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经济法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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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经济法第五章

一、单选题

1、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种合伙企业承担责任方式与普通合伙企业是一样的

B、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该合伙人独立承担责任

C、是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

D、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责任。

答案:C

解析: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合伙人依法承担责任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法》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是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注册会计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特殊的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因故意出具不实审计报告被人民法院判决由会计师事务所赔偿当事人8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该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丙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以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部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C.甲、乙、丙均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D.甲、乙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答案:D

解析:法律规定,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损失的,由该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合伙人承担无限或者无限连带赔偿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3、甲、乙、丙、丁拟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各合伙人经协商后草拟了一份合伙协议。该合伙协议的下列约定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甲以房屋作价15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2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1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20万元出资

B.经3个以上合伙人同意,甲、乙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

C.合伙事务由甲、丁共同执行,乙、丙不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

D.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的全部亏损由甲、乙按照出资比例分担

答案:B

解析: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劳务出资,所以A不对;有限合伙人不能参与合伙事务执行,所以C不对;有限合伙企业不能约定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债务责任,所以D不对。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人对外转让合伙份额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B是对的。

4、甲、乙、丙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作为普通合伙人,丙作为有限合伙人,在该合伙企业在设立过程中,下列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是()。

A、甲以现金50万进行出资,乙以一栋自由房屋进行出资,丙以劳务进行出资

B、将合伙企业命名为“红光合伙企业”

C、共同决定让丙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D、在合伙协议中规定,将所有利润分配给甲合伙人

答案:D

解析:选项A: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进行出资;选项B: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选项C:《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物,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选项D:《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5、甲、乙、丙、丁成立一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1年后甲转为有限合伙人,丙转为普通合伙人。此前,合伙企业欠银行50万元,该债务直至合伙企业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下列有关对该50万元债务清偿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B.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C.甲、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D.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丙、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答案:C

解析: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甲乙丙均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丁承担有限责任,选项C正确。

6、甲有限合伙企业中,乙是有限合伙人。某日,乙外出采购办公桌,家具店有理由认为乙是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所以家具店和乙签订了买卖办公桌的合同。针对上述情况,()。

A、乙事实上不是普通合伙人,不能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所以该合同无效

B、家具店没有调查清楚乙的身份就签订合同,应当承担后果

C、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可以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D、乙对该笔买卖交易应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答案:D

解析: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以下关于合伙企业的论述中,()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A、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只能是中国公民

B、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可以在中国境内设立全外资的合伙企业

C、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中方只能是法人和其他组织,不能是自然人

D、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外国合伙人全部退伙的,该合伙企业必须解散

答案:B

解析:关于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法律规定如下:①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是指2个以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以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②外国企业或者个人用于出资的货币应当是可自由兑换的外币,也可以是依法获得的人民币。③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外国合伙人全部退伙,该合伙企业继续存续的,应当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入伙的,也应当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8、甲的父亲生前与其他几个合伙人办了一普通合伙企业,作为唯一的继承人,甲被吸纳为合伙人,其要求出质父亲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依据法律规定,下列不正确的是( )。

A.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B.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的,出质行为无效

C.出质无效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D.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但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由出质人承担

答案:D

解析:法律规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多选题

1、甲、乙、丙、丁四人成立一家合伙企业,甲以一台电脑作为出资。合伙企业经营期间,甲急需用钱,向戊借了3000元,并将其投资于合伙企业的电脑质押给戊,此行为的处理办法是:( )。

A.如果乙、丙、丁三个合伙人中有两个以上同意的,甲的质押行为有效

B.如果乙、丙、丁三个合伙人都同意的,甲的质押行为有效

C.如果乙、丙、丁三个合伙人不同意,甲的质押行为无效

D.甲的质押行为给戊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

答案:BCD

解析: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周某、吴某和郑某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其合伙协议中约定:“合伙企业的事务由周某全权负责,吴某和郑某不得过问亦不承担企业亏损的民事责任。”该约定无效,应由周某、吴某和郑某共同承担亏损责任

B.合伙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不能除名,应等待其法定继承人的出现

C.合伙企业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在执行合伙事务时与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律地位相同

D.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也无法协议补充的,按照合伙人的实际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答案:BC

解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当然退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与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同,法定代表人是法律规定的并经过一定登记手续而产生的法人单位的代表,他不一定是该法人单位的出资者;而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则是因其出资行为取得合伙人身份,并可以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 ),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A.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B.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C.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D.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答案:ABCD

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①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②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③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④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⑤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4、张某、孙某和姚某三人合伙开了一家饭店,张某现金出资3万,孙某劳务出资,作价1万元,姚某以店面的使用权出资,作价2万元,三人签订了书面的合伙协议,约定利润和亏损的分配比例为1:1:1。在经营过程中,赵某拖欠该饭店餐费2000元,而合伙人张某又欠赵某借款5000元,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孙某不能以劳务出资,只能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B.合伙协议中关于利润和亏损的约定比例不合法,应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C.赵某不得以对张某的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D.张某只能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用于清偿其对赵某的债务

答案:ABD

解析:普通用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合伙协议可以约定利润分配的比例,不一定按照出资比例。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5、某合伙企业欠甲借款2万元,同时合伙人乙欠甲借款1万元。某日,甲向该合伙企业购买货物一批,应付货款1万元。甲的这一付款义务,可因下列哪些原因而消灭?( )。

A.甲向该企业支付1万元

B.甲以对该企业享有的2万元债权的一半相抵销

C.乙向该企业支付1万元,同时了结乙对甲的债务

D.甲以对乙的债权与该付款义务相抵销

答案:AB

解析: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6、甲、乙、丙三人签订合伙协议,共同组建一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规定了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在下列( )情形下,甲可以退伙。

A.经乙、丙一致同意

B.甲决定退伙必须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C.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D.甲的退伙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的影响

答案:AC

解析:《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7、马某、牛某和熊某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合伙人共同推举马某为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人,但马某在执行合伙事务中因故意给合伙企业造成不利影响,故牛某和熊某决定开除马某。在对马某作出除名处理时,下列各项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正确处理方式是( )。

A.除名决议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

B.除名决议自牛某和熊某共同作出之日起生效

C.除名决议自马某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生效

D.马某如果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AC

解析: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8、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关于合伙企业的清算,说法正确的是( )。

A.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B.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C.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D.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两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答案:AC

解析: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9、普通合伙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区别。

A、对名称的要求不同

B、归责方式不同

C、设立方式不同

D、组织机构不同

答案:AB

解析: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且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10、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中,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有()。

A.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退伙

B.参与对外签订买卖合同

C.参与选择承办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D.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答案:ACD

解析: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另外,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因此,有限合伙人不得参与对外签订买卖合同。

11、甲、乙、丙、丁四个合伙企业发生的下列事项中,()项是正确的。

A、甲合伙企业的协议约定,合伙人对外转让出资份额只需2/3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B、乙合伙企业的协议约定,合伙人以自己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对外出质只需2/3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C、丙合伙企业协议未约定重大对外投资的表决方式,故按照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D、丁合伙企业协议未约定处分不动产的表决方式,故按照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答案:AC

解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的法律规定为:(1)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但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但《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合伙人以自己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对外出质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不能另行约定,故B项错。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处分不动产的表决方式为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故D项错。

三、综合题

(一)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了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分别出资l0万元;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分别出资15万元;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A企业。2006年A企业发生下列事实:2月,甲以A企业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12万元的买卖合同。乙获知后,认为该买卖合同损害了A企业的利益,且甲的行为违反了A企业内部规定的甲无权单独与第三人签订超过l0万元合同的限制,遂要求各合伙人作出决议,撤销甲代表A企业签订合同的资格。4月,乙、丙分别征得甲的同意后,以自己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为自己向银行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丁对上述事项均不知情,乙、丙之间也对质押担保事项互不知情。8月,丁退伙,并从A企业取得退伙结算财产l2万元。9月,A企业吸收庚作为普通合伙人入伙,庚出资8万元。10月,A 企业的债权人C公司要求A企业偿还6月份所欠款项50万元。11月,丙因所设个人独资企业发生严重亏损不能清偿D公司到期债务,D公司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财

产份额用于清偿其债务。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甲、乙、庚决定A企业以现有企业组织形式继续经营。经查:A企业内部约定,甲无权单独与第三人签订超过l0万元的合同,B公司与A企业签订买卖合同时,不知A企业该内部约定。合伙协议未对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事项进行约定。要求:根据上述材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以A企业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合伙人对撤销甲代表A企业签订合同的资格事项作出决议,在合伙协议未约定表决办法的情况下,应当如何表决?

3、乙、丙的质押担保行为是否有效?并分别说明理由。

4、如果A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C公司的债务,对不足清偿的部分,哪些合伙人应当承担清偿责任?如何承担清偿责任?

5、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甲、乙、庚决定A企业以现有企业组织形式继续经营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答案及解析:

1、甲以A企业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在本题中,B公司属于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因此,买卖合同有效。

2、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方式。

3、(1)乙的质押行为无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在本题中,普通合伙人乙的质押行为未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因此,质押行为无效。

(2)丙的质押行为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题中,由于合伙协议未对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事项进行约定,因此,有效合伙人丙的质押行为有效。

4、(1)普通合伙人甲、乙、庚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人丙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3)退伙的有限合伙人丁以其退伙时从A企业分回的12万元财产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5、甲、乙、庚决定A企业以现有企业组织形式继续经营不合法。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在本题中,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有限合伙人丙当然退伙,A企业中仅剩下普通合伙人,A企业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二)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于2014年1月设立,共有6名合伙人,其中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人,丁戊庚为有限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如下:

(1)甲以其专业服务折价100万出资,其余合伙人均以现金出资,各出资100万。

(2)企业成立后前两个会计年度的利润按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全部分配给有限合伙人。

(3)所有合伙人以其财产份额出质的,只需经2/3以上合伙人一致同意即可。

2014年6月,A企业拟聘请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承办A企业的审计业务,丁与B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关系较好,遂提出聘任B会计师事务所;甲乙以“丁为有限合伙人,不得参与合伙事务执行”为由反对丁的提议,其他合伙人均同意该提议。

2014年8月,戊以其在A企业的财产份额设定质押,向C企业借款200万元,后无力偿还;C企业同时欠A企业货款100万元,因此,C企业主张以其对戊的债权抵销该笔欠款,并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戊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以偿还戊的其余欠款;甲乙对C企业的主张表示反对。

经查,A企业的合伙协议中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方式等事项未作出明确约定。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甲以其专业服务折价的出资方式是否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2、合伙协议约定前两个会计年度的利润按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全部分配给有限合伙人是否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3、所有合伙人以其财产份额出质的,只需经2/3以上合伙人一致同意即可是否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4、甲乙以“丁为有限合伙人。不得参与合伙事务执行”为由反对丁聘任B会计师事务所的提议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5、A企业能否聘任B会计师事务所?并说明理由。

6、C企业能否要求以其对戊的债权抵销其欠付A企业的货款?并说明理由。

7、C企业能否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戊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并说明理由。

答案及解析:

1、甲的出资方式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

2、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财产份额出质的,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4、甲乙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事务所,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5、A企业可以聘任B会计师事事务所。根据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法律也没有特别规定时,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在本题中,由于合伙协议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方式”未做明确约定,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也没有特别规定,在6名合伙人中,只有甲乙反对,赞成票为4人,超过了全体合伙人的半数,A企业可以聘任B会计师事务所。

6、D企业不能要求以其对戊的债权抵销其欠付A企业的货款。根据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7、D企业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戊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的自由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2019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总结(完美版)

2019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总 结(完美版) 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 第一节法律的一般理论 一、法律规范(P2-P3) 1.按照法律规范的内容不同,法律规范可以分为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其中,义务性规范可分为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2.按照法律规范对人们行为规定或限定的范围或者程度的不同,法律规范可以分为强行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授权性规范)。 3.按照法律规范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法律规范可以分为确定性规范与非确定性规范。其中,非确定性规范包括委任性规范与准用性规范。 二、法律渊源(P3)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法律(仅次于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3.行政法规(仅次于宪法、法律):国务院 4.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5.部门规章:国务院部委及其直属机构

6.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这里仅限于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其他级别的法院和检察院作出的司法解释不属于法律渊源) 7.国际条约或协定 三、自然人的行为能力(P7)(注意年龄的临界点!)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小于10周岁)或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10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18周岁)的成年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四、法律关系的客体(P8) 1.物 2.行为 3.人格利益(如公民和组织的姓名或名称,公民的肖像、名誉、尊严、人身、人格和身份等) 4.智力成果(如文学艺术作品、科学著作、科学发明等) 五、法律事实(P8) 1.事件(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 (1)人的出生与死亡 (2)自然灾害与意外事件

2020年注会经济法第一轮教材基础精讲考点重点知识总结全

第一章法律基本原理 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平均分值2.5分,题型均为客观题,本章内容比较简单,复习难度不大。重点关注“法律规范”、“法律关系”和“全面依法治国”。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表(其中1套试卷) 题型2017年2018年2019年 单选题1题1分1题1分2题2分 多选题1题1.5分1题1.5分—— 合计2题2.5分2题2.5分2题2分 2020年本章教材主要变化 2020年教材对本章内容未有实质性变化。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 第一单元法律基本概念 【考点1】法的概念与特征(★)(P3)(2018年多选题) 【解释】法是反映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得到国家强制力保证的,赋予社会关系参加者权利与义务的社会规范的总称。 1.法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解释1】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作为上层建筑重要组成部分的法,是由法所处社会的经济基础即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解释2】法代表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个别集团的意志。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解释1】“制定”即有权国家机关根据调整社会关系和规范人的行为的需要,依照一定程序创制新的法律规范。 【解释2】“认可”即由国家权力确认某种社会上已经通行的规则具有法律效力,这些规则可能来源于习惯、教义或礼仪等。 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解释】法具有国家强制性并不意味着法律规范的实施都是依靠国家强制而实现,也不等于国家强制力是保证法律实施的唯一力量。如果国家权力代表社会上大多数人的利益,社会公众就会自觉遵守法律。 4.法是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解释1】行为规范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社会规范,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约束人的行为;另一类是技术规范,调整人与自然、人与劳动工具之间的关系,如度量衡等,这些规范一般不属于法的范畴。 随着管理科学的出现和发展,人类管理社会的规则不断技术化,进而产生了所谓的社会技术规范,如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建筑质量标准等。这些规范经国家制定或认可后,也纳入法律规范的范畴。 【解释2】法律虽是调整人类社会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但并不是唯一的社会规范。在规范人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方面,道德、宗教规范以及风俗习惯等也在不同范围内和不同程度上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5.法是确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和义务的规范 法律所规定的权利义务不仅指个人、组织(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国家(作为普通法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还包括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依法执行公务时所行使的职权和职责。 【考题·多选题】下列关于法的规范属性的表述中,正确的有()。(2018年) A.法是社会规范 B.法是行为规范 C.法是技术规范 D.法是道德规范 【答案】AB 【解析】(1)选项C:技术规范是调整人与自然、人与劳动工具之间的关系,如度量衡等,这些规范一般不属于法的范畴,只有技术规范经国家制定或认可后,才纳入法律规范的范畴;(2)选项D:法律属于社会制度的范畴;道德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 【考点2】法律渊源(★★)(P7)(2004年单选题,2012年单选题,2014年单选题,2016年单选题,2018年多选题) 【解释1】法律的渊源,亦称法律的形式,指法律的存在或表现形式。 【解释2】法律渊源主要表现为制定法,不包括判例法和各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 1.宪法 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特别程序制定的具有“最高效力”的根本大法。

注会经济法主观题考点汇总(第三单元)

主观题考点汇总(三) 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度 1.担保限制(2007年案例分析题、2011年案例分析题、2013年案例分析题) (1)上市公司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必须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借款限制 (股份有限)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2013年案例分析题;2017年案例分析题) 3.股东出资方式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2006年案例分析题、2011年案例分析题) 4.股东未(全面)履行出资的责任 (1)股份公司成立后,发起人不按章程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2)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岀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当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出资人已经就前述财产出资,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主张其向公司交付、并在实际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012年案例分析题)

注会经济法科目第4章

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 本章简介: 1.本章属于重点章节,平均分值在16分左右,而且每年都会考查主观题。本章教材在13年和14年都有明显新增内容,所以今年考核中仍需继续关注。 2.本章出题往往是在具体合同的背景下,容易涉及大题的合同有买卖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 3.本章学习以理解为主,入门难度不大,但是题目比较灵活,所以需要学员能够结合历年考题体会出题思路。 【考点一】合同的基本理论(两星) 【考点介绍】 本考点偶尔出题,考核形式为客观题,重点在于合同法的适用情形和实践合同的例子。 一、《合同法》的适用 1.适用:平等主体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2.不适用: (1)特定合同中非平等的关系:政府用于公权力进行行政管理,如行政奖励的合同。 【注意】并非所有牵涉政府的都是非平等:政府采购合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合同受合同法调整。 (2)身份关系: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例题·多选题】(2009年)下列协议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 A.监护协议 B.政府采购协议 C.专利转让协议 D.股权转让协议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 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 他法律的规定。 二、合同的分类 按法律对名称和规则是 否有规定 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按当事人是否相互负有 对价 单务合同(如赠与合同)和双务合同

按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 成立要件 (1)诺成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的合同; (2)实践合同: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须实际交付标 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注意】常见的实践合同:保管合同、自然人借款合同、定金合 同、借用合同。★ 【考点二】合同的相对性理论(两星) 【考点介绍】 本考点本身虽然只是偶尔出题,但是它的观点在教材很多内容中都有体现,考核的也很多。 一、理论分析 合同的相对性:指合同是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只能基于合同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不能向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债权是相对权 1.涉他合同(P74): (1)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2)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结论】合同具有相对性,不论是向第三人履行,还是由第三人履行,责任只约束债务人和债权人。★ 2.因第三人引起的违约责任(P89):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法律规定或按照约定解决。 【示例1】 【示例2】

过来人谈注会考试:《经济法》过关完全攻略

过来人谈注会考试:《经济法》过关完全攻略 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是一个非常艰辛的过程,如何在激烈的竞争考场上胜出是CPA考友非常关心的问题。 现距考试不到二个月了,如从现在抓紧时间学习经济法,还来得及。经济法的学习有其自身的特点,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突破。 经济法的考试内容,应该说大部分的内容是可以从教材直接找到答案或是通过推断得到答案,所以把握教材是最基本的着眼点,万变不离其宗吗!所以我们的口号就是:教材→章节练习→教材→模拟题演练→教材→错题重演→教材如何利用这短短的两个月最快速地对教材融会贯通? 如果您属于还从没看书的那类,可以从这里开始………… 首先,还是让我们看看教材今年的结构吧! ?一、教材与去年一样还是14章。其中重点章节应是第4、6、7、8、12章,次重要的章节是第2、5、9、11、13章,另外几章属于一般的章节了。 ?二、今年教材中会进行调整的内容: (1)变化的两章:第四章的公司法和第七章的证券法。因为这两章的内容涉及到公司法和证券法两门法律,而这两个法律都是XXXX年10月份通过,XXXX年1

月1日新实施的法律。历年考试这两章的都是很重要,就更别说今年对这两章的内容还作了重大调整,重要性自然不言而喻了。 (2)其它各章基本没有太大的实质性的变化的内容 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知识。这一章没有太大的变化。这一章的第三节无效法律行为代理是一个重点问题,第四节的诉讼时效是很重要的内容,这两部分内容在近5年的考试中都三次出现过考查。 第二章,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的出资方式和事务管理是重点问题,法律没有发生变化,教材内容也没有变化;合伙企业法中的债务清偿、损益分配原则是重点,也是难点,不仅可以考查客观题,也可以案例题进行考查;国有企业法在考试中的分量并不是特别重,但是近两年对国有企业改制的问题已经成了一个热点问题,那么,在考试的卷面上应该会有所体现,所以,利用外资改组国企应该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应该重要把握的。 第三章,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由于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入,对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法规、司法解释的内容不断地在更新,所以,对于国有产权的转让制度应该作为一个重点来看。XXXX年关于国有产权转让制度刚刚考过一个案例题,那么,今年就可以按照客观题来作好准备。 第五章,外商投资企业法。这是比较成熟的法律,重点内容应该是合资企业法的规定,考生应该解决两个难题:(1)外资并购境内企业,(2)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方式、期限和比例。

CPA]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章节练习题整理汇总—目录版

[CPA]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章节练习题整理汇总 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 (4) 一、单项选择题 (4) 二、多项选择题 (7) 答案部分 (9) 一、单项选择题 (9) 二、多项选择题 (11) 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13) 一、单项选择题 (13) 二、多项选择题 (16) 三、综合题 (20) 答案部分 (21) 一、单项选择题 (21) 二、多项选择题 (23) 三、综合题 (25) 第三章外商投资企业法 (27) 一、单项选择题 (27) 二、多项选择题 (31) 三、综合题 (34) 答案部分 (35) 一、单项选择题 (35) 二、多项选择题 (38) 三、综合题 (40) 第四章公司法 (41) 一、单项选择题 (41) 二、多项选择题 (46) 三、综合题 (50) 答案部分 (51) 一、单项选择题 (51) 二、多项选择题 (54) 三、综合题 (56) 第五章证券法 (58) 一、单项选择题 (58) 二、多项选择题 (62) 三、综合题 (65)

答案部分 (67) 一、单项选择题 (67) 二、多项选择题 (70) 三、综合题 (72) 第六章企业破产法 (74) 一、单项选择题 (74) 二、多项选择题 (79) 三、综合题 (82) 答案部分 (83) 一、单项选择题 (83) 二、多项选择题 (86) 三、综合题 (89) 第七章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 (90) 一、单项选择题 (90) 二、多项选择题 (94) 答案部分 (96) 一、单项选择题 (97) 二、多项选择题 (99) 第八章物权法律制度 (101) 一、单项选择题 (101) 二、多项选择题 (105) 三、综合题 (108) 答案部分 (109) 一、单项选择题 (109) 二、多项选择题 (111) 三、综合题 (113) 第九章合同法律制度(总则) (114) 一、单项选择题 (114) 二、多项选择题 (120) 三、综合题 (123) 答案部分 (125) 一、单项选择题 (125) 二、多项选择题 (128) 三、综合题 (131)

注会经济法(2016) 第03章 物权法律制度 课后作业

经济法(2016) 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课后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 1.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物权只存在于确定的一物之上 B.一项行为只能处分一物 C.债权的客体是当事人的给付行为,并不直接存在于物 D.物权尚未确定、甚至不存在,相应的债权合同无效 2. 2013年12月2日,张某将自己的电脑出租给李某使用,租期1年。2014年4月1日,李某向张某提出购买该电脑,张某过经考虑,于2014年6月1日与李某签订书面买卖合同,将该电脑以5000元的价格卖与李某。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李某取得该电脑所有权的时间为()。 A.2013年12月2日 B.2014年4月1日 C.2014年6月1日 D.2014年12月2日 3. 林某与邵某签订借款合同,并约定由邵某将自己的路虎车出质给林某。但邵某并未将路虎车如约交付给林某,而是把该车卖给了沈某。沈某取得该车后,与林某因该车的权利归属发生纠纷。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车权利归属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沈某不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因为该车已质押给林某 B.沈某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但林某可向沈某主张质权 C.沈某能否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取决于林某同意与否 D.沈某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林某不能要求沈某返还该车 4.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共有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B.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及其他负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C.除另有约定外,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在按份共有中,应当经占份额1/2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 D.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的,视为等额享有 5. 甲、乙各按30%和70%的份额共有一艘货船,二人将该货船出租给丙。现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乙的购买权优先于丙的购买权 B.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丙的购买权优先于乙的购买权 C.乙无优先购买权,丙有优先购买权 D.乙有优先购买权,丙无优先购买权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第5章

第五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本章简介: 1.本章历年平均分值为7- 8分,属于一般性章节,考核形式主要是客观题,个别年份会考核案例题。 2.本章的重点在于合伙企业的设立、事务执行、财产问题和退伙问题。 3.本章内容并不困难,但有很多容易混淆的内容,关键在于理清层次、记忆准确。建议学员在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的区别上多下功夫。 【考点一】合伙企业法的概述(一星) 【考点介绍】本考点主要是介绍一下合伙企业的类型,为后面的学习做铺垫,虽然本身不直接出题,但是是后面学习的基础。 1.合伙企业类型:

2.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1)概念:2个以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以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中+外、外+外 【注意】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中方投资者可以是自然人,而外商投资企业中方投资者不得是自然人。 (2)出资:外国企业或者个人用于出资的货币应当是可自由兑换的外币,也可以是依法获得的人民币。 (3)程序: 设立无需审批,可直接设立登记。 【链接】外商投资企业须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设立。 变更(1)合伙企业的外国合伙人“全部”退伙,该合伙企业继续存续的; (2)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入伙的。 注销清算人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考点二】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和财产(三星)

【考点介绍】本考点在14年、10年考查过客观题,比较重要的是设立中合伙人和出资的问题、财产转让和出质。 一、设立 1.设立条件: 合 伙 人 ★ 协议(1)合伙协议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2)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约定→一致同意 (3)合伙人违反协议:协商或调解→仲裁(有约定)→诉讼 (4)协议中未规定经营期限 时 间 认缴或实缴出资——可以分期 方 式 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用劳务出资。★ 作 价 劳务出资(协商确定);其他出资(协商确定或评估) 出 资 限 额 无 名称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补充】未标明“普通合伙”字样,责令改正,处以2000-10000元的罚款。 2.设立登记: (1)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2)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

公司财务会计--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四章讲义11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 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https://www.360docs.net/doc/5e9247922.html, 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四章讲义11 公司财务会计 一、公司财务会计的意义 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一)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 公司应当依法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主要包括: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现金流量表等报表; 4.附注。 (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验证和公示 1.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董事会负责编制,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2.公司应当依法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审查验证。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 3.公司应当依法披露有关财务、会计资料。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提交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三、利润分配 (一)利润 1.公司应当按照如下顺序进行利润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但不得超过税法规定的弥补期限。 (2)缴纳所得税。 (3)弥补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之后仍存在的亏损。 【举例】某公司2006年亏损70万元,假设2007-2011年每年的利润为10万元,则依照顺序(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2007-2011年的合计50万元均可在缴纳所得税税前弥补2006年的亏损,但尚有20万元未能弥补。而2012年该公司又有30万元利润,则因超过税前补亏年限(5年),不能再直接弥补2006年的亏损,因此要按照顺序(2)先缴纳企业所得税30×33%=9.9(万元),剩余20.1万元,再按照顺序(3)弥补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之后仍然存在的亏损去弥补2006年尚未得到弥补的20万元。注意,以税后的利润弥补已经超过税法规定的弥补期限的亏损不受5年期限的限制。 (4)提取法定公积金。

2018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真题及答案(完整版)

2018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真题及答案 (完整版)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界定相关商品市场的基本标准的是()。 A.商品的外形、特性、质量和技术特点等总体特征和用途 B.商品的运输成本和运输特征 C.商品间较为紧密的相互替代性 D.商品的使用期限和季节性 【答案】A 2.2017年,甲有限合伙企业实现利润300万元。2018年初,合伙企业向普通合伙人乙、丙及有限合伙人丁各分配利润10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就上述可分配利润应缴纳所得税的主体是()。 A.乙和丙 B.乙、丙和丁 C.丁 D.甲、乙、丙和丁 【答案】B 3.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动产的是()。 A.房屋 B.林木

C.海域 D.船舶 【答案】D 4.根据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国营贸易和国营贸易企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的目录,由海关总署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确定 B.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的进出口业务一概由授权企业经营 C.国营贸易是世界贸易组织明文允许的贸易制度 D.判断一个企业是不是国营贸易企业,关键是看该企业的所有制形式 【答案】C 5.根据涉外投资法律制度的规定,外国投资者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并购中国境内企业的审批机关是()。 A.国家发改委 B.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C.商务部 D.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答案】C 6.下列各项法律规范中,属于确定性规范的是()。 A.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B.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C.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规则由国务院规定 D.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D

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注册会计师辅导《经济法》第三章讲义4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 中华会计网校 会计人的网上家园 https://www.360docs.net/doc/5e9247922.html, 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二章讲义4 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 四、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掌握) (一)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交付 1.简易交付: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如承租、借用),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事先占有标的物 + 合同 【记忆】买方先借(租)后买 2.指示交付: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通知到达第三人时生效 【示例】甲租用乙的相机,乙之后将相机卖给丙,乙指示甲直接将相机交付于丙,通过这种交付的方式代替现实交付,而这个指示通知到达丙的时候视为交付,发生了物权效力。 3.占有改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买卖合同 + 借用或保管合同(自第二个合同生效时视为交付) 【记忆】卖方先卖后借(管) 【示例】甲购买乙的相机,买卖合同订立后,乙表示相机已归甲,但要求甲让自己再用一个月,甲同意。表面看起来乙尚未向甲交付相机,但实际上已通过占有改定的方式交付,身份由卖方变为了借用方,从借用合同生效起视为交付。 【例题·单选题】甲企业向乙企业租赁了一台设备并已占有。之后两家企业订立合同,约定甲企业购买乙企业的该台设备。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甲企业自( )时取得该设备的所有权。 A.买卖合同成立 B.买卖合同生效 C.占有该设备 D.租赁合同生效 [答疑编号5757030401]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 效时发生效力。 【例题·单选题】甲在乙的画展上看中一幅画,并提出购买,双方以5万元成交。甲同意待画展结束后,再将属于自己的画取走。此种交付方式属于( )。 A.现实交付 B.简易交付 C.指示交付 D.占有改定

2020注会经济法70分讲义

目录 第一章法律基本原理 (1) 第一节法律基本概念 (1) 第二节法律关系 (3) 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7) 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制度 (7) 第二节代理制度 (14) 第三节诉讼时效 (17) 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 (20) 第一节物权法律制度概述 (20) 第二节物权变动 (22) 第三节所有权 (25) 第四节用益物权 (28) 第五节担保物权 (31) 第四章合同法 (39) 第一节合同的基本理论 (39)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 (40) 第三节合同的履行 (43) 第四节合同担保 (47) 第五节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52) 第六节合同的终止 (53) 第七节违约责任 (55) 第八节买卖合同 (57) 第九节赠与合同 (62) ·1·

第十节借款合同 (64) 第十一节租赁合同 (68) 第十二节融资租赁合同 (72) 第五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76) 第一节普通合伙企业 (76) 第二节有限合伙企业 (83) 第三节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86) 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度 (88) 第一节公司法基本概念与制度 (88) 第二节股份有限公司 (99) 第三节有限责任公司 (106) 第四节公司的财务会计 (110) 第五节公司重大变更 (111) 第七章证券法律制度 (114) 第一节股票的发行 (114) 第二节股票的上市与交易 (123) 第三节公司债券的发行与交易 (124) 第四节上市公司收购和重组 (128) 第五节证券欺诈的法律责任 (136) 第八章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140) 第一节破产申请与受理 (140) 第二节管理人制度 (144) 第三节债务人财产 (145) 第四节破产债权 (153) 第五节债权人会议 (155) 第六节重整 (158) ·2·

2019年CPA《经济法》知识点总结(完美版)

2019年CPA《经济法》知识点总结(完美版) 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 第一节法律的一般理论 一、法律规范(P2-P3) 1.按照法律规范的内容不同,法律规范可以分为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其中,义务性规范可分为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 2.按照法律规范对人们行为规定或限定的范围或者程度的不同,法律规范可以分为强行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授权性规范)。3.按照法律规范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法律规范可以分为确定性规范与非确定性规范。其中,非确定性规范包括委任性规范与准用性规范。 二、法律渊源(P3)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法律(仅次于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3.行政法规(仅次于宪法、法律):国务院 4.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5.部门规章:国务院部委及其直属机构 6.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这里仅限于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其他级别的法院和检察院作出的司法解释不属于法律渊源)

7.国际条约或协定 三、自然人的行为能力(P7)(注意年龄的临界点!)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小于10周岁)或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10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18周岁)的成年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四、法律关系的客体(P8) 1.物 2.行为 3.人格利益(如公民和组织的姓名或名称,公民的肖像、名誉、尊严、人身、人格和身份等) 4.智力成果(如文学艺术作品、科学著作、科学发明等) 五、法律事实(P8) 1.事件(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 (1)人的出生与死亡 (2)自然灾害与意外事件 (3)时间的经过 2.人的行为

经济法CPA(2013年)第三章 物权法律制度 课后作业(下载版)

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甲开发商正合法建造一栋房屋。2010年8月20日乙找到开发商甲,与甲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同年,9月1日乙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了预告登记。2010年11月12日该房屋建造完工。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B.2010年9月1日乙取得房屋所有权 C.预告登记期间,未经乙同意,甲不得处分该房屋 D.甲、乙应在2011年2月12日之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否则甲有权将该房屋卖与第三人 2.王某将自己的电视机卖给谢某,双方约定电脑卖给谢某后仍然由王某使用一个月。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谢某取得电视机所有权的交付方式属于()。 A.现实交付 B.占有改定 C.指示交付 D.简易交付 3.2011年12月2日,张某将自己的电脑出租给李某使用,租期1年。2012年4月1日,李某向张某提出购买该电脑;经考虑,2012年6月1日,张某与李某签订书面买卖合同,将该电脑以3000元的价格卖与李某。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李某取得该电脑所有权的时间为()。 A.2011年12月2日 B.2012年4月1日 C.2012年6月1日 D.2012年12月2日 4.2010年9月9日,赵某在饭店用餐时丢失一块手表,饭店工作人员谢某拾得后,卖给二手市场的钱某。10月20日孙某以1000元从钱某手中购得该手表,并将手表送给女友郑某做生日礼物。12月25日赵某发现郑某戴的手表就是自己丢失的手表。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谢某没有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B.2010年12月25日,该手表的所有权人是赵某 C.郑某并不当然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D.赵某应该在2011年12月25日之前请求郑某返还原物 5.甲有一台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将电脑卖给不知情的丙,丙又赠与女友丁,后戊将电脑从丁处偷走。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对该电脑享有所有权的是()。 A.甲 B.乙 C.丁 D.戊 6.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不动产物权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B.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必背法条完整版

必背法条 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考点2】无效和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 1.★无效和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种类: 2.欺诈VS胁迫VS乘人之危VS重大误解VS显失公平 (1)受欺诈而为:故意导致对方错误认识而为+知假买假不构成 (2)受胁迫而为:客体可以是生命、健康、名誉、财产等 (3)乘人之危而为:处于危难境地+被动作出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利益 (4)重大误解:不包括对动机、价值的错误认识+较大损失 (5)显失公平:以订立合同之时为标准 3.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 (1)在撤销前已经生效,法院、仲裁机关不告不理。 (2)撤销权属于形成权。 (3)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1年内行使(属于除斥期间,不能主张诉讼时效抗辩)。 【注意】被撤销后,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从被撤销之日起计算。

(4)一经撤销,自行为开始时无效。 1 / 26 【考点3】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1.种类: 【必背法条】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后果: 【必背法条】公司债权人的债权未过诉讼时效期间,依照规定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被告股东以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义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必背法条】管理人代表债务人提起诉讼,主张出资人向债务人依法缴付未履行的出资或者返还抽逃的出资本息,出资人以认缴出资尚未届至公司章程规定的缴纳期限或者违反出资义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期间一过,丧失实体权利;法院可主动审查;不变期间。 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 【必背法条】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事后处分时仍要登记。

[CPA]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章节练习题整理汇总—目录版.doc

[CPA]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章节练习题整 理汇总—目录版 [CPA]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章节练习题整理汇总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 11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13一、单项选择题 13二、多项选择题 16三、综合题 20答案部分 21一、单项选择题21二、多项选择题 24三、综合题 26第三章外商投资企业法 27一、单项选择题 27二、多项选择题 32三、综合题 35答案部分 36一、单项选择题 36二、多项选择题 39三、综合题 42第四章公司法 43一、单项选择题 43二、多项选择题 48三、综合题 51答案部分 53一、单项选择题 53二、多项选择题 56三、综合题 59第五章证券法 60一、单项选择题 60二、多项选择题 64三、综合题 67答案部分 70一、单项选择题 70二、多项选择题 72三、综合题 75第六章企业破产法 77一、单项选择题 77二、多项选择题 82三、综合题 85答案部分 86一、单项选择题 86二、多项选择题 90三、综合题 92第七章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 93一、单项选择题 93二、多项选择题 98答案部分 100一、单项选择题 100二、多项选择题 103第八章物权法律制度 105一、单项选择题 105二、多项选择题 109三、综合题 112答案部分 114一、单项选择题114二、多项选择题 116三、综合题 118第九章合同法律制度(总则) 119一、单项选择题 119二、多项选择题 125三、综合题 129答案部分 130一、单项选择题 130二、多项选择题 134三、综合题 137第十章合同法律制度(分则) 138一、单项选择题 138二、多项选择题 142三、综合题 145答案部分 146一、单项选择题 146二、多项选择题 149三、综合题 152第十一章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152一、单项选择题 153二、多项选择题 155答案部分 156一、单项选择题 156二、多项选择题 158第十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159一、单项选择题 159二、多项选择题 161答案部分 164一、单项选择题 164二、多项选择题 166第十三章票据法律制度 168一、单项选择题 168二、多项选择题 172三、综合题 175答案部分 177一、单项选择题 177二、多项选择题 180三、综合题 182第十四章工业产权法律制度 184一、单项选择题 184二、多项选择题 187三、综合题 189答案部分 190一、单项选择题 190二、多项选择题 192三、综合题 194第十五章竞争法 195一、单项选择题 195二、多项选择题 198三、综合题 201答案部分 202一、单项选择题 202二、多项选择题 204三、综合题 206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一、单项选择题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规章的是()。A.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 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D.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C.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D.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下列各项中,不能成为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是()。A.北京大学的招生办 B.海河公司分公司 C.北京红十字会 D.个体商贩

CPA会计与经济法章节重难点整理

2017年CPA《会计》各章节重难点整理 第一章 1.会计基本假设(实质重于形式、谨慎性、可比性、重要性) 2.各类会计要素的定义及其特征(收入、费用、利得与损失) 3.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典型应用 4.会计计量属性的定义及其应用 第二章 1.会计政策变更与会计估计变更的辨析 2.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计处理 第三章 1.外购存货的初始计量(外购方式取得的存货应着重关注其成本构成和相关损耗的处理) 2.委托外单位加工存货的初始计量(委托加工方式取得的存货,关注不同情形下相关消费税的处理) 第四章 1.外购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外购固定资产确定其入账成本时的衡量标准是什么?) 2.自建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其整个处理流程,领用存货的核算思路及相关增值税的处理) 3.固定资产折旧(各类常用的折旧方法) 4.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核算 5.固定资产的处置(“专项储备”、“弃置费用”“持有待售固定资产”等特殊问题的处理) 第五章 1.内部研发无形资产的核算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确定原则(确定无形资产入账成本时应把握的原则:即可直接归属于使用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均应计入其成本) 3.无形资产的摊销原则(研发费用与开发费用如何处理?) 4.无形资产处置的核算(费用化研发支出和资本化研发支出的所得税调整) 5.无形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 6.内部研发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 第六章 1.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对于属于或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典型事例要熟练区分) 2.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后续计量模式变更的相关会计核算,两种后续计量模式可对比学习) 3.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和处置(以及相关会计核算,转换的相关情形和对比学习) 第七章 1.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股票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债券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要区分;摊余成本该如何确定) 3.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摊余成本如何确定) 4.金融资产之间的重分类(金融资产相关业务对损益的影响和对投资收益的影响相区别) 第八章 1.股权投资的基本概念 2.非企业合并方式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3.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方式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4.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方式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5.反向购买的处理 6.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

CPA经济法第六章

第三编商法相关制度——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度 本章基本内容 第一节公司法律制度概述 一、基本概念(了解)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公司法人资格(理解) (一)公司法人资格与股东有限责任

(二)公司法人财产权的限制 1.对外投资限制(了解) 2.对外担保限制★★★ 3.借款限制★★★(2015年考查) (1)一般情况下,除非公司章程有规定或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经理不得擅自将公司资金借贷他人。 (2)股份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三、出资制度 (一)出资方式 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 不得以劳务、信用、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出资。 (二)股东出资的问题及责任(适用于所有公司) 1.股东出资可能出现的问题 (1 )非货币财产出资 ①评估作价问题 未评估的——评估; 评估确实少——认定出资不足 ②非货币财产出资不到位的补正★★★【注意案例】 A 需要变更登记的(如土地、房屋) 已交付使用但未登记——登记 从交付时起享有股东权利★ 已登记但未交付使用——交付 从交付时起享有股东权利★ B.非货币财产存在瑕疵的——消除瑕疵。如: 划拨土地使用权:办理变更手续 设定担保的:解除担保 ——否则,认定出资不足

(3)用无权处分的财产出资★★★ (4)用违法所得出资(如侵占、挪用等): 以出资形成的股权折价补偿受害人损失。 2.股东出资不足的责任 3.股东抽逃出资的责任★★★ (1)抽逃出资的认定 ①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②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③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④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总结:但凡出资后又以各种方式转出的行为) 四、股东资格——名义股东和实际出资人★★★ 五、股东权利与义务 (一)股东权利的分类(了解)

注会经济法科目考点解读第04章 合同法律制度08

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八) 第六单元违约责任 【考点2】违约责任的相对性(P89) 3.租赁合同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赔偿损失。 【案例】甲将房屋出租给乙,承租人乙经出租人甲同意,可以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丙。在本案中:(1)乙、丙之间的转租赁合同有效;(2)甲、乙之间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3)如果丙将房屋损坏,由乙向甲赔偿损失(甲和乙之间有直接的合同关系);(4)由于甲和丙之间并无直接的合同关系,甲无权要求丙承担(合同上的)违约责任;(5)甲可以基于其所有权要求丙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4.承揽合同 承揽人经定作人同意,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5.合同相对性的例外 (1)债的保全措施 在保全措施(代位权和撤销权)中,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使得债权人可以向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提起诉讼,主张权利。

(2)买卖不破租赁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可以以自己的租赁权对抗新的所有权人,突破了合同关系的相对性。 (3)建设工程合同 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例题1·单选题】甲将一台电脑无偿借给乙使用,期限为3个月。在借用期内,甲和丙订立了买卖该电脑的合同,但未对电脑的交付问题进行约定。下列有关该电脑交付的表述中,正确的是()。(2010年) A.丙有权请求甲立即交付电脑 B.丙有权随时请求甲交付电脑,但应当给甲必要的准备时间 C.丙有权请求乙立即交付电脑 D.丙有权随时请求乙交付电脑,但应当给乙必要的准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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