议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1.优化案件办理流程,提高行政复议效率。
针对办案周期较长的问题,进一步优化案件办理流程,提高办案效率。
2.强化案件审理,提高行政复议质量。
加强对案件审理工作的监督,确保案件审理质量。
3.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公众认知度。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大行政复议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行政复议的认知度。
4.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选拔优秀人才,优化队伍结构。
行政复议三年的个人思想总结

行政复议三年的个人思想总结回顾过去三年,在行政复议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思考,站在此时此地,不禁让我感慨万分。
以下是我个人对行政复议三年的思考总结:首先,在这三年的行政复议工作中,我对行政法规、行政制度以及行政程序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了解了行政复议的基本程序和要求,学习了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了自己的专业素养。
在处理复议案件时,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合理运用法律条文,准确判断案件的性质和重要环节,确保行政复议工作的合规性和确凿性。
其次,通过这三年的工作实践,我意识到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性和使命感。
行政复议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是保证行政公正的重要环节。
我深深地理解了自己的工作不仅仅是一种职责,更是一种责任和使命。
每个案件背后都有一个个真实的人和生活,我们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态度直接关系到他们的权益和尊严。
因此,在每个案件中,我都尽力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地处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三,这三年的行政复议工作让我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并不断地激励自己提高。
在处理复议案件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比如,有时候在法律条文的适用上存在疏漏,有时候在案件的分析和判定上过于主观。
通过反思和总结,我明白了自己需要扩充自己的专业知识,加强法律功底。
同时,我也要提高自己的思辨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做到客观公正地处理每个案件。
最后,对于行政复议工作的未来发展,我认为需要不断改进和创新。
随着社会发展的不断推进,行政复议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问题。
我们需要及时跟进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了解最新的政策和司法解释,以适应复杂多变的复议环境。
同时,我们还需要加强与其他部门和单位的协作,形成合力打击行政违法行为,确保复议工作的顺利进行。
总的来说,这三年的行政复议工作给予了我很多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我意识到作为一名行政复议员,我们的责任和使命是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我将继续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素养,不断学习和进步,为行政复议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伤认定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增多的原因及对策

工伤认定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增多的原因及对策发布时间:2015-09-21 17:53:41 浏览量:449自1995年国家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用工制度不断发生新的变化,劳动者就业选择更加多样化。
但用人单位的生产条件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的不完善、不规范,由此造成职工工伤事故多发、频发,呈逐年上升趋势,工伤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数量逐年增长。
广安市人社局仅2015年一季度的工伤认定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就高达31件次(其中行政复议4件次,一审16件次,二审10件次,省高院再审1件),行政诉讼比上年同期上升225%。
一、原因分析1.法律意识不断增强。
由于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依法治国的理念不断深入,现代信息技术的广泛传播,广大用工单位和职工对法律、法规的了解更加广泛和深入,特别是通过对《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大力学习、宣传,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
一旦发生事故伤害,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职工都愿意主动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2.部分用人单位和职工目光短浅,参保意识不强。
由于参保意识不强,加之目前工伤保险费率相对较高,一些投资规模较小、管理不规范的企业,或者一些不易发生工伤事故的行业,不愿意参加工伤保险,而是以现金的形式发放给职工,而职工由于受眼前利益的影响,在未涉及个人切身利益之前,也不会对企业未缴纳社会保险进行投诉、举报。
一旦发生工伤而了解了职工受伤后的各项费用均应由用人单位支付时,往往用人单位因无力承担或不愿意承担赔偿费用而选择行政复议诉讼的方式来拖延时间,以达到少赔或者不赔的目的。
也有个别受伤职工为了达到多要赔偿金的目的而走上复议诉讼途经。
3.工伤认定情形过于条式化、原则化,而工伤情形却是复杂多样。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7种工伤认定情形、3种视同工伤情形和3种不予认定情形。
但在实际工作中工伤认定情形远不止这些。
对于工伤认定的部门来说,要依据这几种情形来对应所有的工伤认定申请,难度相当大。
行政复议案件特点及存在主要问题总结

行政复议案件特点及存在主要问题总结行政复议作为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纠正行政行为中的错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然而,在实际运行中,行政复议案件呈现出一些显著特点,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主要问题。
本文将对这些特点进行梳理,并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总结。
一、行政复议案件特点1.案件数量逐年上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2.涉及领域广泛:行政复议案件涉及行政管理的各个领域,包括土地、环保、住建、公安、教育等。
3.行政行为类型多样:行政复议案件涉及的行政行为类型丰富多样,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许可等。
4.申请人主体多元化:申请人既包括公民、法人,也包括其他组织,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
5.案件处理结果差异较大:不同案件的处理结果存在较大差异,有的案件得以撤销或变更原行政行为,有的则维持原行政行为。
二、行政复议存在的主要问题1.行政复议受理范围有限:部分符合条件的行政复议案件因受理范围限制而无法得到及时处理。
2.行政复议程序不够规范:部分行政复议程序存在瑕疵,如听证会、调查取证等环节不够规范。
3.行政复议决定执行难:部分行政复议决定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阻力,影响行政复议效果。
4.行政复议机构独立性不足:行政复议机构在行政体系中的地位较低,独立性不足,影响案件公正审理。
5.行政复议专业人才短缺:行政复议案件涉及领域广泛,对专业人才的需求较高,但目前我国行政复议专业人才相对短缺。
6.行政复议公开透明度不足:部分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过程和结果公开程度不够,容易引发公众质疑。
综上所述,行政复议案件在我国具有显著特点,同时也存在一些主要问题。
行政复议案件分析报告

国家发改委统计显示,中国的行政复议立案数量达到171624件,同比增长39.5%。
行政复议制度是中国社会保障和司法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行政复议案件的数量不断增加,这反映出政府在社会事务管理中存在和日益深入的不公正行为。
首先,行政复议案件的激增是由于政府行为不正当。
政府部门不认真履行其职责,漠视民众的合法权益,没有依法办事,导致政府行为引发广泛的不满。
政府的不当行为也造成了复议案件的增加。
其次,行政复议制度的不够完善也是复议案件不断攀升的原因之一。
复议机构拥有独立的裁决权,但由于复议机构缺乏法律依据,裁决准则不明确,审查制度不完善,导致复议案件难以得到有效的解决。
此外,受理复议案件的机构普遍存在拖延等行为,这对复议案件申请人造成了更大的困扰,也增加了复议案件的数量。
总之,行政复议案件的激增是由政府行为不正当、行政复议制度的不完善和受理机构的拖延行为共同造成
的,应当加强政府职责履行、完善复议制度和加强受理机构的管理,以便为社会提供更加公正和有效的行政复议服务。
行政复议工作总结

行政复议工作总结行政复议是一项重要的行政司法工作,对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平正义具有重要作用。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积极参与行政复议工作,深感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挑战性。
在此,我将对过去一年的行政复议工作进行总结。
首先,通过参与行政复议工作,我充分认识到行政复议对于行政机关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监督和制约的重要性。
在处理复议案件过程中,我发现一些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存在不规范、不合法或不公正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通过行政复议工作,我们可以纠正这些错误,使行政机关更加规范和公正地运行,进一步加强了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其次,行政复议工作中,我发现了一些制度性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
例如,一些行政机关在处理复议案件时缺乏透明度,复议结果没有及时向申请人通报,导致公民权益无法得到及时保护。
还有一些行政机关在处理复议案件时缺乏专业知识和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不够熟悉,导致复议决定理由不充分或错误。
因此,我认为有必要加强对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行政法律意识。
另外,行政复议工作中的案件负荷较大,工作压力较大。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亲身感受到了复议案件量的增加和案件处理的紧迫性。
由于复议案件涉及的范围广泛和复杂性高,加之申请人的要求越来越多样化,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因此,我认为需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机构的队伍建设,增加专业人员的数量和提高工作效率,以更好地应对复议工作的挑战。
总的来说,过去一年的行政复议工作中,我深刻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挑战性。
通过参与行政复议工作,我更加坚定了捍卫公民权益和社会正义的信念。
但同时,我也看到了行政复议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行政机关的不规范操作和不专业问题。
因此,我深信,只有通过不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才能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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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与经济 FAZHIYUJINGJI
NO.1,2009 (Cumulatively,NO.191)
关于我市行政复议案件逐年上升的思考
陈海燕
(中共启东市委党校,江苏 启东 226200)
[摘 要]行政复议制度是一项把解决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的重要制度,是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
[参考文献]
[1]刘娴.行政复议案件递增的背后.石家庄日报,2007- 04- 12,(3). [2]启东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创新行政复议工作 全力预防和化 解行政争议.中国启东网站. [3]朱建军.行政复议程序前置程序的适用范围.人民法院报,200707- 26,(6).
32
2003 至 2007 年,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情况相对平稳,均在 40 件 左右。今年上半年,受理数已达 63 件,到年底行政复议案件总量 将创历史新高。显而易见,我市行政复议案件呈逐年递增的趋 势。那么,数字递增的背后意味着什么?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 个原因:
(一)法制机构精心组织,广泛宣传行政复议相关法律法规 行政复议制度健康发展,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近几年来, 我市把宣传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纳入普法教育规划,采取多种形 式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复议法》。一是组织行政复议法律知识培 训。全市共举办培训班 70 多期,先后培训了 6000 多人,提高行 政执法人员对行政复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利用媒体加大 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台、农村广播电台、政府网站宣传行政 复议法。同时,印发《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问答》、《行政复 议法实施条例》单行本,悬挂过街宣传横幅等方式,使广大行政 管理相对人对行政复议的救济和纠错功能有了深入了解;三是 结合日常工作予以宣传。市政府法制办通过日常办理行政复议 案件,行政执法检查以及行政执法培训,反复宣传解读行政复议 法。一系列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活动,为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 及其执法人员和广大行政管理相对人领会和掌握行政复议法奠 定了良好基础。 (二)行政管理相对人维权意识增强 行政复议案件数量的增加,充分显示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 法律意识增强,用法律维权,腰杆更直了。过去老百姓要求行政 复议时,有的哭哭啼啼,有的说不清楚,有的只强调自己的观点, 法制办的同志给他们讲法律知识根本不听。随着我市法治政府 建设的推进,行政复议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到位,行政相对人 熟悉行政复议制度、懂得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运用行政复议手段 解决行政争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增 强还体现在“较真”上[1],如一些行政机关对于其行政行为存在的 问题进行了及时纠正,但公民并不妥协,不撤回行政复议,也不 私了,跟行政机关较真,向行政复议机关讨说法。其实,这与市民 信“法”不惧“权”的民风也有很大关系其实,正是因为老百姓的 较真跟不畏权,加强了市政府对各乡镇(园区)及各职能部门的 监督,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全市依法行政的实施进程。 (三)行政机关积极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行政活动公开透明, 执法程序规范到位 我市把《行政复议法》等编入《启东市依法行政文件汇编》分 发给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同时将行政复议法列入行政执法人员 日常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取得执法资格的必考科目。通过培 训考试,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在全面掌握本部门相关 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了解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深刻领会其 在行使职权时必须依法办事,严谨细致,程序规范,明确告知行 政管理相对人相关救济途径,尤其是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 政行为可能对当事人产生不利影响时,告知当事人复议的权利 及复议的期限。 其次,随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大力推行,老百姓对 政府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制作、形 成、获得或掌握的有关信息有所知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 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了保障,如果其合法权益已经受到 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具体行政行为的侵害,可以通过行政复
(一)案件受理总量增多 从表 1 可以看出,随着我市行政复议制度的法制化、规范化 建设,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我市行政复议案件数呈逐 年上升趋势。 (二)案件类型的多样化 在我市,以往绝大多数复议申请都是不服行政处罚和行政 收费,案件类型比较单一(见表 2)。自 2002 年江苏省《实施意 见》施行后,行政复议中针对行政处罚的案件已屋拆迁 与土地管理
工伤鉴定
其它
1999
90
10
2000
64
36
2002
52 16
32
2004
51 28 6 15
2006
53 22 14 11
2008(1- 6) 54 26 10 10
(三)案件所涉部门相对集中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尽管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但从案 件的受理数看,还是相对集中到几个社会热点和行政管理焦点 领域,如国土、劳动、公安(治安)、村镇建设、拆迁裁决、环境保护 等。 (四)案情复杂、群体性案件增多,审理难度加大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群体的利益呈多元化趋势,行 政主体的角色也多样化,由此引发的复议、诉讼案件法律关系错 综复杂。如土地出让中,涉及被征地农民这一群体,土地出让中 涉及的法律关系,既有行政法律关系,又有民事法律关系。又如 企业改制案件中,涉及政府在特定阶段的改革和政策,又涉及到 国家法律的规定。群体性、专业性等新型案件的增多,也带来了 审理上的难度。
一、行政复议的基本含义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 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法定的机关提出申请,请 求重新审查并纠正原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据此对行政 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法 律制度。行政复议作为一种重要的行政救济方法,既能够为公 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使其免 受不法行政的侵害,并使受到侵害的权益得到恢复,又能够维护 行政活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排除障碍,保障行政活动顺畅进 行,提高行政效率。加强行政复议制度建设,对保护公民合法权、 保障行政权的正确行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议对其予以补救。这也是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数逐年上升的一个 重要原因。
(四)行政复议高效、便民、公开、不收费等特点得到公众的 认可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 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 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这一规 定大大降低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维权成本,特别是行政复 议法还明确规定申请人既可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及可以 查阅卷中材料、委托代理人等便民、利民的规定,极大便利了行 政管理相对人申请复议。
会矛盾的法定机制。行政复议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是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 内容。目前,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许多矛盾以行政争议的形式反映出来,行政争议呈现增多的趋势。面对新形势,各地 各部门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的功能。
[关键词]行政复议;逐年上升;原因探析
其次,我市还非常重视行政复议结果的适用。对于在复议中 发现的违法执法问题,严格追究在执法中存在过错的相关执法 人员的责任。以 2006 年为例,我市对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 被确认违法,撤销案件的单位涉案执法人员或分管领导移送纪 委监察局追究过错责任,共 12 人分别受到警告、通报批评、诫免 谈话等形式的过错责任追究[2]。通过此举,强化了行政复议的监 督功能,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落到了实处,提高了行政 复议的公信力“,行政有争议,可以去复议”的观念深入人心,老 百姓也更愿意通过复议救济自己的权利。
表 1 截止 2008 年 6 月启东市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数据(单位:件数)
年份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受理 1 2 4 5 14 43 40 61 40 39 43 40 42 63
不受 0 1 2 4 5 9 3 9 1 7 4 4 5 7 理 表 2 启东市部分年份行政复议案件类型构成(单位:%)
(五)法律对行政复议前置的强制性规定 《行政复议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 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 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 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 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 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由此 可见,我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基本关系是以公民、法人或其 他组织自由选择为原则,以行政复议前置为例外的。目前,我国 法律有明确规定复议前置的主要有三类[3]:一是侵犯已依法取得 的土地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案件;二是违反国家安全 法的行政处罚案件;三是社会保险费征缴中的处罚案件和工伤 保险案件。 综上,笔者认为随着依法行政进程的不断推进,行政复议已 经成为行政相对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救济途径,越来越 成为行政机关强化层级监督,树立政府良好形象,推进法制政府 建设进程的重要窗口。面对逐年上升的行政争议,认真分析其中 的原因,将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 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 作用。
三、行政复议案件逐年上升的原因分析
从表 1 可以看出,以《行政复议法》和江苏省《实施意见》的 出台为标志,我市的行政复议案件也相应在 1999 年、2002 年出 现两个小高峰。在行政复议法施行前,我市的行政复议案件非常 少,1995 到 1998 年四年共计 12 件,多的年份为四五件,少的年 份近乎为零。1999 年《行政复议法》实施,这一年就有 14 件,相 对数值明显上升;接下来的 2000 年,一年受理数就达 43 件,是 上年的 3 倍多;2001 年受理 40 件;但到 2002 年省《实施意见》 施行后,受理数又激增至 61 件,又比上年增长了 53%。此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