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国际货物运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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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运输法律制度

国际货物运输法律制度

国际货物运输法律制度国际货物运输法律制度通常涉及多个国家和国际公约,以确保货物在不同国家之间安全、高效地运输。

以下是国际货物运输法律制度的几个关键方面:1. 国际公约和协议:- 海运:《海牙规则》、《海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等,这些公约规定了承运人的责任、货物的索赔期限和赔偿限额。

- 空运:《华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等,规定了航空公司的责任和赔偿标准。

- 陆运:《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公约》(CMR),适用于国际公路运输。

- 多式联运:《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UNCITRAL),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的货物运输。

2. 运输合同:- 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货物的交付、运输方式、费用、保险等。

3. 货物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是保护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免受损失的重要手段,通常包括海运保险、空运保险等。

4. 海关和边境控制:- 国际货物运输需要遵守各国的海关法规,包括货物的申报、关税、税收和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

5. 货物追踪和监控:- 现代技术如GPS和物联网(IoT)使得货物的实时追踪和监控成为可能,有助于提高运输效率和安全性。

6. 争议解决:- 国际货物运输中可能出现的争议通常通过仲裁或法院解决,国际商会(ICC)等组织提供了仲裁服务。

7. 环境和安全法规:- 随着全球对环境保护和运输安全的关注增加,相关的法规也在不断更新,如国际海事组织(IMO)的安全和环保规定。

8. 电子数据交换:- 电子数据交换(EDI)和电子运输记录的使用,提高了国际货物运输的效率和透明度。

9. 贸易壁垒和制裁:- 国际货物运输需要考虑目标国家的贸易政策,包括关税壁垒、制裁措施等,这些都可能影响货物的运输和成本。

10. 合规性:- 遵守国际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如反洗钱法规、反恐融资法规等,是国际货物运输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这些方面构成了国际货物运输法律制度的基础,确保了国际贸易的顺畅进行。

【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航空货物运输法

【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航空货物运输法

【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航空货物运输法一、运输单证按照公约空运单证称为航空货运单(ACN)。

承运人有权要求托运人填写一套航空货运单。

一套货运单包括三分正本,一份注明“交承运人”,由托运人签字;第二份注明“交收货人”,由托运人签字后随同货物递送;第三份在货物受载后由承运人签字交给托运人。

托运人必须向承运人提交有关货物运输和通过海关所必需的有关单证,如发票和装箱单,以便及时办理海关手续。

空运托运单不同于海运单,它不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因为空运的速度快,通常在托运人把货运单交收货人之前,货物就已经运到目的地,这就基本上排除了通过转让装运单据来转让货物的需求。

实际业务中的一般做法是:货物抵达目的地后,收货人凭承运人的到货通知及有关证明提货,并在提货时在随货运到的航空货运单上签收,而不要求收获人凭航空货运单提货。

二、承运人的责任(一)《华沙公约》的规定1. 承运人的责任按照《华沙公约》第18条和第19条规定,承运人应对货物或行李空运期间发生的毁灭、遗失、损坏或延迟交付承担责任。

所谓空运期间是指货物交由承运人保管的整个期间,不论是在航空站内、在航空器上或在航空站外降落的任何地点。

空运期间不包括在航空站以外的任何陆运、海运或河运,但如果这种运输是为了履行空运合同,是为了装货、交货或转运,则也视为处于空运期间。

2.免责和负责限制承运人如果证明自己和他的代理人为了避免损失,已经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或不可能采取这种措施时,则他不承担责任。

承运人如果证明损失的发生是由于驾驶上、航空器的操作上或领航上的过失,承运人也可免除责任。

如果承运人证明损失发生是由受害人的过失所引起或助成,则可免除或减轻承运人责任。

承运人对货物和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于每斤250法郎,如果承运在交货时特别声明了货物或行李的价值,并交纳了必要的附加费,承运人的赔偿额以所声明的价值为准。

3.索赔和时效《华沙公约》规定,收货人最迟应在收到行李3天后,在收获后7天内就行李或货物的损失提出异议,在延迟交付的情况下,旅客或收货人应在行李或货物交其处理之日起14天内提出异议。

国际法:国际货物运输

国际法:国际货物运输

国际法:国际货物运输第一部分国际贸易法一一买卖、运输、保险、支付【考点】国际货物运输(-)★★★★★海洋运输一一提单、保函等。

1.班轮运输(提单运输)【解释】提单:承运人签发的,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提单性质:运输合同证明、货物收据、物权凭证。

3.提单的主要分类:(1)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记名提单出示身份证明,方可取货,记名提单不可转让,安全但机械。

不记名提单,灵活但有风险。

指示提单,在提单上背书后,方可转让。

兼顾了安全性和便利性特点。

(2)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有关于货物表明的不良记载,如包装破损明显,有霉变现象等,视为不清洁提单。

4.正本提单主要的流转过程船公司签发正本提单一一(货运代理或)发货人一一(买方贸易公司)一一最终收货人(到目的地收货)。

5.提单的批注与承运人的责任承运人的义务:表面检查、如实记载,若不如实记载,构成欺诈。

【思考】承运人交付的货物与提单不一致而提单中未做说明的,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正确答案』若承运人签发的是清洁提单,而实际交付的货物与提单不一致的,承运人要承担责任。

【例题】假设此题是一道案例题,如果对于承运人交付的货物与提单不一致的,而题干中未说明是否承运人有免责情形的,则此时仍推定,承运人要负赔偿责任。

6.提单与保函恶意保函绝对无效,不能对抗第三人(收货人)。

倒签提单:已装船。

预借提单:未装船。

不管是善意保函还是恶意保函,都不能对抗第三人。

目的港保函(承运人和提货人之间)一一副本提单加保函提货(也分善意和恶意而效力不同)。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09年(1)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要求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承担侵权责任。

(2)承运人不适用海商法第56条关于限制赔偿责任的规定。

(须全额赔偿)(3)提货人凭伪造的提单向承运人提取了货物,可要求承运人承担无正本提单放货的责任。

第四章 国际货物运输

第四章 国际货物运输

采用OCP运输条款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货物最终目的地必须属于OCP地区范围内,这是签订运输条 款的前提。 货物必须经由美国西海岸港口中转。因此,在签订贸易合同 时,有关货物的目的港应规定为美国西海岸港口,即为CFR 或CIF美国西海岸港口条件。 在提单备注栏内及货物唛头上应注明最终目的地OCP***城 市。
3.美国的小陆桥(Mini Land Bridge)与微型陆 桥(Micro Land Bridge)
小陆桥运输,也就是比大陆桥的海/陆/海形式缩短一 段,海上运输,成为海/陆/或陆/海形式。 微型陆桥运输,也就是比小陆桥更短一段。由于没有通 过整条陆桥,而只利用了部分陆桥,故又称半陆桥运输, 是指海运加一段从海港到内陆城乡的陆上运输或相反方 向的运输形式。微型桥运输近年来发展非常迅速。
一、班轮运输的特点
1、“四定” 2、“一负责” 3、运费相对稳定 4、班轮提单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处理纠纷的 依据
二、班轮运费的计算标准
班轮运费由基本运费和附加运费两部分组成。
• 基本运费的计算标准:
– – – – – – – 1、货物的毛重计收。 2、货物体积计收。 3、货物的价格计收。 4、收费较高者计收。 5、货物的件数计收取。 6、大宗商品交易下,由船、货双方议定。 7、按每件货物作为一个计量单位计收运费,如牲畜、运输 机械等; – 8、由货主与船公司临时议定价格。
条件:
必须要有一份多式联运合同 使用一份包括全程的多式联运单据 由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 必须是至少两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连贯运输 必须是国际间的货物运输 必须是全程单一的运费费率
第三节 陆桥运输与“OCP”运输
一、大陆桥运输的定义
所谓大陆桥运输(Land Bridge Transport),是 指使用横贯大陆的铁路、公路运输系统为中间桥梁, 把大陆两端的海洋连接起来的运输方式。 大陆桥运输一般都是以集装箱为媒介。

国际多式联运货物运输法律法规范本

国际多式联运货物运输法律法规范本

国际多式联运货物运输法律法规范本导言:国际多式联运是一种跨国货物运输方式,涉及到不同国家之间的运输法律法规。

为了确保国际多式联运货物运输的顺利进行,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国际社会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此类运输活动。

本文将介绍国际多式联运货物运输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一、国际多式联运的定义国际多式联运是指通过不同的运输工具,比如陆运、铁运、航运等相互衔接,以提供一条完整的货物运输服务的方式。

该方式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运输中的时间、成本和风险。

二、国际多式联运货物运输法律法规1. 联合国《关于国际多式联运货物运输合同的法律规定》(以下简称CMR)CMR是一项由联合国制定的国际公约,旨在调整与国际道路货物运输有关的合同。

它规定了托运人、运输人和接收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 船舶国际货物运输合同法(以下简称HVR)HVR是一项专门针对海上货物运输而制定的法律法规,涵盖了国际海运的各个方面,包括合同条款、运费支付、货物损坏或丢失的赔偿等内容。

它适用于全球范围内的海上货物运输活动。

3. 联合国国际货物运输单据规则(以下简称UNCITRAL规则)UNCITRAL规则是一项由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制定的国际公约,旨在调整国际货物运输单据的使用。

该规则规定了货物运输单据的格式、内容和使用要求,确保货物交接的安全和有效。

4.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规定IATA是全球航空运输业最具影响力的国际组织之一,其制定的规定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航空货物运输。

IATA规定包括货物包装要求、运输限制、安全措施等内容,为国际航空货物运输提供准则。

5. 国际铁路联运《关于联运、运费和货运单证的法律制度》(以下简称CIM)CIM是一项联合国制定的国际公约,用于调整与国际铁路联运有关的合同。

它规定了运输人、托运人和接收人的权利和义务,统一了各国间的运费计算方法和货物交接方式。

结语:国际多式联运货物运输法律法规的正确遵守,对于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降低业务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货物运输的国际法律框架

货物运输的国际法律框架

货物运输的国际法律框架在今天的全球化时代,货物运输作为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确保货物运输的安全和公平,国际社会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法律框架来规范相关的行为和责任。

本文将介绍货物运输的国际法律框架,并探讨其中的主要法律原则和机构。

一、国际货物运输的法律原则在国际货物运输中,存在着一些基本的法律原则,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保护和维护。

以下为其中的几个主要原则:1. 公约自由原则:根据国际法的原则,各国自由选择订立适用于其当事人的公约。

这意味着参与国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适用于货物运输的合同公约,如《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公约》等。

2. 合同自由原则:在国际货物运输中,合同是各方之间确立权利义务的基础。

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各方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自由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并对货物的运输方式、费用、责任等进行约定。

3. 清晰明确原则:为避免争议和纠纷,国际货物运输的合同应当以清晰明确为原则。

各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以明确的语言和准确的条款来规定各种权利和义务,以免引起误解和歧义。

4. 义务相对性原则:国际货物运输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是相对的,即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依存和相互制约的。

货物运输的承运人和收货人在履行各自义务的同时,也有权利要求其他当事人履行其相应的义务。

二、国际货物运输的法律机构为了确保国际货物运输的顺利进行和争议的解决,建立了一些专门的国际法律机构来处理相关事务。

以下为其中的几个重要机构:1. 联合国国际货物运输法委员会(UNCITRAL):作为联合国的机构,UNCITRAL致力于发展和统一国际贸易法律。

该委员会制定了许多与货物运输相关的国际公约和立法准则,为各国提供了参考和指导。

2. 国际商会(ICC):作为全球最大的商业组织,ICC制定了一系列与国际商业和货物运输相关的准则和条款。

其最著名的文件是《国际商会货物销售合同条款》(INCOTERMS),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和货物运输合同中。

国际经济法 第四章 国际货物运输(一)提单

国际经济法 第四章 国际货物运输(一)提单

最终证 据
提单持 有人
提单正面
托运人 Shipper 收货人 Consignee 通知人 Notify Party 船名Ocean Vessel 装货港port of loading 标志 Marks 航次 Voyage No 卸货港port of dicharge 件数 No. of containers or Packages 最后卸货港 Final destination 重量 体积 Weight Measurement 日期Date 承运人名称 Carrier (COSCO)
例题1 例题
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如承运人签发的是指 示提单,列关于该提单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 的? A.提单正面载明了收货人的名称 B.提单在转让时不需要背书,只要将提单交给 受让人即可 C.提单的转让必须经过背书 D.提单中的收货人一栏没有具体的收货人名称, 而是载明“凭指示”的字样
例题2 例题
5、运费预付提单(Freight prepaid B/L)和运费 到付提单(Freight payable at destination B/L)。 根据是否已付运费进行分类。运费预付提单指 载明托运人在装货港已向承运人支付运费的提 单。运费到付提单,指载明收货人在目的港提 货时向承运人支付运费的提单。
第四章 国际货物运输法
周超 2009年9月
Questions:
What is B/L? What is B/L’s Function?
第一节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
一、提单 bill of lading(B/L) 1、定义 A bill of lading is a document signed and issued by a carrier, or his or her agent, to a shipper, or his or her agent to acknowledge the receipt of goods by the carrier or his or her agent in the condition stated and to set out the terms under which the goods are carried.

国际物流运输条例

国际物流运输条例

国际物流运输条例导言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物流运输的规范与标准使得跨国货物运输更加高效、安全和可靠。

本文旨在介绍国际物流运输的相关条例,规范物流运输业的发展和运营。

通过合理的规范和标准,可以提高物流运输的效率和质量,促进国际贸易的繁荣。

一、国际货物包装规范货物包装是确保商品运输安全的重要环节,国际货物包装规范旨在保护货物免受损坏和污染。

其中包括:1. 尺寸和重量要求:包装的尺寸和重量应符合国际航空和海运的相关要求,以确保货物能够顺利装载和卸载。

2. 使用适当的包装材料:包装材料应选择符合国际标准的环保材料,以便在运输过程中能够有效保护货物不受外界环境和压力的损坏。

3. 运输标识和符号:包装上应标明货物的有关信息,例如重量、尺寸、脆弱性、运输方式等,以便于物流公司和运输人员正确处理。

4. 密封和防潮措施:对于易受潮的货物,包装应采取防潮措施,并确保包装完好无损。

二、国际运输文件要求为了确保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流程和责任清晰明确,国际运输文件要求规定了一系列必要的文件,以保障货物和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其中包括:1. 运输合同:运输合同是双方之间确定运输条款和条件的法律文件,包括货物描述、起运地和目的地、付款条件、保险责任等。

2. 提单:提单是国际运输中常用的交付凭证,确保货物从发货人交付运输公司到收货人的流程有据可查,同时也是提取货物的凭证。

3. 装箱清单:装箱清单详细列出了每个包装中所装的货物数量、重量、尺寸等信息,有助于对货物进行清点和管理。

4. 运输保险证明:运输保险证明是为了保护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损失而购买的保险凭证,以确保货主和物流公司的合法权益。

三、国际运输标准化为了提高国际物流运输的效率和安全性,国际运输标准化将不同运输方式、不同地区和不同货物类型的运输统一为一套标准。

其中包括:1. 港口建设标准:国际港口建设标准规定了港口的基础设施、安全措施、作业流程等,并注重港口与其他交通运输方式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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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货义务
承运人应适当和谨慎地装卸、搬运、配载、运 送、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
【例】甲公司与国外客户以FCA条件达成一项 货物买卖合同,甲公司委托承运人乙轮船公司 运送该批出口货物,在装卸货物时由于承运人 工作人员不慎,10件货物从船甲板落入海中灭 失;由于承运人雇佣的平仓人员操作不当,货 物未被合理积载,导致运输途中货物在舱内相 互积压损坏10件;运输途中船员未给货舱及时 通风,导致20件货物因受热而变形,在目的港 卸货时由于船上人员卸货不当,使15件货物落 入海中。 问:承运人应承担多少件货物灭损的赔偿责任?
• 班轮运输
指定航期、航次、运费和航线的四固定运输, 适用于件、杂运输
• 租船运输
不定期、不定航线,由一个或多个货主租用整 条船进行的运输。
二、提单 1、含义
承运人接收货物或将货物装船后,由承运人 或其授权的人或代表他的人(如船长)向托运人 签发的、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 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的 单据。
【例】中国某公司向欧洲出口啤酒花一批,价格条件是每公 吨CIF安特卫普**欧元。货物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保, 由“罗尔西”轮承运,船方在收获后签发了清洁提单。货 到目的港后发现啤酒花变质,颜色变成深棕色。经在目的 港进行的联合检验,发现货物外包装完整,无受潮受损迹 象。经分析认为该批货物时在尚未进行充分干燥或温度过 高的情况下进行的包装,以致在运输中发酵造成变质。据 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收货人应向承运人索赔,因为其签发了清洁提单 B、收货人应向发货人索赔,因为该批货物在装船前就有品 质问题 C、承运人对变质可以不承担责任,因为承运人对于货物的 固有缺陷可以免责 D、承运人对变质应承担责任,因为承运人在运输中有谨慎 管理货物的义务
公约的内容体系
(一)承运人的基本义务 (二)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三)责任期间的承运人免责 (四)承运人赔偿责任的限制 (五)延迟交货的责任 (六)托运人的义务与责任 (七)诉讼时效问题
(一)承运人的基本义务
1、适航义务 含义:
①在开航前和开航时,恪尽职责使船舶适航。 ②适当配备船员、装备和船舶供给。 ③谨慎处理使货舱、冷藏舱和该船其他载货部分能 适宜和安全地收受、运输和保存货物。
【例】上述货物若在正常航线上遭遇暴风雨, 由于运送的货物是小麦,船长为避免小麦受 潮绕到100海里,避开雨区,造成到港迟延3 天,承运人是否应承担由此给货主造成的损 失?
(二)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海牙规则》——“装到卸” 《汉堡规则》——“接到交” 《海商法》——集装箱货运“接到交”,非 集装箱货 运“装到卸”
(七)诉讼时效
• 含义
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 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法院对权 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 三公约的规定
《海牙规则》和《维斯比规则》:一年,从货物交 付之日或应交付之日起计算。 《汉堡规则》:二年。
《海牙规则》与《汉堡规则》对比
海牙规则(维护船方利益) 责任基础 ★免责 责任期间 不完全的过失责任制 航行过失、火灾过失+无过失 免责 装到卸 汉堡规则(维护货方利益) 完全的过失责任制 无过失免责 接到交(管货期间更长)
【例】“东风”号轮承运英国甲公司的货物 ,目的地是中国青岛,在运输途中由于船 长指挥失当,船舶触礁导致30箱货物受损 。船到青岛港后由于船员驾驶失误船又撞 到港口防波堤上,又有25箱货物受损。对 这些损失“东风”轮所属乙公司作为承运 人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例】依《海牙规则》规定,下列哪些货损承 运人可免责? A、船舶在开航前和开航是不具有适航性引起的 货损 B、船长和船员在驾驶或管理船舶中的疏忽引起 的货损 C、未谨慎积载引起的货损 D、包装不当引起的货损
△特征
①合同具有跨国性或国际性 ②合同是提供劳务即运输服务的合同 ③合同的效力往往及于缔约双方之外的第三人
国际货物运输中的法律关系 运输合同法律关系
托运人
承运人
提单 (运输合同)
收货人
(运输合同受益方)
合同关系相对性的例外
2、分类
国际货物海上运输合同
班轮运输合同
租船合同
航次租船合同
定期租船合同
• 我国《海商法》的规定
(六)托运人的义务与责任 • 内容 (1)如实提供货物信息的义务 (2)关于危险品运输的义务
①托运人隐瞒货物的危险性的,承运人可以在卸货 前的任何时间将危险品卸在任何地点,或将其销 毁或使危险品不再具危险性,承运人不需赔偿托 运人损失。 ②危险货物的托运人应对由于装载该项货物而直接 或间接引起的一切损害或费用负责。 ③如果托运人在交付托运时已经表明了货物的危险 性,那么承运人只有在面临危险时才可抛弃货物 而不需负责。
【例】如果上例中,承运人在启运前未发现货物的 真实状况,到目的港向持有提单的收货人交货时, 发现货物有问题,承运人能否通过上述检验方法 对抗收货人的索赔?
3、分类 ①已装船提单与收货待运提单 ②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③不可转让提单和可转让提单 ④倒签提单、预借提单
倒签提单:指货物实际装船日期晚于提单记载 的装船日期的提单。 预借提单:指货物尚未装船,而信用证规定的 有效期即将届满,托运人要求船方签发的符合信 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的已装船提单。
2、《汉堡规则》——完全过失责任
• 在过失的认定上,《汉堡规则》采取推定过失原 则。 • 火灾不能免责 • 增加实际承运人 。规定实际承运人与承运人共负 连带责任且不得通过约定免责 。
(四)承运人赔偿责任的限制
• 含义
承运人对货损应当承担责任时,无论损失多少, 承运人有一个最高赔偿限额,对超过限额的损失 部分不予赔偿。
责任限制(管货期间) 低 关于延迟责任
关于实际承运人 关于舱面货和活牲畜 关于保函

无规定
无规定 无规定 无规定
承担责任(不得通过约定免责)
与承运人共付连带责任(不得 通过约定免责) 适用(不得通过约定免责) 承认善意保函在托运人和承运 人之间为有效(不得通过约定 免责) 2年
诉讼时效
1年Biblioteka 3、签发提单 4、不做不合理绕航的义务 【例】英国某货轮承运一批运往阿姆斯特丹的 小麦从印度起航,为搭载船长在科威特的私 人物品,该轮离开印度后先进入波斯湾,然 后沿正常航线从红海经苏伊士运河及地中海 进入大西洋,最后到达阿姆斯特丹,但是到 港日比预定日期晚了20天,货物市场价格15 日前一落千丈,使货主蒙受巨大损失。问承 运人是否应当赔偿货主损失?
(三)责任期间的承运人免责
1、《海牙规则》——不完全过失责任
①航行过失免责 航行过失:船长、船员、引水员或承运人的 雇佣人员,在航行或管理船舶中疏忽或不履行义 务的行为。 ②火灾免责,但由于承运人的实际过失或私谋所引 起的除外 ③其他无过失免责
• 不可抗力、自然灾害
• 救助或企图救助海上遇险人员或财产 • 货方原因
【例】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于1999年10月2日以FOB天 津价格条件签订了从中国向美国出口一批纽约唐人街华人 所需春节用产品的合同,乙公司通过银行开出信用证规定 的装船日期为1999年12月10日至31日天津装运。乙公司所 订船舶在来天津的途中与他船相碰,经修理于2000年1月 20日才完成装船。甲公司在出具保函的情况下换取了承运 人签发的注明1999年12月31日装船的提单。船舶延迟到达 目的港纽约,造成收货人丙公司与一系列需方签订的供货 合同均延迟履行并导致一些需方公司向丙公司提出了索赔。 丙公司赔偿后向承运人提出了索赔。对于该案,下列选项 哪些是正确的? A、本案承运人签发的提单属于倒签提单 B、承运人应赔偿收货人丙公司的损失 C、丙公司应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D、本案货物的风险自装运港船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2、作用
①提单是承运人和托运人订有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 证明。 ②提单是承运人向托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表明货 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装运。
③提单是代表货物的所有权的凭证。
④提单是承运人保证向收货人或其他提单持有人履 行交货义务的凭证。 【例】托运人将一批货物交承运人,承运人于6月2 日装船完毕后签发了没有任何不良批注的已装船 提单。在承运轮船起航前一天,船长发现货物有 破包,且包内货物已发霉变质,随即暂停运输, 要求托运人交还原来签发的提单,双方争议诉至 法院,托运人主张交货时货物完好,有提单为证。 承运人则通过检验机构证明货物在装船前已变质, 原提单记载不属实,法院是否可采纳承运人的观 点?
国际货物运输法
本章体系
•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提单 有关提单的国际公约 租船合同 • 国际航空运输、铁路运输、多式联运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 国际铁路货物运输 国际货物多式联运
第一节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
一、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1、概念
指承运人收取运费,承担由海上将货物从一 国港口运往另一国港口订立的合同。
三、有关提单的国际公约
《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
《海牙规则》:主要体现的是航运大国船东的利益 《维斯比规则》:对《海牙规则》的非实质修改 《汉堡规则》:反映了托运人的利益
发展历程:
《海牙规则》到《维斯比规则》再到《汉堡规 则》,承运人的责任和义务依次加重。相反,承运 人免责和赔偿责任限制,在这三个公约中依次减少。
• 三公约的有关规定
(五)延迟交货的责任
• 《海牙规则》和《维斯比规则》 都没有规定 • 《汉堡规则》规定,承运人对因自己过失而延迟 交货所造成的货损应负赔偿责任; 如果迟延交货达到60天以上的,索赔人可以 视为货物已经灭失。承运人对迟延交货的赔偿责 任限额是迟延交货物运费的2.5倍,但不能超过总 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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