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律师事务所章程
律师事务所章程范本 详细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及合伙发起人签署的《合伙协议书》的约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律师事务所名称和执业场所名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英文名称:执业场所:第三条本所的组织形式: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第四条本所系由以下执业律师作为合伙人发起设立(1)律师,律师执业证号:;身份证号码:;(2)律师,律师执业证号:;身份证号码:;(3)律师,律师执业证号:;身份证号码:;第五条本所是由上条所列合伙发起人依合伙协议的约定共同出资开办的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实行自愿组合、自主经营、共同管理、共享收益、共担风险、自收自支、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
本所的财产归合伙人所有,合伙人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六条本所经市司法局批准和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后成立,依法开展业务,受国家法律保护。
本所的一切业务及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宗旨和业务范围第七条律所宗旨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本着团结、协作、开拓、负责的精神,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创一流的社会声誉,树一流的律师形象,力争把本所创办成能适应国内、国际社会和经济发展要求的律师事务所。
第八条律所业务范围(1)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4)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5)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6)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7)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律师事务所章程(范本)

律师事务所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本所及全体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本所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本所«合伙协议»,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所性质为合伙所,是实行“自愿组合、自收自支、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自律性合伙制律师执业机构。
第三条本所依法接受国家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的监督、指导,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主任为本所的负责人。
第五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本所的组织与行为、规范本所全体人员行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二章服务宗旨和业务范围第六条(所名)之含义。
第七条服务宗旨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独立执行职务,勤勉尽责,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坚定忠实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战略规划面向全国,维护和发展品牌,致力于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第三章合伙人第一节合伙人的权利、义务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1、参加合伙人会议,在合伙人会议上享有平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担任事务所和各分部负责人的推选权和被推选权;3、提请修改本所章程和合伙协议、规章制度;4、监督事务所的业务活动、财务收支、监督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有权随时查阅事务所的财务帐册及资料;5、监督事务所主任、事务所管委会的工作;6、依照合伙协议的规定退出合伙、中止或终结合伙人身份、退休;7、依照合伙协议对事务所的财产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分配权;8、合伙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合伙人的义务1、遵守国家法律、政策,遵守本所章程,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2、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纪律,自觉维护本所及本所律师的声誉;3、合伙人对本所负有忠诚义务、合伙人之间应当互相尊重,不得相互诋毁;4、合伙人执业时须遵守回避利益冲突的程序,如有利益冲突的情况发生,应按接受委托的先后顺序确定接受客户委托;5、严守事务所的业务秘密;6、合伙人不得擅自以事务所名义对外签订借款担保等经营性协议;7、合伙人不得以其在本所的权益份额对外设定担保;8、遵守律师事务所的规章制度;9、完成本所规定的创收指标;10、专职从事律师业务,积极拓展业务领域;11、共担风险,对合伙的债务,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承担清偿责任;12、对于其他合伙人因工作失误而对事务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大成律师事务所管理模式

大成律师事务所管理模式第一,组织结构与人才培养方面。
大成律师事务所采取了扁平化管理结构,在事务所的管理中强调团队合作和平等沟通。
事务所没有设立硬性的职级制度,所有律师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地位。
这种管理模式鼓励律师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也有利于激发每个律师的工作积极性。
大成律师事务所非常注重人才培养。
他们注重在校大学生的培养,每年招收大量的实习生并提供优厚的待遇和培训机会。
通过这种方式,他们能够及时从校园中发现和培养潜在的法律人才。
同时,大成律师事务所也注重对在职律师的培养和发展,通过举办内部培训、组织学术研讨会等方式提高律师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第二,业务流程和质量控制方面。
大成律师事务所采用了国际化的业务流程管理模式,注重事务所内部各项业务的流程化和标准化。
他们建立了一套完善的业务流程和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每个案件都能高效有序地进行。
该体系涵盖了案件接洽、立案、调查取证、法律研究与策划、辩护和诉讼、案件管理等每个环节。
通过这种方式,大成律师事务所能够提高业务效率、降低成本,并且确保了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第三,信息化和数字化管理方面。
大成律师事务所注重信息化与数字化管理。
他们在管理中借助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电子档案系统、案件管理系统和信息共享平台。
通过这些系统,律师事务所能够实现对案件和文档的实时管理和控制,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安全。
同时,律师事务所还通过建立与各大法院、政府机构等的信息互通渠道,使得律师能够获取到最新的法律信息和相关政策,更好地服务于客户。
综上所述,大成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模式在组织结构与人才培养、业务流程和质量控制、信息化和数字化管理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这一管理模式的形成得益于律师事务所多年来的积累与发展,并且得到了大成律师事务所的实践和验证。
这种管理模式的成功经验对于其他律师事务所来说具有借鉴和参考意义,对于提升整个律师行业的发展也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律师事务所章程范本(标准版)

律师事务所章程范本(标准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所名称为:[律师事务所名称]。
地址:[具体地址]。
第三条本所的组织形式为个人所/合伙所/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第四条本所的宗旨: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第五条本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独立执业,勤勉尽责,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二章设立、变更与终止第六条本所由以下律师发起设立:[列出所有发起律师的姓名]第七条本所经[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名称]批准设立,取得执业许可证。
第八条本所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住所、合伙人等重大事项,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本所变更登记事项、派驻律师以及负责人,应当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第九条本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一)不能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经限期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二)执业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三)自行决定解散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本所终止的,由颁发执业许可证的机关收回执业许可证。
第十条本所在终止事由发生后,应当向社会公告,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算。
本所聘用的律师及工作人员,应当与本所解除聘用关系或者劳动合同。
本所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告本所终止。
第三章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第十一条本所负责人由[负责人姓名]担任,由合伙人会议/全体律师会议选举/推选产生,任期[任期年数]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负责人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本所的日常工作;(二)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全体律师会议;(三)组织制定和实施本所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四)拟订本所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五)提名副职负责人人选、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合伙人会议/全体律师会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部门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六)根据本所章程和合伙协议,按照合伙人会议/全体律师会议的决议,对外代表本所签订有关协议、合同;(七)批准本所日常财务开支;(八)合伙人会议/全体律师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律师事务所章程范本详细版

律师事务所章程范本详细版第一章总则第1条律师事务所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是本所内部规章制度,依照《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以规范律师事务所的组织架构、经营管理和业务运作,维护律师事务所的正常运作和律师的权益。
第2条本所的宗旨是遵守法律,忠诚、谨慎、勇敢地履行维护正义、服务社会的职责,维护当事人和律师之间的合法权益。
第3条本所名称为________律师事务所,注册地在_________市,注册资金为_______万。
第4条本所为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___人。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5条本所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合伙人大会(以下简称“大会”),负责制定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选举/罢免本所领导。
第6条本所的执行机构是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所的日常管理制度,汇报大会并向大会负责。
委员会由大会选出,并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成员人数以大会规定为准。
第7条本所设立若干部门,包括业务部门、行政部门等,根据业务需要设立,部门负责人由委员会任命,并具体规定职责与权限。
第三章业务规范第8条律师事务所的主要业务是依法提供律师服务,包括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和仲裁等领域。
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道德、职业准则和行业规范,不得从事与律师职业无关的活动。
第9条本所的律师必须具备法律硕士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律师资格考试,并持有国家律师执业证书。
律师应当保持独立、公正、客观的立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10条律师应当遵循客户自治原则,听取客户意见并尊重其选择。
律师需保守与客户相关的保密信息,禁止泄露或利用保密信息损害客户利益。
第11条律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费用应当公开透明,并在律师与当事人间达成书面协议。
律师收取费用的方式应当合法合规,并依法纳税。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12条本所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合伙人投票制度,一人一票原则,重大事项需获得过半数以上合伙人的同意方能通过。
第13条本所通过委员会制度实行行政管理,委员会成员遵循多数决原则,选举出书面记录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并设定其任期,委员会成员须按时履行工作职责。
律师事务所章程范本 详细版

律师事务所章程范本详细版律师事务所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律师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第三条本律师事务所的名称为(律师事务所名称),下称“本所”。
第四条本所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法律咨询、法律代理、仲裁、诉讼等。
第五条本所的办公地质为(办公地质)。
根据业务需要,本所可以在其他地方设立分支机构。
第六条本所实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负责制,合伙人享有过半数持有的股权,行使法定权力,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本所的律师、实习律师均应符合《律师法》相关规定。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八条本所设立合伙人大会,负责决策重要事项并监督管理层履行职责。
第九条本所设立管理委员会,由合伙人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制定和解释本所内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十条本所设立管理团队,由管理委员会推荐并合伙人大会选举任命,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本所设立业务部门,根据业务需要设立相应的部门,由合伙人大会选举产生,并由管理团队管理。
第十二条本所设立财务部门,负责本所的财务管理和资金运作,具体职责由管理团队规定。
第三章合伙人权益和义务第十三条合伙人享有参与管理的权利,并有权参与决策。
具体参与方式和程序由管理委员会制定。
第十四条合伙人在本所享有平等的股权比例,并有权根据自身的业绩和贡献获得相应的分红。
第十五条合伙人有义务保守律师事务所的商业秘密,维护律师事务所的声誉和利益。
第四章律师与事务所关系第十六条律师与本所建立合作关系,根据相应的合作协议确定各自的权益和义务。
第十七条律师应当服从本所的管理,参与本所的业务工作,并按照本所的规定完成任务。
第十八条本所有权对律师进行考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律师有权解除合作关系。
第五章经费管理第十九条本所的经费来自于律师提供的业务收入和其他合法收益。
第二十条本所设立财务审计制度,对经费的使用进行审计并向合伙人大会报告。
第二十一条本所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并按照管理团队的规定进行管理和分配。
律师事务所章程范本 简版

律师事务所章程范本简版律师事务所章程范本简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第1页,共7页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本所的根本制度,本所依据本章程的原则可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但不得与本章程相违背。
第三条交易所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依法开展业务,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名称和住所第四条本所的名称中文名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事务所”)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所律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对外执业履行职务行为时只能用前款所列名称,并有义务维护此名称的声誉。
第五条交易所地址为:___________第三章宗旨第六条本所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和宪法,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自觉接受国家、社会和党的监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团结、合作、发展、负责的精神,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正确执行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把事务所建设成为管理规范、业务一流、形象良好的律师事务所。
第四章组织形式第七条本所为独立出资、独立经营、独立管理、自负盈亏的个体律师事务所。
第八条本所由执业律师、独立机构组成。
___________执业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九条本所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并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后成立,依法开展业务,受国第2页,共7页家法律保护。
交易所的一切业务和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指导。
律师事务所章程范本 详细版

律师事务所章程范本详细版律师事务所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律师事务所的组织架构、运作机制和业务活动,维护律师事务所的声誉和形象,促进律师事务所的健康发展,根据《律师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事务所的组织和管理第一节设立第二节组织架构第三节管理体制第四节业务委员会第五节分支机构第六节名誉顾问第七节内部会计管理第三章律师的资格与执业第一节律师资格第二节招聘与培养第三节师承制度第四节执业行为准则第四章事务所的业务范围第一节咨询业务第二节诉讼、仲裁业务第三节商品、服务的法律事务第四节公共利益诉讼业务第五节其他业务第五章事务所的内部行为准则第一节保密义务第二节遵守法律与道德第三节诚信竞业第四节协作与竞争关系第五节薪酬与福利第六节行为纪律第六章组织会计和事务所财务管理第一节财务制度第二节会计实务第三节财务年度和财务报告第七章相关法律规定第一节《律师法》第二节《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三节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第八章附则第一条本章程从(日期)起施行,有效期为(有效期限)。
1、所涉及附件如下:附件1:律师事务所组织架构图附件2:业务委员会成员名单附件3:分支机构设立申请表格附件4:律师资格审查申请表格附件5:律师业务培训计划2、如下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律师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律师职业道德规范: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全国律师职业道德规范》3、如下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1)困难:律师事务所组织架构调整困难。
解决办法:建立灵活的组织架构,设立业务委员会,定期评估和调整组织架构。
2)困难:律师资格审查程序繁琐。
解决办法:简化律师资格审查程序,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提高审查效率。
3)困难:律师事务所内部行为准则执行不力。
解决办法:加强内部行为准则的宣传和培训,建立监督机制,对违反行为纪律的律师进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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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事务所律师、律师助理和行政工作人员因个人原因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事务所终止时,合伙人会议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进行清算,依法缴纳税、费。
第七章分支机构
第四十四条事务所根据发展需要,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四十五条分支机构实行与总部一体化管理原则下因地制宜、因所制宜的半自治管
大成律师事务所章程
(20XX年1月18日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律师事务所名称及地址:
中文名称: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
英文名称:Beijing Dacheng Law Offices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9号侨福芳草地D座7层(100020)7/F, Building D, Parkview Green FangCaoDi, No。9, Dongdaqiao Road,Chaoyang District, 100020, Beijing, China
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八条高级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的管理委员会,依据高级合伙人会议授权行使决策权。
第十九条管理委员会民主协商推举产生全职管理合伙人。全职管理合伙人担任管委会主任,并负责组建执行机构。管理合伙人的职责由高级合伙人会议另行制定。
第二十条管理合伙人组建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事务所各项制度和事务所各级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向各级合伙人会议报告工作。管理合伙人负责组建的事务所执行机构实行管理合伙人负责制,管理合伙人承担执行过错的全部责任。
第二十一条事务所合伙人会议设监督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是对经营管理的监督机构,
对高级合伙人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十二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及履行职责的程序由高级合伙人会议另行制定。
第三章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事务所实行以下财务制度:
(一)预决算制度。每年12月底之前完成下年度预算方案编制,每年2月底以前向合伙人会议提交上年度决算财务报告;
事务所依法缴纳税费。
事务所由合伙人、律师(包括兼职律师)、律师助理(包括非律师专业人士)和行政工作人员组成。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事务所实行“议、决、行、监”相对分离、结构合理、职责明确、运行规范的治理结构。事务所建立以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信息化、系统化为主要特征的制度
体系,实行制度管理,既不允许个人专权,又要防止泛民主化。
第十五条全体合伙人会议一年一次,经半数以上合伙人或主任提议,可随时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议题由提议者确定,并提前十天提交议案。
第十六条事务所主任由合伙人会议直接选举产生。
第十七条事务所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对外代表事务所;
召集并主持合伙人会议;
召集并主持律师大会;
紧急状况下决定本所巨大事项,但事后须得到合伙人会议追认。
第十二条为了保证合伙人会议决策的科学民主,以及决策的有用执行,合伙人会议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根据分工向合伙人会议提出议案,并对执行实行对口监督。
第十三条事务所设合伙人会议。合伙人会议是事务所的权力机构,决定事务所的一切巨大事项。
第十四条事务所合伙人会议设立三级决策机制,层级划分、权限设定、议事规则由合伙人会议制定。
(一)实行专业部门统一管理下的项目负责制,每一项业务都要通过专业部门进入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行流程管理。项目负责人对个案的质量、风险承担责任;
(二)不断修正、完善各类业务操作规程,提升律师执业水准;
(三)建立健全利益冲突审查、履行告知义务、集体讨论案件、客户评价等收案、办
案、结案、归档各个环节规范和标准,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质量标准。
收益权;
其他正当权利。
第三十三条事务所律师、律师助理和行政工作人员必须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
(二)
(三)
(四)
(五)恪守职业道德;
遵守事务所各项规章制度;
维护事务所利益,协助同仁工作;
其他应该承担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事务所的兼职律师必须参加业务部门,接受业务部门的统一管理。
第三十五条事务所律师、律师助理和行政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违背职业道德,应受处罚。
第三十条事务所的聘任律师、律师助理在以下方面达到事务所的要求:(一)学历要求;
(二)执业资格要求;
(三)执业能力要求;
(四)执业道德、执业纪律;
(五)身体状况要求;
第三十一条赞成事务所章程、遵守事务所制度。
第三十二条事务所律师、律师助理和行政工作人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
(二)
(三)
(四)建议权;
监督权;
共享,进而逐步提升收益的共享水平。
(四)公正、公平、按劳取酬的原则。建立科学合理的综合分配评价体系,对事务所全体员工分类进行业绩考核,按其贡献决定收入分配和报酬;并随着事务所的发展,逐步提高全体员工的薪酬。
(五)民主决策与高效执行的原则。对事务所巨大事项须经法定程序进行民主协商决策,力争取得共识;对决定实施的巨大事宜高效的执行,并按制度进行规范运作。
(二)设立财务部门。配备合格的会计、出纳,建立健全各项会计制度。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财务流程管理;
(三)依法制定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示。实行事务所财务部门统一收费制度;(四)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国家的规定制作,并存放于事务若干份以便合伙人备查;
(五)制定律师在事务所内部单位时间收费标准,律师收益的分配,以时间单位收费方式进行核算。
(六)同等互助的原则。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及所有员工,不论职务凹凸,不分入伙、进所先后,关系同等,相互尊重,共同协作进取。
(七)制度面前人人同等的管理原则。实行制度管人,在制度面前,人人同等,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制度之上。
(八)专业化团队作业的原则。不断建立建全鼓励专业化团队作业的制度,尽快打造更多的名牌律师和专家律师精英团队,以使事务所律师服务质量处于领先的水平。
事务所遵循志存高远、海纳百川、跬步千里、共铸大成的办所方针。
第六条事务所必须坚持下列基本原则,作为立所之本:
(一)以人为本的原则。重视、培养人材,使其与事务所共同发展与成长。
(二)实行“议、决、行、监”相对分离的原则。不得个人专权和防止泛民主化。
(三)资源共享原则。加快实现事务所执业环境资源、知识、专业技术、业务成果的
(九)创新原则。发挥集体的智慧,使律师业务和经营管理上不断创新,以使事务所形成独一无二的核心竞争力。
(十)文化至圣的原则。充分重视文化建设,将事务所的精神文化、物质文化研究与实践成果,作为结合事务所全体员工共铸事务所的制胜法宝。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事务所采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方式。
事务所保护员工的各项合法权益。
理体制。一体化管理原则即分所合伙人需报总部批准注册,分所管理机构及职务任免需报总部批准,业务流程、质量标准接受总部统一管理,财务接受总部监督,预决算需报总部批准。财务实行独立核算,财产属分所合伙人所有,债务由分所合伙人承担。
第四十六条总部依据《律师法》规定和事务所的制度,对分支机构承担责任。
第四十七条总部与分支机构实行资源共建、资源共享,合理分担资源建设费的制度。
第四十八条分支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需经总部批准或报总部备案。具体办法由总部高级合伙人会议制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事务所实行内部审计制,由合伙人会议指定的机构审计。
第五十条本章程由合伙人会议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自全体合伙人会议表决通过后生效。(本页无正文)
签字:
(本页无正文)
签字:
(本页无正文)
第二条
第三条20XX年6月1日后事务所改为分外的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的业务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为委托人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第四条
第五条事务所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指导和监督。
事务所的宗旨和办所方针:通过建立建全科学民主管理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以人为本,重视人材,不断提高律师的业务素质,将事务所建成一个具有高效运行机制的规范化、专业化、现代化的律师执业机构,为律师提供实现专业理想的最佳平台,如法、诚信、守正、求新,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促进国家的法治建设。
签字:
(本页无正文)签Biblioteka :(本页无正文)签字:
第二十四条事务所实行以下人事管理制度:
(一)除合伙人以外的律师、助理、行政人员实行聘任制。聘任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期满后由事务所与聘用人员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二)建立健全招聘、培训、劳动报酬、福利、奖惩、解聘、职业管理等各项人事制度,保障受聘人员的各项合法权益。
第二十五条事务所实行以下业务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事务所律师、律师助理和行政工作人员退所应提前30天通知事务所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妥善办理业务交接手续和经济结算手续。
第三十七条事务所解除律师或工作人员的聘约,应提前30天通知本人。
第六章分配和责任
第三十八条事务所开办资金由合伙人承担。
第三十九条合伙人利润分配根据主观标准和客观标准综合确定。
第四十条律师、律师助理、行政工作人员实行工资奖金制。
第四章合伙人
第二十六条事务所合伙人按照法律规定和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承担事务所债务。
第二十七条事务所合伙人按照法律规定和协议约定享有合伙人权益,分享事务所收益,按合伙人法定备案程序备案。
第二十八条合伙人可以申请退伙。
第二十九条合伙人违反律师工作纪律应受相应处罚,直到被取消合伙人资格。
第五章律师、律师助理和行政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