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转诊转院制度(完整资料).doc
2024年新农合转诊转院工作方案(三篇)

2024年新农合转诊转院工作方案____年新农合转诊转院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与目标设定随着我国农村医疗体系的建设和新农合政策的推行, 农民群众的医疗水平逐渐提高, 医疗需求也越来越多样化。
转诊转院作为医疗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 对于提高农民群众的获医疗资源的能力、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和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医疗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____年的新农合转诊转院工作方案旨在进一步完善转诊转院管理机制, 确保农民群众在转诊转院过程中获得便捷、高效和优质的医疗服务。
具体目标如下:1.提高农民群众的转诊转院意识和知晓率;2.加强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和二级医院的协作合作, 建立健全转诊转院信息共享机制;3.减少转诊转院等待时间, 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4.完善农民群众就医路费报销流程,降低就医负担;5.统计和分析转诊转院数据,为政策调整和资源配置提供依据。
二、工作内容与具体措施(一)提高农民群众的转诊转院意识和知晓率1.加强对农民群众的转诊转院政策宣传和培训, 提升农民对新农合转诊转院政策的了解和认知;2.在村级医疗卫生站、村委会等公共场所设置展板、海报、宣传栏等, 宣传新农合转诊转院政策的具体内容和流程;3.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和短信等各种宣传渠道,提高农民群众的转诊转院知晓率;4.各级卫生部门与基层医疗机构密切合作,通过开展健康教育和义诊活动,进一步普及转诊转院知识。
(二)加强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和二级医院的协作合作1.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和二级医院的转诊转院协作机制, 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2.建立转诊转院信息共享平台, 实现基层医疗机构和二级医院之间的实时数据共享;3.加强转诊转院医生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生的转诊转院能力,减少转诊转院的不必要环节和耽误时间;4.控制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和二级医院之间的转诊转院比例,合理分配医疗资源。
(三)减少转诊转院等待时间, 提高医疗服务效率1.加大对现有医疗机构的建设和改造力度, 提高医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2.推广和应用远程医疗技术, 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诊断和治疗能力;3.加强转诊转院预约、排队和等待时间的管理,优化医疗服务流程;4.制定并实施紧急转诊转院疾病的应急预案,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转院就医。
新农合转诊转院工作方案

新农合转诊转院工作方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工作方案所有部门和村卫生站:根据省、市有关政策精神和我县《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理顺各级医疗机构分级诊疗职能,规范医疗流程,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转诊(转)病人管理,加强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纵向合作和与上级医疗机构联系,合理调整病人流向,引导病人就近就医,减轻患者负担,保证经费安全,医院要利用职工大会、晨会,组织科室学习,各科室要认真组织医务人员。
第二,加强宣传,让它家喻户晓卫生部门要组织召开乡村医生会议,认真学习并充分了解和掌握转诊(转院)的相关程序和政策,同时印发传单并签字确认,设立宣传点等形式,对本地区参合农民进行广泛宣传,使医务人员和参合农民充分了解和掌握转诊(转院)的相关程序和政策,方便群众就医。
要坚决避免不了解政策的农民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三、转诊(转院)原则1.坚持以“三首”(即一院一科一诊)制度为基础的逐级转诊(转院)原则。
转诊(转介)应当按照顺序、分步的原则进行。
参合农民原则上应当到辖区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
如因病情不能为参合患者诊治,可逐级转入上级定点医疗机构。
第一次住院者填写《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审批表》(以下简称“转诊转院审批表”),经科主任同意后,报医院领导签字(由医院明确领导)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越级、跨地区(县)转诊(转院)(县与县之间签订的互认合作协议除外)。
特殊情况需要转往省外医疗机构治疗的,患者或其家属必须在转诊(转院)后三日内向县联合管理中心申报备案。
电话0x1-66x77。
2、农民工和暂住人口住院申报原则。
参合农民因病或因工作期间探亲访友等原因异地住院或在县内或县外暂住的,应在入院后三日内电话告知县合管中心。
3.实行双向转诊原则。
上级医疗机构收治的转诊(转院)患者,病情稳定后,可以转回下级医疗机构进行恢复性(康复性)治疗。
农合病人转诊新规定

呼和浩特红十字博爱医院新农合病人转诊备案制度为加快建立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新秩序,保证我院新农合分级诊疗制度的顺利实施,促进我院新农合制度的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规范我院参合住院病人转诊管理工作,制度如下:一、认真落实逐级转诊的制度县内镇、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得越级转诊病人,村卫生室转诊病人首选所在地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转诊病人首选当地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不得直接向市以上医院转诊病人。
县、镇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要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签订双向转诊协议,并做好转诊登记工作。
二、实施县外转诊备案制度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收治的参合病人需要转诊到上级医院住院治疗的,首选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得越级向省级以上医院转诊。
对于需要转诊到省、市级定点医院或市外其他医院住院治疗者,由转出医院(县以上)出具转诊证明,并到县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经县级经办机构授权也可直接在县级定点医院办理转诊手续),备案后的转诊证明有效期为15天。
三、规范市级定点医院住院病人转诊管理自9月1日起,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收治的急危重症患者不再实施网上转诊。
参合急危重症患者未能提前办理转诊手续,直接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定点医院应及时将病人收住院,接诊医院应提醒病人亲属于入院后15天内(出院前),持接诊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或门诊病历等资料到当地县级经办机构补办转诊手续,逾期未办理转诊手续或病人已经出院的,按照非正常转诊处理。
农村重大疾病患者建档与审批以及档案撤销、门特病人的建档管理等政策不变,继续执行《新农合住院病人转诊管理规定》相关规定。
四、切实做好分级诊疗管理病人救治工作为切实做好分级诊疗病人的救治工作,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规范建立双向转诊、对口支援协作机制,市、县定点医疗机构要帮助下级医疗机构开展各项诊疗工作,确保纳入分级诊疗管理的病人在基层医疗机构能够得到及时救治,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以切实减轻参合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
2023年新农合转诊转院工作方案范本

2023年新农合转诊转院工作方案范本一、方案背景和意义新农合转诊-转院工作是指在新农合参保群众需要接受更高水平的医疗服务时,通过转诊-转院程序将其转至相应的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
新农合转诊-转院工作的目的是提高农村地区的医疗服务质量,满足农民群众对医疗资源的需求,促进农村地区卫生事业的发展。
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医疗保障工作规程(试行)》,明确了医疗保障转诊工作的管理要求和操作规范。
随着新农合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2023年新农合转诊转院工作将面临更高的要求和挑战。
因此,制定新的转诊-转院工作方案,对于推进农村地区的卫生事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目标1. 提高新农合转诊-转院工作的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参保群众的就医需求得到及时满足。
2. 加强卫生健康管理部门与定点医疗机构的合作与沟通,推动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
3. 提升农村地区卫生事业的整体水平,推动卫生服务的均等化和普及化。
三、工作内容1. 完善转诊-转院管理机制- 健全转诊管理制度,明确转诊的申请、审核、备案和反馈程序。
- 设立定点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专班,负责转诊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 建立健全转诊病案管理和信息交流平台,实现信息的互通共享。
2. 加强转诊-转院流程管理- 明确转诊申请的材料和要求,规范申请流程。
- 定期组织培训和交流会议,提高转诊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能。
- 加强医疗机构的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电子化转诊流程管理。
3. 加强医疗机构和卫生管理部门的合作- 协调定点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转诊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和沟通。
- 建立转诊-转院工作考核和奖惩机制,鼓励医疗机构积极推进转诊工作。
4. 优化转诊-转院服务流程- 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评估,确保转诊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 定期组织医疗机构间的经验交流和学习,推进转诊服务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5. 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 组织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农民群众的医疗健康意识。
新农合转诊转院工作方案

新农合转诊转院工作方案
一、工作背景
新农合是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一,覆盖着大量农村居民,是农村社会保障和健康保障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农村医疗资源相对匮乏、医务人员水平不高等原因,新农合参保人员在就医过程中遇到诊治不足、疾病迁延等问题的情况较多,这时需要通过转诊或转院的方式解决。
二、工作目标
新农合转诊转院工作的目标是:在满足新农合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的前提下,达到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医务人员的务实工作状态。
具体包括:
1. 提供及时、准确、规范的新农合转诊转院服务。
2. 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使转诊转院工作顺畅、有效。
3. 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工作内容
1. 制定新农合转诊转院的工作流程和标准,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责任。
2. 加强医院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及时了解医院的床位、医生的工作安排等信息。
3. 建立转诊转院档案,记录所有新农合参保人员的病情、治疗情况和转院信息。
2023医保转诊转院(双向转诊)规定正规范本(通用版)

医保转诊转院(双向转诊)规定一、转诊转院的定义转诊转院是指在患者就诊初期,由一位医生或医疗机构将患者转至另一位医生或医疗机构接受进一步的治疗或诊断的过程。
转诊转院可以在同一医疗机构内部进行,也可以跨医疗机构进行。
二、转诊转院的目的转诊转院的目的在于提高患者的医疗质量和医疗效果。
通过将患者转至专科医生或更有经验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可以更好地诊断和治疗疾病,避免延误治疗或误诊,并提高患者的满意度。
三、转诊转院的操作流程医生发起转诊转院1.医生在诊断后,判断需要进一步治疗或诊断的病例,可以考虑转诊转院。
2.医生与患者沟通,并得到患者的同意后,填写转诊转院申请表。
3.医生将转诊转院申请表及相关病例资料提交给相关部门或专家进行审核。
转诊转院审核1.相关部门或专家接到转诊转院申请后,会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
2.如果患者的病情需要进一步治疗或诊断,并符合转诊转院的规定,可以通过审核。
3.如果不符合转诊转院规定,或者病情不需要转诊转院的,将通知医生。
选择接受转诊转院的医疗机构1.一般情况下,患者可以选择接受转诊转院的医疗机构。
2.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医疗机构,也可以根据医生的建议做出决策。
3.医疗机构的选择应考虑到医生的专长、设备设施以及医疗费用等因素。
转诊转院后的治疗1.患者前往接受转诊转院的医疗机构后,需要携带相关的病例资料和转诊转院申请表。
2.接诊医生在了解患者的病情后,进行进一步的治疗或诊断。
3.医疗机构可以将治疗结果或诊断结果反馈给转诊转院的医生,以便医生了解患者的进展情况。
四、医保对转诊转院的规定医保对转诊转院有一定的规定,主要包括几个方面:1.转诊转院必须符合医保规定的病种范围。
2.转诊转院必须经过医保的审核批准。
3.转诊转院需要在医保规定的医疗机构内进行。
4.医保对转诊转院的费用有一定的报销限制。
5.患者需要在转诊转院前确认有医保参保资格。
五、注意事项在进行转诊转院时,患者和医生需要注意几个事项:1.了解医保对转诊转院的规定,确保符合条件。
新农合转诊制度

新农合门诊、住院及转诊程序
(一)
1、区内住院补偿。
参合人员在区内的区、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应提供合作医疗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医疗机构须对住院病人进行核查,填写《参合人员住院登记表》,并为出院患者提供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住院病历复印件一份(含病历首页、住院志,病历首页应加盖医院病案室或医务科印章)、住院收据、费用汇总清单(盖章)。
患者凭合作医疗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上述资料,到医疗机构新农合窗口办理报销。
2、区外住院补偿。
参合人员经批准在区外医院住院治疗的,应要求经治医院提供诊断证明书、住院病历复印件(含病历首页、住院志、出院记录、医嘱单,病历首页加盖医院病案室印章)、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加盖收费印章)、住院收据。
患者凭合作医疗证与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合人员域外转诊审批登记表》和上述资料,新农合管理中心办理报销。
(二)区外转诊工作
1、正常转诊程序。
患者疾病的诊治由于受到区内医疗机构医学检测手段、医疗技术水平等方面的限制,确实在区内诊治困难的,方可准予转往区外治疗。
2、转往外地的医疗机构要求。
转往县外治疗和直接在外地住院治疗的,入住医院应为二级及以上级别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新农合转诊转院工作方案(三篇)

新农合转诊转院工作方案____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为了给病人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上级医院之间的联系,形成一个良好有序的转诊程序,特制订本制度。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转诊转院:1、由于我院当前技术水平、设备条件,不能确诊或治疗受限的病人;2、不属于我院诊疗范围的病人;3、病人及家属要求转诊转院者。
二、符合转诊转院的病例原则上转入上级协作医院或区县内三级医院。
三、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度,确定需转诊转院的门诊、住院病例,需科主任同意,主管医师填写《双向转诊单》申请到医务科审核。
急诊转院需电话报告院值班备案,过后补办《双向转诊单》申请。
四、主管医生应正确评估病人在转送途中的风险,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转出情况,患者转出前应及时完成各项医疗文书的书写。
转出时主管医生应向随车医护人员交代病情及我院诊治情况。
五、转院前主管医生应做好与病人或家属的病情沟通及说明转院途中的风险,病人或其家属在《泸县中医医院患者转送告知书》签字。
1/3六、因各种原因,病人或家属提出自动转院的,主管医生应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并由病人或家属在《泸县中医医院自动出院或转院告知书》签字。
七、病人及家属要求转诊转院的,将影响医疗费用的报销或享受相关政策、补助的,应向病人及其家属说明,并由患方书写情况说明,一式三份,科室及医务科、医保办留档。
八、病人转送。
首先征求病人及其家属意见,原则上由上级医院医务人员接诊;如病情需要紧急转送,可申请本院急诊科护送,途中要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特殊病人,如高危孕产妇、新生儿等由专科医生随车。
九、转院病人应办好结账、医保转诊转院等相关手续,医务人员应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十、确诊或高度疑似传染病的病人按相关规定转指定医院治疗,精神病人应转精神病科(院)治疗。
十一、转市外上级医院,暂不填写《双向转诊单》。
十二、在医院现有条件许可下能正常诊治的病人,非本人或家属要求自动转院的,不得随意转诊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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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河南省卫生厅制定《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管理暂行规定(修订)》。
主要内容如下:
一、新农合病人在本参合辖区内就医,不需要办理转诊手续。
二、新农合病人在外地(本市辖区以外)就医,应符合以下条件,
1)所患疾病在本统筹地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不能确诊的;
2)所患疾病在当地无条件治疗的;
3)因务工或其他原因在外地居住时患病住院的。
三、外出就诊(转至市辖区以外就医)所需要的手续:
1)因病情需要转往辖区以外的,应当由当地县级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到当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备案后方可外转。
2)新农合病人因务工或其他原因在外地居住时需住院治疗的,应选择县级及以下的定点医院就医,并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参合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备案。
确因病情需要转诊至市级及以上定点医院的,应有居住地县级医院出具转诊证明,并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参合地新农合经办机构登记备案。
3)急诊等原因无法进行正常转诊的,应在住院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参合地县(或区)新农合办公室备案,并由所诊治的定点医院开具急诊证明,到医院农合办备案。
急诊证明应与病程记录相吻合(对不相吻合的,其补助医疗费用由医院全额承担)。
4)外伤病人不需要转诊,自费住院,出院后回当地报销。
四、除急诊及精神病外,病人无转诊手续直接住院的,报销比例降低10%。
五、定点医院必须履行的义务:
告知义务:
1)对无转诊手续的病人,住院前医务人员应当告知其先到当地县级及以下定点医院就医,或到县级医院开具转诊手续。
2)无转诊手续仍坚持要求住院的,医务人员应要求其在知情同意书相关栏目签字,并协助其补办电子转诊手续或转诊备案
手续后收治。
核实身份:
1)定点医院应认真对参合人员的身份,及时为转入的参合人员办理转诊手续,以便网上录入信息,方便及时结报。
2)发现身份不符时,及时通知医院农合办,农合办拒绝接受电子转诊信息,并通知参合地农合办。
出院时医院不得为其出具病历复印等报销材料。
3)凡因冒名顶替在定点医院结报造成的新农合基金损失的,由定点医院承担。
六、外地(洛阳市辖区以外)新农合病人在定点医院及时结报所需手续:
1)住院收费票据;
2)住院费用明细汇总单;
3)转诊证明(急诊入院的,可有急诊证明代替);
4)知情同意书;
5)出院证
七、住院五日内医院未接收到电子转诊单的患者,以及外伤患者自费办理出院,回参合地农合办进行结算补偿。
所带手续如下:1)住院收费结算票据;
2)住院费用明细汇总单;
3)转诊证明(急诊入院的,可有急诊证明代替);
4)知情同意书;
5)出院证、诊断证明;
6)病历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