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请假制度
2024年中学教职工请假制度(二篇)

2024年中学教职工请假制度为完善学校请假机制,强化劳动纪律,依据教育行政主管单位的指导文件,并考虑学校实际情况,我们修订了以下请假规定:1、请假流程:领取并填写请假条→部门主管审核→分管副校长审批→校长审批→行政办公室保存记录。
2、教职工请假权限规定:请假半天需部门主管批准,一天需分管副校长批准,一天以上(不包括一天)需校长批准;班主任请假需经德育处批准;行政人员请假需经分管副校长批准。
3、请假一天以上(包括____天)需提前填写请假条,病假需附医院证明,事假需详细说明原因。
如遇紧急情况无法提前书面请假,应在返校后一天内补办手续。
4、请假期满未能返工,必须办理续假手续。
5、请假手续不全,将不被视为有效请假。
未经批准或请假未准而缺勤者,将按旷工处理。
6、假期结束后,需完成销假程序;因未销假导致考勤错误,责任由请假人承担。
7、学校将在教职工例会上定期公布考勤状况。
8、病假需提供医院证明(急诊除外)及个人请假条,经部门主管、分管副校长、校长签字批准后生效。
无医院证明及请假手续擅自缺勤,将按旷工处理。
9、教职工的婚假、产假、丧假等,依照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10、经学校同意或安排的外出学习、公务或公益活动,视为公假,需事先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视作旷职。
11、教职工在校外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
离校半天以上(含半天)需书面请假,计入考勤记录。
因未安排好工作或通讯不畅导致的问题,将被视为工作失职。
12、教职工必须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所有集体活动(如上课、组织学生课外活动、教师会议、升旗仪式、两操、教研活动等)。
迟到的定义为活动开始后未到场,____分钟后仍未到达视为缺勤,提前在活动结束前离开视为早退。
2024年中学教职工请假制度(二)为完善学校请假机制,强化劳动纪律,依据教育行政主管单位的指导文件,并考虑学校实际情况,我们修订了以下请假规定:1、请假流程:领取并填写请假条→部门主管审核→分管副校长审批→校长审批→行政办公室保存记录。
教师请假制度15篇

教师请假制度15篇教师请假制度1一、教职工请假:事假:请假1天扣40元,请假2天扣80元,3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并按工资比例日扣款。
病假:住院(凭住院证明和处方)每天扣20元,一周(5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不住院(有病假单)每天扣30元,4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
并工资比例按日扣款。
无病假证明按事假扣款。
外出时间:1小时扣5元,满3小时作半天事假扣除。
1小时以内学期累计。
迟到:5分钟以前每次扣3元,5——15分每次扣5元,15——30每次扣10元,半小时后取消全月出勤奖。
二、保育员:每天扣20元,每小时2元,迟到一次扣1元,一月内累计迟到3次作一天扣除。
三、代课:2天内请假自己调课好,并自付给代课教师每天20元作补贴(请假扣除另算),3天及以上由园部安排,代课费相同。
四、婚产假:正常年龄订婚2天,婚假3天,晚婚7天,顺产2个月,剖腹产3个月,晚育4个月(结婚1年后生产),戴环怀孕15天+2天上环假。
(全月的扣除整月岗位奖,跨月的视上班时间定。
)五、全勤:全学期无请假、外出。
教师请假制度2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提高工作时效性,保证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经校行政会讨论决定,就教师请假、调代课作以下规定:1、教师无论是公事或私事不能按课表正常上课时,必须履行请假调、代课手续,采取与其它课程调换时间或者请同学科的教师代为上课的办法解决。
2、法定假: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按相关规定执行,并报校长室批准,由学校安排代课。
3、事假:事假一律要求自行调课。
半天向行政值周请假,一天及以上需报校长室批准。
4、公出:教师如果公出,事先必须到教导处登记。
公出尽量自行调课,实在调不出的请教导处安排代课。
公出期间的课一律开代课单。
所有公出应得到校长或分管校长同意。
5、病假:病假由学校安排代课,但必须在病休前一天请假,报学校批准,如急诊须在上课前请假。
病假一律需医院证明。
6、教师因急事离开学校,不能按时回校上课,或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代课手续时,教师本人须课前设法向分管的校长、教导处请假,然后由教导处安排代课,回校后及时补办代课手续。
教师请假规章制度条例(13篇)

教师请假规章制度条例(13篇)教师请假规章制度条例(篇1)一、公假:学校行政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派出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公假期间不扣除教职工奖励。
二、事假:1、教职工事假原则上每学期最多4天,全年8天,如遇特殊情况,确实要超假者,由单位核实后,教职工应办理好请假手续,所有假期均应报批后方可执行。
2、教职工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好请假手续。
请假时间1天以内的,直接向教导主任主任申请,并有教导主任批准;请假1天以上的,须向校长申请,并校长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了不语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
3、事假每次不得超过3天,一学期不得超过7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事假超过规定天数一般不予准假,特殊情况必须经校委会研究决定。
4、教职工凡未按请假报批程序办理好请假手续而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到期未办理续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5、事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事假的绩效工资扣除按《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执行。
6、因请假不能正常上课的,所所带课程由本人自行安排,特殊情况。
三、病假:1、教职工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请病假,病假2天以内有教导主任批准,2天以上的应由医院出具病假证明,报请校长批准。
变相请病假,如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7天以上的,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后,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学校负责安排代课。
2、教职工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执行。
3、经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4、长期病假康复后要求工作的,应由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5、教职工因探亲或在外出差是生病,应提交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6、病假天数的计算是1天按半天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15天以上的除外)。
四、旷工:教职工连续旷工7—14天,全年累计旷工15天,当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连续旷工15天,全年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学校辞退,连续旷工超过30天,全年累计超过90天的,学校必须上报自动离职手续。
2024年教职工请假制度

2024年教职工请假制度教职工请假制度是指针对教职工在工作期间因病、事假、婚假、产假、年休假等原因需要请假的情况,学校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请假制度的完善和规范,有助于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育教学的正常顺利进行。
一、病假制度1.病假的定义:教职工因疾病需要请假的情况。
2.请假方式:教职工应向学校请假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并提交健康证明或病假证明。
3.请假时限与次数:每年病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连续请假不得超过30天,且须提供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
4.薪资待遇:在病假期间,教职工的工资仍按正常发放。
二、事假制度1.事假的定义:教职工因私人事务需要请假的情况,如参加亲友婚丧嫁娶等。
2.请假方式:教职工应提前向学校请假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并说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
3.请假时限与次数:每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0天,且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薪资待遇:事假期间,教职工仍可以正常领取工资。
三、婚假制度1.婚假的定义:教职工因结婚需要请假的情况。
2.请假方式:教职工应提前向学校请假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并提交结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请假时限与次数:婚假一般为3-7天,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但不超过15天。
4.薪资待遇:婚假期间,教职工仍可以正常领取工资。
四、产假制度1.产假的定义:女性教职工因怀孕生育需要请假的情况。
2.请假方式:女性教职工应提前向学校请假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并提交医院开具的孕检报告或检查单。
3.请假时限与次数:产假为女性教职工分娩前产前假、分娩时产假和产后假三个阶段。
分娩前产前假一般为1个月,产假一般为3个月,具体时间根据国家政策和医嘱执行。
4.薪资待遇:在产假期间,女性教职工可以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并享受相关的社会保险福利。
五、年休假制度1.年休假的定义:教职工在年度内享受的带薪休假。
2.请假方式:教职工应提前向学校请假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并报备本单位负责人。
教职工请假制度

教职工请假制度教职工请假制度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帮大家整理的教职工请假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教职工请假制度1为了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使我校教职工队伍的管理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职工请假制度。
一、请假的类别与期限1.病假: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的可申请病假,教职工请病假3天以上者应附区级以上医院的医生诊断证明与病历卡,患严重疾病长期无法上班,需请长假的,按上级及学校规定办理。
2.事假: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双休日、节假日,有急事应事先提出。
3.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函授、进修学习请假,需凭通知办理请假手续。
5.出差、外出参加会议请假,需凭通知办理请假手续。
6.因其他原因无法正常上班需要请假的,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二、请假的程序和手续1.请假在半天以内的,由部门或级部批准;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的,由部门或级部核签后报分管校长批准,有课务的到教务处办理课务调整手续;请假3天以上的,由部门或级部核签经分管校长审签后报校长批准,有课务的到教务处办理课务调整手续。
请假3天以上的班主任,除履行上述请假手续外,还要到级部办理班务代理手续,并报告德育处。
2.行政干部因公外出,1天以内的,由分管校长批准;1天以上的,由分管校长核签后报校长批准。
3.请假的教职工,返岗后,要及时到批准领导和部门或级部销假。
4.各类会议请假。
学校会议,向校长请假;部门会议,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级部会议,向级部主任请假。
其他会议,谁组织就向谁请假。
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会后要主动向会议组织者了解会议内容,不得影响工作。
5.教研活动请假者,需经教研组长核签后报教务处批准。
2024年中学教职工请假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中学教职工请假制度范文一、请假手续(一)除国家已明确规定的公休节假日和假期外,教职工因病或遇特殊情况无法坚持正常工作的,可申请请假。
请假程序需由教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校长室审批通过。
(二)教职工因病需请假一周及以上的,必须提供病历卡及市级以上人民医院医生的诊断证明和病休建议书,作为请假的必要依据。
二、病假期间工资待遇(一)教职工全年病假累计不超过两个月的,其基本工资(包括国标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
(二)全年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但不足六个月的,自第三个月起,根据教职工的工作年限调整病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1. 工作年限不满____年的,发放基本工资的____%(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生活补贴保持不变)。
2. 工作年限满____年及以上的,基本工资全额发放。
(三)全年病假累计超过六个月的,自第七个月起,根据教职工的工作年限进一步调整病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1. 工作年限不满____年的,发放基本工资的____%。
2. 工作年限满____年至____年的,发放基本工资的____%。
3. 工作年限满____年及以上的,发放基本工资的____%。
(四)对于获得人事部与____工作部门联合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以及获得国家、省授予的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省级劳模的教职工,若其荣誉保持有效,则在病假期间基本工资全额发放。
(五)若教职工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则按该标准执行。
三、事假期间工资待遇(一)教职工一次性请事假不超过____天的,每天扣薪标准为学校人均月基本工资(扣除生活补贴后)的三十分之一。
(二)教职工一次性请事假超过____天或全年累计超过____天的,超出部分每天扣薪标准为学校人均月基本工资(扣除生活补贴后)的二十分之一。
(三)教职工全年事假累计超过____天的,超出部分将停发其个人基本工资,并视情况减发或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带薪休假(一)年休假与探亲假:鉴于教职工已享受寒暑假,因此不再另行安排年休假和探亲假。
学校教职工请假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教职工请假行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
第三条教职工请假应当遵守诚实守信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第二章请假类型及天数第四条教职工请假分为以下类型:(一)事假:因个人原因需要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可申请事假。
(二)病假:因疾病需要休息的,可申请病假。
(三)婚假:教职工结婚,可申请婚假。
(四)丧假:教职工直系亲属去世,可申请丧假。
(五)产假:女教职工生育,可申请产假。
(六)陪产假:男教职工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可申请陪产假。
(七)年假: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教职工可申请年假。
第五条各类请假天数如下:(一)事假:根据实际情况,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二)病假:根据病情,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三)婚假:法定婚假为3天,晚婚假为10天。
(四)丧假:根据实际情况,一般不超过3天。
(五)产假:女教职工产假为90天,难产增加15天。
(六)陪产假:根据国家规定,陪产假为7天。
(七)年假: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一般不超过15天。
第三章请假程序第六条教职工请假应当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在接到请假申请后,应在24小时内予以审批。
(二)学校审批: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将请假申请报学校领导审批。
(三)人事处备案:学校领导审批同意后,将请假申请报人事处备案。
第七条教职工请假期间,应当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学校工作不受影响。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八条教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一)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二)请假手续不全或伪造假条、假证明的,按旷工处理。
(三)擅自延长请假时间的,按旷工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024年教职工请假制度_教职工请假制度规定

教职工请假制度_教职工请假制度规定教职工请假制度篇1为进一步健全学校请假制度,加强教职员工的组织纪律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在职在编正式员工和外用员工。
二、请假程序:1.病假:个人向学校校医说明身体状况--校医提出看病建议或直接陪护病人到医院就诊--病人根据医院的住院或请假证明向学校医务室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医务室根据病历情况和有关住院收费、医药收费或赴外地的'车票等凭据,经审核后签署同意意见后交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核相关病历、收费单据、车票等材料后签字--交学校办公室主任(校长或分管领导)审批――相关请假材料留办公室存档。
如果请假人员手续不齐全则不准予批准请假。
学校一律不接受电话请病假或委托他人请病假。
2.事假:个人必须以书面材料详细说明请事假的具体原因,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领导审核签字――交学校办公室主任(或校长)审批――相关请假材料留办公室存档。
如没有说明请事假的具体原因则不准予批准请假。
学校一律不接受电话请事假或委托他人请事假。
三、教职工因病请假,须凭县、市级以上公立医院的请假建议证明,并经学校批准方可休息。
如弄虚作假请病假,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四、婚假、产假、丧假等均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手续办理。
公伤假要有市级医院的公伤证明,并办理请假手续。
五、教职工凡未按请假报批程序办理好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一律按旷工处理。
六、请假人请假完毕应当即向学校办公室报告,并办理销假手续。
一旦请假到期未办理续假而超期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七、教职工在外地医院治疗的,请假结束后需提供详细的医疗记录(包括病历、医药发票、疾病证明)和往返行程票据交校办审核方可确认请假手续齐全,否则先前准予的请假按手续不全或弄虚作假请假予以注销并按旷工处理。
八、审批权限:1.教职工请假期(事假、病假)2天以内的,由分管校领导审批;累计请假(事假、病假)在3天以上的,由校长或办公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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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职工请假制度
现如今,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校教职工请假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学校教职工请假制度1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工作者的组织纪律性,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重新拟定以下教师请假暂行条例,望各位教师遵照执行。
一、事假:
1、教师事假原则上每学期最多三天,全年六天。
教师请假天数在规定期限内,绩效考核只扣除奖励分,超过规定天数,按绩效考核办法扣分,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2、教师请假要书面履行请假手续,校长签字后,交教导处记录并安排教师顶课等有关事宜。
3、教师凡未按请假报批程序办理好请假手续而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到期未办理续假而超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病假:
1、教师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请病假,病假3天以上7天以内的应由主管医生出具病假证明。
变相请病假,经查实按旷工处理,并责令作书面检查。
7天以上不足一个月的,由医院证明,一个月以上的由县级医院证明。
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学校负责安排代课等事宜。
2、教师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按国发[1981]52号文件规定执行,并酌情扣发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
3、经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4、长期病假康复后要求工作的,应由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三、旷课:
教师连续旷工7—14天,全年累计旷工15天,当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连续旷工15天,全年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学校
辞退,连续旷工超过30天,全年累计超过90天的,学校必须上报自动离职手续。
四、其他法定假期规定:
教职工的探亲假应安排在寒暑假期间,其他时间不予安排,若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探亲的,由教育局领导审批。
1、法定假期。
婚、丧、产假在法定时间以内的假期,国家规定的工资奖金照发。
学校内部的考核奖不享受,超过法定时间的,按事假处理。
哺乳假人员,在假期内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计发。
2、事假。
一月中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不足10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
3、病假。
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绩效工资照发;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
五、审批权限:
1、一般教职工请假五天以内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累计请假在六天以上的,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
有门诊病历、疾病证明手续,请假六天以上累计一个月以上(包括一个月),由教育局受理。
3、事假。
年累计请事假六天以上一个月以内(包括一个月),由教育局审批,超过一个月,由教育局受理后,统一报县人事局审批。
4、不论是病假、事假、法定假、都要按程序由学校负责办理请假报批手续,经审批后生效。
5、请病假应使用公立医院的疾病证明,请病假期限超过一周的,原则上应使用公立县级医院的疾病证明;请病假期限超过一个月的,所在单位应派专人探视,并提供由校领导及探视人签字的探视证明、探视情况公示表。
6、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在离岗三天之内,
先口头向单位领导请假并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
7、请假期满要续假的.,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8、请假完毕应由学校负责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六、关于教师迟到、早退和中途离校的规定
1、迟到。
晚于规定时间5分钟的计迟到一次。
2、因特殊情况,必须中途离校或早退的,一小时内,不记请假或矿工,超过一小时的必须请假,同时在离校前到教导处、值周组、门卫上做好记录,记录清原因、离校时间和返校时间,否则按旷工论处。
3、学校行政对教师中途离校和早退作不定期的抽查,凡中途离校和早退者经查实按旷工记载,纳入年终考核。
4、星期天下午门卫人员、班主任必须在学生进校时间前到校,例会请假的按半天请假时间计算。
说明:
1、以上计算请假时间,不扣除节假日。
2、本规定与上级文件有冲突的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学校教职工请假制度2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稳定,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
1、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2、教师外出参加晋升学历的函授学习,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完备履行请假手续的,亦确认为公假。
3、公假期间教师原定薪酬标准不变。
二、事假、病假
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请假时间在一星期以内的.,由本人写假条经校长批准。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
请假超一星期的由校长批准,再回教育局审批。
2、教职工因病请假,3天以内具假条由校长批准,3天以上必须
出具医院证明,具请假条报请校长批准。
3、事假、病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4、正常事假、病假教师每天扣40元(或每节课10元),全部补给代课教师。
5、教师事假、病假期间不享受30%的绩效考核工资。
三、法定假
婚假、产假、丧假等法定假按上级规定执行。
四、工伤假
1、教师的工伤假应出具医院证明和经有权部门鉴定的《工伤报告书》。
休假天数依据核实后的医院证明而定,其医疗或修养期间的固定工资照发,但应扣除保险给付。
2、教师因工负伤,治疗到伤愈或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应做出医疗终结结论。
根据伤残程度,由医院出具证明,经有权部门确认,区分不同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五、请假管理
1、请假流程
一、具备请假条;
二、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按规定批准权限办理批准手续;
四、批准后的请假条送行政办公室存档。
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未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学校校长报告,并于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教师请假按月统计,每月公布教师请假情况。
4、教师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超假不办理续假手续而擅自不到校的的视为旷工;特殊情况下应先电话请假并于返校后一天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5、旷课一节扣30元,旷课一天扣90元。
6、公假、行政管理人员的请假,一律由校长审批。
7、教师的病、事假,作为考勤内容,纳入教师的综合考核。
学校教职工请假制度3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管理,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保证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行,使教职工请假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类型
1、病假。
教职工因病,不能上班者,需凭公费医疗规定的就诊医院的病假证明,向学校领导请假。
2、事假。
教职工因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需向学校领导说明情况,学校可以给予一定的假期。
3、婚假。
教职工本人结婚,由当事人提出婚假要求,学校均按法定假期给假。
符合法定婚龄,婚假为3天,晚婚(女23周岁,男25周岁以上),婚假为15天。
4、丧假。
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及岳父母死亡),给假1—3天,赴外地奔丧,酌情给路程假,因故延长必须请事假。
5、产假。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者,女职工的法定产假为90天,难产和剖腹产根据医院证明适当增加产假天数(15天以内)。
25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小孩为晚育,可增加产假14天。
小产假,根据医院休假证明而定。
寒暑假可以顺延。
6、公假(出差)。
参加上级会议和外出培训、学习人员,应按文件或通知时间,按时出差按时返校,不得超时,违者作旷工论处。
对各类假期,以上级规定为准,若有调整,则作相应调整。
二、请假手续:
1、教职工凡要请假都必须先办理请假手续,经学校领导审批后,教师报教务处安排好课务、后勤人员报所属处室主任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岗。
如因急事或急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先电话请假,但必须在上班前通知校领导,事后补办手续。
2、病假(1天凭疾病诊断书、2天以上凭病假证明)和产假必须凭医院证明请假,请假时注明返岗上班时间。
3、假期满后,确需继续请假的,则要持相关证明或有充足的理由办理续假手续。
4、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或未经续假逾期不归,影响正常工作的均以旷工论处。
三、审批权限
1、教职工请假1-2天直接向主管年级校级领导请假,3天以上的必须向校长请假,中层以上干部一律向校长请假。
2、教职工请假一个月以上由学校行政会同意报县教育局审批。
3、校长、书记请假,一天以内向同级领导说明,一天以上向县教育局请假。
四、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必须专心治病、养病,不得从事以获取利润和报酬为目的的第二职业。
每月必须定期向单位汇报疾病治疗情况,凡有借治病休养为名从事第二职业者,可按旷工的有关规定处理。
病假超半年者,当年不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