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检测仪通用标准

气体检测仪通用标准
气体检测仪通用标准

气体检测仪通用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作业环境用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术语、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与标志等。

本标准适用于作业环境可燃性气体(含甲烷)、有毒气体和氧气检测报警仪。

2 引用标准

GB2421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总则

GB3836.1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

GB3836.2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隔爆型电气设备“d”

GB3836.4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本质安全型电路和电气设备“i”

GB4798.10 电工电子产品应用环境条件导言

GB4857.5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垂直冲击跌落试验条件

GB5274 气体分析校准用混合气体的制备称量法

GB5275 气体分析校准用混合气体的制备渗透法

3 术语

3.1 检测器

由采样装置、传感器和前置放大电路组成的部件。

3.2 传感器

将样品气体的浓度转换为测量信号的部件。

3.3 指示器

指示气体浓度测量结果的部件。

3.4 报警器

气体浓度达到或超过报警设定值时发出报警信号的部件,常用有蜂呜器、指示灯。

3.5 检测范围

报警仪在试验条件下能够测出被测气体的浓度范围。

3.6 检测误差

在试验条件下,报警仪用标准气体校正时,指示值与标准值之间允许出现的最大误差。

3.7 报警误差

在试验条件下,报警仪用标准气体校正时,报警指示值与报警设定值之间允许出现的最大误差。

3.8 报警设定值

根据有关法令或标准或现场状况,报警仪预先设定的报警浓度值。

3.9 重复性

同一报警仪在相同条件下,对同一检测对象在短时间内重复测定,各指示值间的重合程度。

3.10 稳定性

在试验条件下,报警仪保持一定时间的工作状态后性能变化的程度。

3.11 响应时间

在试验条件下,从检测器接触被测气体至达到稳定指示值的时间。通常,读取达到稳定指示值90%的时间作为响应时间。

3.12 恢复时间

在试验条件下,从检测器脱离被测气体至恢复监视状态的时间。通常,读取恢复到稳定指示值10%的时间作为恢复时间。

3.13 监视状态

报警仪发出报警前的工作状态。

3.14 报警状态

报警仪发出报警时的工作状态。

3.15 故障状态

报警仪发生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的状态。

3.16 零气体

不含被测气体或其他干扰气体的清洁的空气或氮气。

3.17 标准气体

成分、浓度和精度均为已知的气体。

4 分类

4.1 按检测对象分类,有可燃性气体(含甲烷)检测报警仪、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氧气检测报警仪。

4.2 按检测原理分类,可燃性气体检测有催化燃烧型、半导体型、热导型和红外线吸收型等;有毒气体检测有电化学型、半导体型等;氧气检测有电化学型等。

4.3 按使用方式分类,有便携式和固定式。

4.4 按使用场所分类,有常规型和防爆型。

4.5 按功能分类,有气体检测仪、气体报警仪和气体检测报警仪。

4.6 按采样方式分类,有扩散式和泵吸式。

5 技术要求

5.1 结构要求

5.1.1 气体检测仪应由检测器和指示器两部分组成;气体报警仪应由检测器和报警器两部分组成;气体检测报警仪应由检测器、指示器和报警器三部分组成。

5.1.2 可燃性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检测范围下限为零,上限应大于或等于爆炸下限;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检测范围下限为零,上限就大于3倍最高容许浓度;氧气

检测报警仪用于缺氧检测,检测范围下限为零,上限应大于25%体积百分浓度,对于氧气泄漏检测,下限为零,上限应大于40%体积百分浓度。

5.1.3 便携式和移动式报警仪,应体积小、重量轻、便于携带或移动。

5.1.4 固定式报警仪,检测器应具有防风雨、防沙、防虫结构,安装方便。指示报警器应便于安装、操作和监视。

5.1.5 应使用耐腐蚀材料制造仪器或在仪器表面进行防腐蚀处理,其涂装与着色不易脱落。

5.1.6 仪器处于工作状态时应易于识别。

5.1.7 仪器应易于校正。

5.1.8 用于存在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时,应具有防爆性能,符合GB383

6.1、GB3836.2和GB3836.4,并取得防爆检验合格证。

5.1.9 报警仪和检测报警仪应具有有效的报警装置。

5.2 性能要求

5.2.1 检测误差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检测误差

5.2.2 报警误差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报警误差

5.2.3 重复性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重复性

5.2.4 稳定性

按6.5进行试验时,仪器必须符合5.2.1,5.2.2的要求。

5.2.5 仪器使用姿势的影响

按6.6进行试验时仪器应符合5.2.1,5.2.2的要求。

5.2.6 振动的影响

按6.7进行试验时仪器应符合5.2.1,5.2.2的要求。

5.2.7 检测晌应时间与报警响应时间

a.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在进行6.9和6.10中规定的试验时,检测与报警响应时间必须在30 s以内;

b.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在进行 6.9和6.10中规定的试验时,检测与报警响应时间必须在60 s以内;

c.缺氧检测报警仪在按6.9和6.10中的规定进行试验时,检测响应时间必须在20s以内,报警响应时间必须在5s以内。

氧气检漏报警仪在按6.9和6.10中规定进行试验时,其检测与报警响应时间必须在20 s以内。

5.2.8 温度的影响

a.按6.11.1中的规定进行试验时,检测报警仪的检测误差与报警误差应符合

5.2.1,5.2.2的要求;

b.按6.11.2中的规定进行试验时,检测报警仪的检测响应时间和报警响应时间应在5.2.7中规定的时间内。

5.2.9 电源电压的影响

检测报警仪进行6.12中规定的试验时,其检测误差与报警误差应在

5.2.1,5.2.2中规定的误差范围以内。

5.2.10 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应试验并说明干扰气体的影响。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条件

除特殊规定者外,试验场所的条件按GB2421实行,即试验大气的温度为

15,35?,相对湿度为45%,75%,气压为86,106kPa。

当检测报警仪进入工作状态并经过厂家指定的稳定时间后即可开始试验。校正仪器时,使用零气体和标准气。标准气配制按GB5274,5275实行。

6.2 检测误差试验

按厂家规定对仪器或装置进行校正。然后,将浓度分别为满刻度值的60%、1.6倍、3倍容许浓度值或报警设定值的试验气体通入检测器,记录指示值并计算出指示值与试验气体浓度的差值。

6.3 报警误差试验

6.3.1 检验缺氧检测报警仪与氧气检漏报警仪时,在与设定报警相同条件下,将高于设定报警浓度的氧气通入检测器,然后逐渐降低氧气的浓度,直至发出警报,计算此时试验氧气的浓度与设定氧气报警浓度的误差。

6.3.2 除缺氧检测报警仪外,检验其他气体报警仪和气体检测报警仪时,在与设定报警相同条件下,应将低于设定报警浓度的被测气体通入检测器,然后将试验气体的浓度逐渐升高,直至发生警报,计算此时试验气体的浓度与报警设定值的误差。

6.4 重复性试验

6.4.1 进行氧气检测仪和氧气检测报警仪的重复性试验时,用浓度近似为报警设定值的氧气试验气体与常规空气在同一条件下,交换三次,通入检测器,计算氧气试验浓度与平均指示值的误差。

6.4.2 进行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检测仪和检测报警仪的重复性试验时,将浓度约为设定报警值或全量程60%的试验气体与常规空气或零气体在同一条件下,交换三次,通入检测器,计算试验气体浓度指示值与其平均值的误差以及相对平均值。

6.5 稳定性试验

先校正检测报警仪的指示,设定报警值,在完成6.2检测误差试验与6.3报警误差试验之后分别进行6.5.1与6.5.2的试验。

6.5.1 使仪器保持工作状况1h以上,然后,按6.2中规定的方法检查检测误差。

6.5.2 使仪器保持工作状况1h以上,然后,按6.3中规定的方法检查报警误差。

6.6 仪器使用姿势的影响试验

使仪器处于工作状态,以标准使用姿势为准,分别前后左右倾斜30?,检查试验气体浓度值与指示浓度值、报警设定浓度值勤与实际报警浓度的误差。

6.7 振动的影响试验

将仪器固定在振动台上,以10,55Hz的频率、0.15mm的振幅、每次3min的扫频时间进行振动试验,在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各振动30min。然后按6.2,6.3条进行试验。

6.8 耐冲击性试验

在混凝土地面上放置30mm厚的松木板,将检测报警仪置于板的上方0.1m高处,除保护指示与报警部分外,使处于工作状态的仪器下落。然后,检查试验气体的浓度值与指示浓度值,报警设定浓度值与实际报警浓度值的误差。

6.9 检测响应时间试验

对采用吸入式采样的检测报警仪,试验在不接导管的情况下进行。

6.9.1 可燃气检测报警仪,将检测器暴露在浓度为全量程60%的试验气体中,同时记时,测出达到仪器指示出试验气体浓度的90%的时间。

6.9.2 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将检测器暴露在浓度为全量程60%的试验气体中,同时记时,测出达到仪器指示出试验气体浓度的90%的时间。

6.9.3 氧气检测报警仪

a.缺氧检测报警仪,将检测器暴露于纯氮气中或在空气导入口吸入氮气,测出达到90%的响应时间;

b.氧气检漏报警仪,将检测部分暴露于纯氮气中或在空气导入口吸入氮气,测出达到90%的响应时间。

6.10 报警响应时间试验

6.10.1 可燃气检测报警仪,将检测器暴露在浓度为报警设定值1.6倍的试验气体中,同时记时,测出发出警报的时间。

6.10.2 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将检测器暴露在浓度为报警设定值1.6倍的试验气体中,同时记时,测出发出警报的时间。

6.10.3 氧气检测报警仪

a.缺氧检测报警仪,报警浓度设定值定为18(vol)%,将检测器暴露于

10(vol.)%的试验气体中,同时记时,测出发出警报的时间;

b.氧气检漏报警仪,报警设定值定为25(vol)%,将检测器暴露于浓度为

28(vol.)%的试验气体中,同时记时,测出发出警报的时间。

6.11 温度变化的影响试验

6.11.1 检测误差试验和报警误差试验在20?2?下,校正仪器的指示浓度值和报警浓度值。然后将仪器置于40?的恒温槽中,1h后,测出在此温度下的试验气体浓

度值与指示浓度值,设定报警浓度值与实际报警浓度值的误差。再用同样的方法将仪器置于0?恒温槽中,1h后,测出在此温度下试验气体浓度值与指示浓度值,设定报警浓度值与实际报警值的误差。

6.11.2 检测与报警响应时间试验

在进行6.11.1中试验的同时进行。温度分别取35?和15?,测出对试验气体的检测响应时间和报警响应时间的变化。

6.12 电源电压变化的影响试验

在校正检测报警仪的指示浓度和报警设定值后,将主电源的预定电压改

变?10%,测出试验气体浓度值与指示浓度值,报警设定值与实际报警值之间的误差。

7 检测规则

7.1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 出厂检验

7.2.1 出厂检验按本标准的5.2.1、5.2.2和5.2.7各项和相应的试验方法逐台进行。

7.2.2 在出厂检验中,全部项目均合格的产品为合格产品,有一项不合格者,即为不合格产品。

7.3 型式检验

7.3.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

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7.3.2 型式检验应按本标准所有规定逐项进行。

7.3.3 型式检验从出厂检验的合格品中随机抽取,样机不少于3台。试验中,检验项目全部合格者其型式检验合格,有一项不合格者其型式检验为不合格。

7.3.4 复检规则

在型式检验中,如有一台一项指标不合格,对该不合格项应加倍抽样试验,如该项指标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型式检验不合格。对型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必须在消除缺陷并通过第二次型式检验后方可继续生产。

8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8.1 标志

8.1.1 每台检测报警仪应在适当位置固定铭牌,其内容包括:

a.产品名称及型号;

b.制造厂厂名或商标;

c.测量范围;

d.制造厂产品编号;

e.出厂日期。

8.1.2 每台检测报警仪应在适当部位印有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如使用期限

等)。

8.1.3 包装箱外部必须注明下列标志:

a.制造厂厂名、厂址;

b.产品名称及型号;

c.产品数量及净重、毛重;

d.包装箱外型尺寸;

e.包装日期。

8.2 包装

8.2.1 产品包装应符合GB4857.5的规定,必须保证仪器在运输、存放过程

中不受机械损伤,并防潮、防尘。

8.2.2 包装箱内还应有下列技术文件:

a.产品合格证;

b.产品使用说明书;

c.产品备件和附件一览表。

8.3 运输

产品在运输中应防雨、防潮,避免强烈的振动与撞击。

8.4 贮存

产品应存放在通风、干燥、不含腐蚀性气体的室内。贮存温度为0,40?,

相对湿度低于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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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夏玉亮、黄崇艺。

发布单位: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0-10-11 提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起草单位: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批准单位: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0-10-11

机械加工件来料通用检验标准

文件编号 DHPC-PCA016 版本编号 F1.1 生效日期 页次编号 一、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机械加工配件的检验验收,本标准针对零件图纸上未能详尽标列的或没有必要特别指出的基本性及常规性的技术要求进行的归纳和补充说明,另本标准与设计图纸上所标识的技术要求一起并列参照执行,当有冲突时则以技术规范和客户要求为准。 二、检验标准 2.1 抽检标准:参考GB2828国际标准AQL 抽样标准表,本公司以AQL2.5为主、AQL4.0为参考。 2.2 检测工具选用说明 序号 检测项目 测量工具 检验方法及范围 1 外 观 目测 1、工件表面是否有划痕、磕碰现象。 2、工件表面是否清洁无污渍、锈斑等。 3、倒角部位是否倒角.倒角是否平滑.毛刺.工件表面光洁度是否达到图纸要求。 2 外径尺寸 数显卡尺 测量点为轴径中心线两侧平行面上的两点、测量时应左右轻微摆动、最小值为外径的尺寸,适用于公差范围:<0.05mm 。 外径 千分尺 测量前校对量具、测量时在外径上轻微摆动、轻轻用力旋转尾端微调手柄、最小值为外径尺寸,适用于公差范围:<0.02mm 。 3 深度尺寸 深度 百分尺 测量时将深度尺横端面与被测工件的标准面靠紧、摆正、保持垂直,轻轻用力 旋转尺尾端旋钮,所得值为实际尺寸。 游标 深度尺 测量时将深度尺横端面与被测工件的标准面靠紧、摆正、保持垂直,轻轻用力推入,所得值为实际尺寸。 深度量规 通规靠紧工件标准面,无透光现象,止规靠紧加工面有透光现象,为合格产品。 4 长度尺寸 数显卡尺 测量范围为0-500mm ,卡尺的测量位置与图纸要求相对应,卡爪左右轻轻摆动, 最小值为产品的尺寸,工件的全长取前、中、后几点测量,所得最大值与最小值 之差的一半为工件的平行度误差。 卷 尺 工件过长,精度要求不高,可用卷尺测量,测量时需拉直卷尺与规则工件的侧面平行,取两端面间的最小值。 5 内径尺寸 数显卡尺 孔的精度要求不高,孔较浅时可使用游标卡尺测量,测量时卡爪适量摆动测出的最大值为内孔尺寸。 通止规 塞规测量内孔适用于批量生产,测量时塞规通端进入孔内,而止端不能进入时孔径合格,测量大孔径时可用自制量棒测量。 内径 用千分尺标定百分表零位,测量时摆动百分表,在直径方向找出最大值,轴上 批量范围 抽样数 AQL2.5 AQL4.0 备 注 AC RE AC RE 2-8 3 0 1 0 1 本表仅用于单批次来料抽检参考、仅表示平均质量参考,特殊精密配件必须全检。 9-15 5 0 1 0 1 16-25 8 0 1 0 1 26-50 13 0 1 1 2 51-90 20 1 2 1 2 91-150 32 1 2 2 3 151-280 50 2 3 3 4 281-500 80 3 4 5 6 说明:AC 表示批量判收、RE 表示批量判退。 机械加工配件验收标准

电子元件来料检验标准(doc 32页)

电子元件来料检验标准(doc 32页)

上海零线电气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Q/LSD3401.1-2010 编制: QA规范来料检验版本号: A 页码:1 本页修改序号:00

1.目的 对本公司的进货原材料按规定进行检验和试验,确保产品的最终质量。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原材料的入库检验。 3.职责 检验员按检验手册对原材料进行检验与判定,并对检验结果的正确性负责。 4.检验 4.1检验方式:抽样检验。 4.2抽样方案:元器件类:按照GB 2828-87 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一般检查水 平Ⅱ进行。 非元器件类:按照GB 2828-87 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特殊检查 水平Ⅲ进行。 盘带包装物料按每盘取3只进行测试。 替代法检验的物料其替代数量依据本公司产品用量的2~3倍进 行替代测试。 4.3合格质量水平:A类不合格 AQL=0.4 B类不合格 AQL=1.5 替代法测试的 物料必须全部满足指标要求。 4.4 定义: A类不合格:指对本公司产品性能、安全、利益有严重影响不合格项目。 B类不合格:指对本公司产品性能影响轻微可限度接受的不合格项目。 5.检验仪器、仪表、量具的要求 所有的检验仪器、仪表、量具必须在校正计量期内。 6. 检验结果记录在“IQC来料检验报告”中。 文件编号:Q/LSD3401.2-2010 上海零线电气有限公司 编制: QA规范来料检验版本号:页码:2

本页修改序号:00 目录 材料名称材料类型页数电阻器元器件类 3 电容器(无极性)元器件类 4 电容器(有极性)元器件类 5 电感器元器件类 6 集成电路元器件类7,8 线路板元器件类9 二极管元器件类10 三极管元器件类11 塑料件非元器件类12 场效应管/IGBT 元器件类13 插针、插座元器件类14 线材非元器件类15 高频变压器元器件类16 螺钉、铜螺柱、8字扣、万向转非元器件类17 三端稳压器(78L05)元器件类18 控制变压器非元器件类19 数显表元器件类20 扎带非元器件类21 说明书、包装箱等印刷品非元器件类22 海绵胶条、贴片非元器件类23 热缩套管非元器件类24 跳线非元器件类25 蜂鸣片元器件类26 蜂鸣器元器件类27 晶体、陶振、滤波器元器件类28 继电器元器件类29 自恢复保险丝元器件类30 送丝机构元器件类31 辅料非元器件类32

五金件、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五金件\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1目的 本标准定义五金件、塑胶件产品外观品质的基本要求,并确立允收、拒收的准则。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同现有产品所使用的五金件和塑胶件。 3职责和权限 3.1 开发部:对本标准的制定提出指导并提供相关的设计要求。 3.2 生产部:负责对本标准提出改善建议。 3.3 品质部:负责本标准的制定和升级换版。 4定义 4.1 表面重要度定义 A级面:产品正常使用时经常看到的面,如面板,前壳,产品的上表面、正面。 B级面:产品正常使用时不经常看到的面,如产品的后面、侧面等。 C级面:产品在移动或被打开时才能看到的面,如产品的底面,内部零件的表面等。 4.2 缺陷定义 4.2.1 五金件(包括喷粉、丝印)常见外观缺陷定义 4.2.1.1 变形:零件整体或局部有弯曲、凹凸、不平、不直,有明显的形位偏移。 4.2.1.2 毛刺:金属表面、边缘出现余屑和表面极细小的金属颗粒。 4.2.1.3 压痕:零件表面的呈不规则的浅沟。 4.2.1.4 生锈/氧化:暴露在空气中的金属表面发生的化学反应。 4.2.1.5 零件松脱:冲压螺母、螺柱等松动、脱落,铆钉松脱等。 4.2.1.6 划伤:由尖锐物件在零件表面造成的沟痕。 4.2.1.7 软划伤:沒有明显深度的划痕(无手感,但肉眼能明显看出)。 4.2.1.8 露底:露底为该喷的部位没喷或喷涂厚度过薄,可看见底色。 4.2.1.9 气泡:有气泡或无附着力的喷涂区域。 4.2.1.10 杂质:喷涂面上的外来物。 4.2.1.11流痕:喷涂涂料过多且不均匀干燥后导致的流痕。 4.2.1.12尺寸偏差:因加工设备的精度不够,导致产品尺寸偏差超过设计允许水平。 4.2.1.13色差:同一产品上喷涂面颜色不一致或同一批产品里喷涂颜色不一致。 4.2.1.14 丝印不完整:字体、符号、图案印刷不完整 4.2.1.15 锯齿边状:字体、符号、图案边缘不圆滑,拖尾。 4.2.1.16 字体倾斜:字体、符号、图案丝印倾斜。 4.2.1.17 丝印颜色不对:油墨颜色不对。 4.2.2 塑胶件(包括喷油、丝印)常见外观缺陷定义 4.2.2.1 缺料:塑件边缘光滑,形状不规则,有不齐整之感。

机加工件外观检验标准

加工件外观检验标准 1 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无任何表面处理一般加工件(机加工部位)在样品验证、月度抽检和批次检验的过程中外观可接收的标准。 本程序适用各车间一般机加工件的外观质量检验。 2 定义 粗糙度:表面光洁程度。 撞伤:工件上的浅坑。 划痕:浅的沟槽。 污渍:工件上的可见的油渍。 毛刺:机加工后产生的尖锐突起。 3. 外观等级分类 3.1产品分类:A一般结构件 B 轴类 C 其他类 3.2部件表面可见程度分类: Ⅰ经常被注意到的(客户在使用时经常会看到的,正面的)。 Ⅱ偶尔被注意到的(客户在使用时不经常看到的,侧面和底面的)。 Ⅲ难以被注意的(只用在安装或维修时才能看到的,内部的)。 4. 职责 负责对送检的零件按本作业指导书进行检验,并判定合格或不合格。根据公司产品质量要求的变化及时修正本作业指导书。 5. 验收标准 5.1 机加工件材料应符合图纸要求。 6.2 通用要求 6.2.1工件表面应没有污渍(不可擦除的)。 6.2.2工件不得有锐边(以一般手指触摸没有扎手感),不得有毛刺。

6.2.3表面粗糙度应符合图纸要求。 6.2.4螺纹孔内不得有切削液,攻丝油等(防锈油除外)残留。 6.2.5工件表面不允许有锈斑,锈迹。 6.3 表面撞伤,划伤判定标准。 注:表内缺陷数是在200mmX300mm范围内。 如物料还需要再进行表面处理,焊接等二次加工的,按不影响使用和二次加工判定。如遇特殊异常(严重撞伤,明显有损观瞻的)由车间与客户协商处理。 7 包装和保护 7.1 供方应采用合适的流转器具装运工件,避免跌落与磕碰。 7.2 如工件的表面要求比较高,应制作专用的流转器具或进行必要的包装。

机械加工件检验标准

机械加工件检验标准 1. 目的 规范机械加工件的检验标准,以使各工序过程的产品质量得以控制。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机械加工件的检验, 图纸和技术文件并同使用。如与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冲突时,以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为准。 3. 引用标准 本标准的尺寸未注单位为mm 。 JB/T 5000.9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切削加工件》 GB/T 1031 《表面粗糙度参数及其数值》 GB/T 1800.4 《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等级和孔轴的极限偏差表》 GB/T 3 《普通螺纹收尾、肩距、退刀槽和倒角》 GB/T 197 《普通螺纹公差》 GB/T 1184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

GB/T 1804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GB/T 5277 《紧固件螺栓和螺钉通孔》 4. 原材料检验 机械加工件所用板料, 棒料的材质, 规格和数量是否符合按图加工所需。详细做好原材料入库记录。不合格材料办理好退货手续。 5. 工序质量检验 5.1 零件加工后应符合产品图样和技术条件及JB/T 5000.9《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切削加工件》规定。 5.2 零件应按工序检查、验收,在前道工序检查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 5.3 铸钢件、铸铁件、有色金属铸件、锻件加工后如发现有砂眼、缩孔、夹渣、裂纹等缺陷时, 在不降低零件强度和使用性能的前提下, 允许按照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修补, 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加工。 5.4 加工后的零件不允许有毛刺,除产品图样有要求外,不允许有尖棱、尖角。

5.5 精加工后的零件不允许直接摆放在地面上,应采取必要的支撑、保护措施。加工面不允 许有锈蚀和影响性能、寿命或外观的磕碰、划伤等缺陷。 5.6 精加工后的配合面、摩擦面和定位面等工作表面不允许打印标记。 5.7 最终工序为热处理的零件,热处理后表面不应有氧化皮。精加工后的配合面、齿面不应有退火、发蓝、变色的现象。 5.8 对于生产图样中要求电镀锌或热镀锌的零件,图中要求的配合面尺寸为含镀层后的尺寸。 5.9 表面电镀锌涂层的质量要求: 1)镀层外观光滑细致、无起泡、起层、剥落、烧焦及海绵状沉淀; 2)经铬酸钝化后,应具有绿黄略带有红色的彩虹色; 3)镀层表面允许有不严重的流痕及轻微的刮痕印,允许工件边缘色彩稍淡; 4)钝化膜有一定的光泽,不到呈暗褐无光的泥巴色; 5)钝化膜应牢固,用布揩擦不掉;在50℃~60℃的热水中煮1小时,颜色无显著减退。

最新电子元器件来料检验规范标准

IQC 来料检验指导书

检验说明: 一、目的: 对本公司的进货原材料按规定进行核对总和试验,确保产品的最终品质。 二、围: 1、适用于IQC 对通用产品的来料检验。 2、适用对元件检验方法和围的指导。 3、适用于IPQC、QA 对产品在制程和终检时,对元件进行覆核查证。 三、责任: 1、IQC 在检验过程中按照检验指导书所示检验专案,参照供应商器件确认书对来料进行检验。 2、检验标准参照我司制定的IQC《进料检验规》执行。 3、本检验指导书由品管部QE 负责编制和维护,品管部主管负责审核批准执行。 四、检验 4.1 检验方式:抽样检验 4.2 抽样方案:元器件类:按照GB 2828-87 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一般检查水准Ⅱ进行。非元器 件类:按照GN 2828-87 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特殊检查水准Ⅲ进行。盘带包装物料 按每盘取3 只进行测试替代法检验的物料其替代数量根据本公司产品用量的2~3 倍进 行替代测试 4.3 合格品质水准:AQL 为acceptable quality level 验收合格标准的缩写。A 类不合格AQL=0.4 B 类不合格 AQL=1.5 替代法测试的物料必须全部满足指标要求 4.4 定义: A 类不合格:指对本公司产品性能、安全、利益有严重影响不合格项目 B 类不合格:指对本公司产品性能影响轻微可限度接受的不合格项目 4.5 检验仪器、仪表、量具的要求所有的检验仪器、仪表、量具必须在校正计量器 4.6 检验结果记录在“IQC来料检验报告”中

目录

检验指导书机型适用于通用产品 工序时间无 工序名称晶振检验工序编号无 测试工具/仪器:频率计、万用表检验员IQC 图示:频率计频率计PPM 值的计算:如27MHZ晶振,+/-30PPM 检验步骤及容 转化为百分比为百万分之: 1、对单、抽样: 30 =30/10 X(27X10 ) . 根据货仓开出的IQC 品检报告单或上料单,核对上料供方是否为合格供方,再查找相应订单和产品 =0.00081MHZ=810MHZ 制造标准书,核实相应机型和数量。 晶振即27MHZ+/-30PPM . 取待检物料准备检验工具/仪器,对照相应产品制造标准书,参照样板或规格承认书,以IQC 检验 晶振测试示意图=26.99919/27.00081 MHZ 标准为依据,按AQL:0.4/1.0 均匀抽样。 2、包装/外观检查: 检查包装应合理,有无按常规或指定材料包装(以不伤物料本体为原则),标示容是否与确认书 一致,本体有无破损、外壳、引脚有无氧化发黑、中振极性标识位置与样板是否相同等。 3、规格测量: 试装观察各部位大小形状与样板(或确认书)有无不同,封装形式有无不同(如:U 和S 封装)用 相应测量工具再进行测量,需要试装才能确认的应进行相应试装。 4、材质验证: 参照样板对来料材质进行相关验证是否与样板不符,如:外壳分铜质金属外壳和瓷等。注意事项 5、性能测试: 1、物料送检时要及时检验。 按正确方式连接频率计和晶振测试架(如右图所示),打开电源开关按被测晶振所配负载电容大小, 将晶振引脚插入相应的插座位置,根据测试点电压、频率围不同将频率计进行正确设置:2、测试架第一次测试前由领班或技术员校正后才能进行测试。 . 试点电压在3~42V 围将VOLTAGE 键按入。3、所照参样板必须为合格样板。 . 测试点电压在50mV~5V 围将VOLTAGE 键按出。4、晶振应根据所用机型的负载电容和等效电阻的大小对应插座孔插入进行. 测试点在80MHZ~1.3GHZ 频率围时将F UNC 设置键设置到F REQ B 位LED 灯亮.测试。 . 测试点在1HZ ~`100MHZ 频率围时将FUNC 设置键设置到FREQ A 位 LED 灯5、当引脚表面有氧化发黑时需做耐温/可焊性试验进行进一步确认。 亮.(10MHZ100MHZ 频率围时将PRESCALE 键按入, 1HZ~`10MHZ 频率围时将PRESCALE 键6、测试前应将晶振由50-70CM 高处自由跌落木版上面,在进行电性能测试。 按出. . 为了读出精确的测试频率将GATE 键按入进行倍数设置,可分别设置为XI、X10、X1000。设置正 修订记录 确后,LED 将显示频率计所测试到的正确频率(如须长时间保留测试资料,将HOLD 键按入)。 6、判定/标识将: 修改次数日期容参考文件不良品标识清楚并及时隔离,以物料检验报告单的形式交由上级处理。将 PASS 好的物料做好标 识放入指定区域,并做好相关记录。供应商器件确认书、检验规 文件编号编制:日期: 版本审核:日期: 页脚

自动化设备机械加工件来料检验标准

文件编号版次A0 页码第1页共6页 文件修订记录 序号日期版本修改内容承办人 12018-12-15 A0 初版发行李蔚华 2 3 4 5 6 7 8 9 10 11 编制审核批准 文件会签分发部门 部门会签分发(份数) 生产部 品质部 研发部 采购部 生效日期: 2018-12-15 制定部门:品质部制定日期: 2018-12-15

文件编号版次A0 页码第2页共6页 1.目的 规范机械加工件的来料检验标准,以使各工序过程的产品质量得以控制。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机械加工件的检验,图纸和技术文件并同使用。如与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冲突时,以技术文件为准。 3.引用标准 本标准的尺寸未注单位为 mm。 GB/T 1031 《表面粗糙度参数及其数值》 GB/T 1800.4 《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等级和孔轴的极限偏差表》 GB/T 32535 《普通螺纹收尾、肩距、退刀槽和倒角》 GB/T 197 《普通螺纹公差》 GB/T 1184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 GB/T 1804-M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GB/T 5277 《紧固件螺栓和螺钉通孔》 4 .检验方案: GB/T2828 最新版;特殊抽样水准S-1 ,尺寸 / 性能类 AQL=AC/Re(0/1 );外观 AQL=0.4;月综合抽检良率 外观< 1%,尺寸结构< 0.1%。 5 .检验设备 / 工具: 1. 游标卡尺 (0.01mm) 2. 千分尺( 0.01mm) 3. 内径千分尺 4. 塞尺5. 高度仪 6. 螺纹规、 环7. 针规8. 大理石平台9. 万用表 / 兆欧 表10. 色板 6 .术语及定义 外观面定义: A 级表面:在使用过程中经常被客户看见且被关注的部分(如:作业平台,操作面板等)。 B级表面:在使用过程中很少被客户看见的部分且不会过分关注(如:底部机加件、设备内部件)。 这些表面允许有轻微外观不良。 C 级表面:在使用过程中不会被客户看到的表面部分(如:结合部位)。此表面的外观缺陷应合理而且不至 于给客户觉得该产品质量不佳。 7.检验步骤: 7.1 包装要求: 7.1.1 所有物料必须使用相应的垫料、间隔物、填充物包装,避免运输过程遭到破坏,每单片产品之间必 须隔开,避免相互碰撞导致不良,检验前发现有不符合的包装方式,检验人员有权拒绝接收。 7.1.2 外包装必须具有足够的抗外力强度,以便能保护内部包装物,有色金属制品如铜、铝制品需用报纸 或塑料膜包覆;黑色金属需涂覆防锈油。检验人员发 现有外包装破损或有产品裸露的,有权拒绝接收。 7.1.3 所有产品来料必须附带我司提供的技术图纸,或经我司认可的技术图纸,图纸清晰明了,图纸不明

电子元器件检验标准

《电子元器件进货检验标准》 一、芯片 1)目视检查,来料包装应完好无破损,标识清晰。 2)封装正确,引脚完整,无断裂,无明显歪斜。 3)表面不可有油污,水渍及其它脏物。由运输材料引起而且能够被空气吹走的灰尘是可被接收的。 4)抽取该批次的2到3块芯片使用,确保功能正常。 二、电阻 1)目视检查,来料包装应完好无破损,标识清晰; 2)色环颜色清晰易于辨认,色环颜色与标称阻值相符,引脚无氧化、发黑;数字标注正确。 3)阻值与色环标识一致。 4)电阻无断裂,涂覆层脱落; 5)表面不可有油污、水渍及其它脏物。由运输材料引起而且能够被空气吹走的灰尘是可被接收的。 6)用万用表测量阻值。 7)用30W 或40W 的电烙铁对电阻器的引脚加锡,焊锡应能完全包裹住引脚为合格。 三、电容 1)目视检查,来料包装应完好无破损,标识清晰; 2)印字清晰,容量标识与标称容值相符短引脚端的PVC 封膜上应有“-” 标记,为电容负极,长引脚为正极;引脚无氧化、发黑; 3)电容无断裂无破裂,无涂覆层脱落,(电解电容)电解液无漏出。 4)表面不可有油污、水渍及其它脏物。由运输材料引起而且能够被空气吹走的灰尘是可被接收的。 5)用万用表测量容值。 6)用30W或40W 的电烙铁对电容的引脚加锡,焊锡应能完全包裹住引脚为合格。 四、电感 1) 目视检查,来料包装应完好无破损,标识清晰; 2) 电感无断裂,涂覆层脱落; 3) 表面不可有油污、水渍及其它脏物。由运输材料引起而且能够被空气吹走的 灰尘是可被接收的。 4) 抽取该批次的2 到3 块芯片使用,确保功能正常。 五、电桥 1) 目视检查,来料包装应完好无破损,标识清晰; 2) 封装要光洁,无缺陷,无批锋;引脚无氧化,无机械损伤等现象。 3) 表面不可有油污、水渍及其它脏物。由运输材料引起而且能够被空气吹走的 灰尘是可被接收的。 4) 抽取该批次的2到3块芯片使用,确保功能正常。 六、二极管 1) 目视检查,来料包装应完好无破损,标识清晰; 2) 印字清晰,引脚无氧化、发黑;

五金件检验标准

东莞市倍优电子有限公司 塑 胶 件 检 验 标 准

1、目的 明确五金件来料品质验收标准,规范检验动作,使检验、判定标准能达到一致性。 2、范围 适用于深圳市创品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五金件检验。 3、定义 3.1 基本定义 3.1.1) A 面:指组装成整机后的正前面、上表面及丝印面(在使用过程能直接看到及吸引视觉的表面)。 3.1.2) B 面:指组装成整机后的背面(需将视线偏转45°~ 90°才能看到的四周边); 3.1.3) C 面:指组装成整机后的底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背面及底面)。 3.1.4) 限度样板:对于文字难以描述清楚或不易判定合格与不合格之外观缺点,则以提供承认 样品及说明图片,供检验时作依据。 3.2 缺陷定义 3.2.1)毛边:由于机械冲压或切割后未处理好,导致加工件边缘或分型面处所产生的金属毛刺。 3.2.2) 划伤:由于在加工或包装、运输过程中防护不当导致产品表面出现的划痕、削伤。 3.2.3)切割不齐:由于产品在加工过程中定位或设备固定不当,导致产品边缘切割不齐。 3.2.4)变形:因加工设备调校不当或材料因內应力而造成的产品平面形变。 3.2.5)氧化:因产品加工后未进行相应防锈处理或处理措施不当,而导致产品表面出现锈斑。 3.2.6)尺寸偏差:因加工设备的精度不够,导致产品尺寸偏差超过设计允许水平。 3.2.7)“R 角”过大/小:产品因折弯或冲压设备精度不够,导致折弯处弧度过大/小。 3.2.8)表面凹痕:由于材料热处理不好或材料生锈,其内部杂质导致金属表面形成的凹痕。 3.2.9)倒圆角不够:产品裁切边缘因切割或冲压原因产生的锐边未处理成圆弧状,易导致割手。 3.2.10)异色点:在产品表面出現颜色异于周围颜色的点。 3.2.11)破裂:因机加工损伤而造成产品的裂纹或细小开裂。 3.2.12)麻点:喷涂件表面上有附著的细小颗粒。 3.2.13)堆漆:喷涂件表面出现局部的油漆堆积现象。 3.2.14)阴影:喷涂件表面出现的颜色比周围暗的区域。 3.2.15)露底色:喷涂件出现局部的油漆过薄而露出底材颜色的现象。 3.2.16)鱼眼:由于溶剂挥发速度不对而在喷涂件表面出现凹痕或小坑。 3.2.17)飞油:超出了规定的喷涂区域。

机加件检验规范

机加件检验规范 1 包装检验 1.1 目的 确保外包装能有效保护产品,避免在运输、搬运等过程中造成表面损伤,同时确保来料产品易于识别和追溯; 1.2 范围 适用于钣金、机加件包装检验管理; 1.3 检验条件 自然光或日光灯下距产品30-50mm处目视观测。 1.4 检验内容 1.4.1 包装 1.4.1.1 所有物料均必须符号产品相应包装标准,以免在运输过程遭到破坏,包括使用相应垫料、间隔物、填充物等; 1.4.1.2 外包装必具有足够的抗外力强度以便能保护内部包装物; 1.4.2 标示 1.4. 2.1 包装箱或包装外表干净整齐,无破损;统一使用我公司规范标签,标签须填写完整,正确,内外标签数量一致; 1.4. 2.2 包装箱上物料标签记录完整、准确,附有品质检验标示或检验报告; 1.4. 2.3 零数箱或尾数件数须有尾数标识标签; 1.4. 2.4 送货须附《送货单》,必须注明采购订单相关信息; 2.0 素材检验 2.1 目的 明确来料五金素材件质量检验要求,确保五金素材件满足产品需要; 2.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种五金素材件的检验; 2.3 检验条件 在自然光或日光灯下距产品25-50cm处目测,观察角度45°-135°。 2.4 检验内容 2.4.1 素材不能有尖角、飞边(锐边)、毛刺,平面上不得有明显凹陷和凸起及显露底缺陷; 2.4.2 无虚焊和明显焊缝; 2.4.3 尺寸参考工程图纸要求;

2.4.4 材料参考技术参数要求,具体由供应商提供材料检验报告或SGS报告; 2.4.5 素材表面不能有刮伤、裂痕、氧化、变形色点、凹凸痕等现象; 3.0 阳极、电镀检验 3.1 目的 明确来料阳极、电镀等质量要求,确保阳极、电镀等产品满足客户需要; 3.2 范围 适用于所有阳极、电镀类产品的来料检验; 3.3 检验条件 在自然光或日光灯下观察角度45°或135°距产品25-50cm处目视。 3.4 检验内容 3.4.1 加工后的表面无粗糙、灰暗、起泡、脱落、刮伤或有条纹、钝化膜疏松和钝化液迹; 3.4.1 镀层厚度符合产品标准要求,物品表面颜色与样板颜色一致; 3.4.2 附着力要求:镀层后任何方向能弯曲一定角度且弯曲的外径没有脱落现象; 4.0 喷涂件检验 4.1 目的 明确喷涂件质量要求,确保喷涂件产品满足客户需要; 4.2 范围 适用于所有喷涂件产品的进料检验; 4.3 检验条件 自然光或日光灯下距产品30-50cm处目视。产品倾斜角度45°-135°。 4.4 检验内容 4.4.1 颜色、图案、光泽度与样板相符合,同批产品色差保持一致; 4.4.2 涂层表面光滑、平整、均匀,表面不得有如下缺陷: 4.4.2.1 不干返粘:表面干,实际未干透,表面有(或易产生)纹印,粘有织物绒毛现象; 4.4.2.2 流挂:表面有液体流淌状的突起,顶端呈圆珠状; 4.4.2.3 颗粒:表面呈砂粒状,用手摸有阻滞感; 4.4.2.4 桔皮:外观呈现如桔皮般凹凸不平,不规则波纹; 4.4.2.5 漏底:表面透青,露出底材颜色; 4.4.2.6 麻点:表面因收缩而呈现小孔(麻点),亦称针孔; 4.4.2.7 发花:表面颜色深浅不一,呈花纹状; 4.4.2.8 起皱:局部堆积凸起,呈皱纹状(皱纹粉除外); 4.4.2.9 夹杂:涂层中夹有杂物; 4.4.2.10 机械损伤:外力所致的划伤、刮花、磨损、碰伤、目视; 4.4.2.11 无粉化、起泡、开裂、剥落等异常现象

五金件外观检验标准

1、目的: 本检验规范为了进一步提高五金制品的质量,在产品成产及出厂时能严格把关,制定出适应本公司的五金件检验标准,为外观检验提供科学、客观的方法。对某些无法用定量表明的缺陷,用供需双方制定的检验标准和封样的办法加以解决。 2、适用范围 本检验规范适用于金属五金件制成的烧烤、不粘锅、不粘蛋糕模的检验与验收。 3、内容 3.1常用缺陷术语 刮伤---手指能感觉出之线凹痕或痕迹。 裂缝---材料部分断裂,典型的例子是以生在折弯引伸加工之外侧。 披锋---剪切或冲压导致残留不平整边缘,模具设计需使客人接触到的披锋减至最少。 氧化---材料与空气中的氧起化学反应,失去原有特性:如生锈。 凹凸痕---表面异常凸起或凹陷。 擦花---指材料表面因互相接触摩擦所导致的损伤。 污渍---一般为加工过程中,不明油渍或附着造成。 拉模---一般为加工过程中,因冲制拉伸或卸料不良导致。 变形---指不明造成的外观形状变异。 材质不符---使用非指定的材质。 颗粒---产品表面未清洗干净或油漆未过滤干净有杂质致使喷涂后表面形成的凸点。 色差---与客户承认的颜色相差较大,目视明显。 脱落---零件之间连接时未放正或压力不到位照成零件连接不牢而脱离。 集油---在产品表面某一区域油漆较厚或堆积。 少油---在产品表面某区域油层较薄,可以返照出底材颜色。 短装---包装时少装数量。 条码错误---扫描出来的条码与实际要求条码不对。 包装不符---与要求的包装方式有一处或多处不符合。 3.2检验方法 3.2.1外观缺陷的检验方法及要求: 将待检品置于以下条件,作检验判定: A、目测距离:距离产品30cm左右。 B、检验角度:被测物与日光成45度角度左右目视检查。 C、检验光源:正常日光灯,室内无日光时用40W日光灯或65W普通灯泡的照度为标准。 D、观察时间:10秒(A级面5秒;B级面3秒;C级面2秒)。 E、检查半成品、成品之前应核对相关检验资料。 3.2.2外观尺寸及尺寸的配合的检验方法 使用普通长度测量仪或各种量规进行测量。 3.3检验项目及标准 3.3.1冲压件判定标准(表一) 3.3.2成品五金件的检验项目及标准(表2) 3.3.3检验时注意事项: 1、本规范如与客户要求不同时,以客户之检验标准(如客户提供之检验规范或备注在客户注意事项内)。

电子元器件检验标准

一、适用范围及检验方案 1、适用范围 本检验标准中所指电子元器件仅为 PCBA 上的贴片件或接插件,具体下表清单所示: 序号 物料名称 页码 序号 物料名称 页码 序号 物料名称 页码 1 电阻类 13 晶振 25 MOS 管 2 电容类 P2 14 端子(排)插/座 P4 26 防雷管 P6 3 发光LED 类 15 软排线/卡扣 27 IGBT 4 电感类 16 变压器 28 RJ45插座 / 5 PCB 板 17 电压/电流互感器 29 半/双排插针 / 6 二极管类 P3 18 霍尔电流传感器 30 支撑柱/隔离柱 / 7 IC 类 19 LCD 显示屏 31 光纤收发模块 / 8 数码管 20 保险片/管 P5 32 电源模块 / 9 蜂鸣器 21 散热片 33 保险座/卡扣 / 10 开关按键 22 稳压管 34 插片端子 / 11 继电器 P4 23 温度保险丝 35 12 三极管 24 光耦 P6 36 2、检验方案 2.1 每批来料的抽检量( n )为5只,接收质量限( AQL )为:CR 与MA=0,MI=(1,2),当来料少于 5只时 则 全检,且接收质量 限 CR 、MA 与MI=0。 2.2 来料检验项目=通用检验项目+差异检验项目,差异检验项目清单中未列出部件,按通用检验项目执行。 二、通用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标准要求 检验方法 判定 水准 1 规格型号 检查型号规格是否符合要求(送货单、实 物、 BOM 表三者上的信息 目视 MI 必须一致) 2 检查包装是否符合要求(有防静电要求的必须有 防静电袋 /盒等包 目视 MI 装,易碎易损的必须用专用包装或气泡棉包装等) 3 包装 外包装必须有清晰、准确的标识,明确标明产品 名称、规格 /型号、 目视 MI 数量等。或内有分包装则其上必须有型号与数量等标识。 4 盘料或带盘包装时,不应有少料、翻面、 反向等。 目视 MI 5 外观 产品表面应该完好;产品引脚无氧化、锈蚀、变形;本体应无破损、 目视 MI 无裂纹; 6 贴片件 其长/宽/高/直径等应符合部品技术规格书要求,若没有标明 的公 卡尺 MA

(完整word版)五金件外观检验标准

五金件外观检验标准◆ 1、目的 本标准为IQC对五金来料检验、测试提供作业方法指导。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须经IQC检验、测试五金来料的检验过程。 3、职责 IQC检验员负责按照本标准对相关来料进行检验、测试。 4、工具 卡尺(精度不低于0.2mm)。 5、外观缺陷检查条件 5.1距离:肉眼与被测物距离30CM。 5.2时间:10秒钟内确认缺陷。 5.3角度:15-90度范围旋转。 5.4照明:600-800LUX之间(有客户要求按照客户要求执行)。 5.5视力:1.0以上(含矫正后)。 6、检验项目及要求 6.1外壳 6.1.1外观 a.所有外观面光滑过渡、无冲压不良。 b.外观面无划伤、拖花痕迹。 c.非喷涂面不能有喷涂印。 d.烤灯会面均匀完整、不粗糙、无暗纹,不能有局部堆积、少油、纤维丝。烤 漆是否牢固,硬度是否符合要求。 e.烤漆层色差光泽均匀、光亮。 6.1.2尺寸 测量下列尺寸,所有尺寸均须同图纸吻合或与样板一致。 a.外型轮廓。 b.定位孔位置。 c.特殊点位置及规格(如美观线)。 6.1.3材质 a.原材料是符合相关设计要求。 b.供应商应提供材质证明资料。 6.1.4试装配 将零件与相应的组件试装应配合良好。 7、检验方法 7.1外观 使用目测法检查被检品的外观。检测过程中,产品应被倾斜、摇动、移动,以使待测平面能获得不同的光线,而非在灯光下以常规方式检验。当缺陷在某一特定的光线下被观察到时,应翻转产品至少5度,以确保能在此时的下能观察到该缺陷。缺陷至少能在两种光线下能被检查得到。 7.2尺寸 使用卡尺测量被检品的尺寸。 8、塑壳表面分类

机械加工件检验标准[详]

机械加工件检验标准 1.目的 规机械加工件的检验标准,以使各工序过程的产品质量得以控制。 2.适用围 本标准适用于机械加工件的检验,图纸和技术文件并同使用。如与国家标准和技术规冲突时,以国家标准和技术规为准。 3.引用标准 本标准的尺寸未注单位为mm。 /T 5000.9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切削加工件》 GB/T 1031 《表面粗糙度参数及其数值》 GB/T 1800.4 《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等级和孔轴的极限偏差表》 GB/T 3 《普通螺纹收尾、肩距、退刀槽和倒角》 GB/T 197 《普通螺纹公差》 GB/T 1184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 GB/T 1804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GB/T 5277 《紧固件螺栓和螺钉通孔》 4.原材料检验 机械加工件所用板料,棒料的材质,规格和数量是否符合按图加工所需。详细做好原材料入库记录。不合格材料办理好退货手续。 5.工序质量检验 5.1 零件加工后应符合产品图样和技术条件及JB/T 5000.9《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切削加工件》规定。 5.2 零件应按工序检查、验收,在前道工序检查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 5.3 铸钢件、铸铁件、有色金属铸件、锻件加工后如发现有砂眼、缩孔、夹渣、裂纹等缺陷时,在不降低零件强度和使用性能的前提下,允许按照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修补,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加工。 5.4 加工后的零件不允许有毛刺,除产品图样有要求外,不允许有尖棱、尖角。 5.5 精加工后的零件不允许直接摆放在地面上,应采取必要的支撑、保护措施。加工面不允

许有锈蚀和影响性能、寿命或外观的磕碰、划伤等缺陷。 5.6 精加工后的配合面、摩擦面和定位面等工作表面不允许打印标记。 5.7 最终工序为热处理的零件,热处理后表面不应有氧化皮。精加工后的配合面、齿面不应有退火、发蓝、变色的现象。 5.8 对于生产图样中要求电镀锌或热镀锌的零件,图中要求的配合面尺寸为含镀层后的尺寸。 5.9 表面电镀锌涂层的质量要求: 1)镀层外观光滑细致、无起泡、起层、剥落、烧焦及海绵状沉淀; 2)经铬酸钝化后,应具有绿黄略带有红色的彩虹色; 3)镀层表面允许有不严重的流痕及轻微的刮痕印,允许工件边缘色彩稍淡; 4)钝化膜有一定的光泽,不到呈暗褐无光的泥巴色; 5)钝化膜应牢固,用布揩擦不掉;在50℃~60℃的热水中煮1小时,颜色无显著减退。 6)镀层厚度8~12μm。 5.10 表面热镀锌涂层的质量要求: 1)表面应均匀、无毛刺、过烧、挂花、伤痕等缺陷,不得有影响安装的锌瘤。 2)镀层厚度35~45μm。 5.11 达克罗涂层的质量要求: 1)锌铬涂层应连续、无漏涂、气泡、剥落、裂纹、麻点、杂物等缺陷,涂层应基本均匀,无明显的局部过厚现象,涂层不应变色,但允许有小黄点斑点存在。 2)涂层厚度:5.8μm,二涂二烘。按GB/T 6462要求金相显微镜测量。 3)耐盐雾腐蚀性能:480小时后无红锈。 4)耐水性能:按要求耐水试验后,按GB/T5270要求胶带附着强度试验,涂层不得剥落和露底。 5)耐湿热性能:按要求耐湿热试验,240小时不得有红锈。 5.12 图样中未注特征的规定 5.12.1 零件图样中未注明倒角时,按JB/T 5000.9中表1规定倒角。 5.12.2 零件图样中未注明倒圆尺寸又无清根要求时,应按JB/T 5000.9中表2规定倒圆。 5.12.3 螺纹 1)普通螺纹精度按GB/T 197规定的6H/6g执行。 2)普通螺纹收尾、肩距、退刀槽和倒角尺寸按GB/T 3执行。 3)加工的螺纹表面不允许有黑皮、磕碰、乱扣和毛刺等缺陷。 4)、外螺纹旋入侧在加工螺纹前必须倒角,外螺纹为45°,螺纹为60°,倒角深度等于牙型高度。 5)普通螺纹表面粗糙度:螺纹不大于Ra12.5μm,外螺纹不大于Ra6.3μm。 5.12.4 中心孔 1)中心孔需保留或去除,应在图样上注明,则视为中心孔保留或去除均可。 2)中心孔的类型、尺寸按相应标准执行。 3)中心孔錐面的表面粗糙度:用于粗加工时Ra值不大于6.3μm;用于精加工时Ra值不大于3.2μm;用于精密零件加工时Ra值不大于1.6μm。 5.13 图样中未注公差的规定 5.13.1 长度尺寸的未注公差见JB/T 5000.9中表3。 5.13.2 倒圆半径和倒角高度的未注公差见JB/T 5000.9中表4。 5.13.3 角度(倾斜度)的未注公差见JB/T 5000.9中表5。 5.13.4 未注直线度和平面度见JB/T 5000.9中表6。

电子元器件焊接质量检验标准

焊接质量检验标准 焊接在电子产品装配过程中是一项很重要的技术,也是制造电子产品的重要环节之一。它在电子产品实验、调试、生产中应用非常广泛,而且工作量相当大,焊接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产品的质量。 电子产品的故障除元器件的原因外,大多数是由于焊接质量不佳而造成的。因此,掌握熟练的焊接操作技能对产品质量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焊点的质量要求: 对焊点的质量要求,应该包括电气接触良好、机械接触牢固和外表美观三个方面,保证焊点质量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必须避免虚焊。 1.可靠的电气连接 焊接是电子线路从物理上实现电气连接的主要手段。锡焊连接不是靠压力而是靠焊接过程形成牢固连接的合金层达到电气连接的目的。如果焊锡仅仅是堆在焊件的表面或只有少部分形成合金层,也许在最初的测试和工作中不易发现焊点存在的问题,这种焊点在短期内也能通过电流,但随着条件的改变和时间的推移,接触层氧化,脱离出现了,电路产生时通时断或者干脆不工作,而这时观察焊点外表,依然连接良好,这是电子仪器使用中最头疼的问题,也是产品制造中必须十分重视的问题。 2.足够机械强度 焊接不仅起到电气连接的作用,同时也是固定元器件,保证机械连接的手段。为保证被焊件在受振动或冲击时不至脱落、松动,因此,要求焊点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一般可采用把被焊元器件的引线端子打弯后再焊接的方法。作为焊锡材料的铅锡合金,本身强度是比较低的,常用铅锡焊料抗拉强度约为3-4.7kg/cm2,只有普通钢材的10%。要想增加强度,就要有足够的连接面积。如果是虚焊点,焊料仅仅堆在焊盘上,那就更谈不上强度了。 3.光洁整齐的外观 良好的焊点要求焊料用量恰到好处,外表有金属光泽,无拉尖、桥接等现象,并且不伤及导线的绝缘层及相邻元件良好的外表是焊接质量的反映,注意:表面有金属光泽是焊接温度合适、生成合金层的标志,这不仅仅是外表美观的要求。 典型焊点的外观如图1所示,其共同特点是: ①外形以焊接导线为中心,匀称成裙形拉开。 ②焊料的连接呈半弓形凹面,焊料与焊件交界处平 滑,接触角尽可能小。 ③表面有光泽且平滑。 ④无裂纹、针孔、夹渣。 焊点的外观检查除用目测(或借助放大镜、显微镜观测)焊点是否合乎上述标准以外,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焊接质量的检查:漏焊;焊料拉尖;焊料引起导线间短路(即“桥接”);导线及元器件绝缘的损伤;布线整形;焊料飞溅。检查时,除目测外,还要用指触、镊子点拨动、拉线等办法检查有无导线断线、焊盘剥离等缺陷。 (二)焊接质量的检验方法: ⑴目视检查 目视检查就是从外观上检查焊接质量是否合格,也就是从外观上评价焊点有什么缺陷。 目视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①是否有漏焊,即应该焊接的焊点没有焊上; ②焊点的光泽好不好; ③焊点的焊料足不足; ④焊点的周围是否有残留的焊剂; 图2正确焊点剖面图 凹形曲线 主焊体 焊接薄的边缘 图1 (a)(b)

常见电子元器件检验标准

QA 规范来料检验版本号: A页码:1 本页修改序号:00 1.目的对本公司的进货原材料按规定进行检验和试验,确保产品的最终质量。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对原材料的入库检 验。 3.职责检验员按检验手册对原材料进行检验与判定,并对检验结果的正确性负责。 4.检验 4.1 检验方式:抽样检验。 4.2 抽样方案:元器件类:按照G B 2828-87 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一般检查水 平Ⅱ进行。 非元器件类:按照G B 2828-87 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特殊检查水 平Ⅲ进行。 盘带包装物料按每盘取3只进行测试。 替代法检验的物料其替代数量依据本公司产品用量的2~3倍进行 替代测试。 4.3 合格质量水平:A 类不合格 AQL=0.4 B 类不合格 AQL=1.5 替代法测试的物 料必须全部满足指标要求。 4.4 定义: A 类不合格:指对本公司产品性能、安全、利益有严重影响不合格项目。 B 类不合格:指对本公司产品性能影响轻微可限度接受的不合格项目。 5.检验仪器、仪表、量具的要求所有的检验仪器、仪表、 量具必须在校正计量期内。 6. 检验结果记录在“IQC 来料检验报告”中。

QA 规范来料检验版本号: A页码:2 本页修改序号:00 目录 材料名称材料类型页数电阻器元器件类4电容器(无极性)元器件类5电容器(有极性)元器件类6电感器元器件类7集成电路元器件类8线路板元器件类9、10二极管元器件类11、12三极管元器件类13、14塑料件非元器件类15按键、开关非元器件类16天线座、插针、插座非元器件类17线材非元器件类18电池正、负极、天线弹簧非元器件类19螺钉、铜螺柱、8 字扣、万向转非元器件类20三端稳压器(78L05)元器件类21包装材料非元器件类22液晶屏元器件类23扎带非元器件类24说明书、圆贴等印刷品非元器件类25海绵胶条、贴片、镜面非元器件类26热缩套管非元器件类27跳线非元器件类28蜂鸣片元器件类29蜂鸣器元器件类30晶体、陶振、滤波器元器件类31继电器元器件类32警号元器件类33自恢复保险丝元器件类34马达元器件类35天线非元器件类 辅料非元器件类36

五金件检验标准范本

五金件检验标准范本 1.范围: 本协议规定了五金件产品的质量标准和验收规则。 2.质量标准: 2.1包装:包装方式应能有效保护产品不受损、不受潮等,物料有品名、数量、出厂日期、物料编号及检验合格标签等标志。 2.2外观: 2.2.1内结构件外观要求:表面应平整均匀,无氧化锈蚀、水渍污斑、毛刺、凹凸、缺陷、裂痕、 划伤、变形、打弯移位、碰伤等影响使用的缺陷;涂层、镀层表面光洁 发亮,均匀一致,无起泡、掉层、烧焦等影响使用的缺陷。 2.2.2外结构件外观要求: 2.2.2.1机壳类 ①表面平整均匀、光洁发亮,纹理与色泽目视应一致,表面无氧化锈蚀,水渍污斑、毛刺、凹凸、 裂痕划伤碰伤、拉丝不良及残缺少孔等缺陷,无冲坏变形及其它影响使用的械损伤,漆层平整均匀,无积漆、流挂、掉漆、气泡等影响外观及使用的缺陷。 ②保护膜完好无损,无划伤、破损等。 ③丝印文字清晰,无流挂、断线、模糊等,丝印内容及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④机壳部件所含的子件与装配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且铆接、粘接等装配件应牢靠到位。 ⑤四周倒角应均匀一致,视窗口交棱处应无毛刺及缺口问题。 ⑥喇叭网孔孔径及孔位均匀正确,喇叭网孔应无冲坏、堵孔、条纹毛刺等缺陷。 ⑦制品边角处不得有刮手感,颜色符合甲方设计要求。 ⑧杂物、杂色点、损伤(杂物高度、损伤深度要求无手感) 项目标准 线状杂物 范围 允许缺陷数 宽度(mm)两端间距离(mm) W<0.2 L≤0.2 A区允许总数≤2处,且折数不超过2折 B区允许总数≤3处,且折数不超过3折 C区允许总数≤4处,且折数不超过4折 损伤W<0.1 L≤5 A区不允许 B区允许总数≤2处C区允许总数≤3处 点状杂质、杂色点直径(mm)允许缺陷数Φ≤0.3 A区允许总数≤2处Φ≤0.4 B区允许总数≤3处Φ≤0.5 C区允许总数≤4处 备注: ㈠.A区指朝向整机正面及顶面的区域; ㈡.B区指朝向整机两侧面及背面的区域; ㈢.C区指朝向整机底面的区域; ㈣.缺陷间的距离≥100mm; ㈤.一件产品上缺陷种类不得超出3种,缺陷总数不得超过5个,缺陷位置不得出现在丝印、铭牌等标志上,缺陷位置也不得出现在丝印、铭牌周围S=10mm×10mm范围内。 2.2.2.2非机壳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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