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学课程考核说明

教育法学课程考核说明
教育法学课程考核说明

教育法学课程考核说明

一、考核对象

本课程的考核对象为中央电大开放教育试点管理学科公共管理类教育管理专业(本科)的学生。

二、考核方式

本课程考核采用形成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总分为l00分,其中,平时形成性考核占总分的30%;期末终结性考试占总分的70%。两种考核成绩均分别先按百分制计算,而后,再将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试成绩分别按30%和70%折算后合成为总成绩。未完成阶段检测者不能取得该课程的终结性考核资格或本课程的学分。

形成性考核包括以下四部分内容:

(1)自测练习题:独立完成各章自我检测题,分12章,每章0.5分,共6分;

(2)阶段测验题:分4次,每次2.5分,共10分。

题型包括:名词解释题、判断题、选择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

(3)撰写学习心得:分2次,每次2分,共4分;

(4)协作学习情况记录:分4次,每次1.5分,共6分;

(5)撰写小论文:本课程即将结束时,撰写一篇约1500-2000字的小论文,占4分。

形成性考核具体内容详见中央电大编制的《教育法学形成性考核册》。

三、考核依据

本课程的考核说明是依据本课程的教学大纲(2004年10月审定)和多种媒体教学资源编制的,本考核说明是该课程终结性考试和形成性考核命题的基本依据。

本课程的多种媒体教学资源包括:文字主教材(《教育法学》,东北师范大学杨颖秀主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录音教材(5讲),直播课

堂(2讲),IP课件(15讲),后三种媒体均由沈阳师范大学张维平教授担任主讲。

四、考核要求

鉴于本课程是一门专业理论基础课,要求学生在学完本课程后,能够牢固掌握本课程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并具有应用所学知识和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据此,本课程终结性考核着重基本知识的考查和分析理解能力的考查两个方面,在各章的考核要求中,有关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实际应用的内容按“掌握、理解、了解”三个层次要求。其中,“掌握”是指能准确、清楚地表述有关知识,明确这些知识的内涵,并能应用这些知识分析教育法律中的相关问题;“理解”是指对课程中比较重要并难于掌握的基本理论能够准确地解释和阐述;“了解”是指对课程中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能够清楚地认识与准确地表述。

五、命题指导思想与原则

1.本课程的考核命题将按照注重分析推理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既考查学生对基本知识的理解和识记能力,又考察他们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期末考核命题的覆盖面将兼顾到各章的教学内容,突出本课程的学习重点。

3.试卷将尽可能兼顾到不同层次的学习要求。在一份试卷中,各层次题目所占分数的比例大致为:要求“掌握”的内容约占60%左右;要求“理解”的内容约占30%左右;要求“了解”的内容约占10%左右。

4.试卷将合理安排题目的难易程度。题目的难易程度分为:易、较易、较难、难四个等级。在一份试卷中,各个等级所占的分数比例大致为:易10%,较易40%,较难40%,难10%。

在此应注意:试题的层次要求和难易程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三种层次要求中,都可以含有难易程度不同的题目。命题时要两者兼顾,使之在一份试卷中保持合理结构。

六、期末试题类型、题量与分数比例

1.单选题:主要考核学生对基本概念、知识、理论的理解和掌握程度。要求学生在列出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共10道题,每题2分,占全部试题分数的20%。

2.多选题:主要考核学生对基本概念、知识、理论的理解和掌握程度。要求学生在列出的备选答案中选出多个正确答案。共10道题,每题2分,占全部试题分数的20%。

3.论述题:主要考核学生对重要问题的分析和理解能力。共2道题,每题10分,占全部试题分数的20%。

4.案例分析题:主要考核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共2道题,每题20分,占全部试题分数的40%。

七、考核形式

形成性考核形式为开卷考核,期末考核形式为闭卷笔试。

八、答题时限

期末考核的答题时限为90分钟。

现代礼仪考查课程考核方案

抚州职业技术学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终考试汽车工程系《汽车营销礼仪》考查课程考核方案 说明:考查方式指笔试、面试、口试、专项设计、技能测试、实验实训、专题论文等。 一、考核内容: (一)平时成绩的考核内容: 课堂表现;出勤。 (二)口试、专题论文成绩的考核内容: 口试考核内容 见附件一 实践安排报告的制作 子曰:人无礼,无以立。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重视礼仪的国度,礼仪是一个人是否有道德的基本评价标准,一个人有礼仪就可以被重用,就能成大事,就能受人尊敬,就能成为别人的榜样。在现实社会中,你是否有礼仪,就反映了你是否能更好的立足于社会,能否得到更好的发展。生活中,学习中,等等只要你注意好礼仪,你会收到别人的另眼相待的,你会收获不同的东西。 礼仪如此之好,我们将要如何在汽车销售活动中运用?礼仪在汽车销售活动中又都应用在哪些方面?这都是我们要研究的问题。 以“礼仪在汽车销售活动中的运用”为思考,结合所学的现代礼仪知识,根据事例(可虚构)进行分析,作出本课题的专题论文(实践安排报告)。字数控制在800——1200字。五年一贯制800字以上,三年制大专1200字以上。 具体要求 1、写作要求概念清晰,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文理通顺。 2、字迹整洁,文案干净有序,整体美观。 3、有配图(可以表现状态的简笔画)者加分20%。

二、成绩构成要素及评分标准: (一)课程成绩构成及比例 平时成绩占40分,口试占20分,专题论文成绩占40分。 (二)各构成的的基本要素 平时成绩:课堂表现;出勤 口试成绩:客观题答对加分,主观题答中要点酌情加分。 专题论文成绩:概念清晰,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文理通顺。 (三)各基本要素评分标准 平时成绩:课堂表现占20分;出勤课占20分 口试成绩:客观题选择题1道、判断题1道答对加分,主观题为案例题答中要点加分。 专题论文成绩:题目:符合题意。(满分5) 内容:内容完整,格式合理,缺少格式要素酌情扣分。(满分15) 语言(文采):语句通顺、准确,无语病问题。(满分10) 美观:字迹整洁,文案干净有序,整体美观。(满分10) 三、考核时间及地点 口试2015年12月21日在各自教室开始,本专题论文为课后独立完成。 四、其它说明、要求及附件 补考形式为口试考核 五、附件 附件一:汽车营销礼仪口试试题 方案制定人签字: 系部盖章: 年月日

香港大学法学院课程表

L145/714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Regulations and Syllabuses for Master of Common Law Plus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Format Etc of Dissertations for Higher Degrees by Coursework 2014-2015

REGULATIONS FOR THE MASTER OF COMMON LAW (MCL) (See also General Regulations) These regulations apply to students admitted to the MCL curriculum in the academic year 2014-15 and thereafter. Admission requirements LL59To be eligible for admission to the courses leading to the Master of Common Law, a candidate shall (a)comply with the General Regulations; and (b)(i)hold a degree of Bachelor of Laws with at least second class honours or an equivalent qualification in a non-common law jurisdiction; or (ii)have been admitted to the professional practice of law in a non-common law jurisdiction. A candidate for admission shall, if required, produce evidence of sufficient academic attainment, and shall satisfy the examiners in a qualifying examination if such an examination is required. A candidate who fails to meet the requirements of (b) above may, in exceptional circumstances, be admitted provided that the Faculty Higher Degrees Committee is satisfied that by reason of his or her background, experience and professional qualifications, if any, the candidate is fit to follow the courses, and the candidate satisfies the examiners in a qualifying examination. Qualifying examination LL60(a) A qualifying examination may be set to test the candidate's formal academic ability or his or her ability to follow the courses of study prescribed. It shall consist of one or more examination papers or a research paper. (b) A candidate who is required to satisfy the examiners in a qualifying examination shall not be permitted to register until he or she has satisfied the examiners in the examination. Award of degree LL61To be eligible for the award of the Master of Common Law, a candidate shall (a)comply with the General Regulations; and (b)complete the curriculum and satisfy the examiner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gulations set out below. Curriculum LL62The curriculum for the Master of Common Law shall normally extend over one year of full-time study. To complete the curriculum, a candidate shall (a)follow instruction and attend classes as required, and complete all coursework required; (b)satisfy the examiners in each of a total number of courses amounting to at least 48 credits in value and selected (with the approval of the Programme Director) from the courses listed in the course syllabuses below, which shall include at least 30 credits of courses designated below as “common law subjects”.

法制知识教育

法制知识教育 教学时间教学地点讲解人 教学目标 1、使广大学生了解本法内容。 2、使每一位同学远离本法中所列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3、理论联系实际,防微杜渐,自省自律,弘扬正气,作品学兼 优的好学生。 教学重点 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教学过程 一、导入: 今天的法制教育让我们一起学习1999年6月28日由第九届全 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次会议通过的,1999年11月1 日起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对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对青少年一 代寄予了无限的希望,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怀。国家出台诸多的法 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尤其是《中华人民共 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颁布和实施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一共八章。今天我们重点 学习本法中的第三章;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二、主要内容: (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又有俗话说:风是雨 的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个由量变到质 变的积累、渐变过程。此间必然会出现诸多前兆与信号。小错不断,大错必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就是由于他们长 期养成了不良行为,放任自己而又没有及时有利的得到矫正而发展 形成的。根据常见的违法犯罪征候、迹象,根据外部表象的差异其 前兆分成8类6种 1、言语:经常骂街、谈男论女、隐语黑话、好说谎话、脏话不断。 2、举止:衣帽不整、精神不振、吊儿郎当、蛮横无理、顶撞师长、 爱打群架、强行索物、哥们义气、逞强跋扈、轻佻放纵、坐卧不安、行踪诡秘、大把花钱,喜怒无常。

考查课考核方案

1、《护理学基础》考核方案 注:学习纪律操作办法 班干部记考勤,每次上课前由班干部向任课老师报告考勤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应到学生人数、实到学校人数、请假人数、缺席人数及缺席学生名单,老师记录缺考学生名字。

2、《社区护理学》考核方案 注:学习纪律操作办法 班干部记考勤,每次上课前由班干部向任课老师报告考勤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应到学生人数、实到学校人数、请假人数、缺席人数及缺席学生名单,老师记录缺考学生名字。

3、《传染病护理学》考试方案 考查课考核成绩采取平时考核成绩和期末结业考查成绩双重结合的形式进行记录. 一、平时考核成绩(占总分值的50%) 1、课堂表现(占总分值15%) 优秀:主动回答老师提问,注意力集中,回答问题准确(12—15分)。一般:能认真回答老师提问,回答问题基本正确(6—11分)。 差:不能正确回答老师提问,或回答不正确(0—5分)。 2、完成作业情况(占总分值20%) 根据交作业的次数及完成状况评分,每学期计划完成4次作业,每次5分。分优秀(5分/次)、良好(4分/次)、合格(3分/次)、较差(2分/次)、不交作业(0分/次) 3、课堂纪律、出勤次数(占总分值10%) 本学期旷课一次扣5分,旷课二次或二次以上扣10分。 学习纪律操作办法 班干部记考勤,每次上课前由班干部向任课老师报告考勤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应到学生人数、实到学校人数、请假人数、缺席人数及缺席学生名单,老师记录缺考学生名字。 4、印象分(占总分值5%) 对课堂综合表现进行评价,对有独立见解或创新学生可鼓励加5分。 二、期末结业考试(占总分值的50%)

考查课不采用试卷考核形式,可根据临床学科特点,建议利用一节课时间进行考核(以下方案任选其一) 1、病例分析:要求学生写出医疗诊断(10分) 对患者进行护理评估,提出目前存在护理问题(15分),应采取哪些护理措施(15),如何对其进行健康教育(10分)。 2、知识点考查:按教学内容设计1~2道综合论述题(10分) 主要考核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能力、应用能力。 任课教师应严谨、细致、认真负责的做好考核工作,保证考查课成绩准确公平评定,不得无故提高或降低学生成绩。 4、《儿科学护理学》考试方案 考查课考核成绩采取平时考核成绩、实践操作成绩和期末结业考查成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记录. 一、平时考核成绩(占总分值的30%) 1、课堂表现(占总分值10%) 优秀:主动回答老师提问,注意力集中,回答问题准确(9—10分)。一般:能认真回答老师提问,回答问题基本正确(6—8分)。 差:不能正确回答老师提问,或回答不正确(0—5分)。 2、完成作业情况(占总分值10%) 根据交作业的次数及完成状况评分,每学期计划完成4次作业,每次2、5分。分优秀(2、5分/次)、良好(2分/次)、合格(1.5分/次)、较差(1分/次)、不交作业(0分/次)

课堂教学评价制度及考核办法

课堂教学评价制度及考核办法 一、课堂教学评价的原则 1、方向性原则:评价的主要依据是国家课程标准对各学科、各学段的教学要求,及国家对不同阶段的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2、适应性原则:教学方案的设计及其实施过程应能依据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确定教学目标,使之适合于学生的经验、兴趣、知识水平、理解能力和其它能力。 3、多元性原则:强调教师对自己教学行为的分析与反思,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学校、教师、学生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使教师从多种渠道获得信息,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4、发展性原则:课堂教学评价是教师发展性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课堂教学评价所得出的结论主要用来进行纵向比较,发现教师变化的轨迹,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以及促进教师自我价值的实现。 二、课堂教学评价的内容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与学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要处理好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意识和自主精神,引导学生质疑、探究,积极实践,促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关注个体差异,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要,创设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的教学环境,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掌握和运用知识的态度和能力,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的发展。 (一)知识与技能 1、教学目标 (1)符合课程标准教学要求:能根据学科课程标准对学科的要求,结合教材来确定本节课的教学目标。 (2)适合学生学习实际:能根据学生的年龄心理特点、学科认知水平及学习需求确定教学目标。 (3)基本能按教学目标完成课堂教学任务。 2、学习知识 (1)教师在课堂中应与学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要处理好学习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能组织、指导学生学习学科知识,利用相关的学习资源拓宽学生的知识面,让学生从中去感悟知识、学习知识,并能掌握知识。 (2)改变课堂教学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帮助学生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促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乐于探究知识的生成、变化和发展。 3、培养技能 (1)能根据学科特点创设形式多样的实践情景,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能根据学生的生理、心理和年龄特点,注意学生良好学习行为的养成。 (二)过程与方法 1、教学过程 (1)学习活动的组织:课堂教学过程就是教师精心安排和组织下学生的学习活动过程,教师与学生要共同创造学习环境。教师应紧扣学习主题,有序地组织、指导学生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实现在活动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目标。 (2)学习方式的引导:课堂能为学生提供讨论、质疑、探究、合作、交流的机会,充分让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提倡交流与合作的学习方式。学生自主探索、合作的过程要真实、自然,具有实效。 (3)思维的发展:课堂上的问题设计、实验操作、作业布置等,能激发学生的思考和想象,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学生的思维发展,有助于培养观察力、想象力及反思意识。

法制教育内容材料

法制教育内容材料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为此,我们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点、成因进行了调查,对如何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作了一些探索:一、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特点及成因 (一)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不容乐观,可以用“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九个词来概括。从数量上看,全国约2.5 亿学生,其中违法犯罪青少年约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六。大城市更高,达到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70%左右;从危害性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如建国以来,绍兴县第一起绑票案作案者陈铁江(当时17岁),因经常逃学,与社会上一帮游手好闲的人混在一起,染上赌博和玩游戏机,为弄钱以绑票索要钱物2万余元,并将9岁男孩杀死,给社会造成了很大危害;从蔓延性看,青少年犯罪模仿性强,其犯罪行为、手段相互传播,结帮成伙,同一类案例在某一地区迅速蔓延开来,重复发生。团伙犯罪愈演愈烈,像绍兴前几年也有结帮搞派团伙作案的, 如“东街帮”、“城南帮”等。 (二)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有:①犯罪呈低龄化趋势。据有关部门统计,80年代初,青少年初犯的平均年龄为16岁,到90年代,初犯的平均年龄已降低到14-15岁。②社会闲散青少年犯罪突出。目前,违法犯罪青少年多数是辍学生、失学生,以及一些盲目外出务工的青年农民等。他们大多闲散在社会,无所事事,极易发生违法犯罪行为。③在校学生作案逐年递增,其中以初中生居多,约占青少年作案人数的18-22%。④犯罪的类型复杂,他们或敲诈勒索,或盗窃抢劫,或聚众斗殴,或残害亲人,或吸毒,有的甚至是计算机犯罪。 (三)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既有社会环境方面等客观的原因,又有青少年自身生理、心理方面的主观因素;从主观上看青少年正是长身体、长知识,人生观和世界观逐步形成的时期。在这个时

课程考核方案

---------------------考试---------------------------学资学习网---------------------押题------------------------------ 课程考核方案系别:信息技术系 课程名称:网络数据库 适用对象:03级软件设计五、六班, 04级软件设计一、二、三、四、五、六班。 学时:48(其中,理论学时:24 实践学时:24) 64(其中,理论学时:32 实践学时:32) 学分: 一、设课目的:通过认真研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大纲,而设网络数据库课程。本课程是数据库技术与应用课程的提高篇和深入了解、学习有关数据库相关内容的课程。开设本课程所需要的预备知识和课程有:计算机维修与维护、程序设计基础(如BASIC、C、VB等)、数据库技术与应用(如VF、ACCESS等,如果已经学过VF,则不需要程序设计基础)等背景知识(上述课程以我系已经开设的课程为参考)。 二、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考试内容与基本要求):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深入了解SQL SERVER 的基本概念,掌握在SQL SERVER中建库、表视图及关系等操作,学会利用SQL的常用语句和可视化的方法实现增、删、改、查的操作,在熟悉存储过程、触发器、游标等基本概念的基础上,掌握其代码的编写,同时能综合运用所学的知识实现网络数据库的管理。 三、课程考试方案:主要应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平时成绩的考核内容:(20分) 上课出勤情况、课堂纪律及学习态度(10分) 上课回答问题、作业完成情况(10分) 实践课成绩考核内容:(80分) 四次上机操作考试,根据学期的安排分四个阶段进行考试:20分/次, (详细内容见附录) 2.考核方法 实践性的上机考试。 3.成绩构成要素(例如作业、阶段性测验、期末考试、学习态度和学习纪律的考评等)及各要素所占比重:平时作业及表现占20分,实践课成绩占80分。 5.组织形式:分两组在计算机上完成考试。 1.考核内容:本课程所讲内容 2.评分标准:平时20分,每次测验20分,累加得出总分。 3.考核方法(包括补考形式):补考形式拟以笔试为主,本课程期末考试成绩由作业、学习态度、学习纪律、阶段性测验组成。 4.成绩构成要素:平时成绩20%(作业、阶段性测验、学习态度为、学习纪律),期末成绩80%。5.组织形式:随堂组织形式 6.考核时间:在授课期间。最后的测验,在第十五周至第十六周进行。 7.考核地点:课堂 四、教材及参考资料 《SQL Server实用教程》郑阿奇等电子工业出版社 2004年7月 五、其他有关说明或要求

教育法律基础知识

教育法律基础知识 教育法律基础知识一: 1、狭义的教育法,是特指国家最高权利机关制订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即教育法律,在我国它专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最高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简答,重点看) 2、教育法的特点:①教育法是一种有关教育活动的行为规范。这是从教育法所具有规范性角度来探讨的;②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国家意志性的角度探讨) 国家能过法定程序采取制定或认可两种方式确定的行为规范才能成为法。 ③教育法是统治阶段在教育方面意志的体现。(鲜明的阶级性角度)④教育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特殊的强制性角度)⑤教育法是教育客观规律法定化了的行为规范。(遵循的客观规律性的角度) 3、教育法的体现的统治阶段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统治阶段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复定的。 4、教育法的基本原则:①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性原则; ②体现教育的民主性原则;③保障教育的公共性原则;④确保教育的战略地位原则;⑤遵循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性原则。 5、体现教育的民主性原则体现受教育机会一律平等。教育机

会平等表现三个方面:起点上(入学上)的平等、过程上(就学过程)的平等和终点上(学业成就上)。 6、教育法的作用:①指引作用;②评价作用;③教育作用;④预测作用;⑤强制作用;⑥奖励作用。 7、教育法律规则的结构三要素:假定、处理、法律后果。 8、教育法律规则的类别:三个类别,分别是①按照教育法律规则调整方式的不同划分授权性规则和义务规则。②按照教育法律规则强制性程度的不同划分,强制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③按照教育法律规则内容确定性程度的不同划分,确定性规则、委托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教育法律基础知识二: 1、判定是不是教育法律关系标准:如师生是,朋友不是。 l是教育法律确认和调整的人们在教育活动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 2、教育法律关系构成要素: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权利和义务)、客体。 3、作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一般必须同时具备法律规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在少数情况下至少也应具备权利能力。 4、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5、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为:①公民;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③国家机关。

本课程考核方式为考查

本课程考核方式为考查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本课程考核方式为考查。考核方式多样,由平时成绩、实训成绩及考试构成。 成绩评定:平时成绩30%,实训成绩30%,考试成绩40%。 (1)平时考核: 平时考核分三部分内容:实验态度、实验操作、实验报告。 实验态度主要是对学生的考勤情况及其在课堂中表现的评价;实验操作成绩是指对学生在实验过程中表现出的操作规范程度、对实验仪器使用的熟练程度和对实验内容的熟悉程度的评价;实验报告成绩是对学生撰写的文档准确性、规范性的评价。这三部分在总成绩中所占的比例如下: 实验态度 10% 实验操作 20% 实验报告 10% (2)期末考核: 期末考核分两部分内容:期末实验抽考、设计作品评测。 期末实验抽考是在期末对每位学生以抽签的形式选择实验内容进行实验考试,考试内容从平时实验中选取;学生平时利用课余时间分组设计实验电路模块、制板、焊接并调试,在期末对各组设计作品进行评测,评测小组成员由教师和各小组负责人组成。这两部分在总成绩中所占比例如下: 期末实验抽考 30% 设计作品评测 30% 改革单一的闭卷考试考核方法,树立全面的考试观。 改革以知识继承和记忆为主的闭卷式传统考试考核方法,建立以技术应用能力考核为重点,以专业技术标准和职业素质考核为基础的考试考核体系。在考核

内容的选择上,既考知识,又考能力,着重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创新能力;在考核方式上,根据考试课程的特点,采用笔试、口试、技能操作、设计等多样化的考试考核方式;在评判学生学业成绩上,可采用百分制、五分制、两级评分等多种评分方法。通过改革考试考核方法,促进学生个性和能力的全面发展。 (一)考核办法 根据不同职业情景的实训要求,采取学生和教师共同评分的办法。根据每次实训的成绩积分,得出最后成绩。 (二)评分标准 共五部分综合评价,各分为五个等级,即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具体要求如下: 1、文档分(40%) 各类文档的完整、清楚、条理、字迹、录入速度等。 优——各类文档格式正确、结构完整、内容明确具体、主题突出、条理清楚、文字通顺、标点符号使用正确、在规定时限内快速完成,打印装订规范美观、完全符合要求。 良——格式正确、结构完整、内容具体、主题明确、条理清楚、文字通顺、及时完成、打印规范。 中——格式基本正确、结构基本完备、内容具体、条理清楚、按时完成、打印规范。 及格——格式基本正确、结构基本完备、内容基本符合要求、按时完成、打印规范。

《个人与团队管理》课程考核说明(2009年)

通用管理能力基础级系列课程 个人与团队管理课程 考核说明(2009年) 第一部分课程考核的有关说明 一、考核说明制定依据 本大纲制定的依据是《通用管理能力认证标准》、《个人与团队管理教学大纲》、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资格鉴定中心的相关文件和规定、中央电大相关的文件和规定。 二、考核对象 本课的考核对象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管理学科工商管理专业(专科)和行政管理专业(专科)的学生和有志学习该课程并掌握相应技能的求学者。 三、考核方式 考试由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组织,由中央电大具体实施。卷面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可获得《通用管理能力水平等级证书》。该课程的学习教育评价由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两部分组成。成绩形成性考核占课程总成绩的30%,终结性考核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70%。 1.形成性考核:由中央电大统一布置,下发形成性考核册。由课程辅导教师评定成绩,省级电大审核,中央电大不定期抽查。 2.终结性考核:即期末考试,形式是闭卷笔试。 四、命题依据

本课程命题的依据是课程教学要求、教学大纲(《通用管理能力认证标准》、《通用管理能力教学大纲》)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联合出版的教材《个人与团队管理》(第二版)(上、下册)(英国Corinne Leech、Karen Holems等著,天向互动教育中心编译)。 五、考核总体要求 《个人与团队管理》(第二版)(上、下册)的内容共包括十个单元36章。第一单元讲述了自我规划的思想和方法;第二单元讲述了时间管理的重要性和方法;第三单元讲述了沟通的重要性以及沟通的方法和技巧;第四单元讲述了如何进行工作沟通、如何撰写工作报告以及工作谈判的有关内容;第五单元讲述了有关组织的运作情况;第六单元讲述了如何分析处理团队内部、外部的问题以及如何进行团队建设;第七单元讲述了团队学习;第八单元讲述如何实现团队的目标;第九单元讲述了团队中的激励问题;第十单元讲述了团队建设中团队领导者所扮演的各种角色。 对于期末考试的内容,总体分为两个要求:有关知识、技能的学习,按照“了解、掌握、重点掌握”三个层次,分配时间和精力;有关能力的培养,需要在掌握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对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应用。 ●了解:要求学员知道这部分内容。 ●掌握:要求学员对这部分内容能够理解。 ●重点掌握:要求学员对这部分内容能够深入理解并熟练掌握,同时能将所学知识应用到实 践当中。 六、命题原则

法制教育教案知识汇总归纳

法制教育教案知识汇总归纳 1、我们都是平等的 教学目标: 1、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 2、理论联系实际,了解平等权所涵概的内容。 3、使学生了解《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内容。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远离犯罪。 教学方针: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言讨事例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教学过程: 一、引言:同学们都有十一、二岁了,相信大家都会判断是非对错,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增无减,面对这个沉重的简答题,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深思呢?今天我们就学习《宪法》中的有关规定。 二、1、阅读故事小天地 2、言讨你从中懂得了什么?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3、朗读智慧小法官,参考示题:你是如何理解平等权的。

4、阅读法律小讲坛 参考示题:平等权包含哪些内容? 5、阅读法律小博士、法律小实践 言讨:明明对自己的作品是否享有署名的权利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三、布置作业 大家就本节课写一篇日记,谈谈自己学习本课的感想,你受到了哪些启发,应如何做一个知法守法的青少年。 2、学校保护我们成长 教学目的 1、情感与态度:培养学生知法、懂法,有辨别违法、合法的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2、行为与习惯:培养学生学会依法、用法。使学生能够做到依法享有自己正当的权利,依法保护自己,依法尽自己的义务。 3、知识与技能:使学生了解国际上以及我国为保护少年儿童的权益所制定的法律法规,以及社会上能够保护、帮助未成年人的机构、部门。 教学重点 让学生在学习活动中,了解我国为保护少年儿童的权益所制定的法律法规,并且能够运用这些法律法规来解决生活中存在的简答题,从而培养学生知法、懂法,能够运用法律武器,依法享有自己正

法学课程介绍

【法学基础理论】课程简介 法学基础理论是法学的一门理论学科,也是法学教育的一门基础课程,是一门专门训练学生法律思维的基本技能和理论思维方式的学科与课程,是法学教育的一门基础课程和核心主干课程。法理学的教学目的是使法律专业的学生学习法律的基本原理、规律等基本理论和方法,为学习其他法律课程奠定扎实的基础;同时,培养、训练学生的法律思维和分析的能力和方式,形成良好的法律素养和职业品质。 该课程主要介绍法学、法律的一般知识和我国法制建设的基本情况,包括法学的含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法学体系、法学学科的设置、法律的渊源、法系、法律规范、法律部门、法律体系、法律关系、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概况、我国法制建设的主要环节(立法、守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等)、违法与法律制裁、法律职业、法律教育等。 【中国宪法】课程简介 宪法是确保公民的基本权利,规定国家制度、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并规范国家权力的根本法,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是法中之法。 本课程分四部分阐述宪法理论和我国《宪法》的主要内容:第一部分:宪法的基本理论。主要包括宪法的概念、宪法的分类、宪法的历史发展、宪法的制定、宪法的修改、宪法的解释、宪法惯例、宪法的作用、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的实施及其保障。第二部分:宪法的基本制度。主要包括国家性质、国家的政体、国

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地方制度、选举制度、司法制度、政党制度等。第三部分:基本人权。包括人权的产生、发展等基本理论与基本人权的主要内容。第四部分:国家机构。介绍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家主席、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西方国家议会、政府、司法机关的基本情况及其工作、活动原则与方式。 【中国民法】课程简介 本课程根据我国民法体系已初步建立,但随着改革的进程需大量增补、废除的实际情况,教学体系以大陆法系民法理论为主导,参考英美法系的某些理论,针对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系统介绍我国现实的和未来有可能借鉴的民法学的基本理论。 本课程主要内容为民法总论、人身权、物权法、债的一般原理、继承权及侵权行为法。具体包括民法的概念、渊源,民法的调整对象和方法,我国民法的性质和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等基本民事法律制度,人身权、物权、债权、继承权的基本内容及其保护等。 【中国刑法】课程简介 刑法学是法学中一个独立的重要学科。刑法学课程是法律学专业的基础核心课程之一。刑法学以我国现行刑法为研究对象,其主要内容包括犯罪与刑事责任两大方面。本课程分总论和分论两部分,总论部分又分犯罪论和刑事责任论两部分。犯罪论部分的主要内容有:刑法的基本原则、犯罪的概念、犯罪构成、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共同犯罪、一罪与数罪等

小学生法制教育知识

小学生法制教育知识 2010年9月1日主讲人:邢连强地点:操场 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 (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 (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法》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 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 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

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买好东西玩,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班房。所以在这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特别是双休日、寒暑假,什么游戏厅、网吧、歌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我们听到看到许多这样的案例:有些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游戏厅、网吧、歌舞厅等地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后被带坏,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下面,我再给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增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

课程考核管理方案计划办法

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凡专业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均要进行考核。 第二条凡本校在籍学生必须参加所修课程的考核,考核通过后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第三条课程考核应侧重检验学生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综合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第二章考核类型与形式 第四条课程考核分为考试与考查两种类型。考试一般采用笔试、口试或笔试加口试等形式;考查可根据课程特点,采用笔试、口试、论文、创作、设计等形式。课程考核类型必须在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中明确规定。 第五条在满足考核要求的前提下,鼓励教师对课程考核进行改革。课程考核改革方案须经系和二级学院研究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三章试卷(题)库建设与管理 第六条各专业系应依据教学大纲制订考核命题计划和评分标准。命题范围和考核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试题量、难易度和覆盖面应适当,具有区分度和一定的难度。试题题意应清晰明确,数据和资料应准确,文字应简练。 第七条考试课程应建立试卷库或试题库。通识必修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原则上应建立试题库。 第八条试卷(题)库由课程归口的二级学院负责管理。试

卷(题)库管理人员由二级学院指定。 第九条存放课程试卷(题)库的计算机要设定安全密码,试卷(题)库管理人员须对试卷(题)库保密工作负责。 第十条期末考试、补考和重修考试原则上应从试卷(题)库抽卷或组卷。抽卷时应采取随机抽卷,不得指定抽取试卷。 第十一条二级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试卷的送印、取回和密封。试卷必须在校内文印中心印刷。文印中心必须严格执行试卷收发登记制度。 第十二条试卷属学校机密材料,二级学院和文印中心必须对试卷送印、印刷、运输、封存等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 第十三条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教师和员工的保密教育,防患于未然。试卷(库)或试卷失密,必须及时报告二级学院和教务处。对于失密责任人,学校将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章考试组织 第十四条教务处负责统筹学校各类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各二级学院必须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考试安排,并将考试安排汇总报教务处。 第十六条各二级学院负责将考试安排及时通知到相关学生和监考教师。各门课程的考试必须在预先安排好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未经批准不得任意变动。 第十七条统考课程按照下述方式安排监考教师:各考场由课程所属二级学院指定一名专业教师担任主监考,由班级所在二

课程考核有关说明

一、课程考核有关说明 (一)考核对象 “艺术概论”是教育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 师范类专业本科一门限选的综合素质教育课程。全国在职的中小学教师凡参加教育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和小学教育(本科)专业学习者,均要参加本课程的平时形成性考核和期末终结性考试。 (二)考核方式 本课程采用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考核总分为100 分, 平时形成性考核占总分的40%,期末终结性考试占总学分的60%。以下6 个方面的平时形成性考核的内容,各试点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中央电大考试中心和师范部备案。 1.独立完成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布置的“艺术概论作业与评价”,约占10 分。 2.阶段性学习测验: 艺术作品分析,约占5 分。 3.教学实践活动: 观赏一种艺术作品,撰写鉴赏文章1 篇(1000 字左右),约占10 分。 4.开展专题研讨:原则上在网上进行, 以下载的讨论发言文字为准,农村及边远地区无法上网的学生, 按照所在分校或工作站责任教师布置的讨论题作书面发言。约占5 分。 5.学习记录:通过“纸质记录袋”或“电子文件夹”掌握学生学习情况。约占 5 分。 6.小组学习:由学生讨论后形成个人学习总结(1000字以上)。约占5 分。 根据《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课程形成性考核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做如下要求: 第一,本课程形成性考核成绩未达到及格线者(即形考成绩未达到24 分),不得参加终结性考试。 第二,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试成绩均达到及格,方可获得本课程相应学分,课程综合成绩以合成成绩记录。 第三,课程综合性考试成绩不及格,形成性考核及格成绩继续有效,可以重新参加下一轮课程的终结性考试。课程终结性考试成绩和形成性考核成绩均不及格,则需要重新参加该门课程的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试。 第四,如果学生第一次考试成绩不理想,提出希望取得更好的考核成绩,可以重新参加该门课程的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试。

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一、教育法的含义和特征 含义:广义的教育法是指一切调整教育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所有的教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教育的规定。狭义的教育法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制定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即教育法律。 特征:1教育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2教育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3教育法规定了教育主体的权力和义务;4教育法的实现由国家强制力作保障;5教育法为教育关系为特有的调整对象;6教育法的调整方法具有自身的特点。 二、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1、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性; 2、体现教育的民主性; 3、保障教育的公共性; 4、确保教育的战略地位; 5、遵循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 三、教育法的渊源和体系 1、教育法的主要渊源:1宪法,2教育法律,3教育行政法规,4地方性教育法规,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6教育规则。 2、教育法的体系:1教育法体系的横向结构:教育基本法、基础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社会教育法、学位法、教师法、教育投入或教育财政法;2教育法体系的纵向结构:第一层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宪法中关于教育的条款;第二层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教育基本法;第三层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教育单行法;第四层级,国务院制定的教育行政法规;第五层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以及其他法定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教育法规;第六层级,教育部及国务院其他行政部门制定的教育规章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务委会以及其他法定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教育规章。 3、教育法的作用:1指引;2评价;3教育;4保障;5规范;6强制。 4、学习教育法的意义:1落实教育战略地位的需要;2教育立法的需要;3教育执法的需要; 4保障受教育权的需要。 四、教育法律关系含义和特征 含义:是教育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有关教育活动的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力和义务关系。 特征:1教育法律关系是依教育法形成的社会关系,是教育法律规范在教育活动中的体现;2教育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关系;3某种教育法律关系的存在,总是以相应的现行的教育法律规范为前提。 五、教育法律关系的分类与构成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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