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师范学院处级领导班子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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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考核方案

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考核方案
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考 核方案
汇报人: 2023-12-03
目录
• 考核背景与目的 • 考核范围与对象 • 考核指标与标准 • 考核组织与程序 • 考核结果与应用 • 附则与解释权
01
考核背景与目的
背景介绍
目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时期 ,为了更好地发挥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在实现国家治理 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需要对他们进行科学 、全面、客观的考核评价。
4. 团结协作:主要考核处级领导 班子和处级干部的团队合作精神 、有效沟通以及处理矛盾的能力 。
02
考核范围与对象
考核范围
1
本次考核的范围是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
2
考核针对的是全局范围内各单位、各部门的领导 班子及成员
3
考核将覆盖到各个岗位,包括行政、党务、业务 等
考核对象
处级领导班子
包括各单位、各部门的领导班子全体成员
评估领导班子在任务完成、 项目管理、工作效率等方面
的表现。
1
团队协作
考察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沟 通、协作、团队建设等方面
的能力。
战略规划
评估领导班子在制定战略、 目标设定、长期规划等方面 的能力。
创新能力
衡量领导班子在问题解决、 创新思维、新技术应用等方 面的创新能力。
处级干部考核指标
01
工作能力
包括业务技能、项目管理、团队管 理等方面的能力。
力,推动组织目标的实现。
考核重点
1. 工作绩效:主要考核处级领导 班子和处级干部在完成工作任务 、推动改革发展、加强基层建设 等方面所取得的实绩。
3. 廉政建设:主要考核处级领导 班子和处级干部的廉洁自律、遵 守党纪国法等方面的情况。

高校院系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考核方法

高校院系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考核方法

高校院系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考核方法日期:目录•考核目的与原则•考核对象与内容•考核指标与标准•考核方法与程序•考核结果与运用•考核监督与保障考核目的与原则评估高校院系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工作表现和业绩促进高校院系领导队伍的建设和发展落实高校院系领导班子的责任和使命考核目的考核应基于客观事实和数据,避免主观臆断和偏见,确保公正公平。

客观公正考核应涵盖高校院系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各项工作和职责,避免片面和遗漏。

全面覆盖考核应关注实际效果和质量,不仅关注工作数量和表面现象,还要考虑对学校、学院、学科发展的实际贡献。

注重实效考核应尊重民主原则,采取公开透明的程序和方法,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考核结果的公信力和可信度。

民主公开考核原则考核对象与内容包括院长、副院长、系主任、副主任等领导班子包括领导成员、中层干部等能绩考核业务能力、决策能力、协调能力等方面考核工作实绩、成果等方面德勤廉考核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考核工作作风、工作效率等方面考核廉洁自律、勤政廉政等方面考核指标与标准领导能力评估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在组织协调、决策能力、创新能力、学习能力和应变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政治思想考察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情况,以及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工作业绩对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在完成工作任务、实现工作目标、推进工作创新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群众满意度了解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在服务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为群众排忧解难等方面的表现。

团结协作评价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在团队建设、团结协作、沟通和信任等方面的表现。

考核指标群众满意度高服务群众到位,积极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为群众排忧解难效果明显。

团结协作有力团队建设得力,团结协作良好,沟通和信任机制健全。

工作业绩突出工作任务完成出色,工作目标实现顺利,工作创新有明显成效。

政治思想坚定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深刻的理解和认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优良。

校级领导年度考核总结(3篇)

校级领导年度考核总结(3篇)

第1篇一、引言时光荏苒,岁月如梭。

转眼间,本年度已经接近尾声。

为了全面、客观地评价校级领导在本年度的工作表现,根据《校级领导年度考核办法》的相关要求,我校对校级领导进行了年度考核。

现将考核结果进行总结如下。

二、考核内容本次考核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 政治素质:考察校级领导的政治觉悟、党性修养和道德品质。

2. 工作实绩:考察校级领导在教育教学、科研创新、学校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成效。

3. 领导能力:考察校级领导的组织协调、决策能力、沟通能力、执行力等。

4. 遵纪守法:考察校级领导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等方面的表现。

5. 师德师风:考察校级领导在师德师风建设、关爱师生、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三、考核结果1. 政治素质方面:全体校级领导均具有良好的政治觉悟和党性修养,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工作实绩方面:全体校级领导在本年度工作中,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履行职责,取得了显著成绩。

(1)教育教学方面: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本科教学合格评估顺利通过,研究生教育水平不断提高。

(2)科研创新方面:学校科研项目数量和质量稳步增长,多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

(3)学校管理方面:学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校园环境优美,教育教学秩序井然。

(4)队伍建设方面: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师德师风建设成效显著。

3. 领导能力方面:全体校级领导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决策能力和执行力,能够有效推动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4. 遵纪守法方面:全体校级领导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廉洁自律,以身作则。

5. 师德师风方面:全体校级领导关心师生,关爱学生成长,以身作则,树立了良好的师德师风形象。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 存在问题:(1)部分校级领导在创新意识、开拓精神方面有待提高。

(2)学校管理工作中,部分环节仍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优化。

(3)部分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仍需加强。

校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方案考核

校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方案考核

校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方案考核
为进一步加强校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推动学校事业
发展,特制定以下考核工作方案。

一、考核目的和原则
1.目的:通过考核,全面了解校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
情况,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领导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学校
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原则:以考核促进改进,依据公正公平、客观全面、科学合
理的原则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和方法
1.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成绩、工作态度、业务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

其中,工作成绩的考核重点是对学校各项工
作完成情况的评估;工作态度的考核与领导干部的工作风格、工作
作风、与同事关系的融洽情况等相关;业务能力的考核包括专业技能、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思想政治素质的考核包括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思想政治表现等。

2.考核方法:采取问卷调查、个人自评、考察等方式进行。


核分为领导干部自评、部门考核、全员考核、第三方评价等四个环节。

其中,领导干部自评为起点,部门考核和全员考核为主要环节,第三方评价为参考环节。

三、考核流程和时间安排。

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考核方案

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考核方案

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考核方案一、引言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是部门或机构中重要的领导力量,对于保障机关的正常运转和提升工作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提高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不断推动机关职能化、专业化、精细化和现代化,需要对他们进行科学地考核。

二、考核目的1. 促进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思想政治上的巩固与坚定,推动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坚定“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推动干部作风的转变,加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教育,加强全员服务理念培养,提高干部工作效率和水平。

3. 加强机关内部管理,推进机关职能转型升级,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实现更高水平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4. 维护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的权益,激励他们坚持初心使命,为人民服务,为国家工作。

三、考核内容1. 素质能力。

考核包括性格、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团队协作等方面,采取个人考核和团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 工作完成情况。

考核主要从机关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经济发展情况、社会服务能力和技术标准等方面评价干部工作业绩和贡献。

3.作风和廉政。

强调考察干部的作风和廉政,看重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表现和机关管理的效果。

4. 创新精神。

考核干部是否有创新意识、推动改革的领导能力,是否能积极利用信息化工具为工作提供便捷支持等。

四、考核方法1. 问卷调查。

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收集干部群众对领导干部的评价和意见,全面搜集和了解干部能力和业绩等方面的情况。

2. 谈心谈话。

通过与干部个人或团队进行一对一谈话的方式,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对于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态度和看法。

3. 抽样分析。

采用抽样分析法,对面试干部进行全面评估,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进行评分。

4. 普查和调研。

采用普查和调研的方法,充分调查考察干部工作业绩和贡献,深入分析干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并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建议。

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任期考核及xxx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任期考核及xxx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任期考核及xxx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任期考核及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各党工委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部中心校区处级单位:根据西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我校将以换届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各级领导班子建设。

为全面客观正地考核我校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在本届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和德才表现,使校党委全方位了解干部情况,根据学校干部考核有关要求,结合省委一系列干部精神,决定开展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任期考核及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考核原则以新时期“好干部”二十字标准为标尺,结合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总体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注重实绩原则,客观正科学有效原则,民主开群众认的原则,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本次考核以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在校党字号基础上,增加了谈话考察内容,并对党政管理部门群团及教辅单位实施业绩考核,同时成立不同的考核工作组,针对各单位部门按照职能划分实行分类考核。

具体分组情况见附。

考核按照领导班子年度工作计划的要求,以任期内完成工作任务情况为重要依据全面考核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自身能力建设工作作风建设推动发展取得的成效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以及处级领导干部在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业绩考核:教学单位仍按照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研究生工作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学生工作党建思想工作和综合治理项指标由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学院学科办学生处党委办室和保卫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照年度工作计划逐一进行考核。

党政管理部门群团及教辅单位按照领导班子工作计划的要求,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为重要依据,对照班子述职报告,由考核工作组就各部门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业绩考核所占权重与教学单位业绩考核相同。

民主测评:教学单位测评会议仍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具体组织,应邀请联系校领导参加并提前天将时间和地点报校考核办室;党务管理部门群团行政管理部门教辅单位测评会议由各考核工作组统一安排,邀请分管校领导参加会议。

学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

学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

学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1. 考核目的为了促进学院处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提高干部工作质量和水平,本考核办法特制定。

2. 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学院处级干部,包括正处级干部、副处级干部等。

3. 考核内容学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包括工作考核和个人考核两部分。

3.1 工作考核工作考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包括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提高工作效率的措施等。

2.工作质量:对个人工作完成的效果和实用性进行评估,包括出具各类文件的质量和规范性、组织的各项会议效果、督查工作成果等。

3.投入产出比:对工作所花费的时间、人力、物力的投入和工作所实现的产出之间的比例进行评估。

4.部门协作:考核各处室、部门之间的协作情况和协同工作的效果。

5.其他工作方面:如党建、组织管理、人员选拔、考试成绩等。

3.2 个人考核个人考核方面,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个人能力:包括思想作风、务实能力、工作方案设计、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2.班子团结:对个人所在班子、团队协作的情况、组织协调和推动力等进行评价。

3.个人形象和综合素质:包括形象气质、仪表端庄、言谈大方、具有亲和力等。

4. 考核方法考核采用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考核小组由学校相关部门和校外专家组成,以其中一人为组长,分别对参评人员进行评议并镶嵌在考核表中,考核表评语要突出评优评先和催红加压的“两头重、中间轻”的工作方针。

5. 考核标准考核标准分为三档:优秀、称职、基本称职。

5.1 优秀工作业绩突出,为本学期核心工作做出重要贡献,能够有效推动项目进展。

在管理和组织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在领导和团队合作方面表现优秀,是本学期的优秀干部。

5.2 称职工作能力和工作成效达到本单位业务要求,做事勤勉、认真,能适应工作要求变化。

虽有一定的欠缺和不足,但不影响工作的进展。

5.3 基本称职工作能力和工作成效基本符合本单位业务要求,但有一定的欠缺或不足,表现一般。

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综合考核指标评价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贯彻执行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党政领导干部征选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国际化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协调机制的意见》和有关法规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作法高校领导班子领导班子考察、领导干部少部分提拔任职考察。

其中,领导干部少部分提拔任职考察在有关方法上可以适当简化。

第三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按照科学和要求领导发展观推动高校发展的实际成效作为基本依据,以职责管理为中心,综合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实绩分析、综合评价等方法,全面客观准确地考核评价高校和领导干部。

第二章民主推荐第四条选拔任用高校领导干部,必须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文》的程序和要求,经过法治推荐提出引荐考察对象。

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极力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第五条高校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参加会议投票极力推荐推荐的人员范围为:(一)学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三)学校中层干部;(四)教授代表,工会、教代会、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负责人;(五)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部分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六)部分担任过校级领导职务的老同志,离退休党团员代表。

(七)其他需要有参加的人员。

领导干部任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参加会议执行者计票推荐人员参照上述范围执行。

第六条高校领导班子换届深入研究,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范围为:(一)补习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二)学校中层正职干部;(三)教授代表,工会、教代会、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负责人;(四)民主党派和章伯钧代表,部分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五)担任过正校级领导职务的老同志,组织工作老同志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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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师党发﹝2011﹞50号签发人:任凤春关于印发《白城师范学院处级领导班子、处科级领导干部和各部门、各单位2011年度工作综合考核方案》的通知各部门、各单位、各基层党组织:为了进一步加强处级领导班子、处科级领导干部的管理与监督,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处级领导班子的管理和建设情况,处科级领导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及履行职责情况,以及各部门、各单位一年来工作的总体情况,学校制定了《白城师范学院处级领导班子、处科级领导干部和各部门、各单位2011年度工作综合考核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请及时传达到全体教职工,并按要求做好相关考核工作。

附件:《白城师范学院处级领导班子、处科级领导干部和各部门、各单位2011年度工作综合考核方案》中共白城师范学院委员会2011年12月1日主题词:2011年度考核方案通知发至:院内各处级单位党委办公室 2011年12月1日(共印15份)附件:白城师范学院处级领导班子、处科级领导干部和各部门、各单位2011年度工作综合考核方案为了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全校处级领导班子、处科级领导干部和各部门、各单位2011年的工作,总结经验,克服不足,激励和督促处级领导班子、处科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职工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增强业务能力,履行工作职责,坚持勤政廉政,推动学校平稳较快发展,争取早日实现学校第二步发展目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党委确定的工作目标责任制要求,并结合全年工作实际,制定2011年度全校处级领导班子、处科级领导干部和各部门、各单位工作综合考核方案。

一、考核范围全校处级领导班子、全体处科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处级干部)、各部门、各单位。

二、考察内容(一)领导班子考核内容1、思想政治建设包括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与行政的决议决策,具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进取意识;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

2、领导能力包括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作出科学民主决策的能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造性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推进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和和谐校园建设的能力。

3、工作实绩加强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中取得的实绩;学科专业建设中取得的实绩;学生管理取得的实绩;推进招生和学生就业创业取得的实绩;促进学生成才成长取得的实绩;大型校内活动和参加全省乃至全国有关活动取得的实绩;贯彻落实学校建设改革发展目标中取得的实绩。

(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1、思想政治素质主要考核干部是否能够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否确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政绩观,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在关键时刻敢于负责,善于负责;是否具有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具有较强的道德修养和团结意识。

2、组织领导能力提出、制定并组织实施具有可行性的工作思路、工作规划、工作措施的能力;组织协调好本部门、本单位各方面力量以共同实现工作目标的能力;发现、培养和选拔优秀人才的能力;把握工作规律,运用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领导业务工作的能力。

3、工作作风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包括正职如何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副职如何支持主要领导工作,认真负责地抓好分管工作;班子成员间协调配合,不断增强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求真务实情况;在工作中恪尽职守,埋头苦干,争创一流情况。

4、工作实绩在完成任期目标、履行岗位职责和开展其他工作中所做出的决策、采取的措施、发挥的作用而取得的实际绩效。

5、廉洁自律包括遵纪守法、以身作则、廉洁奉公情况;执行财务纪律情况;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情况;坚持一岗双责,重视廉政建设情况。

(三)各部门、各单位考核内容各教学单位按照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内容进行,包括教学管理工作、学生管理工作、科研工作、学生就业工作、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聘后管理工作、实验室与图书资料管理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工作、群团工作、安全稳定工作、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等12项内容进行。

党政群团各部门按照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中确定的内容进行,包括日常管理工作、为基层服务工作、工作人员教育培养工作、经费管理使用工作、办公设备管理与使用工作、群团工作、安全稳定工作、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等8项内容进行。

其中,凡有单项考核要求的,按单项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党建工作(含创先争优活动、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按省委组织部、省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行“五个具体化”措施,扎实有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吉组发【2010】2号)和学校纪委下发的有关文件要求进行。

三、考核步骤在党委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考核步骤如下:(一)述职及测评。

述职及测评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各教学单位和后勤处、基建处、图书馆、成教学院、计财处领导班子和处科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处级干部)在本部门本单位述职并测评,学工部与团委领导班子和处科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处级干部)在所属直属党支部范围内进行述职并测评,机关党总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各支部书记和党员代表大会上述职并测评,其他机关部门领导班子和处科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处级干部)在本支部全体人员大会上述职并测评,离退休管理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全体工作人员和党总支、党支部成员大会上述职并测评。

第二步,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和正处级领导干部在全校正处级领导干部大会上述职并测评。

领导班子述职与正处级领导干部述职统一进行,即教学单位、图书馆、后勤处行政负责人在述职中汇报本单位行政工作,同时汇报个人工作,党总支书记在述职中汇报本单位党务群团工作,同时汇报个人工作,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在述职中汇报本部门工作,同时汇报个人工作。

机构设立不满半年者,领导干部提任现职不满半年者,不作述职和测评。

述职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谈话。

根据被考核对象情况确定谈话人员,中层干部、高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负责人、教研室主任等要作为谈话重点;人员少的单位,最少要谈三分之二或者全部谈话。

四、评价标准对领导班子的评价,全体与会人员按“好”、“较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填写测评票;对处科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处级干部)个人评价,全体与会人员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填写测评票。

五、考察结果的确定对领导班子的整体评价和对领导干部考核结果的评定,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定性要准,定量要实,兼顾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显绩与潜绩、现实工作成果与原有工作基础的关系。

对各部门、各单位工作的总体评价,要区分不同部门、单位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在全面考核各方面工作和纵向横向两方面比较基础上,作出评价。

(一)处级领导班子的评定标准:按照各自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依据工作实绩划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

其中,具有下列情形的单位不能确定为好班子:教学单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般不能评定为好班子: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在中等以下者;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开展不力者;教工有受到学校党纪政纪以上处分者;学生违纪和退学比例在全校前5名以上者;发生重大事故及其他造成严重后果者。

行政部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般不能评定为好班子:部门工作目标不能按时完成者;工作人员受到学校党纪政纪以上处分者;因工作失误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者;基层部门和单位对其工作意见较多者;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开展不力者;发生重大事故及其他造成严重后果者。

后勤部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般不能评定为好班子:因管理原因导致学校财产流失者,水电暖管理不善带来损失或影响工作者;因处臵不当引发公共卫生事故者,因监管不力导致学生食宿事故者;各项维修维护工作不及时影响工作者;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开展不力者;工作人员受到学校党纪政纪以上处分者;发生重大事故及其他造成严重后果者。

对班子的评价是年度考核和综合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但评定结果不予公布,由党委内部掌握。

(二)处科级领导干部各档次评定标准:1、优秀等次领导干部经考核达到下列标准者,应评为“优秀”等次:思想政治素质高;组织领导能力强;工作作风好;工作业绩突出;清正廉洁;民主测评中优秀票和称职票合计得票率一般应达到80%以上;“一般”或“较差”等次班子的主要负责人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

2、称职等次领导干部经考核多数项目符合下列标准者,一般应评为“称职”等次: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组织领导能力较强;工作作风较好;工作实绩比较突出;能够做到廉洁自律;民主测评中优秀票和称职票得票率一般应达到70%以上。

3、基本称职等次领导干部经考核多数项目属于下列情况者,一般应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思想政治素质一般;组织领导能力较弱;工作作风存在某些不足;能基本完成工作任务,但业绩不突出;基本能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还有差距;民主测评中基本称职票和不称职票合计得票率达30%以上。

4、不称职等次领导干部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思想素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组织领导能力差,不能胜任现职领导岗位;在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影响班子团结;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较严重的违纪问题;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较大损失;民主测评中基本称职票和不称职票得票率合计超过40%。

(三)先进单位评定标准先进单位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是好班子,二是教学管理先进单位,三是学生管理先进单位,四是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纪检、宣传、工青妇及其他方面工作考核内容也要作为评先选优的条件考虑。

在全面考核基础上,由党委组织部汇总各方面情况,并提出初步建议,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对每个部门和单位、每个中层领导班子和每名领导干部的评价等次。

其中,先进单位比例为20%左右,处科级领导干部“优秀”等次比例为15%左右,各单项考核系列先进评定比例另行确定。

六、考察结果的运用(一)先进单位奖励人民币2000元,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奖励人民币1000元。

(二)领导干部个人分档次发放责任津贴:“优秀”和“称职”等次领导干部按100%发放校内责任津贴,其中“优秀”等次干部另行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元;“基本称职”等次领导干部按60%发放校内责任津贴;“不称职”等次领导干部取消当年责任津贴,并予以降级或免职安排使用,按新的岗位标准核定责任津贴或取消责任津贴。

(三)享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津贴而无责任津贴的机关行政领导干部和没有责任津贴的处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凡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者,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资格。

(四)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元。

七、时间安排2011年12月12日开始,20日基本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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