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船舶稳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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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船舶稳性的要求题库4-2-10

对船舶稳性的要求题库4-2-10

对船舶稳性的要求题库4-2-10问题:[单选]下列()不是保证船舶稳性的措施。

A.A.合理配载B.B.货物紧密堆垛,防止大风浪航行中移位C.C.货物纵向合理分布D.D.消除船舶初始横倾问题:[单选]根据经验,海上航行的一般干散货船适宜的横摇周期是()。

A.9秒左右B.15秒左右C.20秒左右D.以上都不对问题:[单选]IMO完整稳性建议的天气衡准中面积的右边界对应横倾角50°、进水角和()。

A.A.40°较大者B.B.57.3°较小者C.C.突风风压倾侧力臂曲线与GZ曲线后交点对应角中最小者D.D.90°较大者出处:飞禽走兽 https:///;问题:[单选]为了保证船舶安全,船舶的适度稳性是()。

A.A.GM不小于0.15mB.B.GM不小于临界稳性高度C.C.横摇周期T不小于9sD.D.(GMC+Ch)≤GM≤GM|Tθ=9s(Ch为临界稳性高度的安全余量)问题:[单选]消除船舶初始横倾,有利于使船舶稳性()。

A.A.增大B.B.减小C.C.改变D.D.保持不变问题:[单选]GM是()的指标。

A.A.动稳性B.B.初稳性C.C.大倾角静稳性D.D.纵稳性问题:[单选]当风压倾侧力矩等于最小倾覆力矩时,稳性衡准数()。

A.A.等于1B.B.大于1C.C.小于1D.D.以上均有可能问题:[单选]当风压倾侧力矩大于最小倾覆力矩时,稳性衡准数()。

A.A.等于1B.B.大于1C.C.小于1D.D.以上均有可能。

船舶稳性核算—船舶稳性的检验与调整

船舶稳性核算—船舶稳性的检验与调整

1.对船舶的完整稳性要求
共有四项指标: 第一项是对初稳性而言的; 第二项和第三项是对大倾角稳性而言的; 第四项是对动稳性而言的。
规则要求必须同时满足 例:某轮的GM为0.5米,只能说满足了初稳性的要求,是
否满足稳性的全部要求则不能确定。
2. 稳性衡准数的求取
船舶稳性衡准数,是指船舶的最小倾覆力矩Mh·min与风压倾侧 力矩MW的比值,或最小倾覆力臂Lh·min与风压倾侧力臂LW的比 值,即:
2. 稳性衡准数的求取
2)式计算:
MW = PW·AW·ZW = 9.81Δ·lW 式中: AW—船舶正浮时水线以上船体及甲板货的侧投影面积;
ZW—AW的面积中心至水线面的垂直距离; PW—单位计算风压; lW—风压倾侧力臂,即风压倾侧力矩与船舶排水量的比值。
当船舶实际装载方案的初稳性高度(经自由液面修正后) 不小于该装载状态下的最小许用初稳性高度值(即GM≥GMC) 时,表示船舶的稳性已满足规则规定衡准指标。
我国法定规则对普通商 船完整稳性的要求
目录
01
稳性要求
02 稳性衡准数的求取
03
临界稳性高度
1.对船舶的完整稳性要求
对于航行于远海、近海、沿海航区的非国际航行船舶, 我 国 的要求如下:
经自由液面修正后的完整稳性的各项指标,必须同时满足: 1)初稳性高度GM应不小于0.15m; 2)横倾角在30o处的复原力臂值GZ应不小于0.20 m,如 果 船体进水角小于30o,则进水角处的复原力臂值应不小于 0.20 m; 3)最大复原力臂对应的横倾角应不小于25o,且进水角应 不小于最大复原力臂对应的横倾角θs·max; 4)稳性衡准数应不小于1。
K= Mh·min/MW = Lh·min/ LW K≥1,即Mh·min≥MW,K是衡量船舶动稳性的重要参数。

[工学]货运03+海事第3章保证船舶适度的稳性_OK

[工学]货运03+海事第3章保证船舶适度的稳性_OK

Mw
lw
lw
21
3)动稳性
2)动平衡:
Ah(横倾力矩作功)=AR GZ(m) (复原力矩作功)
2
B
Ah 0 Mh d
1
A
G Z 曲线 l h 曲线
AR 0 M R d
10
θ
20 S
30
θ d 40θ
50 smax
60
70 θ v 80 θ °
静平衡与动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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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小倾覆力矩
最小倾覆力矩(Mh.min) SOM´E´=SE´F´N´时对应的倾覆力矩(Mh) Mhmin与船舶装载状态有关 比较:θs θsmax θdmax(极限动倾角)
GM。——所核算装载下船舶未经自由液面修正的初稳性高 度(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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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航行中的检验方法
• 船舶的《稳性报告书》也提供有横摇周期与GM。 的关系曲线图(横摇曲线)数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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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船舶初稳性高度的检验
2.停泊时的检验方法 船舶在停泊时检验初稳性高度的基本原理与船舶倾斜试验的原理相同.设船舶的排水量为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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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船舶稳性的校核
《法定规则》规定的报告书或手册的主要内容包括
1)船舶主要参数; 2)基本装载情况稳性总结表; 3)主要使用说明; 4)各类基本装载情况稳性计算; 5)液体舱自由液面惯性矩表及对初稳性高度修正的说明, 6)进水点位置和进水角曲线, 7)许用重心高度曲线图或最小许用初稳性高度曲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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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定规则》的要求
②船舶无初始横倾 • 初始横倾将损失船舶稳性,当船舶初始横倾角较大时,船舶的一项或几项稳性指 标将得不到满足。 • 积载时尽量消除初始横倾,并采取措施防止货物航行中移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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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保证船舶具有适度的稳性

第三章 保证船舶具有适度的稳性
GAZA可由船舶排水量从稳性横交曲线上查取。




(3)稳心点法
将浮力作用线和重力作用线位置的参考点设在横 稳心点M处,则M点至倾斜后的浮力作用线的垂 直距离即为剩余静稳性力臂MS。根据不同平均吃 水下剩余静稳性力臂随横倾角变化关系曲线,用 公式计算ZG0。 ZG0=MS+GM0 sinθ



②利用舱容曲线图或数据表确定Zi
必须有舱容曲线资料,每一货舱有一张曲线图, 下横坐标为货舱容积,上横坐标为容积中心距基 线高度,纵坐标为货堆表面距基线高。当所装货 物为均质货时,该中心等于货物的重心。
若舱内有多票货物,先求最下面两批货物的合体 积中心,再求取第二批货物的重心高度(体积中 心),依次类推可求得第三、四…批货物的重心, 最后求合重心。
(8)反映船舶的稳性全貌



初稳性的复原力臂GZ=GM·sinθ或复原力矩MR= 9.81· △·GM·sinθ的曲线为正弦曲线,小角度时,两条曲 线重合,角度增大,两曲线分离。说明静稳性曲线能全 面正确地反映船舶的稳性全貌,而GM只能表示小角度横 倾时的稳性状况。

修正值δGMf=∑ρi· ixi/△(m) ρ i—第i舱液体的密度(t/m3) ixi-第i舱自由液面面积对其横倾轴线的惯性矩(t/m4), 可由船舶资料中查取(参看P229) ,有些以曲线形式绘在 舱容曲线图上。

i x kab3 ,k-惯性矩系数(长方形=1/12, 缺乏资料时, 等腰三角形=1/48,直角三角形=1/36),a—上下边间 距(船舶纵向),b—上下边边长。

②自由液面对大倾角稳性的修正


其影响应是对复原力臂值的影响,使其值减小。

船舶设计规范

船舶设计规范

船舶设计规范船舶设计规范是指用于指导和规范船舶设计的一系列规定和标准。

船舶设计规范旨在确保船舶的安全、性能和操作符合国际标准和要求。

下面是关于船舶设计规范的一些重要内容。

首先,船舶设计规范包括对船舶结构、船体外形、船舶稳性、推进系统以及船舶设备和系统的要求。

船舶结构的设计规范要求船舶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以应对各种天气和海况条件。

船体外形的设计规范要求船舶具有良好的水动力性能,包括减阻、减震、减噪和减排等方面。

船舶稳性的设计规范要求船舶具有良好的稳性特性,以确保船舶不会倾覆或失去稳定性。

推进系统的设计规范要求船舶具有合适的推进力和耗能效率,以确保船舶能够正常航行和操纵。

船舶设备和系统的设计规范要求船舶具有必要的设备和系统,以确保船舶在各种情况下能够正常运行和维护。

其次,船舶设计规范还包括对船舶建造和材料选择的要求。

船舶建造的设计规范要求船舶建造过程符合国际标准和规定,包括焊接、安装、装配和测试等方面。

材料选择的设计规范要求船舶使用适当的材料,包括钢材、铝合金和复合材料等,以满足船舶结构和性能的要求。

此外,船舶设计规范还包括对船舶系统和设备的安全要求。

船舶系统的设计规范要求船舶具有适当的安全系统,包括消防系统、救生系统和船舶通讯系统等。

船舶设备的设计规范要求船舶设备符合国际标准和认证要求,以确保船舶的安全运行和操作。

最后,船舶设计规范还涵盖了对船舶建造过程和测试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检验要求。

船舶建造过程的设计规范要求船舶建造过程中进行必要的质量控制和审查,以确保船舶建造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

船舶测试过程的设计规范要求船舶在建造完成后进行必要的测试和验收,以确保船舶的性能和安全符合设计要求。

综上所述,船舶设计规范对船舶的设计、建造、设备和系统都有一系列的要求和规定。

这些规范旨在确保船舶的安全、性能和操作符合国际标准和要求,为船舶的设计和建造提供了指导和保障。

船舶设计规范是船舶工程领域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对于船舶的质量和可靠性具有重要的影响和作用。

货运稳性要求

货运稳性要求

一、稳性基本衡准(最低衡准)1、IMO:经自由液面修正后,在整个航程中要求同时满足:(1)初稳性高度GM应不小于 0.15m;(2)复原力臂曲线在横倾角0°~30°之间所围面积应不小于0.055m·rad;在横倾角 0°~40°或进水角中较小者之间所围面积应不小于0.090m·rad;在横倾角30°~40°或进水角中较小者之间所围面积应不小于0.030m·rad;≥ 0.20m;(3) GZ|θ=30︒≥ 25°;(4) 极限静倾角θsmax(5) L ≥ 24m的船舶,满足天气衡准要求。

2、我国《法定规则》对国内航行船舶:经自由液面修正后,在整个航程中必须同时满足: (1) 初稳性高度GM不小于 0.15m;(初稳性要求)≥ 0.20m;(大倾角静稳性要求)(2) GZ|θ=30︒(3) 极限静倾角θ≥ 25°;(大倾角静稳性要求)smax(4) 稳性衡准数 K(最小倾覆力矩或力臂/风压倾侧力矩或力臂)≥ 1。

(动稳性要求)二、散粮船稳性要求1、《SOLAS 1974》和我国《法定规则》的三项特殊稳性衡准指标要求相同(1)经自由液面修正后的初稳性高度GM ≥0.30m;(2)谷物假定移动引起的船舶横倾角θ≤12︒;h≤min{12︒,上甲板边缘入水角θim};对1994年1月1日后建造船舶,则要求满足θh(3)船舶剩余动稳性值(剩余静稳性面积)S ≥ 0.075 m·rad 。

2、《SOLAS 1974》和我国《法定规则》所设定的谷物倾侧模型不同三、集装箱船稳性要求1、IMO要求:(C:船舶形状因数,与船舶尺度、吃水等因素有关)(1)复原力臂曲线在横倾角0°~30°之间所围面积应不小于0.009/C m·rad;(2)在横倾角0°~40°或进水角θf中较小者之间所围面积应不小于0.016/C m·rad;(3)在横倾角30°~40°或进水角θf中较小者所围面积应不小于0.006/C m·rad;(4)复原力臂曲线在横倾角0°~进水角θf之间所围面积应不小于0.029/C m·rad;(5)复原力臂在横倾角30°处的值应大于或等于0.033/C m;(6)最大复原力臂应大于或等于0.042/C m;(7)满足天气衡准要求(同基本横准)。

对船舶稳性的要求

对船舶稳性的要求

对船舶稳性的要求一、IMO对普通货船的稳性要求1、船舶在各种装载情况下的初稳性高度GM≥0.15m2、横倾角在0~30°之间静稳性曲线下的面积≥0.055m3、在0~40°(或小于40°的进水角θf)之间静稳性曲线下的面积不小于0.09m•rad.4、30°~40°(或小于40°的θf)之间静稳性曲线下的面积≥0.03m•rad.5、θ≥30°处的复原力臂不小于0.02m.6、最大复原力臂对应的角度最好大于30°,至少不少于25°7、满足天气蘅准数的要求二、我国“海船稳性规范”对普通货船的稳性衡准数要求1、经自由液面修正后的GM≥0.15m2、θ=30°或θf处的GZ≥0.20m3、Gzmax对应的角度θmax≥30°或当静稳性曲线有两个峰值时,第一个峰值对应的角度不小于25°4、稳性消失角θv不小于55°,即θv≥55°5、船舶在各种装载状态下的稳性衡准数不小于1,如图所示,即Mhmin/Mw≥1;Mhmin的求取要经过横摇角θi和进水角θf的修正;Mw为风压力矩Mw=ρw•Aw•Zw,ρw-风压,Aw-横风受风面积,Zw-吃水一半到Aw中心的垂直距离(1) 求取Mhmin时经过横倾角θi的修正MR PK M L静N稳Mhmin θ性O θdmaxθiHMRθi Mhmin动 A稳性θO θdmax57°.3(2) 求取Mhmin时经过横倾角θf的修正(如果曲线在θf处中断)MR PK M静N稳Mhmin θ性O θfθiHMRθi Mhmin动 A稳性θO θf57°.3三、散粮船,油船,集装箱船的GM≥0.30m,且散粮船的静倾角不能大于12°四、木材船的GM≥0.10m。

第六节对船舶稳性的要求

第六节对船舶稳性的要求

第六节对船舶稳性的要求1. 某船舶的宽深比为1.8 ,稳性衡准数为1.2 ,按我国法定规则的规定,该船的极限静倾角均可适当减小()。

A.0.8B.1.5C.D.2. 我国《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对船舶稳性的要求应()。

A. 开航时必须满足B. 航行途中必须满足C•到港时必须满足D.整个航程必须满足3. 根据《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对国内航行普通货船完整稳性的基本要求,均应为()后的数值。

A. 进行摇摆试验B. 经自由液面修正C. 计及横摇角影响D. 加一稳性安全系数4. 稳性衡准数是()的指标。

A. 动稳性B. 初稳性C. 大倾角静稳性D. 纵稳性5. 极限静倾角是()的指标。

A. 动稳性B. 初稳性C. 大倾角静稳性D. 纵稳性6. G乙0。

是()的指标。

A. 动稳性B. 初稳性C. 大倾角静稳性D. 纵稳性7. GM是()的指标。

A. 动稳性B. 初稳性C. 大倾角静稳性D. 纵稳性8. 当风压倾侧力矩等于最小倾覆力矩时,稳性衡准数()。

A. 等于1B. 大于1C. 小于1D. 以上均有可能9. 《IMC稳性规则》中规定:船舶受稳定横风作用时的风压倾侧力矩可用公式M=F W AZv来计算,其中Z是指()。

A. A W勺中心至水下侧面积中心的垂直距离B. A的中心至船舶水线的垂直距离C. A的中心至船舶吃水的一半处的垂直距离D. A或C10. 当风压倾侧力矩小于最小倾覆力矩时,稳性衡准数()。

A. 等于1B. 大于1C. 小于1D. 以上均有可能11. 根据《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对船舶完整稳性的要求,国内航行的普通货船,在各种装载状态下的稳性衡准数应()。

A. 小于1B. 大于1C•等于1D. B+C12. 某船舶的宽深比为2.4,稳性衡准数为1.5,按我国法定规则的规定,该船的极限静倾角均可适当减小()。

A.B.C.D.13. 我国《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对下列()船舶既提出基本稳性衡准要求,又提出特殊衡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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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船舶稳性的要求
一、IMO对普通货船的稳性要求
1、船舶在各种装载情况下的初稳性高度GM≥0.15m
2、横倾角在0~30°之间静稳性曲线下的面积≥0.055m
3、在0~40°(或小于40°的进水角θf)之间静稳性曲线下的面积不小于0.09m•rad.
4、30°~40°(或小于40°的θf)之间静稳性曲线下的面积≥0.03m•rad.
5、θ≥30°处的复原力臂不小于0.02m.
6、最大复原力臂对应的角度最好大于30°,至少不少于25°
7、满足天气蘅准数的要求
二、我国“海船稳性规范”对普通货船的稳性衡准数要求
1、经自由液面修正后的GM≥0.15m
2、θ=30°或θf处的GZ≥0.20m
3、Gzmax对应的角度θmax≥30°或当静稳性曲线有两个峰值时,第一个峰值对应的角度不小于25°
4、稳性消失角θv不小于55°,即θv≥55°
5、船舶在各种装载状态下的稳性衡准数不小于1,如图所示,即Mhmin/Mw≥1;Mhmin的求取要经过横摇角θi和进水角θf的修正;Mw为风压力矩Mw=ρw•Aw•Zw,ρw-风压,Aw-横风受风面积,Zw-吃水一半到Aw中心的垂直距离
(1) 求取Mhmin时经过横倾角θi的修正
MR P
K M L
静N
稳Mhmin θ性O θdmax
θi
H
MR
θi Mhmin
动 A

性θ
O θdmax
57°.3
(2) 求取Mhmin时经过横倾角θf的修正(如果曲线在θf处中断)
MR P
K M
静N
稳Mhmin θ性O θf
θi
H
MR
θi Mhmin
动 A

性θ
O θf
57°.3
三、散粮船,油船,集装箱船的GM≥0.30m,且散粮船的静倾角不能大于12°
四、木材船的GM≥0.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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