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市商与做市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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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制度,是指由证券交易所委派的金融机构,负责在交易所上市的证券中,提供买卖双方之间的流动性,并担任交易所内证券的价格制定者。

做市商的主要职责是提供流动性,防止市场出现“卖方市场”或者“买方市场”,以此来保证市场的稳定性和公正性。

同时,做市商制度也是在保证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促进市场合理发展的一种机制。

在此背景下,本文将从做市商制度的历史渊源、应用与发展趋势、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发展方向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做市商制度的历史渊源做市商制度的出现,最早是在美国证券市场的交易所。

1921 年,纽约股票交易所 (NYSE) 开始采用做市商制度。

1953 年,美国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ecurities Dealers, NASD,现已更名为 FINRA) 成立,成为全美范围内的自律性机构,管理定价商 (Market Makers) 的行业自律事宜。

其目的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确保市场的透明和公正,同时还可以提高市场的流动性,减少风险,保障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此后,做市商制度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推广,成为各国证券市场的一种重要机制。

二、做市商制度的应用与发展趋势目前,做市商制度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发展。

主要有以下应用和发展趋势:1. 逐步扩大市场参与者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开始向证券交易所申请成立做市商,并得到证券交易所的批准。

这些机构可以是银行、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等等。

这种扩大市场参与者的方式,可以提高做市商的数量和质量。

2. 提高做市商的流动性随着做市商数量的增加,做市商数量之间的竞争也随之增加。

为了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做市商需要提高自身的流动性。

提高流动性,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交易,同时还可以降低市场风险。

3. 数据化和自动化随着科技的不断创新,做市商制度也在向数据化和自动化方向发展。

在信息处理和交易系统方面,智能化和自动化技术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做市商,制度,市场]国内外场外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研究

[做市商,制度,市场]国内外场外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研究

国内外场外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研究【摘要】在经济水平高的国家的证券市场中,做市商制度已经出现了大概五十年的时间,此种制度的应用,让场外交易市场提升了流动性,在增快市场流通、繁荣市场、保证场外交易市场的稳定等方面扮演重要角色。

这两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在探索创立统一监督管理下的整个国家范围的场外交易市场。

当前中国场外交易市场包括这样三个部分,第一个是地方产权交易市场,第二个是代办股份转让体系,第三个是股权交易市场,大多具有交易数量低、类型小、流动性弱、信息公开性强等不足。

【关键词】做市商场外市场交易效率制度健全一、研究背景与目的要想更快更好地发展市场经济,就要不断健全金融市场,场外市场发展是健全多层级金融市场机制的关键节点。

OTC Market,是和场内市场对比而言的,是未进军股市的企业股权转移与流动的平台,能够解决大部分处于发展阶段的小规模公司的资金缺乏和退出股市的公司的股票继续交易的问题,为无法到股市筹资的企业提供资金筹集服务。

关于场外市场的含义,包含广义与狭义两种,划分依据是交易标的证券。

前者一方面包含交易股票,另一方面包含外汇、买卖债券、期货等商品。

而后者仅指买卖股票。

如果没有特意标注,本文所说的场外市场指的是后者。

场外市场所买卖的股票还可以进一步细分为公开发售已非公开发售2类:公开发售指的是未曾在股市公开发售,在国内大多是在第三板市场公开转卖的股票。

非公开发售指的是未曾在股市公开发售,也就是私募发售,当前在国内重点包含地区性股权交易所等渠道私募发售的股票。

二、做市商制度与市场效率关系研究19世纪中期,英国剑桥大学教授吉布森首次提及市场效率的概念,这个概念在当时没有引起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因此其也只是对这个概念进行了粗略性的描述,并没有对此进行深入研究,也没有给出细化的量化指标。

其后,英国经济学家巴夏里埃(Bachelier)在一篇研究文献中指出,我们可以使用历史数据来对某一种商品未来价格波动情况进行预测,这就为投机活动提供了可能空间;如果数据变化与时间序列没有任何关系,则投机活动也就没有存在的根据。

有关中国外汇市场做市商制度的历史演变

有关中国外汇市场做市商制度的历史演变

有关中国外汇市场做市商制度的历史演变有关中国外汇市场做市商制度的历史演变“做市商”(Market Maker)系统,也称为庄家系统。

“做市商”是指为投资者买卖某一只股票的独立股票交易商。

下面给大家带来中国外汇市场做市商制度的历史演变,希望大家喜欢!中国外汇市场做市商制度的历史演变在国际外汇市场上,所谓“做市商”通常指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商业银行。

外汇市场的其他参与者通常会向这些商业银行询问他们可以提供的汇率。

作为做市商的商业银行通常愿意承担汇率风险并进行交易,市场之上的一些外汇也会被转移给美元做市商手中。

与ECN平台相比,外汇做市商的交易更加人性化,报价相对平缓,但它们不太适合短期投资者。

缺点是这些规则是由外汇经纪商制定的,很容易出现交易者与交易者进行交易,一些不道德的做市商容易操纵后台。

但是,这个系统已被全球外汇市场的认可。

在中国,为了进一步满足市场主体的需求,并不断深化外汇市场体系的建设和发展,2021年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列简称“外汇局”)发布了《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汇发[2021]1号),再次修订做市商制度。

下文主要介绍了外汇局此前对做市商制度的调整及本次修订的主要变化。

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制度的历史演变做市商是一种市场交易制度,具有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机构作为做市商,不断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买卖价格,并根据报价与市场参与者进行交易。

从全球外汇市场的角度来看,做市商是外汇市场最重要的流动性****。

根据欧洲货币杂志的最新调查报告,世界前十大银行的外汇交易规模占世界总交易规模的65%。

2002年,外汇局首次在银行间外汇市场欧元(1.1928,-0.0003,-0.03%)和港元兑美元的交易之中尝试做市商。

2005年外汇改革之后,为了进一步深化外汇市场体系建设,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暂行)》(下列简称《(暂行)指引》),正式将人民币(6.5107,0.0030,0.05%)美元做市商制度引入外汇市场,形成了与银行间外汇市场双边询价交易模式相配套的政策。

两种制度的比较

两种制度的比较

定义指令驱动制度,指证券交易价格由买方订单和卖方订单共原则:1价格优先 2时间优先
优点:1价格发现
2交易公平公正,价格由市场决定信息透明
3交个相对连续不会出现大的波动
4交易陈本低
缺点:1排队交易 市场交易有时不那么活跃
定义:做市商制度是一种市场交易制度,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法人充当做市商,不断地向投资者提供买卖价格做市商给予买卖报价
优点:1提高市场流动性
2稳定市场,促进市场平稳运行,市场暴涨暴跌时稳定市场
3具有价格发现功能,做市商拥有第一手的市场信息
缺点:1交易成本较高(做市商本身运营成本高,会要求风险补偿,获取较高的风险收益)
2对做市商行为难以进行有效监督
3缺乏透明度,买卖信息只掌握在做市商手里其具有信息优势
资者提供买卖价格,并按其提供的价格接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交
进行交易,从而为市场提供即时性和流动性,并通过买卖价差实现一定利润。

简单说就是:报出价
报出价格,并能按这个价格买入或卖出。

证券从业基础知识20个必背概念类考点

证券从业基础知识20个必背概念类考点

证券从业基础知识20个必背概念类考点1、风险:目前国内外金融理论界对风险的定义或界定主要有三类观点:①风险是结果的不确定性,是一种变化;②风险是损失发生的可能性,或可能发生的损失;③风险是结果对期望的偏离,是(收益的)波动性。

2、金融衍生工具:指建立在基础产品或基础变量之上,其价格取决于基础金融产品价格(或数值)变动的派生金融产品。

3、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制度也被称为报价驱动制度,是指做市商向市场提供双向报价,投资者根据报价选择是否与做市商交易。

4、直接融资:直接融资是指资金盈余单位通过直接与资金需求单位协议,或在金融市场上购买资金需求单位所发行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将货币资金提供给需求单位使用。

5、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募集资金,运用所募集的部分或者全部资金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管理的境内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等证券经营机构。

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是在一定规定和限制下汇入一定额度的外汇资金,并转换为当地货币,通过严格监管的专门账户投资当地证券市场,其资本利得、股息等经审核后可转为外汇汇出的一种市场开放模式。

7、沪港通: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建立技术连接,使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8、企业自由现金流:指公司在保持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可以向所有出资人(股东和债权人)进行自由分配的现金流。

9、融资融券:融资融券交易,又被称为信用交易,分为融资交易和融券交易。

广义的融资融券交易还包括转融通交易。

10、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

传统的证券发行是以企业为基础,而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的资产池为基础发行证券。

11、混合资本债:我国的混合资本债券是指商业银行为补充附属资本发行的、清偿顺序位于股权资本之前但列在一般债务和次级债务之后、期限在15年以上、发行之日起10年内不可赎回的债券。

做市商业务制度、运作方法、券商做市标准解读11

做市商业务制度、运作方法、券商做市标准解读11

做市商:业务制度、运作方法、券商做市标准解读!2015-05-26一、什么是新三板做市商制度?2014年8月25日,做市商系统将正式上线,新三板一个划时代的大幕拉开。

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可以采取做市转让方式、协议转让方式或竞价转让方式之一进行转让。

什么是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制度是一种以做市商为中介的证券交易制度。

做市商向市场提供双向报价,投资者根据报价选择是否与做市商成交。

传统做市商制度下,投资者委托不直接配对成交。

做市商条件股票挂牌时拟采取做市转让方式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2家以上做市商同意为申请挂牌公司股票提供做市报价服务,且其中一家做市商为推荐该股票挂牌的主办券商或该主办券商的母(子)公司;2、做市商合计取得不低于申请挂牌公司总股本5%或100万股(以孰低为准),且每家做市商不低于10万股的做市库存股票;3、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释疑]:只对初始库存股数量的下限作出规定,而并未规定做市商在做事过程中库存股票的上限。

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做市商若大量持有做市股票触发全面邀约收购的标准,则有相应的并购办法进行管理。

另一方面,我们也建议当做市商库存股大幅变动时可采用延期公告的方式,以避免市场投资者对做市商仓位的判断而进行逼仓等投机行为,具体延期公告的办法可另行制定。

只对初始库存股数量的下限作出规定,而并未规定做市商在做事过程中库存股票的上限。

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做市商若大量持有做市股票触发全面邀约收购的标准,则有相应的并购办法进行管理。

另一方面,我们也建议当做市商库存股大幅变动时可采用延期公告的方式,以避免市场投资者对做市商仓位的判断而进行逼仓等投机行为,具体延期公告的办法可另行制定。

变更为做市转让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申请变更为做市转让,应当复合的条件:1、2家以上做市商同意为该股提供做市报价服务,并且每家做市商已取得不低于10万股的做市库存股票;2、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变更为协议转让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申请变更为协议转让,应当符合的条件:1、该股票所有做市商均已满足《转让细则》关于最低做市期限的要求,且均同意退出股市;2、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美股做市商制度

美股做市商制度

美股做市商制度1. 什么是美股做市商制度?美股做市商制度是指在美国股票市场上,由专门的金融机构扮演的特定角色,为交易者提供流动性和市场深度的制度。

做市商是指那些在交易所上市股票的买卖交易中,愿意同时报出买入和卖出价格的交易商。

他们通过提供买入和卖出的双向报价,使得股票市场能够更加有效地运转。

2. 做市商的角色和职责做市商在美股市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提供流动性做市商通过报出买入和卖出的双向报价,为交易者提供了买卖股票的机会。

他们愿意以自己的资金进行交易,使得交易者可以随时买入或卖出股票,提供了市场的流动性。

提供市场深度做市商通过报出多个价格层级的买入和卖出价格,提供了市场的深度。

交易者可以根据这些价格层级的变化,选择最有利的价格进行交易。

稳定市场做市商在市场波动较大时,扮演着稳定市场的角色。

当市场出现剧烈波动时,做市商会采取相应的措施,例如调整报价、提供额外的流动性等,以维持市场的稳定。

提供信息做市商通过参与市场交易,积累了大量的市场信息和交易数据。

他们可以通过这些信息,提供给交易者有关市场走势、交易量等方面的参考,帮助交易者做出更明智的交易决策。

3. 做市商的盈利方式做市商通过提供流动性和市场深度,为交易者提供便利的同时,也需要获得一定的利润。

做市商的盈利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买卖价差做市商在报出买入和卖出价格时,通常会设置一定的价差。

买入价低于卖出价,做市商通过这个价差获得利润。

这个价差也被称为做市商的买卖点差。

委托费用做市商还可以通过收取交易者的委托费用来获得利润。

交易者在与做市商进行交易时,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或佣金。

市场制造做市商还可以通过市场制造来获得利润。

市场制造是指做市商在市场上主动进行交易,通过买入低价股票并卖出高价股票的方式,从中获得利润。

交易量提供奖励一些交易所会为做市商提供交易量提供奖励。

做市商通过提供大量的交易量,帮助交易所提高市场流动性,从而获得一定的奖励。

在中国证券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问题研究

在中国证券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问题研究
该价位 上愿 意买进 和卖 的证 券数量 ,投 资者据 此
种 股 票 同 时 由 很 多 个 做 市 商 来 负 责 。 在
N S Q市 场 .活 跃 的 股 票 通 常 有 3 A DA O多 个 做 市 商 ,有时最 活 跃 的股票 有 时会有 多 达 6 O个做 市商 。 做 市 商通 常也 是代 理商 .他 可 以为 自己 、 自己 的客 户 或其 他代 理 商进 行交 易 .做市 商 之间通 过 价格竞
维普资讯
● 厦 门大 学 苏 小 慧


做 市 商 与做 市 商制 度 概 述
做 市 商 制 度 下 ,一 个 证 券 至 少 有 两 名 以 上 ( 两 含 名 )做 市 商 ,典 型 的如 美 国 N S Q 市 场 中的 做 A DA 市商 ;在 垄 断做 市商制 度 下 ,一个 证券 只有 一个 做 市 商 ,典 型 的 如 纽 约股 票 交 易 所 ( Y E) 中的专 N S
支 股票 。
响 .做 市商可 要 求推 迟发 布或 豁免 发布 大额 交易 信
息。
2 、增 加 投 资 者 负 担 。做 市 商 聘 用 专 门人 员 , 冒险投入 资金 ,承担做 市 义务 ,是 有风 险 的。做市 商会 对其 提供 的服务 和所 承担 的风 险要求 补偿 ,如 交易 费用 及税 收宽 减等 。这将会 增 大运行 成本 ,也 会 增 加投 资者 负担 。 3 、可 能增 加 监 管成 本 。采 取做 市 商 制度 ,要 制 定详 细 的监 管制 度 与做市 商运 作规 则 ,并动 用资 源 监管 做 市商 活动 。这 些成 本最 终也 会 由投 资者承
不 可 比的 。
三 、 中 国 引入 做 市商 制 度 的 必 要性 分 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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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市商与做市商制度
一、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是指通过提供买卖报价为金融产品制造市场的证券商。

做市商制度,就是以做市商为中心的市场交易方式与交易制度。

使用做市商制的市场称为做市商市场。

纯粹的做市商制有两个重要特点:第一,所有客户订单都必须由做市商用自己的账户买进卖出,客户订单之间不直接进行交易。

第二,做市商必须在看到订单前报出买卖价格,而投资人在看到报价后才下订单。

在全球市场上,做市商制度有两种存在形式:一种是多元做市商制;另一种是纽约证券交易所的特许交易商制。

1.多元做市商制
伦敦股票交易所和美国的那斯达克(NASDAQ)市场是典型的多元做市商制,每一种股票同时由很多个做市商来负责。

在那斯达克市场,活跃的股票通常有30多个做市商,最活跃的股票有时会有60个做市商。

做市商通常也是代理商,他可以为自己、自己的客户或其他代理商进行交易。

做市商之间通过价格竞争吸引客户订单。

2.特许交易商制(Specialist System)
在纽约证券交易所里,交易所指定一个券商来负责某一股票的交易,券商被称为特许交易商(Specialist)。

交易所有将近400个特许交易商,而一个特许交易商一般负责几个或十几个股票。

与那斯达克市场相比,纽约股市有三个特点:第一,一个股票只能由一个特许交易商做市,可以被看作是垄断做市商制。

第二,客户订单可以不通过特许交易商而在代理商之间直接进行交易。

特许交易商必须和代理商进行价格竞争,所以纽约交易所是做市商制和竞价制的混合。

第三个特点是特许交易商有责任保持“市场公平有序"。

二、做市商的职责
1.NASDAQ市场:
(1) 做市商必须随时准备用自己的账户买卖他所负责的股票,并有义务持续报出他对该股票的买卖价格。

(2) 做市商必须恪守自己的报价,必须在他的报价下执行一千股以上的买卖订单。

(3)做市商的报价必须和市场价格一致,买卖价差必须保持在规定的最大限额之内。

2.纽约证券交易所
纽约股市的特许经纪人除了以上提到的做市商的职责,还有责任保持市场公平有序。

他们的职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保持价格连续性。

当股票价格变化太快时,经常会使投资人做出错误决策。

作为特许交易商,有责任避免价格大幅度跳跃。

比如说,下一个成交价比前一个价格有很大下跌时,作为特许交易商有义务在中间下一个买单,以稳定价格。

(2)保持市场活跃。

当一个市价订单下到交易所时,如果在一定时间内找不到和它匹配的买单或卖单,特许交易商有义务接下这个买单或卖单。

(3)保持价格稳定。

如果买单暂时多于卖单,特许交易商有义务用自己的账户卖出;如果卖单暂时多于买单,特许交易商就有义务用自己的账户买入。

当价格出现持续下跌时,特许交易商有义务以等于或高于前笔交易的价格卖出;当价格出现持续上涨时,特许交易商有义务以低于或等于前笔交易的价格买入。

(4)其他职责,包括大额交易、散股交易、卖空交易及订单保价等。

三、做市商的报价机制
美国全国证券商协会(NASD)对做市商的报价做了以下几项主要规定:
(1)做市商必须双向报价,所报差价须在允许范围内。

差价范围由全国证券协会规定,并时常更新。

(2)做市商的报价要和主流市场价格合理相关,否则它必须重新报价。

如果做市商没有及时重新报价,协会将取消它对一只或所有股票的报价。

(3)做市商对属于NASDAQ全国市场的股票一个月内所报的平均买卖差价不能超过其它所有做市商所报平均差价的150%。

如果这种情况发生,做市商将被取消做市资格,并在20个营业日内,不得重新注册成为做市商。

(4)在正常营业时间内,一个做市商报出的买价不能等于或大于其它做市商对同一股票输入的卖价,它的卖价也不能等于或低于其它做市商报出的买价。

做市商制度的利弊分析
国际上存在两种交易制度:一是报价驱动制度,二是指令驱动制度。

报价驱动制度也称做市商制度,其特征是:做市商就其负责的证券,向投资者报价买入与卖出,投资者或直接或通过经纪人与做市商进行交易,按做市商报出的买价与卖价成交,直至做市商改变报价。

使用做市商报价驱动制度的市场,主要是美国的NASDAQ 市场和英国国内股票市场(1997年10月之前)与国际股票市场。

指令驱动制度或称竞价制度,其特征是:开市价格由集合竞价形成,随后交易系统对不断进入的投资者交易指令,按价格与时间优先原则排序,将买卖指令配对竞价成交。

中国深沪两个交易所以及香港、新加坡、日本等市场均实行指令驱动制度。

一、报价驱动制度与指令驱动制度的比较
报价驱动制度与指令驱动制度的区别是:
1、价格形成方式不同。

采用做市商制度,证券的开盘价格和随后的交易价格是由做市商报出的,而指令驱动制度的开盘价与随后的交易价格是竞价形成的。

前者从交易系统外部输入价格,后者成交价格是在交易系统内部生成的。

2、信息传递的范围与速度不同。

采用做市商制度,投资者买卖指令首先报给做市商,做市商是唯一全面及时知晓买卖信息的交易商,而成交量与成交价随后才会传递给整个市场。

在指令驱动制度中,买卖指令、成交量与成交价几乎是同步传递给整个市场的。

3、交易量与价格维护机制不同。

在报价驱动制度中,做市商有义务维护交易量与交易价格。

而指令驱动制度则不存在交易量与交易价格的维护机制。

4、处理大额买卖指令的能力不同。

做市商报价驱动制度能够有效处理大额买卖指令。

而在指令驱动制度中,大额买卖指令要等待交易对手的买卖盘,完成交易常常要等待较长时间。

上述两种交易驱动制度各有所长,也各有不足之处。

二、做市商报价驱动制度的优点
1、成交及时性。

投资者可按做市商报价立即进行交易,而不用等待交易对手的买卖指令。

尤其,做市商制度在处理大额买卖指令方面的及时性,是指令驱动制度所不可比的。

2、价格稳定性。

在指令驱动制度中,证券价格随投资者买卖指令而波动,而买卖指令常有不均衡现象,过大的买盘会过度推高价格,过大的卖盘会过度推低价格,因而价格波动较大。

而做市商则具有缓和这种价格波动的作用,因为:(1)做市商报价受交易所规则约束;(2)及时处理大额指令,减缓它对价格变化的影响;(3)在买卖盘不均衡时,做市商插手其间,可平抑价格波动。

3、矫正买卖指令不均衡现象。

在指令驱动市场上,常常发生买卖指令不均衡的现象。

出现这种情况时,做市商可以插手其间,承接买单或卖单,缓和买卖指令的不均衡,并抑制相应的价格波动。

4、抑制股价操纵。

做市商对某种股票持仓做市,使得操纵者有所顾及。

操纵者不愿意"抬轿",也担心做市商抛压,抑制股价。

这对中国市场尤其有意义。

三、做市商报价驱动制度的缺点
1、缺乏透明度。

在报价驱动制度下,买卖盘信息集中在做市商手中,交易信息发布到整个市场的时间相对滞后。

为抵消大额交易对价格的可能影响,做市商可要求推迟发布或豁免发布大额交易信息。

2、增加投资者负担。

做市商聘用专门人员,冒险投入资金,承担做市义务,是有风险的。

做市商会对其提供的服务和所承担的风险要求补偿,如交易费用及税收宽减等。

这将会增大运行成本,也会增加投资者负担。

3、可能增加监管成本。

采取做市商制度,要制定详细的监管制度与做市商运作规则,并动用资源监管做市商活动。

这些成本最终也会由投资者承担。

4、可能滥用特权。

做市商经纪角色与做市功能可能存在冲突,做市商之间也可能合谋串通。

这都需要强有力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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