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避碰规则、号灯、号型判断口诀

合集下载

船舶号灯号型速记

船舶号灯号型速记

避碰重点内容号灯号型适用范围:各种天气中号灯好型的用途:船舶大小,种类,动态,工作性质。

号灯号型的显示:本身性质+(晨昏蒙影,能见度不良)晚上只有号灯,白天号灯号型可能同时都有左拖尾灯的定义:尽可能设置在船尾附近。

不同灯的能见距离:D≥50>D≥20>D≥12>D(等于小的)海里桅舷尾拖环(向下)不易察觉,部分淹没的被拖船或物体,白色环照灯,3nmile关于舷灯合并:L(船长)<20m,舷灯就可合并一盏装于首位线上。

L(船长)<12m,且,环白或桅不在首尾线上,应合并一盏装于首位线上。

具体船舶号灯号型显示在航机动船拖顶在航帆船渔船于吃水船引航船锚泊船当只存在舷尾灯有无的:渔船失控船45当存在桅舷尾灯有无的:普通操限船疏浚作业船5前四个机拖帆渔(机帆为在航)只要为在航,即无论是否对水移动在航机动船不同船舶长度显示的号灯:50127(等于小的)都是最低标准L≥50m,50>L≥12m12>L≥7,L<7米且V≤节前后桅,舷,尾(应)前桅,舷,尾(应)环白+舷灯(可)环白(可)气垫船:在航机动船+(非排水)黄色闪光灯(应)地效船:在航机动船+(起飞,降落,飞行)红色闪光环照灯(应)拖带和顶推(等于大的)拖带:L(拖带长度)>200米,三桅(前或后)+舷尾+拖带灯号型:菱L(拖带长度)≤200米,两桅(前或后)+舷尾+拖带灯号型:无顶旁两桅(前或后)+舷尾被拖船或物体:舷灯+尾灯:(L>200米时,最易见处显示菱形号型),多船被作为一组被旁拖或顶推:被顶推船前端显示舷灯被旁拖船前端显示舷灯+尾灯一般不易察觉部分被淹没的被拖船或物体:船宽<25米,前后各一环白船宽≥25米,前后各一环白+最宽处二环白拖带长度>100米,前后各一环白+中间加若干环白在航帆船和划桨船应显示:(应)舷尾灯(可加)上红下绿(环照)<20米:两舷灯+尾灯可合并成一盏三色灯,在桅顶或附近。

机帆并用的船舶,应在前部最易见处显示尖端向下的圆锥体号型。

值班避碰号灯号型总归纳

值班避碰号灯号型总归纳

号灯和号型各类号灯的灯色、水平光弧和能见距离号灯类别灯色水平光弧(度)最小能见距离(海里)L≥50m 20m≤L<50m 12m≤L<20m L<12m桅灯白225 6 5 3 2 舷灯左红右绿112.5 3 2 2 1 尾灯白135 3 2 2 2 拖带灯黄135 3 2 2 2 环照灯红绿白黄360 3 2 2 2闪光灯黄360 对能见距离未作规定,但其闪光频率为120次/分钟或以上操纵号灯白360 5第二十三条在航机动船船舶动态在航锚泊信号种类信号船舶种类号灯号型号灯号型船长≥50米前后桅灯、舷灯、尾灯前、后锚灯,还应使用工作灯或同等的灯照明甲板,而长度≥100米的船舶应当使用这类灯;船长<50米的船舶可以在最易见处显示一盏环照白灯取代前、后锚灯。

前部一个球体(锚球)船长<50米前桅灯、舷灯、尾灯,也可显示后桅灯船长<12米同上,也可显示一环照灯和舷灯代替船长<7米且航速≤7节同上,也可显示一环照灯代替,如可行也应显示舷灯气垫船同上,在非排水状态下还应显示一盏环照黄色闪光灯机帆并用船按同等长度的机动船显示相应号灯一个尖端向下圆锥体第二十四条拖带和顶推船舶动态在航锚泊信号种类信号船舶种类号灯号型号灯号型从事拖带和顶推作业的机动船尾拖拖带长度>200米除按同长度机动船显示外用垂直三盏桅灯取代一盏桅灯,再加拖带灯在最易见处显示一个菱型体拖带长度≤200米用垂直两盏桅灯取代一盏桅灯,再加拖带灯顶推或旁拖用垂直两盏桅灯取代一盏桅灯通常不从事拖带作业的船拖带另一艘遇险或需要救助的船不可能显示拖带号灯时,应用招引注意的信号表明拖带性质,尤其应将拖缆照亮。

当顶推船和被顶推船牢固地连接成组合体整个组合体按同长度的机动船显示被拖船或物体尾拖拖带长度>200米舷灯、尾灯。

若不能按规定显示,其上面应有灯光或至少能表明其存在在最易见处显示一个菱型体或至少能表明其存在拖带长度≤200米被顶推舷灯注:任何数目的船如作为一组时,应作为一艘船来显示被旁拖舷灯、尾灯部分淹没不易觉察长度≤100米,宽度<25米在前后两端或接近前后两端各显示一盏环照白灯(弹性拖曳体前端不用显示)末端显示一个菱形体,拖带长度超过200米时,在前部最易见处另加一个菱形体长度≤100米,宽度≥25米除同上栏外,在两侧最宽处各加一盏环照白灯长度>100米,宽度<25米在前后两端或接近前后两端各显示一盏环照白灯(弹性拖曳体前端不用显示),并加若干盏环照白灯使各灯间距≤100米不能按规定显示上面应有灯光或至少能表明其存在第二十六条渔船船舶动态在航锚泊信号种类信号船舶种类号灯号型号灯号型拖网渔船对水移动垂直上绿下白环照灯;舷灯、尾灯长度≥50米还应显示后桅灯上下垂直、尖端对接的两个圆锥体同在航不对水移动号灯同在航号型不对水移动垂直上绿下白环照灯非拖网渔船对水移动垂直上红下白环照灯;舷灯、尾灯渔具外伸≥150米时,朝渔具方向显示一盏环照白灯下垂直、尖端对接的两个圆锥体;渔具外伸大于150米时,朝渔具方向显示一个尖端向上的圆锥体不对水移动垂直上红下白环照灯在相互邻近处捕鱼的渔船额外信号拖网渔船长度≥20米非对拖不论使用海底还是深海渔具,应显示:放网时:垂直两盏白灯起网时:垂直上白下红灯网挂住障碍物时:垂直两盏红灯对拖同上,并且应朝着前方并向本对拖网中另一船的方向照射探照灯;长度<20米可视情显示上述号灯围网渔船仅当在船的行动为其渔具所妨碍时,可显示:垂直两盏黄色号灯(这些号灯应每秒钟交替闪光一次,而且明暗历时相等)第二十五条在航帆船和划桨船船舶动态在航锚泊信号种类信号船舶种类号灯号型号灯号型船长≥20米舷灯、尾灯,还可显示上红下绿环照灯同机动船船长<20米同上,或仅显示由舷灯、尾灯合成的一盏三色合色灯船长<7米如可行,显示舷灯、尾灯或其合成的三色合色灯;或备妥一个手电筒或白灯并及早显示划桨船可按同等长度帆船显示;或备妥一个手电筒或白灯并及早显示第二十九条引航船舶船舶动态在航锚泊信号种类信号船舶种类号灯号型号灯号型引航船舶对水移动垂直上白下红环照红灯;舷灯、尾灯锚灯;垂直上白下红环照红灯锚球不对水移动垂直上白下红环照红灯注:当不执行引航任务时,按同长度同类船舶显示号灯或号型。

1972避碰规则的号灯号型

1972避碰规则的号灯号型

<=12 2 1 2 2 2 3
<7m 0 0 2 / 1 / 0 0 1
拖带L<200m 机动拖带船 被拖船>100m 被拖船<100m
2 1 / 0 2 1 1 3
2 1
2 1
操限船时
拖带L<200m 机动拖带船 被拖船>100m 被拖船<100m
2 1 / 0 2 1 1
2 1 首尾/中/侧 1 操限船时
顶推船 1 /0
组合体 被顶推船
非组合体 顶推船 1 2 1 / 0 2 1
2 1
锚泊 锚灯锚球 2 / 1
在航 帆船
>20米
<20米
舷灯 尾灯 红绿 白色灯 圆锥向下 从事捕鱼船 拖网 绿白灯/X 桅灯 舷灯 尾灯 从事捕鱼船 非拖网 红白灯/X 环照灯/△ 舷灯 尾灯 失控船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红灯/8 舷灯 桅灯
不对水移动 较小船舶 3 2 2 3 A旗
红白红/○◇○ 红红/○○ 绿绿/◇◇ 前桅灯 后桅灯 舷灯 尾灯 扫雷操限船 绿绿绿/OOO 前桅灯 后桅灯 舷灯 尾灯 执行引航船 白红 舷灯
锚泊 绿绿绿/OOO 锚灯锚球 3 2 / 1
不对水移动 3 1 1/0 2 1 不对水移动 2 2
锚泊 白红 锚灯锚球 2 2 / 1
2 1 1
1
2 1 1
机器推进时 在航对水移动 >50米 <50米 2 2 1 1/0 2 2 1 1 在航对水移动 >50米 <50米 2 2 1 1 2 2 1 1 对水移动 2 2 1 不对水移动 2 在航不对水移动 >50米 2 1
锚泊 绿白灯/X 桅灯 2 1/0
锚泊 红白灯/X 环照灯/△ 2 1

(完整版)号灯与号型示意图

(完整版)号灯与号型示意图
①从事拖网捕鱼放网时,L≥50m
②从事拖网捕鱼起网时,L<50m
③从事拖网捕鱼网挂住障碍物时,L<50m
④对拖
⑤对拖放网(起网、网挂住)
(2)围网渔船额外信号
五、失去控制或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第27条)
1。失去控制船舶
(1)L≥12m,对水移动
(2)L≥12m,对水移动
(3)L≥12m,不对水移动
(3)不对水移动、锚泊 (4)在航、锚泊
5.从事潜水作业的船舶
6.从事清除水雷作业的船舶(1)LFra bibliotek50m(2)在航
(3)L〈50m,锚泊 (4)锚泊
六、限于吃水的船舶(第28条)
1. L≥50m
2. L≥50m
3。 L≥50m
4.在航
七、引航船舶执行引航任务(第29条)
1。 L≥20m2。 L≥20m
(4)在航
2.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
(1)L≥50m,对水移动 (2)L≥50m,对水移动
(3)L〈50m,不对水移动(锚泊时加锚灯)
(4)在航 (5)锚泊
3.从事拖带而不能偏离航向的机动船
(1)L〈50m,l 〉200m
(2)l >200m
4。从事疏浚或水下作业的船舶操纵能力受到限制
(1)L≥50m,对水移动 (2)12m≤L<50m,对水移动
《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船舶号灯与号型示意图
一、在航机动船(第23条)
1。L≥50m
2. L≥50m
3. L≥50m
4. L〈50m
5。气垫船在非排水状态下航行时
6。 L〈20m7. L<20m
8. L〈12m9。 L<7m且v≤7kn

船舶避碰-第三章20条-31条-号灯.号型

船舶避碰-第三章20条-31条-号灯.号型

号灯的能见距离
(b) In vessels of 12 metres or more in length but less than 50 m in length:
- a masthead light, 5 miles; except that where the length of the vessel is less than 20 meters, 3 miles;
号灯定义
Rule 21 Definitions • (c) 'Sternlight' means a white light placed as
nearly as practicable at the stern showing an unbroken light over an arc of the horizon of 135 degrees and so fixed as to show the light 67.5 degrees from right aft on each side of the vessel. • (d) 'Towing light' means a yellow light having the same characteristics as the 'sternlight' defined in paragraph(c) of this Rule.
6. “闪光灯(Flashing Light)”是指每隔一定时间以每分钟 120次或120次以上的频率闪光的号灯。
号灯的光弧
号灯的光弧
号灯的光弧
• 桅灯的光弧
– 界限内5°,发 光强度减弱不 超过50%
– 界限外5°切实 断光。
5° 5°

船舶号灯号型速记

船舶号灯号型速记

避碰重点内容号灯号型适用范围:各种天气中号灯好型的用途:船舶大小,种类,动态,工作性质。

号灯号型的显示:本身性质+(晨昏蒙影,能见度不良)晚上只有号灯,白天号灯号型可能同时都有。

左右拖尾灯的定义:尽可能设置在船尾附近。

不同灯的能见距离:D≥50>D≥20>D≥12>D(等于小的)海里桅舷尾拖环(向下)不易察觉,部分淹没的被拖船或物体,白色环照灯,3n mile关于舷灯合并:L(船长)<20m,舷灯就可合并一盏装于首位线上。

L(船长)<12m,且,环白或桅不在首尾线上,应合并一盏装于首位线上。

具体船舶号灯号型显示当只存在舷尾灯有无的:渔船失控船45当存在桅舷尾灯有无的:普通操限船疏浚作业船 5前四个机拖帆渔(机帆为在航)只要为在航,即无论是否对水移动在航机动船不同船舶长度显示的号灯:50127(等于小的)都是最低标准L≥50m,50>L≥12m 12>L≥7,L<7米且V≤节前后桅,舷,尾(应)前桅,舷,尾(应)环白+舷灯(可)环白(可)气垫船:在航机动船+(非排水)黄色闪光灯(应)地效船:在航机动船+(起飞,降落,飞行)红色闪光环照灯(应)拖带和顶推(等于大的)拖带:L(拖带长度)>200米,三桅(前或后)+舷尾+拖带灯号型:菱L(拖带长度)≤200米,两桅(前或后)+舷尾+拖带灯号型:无顶旁两桅(前或后)+舷尾被拖船或物体:舷灯+尾灯:(L>200米时,最易见处显示菱形号型),多船被作为一组被旁拖或顶推:被顶推船前端显示舷灯被旁拖船前端显示舷灯+尾灯一般不易察觉部分被淹没的被拖船或物体:船宽<25米,前后各一环白船宽≥25米,前后各一环白+最宽处二环白拖带长度>100米,前后各一环白+中间加若干环白在航帆船和划桨船应显示:(应)舷尾灯(可加)上红下绿(环照)<20米:两舷灯+尾灯可合并成一盏三色灯,在桅顶或附近。

机帆并用的船舶,应在前部最易见处显示尖端向下的圆锥体号型。

非拖网渔船,渔具外伸>150米,应朝渔具方向显示尖端向上的圆锥体号型。

避碰规则 号灯号型

避碰规则 号灯号型

第20条适用范围1.号灯号型可以用来表示:船舶大小、船舶种类、船舶动态、船舶工作性质、船舶正在进行的作业等;不能用来表示船舶排水量、实际吃水大小、实际航向航速,但是可以根据航行灯大致判断出其航向或者航向的区间。

2.号灯号型同时显示的时机:能见度不良的白天、晨昏蒙影期间、认为必要情况下的白天;3.本规则号灯号型的规定适用于“各种天气”,不论能见度和天气情况海况等;4.不应显示灯光:会误认为本规则的号灯的灯光、会削弱号灯的能见距离或者显著特征的灯光、会妨碍正规瞭望的灯光;5.号型应在白天遵守,号灯应从日落到日出显示;号灯应在能见度不良时,从日出到日落显示。

(白天能见度不良,船舶应显示规定的号灯号型;考试中可以显示是错误的)第21条定义1.规则对于桅灯应尽可能设在首尾线上,但没有规定一定要装在桅顶处;尾灯是指安置在尽可能接近船尾的白灯,是否装在船首尾中心线上,规则也没做要求;闪光灯是指每隔一定时间以每分钟120次或者120次以上频率闪光的号灯。

(闪光灯和环照灯不一定都是白色)。

2.长度小于20米的船(不包括20米),舷灯可以合并成一盏,装设在船的首尾中心线上。

号型包括球体、菱形体、圆柱体和圆锥体,颜色是黑色,底部直径不小于0.6米,圆锥体高度和直径相等,圆柱体高度等于其直径的2倍,菱形体应由2个圆锥体底部相合而成,号型之间的垂直距离应至少为1.5米,L<20米的船舶的号型以及其间距可相应减少。

3.拖带灯不要求设置在首尾中心线上,应尽可能设在船尾。

(考试题目选项里拖带灯应装设在船尾是错误的)拖带灯是指与尾灯相同特性的黄灯。

(不是相同特性的灯光)4.舷灯在朝前的方向上,发光强度在规定的光弧外1~3度之间,应减弱以达到切实断光。

第22条标准能见距离不应低于规则要求的最低能见距离,实际可见距离和当时的能见度有关,规则对于不同大小的船舶要求并不相同。

号灯的能见距离见下表:在相互邻近处捕鱼的渔船的额外信号,这些号灯的间距至少应为0.9米,但要低于第二十六条2款⑴项和3款⑴项规定的号灯。

各类船舶显示信号

各类船舶显示信号
???
的在航机动船
同上述(1)或(2)中的号灯或者 两盏舷灯和一盏环照白灯 (注意:该白灯相当于由一盏桅灯和一盏尾灯合并而成)
第 23条 在航机动船的号灯和号型
1、在航机动船应显示: 舷灯、尾灯、桅灯 (1)大于等于50米的在航机动船应显示:两舷;一尾前后桅 (2)大于等于12米、小于50米的在航机动船应显示两舷一尾一桅 (3)船长大于等于7米小于12米及船长小于7米且最高航速超过
上述(1)或(2)中的号灯或者一盏环照白灯;如可行,应显示舷灯
课堂训练(对应习题)
《避碰与值班》习题集184-195
184.机动船在航不对水移动时应: A A.显示舷灯、尾灯、桅灯 B.显示舷灯尾灯 C.关闭舷灯和尾灯 D.不必显示尾灯 186.机帆并用的在航船舶,在夜间应显示: A.上红下绿环照灯() B.舷灯、尾灯() C.桅灯、舷灯、尾灯() D.舷灯、尾灯、上红下绿环照灯() C
闪光灯是指每隔一定时间以每分钟120次或120次以上的频率闪光的号灯第23在航机动船的号灯和号型从正前方看非排水状态下的气垫船从左侧看非排水状态下的气垫船从船尾看非排水状态下的气垫船从右侧看非排水状态下的气垫船3
《船舶避碰》
——各类船舶显示的 号灯和号型
主讲:航海教学工作部
2012 05
学习目标及方法
7Kn的在航机动船
同上述(1)或(2)中的号灯或者 两盏舷灯和一盏环照白灯 (注意:该白灯相当于由一盏桅灯和一盏尾灯合并而成) (4)船长小于7米且最高航速不超过7Kn的在航机动船应显示:
同上述1)或2)中的号灯或者 一盏环照白灯;如可行,应显示舷灯
课堂小结
舷灯、尾灯、桅灯 两舷、一尾、前后桅
1、在航机动船均应显示:
舷灯 舷灯 尾灯 尾灯 桅灯 桅灯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船舶避碰规则、号灯、号型判断口诀一、避碰口诀
保持了望最重要,安全航速常记牢。

发觉来船要警惕,方位不变危机来。

避碰行动应显著,大得容易觉察到。

如果环境确许可,变动向速避免小。

采取避碰行动后,还应仔细验效果。

倘觉避碰无把握,把船停住是一招。

狭水道靠右外缘,妨碍他船不穿行。

顺着分隔航道走,进出都应小角度。

穿越尽量成直角,两端特别要警慎。

互见对遇互向右,交叉绿灯让红灯。

直航船应保向速,机动船让受限船。

追越一直到让请,避免抢越他船头。

倘有怀疑发警告,若让路船不让船。

当机立断避碰撞。

视线不良发雾号,加强了望最重要。

船位中心要有数,随时变速准备好。

雷达测到他船时,判断险否第一条。

若是存在有危险,避让行动应及早。

正横前面来的船,应该避免向左转。

必要时把船停住,直到危险过去啦。

二、号灯口诀
在航船,航行灯,机动船,有桅灯。

红绿舷灯和尾灯,船长超过五十米。

加上一盏后尾灯,拖轮前桅两桅灯,船尾另加一黄灯,拖带超过二百米。

前桅三盏白桅灯,被拖船舶或物体,显示舷灯和尾灯,以上灯光有弧度。

三、以下都是环照灯
失控船,两盏红,搁浅锚灯加双红,船舶操纵受限制,垂直显示红白红,双红那边有碍物,双绿这舷可通航,看见垂直三盏红,这是限于吃水船。

上白下红引水船,上红下绿是帆船。

扫雷船,三个绿。

桅顶两端各一绿。

渔船拖网挂绿白,其他作业挂红白。

渔具外超百五米,这个方向加白灯。

气垫船体离水面,加示黄色闪光灯。

锚泊船,白锚灯,小船船头挂一盏,大船两盏分首尾,船长超过一百米,还加甲板灯照明。

三、号型口诀
锚泊船,挂黑球,失控船两球上下挂。

搁浅垂直三黑球。

扫雷三球成三角,桅顶衍端各一球,拖带超过二百米,拖和被拖挂黑菱,船舶操纵受限制。

上球下球中间菱。

双球那边有障碍。

双菱这舷可通航。

机帆船,锥朝下。

限于吃水圆柱体,从事捕鱼挂信号。

两个圆锥尖对尖,小渔船,挂渔箩。

渔具外超百五米,向着渔具锥朝天。

四、声号口诀
互见操纵鸣声号
一短声,我向右。

两声短,我向左。

三声短我正向后退。

追越船明企图。

两长两短从左越,被追越如同意。

鸣笛两次长短声,过弯道拉一长声。

怀疑警告五短声,视线不良拉汽笛。

船在航,一长声不动船,一长声。

每次间隔两分钟,船舶操纵受限制。

捕鱼失控和拖带,都是一长两短声。

最后住人被拖船,紧接一长三短声。

锚泊每分发声号,船头急敲钟五秒。

船长超过一百米,首敲钟来尾敲锣。

搁浅也敲钟五秒,前后另加三击钟。

锚泊船还得鸣,一短一长一短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