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标准化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标准化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加强中国标准化协会(以下简称:中国标协)会员管理,更好地为会员提供服务,根据《中国标准化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1.2 申请加入中国标协的单位或个人,应拥护本协会章程,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1.3 中国标协会员享有《中国标准化协会章程》和本办法规定的权利,履行《中国标准化协会章程》和本办法规定的义务,享受《中国标准化协会章程》和本办法规定的服务。

1.4 中国标协每年将开展优秀标准化成果、优秀会员、先进标准化工作者或标准化工作志愿者、标准化管理先进单位等评选和表彰活动。评选和表彰颁奖大会在每年10月14日的“世界标准日”进行。

2 会员分类

2.1 按照《中国标准化协会章程》第七条规定:本协会会员分个人会员(含资深会员、荣誉会员)、团体会员及理事会员。

2.1.1 个人会员:

个人会员应是热爱或从事标准化工作、承认中国标协章程、自觉履行会员义务的中国公民。

中国标协个人会员分为普通会员,资深会员和荣誉会员:

1)普通会员是指热爱或从事标准化工作的标准化工作者。

2)资深会员是指在标准化领域有一定影响,在协会专业刊物上发表过10篇以上论文或参加过中国标协组织出版的标准化专着,加入中国标协五年以上的个人会员。

3)荣誉会员是指在标准化领域有突出贡献,长期帮助中国标协开展工作的个人会员。荣誉会员为中国标协的终身会员。

2.1.2 团体会员:

团体会员应是依法成立的热爱或支持标准化工作,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承认中国标协章程,自觉履行会员义务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各类企业。

2.1.3 理事会员:

理事会员应是依法成立的支持标准化工作,关心标准化事业的发展,积极发挥党和政府联系标准化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承认中国标协章程,自觉履行会员义务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各类企业。

理事会员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由各级政府机构及中国标协指定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研究院所组成;此类是中国标协理事、常任理事的基本构成,免会费;另一类由各级各行业的企业单位组成,按规定收取一定费用。

3 权利与义务

3.1 按照《中国标准化协会章程》第十条规定,会员享有如下权利:

3.1.1 个人会员的权利:

1)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本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4)可优惠获得本协会的出版物和技术资料;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3.1.2 团体会员的权利:

1)团体会员的代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本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可选派代表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4)可优先取得本协会出版物和技术资料;

5)可要求本协会优先提供技术咨询和协助举办培训班;

6)对本协会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7)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3.1.3 理事会员的权利:

1)理事会员的代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本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可选派代表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4)可优先取得本协会出版物和技术资料;

5)可要求本协会优先提供技术咨询和协助举办培训班;

6)对本协会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7)可选派代表参加中国标协理事会;参与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本协会日常工作的开展;

8)通过理事会,对本协会的重大事务有表决权。

3.1.4 个人会员有要求中国标协优先提供确认其标准化工作能力或标准化从业资格的权利。

3.1.5 团体会员有要求中国标协优先提供良好标准化行为信用等级评估或企业标准水平确认的权利。

3.2 按照《中国标准化协会章程》第十一条规定,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3.2.1 个人会员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2)积极参加和支持本协会的各项活动;

3)积极参加研究、探讨标准化的学术、技术活动;

4)积极撰写标准化学术论文、科普文章,做学术报告、科普报告,对标准化科学技术工作向本协会提出建议;

5)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标准化咨询服务活动;

6)交纳会费。

3.2.2 团体会员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完成本协会委托的工作;

2)指定一名人员作为中国标协团体会员代表,颁发个人会员证书,由其代表本团体会员单位与中国标协保持联系,参加中国标协或其授权机构组织的有关标准化活动;

3)协助开展有关标准化学术交流、咨询和宣传普及等方面的活动;

4)积极开展群众性标准化活动;

5)交纳会费。

3.2.3 理事会员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2)积极参加标准化领域的各项活动,为标准化知识的普及和标准化工作的发展做出贡献;

3)指定代表参加中国标协理事会;积极参加管理本协会重大事务的决策;

4)积极联系各企业,宣传和推进标准化工作,真正起到在标准化领域联系政府和企业的桥梁作用;

5)交纳会费。

4 会员申请与管理

4.1 会员的征集与管理由中国标协统一负责,具体工作由中国标协会员管理及项目合作部负责;

中国标协各二级分会或中国标协授权的标准化服务机构应以中国标协的名义征集,分会或中国标协授权的标准化服务机构所涉及专业领域或区域的会员,统一由中国标协管理。

4.2 申请加入中国标协的团体或个人应填写《中国标准化协会团体(个人)会员申请表》,报送中国标协,经审核批准并颁发中国标协会员证书后,正式成为中国标协会员。

中国标协对申请加入的会员实行备案注册制度。

4.3 个人会员的管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