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院后勤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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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总务后勤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总务后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营医院总务后勤管理工作,提高医院后勤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后勤工作人员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后勤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安全第一、节能降耗”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后勤管理部门是医院后勤工作的主管机构,负责全院后勤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后勤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和实施医院后勤管理制度,确保后勤工作规范化、标准化;2. 负责医院水、电、暖、气、通讯等基础设施的运行和维护;3. 负责医院环境卫生、绿化、保洁等工作;4. 负责医院设备、物资的采购、保管、分配和使用;5. 负责医院食堂、宿舍等后勤保障设施的管理;6. 负责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等工作;7. 负责处理医院后勤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六条采购管理制度1. 后勤物资采购应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进行,确保采购物品的质量和数量;2. 采购人员应廉洁自律,严禁收受回扣、索贿等违法行为;3. 采购物资需经过审批程序,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

第七条设备管理制度1. 后勤设备应定期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2. 设备的采购、安装、使用、报废等环节应严格遵循相关规定;3. 设备管理人员应做好设备台账,及时更新设备信息。

第八条安全生产制度1. 后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2.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做好消防、用电、用气等安全防范工作。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九条后勤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后勤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

第十条对工作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后勤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态度不端正、服务质量差、违反纪律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民营医院后勤管理制度范例

民营医院后勤管理制度范例

民营医院后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后勤管理工作,提高后勤服务质量,保障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后勤工作人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三条我院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全院后勤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

第四条后勤管理部门设置以下岗位:1. 后勤主任:负责后勤管理部门的全面工作,主持制定后勤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后勤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后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后勤管理员:负责后勤物资采购、仓储、分发、维修等工作。

3. 水电工:负责全院水电设施的安装、维修、保养工作。

4. 环卫工:负责全院环境卫生、绿化、保洁工作。

5. 车辆管理员:负责全院车辆的管理、调度、维修工作。

第三章物资管理第五条后勤物资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采购程序。

2. 采购物资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确保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

3. 采购价格合理,注重性价比。

4. 采购渠道合法,确保物资来源。

第六条后勤物资采购流程:1. 物资需求部门提出采购申请。

2. 后勤管理部门审核采购申请,确定采购计划。

3. 后勤管理部门进行市场调研,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4. 后勤管理部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5. 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供应物资。

6. 后勤管理部门验收物资,确保物资质量。

第四章仓储管理第七条后勤仓库应保持整洁、有序,物资存放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第八条仓库管理员应做好以下工作:1. 负责物资的入库、出库、盘点等工作。

2. 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清查,确保库存准确。

3. 对过期、损坏的物资进行及时处理。

第五章设备管理第九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全院设备的采购、安装、维修、保养等工作。

第十条设备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采购程序。

2. 设备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确保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

3. 设备价格合理,注重性价比。

某民营医院财务处管理制度

某民营医院财务处管理制度

某民营医院财务处管理制度民营医院财务处是医院的重要部门,负责医院的财务管理和监督。

为了保证财务处的工作高效、规范,制定了以下的财务处管理制度:一、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1.财务处设立负责人,直接向医院院长汇报并接受领导的领导和管理。

2.财务处内设多个部门,包括会计部、出纳部和成本部等。

3.财务处各部门之间要建立良好的合作与协调关系,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财务制度和账务处理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院的财务管理制度,并及时修订。

2.实行会计核算制度,做好每日、每月和每年的财务核算工作。

3.财务处要提供准确、及时、完整的会计信息和报表,为院内其他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

三、资金管理1.制定资金管理制度,完善各项资金管理制度,包括收付款管理、借贷管理和外汇管理等。

2.对财务收入、支出和账户余额进行控制,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运作。

3.做好现金管理工作,确保每日收银、存现、付款等流程的安全和准确。

四、成本控制和费用管理1.建立健全成本核算体系,对医院各项费用进行合理控制和分析。

2.做好各项费用的预算、核销和审核工作,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3.加强医疗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管理,合理控制各项设备的折旧和运维成本。

五、审计与风险控制1.指定专人负责对医院的财务工作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根据需要,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外部审计,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质量。

3.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对财务风险进行预警和防范,保障医院财务的安全和稳定。

六、员工培训和奖惩制度1.对财务处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和定期学习,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2.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对财务人员的工作进行绩效评估,奖励优秀者,处罚违规者。

七、信息化建设和技术支持1.加强财务信息化建设,推动财务工作的自动化和电子化。

2.财务处配备专业的财务软件和相关技术设备,确保财务数据的安全和准确。

制定财务处管理制度,对医院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专业化至关重要,可以帮助医院提高财务效率,减少财务风险,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民营医院后勤财务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后勤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营医院后勤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医院后勤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后勤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物资采购、设备管理、维修保养、能源消耗等方面。

第三条后勤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理、高效使用。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四条后勤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后勤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第五条后勤财务负责人为后勤财务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后勤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各项财务活动合规合法。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财务活动承担管理责任,确保本部门财务活动符合制度要求。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资金收支管理1. 资金收支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财务制度执行。

2. 所有资金收支必须通过财务部门进行,不得私设账户或现金交易。

3. 资金收入应及时入账,支出应有合法票据,并经财务部门审核。

第八条预算管理1. 后勤部门应根据医院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预算,并报财务部门审核。

2. 财务部门对预算进行审核,并报院长批准后执行。

3. 预算执行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应经财务部门审核,并报院长批准。

第四章物资采购与设备管理第九条物资采购管理1. 物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合格供应商。

2. 采购计划应经相关部门审核,并报财务部门审批。

3. 采购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入账,并定期进行盘点。

第十条设备管理1. 设备购置应遵循实用、经济、合理的原则,并经相关部门审核。

2. 设备使用过程中,应加强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设备报废或处置,应按规定程序办理,并报财务部门审核。

第五章能源消耗管理第十一条能源消耗管理1. 后勤部门应制定能源消耗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 加强能源消耗监测,定期进行能源消耗统计和分析。

3. 鼓励节约能源,降低能源消耗成本。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定期对后勤财务活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精编民营医院后勤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精编民营医院后勤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精编民营医院后勤财务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民营医院后勤财务工作,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财务工作的稳定、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1.后勤财务部门负责全院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务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财务审计和验收、财务信息的报送和分析等。

2.各科室和各部门负责根据财务部门的要求,按时、按要求提交各类财务报表和资料,配合财务部门进行财务审计和验收。

3.医院领导层负责全面监督和指导财务工作的开展,对财务报表和财务数据进行审阅和分析,及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三、财务管理制度1.基本会计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真实、完整。

2.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的预算、安排、拨付和使用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资金的浪费和滥用。

3.预算管理制度:每年制定财务预算,明确各部门和科室的收入和支出计划,确保财务目标的实现。

4.成本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成本核算体系,对医院的各项成本进行分类、计算和分析,为管理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5.费用管理制度:制定费用管理办法,规定各类费用的审批和报销流程,加强对费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的监督和管理。

四、财务审计制度1.内部审计:财务部门每季度对医院的财务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对财务报表和核算数据进行检查和核对,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2.外部审计:每年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医院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数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3.审计报告:根据内外部审计结果,编制审计报告,报送医院领导层和相关部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跟踪处理。

五、财务报送制度1.日常报表:各科室和部门每日根据财务部门的要求,按时准确地提交日常的财务报表,包括日记账、现金流量表等。

2.月度报表:财务部门每月汇总各部门的财务报表,编制月度财务报表,报送医院领导层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3.年度报表:财务部门每年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并进行分析和解读。

民营医院财务制度范本

民营医院财务制度范本

民营医院财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营医院的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监督和管理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民营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其它财务管理工作参照执行。

第三条民营医院应依法纳税,合理节约成本,确保财务安全稳定。

第四条财务制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要求。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第五条民营医院应设立财务部门,由专职财务人员负责日常财务工作。

第六条财务部门应根据民营医院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财务人员数量和职责。

第七条财务部门应与院方其他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做好沟通和协调工作。

第八条财务部门应及时向医院管理层和所有者汇报财务情况,提供财务咨询和建议。

第三章财务监督及审计第九条民营医院应设置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财务工作进行监督和审计。

第十条内部审计部门应依法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对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第十二条民营医院应定期邀请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

第四章财务会计第十三条民营医院应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财务会计应按照国家相关会计准则和规定进行核算和报告。

第十五条财务会计部门应及时编制和报送财务报表,确保财务数据的及时可靠。

第十六条财务会计部门应加强财务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会计原则和政策。

第五章财务预算和控制第十七条民营医院应建立年度预算制度,合理制定财务预算,控制财务支出。

第十八条财务预算应根据医院的实际需求和发展规划进行调整和修改。

第十九条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应及时监督和评估,确保财务支出在预算范围内。

第二十条财务部门应对超支和节余情况进行监督和归集,及时报告管理层。

第六章资金管理第二十一条民营医院应建立资金管理制度,统筹规划和合理运用资金。

第二十二条资金管理应严格按照财务预算和计划进行支出和投资。

第二十三条资金管理应与财务预算和规划相结合,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周转。

医院后勤财务管理制度

医院后勤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后勤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医院后勤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范围1. 医院后勤部门的所有财务活动,包括收入、支出、资产、负债等。

2. 医院后勤部门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

3. 医院后勤部门的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成本控制。

4. 医院后勤部门的财务报告编制和报送。

三、财务管理职责1. 财务部门负责医院后勤财务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制定和实施医院后勤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2)编制、执行和监督医院后勤财务预算;(3)进行医院后勤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成本控制;(4)编制和报送医院后勤财务报告;(5)对医院后勤财务工作进行内部审计。

2. 后勤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财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如下:(1)严格执行医院后勤财务管理制度;(2)编制、执行和监督本部门财务预算;(3)对本部门成本进行核算、分析和控制;(4)对本部门财务工作进行内部审计。

四、财务管理要求1. 医院后勤财务工作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2. 医院后勤财务工作应坚持勤俭节约、合理使用的原则,确保资金安全。

3. 医院后勤财务预算应科学合理,确保预算执行到位。

4. 医院后勤成本核算应真实、准确、完整,为成本分析和控制提供依据。

5. 医院后勤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五、财务管理监督1. 医院审计部门负责对医院后勤财务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

2. 医院后勤部门应积极配合审计部门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情况。

3. 医院后勤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确保财务工作规范、合规。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医院后勤财务管理制度

医院后勤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后勤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后勤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后勤部门的所有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成本核算、内部控制等。

第三条医院后勤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2. 实际性原则:根据医院后勤实际情况,合理制定财务政策。

3. 效率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提高后勤服务质量。

4. 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四条医院后勤预算应根据医院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后勤部门实际情况编制,经医院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医院领导审批。

第五条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程序:1. 后勤部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提出预算编制建议。

2. 医院财务部门对预算建议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

3. 后勤部门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预算编制。

4. 经医院领导审批后,正式下达预算。

第六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后勤部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调整预算。

第七条预算执行结束后,后勤部门应进行全面预算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提供依据。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八条医院后勤收入主要包括:物业租赁收入、维修服务收入、食堂收入等。

第九条后勤收入应纳入医院统一管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第十条后勤收入应及时上交医院财务部门,不得截留、挪用。

第十一条后勤收入应定期进行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后勤支出主要包括:设备购置、维修保养、办公用品、水电费等。

第十三条后勤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出预算范围。

第十四条后勤支出应实行审批制度,重大支出需经医院领导审批。

第十五条后勤支出应实行凭证制度,所有支出均需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十六条后勤支出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资金安全。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七条医院后勤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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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后勤财务工作管理制度一、财务处工作制度1、正确贯彻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等各项财经政策,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

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同一切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2、严格执行国家对药品作价的规定和《云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服务基准价格》等物价政策,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

凡是该收的应抓紧收回。

凡是预算外的,无计划的开支应坚决杜绝。

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3、根据医院事业发展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保证临床和科研经费的需要,办理会计业务。

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报送会计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决算)。

4、加强医院的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院领导提供有价值的财务分析资料,以便领导正确决策,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作。

5、凡本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

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以据报销。

凡白条子、三联收据、自制收款收据等一律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院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帐报销手续。

6、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7、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配合,定期对固定资产(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和流动资产(药品、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等)等国家资财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8、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的规定限额。

出纳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

如有差错,由经手人详细登记,每月集中讨论,找出原因后报领导批示处理。

9、会计核算、原始凭证、帐本、工资清册、财务报告、财务决算等,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10、加强住院费用管理,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

二、财务管理规定1、预算编制按照事业发展计划,采取院领导、财务处、业务部门相结合的办法。

由财务科拟定医院年度预算,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报主管部门批准后,由财务处统一掌握执行。

2、收支预算要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对预算年度的预测编制。

支出要量入为出,略有结余。

3、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计划所规定的用途,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和手续,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4、购置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和大型修缮(拆改建)项目,要事先进行可行性论证和评议,提出可行性方案,经审计科审计后,报院领导审批,方可购买和实施。

5、在院长统一领导下,各项支出由财务处统一安排,掌握使用,根据批准的预算,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按制度规定及定额标准,实行指标控制。

6、各职能科室预算内开支,要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由财务处审核后执行。

超预算或计划外开支,有关科室要提出书面报告,交财务处审核后,由院长批准执行。

7、固定资产实行财务处负责总账,管理部门负责明细账,使用科室负责台账(建卡)的三级账卡制度8、低值易耗品实行“定额管理、定期核销、科室核算”的管理方法,根据各科室的实际消耗情况,核定消耗定额,按定额以旧换新。

9、药品实行“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的管理办法,合理核定药库和药房储备资金。

10、卫生材料和其它材料按照“计划采购、定量定额供应”的管理办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购买。

11、专项资金的管理,遵循“先提后用、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用途和开支范围以及开支标准办理。

12、凡固定资产、办公用品、药品、卫生材料等财产物资的购买,必须办理入库,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以购列支。

13、本规定未尽事宜,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三、财务收支审批制度1、医院各项开支必须由医院领导审批,方能报销。

2、会计人员对审批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3、会计人员对违反财务规定不纳入医院统一会计核算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

4、会计人员对认为是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

5、大项财务开支(如基建、设备购置等)要有财会人员参与决策。

四、内部牵制制度为加强会计人员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核对,提高会计核算工作质量,防止会计事务处理中发生的失误和差错以及舞弊行为,特制定内部牵制制度。

1、现金、银行存款的支付,应由主管领导和财务负责人审核批准,出纳人员付款。

2、医院购入材料、药品,应由院长审批,采购员采购,药品检查员、仓库保管员、采购员验收入库,会计登记入帐。

3、用材料、药品,由库管人员发货,经办人员领用,会计入帐。

4、发放工资,由工资核算会计编制工资表,会计主管审核后,出纳向银行提取现金,分发工资。

5、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6、会计不得兼任现金及实物的保管工作。

五、稽核制度稽核制度是指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对有关帐证进行审核、复查的一种制度。

1、会计凭证稽核:原始凭证所记载经济事项的内容、单价、数量、金额等是否一致;原始凭证是否合法、真实、完整,所具要素是否齐全;应用的会计科目是否正确,记帐凭证是否连续编号;记帐凭证所附单据张数是否正确等。

2、会计帐簿的稽核:校核会计帐簿的登记是否以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为依据;会计凭证的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等是否逐项记入帐册;记帐凭证上的签章是否齐全、记帐符号是否注明;是否顺序、连续登记;是否按规定过次承结帐帐页;总帐与明细帐是否相符等。

3、会计报表的稽核:审计会计报表是否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定期编制;会计报表是否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帐簿记录进行编制;数字是否真实、计算是否准确、内容是否完整;有关责任人的签章、单位公章是否齐备等。

4、稽核人员发现不真实的会计凭证、弄虚作假、隐瞒篡改会计记录的行为,应立即加以制止并责令限期改正,及时报告财务责任人和单位领导。

5、审核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财务收支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

6、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并与帐面记录进行核对,确定帐实是否相符;不符时应责令有关人员查明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六、会计监督制度1、会计监督是会计的主要职能之一,是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的主要手段。

要经常教育引导财务会计人员,提高认识,端正思想,秉公办事,按照《会计法》和《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以及有关规定,坚决做好会计监督工作。

2、会计监督是每个会计人员的责任。

在制定各级会计人员职责中均应具体、明确地作出规定并定期检查落实。

3、各级会计人员在经办每一项经济业务时,都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和必要的审批手续。

对不合法、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楚、手续不健全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

要求其更正、补充、补办手续。

4、凡购入物都必须履行审批、采购、验收入库、入账等手续。

对不合格的设备、临近到期药品、残次品以及非正当渠道购入的一切物品,或数量、规格、含量、金额不符的,保管员不予验收,会计不予报销。

5、经批准外购材料,设备,严格按合同办事。

对外地的一切托收要严加管理和控制,货没到或未到齐,以及品种、规格质量、数量、价格等与合同不符的,应立即提出拒付或部分拒付。

6、财务处长应对基层单位如营养室、职工食堂、服务公司、后勤等单位的会计及药品会计,器械科会计,收款处、住院处工作人员加强财务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财会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对于大型设备购置、基本建设项目严格计划管理。

超计划、无计划、无审报手续自行购置物品,一律不予付款。

8、对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现象,要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无效时,一面执行,一面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对控购商品的购置,要事先申报,未经批准,财务科不予报销。

七、现金管理制度1、现金支出范围①支付职工和临时工工资,各种补贴、津贴、福利费、劳务提成、加班费。

②支付给个人的离休、退休金、丧葬补助费、抚恤费等。

③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④支付给个人或集体的劳务报酬(如献血员营养费等)。

⑤零星开支及购买办公用品等。

2、按照现金管理制度,严格掌握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及时存入银行,未经银行批准,不准透支、套取现金,不准私自挪用公款和借支私用,不准白条顶库。

3、派人到外采购,其采购款项,必须由财务处通过银行汇款,不得携带大额现金到外地采购。

4、预借差旅费,财务处按出差时间长短,路途远近,匡算出所须金额,由出差人员填制借据,院长、副院长审签后借支。

5、对已办妥的收付凭证,要及时按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并结出余额。

账面余额要与实际库层现金核对相符,日清月结。

若有长短款要及时向财务处负责人报告。

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6、负责保管库存现金及现金支票、空白收据、有关印章,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损,如有短缺,要追究其经济责任。

7、各类外出人员返回后,一周内必须到财务处结算报销。

如有特殊情况,本人确实无法来结账,应经领导批准,同时要指定他人按期结账,凡逾期不结者,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

八、原始凭证管理制度1、所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和编号;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业务内容、数量、单位和金额;填制单位的名称和财务(会计)专用章;经办人员签章。

内容必须真实、完整。

2、经济业务发生时,要及时取得或编制原始凭证。

经领导人、验收人、经办人签字后,及时送交财务部门。

3、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的签名或盖章。

4、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小写必须要一致。

5、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附有入库验收证明。

6、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必须注明各联的用途,并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7、财务部门对原始凭证要认真进行审核。

审核凭证对应的经济业务和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数字计算是否正确。

手续是否完备,书写是否清晰。

对违反财经纪律和制度、内容填写不全、计算有误、手续不完备、书写不清楚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应拒绝付款、报销或执行。

对于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伪造涂改凭证等违法乱纪行为,要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

8、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确需借用时,经单位领导和财务负责人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印件,应在专设的帐簿上进行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接收人员共同签名和盖章。

9、对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后,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等内容,并由经办人签名、单位领导和会计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10、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不得涂改,随意涂改的视为无效单据,不予报销。

11、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单,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真实情况,并做到计算正确、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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