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劳动合同制度调研报告
关于我区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现状的调研报告

关于我区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现状的调研报告关于我区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现状的调研报告一、区政府及职能部门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劳动合同法》是一部从法律保障上全面规范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将宣传贯彻该法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硚口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起来,积极研究新情况,采取新措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大《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力度,区劳动局、区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夕组织专人专班,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举措,量化工作进度,并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单位和个人的绩效考核内容。
《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得到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委王绍志书记多次听取《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的汇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副区长及时协调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确保我区《劳动合同法》顺利贯彻实施。
(二)广泛学习宣传。
《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区劳动局、区总工会等相关部门深入11条街道、821家企业和多个行政事业单位,组织《劳动合同法》学习宣讲70多场次,培训人员万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0多份,开展《劳动合同法》知识咨询12场,接待咨询人员4000多人次。
通过宣讲辅导、法制讲座、印发资料、书写标语和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的宣传,使全区公民,对《劳动合同法》的重大意义和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有了初步的认识和了解。
特别是区工会开展对街道、委办局、企事业领导和工会干部的重点培训,确保领导带头学习,深刻领会,提高协调处理劳动关系和化解劳资纠纷的能力,为该法的顺利推进实施打下基础。
(三)进行工作指导。
区劳动局、区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在对821家企业开展用工摸底调查,基本掌握劳动合同实施情况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类型用工单位,分别督促并指导其对本单位劳动合同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在不同行业中分别挑选了武汉二电线电缆、艳阳天酒店、硚房集团等一批有基础、有影响的企业作为劳动合同制度的试点单位,从劳动合同的类型、内容及签定率等方面进行规范性的指导与要求。
劳动合同调研报告总结

劳动合同调研报告总结一、背景及意义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件,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规范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政府对劳动合同制度进行了不断完善,劳动者权益保护力度逐步加大。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劳动权益侵犯等。
为了深入了解劳动合同现状,本报告通过调研,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调研方法与过程本次调研采用文献分析、访谈、问卷调查等多种方法,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了广泛调研。
调研过程中,共发放问卷500份,收回有效问卷450份。
访谈对象包括企业负责人、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劳动者等。
通过对调研数据的分析,总结出当前劳动合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三、调研结果与分析1.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调研结果显示,大部分用人单位能够按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仍有部分企业存在未签订、迟签、不签劳动合同的现象。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主要原因包括:用人单位法制观念淡薄、劳动者对劳动合同认识不足等。
2.劳动合同内容规范性调研发现,部分劳动合同内容存在不规范现象,如合同条款不完整、表述不清楚等。
这些问题可能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为企业日后的劳动纠纷埋下隐患。
3.劳动权益保障在劳动权益保障方面,部分用人单位存在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如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等。
这些问题主要源于用人单位法制观念淡薄、劳动者维权意识不强。
4.劳动合同解除与补偿调研中发现,部分企业在劳动合同解除过程中,未能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
此外,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往往难以享受到应得的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权益。
四、对策与建议1.加强劳动合同制度宣传和培训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加强对劳动合同制度的宣传和培训,使双方都能充分了解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和具体内容。
2.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用人单位应按照法律规定,及时与劳动者签订、更新劳动合同,确保合同内容的完整、规范。
劳动合同法调研报告

劳动合同法调研报告一、引言劳动合同法作为我国劳动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劳动者权益、规范劳动关系起到了重要作用。
本次调研旨在深入了解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进一步完善劳动法律制度。
二、劳动合同法的背景与内容1. 劳动合同法的背景2007年1月1日,我国正式施行了《劳动合同法》。
这是中国劳动法制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标志着我国劳动法律体系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纠纷的解决方式,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2. 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劳动合同法主要包含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的规定。
其中,对于合同订立的要素、劳动报酬、劳动时间、休假制度等进行了专门的法律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三、调研结果与问题发现1. 劳动合同法的普遍执行情况根据调研结果显示,劳动合同法在大部分企事业单位得到了普遍执行。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企业未按照法律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签订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
2. 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a. 合同签订不规范:一些劳动合同缺乏明确、具体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等内容,容易引发劳动纠纷。
b. 合同解除程序不合规:个别企业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合同解除,给劳动者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c. 用工方式选择不当:一些用人单位存在违规用工的情况,如不按照法定合同签订方式进行用工。
3. 劳动合同法在特定行业中的情况在调研中,我们还对特定行业进行了重点观察。
我们发现,一些劳动密集型行业存在劳动合同法执行不力的情况。
例如,建筑行业存在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违法用工等问题。
四、改进建议1. 完善劳动合同法制度鉴于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情况中存在的问题,建议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法制度,明确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的规定,以进一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2. 加强对劳动合同法的宣传与培训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劳动合同法的宣传与培训,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遵守法律规定,避免劳动纠纷的发生。
关于对我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对我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调查报告第一篇:关于对我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调查报告关于对我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调查报告一、基本情况总的看来,各级各部门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领导比较重视。
近三年来,市总工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大力推行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协商制度,先后出台了《关于当前企业推行集体合同制度的意见》、《关于市全面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通知》等5个文件。
市总工会总结沙隆达、城南开发区等单位和地方的经验,指导面上的工作。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劳动关系的协调工作,把企业集体合同制度建设和劳动合同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考核。
工作基本推开。
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以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为重点,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格局基本形成。
目前全市各类企业4700家,已签订集体合同3685家,签订率为78%。
其中国有企业945家已全部签订,签订率为100%。
二是以全员劳动合同制度为基础,确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关系的格局基本形成。
截至到2月,全市城镇各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为万人,签订率为。
制度初步建立。
以来,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联合会积极探索协调劳动关系的新机制,市直和各县市区都建立了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制度,明确了三方在调处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的责任和作用。
重点内容突出。
合同内容比较全面、具体,劳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比较明确,主要突出了经济发展和企业改制的需要,对劳动者工资、养老保险、医疗、安全等方面的权益保护体现得比较充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建立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制度认识上有差距。
一些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认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有必要,而签订集体合同没有多大必要;一些职工对集体合同制度认识不深,认为个人已经和单位签了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是工会和单位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签不签无所谓;还有一些有一定专业特长和技术的职工,担心签订劳动合同后限制其择业自由,不愿和企业签订合同。
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情况的调查报告-总结报告模板

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情况的调查报告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5月下旬到6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领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预算工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部分市人大代表,深入市级相关部门、巴州区和部分对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情况进行了调研。
在调研中,听取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巴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工作情况汇报;深入到巴中市烟草公司、重庆啤酒集团巴中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中兴纺织有限责任公司等召开座谈会,查阅文书档案等相关资料,对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情况进一步深入开展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工作(一)认真开展组织协调。
为贯彻实施好《劳动合同法》,市、县(区)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领导小组,工作目标明确,分工责任明确,个人职责明确。
市人民政府下发文件6份,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协调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劳动合同法》顺利贯彻实施。
(二)认真开展学习宣传。
市、县(区)人民政府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印发宣传资料、录制光碟、书写标语和电视、新闻媒体开设“劳动保障之窗”等多种形式,深入用人单位、车间、社区和乡镇,认真宣传《劳动合同法》的重大意义、立法原则和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
巴州区人民政府拨付《劳动合同法》宣传活动专款12万元,用于购买宣传资料和录制《劳动合同法》宣传CD光碟。
全市共举办宣传咨询活动25场次,接受群众咨询2万余人,翻印《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汇编》2万余册,录制CD光碟60余盘,散发宣传资料8万余份,出动宣传车12台次。
通过半年的学习宣传,全市人民,特别是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对《劳动合同法》有了初步的认识和了解。
(三)认真开展工作指导。
全市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等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170多人次,帮助320家用人单位依法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及时废除无效劳动合同。
为今后依法、公平、公正签定劳动合同,实现劳动关系和双方利益平衡奠定了基础。
关于我市劳动合同制度调研报告(完整版)

报告编号:YT-FS-8107-17关于我市劳动合同制度调研报告(完整版)After Completing The T ask According To The Original Plan, A Report Will Be Formed T o Reflect The Basic Situation Encountered, Reveal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Future Ideas.互惠互利共同繁荣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关于我市劳动合同制度调研报告(完整版)备注:该报告书文本主要按照原定计划完成任务后形成报告,并反映遇到的基本情况、实际取得的成功和过程中取得的经验教训、揭露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今后设想。
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一、我市劳动合同制度的基本情况我市自1995年《劳动法》颁布以来,我市积极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使之健康发展,目前劳动合同制度在我市已经基本确立。
以劳动合同为契约确立劳动关系的新型用人机制为我市企业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对加强劳动管理,减少劳动纠纷,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根据调查显示全市在岗职工131488人,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119912人。
其中女职工62156人,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54603人;35岁以下的职工49201人,已签订劳动合同的46865人。
其中女职工26991人,已签劳动合同的25139人;36—39岁的职工29884人,已签劳动合同的25821人。
其中女职工11502人,已签劳动合同9709人;40—44岁的职工26435人,已签劳动合同23767人。
其中女职工11264人,已签劳动合同9413人;45岁以上的职工25968人,已签劳动合同23459人。
其中女职工12399人,已签劳动合同10342人。
劳动合同签定与履行情况调查报告

劳动合同签定与履行情况调查报告劳动合同签定与履行情况调查报告在人们素养不断提高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通常情况下,报告的内容含量大、篇幅较长。
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签定与履行情况调查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根据国家"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省劳动保障厅关于把握工作重点推进"五个充公"全面提升劳动保障事业整体水平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按市局的统一安排,统一布置,于20xx年7月对我县开展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抽样调查。
按时、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了这次工作任务,基本上达到了解我县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以及职工在劳动和社会保障维护方面的情况,为实现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的充分覆盖提供基础数据,为政府部门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一、分工明确此次调查,我局严格按市局的统一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制定相应工作纪律,明确各自职责,对选定的100家企业做到事先有勾通,事后有汇报,对抽查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按制定方案、预案进行解决,确保抽查质量,对停产、倒闭、转让等无法调查的企业,及时与市局领导汇报,并按企业的性质、特点做好相应的调整工作,本次调查前后共召开全体人员会议5次,即时调整各类用工企业56家,保障了抽查工作按时序进度顺利完成。
二,领导重视本次调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专门研讨这次抽查调查工作,明确了分管局长统筹负责,劳动工资牵头,各股、室、处、大队参与,督导、调查、录入人员按要求专人专职。
并相应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职责。
对我县抽查到的100家企业分布状况,进行专题研究,自定好抽查工作方案及预案,为保障此次抽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各单位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下,确保二辆专车参与调查,从物质上保证了此次调查工作的圆满完成。
三、抽查结果本次抽查的结果:抽查企业数100家,涉及职工571人。
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调查报告

《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调查报告调查时间:调查地点:调查人:《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是我国劳动保障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深入了解企业对该法的贯彻实施情况以及该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和难点,我们对我市不同类型又各具代表性的部分用人单位及员工下发了调查问卷,现根据问卷结果将调研情况总结如下:一、《劳动合同法》在我市贯彻实施的基本情况自2008年1月1日实施以来,通过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和新闻媒体的广泛宣传、培训,《劳动合同法》已基本深入人心,在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得到了较好地贯彻落实并取得了的阶段性成效。
与《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相比,劳动合同签订率、社会保险参保率有了较大提高,拖欠员工工资、超时加班加点、非法用工等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现象大大减少,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得到了有效的保障,劳动关系总体上朝着和谐、稳定的方向发展。
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企业法律意识不断增强。
一些企业对涉及劳资关系内容、与劳动合同法相悖的规章制度(如罚款制度等)进行了清理和调整,有的企业通过发挥工会作用,召开职代会等途径,对员工手册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按时支付职工工资,不为职工缴纳保险费,剥夺职工休息休假权的现象得到较大改善。
2、企业用工行为不断规范。
通过广泛宣传和督促检查,使以前存在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口头协议代替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现象得到较大改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已逐步成为用人单位的自觉行为。
部分企业能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重新修订劳动合同文本内容,增加了员工工作时间、休假、劳动报酬、加班补贴、劳动保护等劳动合同约定内容。
同时加强对劳动用工的日常管理,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录用、备案、变更、续订、解除、终止等全过程管理,建立企业劳动用工的合同管理台帐。
3、企业员工维权意识增强。
劳动者已逐渐把用人单位是否执行《劳动合同法》作为择业的重要前提条件,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监察手段实现自我保护的意识也有明显提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我市劳动合同制度调研报告(二)除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适当调整其工作内容外,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一、我市劳动合同制度的基本情况我市自1995年《劳动法》颁布以来,我市积极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使之健康发展,目前劳动合同制度在我市已经基本确立。
以劳动合同为契约确立劳动关系的新型用人机制为我市企业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对加强劳动管理,减少劳动纠纷,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根据调查显示全市在岗职工131488人,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119912人。
其中女职工62156人,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54603人;35岁以下的职工49201人,已签订劳动合同的46865人。
其中女职工26991人,已签劳动合同的25139人;36—39岁的职工29884人,已签劳动合同的25821人。
其中女职工11502人,已签劳动合同9709人;40—44岁的职工26435人,已签劳动合同23767人。
其中女职工11264人,已签劳动合同9413人;45岁以上的职工25968人,已签劳动合同23459人。
其中女职工12399人,已签劳动合同10342人。
二、我市劳动合同制度推进情况。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
我市的劳动合同制度的建立始于1995年劳动法颁布以后,10年来劳动合同制度经过了从不被人们了解到现在自觉执行的阶段。
一是宣传《劳动法》提高对劳动合同制度的认识。
借宣传“劳动法”之机,积极组织宣传车,制作宣传板面,设立咨询台,印发宣传品、宣传劳动合同的意义,使广大职工群众逐渐认识到劳动合同制度的建立是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社会化大生产要求劳动力随着生产发展的变化,在各行业各部门之间合理流动,同时又要在一定时期保持相对稳定性,劳动合同制的建立有利于企业自主权的实现、有利于劳动者全面提高和实现自己的价值、有利于劳动生产力的提高、有利于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二是积极参与工作,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在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初期,工会组织认真落实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见》,积极配合市劳动部门就把加强和规范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了点带面的形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先在基础工作较好的国有企业、国有转制企业及集体企业。
选择试点指导企业专门制订了劳动合同管理的配套制度。
如我市的3515工厂、漯河卷烟厂、冶金设备有限公司、双汇集团、漯河直属库、银鸽公司等企业先后制定了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
3515工厂先后制订了《全员劳动合同暂行规定》、《上岗(聘用)合同管理办法》、《未签订合同职工管理办法》等规定,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一套与劳动合同制度相配套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范了企业劳动合同的管理。
该厂自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来,共终止解除劳动合同296人,未发生一起争议。
漯河卷烟厂在1995年7月通过了《漯河卷烟厂全员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细则》,并多次修改和补充,最新一次修订是在2020年10月6日,又一次修订并指定专人对劳动合同进行管理,依法履行订立、终止、解除、变更劳动合同的工作。
同时还利用计算机现代手段建立劳动合同台帐。
世林(漯河市)冶金设备公司于1998年11月转制后,公司新出台《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并下发了《关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公司与职工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
职工中签长期合同的(10年以上和无固定期)占70%,5年以下的占30%。
建立了劳动合同台帐,利用计算机进行动态管理,以随时掌握劳动合同情况,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我县留守儿童具有以下主要特点:一是他们的监护情况主要以隔代监护为主,容易产生“代沟”问题,还容易产生老人溺爱、娇惯孩子的现象。
二是安全隐患。
对于环境适应能力较差,自制力较弱的孩子来说,加强安全防护工作至关重要。
由于监护人缺乏安全保护意识和防范防护能力,导致留守儿童伤人或被伤害等安全问题的出现。
三是学习成绩不理想。
由于留守儿童和祖辈生活在一起,这些老人年龄大,身体差,文盲比例较高,在学习上无法给留守儿童切实有效的帮助和辅导。
(三)工会积极配合政府,加强劳动合同的监督,努力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益。
本月某日,周小姐致电12333热线咨询说:“我于2020年到某公司工作,当时公司未与我签定劳动合同,公司也未为我缴纳社会保险费。
2020年和2020年公司两次更改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及营业执照,但我一直在公司工作,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都没有变。
2020年1月,现公司与我签定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2020年2月,公司以合同到期为由与我解除了劳动关系,支付了三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公司可以不计发我2020年至2020年工作期间的经济补偿吗?”自1995年始,工会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劳动合同制度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近几年来,加强了监督检查力度,2020年至今通过检查补签劳动合同23269份。
今年上半年我们配合市劳动部门共组织开展了四次专项检查活动。
一是春节期间开展了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和工资支付情况的专项检查。
共检查用人单位598家,涉及人员31000人,补签劳动合同3200份。
追回农民工工资369.8万元。
二是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行动,有力地打击了“黑职介”,通过检查,对15家非法职介结构予以取缔,三是5月份在全市开展了砖瓦窑场矿山企业劳动用工及劳动合同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全市313家砖瓦尝涉及劳动者2.19万人,个体作坊192家,涉及人员1800人,追回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7.5万元,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5份,纠正用人单位不合理规章40条。
四是从6月份至目前在全市正开展清理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专项检查行动。
全市抽调市劳动局、市总工会的专兼职监察员和监督员70人,现已检查用人单位368家,清欠社会保险费897万元。
对涉及的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的案件及时处理。
如:2020年5月市一旅行社招聘一名职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压金3000元。
在检查中我们严厉指出:劳动者有选择用人单位的权利,以收取押金来约束员工,就侵犯了劳动者自由就业权和劳动权。
根据《河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劳动监察支队依法向该旅行社下达了《询问通知书》《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及时退回了押金。
与员工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以合法规范的劳动合同等方式进行管理。
再如:市一家房屋建筑公司,未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并且拖欠156名农民工工资,为及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根据国家关于《建设领域农民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及时核实了农民工工资。
依法下达了《限期改正指令书》,直接支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60149元。
与此同时,我们还加大日常巡视监察工作,尤其加大对建筑、沿街门店劳动合同制度的巡查力度,并在建筑领域实行公告牌提示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积极受理职工群众投诉、举报。
今年上半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工会共受理职工群众投诉举报案件303起,结案率达98%。
检查用人单位756家,涉及劳动者4.42万元;补签劳动合同8120份,追回被拖欠的社会保险费897万元;下达各类法律文书351份,行动处罚30起,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5起,清理童工25人;取缔非法劳务中介机构17家,纠正企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条款500条。
三、存在的问题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由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一)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及履约率低。
我市非公企业,招用的职工大都属于农村富余劳动力,空闲时进城打工,农忙时回家种地。
而企业在效益好时就招人,效益不好时就随时辞退职工,企业不愿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有的企业既使签了劳动合同也是一文空纸,也不履行,使劳动合同成了摆设。
使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很难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由于非公有制企业人员流动大,企业仅限于与职工签订合同,但职工频繁的流动和企业随意的解雇行为,使得企业劳动合同手续难以完善,企业也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
如我市华强塑胶公司,正常用工一般保持在1万人左右,但每天要求辞工或不辞而别的劳动者不乏其人。
目前该公司与大部分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但由于频繁的辞工,使得劳动合同签订难、履约难、管理更难。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劳动者法制观念淡薄,认为“干一天活拿一天工资”对签订劳动合同认识不足。
同时来去自由,也不愿约束自己岂不美哉。
另一方面是企业主对劳动合同管理不力,认为劳动合同管理规范,辞退不方便出了问题还要按合同内容履行义务,因此不愿意签订,也不愿意认真履行。
(三)劳动合同期限短期化倾向严重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法定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合理的期限是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更会使企业劳动力布局结构科学化。
既能稳定劳动关系,又能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
但近年来在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种不容忽视的现象即: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
从调查情况看,非公有制企业签订1年期的劳动合同比率已占95%以上。
国有及转制企业也在想方设法或通过与职工协商,或利用职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不平等地位的心态缩短劳动合同期限。
国有企业长期(包括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也从原来的80%降低为60%。
企业通过缩短劳动合同期限达到减员、甩包袱的目的,这使劳动合同期满时间相对集中,从而加大社会失业量,加剧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压力,不利社会稳定大局。
如:漯河中机公司,郾城啤酒厂转制后将全员劳动合同期限全部改为1年期限,由于合同短期化,使企业的向心力、凝聚力逐步减弱,影响了职工队伍的稳定和企业长远发展。
且进一步加剧职工在劳动力市场中的弱者地位,不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用人单位滥用劳动合同的试用期。
《劳动法》及期配套法规和文件对试用期都有明确的规定,但目前对试用期的适用出现许多不规范的现象。
部分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在他们以试用期为由,在试用期辞退和辞职者不发给劳动报酬,试用期内随意辞退职工、所签劳动合同期限不包括试用期、随意延长试用期、试用期不给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等。
不管是用人单位有意或是无意其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在相当一部分企业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过后才签订劳动合同,以达到使用廉价劳动力的目的。
(五)劳动合同签订缺乏协商程序。
劳动合同签订的原则之一是协商一致。
即:指劳动合同的内容、条款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必须由双方共同讨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签订。
但在实际中是企业拟定好劳动合同文本双方盖章、签字了事;更甚者是用人单位制订合同文本后,不与职工协商,职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迫签字同意的。
(因为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