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融资模式及三大城市开发模式
投融资项目的模式及项目选择的标准(PPP、F+EPC等)

XXX部 XX年月日
பைடு நூலகம் 目录
一 PPP项目
1. PPP概念 2. 适用领域 3. 运作方式 4. 回报方式 5. 操作流程 6. 重要政策 7. 项目筛选
二 投融建项目
1. 投融建模式的概念 2. 采用投融建的原因 3. 投融建模式的优缺点 4. 运作模式 5. 操作流程 6. 项目筛选
目录
1
测算背景
2
基本原则及假设条件
3
项目测算方法
4
评价标准
5
核心风险
6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写
一 测算背景
1、项目测算的是对项目全生命周期内资金收支和损益情况的分析评价。 2、项目测算包括投资前测算和投资后评价测算。我们这里讲的是投资前的测算。 3、对投融资类项目的测算指导建议主要从PPP模式项目出发,测算投融建模式项 目时,可参考PPP模式项目测算思路。
一 PPP项目
1. PPP概念
PPP模式,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 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政府授权出资代表与中 标社会资本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 政府在运营期按约根据绩效考核给予付费或补贴,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 通过PPP合同来体现。
二 投融建项目 6. 项目筛选 -项目初选条件
合规要求
项目业主的确定需预 先取得政府的委托授 权,项目立项有据可 依且立项主体需得到 金融机构的认可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建设期+回 购期)不超过5年
增信要求
若项目业主资信能力无法满足 金融机构要求,需要业主提供 额外增信方式,包括第三方担 保(担保人公开市场信用评级 不低于AA,且有与项目规模相 对应的担保能力)、可变现资 产质押/抵押等。
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治投融资模式的探讨

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治投融资模式的探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土地的一级开发整治越来越成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重要领域。
这其中涉及到大量的投融资,需要探讨合理的投融资模式,使城市土地的开发整治能够有效推进。
目前,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治的投融资模式主要包括政府投资、公私合作、PPP等几种模式。
其中,政府投资是最常见的一种模式,也是最早的一种模式。
政府通过向国有企业或社会各界募集资金,并通过政府向银行贷款等手段筹集资金,然后通过合作建设单位来实现国土整备、市政公用设施、集体经济用地等方面的土地开发整治。
但这种模式存在着资金来源单一、资金使用效益较低等缺点。
公私合作模式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投资,共同开发整治土地。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政府可以借助社会资本的力量,实现土地开发整治的共赢,同时社会资本也可以从中获得收益。
但是,这种模式需要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达成共识,并协商合作的各项具体细节,同时需要明确谁来管理、谁来运营等问题,这些问题需要政府和社会资本双方共同解决。
PPP(公共私人合作)模式是政府和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各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一种合作模式。
这种模式的特点在于各方的责任分工及收益分配相对明确,政府投入较少,风险由企业承担,具有较高的灵活性和效率。
但是,PPP模式存在着风险转移不彻底、政府监管不到位等问题,需要政府加强监管。
除了以上三种模式,还有一些新兴的投融资模式在发展中,如行业基金、影子银行等,这些新兴的投融资模式具有不同的特点和优势,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
在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治的投融资模式中,政府应起到重要的引领作用,为城市土地的开发整治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同时应加强对各类投融资模式的监管,保证投资的安全和效益。
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融资模式,并加强企业管理和风险控制。
同时,社会公众也应关注城市土地开发整治的投融资,共同参与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
总之,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治的投融资模式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不断探索新的模式,共同推进城市土地的开发整治,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项目融资有哪几种模式主要的

项目融资有哪几种模式主要的项目融资面临的信贷风险比其他传统的融资方式大得多。
另外,项目融资具有结构复杂、参与者多、运作难度大、风险因素多等特点。
那么项目融资有哪几种模式呢?店铺整理了一些项目融资的模式,有兴趣的亲可以来阅读一下!项目融资的模式BOT模式是指国内外投资人或财团作为项目发起人,从某个国家的地方政府获得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特许权,然后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建设的融资、设计、建造和运营。
BOT融资方式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
BOT方式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称谓,我国一般称其为"特许权"。
以BOT方式融资的优越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减少项目对政府财政预算的影响,使政府能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仍能上马一些基建项目。
政府可以集中资源,对那些不被投资者看好但又对地方政府有重大战略意义的项目进行投资。
BOT融资不构成政府外债,可以提高政府的信用,政府也不必为偿还债务而苦恼。
其次,把私营企业中的效率引入公用项目,可以极大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同时,政府也将全部项目风险转移给了私营发起人。
第三,吸引外国投资并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对地方的经济发展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BOT投资方式主要用于建设收费公路、发电厂、铁路、废水处理设施和城市地铁等基础设施项目。
BOT很重要,除了上述的普通模式,BOT还有20多种演化模式,比较常见的有:BOO(建设-经营-拥有)、BT(建设-转让)、TOT(转让-经营-转让)、BOOT(建设-经营-拥有-转让)、BLT(建设-租赁-转让)、BTO(建设-转让-经营)等。
TOT融资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是"移交--经营--移交"的简称,指政府与投资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把已经投产运行的可收益公共设施项目移交给民间投资者经营,凭借该设施在未来若干年内的收益,一次性地从投资者手中融得一笔资金,用于建设新的基础设施项目;特许经营期满后,投资者再把该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管理。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多元化投融资模式分析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多元化投融资模式分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面积的不断扩大,城市地下空间作为城市空间中的重要一环,可以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
然而,由于地下空间开发存在一定的难度,目前在许多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仍处于起步阶段。
同时,在地下空间的开发融资方面,也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需要城市发展者、投资人、开发商和政府部门共同努力,制定多重投融资对策,创新融资模式,提高地下空间开发的效率和质量,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一、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现状为了解决城市地下空间开发融资的问题,需要创新投融资模式,实现多元化融资。
具体而言,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可以采用政府投入、社会资本、金融投资、PPP模式等多种融资方式。
1.政府投入。
政府的投入是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的重要资金来源之一,政府可以通过财政资金、国有资本等方式对地下空间开发进行投资。
但政府投入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财政压力大、政策效果不明显等。
2.社会资本。
社会资本是一个重要的资金来源,将社会资金纳入到地下空间开发中,可以提高地下空间开发的资金投入。
此外,社会资本标准十分严格,可以有效地规避一些投资风险。
3.金融投资。
金融投资是地下空间开发的重要资金来源,通过金融投资,可以为地下空间开发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但是,金融投资也存在风险,需要投资人具有一定的风险管理能力。
4.PPP模式。
PPP模式是一种新型的融资模式,主要是借助政府和社会资本的资金合作,优化地下空间开发融资结构。
PPP模式的优点在于政府与社会资本共担风险,互惠互利。
1.制定有利的政策和规划。
政府部门应当制定有利的规划和政策,以促进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2.探索多种融资方式。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需要探索多种融资方式,将不同的资金渠道进行有效的衔接和整合。
3.加强协调和合作。
在地下空间开发中,各方面利益的协调和合作至关重要。
政府部门、开发商、投资人以及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形成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
4.注重风险管理。
BOT、BT、TOT、TBT和PPP五大投融资模式全解析

BOT、BT、TOT、TBT和PPP五大投融资模式全解析一、政府市政建设中引进社会资本的模式比较政府市政建设中引进社会资本的模式比较二、什么叫BOT、BT、TOT、TBT和PPP投融资模式1、BOT(Bulid-Operate-Transfer)即建造-运营-移交方式BOT模式最大的特点就是将基础设施的经营权有期限的抵押以获得项目融资,或者说是基础设施国有项目民营化。
在这种模式下,首先由项目发起人通过投标从委托人手中获取对某个项目的特许权,随后组成项目公司并负责进行项目的融资,组织项目的建设,管理项目的运营,在特许期内通过对项目的开发运营以及当地ZF给予的其他优惠来回收资金以还贷,并取得合理的利润。
特许期结束后,应将项目无偿地移交给ZF。
在BOT模式下,投资者一般要求ZF保证其最低收益率,一旦在特许期内无法达到该标准,ZF应给予特别补偿。
BOT融资模式2、BT(Build Transfer)即建设-移交BT融资模式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领域中采用的一种投资建设模式,系指根据项目发起人通过与投资者签订合同,由投资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竣工后的项目移交项目发起人,项目发起人根据事先签订的回购协议分期向投资者支付项目总投资及确定的回报。
BT融资模式3、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即转让-经营-转让模式TOT融资模式是一种通过出售现有资产以获得增量资金进行新建项目融资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在这种模式下,首先私营企业用私人资本或资金购买某项资产的全部或部分产权或经营权,然后,购买者对项目进行开发和建设,在约定的时间内通过对项目经营收回全部投资并取得合理的回报,特许期结束后,将所得到的产权或经营权无偿移交给原所有人。
TOT融资模式4、TBT模式TBT模式就是将TOT与BOT融资方式组合起来,以BOT为主的一种融资模式。
在TBT模式中,TOT的实施是辅助性的,采用它主要是为了促成BOT.TBT的实施过程如下:ZF通过招标将已经运营一段时间的项目和未来若干年的经营权无偿转让给投资人;投资人负责组建项目公司去建设和经营待建项目;项目建成开始经营后,ZF从BOT项目公司获得与项目经营权等值的收益;按照TOT和BOT协议,投资人相继将项目经营权归还给ZF。
“八大投”融资模式

“八大投”融资模式目前,全国共有各级政府融资平台8000多个。
这让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部副部长魏加宁吃惊不小:“过去一级政府顶多有2—4个融资平台,现在很多地方政府的一级融资平台已逾10个。
”所谓融资平台,指地方政府发起设立,通过划拨土地、股权、规费、国债等资产,迅速包装出一个资产和现金流均可达融资标准的公司,必要时再辅之以财政补贴作为还款承诺,以实现承接各路资金的目的,进而将资金运用于市政建设、公用事业等项目。
融资平台的出现,源于地方政府财权和事权的不配套。
魏加宁称,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中央和地方呈现出财权上移、事权下移趋势。
地方政府财力紧张,在城市建设、医疗和教育方面开支加大压力下,不得不通过融资平台等隐性赤字方式解决用钱问题。
重庆的融资平台起于2002年。
此前一年的2001年10月,黄奇帆从上海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兼经委主任任上升任重庆副市长。
其时,直辖已5年的重庆,基础设施开始迅速起步。
问题是,重庆地方财政能力很差,“十分缺钱。
”黄奇帆记忆犹新:“2002年,重庆预算内财政收入157亿元,而当年政府财政负债余额450亿元。
按照国际惯例,这是一个要破产的政府。
”黄奇帆曾担任上海浦东新区开发办副主任,参与了浦东开发开放的过程,对浦东以土地为核心、滚动开发筹集建设资金的操作过程非常熟悉。
在他眼里,“没有缺钱的政府,只有办法不多的政府。
”他在摸清重庆家底后,启动了对重庆投融资体制的改革。
从2002年末开始,重庆市政府控制的“八大投资集团”(简称“八大投”)逐一成立,用以承担政府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
重庆市政府对“八大投”的定位是,政府拥有,授权经营,通过市场化方式运作,即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开展经营,基于其自身信用进行借贷从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要达成这个目的,须增大投资集团资本,以获得银行授信。
重庆市政府以“五大注资”做到了这点:一是国债注入。
中央政府定期发行基础设施建设国债,重庆市政府将每年获得40亿-50亿元人民币的这类国债,作为资本或股本配给投资集团。
城市土地一级开发融资模式及渠道分析

一、引言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是针对城市功能定位及城市规划要求,由政府统一组织开展的一系列土地行为。
土地一级开发具体定义是指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过程。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设用地需求量不断增加,政府对土地一级开发工作也越来越重视。
城市土地一级开发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土地一级开发能够得以顺利开展,必然要获取足够的资金支持。
土地一级开发主体的融资渠道主要有银行贷款、政府部门的财政拨款和自有资金。
从各项融资来源占比来看,政府财政拨款和自有资金所占比例较小,债务融资占比较高,这也决定了信贷政策对土地一级开发主体获取资金难易及成本有非常大的影响。
当政府采取强有力的宏观调整政策,紧缩银根时,土地一级开发就会受到来自资金方面的很大限制,面临较大的融资困难。
因此,有必要就土地一级开发融资模式展开讨论,根据不同地区土地一级开发面临的不同条件,有效地选择不同的融资模式,同时相关部门要完善土地一级开发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以便于一级开发融资主体根据现有情况创新出新的融资方式,这样有利于拓宽土地一级开发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风险,保障项目得以顺利开展,加快推进我国城镇化建设。
二、城市土地一级开发存在的四种模式(-)模式一:一二级联动开发的传统模式,由企业主导一二级联动开发模式主要由企业主导,一家企业先后承担土地开发及其上物业开发两道工序,面对土地出让及物业租售双重市场的一种开发模式。
房地产开发商通过这种开发模式,不仅在一级开发阶段获得了收益,而且会保证企业所获取的土地在未来升值时,给企业带来二级开发的丰厚收益。
然而这种模式也有一定的缺陷,例如不利于政府对市场地价进行控制等。
当前华夏幸福产业新城开发模式属于这种类型。
片区开发投融资方式流程模式分析、土地开发全过程流程详解

⽚区开发投融资⽅式流程模式分析、⼟地开发全过程流程详解区域综合开发,实践中⼜称⽚区综合开发、城镇综合开发。
区域综合开发在我国现⾏的法规政策中尚⽆统⼀和明确的定义,⼀般是指在符关键内容通常包括战略定合国家及地⽅规划的前提下、对具有⼀定规模、相对成⽚的区域进⾏系统性改造、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
关键内容通常包括战略定位、规划设计、⼟地⼀级开发、基建公服建设、产业和内容导⼊、运营管理等,常见形式包括旧城改造、⼯业园区、产业新城、特⾊⼩镇、旅游综合体等。
本⽂对区域综合开发在不同阶段下的形式和特点进⾏总结归纳,梳理区域性综合开发项⽬的现状、92号⽂的⾊⼩镇、旅游综合体等。
对综合开发项⽬带来的困境、区域性综合开发项⽬的主流模式、三种开发类型的区别与流程、⽚区开发的⼗种融资⽅式,对综合开发项⽬带来的困境、区域性综合开发项⽬的主流模式、三种开发类型的区别与流程、⽚区开发的⼗种融资⽅式,为参与⽚区开发的各类主体提供参考和借鉴。
现状⼀、区域性综合开发项⽬的现状⼀、区域性综合开发项⽬的(⼀)基本概念区域性综合开发项⽬(以下简称“综合开发项⽬”),实践中也称⽚区综合开发或园区综合开发项⽬,在我国⽬前的法规政策中对其尚⽆明确的定义,⼀般来讲,是指在符合国家及地⽅规划的前提下对成⽚区域进⾏系统性地改造、建设、运营和维护的⾏为,通常会包括⼟地⼀级开发、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营,以及相关的产业导⼊服务等内容。
从PPP项⽬⾓度看,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将项⽬划分为19个⼀级⾏业,其中“城镇综合开发”类项⽬基本上可以理解为即以PPP模式实施的综合开发项⽬,其下包括园区开发、城镇化建设、⼟地储备、⼚房建设和其他5个⼆级分类。
(⼆)综合开发项⽬的常见实施模式此类项⽬的传统实施模式,主要包含以下⼏种:⼀是最早的政府直接投资建设开发的模式,即政府直接作为投资主体进⾏区域的建设开发,资⾦来源主要以财政性资⾦为主;第⼆种是在政企开发的改⾰趋势下,由平台公司作为投融资主体的模式,其资⾦来源主要是财政性资⾦+债务性融资,但债务性资⾦的还本付息仍然依靠政府补贴;第三种是完全市场化的操作模式,由企业享有⼟地溢价分成或通过⼀⼆级联动开发取得收益,政府投⼊较少,但随着政策的收紧,该模式已基本陷⼊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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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开发模式政府利用自己对土地、信息、政策等的垄断,通过合理的运作,从社会筹集资金。
TOD(Transit-Oriented Development)作为一种源自城市规划的城市经营方式,已经被西方国家的城市政府广为采用。
所谓TOD,就是政府利用垄断规划带来的信息优势,在规划发展区域首先按非城市建设用地的价格征用土地,然后通过基础设施(主要是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引导、开发,实现土地的增值。
政府基础设施投入的全部或主要部分是来自于出售基础设施完善的“熟地”,利用“生熟”地价差平衡建设成本(燕菁, 5667 )。
TOD模式运用成功的关键是在于政府行动领先于市场需求,只要判断准确、运作得当,对城市边缘的“生地”进行TOD的先期投入,其成功的可能性和回报率要远远超过现有建成区的“熟地”。
基于TOD模式的城市规划与建设是一种全新的概念,最近市正以此理念重新规划新轨道交通线路的走向和建设时序。
SOD(Service-Oriented Development)是近年来我国城市规划与建设中产生的一种新方式。
所谓SOD,就是通过社会服务设施建设引导的开发模式,即城市政府利用行政垄断权的优势,通过规划将行政或其他城市功能进行空间迁移,使新开发地区的市政设施和社会设施同步形成,进一步加大“生熟”地价差,从而同时获得空间要素功能调整和所需资金保障。
一个成功的经典案例,是当年市政府出让了老城区用地,而率先进入新区,实现了城市功能转移、空间疏解与优化、政府财政状况改善等多重目标。
此外还需要指出的是,SOD尤其是以政府为核心的行政中心转移,给社会带来的巨大示效应和心理预期效应,是无法衡量的。
AOD(Anticipation-Oriented Development)即规划理性预期引导的开发模式,这是一种城市规划—城市经营整合概念,是一种城市经营的新手段。
如果说, TOD是政府利用垄断规划信息带来的优势而进行城市经营。
AOD则是政府充分利用发布规划信息的诱导作用来进行城市经营。
政府通过预先发布某些地区的规划消息,公开相关信息,来激发、引导市场力量进行先期的相关投入,以尽快形成与规划目标相一致的外围环境和所需氛围,以便于政府在最为适合的时机,以较小的投入即可实现原先的规划建设意图。
例如,在“城市发展概念规划中”,针对未来远期要形成的CBD地区,就提出导入 AOD的概念:在钱江新城南岸(未来CBD核心区)以低廉的土地价格预征土地,并向社会明确发布政府未来的规划意图信息,以形成强大的社会心理预期,引导开发商在周边地区进行相应的开发,促使CBD所需的配套环境和氛围尽快形成。
届时待建设时机与项目储备成熟,政府再进行CBD 核心区的开发就是水到渠成了,一定也可获得高额的土地资金回报。
上叙三种模式中,土地都是城市经营的关键。
由此可见,土地是土地资产是城市建设资金稳定可靠的来源,要建立政府垄断的城市建设用地供应体制,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实行非饱和适度供应,合理调控土地和房地产价格。
通过调控土地供应总量,控制城市建设总量和房地产开发总量。
全面推行城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除法律规定可以继续实行划拨的用地以外,无论新增建设用地和存量划拨土地,都要通过政府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等方式纳入有偿使用轨道,实行以地生财,增加城市财源。
大力推行城市国有土地储备制度和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制度,增加政府的土地收益,为城市建设聚集资金。
城市土地资产经营收益应上缴城市政府,列入财政专户管理,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
BT模式的概念1. BT是英文Build(建设)和Transfer(移交)缩写形式,意即“建设--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
2. BT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种变换形式,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
3. 目前采用BT模式筹集建设资金成了项目融资的一种新模式。
BT模式产生的背景1.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基础设施投资的银根压缩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如何筹集建设资金成了制约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
2. 原有的投资融资格局存在重大的缺陷,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建设企业及其关联市场在很大程度上被人为阻隔,资金缺乏有效的封闭管理,风险和收益分担不对称,金融机构、开发商、建设企业不能形成以项目为核心的有机循环闭合体,优势不能相补,资源没有得到合理流动与运用。
BT模式的运作1. 政府根据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对项目进行立项,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筹划报批等前期工作,将项目融资和建设的特许权转让给投资方(依法注册成立的国有或私有建筑企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根据项目未来的收益情况对投资方的经济等实力情况为项目提供融资贷款,政府与投资方签订BT 投资合同,投资方组建BT项目公司,投资方在建设期间行使业主职能,对项目进行融资、建设、并承担建设期间的风险。
2. 项目竣工后,按BT合同,投资方将完工验收合格的项目移交给政府,政府按约定总价(或计量总价加上合理回报)按比例分期偿还投资方的融资和建设费用。
3. 政府在BT投资全过程中行使监管,保证BT投资项目的顺利融资、建设、移交。
投资方是否具有与项目规模相适应的实力,是BT项目能否顺利建设和移交的关键实施BT模式的依据1.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 根据中华人民国建设部[2003]30号《关于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第四章第七条“鼓励有投融资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对具备条件的工程项目,根据业主的要求按照建设—转让(BT) 、建设--经营--转让(BOT) 、建设—拥有--经营(BOO) 、建设--拥有--经营--转让(BOOT)等方式组织实施。
”BT模式的运作过程1. 项目的确定阶段:政府对项目立项,完成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筹划报批等工作;2. 项目的前期准备阶段:政府确定融资模式、贷款金额的时间及数量上的要求、偿还资金的计划安排等工作;3. 项目的合同确定阶段:政府确定投资方,谈判商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工作;4. 项目的建设阶段:参与各方按BT合同要求,行使权利,履行义务;5. 项目的移交阶段:竣工验收合格、合同期满,投资方有偿移交给政府,政府按约定总价,按比例分期偿还投资方的融资和建设费用。
BT模式的特点1. BT模式仅适用于政府基础设施非经营性项目建设;2. 政府利用的资金是非政府资金,是通过投资方融资的资金,融资的资金可以是银行的,也可以是其他金融机构或私有的,可以是外资的也可以是国的;3. BT模式仅是一种新的投资融资模式,BT模式的重点是B 阶段;4. 投资方在移交时不存在投资方在建成后进行经营,获取经营收入;5. 政府按比例分期向投资方支付合同的约定总价。
BOT的模式概念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通常直译为“建设-经营-转让”。
BOT实质上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
政府对该机构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数量和价格可以有所限制,但保证私人资本具有获取利润的机会。
整个过程中的风险由政府和私人机构分担。
当特许期限结束时,私人机构按约定将该设施移交给政府部门,转由政府指定部门经营和管理。
所以,BOT一词意译为“基础设施特许权”更为合适。
BT模式的概念1. BT是英文Build(建设)和Transfer(移交)缩写形式,意即“建设--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
2. BT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种变换形式,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
3. 目前采用BT模式筹集建设资金成了项目融资的一种新模式。
BT模式产生的背景1.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基础设施投资的银根压缩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如何筹集建设资金成了制约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
2. 原有的投资融资格局存在重大的缺陷,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建设企业及其关联市场在很大程度上被人为阻隔,资金缺乏有效的封闭管理,风险和收益分担不对称,金融机构、开发商、建设企业不能形成以项目为核心的有机循环闭合体,优势不能相补,资源没有得到合理流动与运用。
公私合作关系(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是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如新的电信系统、机场和电厂)的一个资助模式。
公共合作伙伴的代表是地方和国家政府。
私营合作伙伴可以是私营企业、国营公司或特定专业领域的企业财团。
公私合作关系(PPP)是一个广义的术语,应用围很广,从简单的,短期(有或没有投资需求)管理合同到长期合同,包括资金、规划、建设、营运、维修和资产剥离。
PPP安排对需要高技能工人和大笔资金支出的大项目来说是有益的。
它们对要求国家在法律上拥有服务大众的基础设施的国家来说很有用。
公私合作关系资金模式是由在项目的不同阶段,对拥有和维持资产负责的合作伙伴所决定。
PPP模式的例子有:设计建造(DB):在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设计和制造基础设施,以满足公共部门合作伙伴的规,往往是固定价格。
私营部门合作伙伴承担所有风险。
运营与维护合同(O&M):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根据合同,在特定的时间,运营公有资产。
公共合作伙伴保留资产的所有权。
设计、建造、融资及经营(DBFO):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设计,融资和构造一个新的基础设施组成部分,以长期租赁的形式,运行和维护它。
当租约到期时,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将基础设施部件转交给公共部门的合作伙伴。
建造、拥有、运营(BOO):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融资、建立、拥有并永久的经营基础设施部件。
公共部门合作伙伴的限制,在协议上已声明,并持续的监管。
建造、拥有、运营、移交(BOOT):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被授权在特定的时间融资、设计、建造和运营基础设施组件(和向用户收费),在期满后,转交给公共部门的合作伙伴。
购买、建造及营运(BBO):一段时间,公有资产在法律上转移给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
建造、租赁、营运及移交(BLOT):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在租用的公共土地上设计、融资和建立一个设施。
在土地租赁期,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营运该设施。
当租约到期时,资产转移给公共部门的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