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医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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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费医疗规定

公费医疗规定

公费医疗规定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公费医疗规定也在不断完善。

公费医疗是指由政府或社会机构承担部分或全部医疗费用的一种医疗保障制度,是保障全民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从公费医疗的概念、适用人群、报销标准、实施过程等方面展开讨论。

一、公费医疗的概念公费医疗是指由政府或社会机构承担的医疗费用,通常是针对特定的人群或疾病。

公费医疗制度是我国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目的是保障全民健康和促进社会公平,是政府实现社会保障的一种重要手段。

二、适用人群公费医疗适用于许多人群,包括:1.特定行业的工人和职工:例如军人、警察、消防员等。

2.特殊人群:例如低保户、残疾人等。

3.特殊疾病的患者:例如肝炎患者、艾滋病患者等。

4.特殊病例:例如罕见病、矫形手术等。

三、报销标准公费医疗的报销标准按照规定执行,而具体标准根据地区、人群、疾病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常见的报销标准包括:1.医保定点医院:只有在医保定点医院看病,才能享受医保报销的待遇。

2.报销比例:医保报销的比例一般在60%-80%之间,也有个别地区或疾病的报销比例更高。

3.个人自付金额:医疗费用中个人需要自己支付的部分,也是公费医疗制度中需要注意的部分。

四、实施过程实施公费医疗的过程中,需要与政府、医院、医保机构等多个部门合作才能顺利开展。

实施过程包括:1.政府部门的决策和补贴:政府需要对公费医疗制度进行决策,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来保障公费医疗的实施。

同时,政府还需要进行补贴,为公费医疗提供充足的经济保障。

2.医院的配合和服务:医院需要积极配合政府开展公费医疗工作,提供合格的医疗技术和服务。

3.医保机构的管理和报销:医保机构负责具体的医保管理和报销工作,需要确保公费医疗的报销标准符合国家政策,同时还要对参与者进行认证和审核。

总的来说,公费医疗制度的实施对于卫生和健康的促进、社会保障的进一步完善等方面都有很大的作用。

不过,也需要政府、医院、医保机构等各方的合作,才能开展公费医疗工作。

中学公费医疗报销制度模版(3篇)

中学公费医疗报销制度模版(3篇)

中学公费医疗报销制度模版一、背景介绍中学公费医疗报销制度是为了保障中学生身体健康,并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而制定的政策。

本制度旨在规范中学公费医疗的使用和报销流程,确保公费医疗资源的公正分配和合理利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中学学生,包括全日制中学、寄宿中学和非寄宿中学的学生。

学生在校期间如有突发疾病或意外伤害需要就医,可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报销。

三、报销范围1. 门诊费用:包括挂号费、诊查费、治疗费等门诊相关费用。

2. 住院费用:包括住院押金、床位费、手术费、药费等住院相关费用。

3. 检查费用:包括各类医学检查、实验室检验和影像学检查等费用。

4. 药品费用:包括西药、中成药、中草药等各类药品费用。

四、报销标准1. 门诊费用报销标准:(1)个人自费部分:全额报销;(2)个人医保报销部分:按照医保政策报销;(3)个人公费报销部分:按照规定比例报销;(4)超出个人公费报销部分的费用:个人自负。

2. 住院费用报销标准:(1)住院押金:全额报销;(2)床位费:按照学校规定标准报销;(3)手术费、药费等其他住院费用:个人自费部分全额报销,个人公费部分按照规定比例报销。

3. 检查费用报销标准:(1)个人自费部分:全额报销;(2)个人医保报销部分:按照医保政策报销;(3)个人公费报销部分:按照规定比例报销;(4)超出个人公费报销部分的费用:个人自负。

4. 药品费用报销标准:(1)西药、中成药:按照学校规定的报销比例报销;(2)中草药:按照学校规定的报销比例报销。

五、报销流程1. 学生就医前需到学校医务室办理病情证明,并填写经办人申请表,包括病情描述、就医时间和就医地点等信息。

2. 学生凭病情证明和报销申请表,前往指定医院就诊,就诊期间需保存所有相关医疗证明和费用发票。

3. 学生在就诊结束后,将所有相关医疗证明和费用发票交给学校医务室。

4. 学校医务室负责核对并办理报销手续,将报销款项直接发放到学生个人账户中。

公费医疗相关制度

公费医疗相关制度

公费医疗相关制度公费医疗是指政府为解决群众医疗难题而实行的一种医疗保障制度,通俗地讲就是政府出资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公费医疗的相关制度包括医保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等。

1. 医保制度医疗保险是指由国家和地方政府及其为参保人员辞退职工等企业或其他国家机构,或由个人缴费,形成相应制度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医保制度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另一部分是职工医保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是为城乡居民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保障,其款项由国家和地方政府出资和个人缴费组成。

职工医保主要是为企业职工增添社会保障保障,企业和职工各自缴纳一定数额的医疗保险费用,自负部分企业和职工平均分摊。

2. 大病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是为了满足高价医疗费用而设定的一种保险制度,它属于社会中24披露保障制度之一,主要负责向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提供一定的医疗保障。

大病保险的承保范围是以严重疾病为依据的,如癌症、白血病等等,同时在保障期间内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费。

大病保险在缓解长期住院等医疗费用高昂的问题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3. 医疗救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是指对于因意外事故或特殊疾病等状况而面临严重经济困境的患者,由政府提供帮助以解决其医疗费用问题的制度。

医疗救助主要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医疗费用承担能力、患病状态等情况进行审核,满足条件的患者可以获得一定的医疗救助,以达到保证人民健康和民情福祉的目的。

总的来说,公费医疗相关制度是为了保障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而设立的,也是国家对人民基本权利和福利的保障。

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相关政策制度日益成熟,人们享受到的权益和福利也越来越多,但是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如医保基金的不足、医院的管理问题等等,只有不断完善制度,提高效率,才能实现公平、合理、健康的医疗保障制度,为人民的健康保驾护航。

公费医疗管理财务制度

公费医疗管理财务制度

公费医疗管理财务制度一、总则公费医疗管理财务制度旨在规范和监督公费医疗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公费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享有公费医疗福利的人员,包括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机构及其他相关单位通过社会医疗保险等形式向其员工提供公费医疗待遇的单位。

本制度应当遵循依法、规范、透明、公正、效率的原则,加强对公费医疗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公费医疗经费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二、资金来源及管理1. 公费医疗资金来源公费医疗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政府拨款、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单位和个人缴费等形式。

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向公费医疗基金进行缴纳,确保公费医疗资金的充足。

2. 公费医疗资金管理公费医疗基金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确保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到位。

对于公费医疗资金的筹集、调配和使用应当建立细致的管理制度,确保公费医疗经费的安全、有效和合理使用。

三、经费管理1. 经费预算公费医疗经费应当制定年度预算,确定经费来源、用途和分配标准等内容,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分配。

2. 经费使用公费医疗经费应当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进行使用,不得擅自挪用或私分。

对于经费的使用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流程,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合规和透明。

3. 经费监督对于公费医疗经费的使用进行定期监督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公费医疗经费的合法、规范和有效使用。

四、费用结算1. 费用清单医疗服务单位应当对公费医疗患者的医疗费用进行详细的清单记录,包括药品费、检查费、治疗费等各项费用,确保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2. 费用结算医疗服务单位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对医疗费用进行结算,保障医疗费用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对于费用的结算应当按照统一标准进行,不得私自调整或变动。

3. 结算审批有关单位应当对医疗费用的结算进行审批,确保费用的合规和规范。

建立完善的审批程序和监督机制,对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五、风险控制1. 风险评估公费医疗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对公费医疗风险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

公费医疗与医保结算管理制度

公费医疗与医保结算管理制度

公费医疗与医保结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管理目的为规范医院公费医疗和医保结算管理,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公费医疗和医保结算管理,包含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门诊急诊等。

第二章公费医疗管理第三条权责明确1.医院将建立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负责公费医疗政策订立和监督。

2.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构成,每年召开不少于两次会议。

第四条诊疗范围1.医院公费医疗相关政策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保障患者基本医疗需求。

2.公费医疗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疾病诊疗。

第五条申请流程1.患者在就诊前应首先进行公费医疗资格审查,确认是否符合公费医疗条件。

2.患者须携带相关资料至医院财务科办理公费医疗申请手续。

3.医院财务科将公费医疗申请提交至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审批,审批结果将及时通知患者。

第六条结算管理1.公费医疗患者在就诊时应供应有效的公费医疗证明,并按规定办理结算手续。

2.医院将建立公费医疗结算窗口,供应便捷的结算服务。

3.结算期间如有疑问,患者可以申请复核,医院将按规定办理。

第七条患者权益保护1.医院对公费医疗患者进行保密,不得将患者的个人信息泄露给外部机构。

2.医院将收集、使用患者信息的范围限于公费医疗管理的需要,确保信息安全。

3.公费医疗患者享有公费医疗政策规定的权益,医院将全力保障患者的正当诉求。

第三章医保结算管理第八条应收费用结算1.医院将依照国家相关政策,与医保定点机构签订协议,规范医保结算管理流程。

2.医院结算科将负责医保结算工作,确保医保费用的准确结算和及时报销。

第九条医保结算方式1.医保结算方式包含门诊刷卡结算和出院结算两种形式。

2.门诊刷卡结算时,患者应将有效的医保卡交给医院后勤部门进行结算。

3.出院结算时,患者应供应医保卡、住院病案首页等相关资料,医院财务科将负责结算手续。

第十条医保报销比例1.医保报销比例依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依据不同疾病和费用项目有所调整和变动。

公费医疗制度

公费医疗制度

公费医疗制度公费医疗制度是指由政府支付医疗费用,为全体公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一种制度安排。

在这种制度下,公民可以享受到免费或者低价的医疗服务,能够有效保障全民的健康权益。

首先,公费医疗制度旨在解决贫困人群无法支付医疗费用的问题。

这样可以杜绝因为经济原因而无法接受医疗救治的情况发生,保障了全民的基本医疗权益。

在公费医疗制度下,贫困人群可以享受免费或者低价的医疗服务,不需要为医疗费用而担心,提高了他们接受医疗救治的意愿。

其次,公费医疗制度有助于提高全民的健康水平。

公费医疗制度可以使所有公民都有机会得到及时的、适当的医疗服务,减少了因为经济原因而拖延就医的情况。

这样可以有效控制疾病的传播和发展,提高公民的健康水平,降低医疗风险。

再次,公费医疗制度可以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

每个公民都享有平等的医疗权益,无论贫富,无论地位,都能够享受到相同的医疗条件和服务。

这样可以消除因为经济差距而导致的医疗体验和服务不均等的问题,实现社会公平。

此外,公费医疗制度还有助于推动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

由于公费医疗制度覆盖全体公民,政府将根据公民的需求和疾病的紧急程度来合理安排医疗资源的分配,使医疗资源得到合理利用。

这样可以避免因为医疗资源分配不当而导致的浪费和矛盾,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

然而,公费医疗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由于公费医疗制度需要政府承担医疗费用,会给财政带来一定压力。

特别是在人口老龄化加剧、医疗成本不断上升的背景下,政府需要思考如何平衡医疗服务的质量和费用的关系,确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公费医疗制度可能存在资源过度集中的问题。

由于一些地区和医疗机构的发展水平不同,可能会导致医疗资源在某些地区过度集中,而在其他地方医疗资源短缺的情况。

政府需要加强对医疗资源的管理和调配,确保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均衡性。

总之,公费医疗制度是一种为全体公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重要制度安排,可以有效保障全民的健康权益,推动社会公平和正义。

中学公费医疗报销制度范文(三篇)

中学公费医疗报销制度范文(三篇)

中学公费医疗报销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中学教职工的健康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中学公费医疗报销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中学教职工,包括教师、后勤人员、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中学公费医疗报销制度是指中学为教职工提供医疗费用的报销服务,包括门诊、住院、药品费用等。

第四条教职工在享受公费医疗报销服务时,应当遵守国家、学校相关的规定,医疗行为合法合规。

第五条教职工应当保持身体健康,预防疾病,合理使用医疗资源。

对于滥用、浪费医疗资源的行为,学校有权取消公费医疗报销资格。

第二章医疗范围第六条中学公费医疗报销范围包括以下内容:1. 门诊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诊疗费、检查费、放射类费用、药品费等;2. 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手术费、治疗费、检查费、化验费、药品费等;3. 特殊治疗费用:包括特殊检查费、特殊治疗费等;4. 慢性病治疗费用:包括门诊和住院的医疗费用;5. 医疗保健费用:包括体检费、预防接种费等。

第三章报销标准第七条中学公费医疗报销的标准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2.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3. 特殊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4. 慢性病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90%;5. 医疗保健费用报销比例为100%。

第八条报销比例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教职工健康状况进行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的标准。

第九条教职工享受公费医疗报销服务时,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操作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章报销流程第十条教职工在就医前应首先申请医疗报销,具体流程如下:1. 教职工提出医疗报销申请,填写相关表格;2. 教职工应提供医疗费用相关的发票、证明等材料;3. 学校医疗保健部门对教职工的医疗费用申请进行审核;4. 审核通过后,学校财务部门按照报销标准进行报销;5. 报销款项将直接返还到教职工个人账户。

第十一条教职工在报销过程中应配合学校相关部门的工作,如有伪造、隐瞒、欺骗等行为,将取消公费医疗报销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学公费医疗报销制度范本

中学公费医疗报销制度范本

中学公费医疗报销制度范本一、引言在中学教育过程中,为了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和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本校决定实施中学公费医疗报销制度。

该制度旨在减轻中学生家长的医疗负担,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学校的整体竞争力。

为此,特制定该制度范本,具体内容如下:二、政策适用范围该中学公费医疗报销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在校中学生,包括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无论是户籍学生还是非户籍学生,均可享受该制度的相关待遇。

三、医疗费用报销范围根据本校的中学公费医疗报销制度,可报销的医疗费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门诊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品费等;2. 住院费用:包括床位费、手术费、检查费、治疗费、化验费、药品费等;3. 牙齿矫正费用:包括牙套费、牙齿修复费、牙齿拔除费等;4. 心理咨询费用:包括专业心理咨询师的咨询费用;5. 其他特殊医疗费用:由学生家长和学校医务室共同商议确定。

四、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相关政策,中学公费医疗报销制度将按照以下比例进行报销:1. 低收入家庭学生:报销比例为90%,学生家长仅需承担10%的医疗费用;2. 中等收入家庭学生:报销比例为70%,学生家长需承担30%的医疗费用;3. 高收入家庭学生:报销比例为50%,学生家长需承担50%的医疗费用。

五、医疗费用报销申请流程1. 学生在就诊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银行卡信息,校医务室将根据学生提供的银行卡信息直接将报销款项打入学生银行卡中;2. 学生家长需要及时将医疗费用发票和报销申请表交到校医务室进行审核;3. 经校医务室审核通过后,将报销款项打入学生银行卡中;4. 学生家长可以通过校医务室提供的查询平台查询报销款项的到账情况。

六、医疗费用报销注意事项1. 学生家长在就诊前应提前了解学校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和报销范围,确保符合报销要求;2. 学生家长在就诊后应尽快咨询医院开具相应的医疗费用发票,并填写相关报销申请表;3. 学生家长要保留好医疗费用发票的复印件作为备案;4. 学生家长在申请报销时需填写真实有效的信息,如有虚假行为将取消报销资格;5. 学生家长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信息,确保报销款项能够准确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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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大学生公费医疗制度的产生与发展作者:作者:刘瑞明作者单位:广东医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管理学教研室,东莞 523808。

来源:医学期刊 / 医院管理与预防医学、卫生学收藏本文章【关键词】公费医疗;社会控制,正式;社会变迁;学生保健服务我国大学生的公费医疗制度作为社会保障的一部分,是随着20世纪50年代初我国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而形成的。

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是我国重要的劳动政策之一,主要由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2个部分组成。

公费医疗在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劳保医疗在企业实施。

在建国后相当长一个阶段,公有制、按劳分配和计划经济被认为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三大基本特征。

职工都是国家的主人,生、老、病、死都是国家的事,不用个人承担责任,这是建立公费医疗制度的理论根据。

对于大学生公费医疗制度的产生与发展,本文拟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结合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变迁进行分析。

1 创建初期(1952年至1957年)1952年6月27日,政务院发布《关于全国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的指示》[1]。

医疗费用由各级人民政府领导的卫生机构,按照各单位编制人数比例分配,统收统支,不能分给个人。

同年8月,《国家工作人员公费医疗预防实施办法》[2]进一步明确了享受公费医疗待遇人员的范围。

但还没有大学生可以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表述。

1953年1月23日卫生部《关于公费医疗的几项规定》[3]明确指出:关于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的范围自1953年起包括乡干部(每乡增加干部3名)及大学及专科学生。

首次将公费医疗预防制度的实施范围扩大到高校在校学生。

规定指出,中央直属机关单位在地方者,其公费医疗经费自1953年起一律改由当地卫生机关负责造报人数统一办理,不再由中央拨款,而由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设立公费医疗管理机构统管,个人实报实销。

此时大学生公费医疗的特点有:(1)与国家工作人员一视同仁。

就诊方面,大学生与其他受惠群体一样,均须在指定的医院或门诊部就医,转诊须经批准。

门诊、住院等产生的费用均由医药费拨付,但住院的膳食费、就医路费均由病者本人负担。

(2)1953年我国高等学校21.2万在校本、专科学生和0.4万在校研究生享受了公费医疗制度待遇,占当时公费医疗总数的5%左右[4]。

正因为这个时期大学生的总体数量比较少,国家在经济上有能力为其提供免费的教育等公共产品,这种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公费医疗制度仍属于国家医疗保险的性质。

(3)公费医疗覆盖的范围较窄,仅限于国家正规院校计划内的公费生。

2 整顿和改进时期(1958年至1978年)1958至1978年,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探索时期,但仍没有突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

随着公费医疗制度不断发展,其弊端逐渐显露:国家包得过多过死,医疗单位、受惠人员缺乏责任意识和节约意识,导致药品一方面大量浪费,另一方面部分职工的基本医疗得不到保障。

鉴于此,国家对公费医疗管理作了一些整改。

1965年,卫生部、财政部规定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人员治病的门诊挂号费和出诊费,改由个人缴纳。

大学生就医时也开始征收挂号费,变以前免费公费医疗为部分自费支付。

早期大学生的挂号费0.3元,低于教职工的标准(0.5元),而其他方面则与教职工相同[5]。

各地高校中不同程度存在公费医疗浪费严重的现象。

主要表现有:浪费药品严重;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有的乱投大医院,专用贵重药。

正因为公费医疗经费完全由各级财政负担,学生个人不需缴纳任何费用,学生缺乏节约意识,容易造成费用的过快增长和浪费等问题出现。

随着公费医疗制度整改的推进,作为其组成部分的高校公费医疗制度也相应进行了改革。

大学生公费医疗的经费管理压力随着大学生数量的变化出现波动。

高等教育大跃进式发展使在校学生人数从1955年的28.8万增加到1960年的96.2万,政府从 1960 年开始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压缩,逐步减少至 1965 年的 67.4万。

文革期间高校一度停止招生,在校学生规模最少的时候仅有4万多人。

1970 年开始小规模恢复招生,到20世纪70年代末全国高校在校生人数达到了100万。

享受公费医疗的大学生人数增加过快,势必会给高校医疗经费带来不少的压力[4]。

3 继续和深化时期(1979年至1998年)(1)公费医疗范围覆盖进一步具体化,明确提出惠及研究生。

1979年2月21日《关于高校招收研究生的意见》及1989年《公费医疗管理办法》[6]规定公费医疗覆盖的对象:第一,国家正式核准设置的普通高等学校(不含军事院校)计划内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含经批准因病休学1 a保留学籍的学生,以及高等学校因病不能分配工作在1 a以内的应届毕业生)。

第二,高等学校招收的研究生(含国家正式职工被录取的)以及享受公费医疗的科研单位招收的研究生。

可以看出,国家对大学生公费医疗的范围的确扩大了,不但考虑了因病因分配等原因未能就学就业的学生,而且提及到了研究生,但是享受公费医疗的大学生对象明确界定为省部属院校的统招生,还未包括委托培养、自费、干部专修科学生。

(2)1979年有关文件规定,高等学校带工资的大学生一律在学校所在地办理公费医疗,不应回原单位报销医疗费[7]。

很显然这是借鉴了职工医疗保险中属地原则的做法。

(3)大学生公费医疗制度实施过程中有2个困扰因素:一是仍然存在着浪费严重、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现象;二是从20世纪 80 年代中期开始我国有少数高校的医疗经费出现超支情况。

但客观上办学历史长、规模大、大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的高校比历史短、规模小、中小城市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高校超支明显[5]。

80 年代中后期超支的现象很普遍,90 年代初超支急剧攀升。

公费医疗超支逐渐成为困扰学校和校医院的难题。

(4)此时期高校借鉴城镇职工医疗改革的做法,结合自身实际,对公费医疗费用浪费和超支等现象强化了管理。

具体方法主要有:①公费医疗不再由学校全包,代之实行公费医疗费用支出与个人支持适当挂钩,防止浪费。

切实改革和加强公费医疗管理,比如明确自费项目、把公费医疗经费报销实行严格的限制、加强监管等,杜绝浪费现象。

而对于超支现象,采取了把公费医疗经费从卫生事业费中单列,专款专用等办法。

不过与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不同的是,此时大学生享受“对特殊人员实行政策性照顾”的优惠,国家规定:大专院校在校生(不含自费生)不设立个人医疗帐户,个人不缴纳医疗保险费,但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的医疗费,负担比例由地方确定。

比如九江市规定大专院校在校生(不含自费生)仍按原公费医疗管理办法执行。

但个人也要负担10%的医疗费。

镇江市对大专院校学生医疗待遇仍按原有规章进行[7]。

②加强内部管理,如通过加强校医院的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校内留治能力,减少校外就医,节省医疗费开支。

有的还对外提供医疗服务,增加收入用于弥补医疗费支出。

③一些学校还采取了购买商业保险公司保险、建立学生医疗互助基金等方式作为补充。

经过改革,取得了一些成效,国家教委在20世纪90 年代初发布了《关于委属高校加强公费医疗管理、推进公费医疗制度改革、减少医疗费超支的意见》[8],对这些改革经验进行了总结。

但由于公费医疗制度本身的弊端,各地办学条件不一、超支情况不同、校领导重视程度不同,改革的路径也不尽相同,医疗费用浪费特别是超支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

4 全面推进时期(1998年底至现在)这个时期大学生的公费医疗呈现的特点主要有:(1)全国多层次医疗保险制度的全面推进和建立与大学生医疗制度改革被忽视并存。

1998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和确立的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却没有惠及大学生这个特殊的群体。

在2007年1月8日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长高强提出医改要建立4项基本制度: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度、建立公共医疗改革制度[9]。

但这4项基本制度没有包括大学生的医疗改革制度。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坦承,城镇居民医保的覆盖群体只包括中小学生,不包括大学生,大学生的医保还在研究中[10]。

(2)大学生公费医疗的拨付标准多年未变,与职工公费医疗财政拨款差距逐步拉大。

国家机关及全额预算管理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来源于各级财政拨款;差额预算管理及自收自支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从提取的医疗基金中开支。

医疗费核准定额,1961年以前国家规定机关工作人员每人18元,以后进行过多次调整,1979 年提高为70元,以后根据财政体制的变化,具体标准由各地制定(1993年中央驻地方人员的医疗费补助标准是150元,3个直辖市为206元)。

而大学生、研究生公费医疗实行属地管理,经费由当地财政部门统筹拨付。

以北京为例,1995年1月1日起将大专院校的定额由原来的每人42元/年调高为72元/年,目前执行90元/年的标准[7]。

但一般来说,部属高校60元/人·年,省属高校40元/人·年。

而对于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扩招的学生,国家则没有拨款。

现行的公费医疗经费拨付标准还是扩招前的 1998年制定的,这个拨付标准至今未变,随着近年来医疗费用不断上涨,拨款数额离大学生的实际医疗需求差距越来越远。

(3)新世纪初,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不断改革。

在这一时期,随着我国高校招生制度的改革,大学生群体的组成发生了变化,高校中出现了成教生、委托代培生(简称委培生)和自费生等群体,他们都不能享受公费医疗拨款,一些地方性办学如职业大学的学生虽列入了统一招生,但也不能享受公费医疗,使得高校在读大学生中有相当一部分无法享受医疗保险。

随着物价的上涨,大学生公费医疗经费超支问题凸现,很多学校不堪重负,使得探索大学生医疗保险改革成为必要和可能。

①不少地方政府在扩大社会医疗保险覆盖面,实现“全民医保、共享健康”的过程中,正在尝试把大学生医疗问题由过去的社会保障变为社会保险来解决,具体操作上主要有2种模式。

一种是以郑州、南京和广州为代表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另一种是以上海为典型的建立专门的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制度[11]。

②在财政拨款有限,学校资金紧缺的情况下,高校纷纷借助商业保险来解决难题,主要有4种模式。

模式一:公费医疗定拨+学校补贴=商业保险。

此模式尤以2000年中山大学珠海校区试行“保险—学校—医院”三方合办医疗服务的新模式最为典型[12]。

模式二:公费医疗定拨+学生缴纳金=医疗统筹金+商业保险。

这种模式以苏州大学的医改尝试为代表[4]。

模式三:公费医疗定拨+学校补贴+学生缴纳金=商业保险。

该模式的最大特点就是投保时学校和学生都出资,这是我国多数高校为大学生购买商业保险运作中所采用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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