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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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基本标准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基本标准

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置基本標準一、基本功能1、開展社區衛生狀況調查,進行社區診斷,向社區管理部門提出改進社區公共衛生的建議及規劃,對社區愛國衛生工作予以技術指導。

2、有針對性地開展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地方病與寄蟲病的健康指導、行為干預和篩查,以及高危人群監測和規范管理工作。

3、負責轄區內免疫接種和傳染病預防與控制工作。

4、運用適宜的中西醫及技術,開展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診斷和治療。

5、提供急救服務。

6、提供家庭出診,家庭護理、家庭病床等家庭衛生保健服務。

7、提供會診、轉診服務。

8、提供臨終關懷服務。

9、提供精神衛生服務和心理衛生咨詢服務。

10、提供婦女、兒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殘疾GAGGAGAGGAFFFFAFAF人等重點人群的保健服務。

11、服務康復服務。

12、開展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

13、開展計劃生育咨詢、宣傳,并提供適宜技術服務。

14、提供個人與家庭連續性的健康管理服務。

15、負責轄區內社區衛生服務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統計,分析與上報。

16、在社區建設中,協助社區管理部門不斷拓展社區服務,繁榮社區文化社區環境,共同營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諧的社會氛圍。

17、根據社區衛生服務功能和社區居民需求,提供其他適宜的基層衛生服務。

二、基本設施1、業務用房使用面積不應少于400m2,布局合理,符合國家衛生學標準及體現無阻礙設計要求。

設有開展全科診療,護理,康復,健康教育,免疫接種,婦幼保健和信息資料等工作的專門場所。

GAGGAGAGGAFFFFAFAF2、根據社區衛生服務功能,居民要求,社區資源等可設置適宜種類與數量的床位,每床凈使用面積不少于5m2。

提倡設立觀察床、康復病床、老年護理床、臨終關懷床等。

3、具備開展社區預防、保健、健康教育、計劃生育和醫療、康復等工作的基本設備,以及必要的通訊、信息、交通設備。

至少擁有下列設備:接種器材、婦女健康檢查器械、兒童體格測量用具、健康教育基本設備、康復器械、搶救床、氧氣瓶、氧氣袋、洗胃器、電動吸引器、呼吸球囊、氣管插管、針灸器具、B超、心電圖機、X光機、化驗三大常規必備器材、藥品柜、無菌柜、高壓滅菌設備、紫外線燈、床單元設備、出診設備、資料柜、電冰箱和必要的交通工具、電話、BP機、電腦及打印機等設備。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指导标准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指导标准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指导标准一、基本功能(一)开展社区卫生状况调查,进行社区诊断,向社区管理部门提出改进社区公共卫生的建议及规划,对社区爱国卫生工作予以技术指导。

(二)有针对性地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与寄生虫病的健康指导、行为干预和筛查,以及高危人群监测和规范管理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免疫接种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四)运用适宜的中西医药及技术,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

(五)提供急救服务。

(六)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卫生保健服务。

(七)提供会诊、转诊服务。

(八)提供临终关怀服务。

(九)提供精神卫生服务和心理卫生咨询服务。

(十)提供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保健服务。

(十一)提供康复服务。

(十二)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十三)开展计划生育咨询、宣传并提供适宜技术服务。

(十四)提供个人与家庭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十五)负责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与上报。

(十六)在社区建设中,协助社区管理部门不断拓展社区服务,繁荣社区文化,美化社区环境,共同营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社区氛围。

(十七)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和社区居民需求,提供其它适宜的基层卫生服务。

二、基本设施(一)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应少于400平方米,布局合理,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及体现无障碍设计要求。

(二)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居民需求、社区资源等可设置适宜种类与数量的床位。

(三)具备开展社区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和医疗、康复等工作的基本设备以及必要的通讯、信息、交通设备,具体内容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四)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配备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科室设置设有开展全科诊疗、护理、康复、健康教育、免疫接种、妇幼保健和信息资料管理等工作的专门场所。

四、人员配备(一)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法定执业资格。

(二)根据功能、任务及服务人口需求,配备适宜类别、层次和数量的卫生技术人员。

卫医发〔2006〕240号,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

卫医发〔2006〕240号,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卫医发〔2006〕240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并作为卫生部1994年制发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第30号)的第十一部分。

现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2.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二○○六年六月三十日附件1: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

二、床位根据服务范围和人口合理配置。

至少设日间观察床5张;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设一定数量的以护理康复为主要功能的病床,但不得超过50张。

三、科室设置至少设有以下科室:(一)临床科室:全科诊室、中医诊室、康复治疗室、抢救室、预检分诊室(台)。

(二)预防保健科室:预防接种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与计划生育指导室、健康教育室。

(三)医技及其他科室:检验室、B超室、心电图室、药房、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健康信息管理室、消毒间。

四、人员(一)至少有6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9名注册护士。

(二)至少有1名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公共卫生执业医师。

(三)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其中至少具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

(四)设病床的,每5张病床至少增加配备1名执业医师、1名注册护士。

(五)其他人员按需配备。

五、房屋(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二)设病床的,每设一床位至少增加30平方米建筑面积。

六、设备(一)诊疗设备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观片灯、体重身高计、出诊箱、治疗推车、供氧设备、电动吸引器、简易手术设备、可调式输液椅、手推式抢救车及抢救设备、脉枕、针灸器具、火罐。

卫医发〔2006〕240号,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

卫医发〔2006〕240号,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卫医发〔 2006 〕 240 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并作为卫生部1994 年制发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第30 号)的第十一部分。

现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2.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二○○六年六月三十日附件 1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

二、床位根据服务范围和人口合理配置。

至少设日间观察床 5 张;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设一定数量的以护理康复为主要功能的病床,但不得超过50 张。

三、科室设置至少设有以下科室:(一)临床科室:全科诊室、中医诊室、康复治疗室、抢救室、预检分诊室(台)。

(二)预防保健科室:预防接种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与计划生育指导室、健康教育室。

(三)医技及其他科室:检验室、 B 超室、心电图室、药房、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健康信息管理室、消毒间。

四、人员(一)至少有 6 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9 名注册护士。

(二)至少有 1 名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 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至少有 1 名公共卫生执业医师。

(三)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 1 名注册护士,其中至少具有 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

(四)设病床的,每 5 张病床至少增加配备 1名执业医师、1名注册护士。

(五)其他人员按需配备。

五、房屋(一)建筑面积不少于 1000 平方米,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二)设病床的,每设一床位至少增加30 平方米建筑面积。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标准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标准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

二、床位根据服务范围和人口合理配置。

至少设日间观察床5张;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设一定数量的以护理康复为主要功能的病床,但不得超过50张。

三、科室设置至少设有以下科室:(一)临床科室:全科诊室、中医诊室、康复治疗室、抢救室、预检分诊室(台)。

(二)预防保健科室:预防接种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与计划生育指导室、健康教育室。

(三)医技及其他科室:检验室、B超室、心电图室、药房、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健康信息管理室、消毒间。

四、人员(一)至少有6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9名注册护士。

(二)至少有1名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公共卫生执业医师。

(三)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其中至少具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

(四)设病床的,每5张病床至少增加配备1名执业医师、1名注册护士。

(五)其他人员按需配备。

五、房屋(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二)设病床的,每设一床位至少增加30平方米建筑面积。

六、设备(一)诊疗设备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观片灯、体重身高计、出诊箱、治疗推车、供氧设备、电动吸引器、简易手术设备、可调式输液椅、手推式抢救车及抢救设备、脉枕、针灸器具、火罐。

(二)辅助检查设备心电图机、B超、显微镜、离心机、血球计数仪、尿常规分析仪、生化分析仪、血糖仪、电冰箱、恒温箱、药品柜、中药饮片调剂设备、高压蒸汽消毒器等必要的消毒灭菌设施。

(三)预防保健设备妇科检查床、妇科常规检查设备、身长(高)和体重测查设备、听(视)力测查工具、电冰箱、疫苗标牌、紫外线灯、冷藏包、运动治疗和功能测评类等基本康复训练和理疗设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基本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基本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基本标准一、基本功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辖区内的常住居民、暂住居民及其他有关人员,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一)公共卫生服务1、卫生信息管理。

根据国家规定收集、报告辖区有关卫生信息,开展社区卫生诊断,针对报告制定干预措施,建立和管理居民健康档案,向辖区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改进社区公共卫生状况的建议。

2、健康教育。

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帮助居民逐步形成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

3、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预防控制。

负责疫情报告和监测,协助开展结核病、性病、艾滋病、其他常见传染病以及地方病、寄生虫病的预防控制,实施预防接种,配合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4、慢性病预防控制。

开展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筛查、干预工作,实施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病例管理。

5、精神卫生服务。

实施精神病社区管理,为社区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指导。

6、妇女保健。

提供青春期保健、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围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开展妇女常见病预防和筛查。

7、儿童保健。

开展新生儿保健、婴幼儿及学龄前儿童保健,协助对辖区内托幼机构进行卫生保健指导。

8、老年保健。

指导老年人进行疾病预防和自我保健,进行家庭访视,提供针对性的健康指导。

9、残疾康复指导和康复训练。

10、计划生育技术咨询指导,协助计生部门发放避孕药具。

11、协助处置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2、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二)基本医疗服务1、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治疗。

2、社区现场应急救护。

3、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

4、双向转诊服务。

5、康复医疗服务。

6、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医疗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根据业务开展情况,提供与上述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内容相关的中医药服务。

二、机构名称和标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专有名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须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执业登记,不得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汇总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汇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以下简称社区服务机构)是中国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社区服务机构的建设标准对于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提升社区居民的健康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对社区服务机构的建设标准进行汇总解析。

一、基本要求:1. 场所面积:社区服务机构的场所面积应符合当地卫生部门规定的标准。

一般要求不少于500平方米,以确保能够容纳工作人员和居民的活动需要。

2. 场所环境:社区服务机构应建设在交通便利、环境优雅的地方,远离噪音、污染源和其他有害因素。

3. 建筑结构:社区服务机构的建筑结构要符合当地建筑和消防安全相关法规要求,并经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4. 设施设备:社区服务机构应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

二、人员配置:1. 医务人员:社区服务机构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合格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公共卫生专业人员等,人员数量要根据当地居民人口和服务需求情况进行科学设计。

2. 管理人员:社区服务机构应有一定数量的行政管理人员,包括院长、副院长等,负责协调管理机构的各项工作。

3. 人员素质:社区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具备医学专业知识和相应的临床技术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三、功能设置:1. 基本医疗服务:社区服务机构应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包括常见病、慢性病的诊断和治疗,急救处理,常规体检等。

2. 预防保健服务:社区服务机构应提供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妇幼保健等专科服务,开展健康体检、健康管理等工作。

3. 疫情防控工作:社区服务机构应积极参与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加强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有效防止疾病的传播。

4. 突发事件应对:社区服务机构应具备一定的应急救护能力,能够应对突发事件和灾害应急情况,提供及时的救治和援助。

四、服务质量要求:1. 服务态度:社区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应以热情、真诚、亲切的态度对待每位居民,耐心解答疑问,关心居民的身心健康。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征求意见稿12.5)一、床位设观察床3张。

*(见附注1)二、科室设置至少设有以下科室:(一)临床科室:方案1:全科医疗诊室/方案2:内科诊室*(见附注2)、中医诊室、康复理疗室、抢救室、预检分诊室。

(二)预防保健科室:计划免疫室、妇女保健室、儿童保健室、健康教育室、计划生育指导室。

(三)医技及其他科室:检验室、B超室、心电图室、药房、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病案信息管理室、消毒间。

三、人员(一)按辖区人口每万人配备2名全科医师;每专业科室至少1名相应专业执业医师;(二)至少有2名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公共卫生执业医师;(三)医护比例不低于1:1.2,其中至少具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职称的注册护士;(四)设有病床的至少增加3名执业医师、6名注册护士,其中必须具备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注册护士各1名;(五)其他人员按需配备。

四、房屋(一)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二)设病床的,每床位至少增加10平方米使用面积。

五、设备(一)诊疗设备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观片灯、体重身高计、出诊箱、治疗车、供氧设备、电动吸引器、简易手术设备、手推式抢救车及抢救设备、康复训练与理疗设备。

(二)预防保健设备免疫接种、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健康教育及计划生育咨询指导相关设备。

(三)辅助检查和其他设备心电图机、B超、显微镜、离心机、血球计数仪、尿常规分析仪、生化分析仪、电冰箱、恒温箱、药品柜、必要的消毒灭菌设施、档案柜、电脑及打印设备。

(四)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设病床的配备与之相应的设备。

六、规章制度制定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各项卫生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此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提高某些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备案后施行。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指导意见解读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指导意见解读The manuscript can be freely edited and modified相关政策: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指导意见青岛政务网发布日期:2014-12-16相关政策: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指导意见文号:中央编办发〔2006〕96号政策解读: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规划与建设规模是什么答:1建设规划..按照文件要求;街道办事处范围内未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在做好规划的基础上;政府应当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引进卫生资源举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规模与建筑面积标准..按照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印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社会〔2009〕2567号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服务人口确定建设规模;按人口规模可分为3档;即每1400平方米3万人至5万人、每1700平方米5万人至7万人、每2000平方米7万人至10万人;3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标准..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宜为150平方米至220平方米;宜服务人口为08万人至1万人..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配置标准是什么答: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配备心电图机、B超、离心机、血球计数仪、尿常规分析仪、生化分析仪、高压蒸汽消毒器、妇科检查床、妇科常规检查设备和健康教育影响设备等;2社区卫生服务站应配备诊断床、心电图机、观灯片、体重身高计、血糖仪、必要的消毒灭菌设施和健康教育影像设备等;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服务站还可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增加康复理疗、儿童保健、妇女保健等相应设备..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工作职能与主要职责是什么答:1工作职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主要承担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危急重病、疑难病症治疗等;应交由综合性医院或专科医院承担..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主要职责①社区预防:社区卫生诊断;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监测;预防接种;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预防;常见传染病防治;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健康档案管理;爱国卫生指导等..②社区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保健等..③社区医疗: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社区现场救护;慢性病筛查和重点慢性病病例管理;精神病患者管理;转诊服务等..④社区康复:残疾康复;疾病恢复期康复;家庭和社区康复训练指导等..⑤社区健康教育:卫生知识普及;个体和群体的健康管理;重点人群与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宣传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等..⑥社区计划生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等..4.什么是城市社区家庭医生式服务答:家庭医生式服务是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团队为依托;社区为范围、家庭为单位、全面健康管理为目标;通过责任制服务的形式;为家庭成员提供安全、有效、连续、可及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通过建立家庭医生式服务制度;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社区卫生服务模式;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内容、服务范围、服务方式和考核标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坚持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强化社区医务人员以家庭医生形式;围绕家庭积极主动地开展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意识;规范服务行为;逐步实现“户户拥有自己的家庭医生;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真正承担起居民健康“守门人”的职责..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合不合理答:针对市民反映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班较早的问题;目前社区医院由于受人员编制限制;工作人员较少;暂时无法满足多班倒的需求..基于这种情况;青岛市于2013年在全市卫生系统全面推行了医疗服务提升工程;其中一项措施就是要求全市所有的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6月至9月实行每日周一至周五20∶00下班制;以进一步规范和改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便民惠民举措..相信随着医改工作的深入;社区医院的服务会更加完善、更加人性化;也欢迎您对社区医院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便于我们改进工作;真正方便百姓..6.为什么有些在大医院开的吊瓶;拿到社区医院医生说不能打外带药品在社区医院治疗使用时遭拒如何处理答:的确存在这样的问题..首先;这些外带药品大多是由病人直接从大医院开出带回社区医院打的;在这个运输环节中;很难保证药品不随保存温度、光照或机械外力的原因使药性发生变化..而且;社区医院医疗抢救设施同大医院相比还不完善;尤其是在发生输液反应和药物不良反应时;抢救存在局限性..所以医生本着医疗安全原则会建议有些药物如:生物制品、新药、特药等还是应到大医院去打..外带输液要严格按照出诊静脉输液及外带注射药品应用的管理规定执行;外带药品包括头孢类抗生素、心脑血管病常用药物等需要患者提供二级以上医院的病历及医院购药明细发票、皮试阴性证明、使用说明等有关材料后方可给予注射..7.为什么有时打电话要求社区医院医生出诊;却不能实现社区医护人员入户有何依据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14条规定: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入户静脉输液的地点未达到医院感染的管理要求;不符合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师也无法将社区机构抢救设备及药品全部带到居民家中;一旦出现输液反应或是过敏反应等;可能耽误抢救时间;不能保证患者的医疗安全;而且入户静脉输液必须全程观察患者的输液情况和不良反应;各社区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缺乏;因此无法全程进行入户观察..对于患者吸氧、导尿、灌肠、置胃管、抽血、建立健康档案、产后随访、测血压和做心电图;均可出诊入户进行..8.什么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是什么答: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2目前;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11项内容;即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岁至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9.谁来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谁来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要付费吗答: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卫生院、集体卫生室负责具体实施..农村区、市的集体卫生室接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管理;合理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2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无论是城市或农村、户籍或非户籍的常住人口;都能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同的服务项目有不同的服务对象;可分为:①面向所有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如: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服务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②面向特定年龄、性别、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如预防接种、孕产妇、0岁至6岁儿童、老年人健康管理等..③面向疾病患者的公共卫生服务;如高血压、2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等..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规定的服务内容由国家为居民免费提供;所需经费由政府承担;居民接受服务不需要再缴纳费用..1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居民来说有什么好处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覆盖我国13亿人口;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健康息息相关..实施项目可促进居民健康意识的提高;改变不良生活方式;逐步建立起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可以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病的发生和流行;可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服务应急处置能力;建立起维护居民健康的第一道屏障;对于提高居民健康素质有重要促进作用..11.201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增加到多少增加的资金主要用于哪些方面答: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由2012年的每人每年25元逐年增加至2014年的每人每年40元..新增经费主要用于扩大服务人群;增加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如扩大慢病患者、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服务人数;增加健康查体项目;使其获得更细致的、更有效地健康管理..该项目可惠及全市800余万居民..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的增加;扩大健康查体、建立健康档案的人群数量;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基层医疗单位各项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将更多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产妇、儿童、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纳入健康管理服务;使一般人群的建档、查体服务得到进一步完善;最大程度地保障全市城乡居民获得最基本、最有效、规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显现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公益性;提高市民健康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1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入户建立健康档案;居民的个人信息有没有保障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严格的社区居民个人信息保密制度;防止个人信息挪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独立的专网系统对居民健康档案等信息资料进行管理和维护..请居民放心..1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有哪些答: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非户籍居民..项目内容:通过门诊服务、入户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同时录入电子信息系统..2健康教育服务对象:辖区内居民..项目内容:按照国家规范提供健康教育服务;包括: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针对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岁至6岁儿童及父母等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指导;开展居民生活方式和可干预危险因素健康教育;开展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哮喘、乳腺癌和宫颈癌等慢性病及艾滋病、结核病、肝炎、流感、霍乱、手足口病、狂犬病、布病等重点传染病的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饮水卫生、计划生育、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问题健康教育;开展低盐膳食和防控高血压健康指导;开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防灾减灾、家庭急救等健康教育;宣传普及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等..30岁至6岁儿童保健服务对象:辖区内居住的0岁至6岁儿童..项目内容: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到新生儿家中进行访视;同时进行产妇产后访视;为新生儿建立婴幼儿保健手册;开展体格检查;新生儿满28天后;对其进行随访;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分别进行一次随访;共8次;在6至8、18、30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检测;在6、12、24、36月龄时进行1次听力筛查;为3岁至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体检服务;为3岁至6岁儿童每年提供春、秋两次氟化泡沫护齿服务;对健康管理中发现的患有营养不良、贫血、单纯性肥胖等问题的儿童给出指导或转诊的建议..4孕产妇保健服务对象: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项目内容:孕12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第1次产前检查及孕妇健康状况评估;孕16周至20周、21周至24周各进行1次随访;孕28周至36周、37周至40周各进行1次随访;指导孕妇去有助产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各进行1次产前检查;收到分娩医院转来的产妇分娩信息后;于3天至7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为正常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进行相关的健康指导..5老年人保健服务对象:辖区内65岁及65岁以上常住居民..项目内容:每年进行一次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包括一般体格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和心电图检测等;有针对地开展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6预防接种服务对象:辖区内0岁至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项目内容:为辖区内的0岁至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对发现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按照要求进行处理和报告..7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对象:辖区内服务人口..项目内容: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参与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制修订;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和登记;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8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对象:辖区内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项目内容:对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给予每年1次一般体格检查和每年不少于4次随访;对高血压和糖尿病高危人群进行每年1次一般体格检查和每年不少于两次随访;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根据随访评估情况对患者的生活方式、服药情况和药物不良反应等进行分类干预和指导..9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对象: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项目内容:对发现的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每年进行1次健康体检;其体检项目同老年人体检项目;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进行至少4次随访并进行评估;根据随访评估患者病情;对患者的服药情况和药物不良反应等进行分类干预和指导;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10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对象:辖区内居民..项目内容:开展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居民家庭末梢水抽检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和饮用水安全开展巡访;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和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14.如何建立健康档案建立健康档案有什么意义答:社区居民到所在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卫生院、社集体卫生室接受服务时;由医务人员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也可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卫生院、集体卫生室工作人员通过入户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居民亦可主动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卫生院、集体卫生室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档案的建立过程;就是一个疾病筛查与预防的过程;可以及早发现很多疾病..如逐渐增多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很多患者自己都不知道;长期忽视很容易加重病情;增加医疗费用..通过建立健康档案;可以普及健康知识;从而改变人们不良的行为和生活习惯;提高健康水平..只有建立完整、真实的健康档案;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者才能了解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健康需求;从而提供优质、综合、连续的社区卫生服务;提高社区居民的健康水平;改善社区卫生状况..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是一个长期、动态的过程;通过长期管理和照顾病人;医生有更多的机会发现病人现存的健康危险因素;有利于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好的预防、保健及健康干预服务..15.什么是健康教育服务健康教育服务对居民的健康生活有什么好处答:健康教育是有组织、有计划、有实施的教育活动;是通过信息传播和行为干预;帮助个体和群体掌握卫生保健知识、树立健康观念;自愿采纳有利于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的教育活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通过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使居民了解影响健康的行为;了解疾病的发生和传播知识;让居民树立健康意识;改变不健康的生活行为方式;自觉地采纳并养成有益于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从而降低或消除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达到预防疾病、促进健康、提高生命质量的目的..16.什么是预防接种为什么要开展预防接种服务答:预防接种是把疫苗接种在健康人的体内;使人在不发病的情况下产生抵抗能力;得到对这种疾病的免疫..例如;接种卡介苗能预防结核病;接种百白破疫苗可以预防百日咳、白喉、破伤风等..通过给适宜的对象接种疫苗;使个体及群体获得并维持高度的免疫水平;逐渐建立一道免疫屏障;可达到预防和控制特定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目的..17.怎样建立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证有什么用答:新生儿出生后1个月内家长尽早携带新生儿首次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卡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到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领取接种证和建立儿童预防接种档案..接种证是个人规范接受免疫接种的记录和凭证..当儿童的基础免疫与加强免疫全部完成后;家长要长期保管好接种证;以备孩子入托、入学、入伍或将来出入境的查验;千万不要丢失..18.儿童怎样接受预防接种服务答:1家长或监护人按照儿童居住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通知上所指定的时间、地点;带领儿童并携带预防接种证;接受预防接种服务..2接种前;基层医务人员要核对儿童的预防接种证;询问儿童的健康状况;告知接种的疫苗品种和副作用..3在接受规定疫苗的预防接种前;医务人员应再次核对信息;确认无误后才能给儿童注射疫苗..4儿童在注射后要观察半小时;没有问题方可离开..5医务人员与家长或监护人预约下次注射的疫苗种类、时间、地点..19.0岁至6岁儿童健康管理包括哪些内容答:1新生儿访视;2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3婴幼儿健康管理;4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20.0岁至6岁儿童接受健康管理有什么好处答:0岁至6岁儿童健康管理能为孩子一生的健康奠定重要的成长基础..医生根据儿童不同时期的生长发育特点;开展儿童保健系列服务;以保障和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育;减少疾病的发生..同时;通过对儿童健康检测和重点疾病的筛查;还可以对儿童的出生缺陷做到早发现、早治疗;预防和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从而提高生命质量..21.为什么要建立0岁至6岁儿童保健手册答:建立0岁至6岁儿童保健手册;是为了从出生开始就记录儿童生长发育情况和各种健康状况;包括生命体征的变化;如体格发育、智力发育、牙齿发育、喂养情况、听力、视力、疾病的转归等..它是以健康检查为基础的动态记录;为医生对孩子健康管理服务提供依据..因此;请家长如实反映儿童健康情况;并保管好手册..22.新生儿家庭访视的内容是什么答:新生儿出院1周内;儿童保健医生会到家中对新生儿进行访视..包括:1观察和询问儿童出生及疫苗接种的情况;2了解新生儿出院后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等情况;3医生为新生儿测量体温、记录出生时的体重、身长;进行体格检查;4建立0岁至6岁儿童保健手册;5对家长进行母乳喂养、新生儿护理和常见疾病预防的指导..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种卡介苗和第1针乙肝疫苗;提醒家长尽快补种..还要提醒家长做新生儿疾病筛查..23.新生儿家庭访视有什么好处答:新生儿身体各器官的功能发育尚不成熟;对外界环境变化的适应性差;抗感染的能力弱;是生命最脆弱的时期..因此;新生儿是儿童保健的重点时期..通过家庭访视;家长可以接受医生的直接指导;学会母乳喂养、新生儿日常护理和疾病的预防等科学育儿的方法及技能..另外;医生通过访视;了解新生儿和母亲的健康情况;并通过体格检查;为宝宝做出居民健康档案的第一份健康记录..24.孕产妇保健手册包括哪些内容答:孕产妇保健手册包括孕产妇的基本信息、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及一般的体检;包括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检查;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进行血糖、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艾滋病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25.孕早期健康管理有哪些内容答:怀孕12周以内为孕早期..健康管理内容包括:1需要到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2医生为孕妇进行健康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还要进行体检和妇科检查;做血和尿常规、血型、肝、肾功能等化验;3开展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的指导;特别强调避免导致胎儿畸形的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进行产前筛查和诊断的宣传告知;4根据检查的结果;填写第一次的产前随访记录表..5如果发现孕妇有妊娠问题或严重并发症;医生会及时将其转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诊治..26.孕中期健康管理有哪些内容答:怀孕12周至28周为孕中期..在16周至20周;21周至24周医生做2次随访..健康管理内容包括:1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医生通过询问、观察;体检、妇科检查、化验等对孕妇和胎儿进行评估;识别是否为高危孕妇..2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进行相应的指导和出生缺陷的健康教育..3对发现异常或有高危征象的孕妇;立即将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27.孕晚期健康管理有哪些内容答:怀孕28周以后是孕晚期..健康管理内容包括:。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基本标准

社区卫生效劳〔中心〕机构根本标准一、根本功能城市社区卫生效劳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辖区内的常住居民、暂住居民及其他有关人员,提供社区根本公共卫生效劳和根本医疗效劳。

〔一〕公共卫生效劳1、卫生信息管理。

根据国家规定收集、报告辖区有关卫生信息,开展社区卫生诊断,针对报告制定干预措施,建立和管理居民安康档案,向辖区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改良社区公共卫生状况的建议。

2、安康教育。

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安康教育,帮助居民逐步形成利于维护和增进安康的行为方式。

3、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预防控制。

负责疫情报告和监测,协助开展结核病、性病、艾滋病、其他常见传染病以及地方病、寄生虫病的预防控制,实施预防接种,配合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4、慢性病预防控制。

开展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筛查、干预工作,实施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病例管理。

5、精神卫生效劳。

实施精神病社区管理,为社区居民提供心理安康指导。

6、妇女保健。

提供青春期保健、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围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开展妇女常见病预防和筛查。

7、儿童保健。

开展新生儿保健、婴幼儿及学龄前儿童保健,协助对辖区内托幼机构进展卫生保健指导。

8、老年保健。

指导老年人进展疾病预防和自我保健,进展家庭访视,提供针对性的安康指导。

9、残疾康复指导和康复训练。

10、方案生育技术咨询指导,协助计生部门发放避孕药具。

11、协助处置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2、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效劳。

〔二〕根本医疗效劳1、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治疗。

2、社区现场应急救护。

3、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效劳。

4、双向转诊效劳。

5、康复医疗效劳。

6、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医疗效劳。

社区卫生效劳机构应根据业务开展情况,提供与上述公共卫生和根本医疗效劳内容相关的中医药效劳。

二、机构名称和标识社区卫生效劳中心是专有名称,社区卫生效劳机构须以社区卫生效劳中心进展执业登记,不得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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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
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社区基本公
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

二、床位根据服务范围和人口合理配置。

至少设日间观察床5张;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设一定数量的以护理康复为主要功能的病床,但不得超过50张。

三、科室设置至少设有以下科室: (一)临床科室: 全科诊室、中医诊室、康复治疗室、抢救室、预检分诊室(台)。

(二)预防保健科室: 预防接种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与计划生育指导室、健康教育室。

(三)医技及其他科室: 检验室、B超室、心电图室、药房、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健康信息管理室、消毒间。

四、人员(一)至少有6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9名注册护士。

(二)至少有1名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公共卫生执业医师。

(三)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其中至少具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

(四)设病床的,每5张病床至少增加配备1名执业医师、1名注册护士。

(五)每两年参加1次市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培训.㈥其他人员按需配备。

五、房屋(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全科诊室10 m2、中医诊室10 m2、康复诊室40 m2、抢救室13 m2、预防接种室65 m2、儿童保健室10 m2、妇女与计划生育指导18 m2、健康教育室40 m2 、检验室28 m2、B超和心电图室12 m2、西药房16 m2、中药房16 m2、治疗室8 m2、处置室8 m2、健康信息管理室16 m2、消毒间20 m2。

(二)设病床的,每设一床位至少增加30平方米建筑面积。

六、设备(一)诊疗设备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观片灯、体重身高计、出诊箱、治疗推车、供氧设备、电动吸引器、简易手术设备、可调式输液椅、手推式抢救车及抢救设备、脉枕、针灸
器具、火罐。

(二)辅助检查设备心电图机、B超、显微镜、离心机、血球计数仪、尿常规分析仪、生化分析仪、血糖仪、电冰箱、恒温箱、药品柜、中药饮片调剂设备、高压蒸汽消毒器等必要的消毒灭菌设施。

(三)预防保健设备妇科检查床、妇科常规检查设备、身长(高)和体重测查设备、听(视)力测查工具、电冰箱、疫苗标牌、紫外线灯、冷藏包、运动治疗和功能测评类等基本康复训练和理疗设备。

(四)健康教育及其他设备健康教育影像设备、计算机及打印设备、电话等通讯设备,健康档案、医疗保险信息管理与费用结算有关设备等。

设病床的,配备与之相应的病床单元设施。

七、规章制度制定人员岗位责任制、在职教育培训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各项卫生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八、各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此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部分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市卫生局核准备案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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